税收筹划基础-中央财经大学
第6章 企业投资的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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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还需对税前收益最大化投资规模进行实证分析 投资规模应该趋近于企业营运负荷能力的极限, 即投资的边际成本等于其边际收益,此时,投资 规模是适宜而有效的。需要注意的是,投资规模 的确定依据是企业运营能力和外部经济环境,因 而必须注意到其动态演进的变化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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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有三个方案可供A公司选择: 方案一,以2000万元的公平市场价格将厂房转让 给B公司。 方案二,将厂房租给B公司,每年租金200万元, 租期15年,15年后处置该厂房的税后账面净值为 500万元。 方案三,A企业以该厂房折合25%的股权投资入 股,共同投资B企业的该项目。 试分析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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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在实际操作中也有明 显的局限性,加速折旧并不是在任何时候都可以 给企业带来节税收益。企业在盈利前期如果可以 享受免税、减税的待遇,固定资产折旧速度越快, 企业所得税税负越重。这是因为,企业在可以享 受减免税期间,将可以作为利润的部分作为费用 了,没能使这部分利润享受减免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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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国家经济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健康、有 序发展,国家对不同地区、行业、用途、性质的 投资项目给予不同的税收待遇。企业在进行投资 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投资结构对投资收益的影 响,充分了解各类地区、行业及不同用途、性质 项目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尽可能选择具有优惠 待遇的地区、行业、项目进行投资,以实现最大 限度的 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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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6-1
某纳税人投资设立一企业进行经营,企业组织 形式设为有限责任公司,年获利润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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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课件】第四章 营业税税务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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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运输企业从事国内联运业务:
▪ 运输企业在其承担的运输业务中只要参与了,就 可以差额征税,完全没有参与就只能按“服务业” 税目中的“代理”项目征税
▪ 依据财税[2003]16和国税发[2003]121的文件精 神对联运业务的定义,只要企业参与了该项运输 合同,该企业的运输分包行为就可以被认定为联 运业务,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享受差额征税的规 定;如果该企业没有参与运输合同,而是全部分 包给其他单位运输的,不认定为联运业务,应为 运输代理业务,应按“服务业”征税,并不得开 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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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 征税范围的法律界定 ▪ 征税范围的税收筹划
▪ 建筑业的税收筹划 ▪ 纳税人可以通过筹划,使其经营项目排除在营业 税的征税范围之中,从而获得节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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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料”“工”分离降低税负
▪ 安装企业不提供设备应纳营业税=20×35=0.6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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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营业税计税依据的税务筹 划
▪ 一、营业税计税依据的法律界定 ▪ 一般规定: ▪ 各行业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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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B公司拟进行一项工程建设,它先 委托国内建筑企业A为其设计图纸。双方 就此事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100万元。 取得收入后,A应纳的营业税额为 100×3%=3(万元)
▪ 若A进行纳税筹划,在香港设立一规模较 小的子公司C,然后,让C与B签订设计合 同。终了之后,B付给C设计费100万元, 依据有关规定,在这种情况下,C不负有 营业税纳税义务。于是,通过筹划,可少 缴纳3万元的税款。
中央财经大学 全国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 入学考试《税收学》(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
全国税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税收学》(税务专业基础)考试大纲一、考试性质税收学是全国税务专业硕士入学初试考试的专业基础课程。
二、考试目标本考试大纲的制定力求反映税务硕士专业学位的特点,科学、准确、规范地测评考生税收学的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具体考察考生对税收基础理论、中国税制实务与税收管理制度的掌握与运用,为国家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具有较强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的税务专业人才。
本考试旨在三个层次上测试考生对税收学原理、中国税制实务、中国税收管理制度等知识掌握的程度和运用能力。
三个层次的基本要求分别为:1、熟悉记忆:对税收理论与制度规定的记忆方面的考核。
2、分析判断:用税收基本理论与制度规定来分析判断某一具体观点和问题;3、综合运用:运用所学的税收理论和制度规定来综合分析具体实践问题。
三、考试形式和试卷结构1、试卷满分及考试时间本试卷满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80分钟2、答题方式答题方式为闭卷、笔试。
四、考试内容(一)税收学原理1、税收的起源与发展国家、财政与税收的产生;我国税收的起源与发展;西方税收的起源与发展。
2、税收的涵义国家的公共权力与税收;税收与剩余产品价值;税收的本质;税收的特征。
3、税收原则【育明教育】中国考研考博专业课辅导第一品牌育明教育官方网站:1税收的公平原则;税收的效率原则;税收的财政原则。
4、税收负担及其转嫁与归宿宏观税负与微观税负;影响税收负担的因素;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概念、方式;税负转嫁与归宿的局部均衡分析;税负转嫁与归宿的一般均衡分析;税收增长与经济增长的相关性分析。
5、税收效应税收效应的概念和分类;税收的微观效应;税收的宏观效应。
6、税制结构分析与比较税制结构的概念;税制结构的分类及特点分析;税制结构的决定因素;世界各国的税制结构格局分析。
7、中央与地方的税收关系正确处理中央与地方税收关系的一般原则;税收立法权和管理权的划分;税种的划分、税收管理机构的设置。
中财课件-增值税的税收筹划
2)筹划要点。一方面,关联企业各方可以通过压低前期环节 销售价格的方式,把增值额累积在最后的销售环节,以实现增 值税的递延纳税。与此同时,结合关联各方进项税额的情况, 通过制定合理的关联转让价格,使各方的留抵税额最小化。 另一方面,关联企业可以利用不同地区税率水平之间的差异, 通过前后环节销售价格的差异,将利润部分尽可能地保留在 低税率地区。
2.2.3 增值税税率的筹划
(1)筹划原理。我国现行增值税中设置有多档税 率,包括13%、9%、6%、3%和零。其中, 3%的 税率实际上是指征收率。当企业销售或兼营不 同税率的产品或者服务时,就会发生混合销售或 兼营行为。
混合销售和兼营行为均涉及不同税率(征收率) 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 高适用税率的问题,纳税人应通过业务分拆、分 开核算等方式,避免从高适用税率。
(3)抵扣时间的筹划。
1)筹划原理。增值税进项税额实行凭合法的抵扣凭证 进行认证抵扣制度。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 务、应税服务,未按照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扣税凭证, 或者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税额及 其他有关事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纳税人应尽早取得合法抵扣凭证并及时进行认证,实现 进项税额抵扣的极早化和极大化。
2.2.2 计税依据的筹划
第二,筹划思路。 委托方应尽量采用视同买断方式,而受托方应尽量采
用收取手续费方式。为平衡两者税负的差异,税负较 低的一方可以给予税负较高一方一定的价格补偿。
(2)销售价格的筹划。
1)筹划原理。
销售价格的筹划主要是利用关联企业之间的转让定价,目的 是使企业的总税负最低。税法规定,关联企业是指与企业有 以下关系之一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资金、经营、 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者控制关系;直接或间 接地同为第三者拥有或控制;其他利益上相关联的关系。
税务会计与税收筹划(第四版)税收筹划的基础和方法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3.税收筹划与骗税 (1)骗税的法律界定与法律责任。骗税是指纳税人用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 家出口退(免)税款的行为。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 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免)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骗取国家出口退(免)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刑 法》规定,纳税人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 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 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或者没收财产。
税收筹划与偷税、欠税、骗税、避税的区别
1.税收筹划与偷税 (2)税收筹划与偷税的区别。是否违法是税收筹划与偷税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偷 税是触犯了国家相关税收法律的行为,将构成违法甚至犯罪,偷税的纳税人要承担 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而税收筹划则是在不 触犯国家法律情况下的一种涉税行为,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所涉及的收入、支 出等的安排,都是在税法不禁止的框架下进行的。
税收筹划的概念
近年来,我国学术界也开始对税收筹划进行研究。有的学者认为:“税务筹划是纳税人 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不限一地一国),遵循税收国际惯例,在遵守税法的前提下,运用纳 税人的权利,根据税法中的‘允许’、‘不允许’以及‘非不允许’的项目、内容等,对 企业组建、经营、投资、筹资等活动进行的旨在减轻税负、有利于财务目标实现的谋划 与对策。”还有的学者认为:“税收筹划应包括一切采用合法和非违法手段进行的纳税方 面的策划和有利于纳税人的财务安排,主要包括节税筹划、避税筹划、转退筹划和实现涉 税零风险。”“税收筹划指纳税人在税法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投资、经营、理财活 动事前进行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节约税收成本的理财活动。它包括投资税收筹划、经营 税收筹划和分配税收筹划。”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取得税收法律制度支持和税务机关 认可的前提下,运用科学的技术方法,通过参与经营策划,使经济活动能够沿着最低税负方 向和延期纳税结果运行的一系列谋划活动。它是企业经营管理策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 足于取得税收利益的经营管理策划。”
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3章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
➢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 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一律不 能视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继续用于生 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以扣除。
3.1.3 消费税税目
➢ 消费税税目
➢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形势、国家在 某一时期的消费政策和产业政策、群众的消费水平和消 费结构以及财政收支情况等因素确定的。
➢ 按照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自2006年3月调整后,目前 已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 饰及珠宝玉石、鞭炮和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 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 实木地板、电池、涂料15个税目,有些税目还进一步划 分了若干子目。
➢ 消费税纳税人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为消费税纳税人。
➢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消费税纳税人所指的单位和个人也包 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是指生 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属于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的起运地或者所在地 在境内。
3.1.5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 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应税行为性质和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规定如下: ➢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 ➢ 1)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身份筹划 时,还须注意几个相关问题: 第一,税法对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要求。根据《增值 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符合一般纳税人 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纳税人, 应按照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 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要求。企业经营的目标 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这就决定着企业需根据市场需 求不断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这种情况下,限制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按照税法的规定,销售货物和提供加工、修 理、修配劳务应缴纳增值税;提供除加工、 修理、修配之外的劳务应缴纳营业税。 但在实际经营中,有时货物的销售和劳务的 提供难以完全分开。因此,税法对涉及增值 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和兼营收入的征税方 法做出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企业要选择营 业范围并考虑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 假定分设后两企业的年销售额均为75万元(含税销售 额),都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条件,适用3%征收率。
• 此时,两个企业支付购入食品价税合计80×( 1+17%)=93.6(万元)
• 两个企业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 两个企业共应缴纳增值税=150÷(1+3%)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业未对该项目销售额与一般图书销售额进行分别 核算时,该项目销售额不能享受到应有的免税待 遇,一并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另外,一般图书销 售的增值率比较高,按一般纳税人计税方法缴税, 所缴增值税比较多。 如果,该书店将销售古旧图书的部门分离出来, 设立独立的书店,分立后,两书店实行独立核算。 这样,第一,新成立的专门销售古旧图书的书店 可以享受免税待遇。第二,分立后,销售一般图 书的书店年销售额未达到80万元,可以作为小规 模纳税人经营并计缴增值税,全年应缴增值税2.1 万元[(1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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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财税远程教育培训平台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院二零零九年九月一日目录学习界面 (5)1.登陆 (5)2.开始 (5)2.1.我的桌面 (5)2.2.我的空间 (6)2.3.个人设置 (7)2.3.1.个人基本信息 (7)2.3.2.个人详细信息 (7)2.3.3.修改登录方式 (7)2.3.4.修改密码 (7)2.4.用户帮助 (7)2.5.返回首页 (7)3. 我的课堂 (7)3.1.我参加的课堂 (7)3.2.浏览所有课堂 (8)3.3.浏览专题讲座 (8)3.4.开放课程首页 (8)3.5.今日课程表 (9)4.我的考试 (9)4.1.培训计划中的考试 (9)4.2.普通考试 (9)4.3.已完成的考试 (10)5.我参加的培训 (10)5.1.我参加的培训计划 (10)5.2.培训计划课堂 (10)5.3.我完成的培训计划 (11)6.我的记录 (11)6.1.我修完的课程 (11)6.2.我的学分 (12)7.我的应用 (12)7.1.问答中心 (12)7.1.1.问答首页 (12)7.1.2.我的问题 (12)7.1.3.我的回答 (13)7.2.下载中心 (13)7.3.视听中心 (14)7.4.常用链接 (15)8.1.我的联系人 (15)8.1.1.本机构联系人 (15)8.1.2.外机构联系人 (16)8.2.我的邮件 (16)8.2.1.收件箱 (16)8.2.2.新建邮件 (17)8.2.3.已发邮件 (17)8.3.我的邀请 (18)8.3.1.收到的邀请 (18)8.3.2.新建邀请 (18)8.3.3.已发送邀请 (18)9.机构 (18)9.1.机构首页 (18)9.2.合作机构 (19)9.3.机构简介 (19)9.4.机构新闻 (20)管理界面 (21)1、系统管理 (21)1.1系统设置 (21)1.2操作员管理 (21)1.3IP限制列表 (23)1.4角色管理 (23)1.5访问统计 (24)1.6发布信息 (26)1.7修改密码 (27)1.8返回首页 (27)2、机构管理 (27)2.1机构列表 (27)2.2添加机构 (28)3、课堂管理 (28)3.1课堂管理 (28)3.2外部课堂导入 (29)4、注册审核 (30)4.1用户审核 (30)4.2用户角色 (30)4.3机构审核 (31)4.4单位审核 (31)4.5修改用户照片 (31)4.6用户排序 (31)5.1题库添加 (32)5.2题库设置 (32)5.3试题编辑 (33)5.4试题列表 (33)6、考试管理 (33)6.1添加测试 (33)6.2添加测试用户 (34)7、培训管理 (35)7.1添加计划 (35)7.2计划设置 (35)7.3计划用到的课堂 (36)7.4添加用户入计划 (36)7.5计划用户列表 (37)7.6发布测试 (38)7.7测试列表 (38)8、应用管理 (38)8.1标签管理 (38)8.2首页标签 (39)8.3调查管理 (40)8.4问答管理 (42)8.5下载管理 (43)8.6视听管理 (46)8.7新闻管理 (49)8.8链接管理 (50)学习管理界面 (50)我的课堂—课堂教学管理 (50)机构-机构配置 (53)学习界面1.登陆进入平台首页默认的是首页图标的链接,点击相应的图标链接进入相应的界面“方便快捷”,图标可修改调换,打造一个性化的登陆界面。
浅谈关于以物易物和旧货销售的税收筹划
Finance and Accounting Research财会研究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55浅谈关于以物易物和旧货销售的税收筹划佘悦 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 北京 100081摘要:销售活动在企业创造利润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企业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可以选择多种不同的销售方式和销售对象,这就为我们进行税收筹划提供了空间。
下面将从以物易物和旧货销售的税收筹划着手,从法律法规、筹划方法以及案例三个方面分别进行研究阐述。
关键词:以物易物 旧货销售税收筹划一、以物易物的筹划以物易物的销售方式是指购销货双方不以货币为结算单位,而是用等量价款的货物相互交易,实现货物购销的一种方式。
这种方式相当于两次交易,因而税法规定:以物易物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总价款为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应该注意的是,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特殊规定外,简易征收项目(含“营改增”简易征收项目)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自开票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在以物易物的活动中,应分别开具合法的票据,如收到的货物不能取得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合法票据,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在以物易物销售方式中,我们会考虑到一个问题,购销双方以物易物进行交换,交换的对象不同其纳税额是否有差别。
根据税法规定,如果双方以物易物交换的都是存货,那么双方都要做购销处理,其税负都没有增加;但是如果双方以物易物进行交换,有一方交换的是固定资产的话,情况就明显发生了变化。
下面我们通过案例来分析一下。
(一)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换入固定资产的一方需要考虑所购进的固定资产进行进项税抵扣的问题,如果换入的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前购入的,其进项税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计算进项税额;如果换入的设备是2009年1月1日后购入的,其进项税额按适用税率计算(《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区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税:①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②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③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规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中“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调整为“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考研经验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专业考研经验本人本科央财物流管理,考央财税收学,数145+专120+政67+英78=410,准备考研期间受益于资料,如今前来回馈,介绍些经验供15年学弟学妹参考。
首先声明我的专业课考的是801经济学,所以专业课复习方法只针对801,考其他科目的亲可以只看公共课部分。
关于院校专业选择:两个参考要素:个人兴趣+自身实力。
个人认为不必太过纠结于专业,以经管类为例,其实不管你是金融、会计、税务还是**经济学(如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劳动经济学等),将来的就业方向基本都是金融财会类,如银行、事务所、资产管理公司等。
有些同学一门心思想考金融,我倒觉得如果你不是说对金融特别感兴趣或者说明确了将来就是要去什么券商之类对专业要求比较高的地方,尤其是跨校跨专业的,可以考虑相关的其他专业,毕竟金融考研难度确实比较大。
院校的话,目前最好定一个高一点的目标,将来报名时按照自己的准备情况可以适当调整。
院校最好根据你将来就业所要留的城市选择,想留北方最好选择北京的院校,留南方可考虑上海、南京、武汉之类。
复习方法的话我准备按时间顺序来写,给大家建议每个阶段你要做什么,有同学可能希望按科目介绍方法,文章最后我会汇总一个各科的时间安排和参考用书。
时间安排:五一之前:(定学校专业+英语单词+数学基础)这期间最重要的是院校专业的确定,记住,先想清楚你将来要做什么,不要一上来就问别人哪个学校好,哪个专业好,适合别人的道路不一定适合你。
选择院校专业之余要过英语单词和数学基础。
英语单词推荐用书是尚考的《考研单词详解》,喜欢看快乐大本营的同学一定对思思老师不陌生,他的书与一般词汇书最大的区别是不仅有单词+解释,更有记忆方法,言语诙谐幽默,记忆方法可谓五花八门,口味也比较重⊙﹏⊙b,但是非常有利于记忆。
比如slack(松弛),他的记忆方法是按照拼音读作“死拉CK”,所以CK会变“松”,诸如此类,我直到今天看到slack还会在第一时间想到这个解释。
中央财大课件-增值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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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某企业计划在两年内更新全部生产设备,如在新政策实施前购买设备,
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在新政策实施后购买设备,则可抵扣全部进项
税额,降低增值税税负。
出口退税纳税筹划
出口退税政策
指国家为鼓励企业出口,对出口商品 实行退还或免征国内已缴纳的增值税 和消费税的政策。
纳税筹划方法
案例分析
某出口企业计划出口一批价值100万 美元的商品,如能合理安排采购、生 产和销售计划,可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降低增值税税负。
销售价格确定
在保证市场竞争力的情况下,尽量提 高售价或降低进价,以减少应纳税额 。
进项税额筹划
采购渠道选择
优先选择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以增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存货管理
合理安排存货的采购和销售,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浪费,以降低纳税成本。
混合销售和兼营的筹划
分别核算
对于同时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应分 别核算销售额和营业额,以享受较低的税率或免税政策。
确定优先级。
风险应对策略
预防策略
通过加强税务培训、提 高税务合规意识、完善 内部控制等措施,预防
风险的发生。
缓解策略
通过制定应急预案、建 立风险应对机制等措施, 降低风险发生后对企业
的影响。
分散策略
通过多元化经营、投资 组合等方式,分散单一
风险对企业的影响。
抑制策略
通过购买保险、寻求外 部支持等方式,抑制风
润,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增强企业竞争力
有效的纳税筹划可以帮助企业 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价格优势, 提高市场竞争力。
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纳税筹划需要企业建立健全的 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体系,从 而促进企业规范管理。
税收筹划第九版课件第8章 税收筹划综合案例与解析
➢ 咨询事项
➢ (2)请对远大商贸成立专业安装公司的经营策略进行评价,并对促销方案进行比较,选出你 认为最优的方案。(比较促销方案时暂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 附加。)
➢ (3)请对财务人员提出的“通过提高远大部件销售给远大机械产品的价格,以提高远大部 件的主营业务收入”的建议的可行性进行评价,并提出自己的筹划建议和主张。
➢ 远大高新为远大节能提供技术转让及技术服务项目,年收费金额为300万元,技 术服务成本为50万元。
➢ 案例背景
➢ (6)中美远大集团还将从美国的Lotus公司派遣1名技术总监科夫勒前往远大高 新提供一段时间的技术支持。
➢ 科夫勒是美国公民。2020年7月,Lotus公司将科夫勒调派到其在中国的高新技 术企业远大高新担任技术总监,负责某项目的实施。科夫勒将在中国持续工作 至年底,其间回国探亲一次,时间不超过一周。
➢ 案例背景
➢ (5)目前,中美远大集团为远大节能提供一些服务项目,主要有咨询服务和信息 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具体是指在财务、税收、法律、内部管理、业务运作和流 程管理等方面为远大节能提供信息或者建议,每年收取服务费100万元(不含税 ),咨询服务的成本为50万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万元;信息技术服 务具体是指中美远大集团利用自己拥有的一套网络信息系统,对本行业的最新 信息进行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并提供信息服务,远大节能通过互联 网进入该系统取得相关信息,中美远大集团每年收取信息技术服务费用50万元( 不含税),每年发生信息维护费用10万元,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万元。
➢ 案例背景
➢ 远大机械及远大部件2020年度的损益情况(见表8-2)及远大部件的资产 负债情况(见表8-3)如下所示。
税务-第二章税收筹划基础 精品
2003
116694
2004
136876
2005
182321
税收收入
15301 17004 20450 25718 30866
比例 %
15.8 16.6 17.5 18.7 16.9
税收收入与GDP增长率比较2
年度
2000年 2001年 2003年 2004
2006
税收增长率 17.7% 21.7% 20.3% 25.7% 21.9%
• 税收筹划的两种类型: A:是不违背法律规定,又不违背立法意图 B:合理避税
• 二、企业是否重视税收筹划
是关注利润? Or 税后利润?
三、企业税收筹划的动因
• 1、主观动因 1)税收负担沉重是动因之一,税收负担也是理解
纳税人行为的钥匙
我国税收宏观水平1
年度
GDP
2001
96556
2002
102398
GDP增长率 8.0%
7.3%
9.1%
9.5%
11.1%
30.00%
25.00%
20.00%
15.00%
10.00%
5.00%
0.00%
1
2Leabharlann 345税收增长率 GDP增长率
税收痛苦指数的世界排名3
依据《福布斯》发布“全球2005税务负担指数”调查,度 量世界52个国家和地区雇主以及雇员的综合税务负担,中 国内地是全球税负第二重的国家,居于法国之后,也是亚 洲负担最重的地区。
•
3年以下,3-7年等刑事处罚
(一)偷税、漏税
1、偷税:
1)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 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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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 134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1993]第134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号第19条的有关规定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 38号第33条第一款的 号第3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33条第一款的 有关规定。 有关规定。 2010-8-31 18 / 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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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委托代销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委托 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代销 单位销售的代销清单的当天。纳税人以代销方式销售 货物,在收到代销清单前已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全部或部分货款的当天。 因此,洗衣机厂6月份发生的该笔业务则尚未形成应税 义务,当10月份收到电器商店的代销清单时或收到代 销款项时才发生应纳义务。
中央财经大学精品课程
税收筹划
梁俊娇 黄桦 蔡昌 张美中
2008年 200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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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税收筹划基础
案例导入 王先生有100,000元人民币计划投资于债 券市场,现有两种债券可供选择:一是 年利率为5%的国家债券;一是年利率为 6%的企业债券。王先生该如何选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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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第一,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行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纳税 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 均为收到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的凭据,并将提货 单交给买方的当天。在本例中该洗衣机厂在6月份虽未 收到货款,但已发生了税法规定的纳税义务,所以应 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否则便构成欠税。
1.1 税收筹划的概念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编写的《国际税收词典》 定义: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 对个人事务活动的安排,以达到缴纳最低税 收之目的。 印度税务专家NJ雅萨斯威认为:税收筹 划是纳税人通过财务活动的安排,以充分利 用税收法规所提供的包括减免税在内的一切 优惠,从而获得最大的税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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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直线折旧法将产生抵税金额 =100,000×2×20%+100,000×25%=65,000(元) 采用加速折旧法将产生抵税金额 =150,000×20%+100,000×20%+50,000×25% =62,500(元) 采用直线折旧法比采用加速折旧法节税金额 =65,000-62,500=2,500(元) 因此在预计边际税率会上升时,纳税人会选择费用能得 到最大抵税效应的费用计算方法,以享受费用抵税的节 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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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偷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法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支出作为 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在税前扣除,按照规定计算的 固定资产折旧准予在税前扣除。企业把资本性支出作 为费用性支出,加大了当期的费用扣除金额,属于多 列支出的行为,该行为是违反税法规定的,属于偷税 行为。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法字[1993] 38号第33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33 号第 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 条第五款的有关规定。 参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5]165号 参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 第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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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 税收筹划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 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通过 对纳税主体的经营活动或投资行为等 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 涉税事项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少缴 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税和递延缴纳税收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2007]63号 11条的有关规定 条的有关规定。 第[2007]63号)第11条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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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欠税 欠税是指纳税人超过税务机关核定的纳税 期限而发生的拖欠税款的行为。 税收筹划与欠税不同,是指通过不违法的 筹划手段实现少缴税款或递延缴纳税款的 行为,通过实施筹划方案后,使某项涉税 行为免于应税义务,或产生较小的应税义 务,或推迟其应税义务的发生时间等,而 欠税是指已经发生了应税义务而未按期履 行缴纳税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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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 案例1 某洗衣机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期 限为一个月),2009年6月销售洗衣机10台给某 电器商店,货物已经发出,货款是在10月份电器 商店销售出去后才收到货款的。如果该纳税人 采取直接收款方式,则其应在7月15号之前对该 笔销售行为申报缴纳增值税,否则就构成欠税 行为。如果该纳税人经过筹划,在得知电器商 店不能及时偿付货款的情况下,把销售合同由 直接收款合同改变为委托代销合同,则其纳税 义务的发生时间则推迟到11月15号之前,该推迟 缴纳税款的行为则不属于欠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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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南加州大学WB梅格斯博士认为: 人们合理而又合法地安排自己的经营活动, 使之缴纳可能最低的税收。他们使用的方法 可被称为税收筹划……少缴税和递延缴纳税 收是税收筹划的目标所在。另外他还说:在 纳税发生之前,有系统地对企业的经营或投 资行为做出事先安排,以达到尽量地少缴所 得税,这个过程就是税收筹划。它主要是选 择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资本结构,投资采用租 用还是购入的方式,以及交易的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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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从事的经营行为的类型不同,会被课征 不同的税 纳税人的经营组织形式以及经营地点的不同也 会带来所得税的差异 位于避地税国家或地区的纳税人会面临着较低 的所得税税率 纳税人如何根据税收政策对自己的涉税 行为进行合理的安排, 行为进行合理的安排,以实现税后利益的最大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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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既会影响投资的税前收益率,也会 税收既会影响投资的税前收益率, 影响其税后收益率。 影响其税后收益率。税前收益率是指在 缴纳所得税之前的收益率, 缴纳所得税之前的收益率,即税前利润 与投资额的比例。 与投资额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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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与骗税 骗税是采取弄虚作假和欺骗手段,将本来没有 发生的应退税行为虚构发生了退税业务或产生 了退税行为,以骗税国家出口退税款。 税收筹划与避税 避税是纳税人在熟知税法及其规章制度的基础 上,在不触犯税收法律的前提下,通过对筹资 活动、投资活动、经营活动等一系列涉税行为 的安排,达到规避或减轻税负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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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税收筹划的概念 1.2 税收筹划产生的原因 1.3 税收筹划的种类 1.4 税收筹划的原则和步骤 1.5 税收筹划的意义及应注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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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王先生在作投资方案选择时,如果仅从票面 分析] 利率上看,企业债券利率(6%)高于国家债券 利率(5%),但由于两种债券的税收政策不同, 必然会影响到两种债券的税后收益率。对王先生 来说,税后收益率才是他的净收益率。 国家债券的税后收益率=5% 企业债券的税后收益率=6%×(1-20%)= 4.8% 因此王先生应购买国家债券以获得较大的投资 回报。王先生的这一抉择行为就是利用了税收优 惠政策而对自己的投资活动进行了合理安排,从 而实现了较大的务学院
分析: 分析:
第一,折旧方法的合理选择(纳税筹划) 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所作的折旧方法的选择未违 反税法的规定,因此该行为属于税收筹划范围。纳税 人之所以作这种选择,是因为当边际税率上升时,费 用的抵税效应会更大。 假设该项固定资产若价值30万元,经济寿命3年, 若采取直线折旧法,则每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0元; 若采取加速折旧法,则第一年的折旧费用为150,000 元,第二年的折旧费用为100,000元,第三年的折旧 费用为50,000元。该纳税人预计第一、二年的所得税 税率为20%,第三年的所得税税率预计将上升为25%, 则(在不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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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1] 某纳税人2008年度新购进一项固定资产, 案例1 假如按照税法的规定既可以采用直线折旧法,也可 采用加速折旧法,该纳税人根据自己未来生产经营 情况所作的预计是未来所适用的所得税边际税率将 会上升,则纳税人选择了直线折旧法,平均每年计 提折旧,以享受折旧抵税所带来的所得税节税效应。 纳税人所作的折旧方法的选择而引起的应缴税款的 减少则属于税收筹划的范围。如果该纳税人将购买 固定资产的费用支出作为费用性支出一次性在所得 税前扣除,加大当期费用扣除的金额,则属于偷税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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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特点: 税收筹划的特点: 不违法性 事先性 风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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