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2017年河南郑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郑州市发放首批失业保险稳岗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2017
-2017年河南郑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郑州市发放首批失业保险稳岗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2017郑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依河南省《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2年]8号文),自2022年3月1日起,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
其中,用人单位由2%降至1.5%,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自2022年3月起,失业保险按照新比例缴纳(单位:1.5%,个人:0.5%);二、因3月份失业保险已于政策出台前按原标准代缴代扣(单位:2%,个人:1%),针对3月份多缴交之失业保险,个人部份将在4月份薪资中进行返还。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有补助为鼓励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我省将利用失业保险基金,扶持、促进失业人员上岗就业。
新政规定,今后,我省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用人单位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2%;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率由0.5%降至0.3% 。
从2022年6月份开始按降低后的比例征缴,5月份多征缴的费用同步在6月份保险费用里冲减。
调整后缴费变化:个人保险缴费降幅4.93元/月,即由258.72元/月下调为253.79元/月。
单位保险缴费降幅32.03元/月,即由762.60元/月下调为730.57元/月。
4月份工资保险扣款中个人多扣除的4.93元,单位多扣除的32.03元,均在5月份工资保险扣款里冲减。
本市集中调整2017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
本市集中调整2017年六项社保待遇标准(新闻通稿)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7月13日7月13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本市2017年六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集中调整方案,包括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福利养老金、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与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进一步提升了社会保障待遇水平,促进群众增收。
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7月15日发放到位市人力社保局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为本市2016年底前退休、退职、退养的企业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
调整后,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将提高到每月3770元。
此次调整从1月开始补发,7月15日即可发放到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一、定额调整基本养老金每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
二、挂钩调整基本养老金(一)按缴费年限普遍增加基本养老金整,即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50元;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320元。
在上述两档标准的调整基础之上,他们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本次调整普遍增加385至415元/月。
二是保证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原工商业者、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调整后不低于全市养老金的平均水平。
按照定额、缴费年限增加基本养老金和按绝对额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上述人员基本养老金低于调整后全市养老金平均水平3770元/月的,补足到平均水平。
同时,在2016年底之前已经年满65周岁及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还享受高龄退休人员的倾斜政策。
按照国家规定,本市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底前退休的人员,也将按照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于7月底前发放到位。
本市城乡居民养老金月增50元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老年保障福利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加50元。
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5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调整工伤人员生活护理费。
成都失业险领取标准-失业险领取标准
成都失业险领取标准|失业险领取标准【劳动社保就业】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提供的失业险领取标准,欢迎参考!失业险领取标准2017年失业险领取条件与标准2017年失业险领取规定【法律依据参考】: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失业险领取规定细则一、《失业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金发放申领办法》第四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1、终止劳动合同的;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备注】:因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因此各省市失业险领取条件在上述基础上,还是有不同。
【例】现行上海失业险领取条件如下:①具有本市常住户口;②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③在职期间缴纳失业保险费;④失业前缴费满一年(扣除已享受的缴费年限);⑤个人已办理失业保险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如需了解具体领取条件请拨打本地社保服务热线12333。
失业险不予领取情形:1、重新就业的;2、应征服兵役的;3、移居境外的;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最新)
遇到保险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2017最新)北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与最低工资脱钩,以避免因保障水平过高而产生福利化倾向,新标准的确定将综合多种因素。
记者昨天从北京市法制办获悉,本市已经从失业保险金标准、支出范围和办理手续三个方面对《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进行了修改,将于近日公布。
据了解,1999年发布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中,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单向挂钩,即失业保险金的五档标准分别为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并随其调整而调整。
迄今8年,已发放失业保险金47亿元。
近几年来,由于最低工资标准不断调整,造成失业保险金标准较高,影响失业人员再就业的积极性。
为此,修改后的规定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按照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原则,结合本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居民生活水平等因素制定,这就意味着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与最低工资脱钩。
修改后的规定还扩大了失业保险基金的支出范围,增加了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国家规定的支出项目,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国务院备案的与失业保险有关的其他支出项目。
同时将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的期限由40日调整为60日,以方便失业人员的手续办理。
针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为其连续缴费的时间,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每满一年发给一个月生活补助,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修改后的《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将报市政府批准、公布后执行。
失业保险费缴纳标准1、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股份制企业及各类联营、私营企业和事业单位,按本单位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2、外商投资企业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按本单位中方职工上年月平均工资总额的1.5%缴纳。
3、职工个人按本人上年月平均工资的0.5%缴纳,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基数。
北京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1994年6月至2020年新调标准前)(标准版)
449
476
503
531
422
2008.7-2008.12 502
529
556
583
611
502
2009.1.1
562
589
616
643
671
562
政策依据
京劳管发字【1994】369号 京劳就发【1995】309号 京劳就发【1996】165号 京劳就发【1997】 89号 京劳就发【1998】 88号 京劳就发【1999】 74号
失业人员(2000年7月至2020年新调标准前)
领取失业金的前12个月标准
执行期限
累计缴费年限
领取失业金的第13个月起月标准
不满5年 满5年不满10年 满10年不满15年 满15年不满20年 满20年以上
2000.7-2001.6
300
321
334
356
385
300
2001.7-2002.6
305
327
2010.7.1 2011.1.1 2012.1.1 2013.1.1 2014.4.1 2015.4.1 2016.9.1 2017.9.1 2018.9.1 2019.5.1
632 752 842 892 1012 1122 1212 1292 1536 1706
659 779 869 919 1039 1149 1239 1319 1563 1733源自348370392
305
2002.7-2004.6
326
349
372
396
419
326
2004.7-2005.6
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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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2017年1月
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2017年1月深圳失业保险金是指在深圳市就业或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员工由于企业破产、裁员、经济下滑等原因而失去工作时,享受的一项社会保险福利。
深圳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参保时长和失业前工资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是基于参保职工个人缴费基数进行的。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是根据参保职工的工资和缴费比例来确定的,深圳市的缴费比例是0.5%,其中职工个人缴费率为0.25%,单位缴费率为0.25%。
个人缴费基数的上限是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参保职工的缴费时长:参保职工的缴费时长是指职工在参保期间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段。
3.失业前工资:失业前工资是指参保职工失业前一个完整的计算期内的工资收入。
计算期是指从职工最初参保的那个月起算,因此计算期可以是一个月、一个季度或者一年。
失业前工资是通过参保职工在相应计算期内的缴费工资及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来确定的。
4.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比例: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比例是根据参保职工的缴费时长和失业前工资来确定的。
具体的发放比例可以参考当地社保局公布的标准。
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在50%至80%之间。
基于以上几个因素,在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的计算中,一般的计算公式是:失业保险金金额=失业前工资×发放比例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期限一般为最初申领之日起,核定失业前12个月的工资作为基数,发放12个月;如果职工参保时间不足12个月,那么发放期限将根据实际参保时间来调整。
总之,深圳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主要是根据参保职工的缴费基数、参保时长和失业前工资等因素来确定的。
具体的计算方式可以参考当地社保局的规定,以确保参保职工能够按照规定享受到相应的失业保险金福利。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7.08.02•【字号】成人社发〔2017〕34号•【施行日期】2017.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失业保险正文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成人社发〔2017〕34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为鼓励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发〔2017〕31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申请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以下简称:技能提升补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申领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一)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职工的;(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的;(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
二、补贴标准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职工取得本市紧缺急需职业(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五级)的补贴标准为1100元,中级(四级)的补贴标准为1800元,高级(三级)的补贴标准为2500元。
本市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由市就业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公布前已按照普通职业(工种)享受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补差。
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待国家明确后确定。
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
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杭州市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指失业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领取的一项经济补贴,其标准的确定对于失业人员的生活和就业状况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杭州市相关规定,失业金的领取标准主要包括基本标准、缴费年限和发放期限等方面。
下面将对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杭州市失业金的基本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
具体计算公式为,失业金=上一年度平均工资×80%×失业人员缴费年限÷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2。
其中,失业人员的上一年度平均工资是指失业前12个月的工资总额除以12,而缴费年限则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前连续缴纳失业保险的年限。
根据这一公式,失业金的基本标准将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个性化计算,以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其次,对于失业人员来说,缴费年限也是影响失业金领取标准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越长,其领取失业金的标准就越高。
根据杭州市规定,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分为三档,分别为1-2年、3-9年和10年以上,对应的失业金领取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例如,缴费年限在1-2年的失业人员,其失业金领取标准为基本标准的30%;而缴费年限在10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则可以领取基本标准的100%。
这一规定旨在鼓励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同时也给予长期缴纳失业保险的人员更多的保障。
最后,杭州市失业金的发放期限也是需要注意的一点。
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可以在失业后的两年内领取失业金,但是领取期限不得超过其参加失业保险的累计缴费年限。
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失业人员长期依赖失业金,同时也保障了失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的基本生活。
综上所述,杭州失业金领取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和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来确定的,其基本标准、缴费年限和发放期限等方面都体现了个性化和保障性的特点。
希望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的过程中,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合法合规地领取自己应得的补贴,同时也努力寻找新的就业机会,早日实现自我价值。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65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正文:----------------------------------------------------------------------------------------------------------------------------------------------------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65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保障水平,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2017年20项民心工程>的通知》(津党发〔2017〕4号)和市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天津市2017年增加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提高我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失业保险金标准领取期限处于第一至第十二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050元提高到1150元;领取期限处于第十三至第二十四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由1010元提高到1110元。
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一)2017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630元提高到690元。
(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自谋职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工商营业执照发照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发照时间在2017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发照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三)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灵活就业,申请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按照灵活就业登记时间一次性计发失业保险金。
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2017年6月1日后(含6月1日)的,按新标准计发;灵活就业登记时间在6月1日前的,按原标准计发。
三、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精神,精心组织实施失业保险金调标工作,并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切实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2017年河北邯郸失业保险金上调,邯郸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
2017年河北邯郸失业保险金上调,邯郸失业保险参保办理时限邯郸失业保险金上调从市人社局获悉,河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调整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决定自2017年1月1日起调整河北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邯郸也将现行的每月月标准由650元至900元调整为940元至1050元。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
此次调整在综合河北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提高全省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介绍,河北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是2015年3月1日起实行的,每月为650元—930元。
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月人均为1010元,1090元,最低940元,其中最低标准比调整前的标准还高出了10元。
本次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比调整前提高了7.5个百分点,处于中部省份中游水平。
据邯郸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该《通知》已收到,明年1月1日将正式施行。
《通知》要求,为方便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流动,此次调整还将原来按不同地域划分的四类标准调整为二类标准,在同一统筹地区执行统一标准。
根据调整,邯郸属于第二类地区,月标准由650至900元调整为940至1050元。
另外,本次调标,将职工参保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划分为三个阶段,即:满1年不满5年、满5年不满10年、满10年及以上。
三个阶段分别按最低工资标准的59%、62%、66%三个比例分两档确定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第一档(地区)为970元—1090元;第二档(地区)为940元—1050元。
邯郸为第二档。
邯郸市人社局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邯郸市有1万余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
享受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三个条件:单位和个人缴费满1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2017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2017年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失业保险是专门失业人群解决就业问题的社会保险之一,但是领取失业保险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失业保险连续已交满一年、被动失业等。
而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和时间,则和失业保险缴纳的时长有关系。
2017年我国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是什么?领取标准是怎么样的?领取时间有什么限制吗?失业保险领取流程是怎么样的呢?2017年失业保险领取条件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017年失业保险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期限第1至第12个月的,每人每月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领取。
您可对照最新的各地最低工资表来计算:2017年失业保险领取时间累计缴费年限领取时间满1年不足1年半3个月满1年半不足2年4个月满2年不足2年半6个月满2年半不足3年7个月满3年不足3年半9个月满3年半不足4年10个月满4年不足5年12个月满5年不足5年半14个月满5年半不足6年15个月满6年不足6年半16个月满6年半不足7年17个月满7年不足10年18个月满10年19个月满11年20个月满12年21个月满13年22个月满14年23个月满15年15年以上24个月2017年失业保险怎么领取?1、用人单位需书面告知失业人员待遇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在60日内完成。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申请7日之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
确认以后从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为失业保险人员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2017年失业保险领取相关问答失业人员能否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凭营业执照副本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企业章程及能证明其投资入股情况的材料,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2017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2017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什么条件?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7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7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的权利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按照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1.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五险一金查询】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3〕22号)和《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的简复单》(府办简复第B2007136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日起调整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从原来的1048元/月调整到1176元/月。
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当地根据《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当地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自行确定。
失业保险是社会保险中的五险一金的组成部分之一,随着杭州市区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为1470元,失业保险金标准也要相应调高。
那么,杭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有多少呢,杭州失业保险领取条件是怎么样的呢?一、杭州失业保险领取金额杭州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176元/月,与原来的1048元相比,增加了128元。
上溯至2013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
浙江省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按所在市(地)按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80%确定。
杭州的计发标准为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截至去年9月底,杭州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294.88万人。
按照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
浙江2017社保标准
浙江2017社保标准浙江省2017年社会保险标准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对参保人员的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和规定。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文件,以下是浙江省2017年社会保险标准的具体内容。
一、基本养老保险。
1.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20%,合计28%。
2. 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缴费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个人账户,个人缴费部分纳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养老金的积累。
二、基本医疗保险。
1.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比例为2%,单位缴费比例为10%,合计12%。
2. 缴费基数,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为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缴费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医保报销比例,根据规定的医疗项目和药品目录,医保报销比例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三、工伤保险。
1.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2. 缴费基数,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缴费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发生工伤的参保人员,根据工伤程度和工伤后影响工作能力的情况,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四、失业保险。
1. 失业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比例为1%,单位缴费比例为1%,合计2%。
2. 缴费基数,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缴费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 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期限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五、生育保险。
1. 生育保险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比例为0.5%,单位缴费比例为1%,合计1.5%。
2. 缴费基数,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为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具体缴费基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2017年1月
深圳失业保险金计算方式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失业保险已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失业人员来说,失业保险金可以帮助他们度过失业期间的困难。
然而,对于很多人来说,对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并不是很清楚,尤其是在不同的地区,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也会有所不同。
下面我们就以深圳市为例,来详细介绍一下深圳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
一、基本计算方法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主要是根据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来确定的。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是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具体计算方式如下:1. 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上一年度的缴费工资总额÷12个月2. 失业保险金=参保人员上一年度的平均工资×60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根据深圳市的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是根据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来确定的,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期限分为三档:1. 参保人员缴费不满一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3个月;2. 参保人员缴费满一年但不满5年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6个月;3. 参保人员缴费满5年以上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2个月。
而对于享受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后再次失业的,支付期限则会相应缩短。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计算是以最近一次劳动合同的起止日期为准的。
三、其他注意事项1. 参保人员凡是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必须持有本人唯一识别信息和就业失业登记证到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手续;2. 未按规定时间申领失业保险金,视为放弃领取。
在结束对于深圳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的介绍之前,还需要说明一点,根据深圳市的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的工资水平越高,失业保险金的数额也会相应偏高,但是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
以上就是对于深圳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式的详细介绍,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实际上,不仅是失业保险金,各种社会保险的相关政策都很复杂,建议大家可以提前了解相关的政策法规,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以免发生不必要的损失。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17〕261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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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区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17〕261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内政办发〔2017〕135号)、《失业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失业保险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有关规定,请各盟市(包括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适时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具体调整办法为:第1至12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按照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自2017年8月1日起执行。
2017年8月21日
——结束——。
[2017年失业金领取标准]2017年失业金领取标准
[2017年失业金领取标准]2017年失业金领取标准2017年失业金领取标准2017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最新规定:多少钱怎么领如何算2017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1.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下列情况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1、失业人员重新就业2、失业人员应征服兵役3、失业人员移居国外4、失业人员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5、失业人员拒不接受工作或培训6、失业人员死亡2017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因为各地经济水平的不同,目前各地的每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会有所不同。
具体金额可拨打当地社保局电话__进行免费咨询。
以上海为例:刘先生,24岁,上海户籍,缴纳失业保险1年半,那么能够申领到多少失业金?根据满1年,即可申请2个月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再对照上表,刘先生可以申领到1415*2=2830元失业保险金。
2017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7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1808元/月计算,为每月1446.4元。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5种选择、就近领取”失业金随着参保人数的大量增加,预计申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数在2014年将呈现几何级增长。
为此,我市社保部门创新服务新模式,增强社保服务为民新效能:一是搭建了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主要业务平台的失业登记与失业保险金申领“一站式”服务平台;二是开展了委托银行办理失业保险金业务;三是推出了自助终端机受理失业保险业务;四是建立了邮政代办服务。
目前全市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网点由原来的10个社保窗口增加到了283个经办窗口,增加了近28倍。
目前,深圳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实现了5种选择,既可在全市35个社保窗口、51个“一站式”窗口、197个签约银行窗口中的任何一家就近窗口办理业务,也可到就近自助终端机办理或足不出户申请邮政代办,初步实现了失业保险业务同城通办。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具有如下几个主要特点:一是普遍性。
它主要是为了保障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失业后的基本生活,其覆盖范围包括城镇劳动力队伍中的绝大部分成员。
二是强制性。
它是通过国家制定法律、法规来强制实施的。
按照规定,在失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内的.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不履行缴费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互济性。
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来源于社会筹集,由单位、个人和国家三方共同负担,缴费比例、缴费方式相对稳定。
筹集的失业保险费,不分来源渠道,不分缴费单位的性质,全部并入失业保险基金,在统筹地区内统一调度使用,以发挥互济功能。
参加深圳失业保险有什么好处?好处一: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可按月领取失业金。
抚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抚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抚州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能够获得的经济补偿。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制定的,旨在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并帮助他们渡过失业期。
首先,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基本标准和个人缴费时间。
基本标准是指根据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缴费时间和失业时长等因素计算得出的失业保险金数额。
个人缴费时间是指失业人员在失业前12个月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月数。
根据个人缴费时间的不同,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也有所差异。
在抚州市,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如下:1.基本标准: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数额不得低于其失业前12个月全部工资的80%。
即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乘以个人缴费时间,再乘以80%,得出的结果即为失业保险金的基本标准。
2.上限标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还有一个上限,即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数额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3倍。
这是为了避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过高,导致他们在失业期间享受过高待遇,影响他们再就业的积极性。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人员必须在一定的时间内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提出申请,同时提供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才能够获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
同时,失业人员还需要按时参加相关的就业培训和求职活动,积极寻找新的工作机会,否则可能会影响他们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资格。
此外,抚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还与就业市场的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有关,有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因此,失业人员需要随时关注当地劳动就业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和规定,以便及时了解自己的权益和相应的领取标准。
总而言之,抚州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制定的,其金额主要由失业人员的平均工资、缴费时间和失业时长等因素决定。
失业人员应及时向当地劳动就业部门申请,并积极参加就业培训和求职活动,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提高再就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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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劳动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2017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核心内容: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
本文由赢了网劳动法小编为你整理2013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和办理条件。
一、办理失业保险条件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专职人员和国家机关中的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以下简称单位和职工),应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单位缴2%,个人缴1%。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
二、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中关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问题。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关于统筹层次的规定,失业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在其他地区的统筹层次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规定规定。
发放标准中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即是指统筹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和统筹地区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如果统筹层次所在地区没有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或者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市与统筹层次所在的地区不一致,以哪个城市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作为参照,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来确定。
至于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和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规定。
主要考虑失业保险金,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而发放的一项社会保险待遇,它有两大基本功能,即保障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从这一原则出发,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应不高于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所得工资的最低标准,即最低工资标准,如果超过这个标准,容易形成养懒汉的制度,不利于失业人员积极寻找工作,实现再就业;同时,也不应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如果低于这个标准,不但难以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也不利于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
正是基于上述各方面考虑,条例对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作了上述规定。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主要考虑到随着社会进步,经济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应逐步提高,与此相适应,失业保险待遇的水平也应逐步提高,使失业人员和其他劳动者一样,享受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成果。
将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与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挂钩,可使失业保险金随着最低工资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而调整,有利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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