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合集下载

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

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

环保监理的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了加强环保监理工作,规范监理行为,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提高环境保护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2 环保监理工作应遵循依法依规、客观公正、科学高效的原则,确保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定。

1.3 本制度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监理工作。

二、监理职责2.1 环保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承担建设项目环保监理任务。

2.2 环保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监理人员职责,确保监理工作顺利开展。

2.3 环保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特点,制定监理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监理内容、监理方式、监理周期和验收标准等。

2.4 环保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按照“三同时”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推进。

2.5 环保监理单位应检查建设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措施的实施。

2.6 环保监理单位应定期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监理情况,对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

2.7 环保监理单位应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竣工验收,对验收结果提出意见。

三、监理内容3.1 环保监理单位应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运行管理措施,确保其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规定。

3.2 环保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风险评估和污染防治措施设计等工作,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3.3 环保监理单位应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施工质量,确保其满足环境保护要求。

3.4 环保监理单位应监督建设单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落实环境保护责任。

3.5 环保监理单位应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其正常运行,达到预期的环境保护效果。

四、监理方式4.1 环保监理单位应通过现场检查、资料审查、监测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掌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的实际情况。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有效监督和管理环境保护工作,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和改善,保障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态平衡,提高环境质量,制定本制度。

二、监督管理机构1.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设立的,具有环境资源监督管理职责和权力的机构。

一般来说,国家环境保护部门是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最高行政机构,地方各级政府环保部门则是在其所辖地区内负责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行政机构。

2.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监督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监督管理人员,制定具体的监督管理计划和方案。

3.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纪律,保障监督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监督管理范围1.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的范围包括环境资源的保护和管理,环境污染的预防和治理,环境质量的改善,环境安全的保障等内容。

2.具体来说,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应当包括对企业和单位的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对环境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理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3.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应当重点关注污染严重、环境质量差、生态环境恶化等情况下的特殊保护区域和行业,制定专门的监督管理计划和方案,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四、监督管理手段1.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应当采取多种手段,包括监督检查、定期抽查、事件监控、督办案例、约谈督办等方式。

2.监督检查是主要的监督管理手段,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定期抽查是对企业和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无条件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机构应当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企业和单位进行定期抽查。

4.事件监控是指对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可能造成环境问题的事件和污染源进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自觉处理。

5.督办案例是对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事件进行督办和处理,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对发生的案例进行督办处理,并要求企业和单位配合处理。

环境监管管理制度

环境监管管理制度

环境监管管理制度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环境问题日益成为全球关注的焦点。

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各国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为了有效管理和监管环境,保护生态系统,确保可持续发展,各国不断加强和完善环境监管管理制度。

环境监管管理制度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政策,用以管理和监管环境保护工作。

其主要目的是确保环境质量达标,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

环境监管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立法法规:各国政府根据国情和环境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环境法律法规,规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这些法律法规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

通过立法,确立了环境监管的法律基础,为环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2. 管理机构:各国政府设立了专门的环境保护部门或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环境监管管理工作。

这些机构拥有专业的环境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能够及时监测环境质量,采取有效的环境保护措施。

3. 环境监测:环境监测是环境监管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对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测,可以了解环境污染的程度和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治理。

各国政府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建设了一系列现代化的环境监测站点,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 环境评估:环境评估是环境监管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在进行新项目、新政策或新规划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其对环境的影响和潜在风险。

只有通过环境评估,才能保障项目或政策的可持续发展,避免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5. 环境治理:环境治理是环境监管管理制度的根本任务。

通过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和实施具体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环境污染的防治和治理。

同时,建立健全的环境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惩处,促使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环境法律和规定。

6. 环境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是环境监管管理制度的重要环节。

政府和环保部门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监测数据、环境治理措施和环境保护政策,提高公众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参与度,推动社会各界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感。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
为了加强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维护环境安全,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制定以下监督导则:
一、监管目标
1. 加强对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应用和管理的监督,确保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符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

2. 督促电力单位对环境保护技术实现全过程管理,保证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的持续有效性。

3. 提高环保技术应用水平,促进可持续发展。

二、监管内容
1.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包括责任制、标准规范、应急预案等。

2.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情况,包括尾气排放治理、废水处理、噪音抑制等。

3.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监测情况,包括监测指标、监测仪器设备管理、监测数据的采集和分析等。

4. 监督电力单位环境保护技术应用情况,包括环保设备运行情况、技术应用效果等。

三、监管措施
1. 定期开展日常检查,督促电力单位做好环保技术的管理和应用。

2. 对发现的环境保护技术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并督促电力单位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管理。

3. 对环境保护技术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电力单位,及时启动有关法律法规的监管措施。

4. 对环境保护技术应用先进,管理规范的电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促进环保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四、监管要求
1. 监督人员必须依法依规开展监管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2. 监督人员应注重监督检查与企业自主管理的结合,及时提供技术咨询和指导。

3. 电力单位应积极配合监管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尽力做好环保技术的管理和应用。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范文(5篇)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范文(5篇)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环境、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存条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原则是科学、合理、规范、公正。

第四条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是环保部门,负责制定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管理制度,实施环境保护工作。

第五条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是环境保护局,负责具体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监督检查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的职责包括:监测环境污染情况,制定环境保护计划,开展环境宣传教育,推动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管理环境保护设施和装备,处理环境污染事件,惩治环境违法行为,保障环境监测质量。

第七条所有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履行职责,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机制第八条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协调机制,由环保部门负责组织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定期召开会议,沟通研究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矛盾和冲突。

第九条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机制,环境保护局负责对各单位和个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评估机制,环保部门负责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评估结果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考核依据。

第十一条建立环境保护工作的奖惩机制,对于在环境保护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和表彰;对于环境违法行为和环境污染事件的责任单位和个人,给予惩罚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申请环境保护许可证,并按照许可证的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防止环境污染。

第十四条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环境保护计划开展环境监测,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数据,确保环境监测的质量。

第十五条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和管理环境保护设施和装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发挥作用。

化工厂环保监督管理制度

化工厂环保监督管理制度

化工厂环保监督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加强化工厂的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产活动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法律法规,促进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化工厂内所有生产、储存、运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的环保监督管理。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监督管理委员会,由厂长担任主任,成员包括生产、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负责人。

2. 环保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环保政策、监督执行情况、处理环保事故、组织环保培训等。

三、环保管理1.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环保计划。

2. 定期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进行监测,确保排放达标。

3. 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四、污染预防与控制1. 对潜在的污染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

2. 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等进行有效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五、环境监测与信息报告1. 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工厂周边的环境质量进行监测。

2. 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污染物排放情况和环境监测结果。

六、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1. 制定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应急响应、事后处理等。

2. 发生环保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污染,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七、环保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2. 通过宣传栏、培训会议等形式,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工厂的环保政策。

八、监督检查与考核1. 环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定期对工厂的环保工作进行检查。

2. 对违反环保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并将环保工作纳入员工和部门的绩效考核。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环保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环保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上述内容,确保制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范围本细则规定了我公司实施环保监督的组织原则、责任及分工、监督标准、考核与奖罚等内容。

2 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3 总则3.1本细则是我公司实施环保监督的最基本依据,各有关部门和人员必须熟悉、执行本细则。

3.2环保监督的目的是及时发现电力基建、生产过程中存在的环保问题,消除隐患,保证设备正常运行,防止和减轻环境污染,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促进废物回收利用,提高环保技术水平。

环保技术监督应贯穿到电力建设、生产全过程。

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通过建立污染预防监控体系,达到减少污染物排放,保证符合排放标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坚持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加强对“三废”排放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的监督,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到电力发展和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4 组织机构4.1设立环保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环保条件的调查分析,环境质量评价,环境治理规划。

环保领导小组受上级环保部门的领导,同时接受地方环保部门的指导。

4.2环保领导小组由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策划部环保专责负责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环保纳入总经理任期目标和企业工作议事日程。

4.3 为实行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公司成立环境保护监督网,环保专责及各部有关环保设施负责人组成监督网.4.4 运行部化验室负责环保日常水质监测工作.5 职责与分工5.1环保领导小组管理职责5.1.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规定,并以此制定本公司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实施细则。

5.1.2编制本企业环境保护和综合利用的长远规划及实施计划。

5.1.3组织有关部门认真做好环保设施在设计、审查、基建安装各阶段的环保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协调各部门努力提高本单位环保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水平,降低污染物排放。

5.1.4定期召开本单位环保监督工作会议,检查落实环保监督工作。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CRPHZ-FP-ⅠB-003-04-2012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2012-02-01发布2012-02-01实施目录目录 (II)前言 (III)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1)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术语 (1)4 职责 (1)4.1公司总经理(生产副总经理)职责 (2)4.2发电运行部职责 (2)4.3技术支持部职责 (3)4.4环保专业工程师职责 (3)5 管理内容和方法 (3)5.1火电厂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技术监督 (3)5.2规则 (5)5.3有关规章制度 (6)5.4环保有关报表上报时间: (6)前言为规范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技术监督管理,使环保技术监督更加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做到符合规范、流程清晰,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是标准的资料性目录。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本制度的审核人:本制度的批准人:本制度由华润电力(菏泽)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 范围本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环境监督的范围及各项监督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华润电力全资、控股和管理的所有公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火电厂环境监测条例》[环字(85)第18号]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L/T1050-2007)《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电力工业部令第9号)《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厂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电力企业二氧化硫环保月报表》《火电厂环境监测分析规范》(DL414-91)《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电计《1996》2803 术语和定义术语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发电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状态监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键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和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

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公司的环保管理,推动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监督制度。

二、监督机构公司设立环保监督部门,负责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监督部门成员由环保专业人员组成。

三、监督内容1.环境保护设施环境保护设施是保障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

监督部门要对公司的环保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2.污染物排放监督部门要对公司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的排放情况进行监督,确保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相关规定。

同时,要对排放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定期向有关部门报送相关数据。

3.环境管理制度监督部门要对公司的环境管理制度进行监督,确保制度的完善性和可操作性。

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

4.环保培训监督部门要监督公司对员工进行环保培训的情况。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环保法律法规的学习,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等。

监督部门要对培训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

5.环境应急预案监督部门要对公司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监督,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完善性。

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四、监督结果处理1.监督部门对监督结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向公司提出改进意见和整改要求。

2.公司应积极配合监督部门开展工作,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3.对于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者导致重大环境事故的行为,监督部门可以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告相关主管部门。

五、监督周期监督部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监督周期,一般为半年或者一年。

六、监督报告监督部门每次进行监督后,要及时撰写监督报告,并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报送。

监督报告内容包括监督结果、整改意见、监督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

七、监督结果的跟踪评估监督部门要对公司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评估,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对于整改不到位的情况,要及时向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主管部门进行汇报,并提出进一步整改措施。

八、违规处理对于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或者导致重大环境事故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产停业等。

环保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环保工作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预防和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障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各级环境保护部门。

第三条环保工作监督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四)科学管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监督管理职责第四条环境保护部门是环保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下列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政策和规划;(二)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进行调查处理,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和危害;(三)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四)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对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督;(五)开展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环境保护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七)依法履行其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

第五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环保工作监督管理职责:(一)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标准;(二)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设施;(三)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进行治理,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四)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更新;(五)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检查,配合调查处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六)依法履行其他环保工作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章监督检查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一)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二)环境保护规划、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三)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运行、维护情况;(四)污染物排放情况;(五)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六)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火电厂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火电厂环保技术监督细则

环保技术监督实施细则1. 总则1.1 为加强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将环保技术监督纳入生产管理轨道,根据《山西省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及《火电行业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1.2 环保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保护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1.3 环保技术监督的任务是:通过全过程环保技术监督,加强对污染物排放的监督,保证环保设施的投运率达到有关要求,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环保设施的净化效果,从而达到防治污染、保护环境的目的。

2. 监督机构与职责2.1 环保技术监督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公司、部、车间(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

2.2 公司的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的管理部门,设环保技术监督专责,负责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其职责是:2.2.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环保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的有关制度。

2.2.2负责组织制定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

2.2.3督促、检查和推动本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开展,定期组织“环保监督网”活动。

2.2.4对本公司环保设施及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处理效果和污染物达标排放。

2.2.5参加本公司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2.2.6参加本公司新、改、扩建环保工程的评价和验收工作。

2.3 其它部门环保技术监督职责2.3.1组织实施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执行公司有关的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2.3.2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规划、计划。

2.3.3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技术监督考核制度、奖惩制度。

2.3.4负责组织本单位的环保设施监督检查工作,保证其正常运行及污染物达标排放。

2.3.5督促、检查本部门有关班组环保技术监督项目的完成情况。

2.3.6组织建立健全环保技术监督台帐、记录。

3. 监督范围3.1 燃料及原材料3.2 各种废水处理设施及废水污染物排放3.3 烟气处理设施及气态污染物排放3.4 各种噪声治理装置3.5 灰渣场及粉煤灰综合利用设施3.6 其它环保设施3.7 绿化4. 监督内容4.1 环保设施的监督4.1.1静电除尘器的技术监督4.1.1.1静电除尘器的考核指标为:电场投运率大于95%除尘效率大于99%一次电压:380V(额定电压380V)一次电流:271A(额定电流271A)二次电压:40KV(额定电压72KV)二次电流:0.3A(额定电流1.0A)4.1.1.2发电部负责每月上报一次电场投运率和三次伏安特性指标。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一、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环境保护问题逐渐成为我们需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为了保护环境,各国政府纷纷出台政策和规定,对污染源进行严格的监管和管理。

在中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一项重要法规,它通过对企业和机构的监督管理,推进了环境保护领域的发展。

本文将对规定的内容进行分析,阐述其对环保事业的重要意义。

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内涵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是中国环境管理部门颁布的一项监管规定,它包含了各种企业和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需要遵守的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1.企业和机构必须遵守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确保环境的健康和安全;2.企业和机构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采取措施进行环境保护;3.企业和机构必须建立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和执行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的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4.企业和机构必须进行环境监测,监测其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对污染达到排放标准的进行处理。

5.监管部门可以对企业和机构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检查和监督。

以上五个方面对于环保事业具有重要的意义,规定的贯彻实施能够有效地推进环保事业的发展。

三、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的意义1.提高了企业和机构的环境保护意识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明确了企业和机构在环保方面需要遵守的规定,对于企业和机构来说,这是一项严格的要求,它需要企业和机构认真贯彻执行。

这样一来,企业和机构就会更加重视环保工作,形成一种环保的文化氛围。

这对于改善环境质量具有积极的意义。

2.推进了环保技术的发展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和机构采取环保措施,这需要企业和机构运用新的环保技术和方法,从而提升环保技术的发展。

这对于环保技术的创新具有积极的意义。

同时,推广崭新环保技术能够改善环境质量,减少人类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对环保事业也是一种积极的推进。

61.环保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61.环保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变电站项目应重点检查 环评批复是否超过五年
手续是否齐全、完 整
期。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部门审批。
(1)国网(科/2)539-2014《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第八条(二)
工程设计阶段 设计文件中应落实建设项目环评报告、水保方案及批复文件提出的环保、水土保持(以下简称“水保”)措施。设计发生重大变更涉及
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或超过五年未开工建设的,应履行环评报告重新报批或备案程序。涉及水土保持的建设项目,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熟悉相关业务的单位编制水保方案,报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输变电工程》HJ 24-2014 4.1工作程序 图1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4.2.6、4.2.7、4.2.8 (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四十八号《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二十二条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由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报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环保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细则
技术 监督 阶段
技术 监督 专业
序号
监督项目
关键项 权重
环保全过程技术监督精益化管理实施评价细则(规划可研阶段)
监督内容
监督要点
监督依据
监督要求
监督结果
1 项目可研
(1)国网(科/2)226-2014《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
第十二条 环境保护费用监督的重点是:(一)建设项目环评、
第十三条 公司实行环评报告分级报送制度。(2)国网经研院受公司总部委托,组织专家对环评报告进行内审,印发会议纪要,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 。 (2)国网(科/2)226-2014《国家电网公司环境保护监督规定》第九条(一)建设项目环评及水保方案编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委托具 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报有审批权的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环评报告经批准后,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

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规定

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电厂的环境保护工作是电力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电力设备安全、稳定运行的一项重要措施,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做好电厂环境保护的重要保证;第二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坚持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政策,不断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提高监督水平;环境保护技术监督是一项生产监督活动,必须纳入生产管理的全过程;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华能威海电厂环境保护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标准的检查与考核;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华能威海电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在厂部的领导下,成立以厂长为组长,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标准;二制定和实施本厂环境保护规划和目标;三审查、批准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监督“三同时”的实施和管理;四负责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废水资源化的管理;五负责与上级和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重大环保问题;第六条、生产部是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做好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各项工作;第七条要建立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配备环境保护专职责人员,在厂长的领导下,进行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一厂长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的各项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及有关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规定;严格贯彻环保“三同时”;2、负责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对国家承担法律责任;分管环境保护的副厂长应在厂长的委托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3、定期召开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或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网成员会议,研究制定全厂的环境保护工作规划,积极听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二)环境保护专职责的职责:1、在分管厂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部和省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监督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组织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组织本单位环境监测、污染的调查、环境治理工作及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4、参与各项环保工程方案的制定、审查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监督环保“三同时”的执行;5、环保设施的停运、检修和投运须经环保专职的签字认可;6、负责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编写事故报告;7、按照火电行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要求,监督、指导、参与环境监测站的日常监测工作,做好按时上报各项报表的工作;8、监督本单位环境保护专项费用及粉煤灰综合利用的专项资金的使用;9、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建立健全监测手段,加强环境监测人员的培训工作,确保所有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三电厂环境监测站职责1、按照国家规定的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完成相应的监测工作,做好本厂各排放口的排放监侧、监督环保设备的运行;2、整理、分析各项监测资料,建立监测台帐及原始数据库;3、参与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和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第三章电厂环境保护管理第八条应根据制定的环境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环保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并应积极组织分解实施;第九条厂环保管理职能部门应积极参与涉及到环境保护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验收工作,并将相应情况报公司生产部备案;项目立项应进行专项管理;第十条电厂环保及综合利用设施必须与生产设备同时运行;应确保环保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并确保经环保设施处理后的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如需停运或拆除上述设施的,必须报公司生产部同意并征得地方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第十一条电厂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并及时向公司生产部和地方环保部门报告,涉及环保罚款事宜要如实向公司生产部报告;第十二条电厂必须安排污染治理资金,并将其列入电厂生产开支;因缴纳排污费产生的环保治理补助金必须全部用于污染治理;开展综合利用所得的税后收益要继续用于综合利用;第十三条凡发生超标排污收费情况的电厂,必须及时报告公司生产部,原则上经公司同意后方可缴纳;第四章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第十四条各种废水排放及处理设施;第十五条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及烟气处理设施含电除尘、脱硫装置;第十六条发电生产用燃料原煤及燃油;第十七条各种噪声治理装置;第十八条粉煤灰渣场的综合利用;第十九条灰渣场的管理;第二十条环境监测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厂区绿化;第五章环境监测的监督第二十二条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一大气排放污染物的监测1、电厂安装有烟气排放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在有效期内,烟尘排放浓度可采用烟气排放污染物连续监测装置的监测数据;烟气中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计算参见DL/T414中的规定;烟气污染物的排放应符合所在地区的有关排放标准及GB13223中相关规定;2、每次锅炉大修后需要对烟气特性参数和除尘器的主要性能参数进行测试,以检查大修效果;3、除尘器改造工作完工后,需要进行除尘器性能验收试验;4、应根据大修前后除尘器性能参数的变化情况对其大修后的监测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并将结果列入大修质量考核范畴;第二十三条废水水质的监测一采样点的设置:为各废水外排口;二采样方法、采样容器、采样量、采样周期、监测项目及监测分析方法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第二十四条噪声的监测一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进行厂界、厂区及生活噪声和重点噪声源的噪声监测工作;二监测周期、监测仪器、测点设置、测量结果的数据处理及监测方法均按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第二十五条环境监测质量的监督一所有监测仪器均需按规定定期送计量部门检定;二必须定期检查环境监测站的原始记录;监测质量的控制按照国家有关“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三必须对所有的环境监测数据进行审核,外排污染物出现异常时必须尽快查找原因,并进行处理;四电厂所在地的山东电力试验研究院所作为委托的技术监督的职能部门对相应电厂的监测业务工作进行考核,环境监测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第六章发电生产用燃料的监督第二十七条对燃料原煤和燃油的硫份、灰份、挥发份、发热量进行监督,对来煤油的含硫量、含灰量实施有效控制;第二十八条开发利用新煤种必须将原煤的硫份、灰份作为必要条件进行考虑,严禁开发使用硫份、灰份明显高于原使用煤种的新煤第七章环保设备的监督第二十九条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监督一烟气处理设施电除尘器、脱硫装置既是环保设备,又是生产设备,执行烟气处理设施的技术监督是为了保证其安全、高效和稳定运行;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人员应对烟气处理设施的安装、检修、运行和管理各方面的工作全面了解,对烟气处理设施的运行、检修和管理进行监督;二烟气处理设施安装调试过程中的技术监督根据电除尘器施工工艺导则SCJ-77、燃煤电厂电除尘器通用技术条件SC172-75和电除尘器制造厂的设备安装说明书对电除尘器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技术监督,并对电除尘器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评价与验收;参照国家有关标准对脱硫装置的安装调试进行技术监督,并对电除尘器的安装质量进行检查、评价与验收;三加强对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烟气脱硫效率≥90%,脱硫设施投运率≥95%;健全脱硫设施档案资料;第三十条废污水处理设备的技术监督一厂区工业废水1含油污水处理设备应保持正常运行,将厂内各类油污水处理后回用;2机炉大修及各类机械设备的洗涤水均应进行适当的处理后回用;3化学废水应在进行充分的中和处理后,使PH值达标后回收利用4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应在“新、扩建”工程的建设过程中贯彻“三同时”,正常后应保证稳定运行,保证处理效率达到设计和回收利用;5化学清洗和停炉保护等临时性排水应按环保要求处理达标后回用;二脱硫海水的排放加强脱硫海水恢复系统的管理,在线PH表运行正常,确保PH≥排放;环保监测站每旬对脱硫海水取样化验,确保各项指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第三十一条灰场及灰池的监督由于我厂采用了干除灰,已经不向灰场冲灰,停运的灰场应尽可能进行复耕和或表面固化处理;第三十二条噪声治理设备的监督定期对有关设备的消音隔声装置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保证其正常投运;第三十三条其它环保设备的监督一监督粉煤灰渣综合利用设备的使用状况,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对其进行改造;二监督脱水仓和捞渣池系统的设备运行状况与使用情况;(三)监督干灰设施的设备运行状况与投用情况;第八章粉煤灰渣综合利用第三十四条粉煤灰渣综合利用工作的监督目的是提高粉煤灰综合利用量和利用率;主要内容有:一监督粉煤灰渣综合利用年度计划的实施,严格审核用灰量;二定期检查粉煤灰渣综合利用的日清单和月报表,掌握年度计划的完成进度和费用收支情况,建立大用户档案;(四)粉煤灰渣综合利用和利用率,灰贴的使用;第九章统计与总结第三十五条环保报表统计工作一电厂的环保月度报表、季度报表由专人负责完成,并经有关单位盖章后以传真形式按时上报公司生产部;二环保有关报表的上报时间每月20日前向公司生产部上报上月的环保月报表,每季度的下月25日前上报上季度的环保季报表,每年元月25日前上报上年度的环保年度报表;第三十六条电厂的环境保护监督年度总结须于12月20日前分别以文本邮寄及电子邮件方式上报公司生产部;第十章奖励与惩罚第三十七条将在每年和环保工作年会上对在环境保护、粉煤灰综合利用和其它有利于改善环境综合利用中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积极或造成各类污染事故、纠纷的个人进行批评和考核;第三十八条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部门和个人将由厂经济考评委员会按照经济责任制给予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是中国环境保护部制定的行业性规定,旨在加强对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的监督管理,确保火电厂的运营符合环保要求,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该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的选择和使用:规定火电厂应采用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技术设备,确保废气、废水排放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

2.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火电厂应建设和使用符合要求的废气治理、废水处理等环境保护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3. 监测和报告制度:规定火电厂应建立和实施环境监测和数据报告制度,对排放和污染物进行监测与报告,并定期向环境保护部门提供监测数据。

4. 环境影响评价和应急预案:规定火电厂在建设或改建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制定应急预案,以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和突发事件。

5. 监督管理和处罚:规定环保部门对火电厂的环境保护技术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的火电厂进行处罚,并公开曝光。

通过制定和执行《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可以有效保护环境,减少火电厂对环境的影响。

同时,该规定也为火电
厂提供了明确的环保要求和标准,推动了火电行业的环保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细则及考核办法1 总则1.1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使其服务于安全文明生产,根据《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规定》、《山西省电力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火电厂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工作是全过程环保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火电厂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保证,必须纳入火电厂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1.3 火电厂环保技术监督是技术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燃料及原材料、生产工艺过程、环保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境标准为依据,以防治污染为目的,以环境监测为手段,保证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促进“三废”综合利用,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

2 监督机构和职责分工2.1 环保技术监督分为公司、部门、班组三级管理。

公司安全环保部是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2.1.1 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及上级各部门的有关制度和规定。

2.1.2 制定和修订本单位环保技术监督的有关规定。

2.1.3 制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1.4 负责对环保技术监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2.1.5 负责对环保设施及污染物的排放进行监测监督。

2.1.6 负责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的技术和管理工作,编报监督报表。

2.1.7 负责对环境事故和环境纠纷进行调查。

2.1.8 负责向集团公司、地方环保部门报送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总结和报表。

2.1.9 完成本单位及上级下达的其它任务。

2.2 各部门应设兼职环保技术监督员,建立内部环保技术监督网,具体负责本部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其主要职责是:2.2.1 制定本部门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2.2.2 将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及具体任务、指标落实到班组和岗位并负责监督实施。

2.2.3 建立环保技术监督的检查和考核制度,并与经济利益挂钩。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CHDOC塔尔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组织机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CHDOC塔尔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管理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污水处理设施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管理规定(暂行)环境监测人员合格证制度(暂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2005年第28号令)发改价格1176号《燃煤发电机组脱硫电价及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查办法(试行)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细则(试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GB13223-2003《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T13931-2002《电除尘器性能测试方法》GB/T16157-199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744147《电站汽轮发电机组噪声测量方法》GBT19229-2003《燃煤烟气脱硫设备》GB15562.1-1995《环境保护图形标志一排放口(源)》HJ/T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在线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373-2007《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255-200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火力发电厂》D1414-91《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1GJ102-91《火力发电厂环境保护设计规定》(试行)D1/T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D1/T1050-2007《电力环境保护技术监督导则》D1/T5196-2004《火力发电厂烟气脱硫设计技术规程》D1/T461-2004《燃煤电厂电除尘器运行维护管理导则》D1/T414-2004《火电厂环境监测技术规范》D1/T514-2004《电除尘器》D1/T997-2006《火电厂石灰石一石膏湿法脱硫废水水质控制指标》D1/T998-2006《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装置性能验收试验规范》DB37664—2007《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国华电集团电厂防止脱硫装置重大事故及脱硫装置管理暂行规定》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试行)》3术语和定义3.1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发电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健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或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环境保护是公司生产和管理的重要内容,而环境保护监督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保证。

环保监督的目的是以环保治理设施和污染物排放为对象,以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治理设施的正常运行,从而使污染物达标排放,并尽最大可能降低污染物的排放量。

结合分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七条:环保监督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第八条:环境保护监督工作要依靠先进技术,采用和推广环境保护新技术,不断提高环境保护监督水平。

第九条:环境保护监督的任务是对公司生产过程中环保工作的监督,应实现对环保治理设施运行、检修、改造等各个环节的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分厂职责:分厂是对公司环境保护措施执行的第一责任单位,其职责是(一)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对“三废”治理工作认真研究、组织,进行治理,组织制定本单位的环保规划及污染治理项目。

(二) 负责对本单位的治污设施做好维护保养,不得擅自停运、闲置或拆除,同时做好治污设施各项运行记录。

(三) 建立本单位污染源统计档案,收集整理贮存监测资料,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帐,做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四) 负责贯彻执行本单位“三废”治理工作,负责落实本单位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的“三同时”执行工作。

(五) 定期组织本单位开展环保设施非计划停运、环境污染突发事故等应急演练,并做好记录,向安全管理部提出需要改进的事项。

(六) 配合安全管理部对本单位污染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配合编写事故报告。

同时做好本单位的环保设施管理工作,随时配合安全管理部接受各地方环保部门的检查指导。

环保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环保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

环保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环保管理工作,确保公司生产活动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并执行。

二、环保管理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通过预防污染的产生,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2. 科学管理,持续改进: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环保管理,不断优化环保措施。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修订环保政策,监督环保工作的执行。

2. 设立环保管理岗位,负责日常环保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四、环保岗位职责1. 环保经理:- 制定和实施环保计划。

- 监督环保法规的遵守情况。

- 组织环保培训和宣传。

- 处理环保事故和紧急情况。

2. 环保专员:- 执行环保经理的指令,负责具体的环保工作。

- 定期检查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

- 记录和报告环保数据。

3. 生产部门:- 遵守环保操作规程,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 参与环保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4. 研发部门:- 开发环保型产品和技术,减少生产对环境的影响。

五、环保管理制度1. 污染预防:通过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2. 废弃物管理:确保废弃物的分类、储存、运输和处理符合规定。

3. 排放控制:监控和管理废水、废气和噪声的排放,确保达标排放。

4. 环境监测:定期对环境质量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六、培训与宣传1. 定期对员工进行环保法规和公司环保政策的培训。

2. 通过多种渠道宣传环保知识,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七、监督检查与考核1. 定期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对违反环保管理制度的个人或部门进行处罚,并记录在案。

八、事故处理与应急预案1. 制定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流程和责任分工。

2. 发生环保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和减轻事故影响。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环保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需经环保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保技术监督管理制度
存在历程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本标准规定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期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管理职能、环境监督的范围及各项监督的内容、检查与考核。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二章主体内容
一、定义及术语
环境保护技术支持: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利用先进的测量手段及管理方法,在生产设备全过程质量管理和全过程状态监控过程中,对环境保护设施(备)健康水平及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有关的重要参数、性能、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评价,以保证其在良好状态和允许范围内运行;对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进行监督及检查,确保其达标排放。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贯穿于生产设备的涉及、制造、基建、调试、运行、检修生产技术改造等全过程。

环境保护设施(备):指用于防治污染的设施。

包括烟囱、烟气脱硫装置、废水处理设施、防噪减噪设施、油烟静电处理装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在线监测装置等。

环境保护技术监督的范围:生产期环境保护监督是指从工程环境保护设施(备)竣工验收结束时开始对生产运行阶段的燃料及原材料、污染物排放、环境保护设施(备)及综合利用等的监督。

二、职责分工
三、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废水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对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的治理与监测,确保废水治理达标排放。

2、公司应努力开发利用水循环利用技术,节约水资源,减少废水排放,力争实现污水零排放。

3、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检测记录。

四、废气排放管理
1、锅炉废气排放执行公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的废气排放标准,公司应加强大气污染物的治理和监测,确保达标排放。

2、公司锅炉应有管理制度、设备台帐、运行检修规程及检测记录。

五、危险废物处置管理
1、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管理设计参照《GB 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2、按照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各单位做好危险废物的管理工作。

3、危险废物应及时回收,进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在广东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危险废物处置信息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六、易制毒化学品管理
1、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参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购买和使用管理;
2、易制毒化学品需专人在当地公安局进行备案购销;
七、污染事故管理
1、针对可能发生的水污染、大气污染等事故,公司应制定完善的急救援预案,有效应对突发环境污染,提高应急反应和救援水平。

2、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和演练。

一般每年至少演练一次,并做好演练记录。

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补充和完善预案。

3、公司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预案,2小时内上报生产技术部,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救援,将污染事故损失降至最小程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及生态环境安全。

4、公司发生污染事故后,应做好事故的善后工作、事故原因的调查、制定防范措施,并将报告上报到生产技术部。

第三章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管理中心总裁办负责解释。

二、相关内控文件:《档案管理操作办法》、《合同存档管理细则》。

三、附件
(一)档案保管期限表—01
(二)档案移交表—02
(三)档案外借登记表—03
(四)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表—04
(五)档案销毁申请表—-05
(六)档案销毁记录表—-06
1、本制度属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

安全环保室要严格执行,并监督、检查。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二:档案移交表—2
档案移交表
附件二:档案外借登记表—03
档案外借登记表
附件三: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表—04
档案管理工作检查表
档案销毁申请表
档案销毁记录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