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 用于压力设备的钢铁铸件 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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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版

用于压力设备的钢铁铸件

该欧洲标准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于2007年11月30日批准。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国际准则,即在不对欧洲标准的进行任何更改的前提下,无条件的将欧洲标准作为该国的国家标准。与这些国家标准有关的最新的标准列表和文献目录可以从中央秘书处或者任何一个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申请获得。

欧洲标准具有三个官方版本(英语,法语,德语)。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有责任将欧洲标准翻译为本国语言并通知中央秘书处,翻译后的版本与官方版本具有相同效力。

以下国家标准体为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澳大利亚,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和英国。

中央秘书处:rue de Stassart 36, B-1050布鲁塞尔

EN 10213: 2007(E)

目录Page

前言 3 导论 4

1 范围 5

2 标准参考文献 5

3 术语和定义 6

4 提供给买方的信息 6 z4.1 必要信息 6

4.2 可选信息 6

5 命名 6

6 制造

7 6.1 制造过程7 6.2 焊接操作7

6.3 后续处理7

7 要求7 7.1 一般条件7 7.2 材料7

7.3 铸造8

●●7.4 腐蚀行为10

8 关于材料测试的测试和文件10 8.1 一般条件10 8.2 检查和测试11 8.3 测试单元抽样11 8.4 试样(试块)11 8.5 测试方法11 8.6 测试的合理性11 8.7 二次测试11

8.8 分类和再处理11

9 标记12

10 包装和表面保护12

11 投诉12

12 补充资料12 附录A 焊接条件21 附录B(提供信息的)物理性能23 附录C(提供信息的)蠕变性能25 附录ZA(提供信息的)本欧洲标准和欧盟97/23/EC号文件要求之间的关系27

2

EN 10213: 2007(E) 前言

该欧洲标准(EN 10213: 2007)由ECISS/TC 28 “钢制铸件”技术委员会制作,该委员会的秘书处由法国标准化组织协会组建。

无论以相同文本的形式出版或者法律批文的形式,本欧洲标准具有与成员国国家标准相同的地位,其发布日期不得晚于2008年5月,与之相冲突的国家标准失效日期不得晚于2008年5月。

该欧洲标准替代了EN 10213-1:1995, EN 102213-2:1995, EN 10213-3:1995 和EN 10213-4:1995文件

本欧洲标准是由欧盟委员会与欧洲自由贸易协会委托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制定,并符合欧盟法令中的要求。

本欧洲标准与欧盟法令之间的关系,见附录ZA,附录ZA为本标准整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EN 10213号用于压力加工的钢铁铸件的技术文件是对EN 10213: 1995号文件的修订,EN 10213: 1995号文件可分为四部分:

— 第一部分:一般条件

— 第二部分:用于室温和高温的钢种

— 第三部分:用于低温的钢种

— 第四部分:奥氏体和奥氏体-铁素体钢种

修订版包括:

— 前面四个部分的结合以及表中钢种新的排列。

— 删除GP240GR

— 增加了GX10NiCrSiNb32-20 钢种

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国际准则,以下国家标准组织必须执行本欧洲标准:澳大利亚,比利时,保加利亚,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意大利,拉脱维亚,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西班牙,罗马尼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和英国。

3

3 EN 10213: 2007(E)

导论

该欧洲标准保持了与EN 1559-2:2000条款相同的格式,其使用需要和EN 1559-2:2000文件结合。在内容中没有给定条款标题的情况下,需要使用EN 1559-2:2000相关的条款。

该欧洲标准的结构如下:

— 在条款和子条款之前标记■符号,表明EN 1559-2中没有附加条件

— 标记有点●的子条款和段落,表明在询单和订单时相关条件应得到同意

— 子条款标记有●●点,表明在询单和订单时相关条件应得到同意(可选)

— 没有标记的子条款是必须的条款

4

EN 10213: 2007(E) 1 范围

该欧洲标准适用于作为承压部件的钢铁铸件,该欧洲标准包括用于部件制造和压力设备的相关材料的标准。

该欧洲标准与铸件相关,这些铸件的特征包括化学成分(见表格2)和机械性能(见表3至6)

该欧洲标准适用于铸造工焊接铸件的情况。

在下列焊接铸件的情况:

— 用于锻造产品(盘子、管、锻件)或

— 无铸造工参与

该欧洲标准不适用。

注释对于对材料具有良好支持的该欧洲标准来说,遵守欧盟法规要求的假设受到标准中技术数据的限制,且该欧洲标准没有假定在特定环境下合适的材料。结果,材料标准中的技术数据需要在特定的环境的设计要求下进行评估,用来证实欧盟承压设备法案(PED)的要求得到满足。

2 标准参考文献

下述参考文件对于本欧洲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对于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仅仅是这里引用的版本适用。对于没有注明日期的参考文件,参考文件的最近的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正版)在此适用。

EN 287-1: 2004:焊工资格考试-熔化焊-第一部分:钢

EN 444: 1994,无损检测-金属材料X和γ射线成像检测总则

EN 462-1: 1994无损检测-射线照片质量-第一部分:照片质量指示器(线型)-照片质量值的确定

EN 571-1:1997无损检测-渗透检验法-第一部分:总则

EN 583-1:1998无损检测-超声波检测法-第一部分:总则

EN 1369:1996 铸造-磁粉检测法

EN 1371-1:1997 铸造-液体渗透检测法-第一部分:沙型,硬型铸造和低压铸造

EN 1371-2:1998 铸造-液体渗透检测法-第二部分:精密铸造

EN 1559-2:2000 铸造-货物技术条件-第二部分:钢铁铸件附加要求

EN 10027-1:2005 钢铁命名系统-第一部分:钢铁名称

EN 10027-2:1992钢铁命名系统-第二部分:数字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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