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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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2021年1年年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21年1年年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21年1年年21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武汉大学_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武汉大学_年强基计划报名条件在武汉大学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_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人格健全.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对所报考的基础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以及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且综合素质优秀或基础学科拔尖的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第一类:综合素质优秀.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优异的考生.第二类:基础学科拔尖,在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等五项学科竞赛中获得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2武汉大学_年强基计划报名时间(一)报名时间和办法_年4月8日至28日考生可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考武汉大学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但可以最多报考武汉大学在生源省有强基计划的同科类(新高考改革省份指同选考科目要求)3个专业.(二)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三)考生确认考生须在_年6月10日至20日登录武汉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确认是否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并签订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确认或签订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入围学校考核测试资格.对入围并确认参加武汉大学强基计划考核测试却未参加的考生,我校将通报生源所在省份招生考试机构.3武汉大学_年强基计划考核方法(一)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办法1.对于第一类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参照该省份确定的部分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下同;以下简称一本线),按照不超过武汉大学在生源省强基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的5倍,依据考生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名单(末位同分同入围),宁缺毋滥.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将以〝高考成绩优先〞原则确定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2.对于第二类考生,只要其高考成绩达到生源省一本线,即破格入围武汉大学考核测试,不占用招生计划5倍的名额.报考了多个专业的考生,以填报的第一专业为入围学校考核测试的唯一专业.(二)学校考核测试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分为体育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环节,详细考核测试方案在入围考生报名参加测试前公布.武汉大学考核测试将于_年7月1日前完成.1.体育测试项目为坐位体前屈和立定跳远两项,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高三毕业生评价指标),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凡有一项测试不合格者即失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资格.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出具相关证明;因临时生病不能参加体育测试的考生,须凭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办理缓测手续,录取后在新生报到前先行参加测试并合格后方可办理新生报到手续.2.综合能力测试分专业进行,主要以〝对专业学科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立志于为国家发展做重大贡献〞为标准,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档案,重点考查学生在所申报基础学科领域的志趣.天赋.潜质以及已经或可能展现出的能力等.考核方式为笔试.面试,主要考查学生所申报学科的基本素养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创新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满分100分.学校考核测试方案可能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再另行通知.武汉大学简介武汉大学(WuhanUniversity)简称〝武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的综合性全国重点大学;位列〝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985工程〞.〝2_工程〞;入选学位授权自主审核单位.〝珠峰计划〞.〝强基计划〞.〝_计划〞.〝_1计划〞.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卓越医生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级新工科研究与实践项目.一流网络安全学院建设示范项目高校.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全国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示范基地.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基地,为欧亚-太平洋大学联盟.大学通识教育联盟.中国高校行星科学联盟.法学教育创新联盟.医学〝双一流〞建设联盟成员.武汉大学溯源于_93年清末湖广总督张之洞奏请清政府创办的自强学堂,后历经方言学堂.武昌高等师范学校.国立武昌师范大学.国立武昌大学.国立第二中山大学等时期,_28年定名国立武汉大学,是近代中国第一批国立大学.2000年,武汉大学与武汉水利电力大学.武汉测绘科技大学.湖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的武汉大学.截至_年3月,学校占地面积5_5亩,建筑面积273万平方米;设六大学部34个学院(系)及3所三级甲等附属医院;有49个一级学科博士点,59个一级学科硕士点,_7个本科专业;有专任教师38_人,普通本科生295_人,各类研究生278_人,另有外国留学生_30人.武汉大学最牛的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武大拥有27个国家级特色专业,遥感科学与技术专业算是其中的佼佼者.毕业生可从事测绘.遥感.地质.水利.交通.农业.林业.石油.矿山.煤炭.国防.军工.城建.环保.文物保护等行业和部门从事与摄影测量与遥感相关的科研.教学.设计.生产及管理工作.水利工程专业武汉大学的水利工程专业在国内也是名列前茅的,学校参与了国内几乎所有大中型水利.水电及大批电力工程的实验.技术论证工作,为举世瞩目的长江葛洲坝工程.长江三峡工程.南水北调工程等工程的科学研究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理论经济学专业理论经济学专业在武汉大学的文科学位授予中也是排名前列的.武汉大学的经济学在国内较强,学科评估的得分也很高.是武汉大学2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之一.是武汉大学重点建设的专业.可谓是武汉大学的一张名片.武汉大学_年强基计划招生简章。

2022自主招生简章1(13所学校)

2022自主招生简章1(13所学校)

2022自主招生简章1(13所学校)第一篇范文:2022山大自主招生简章山东大学是我国历史最悠久的著名大学之一,是教育部直属的重点综合性大学,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是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应用学科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与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及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山东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我校招生规模的5%,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从下列招生专业中选择一个报考,各专业招生计划视生源报考情况而定。

类别招生专业及计划哲学类5人、中国语言文学类10人、新闻传播学类10、历史科类文理兼招尼山计划学类10人、考古学5人、英语10人泰山计划数学类20人、物理学类20人、化学类20人理工机械类20人、材料类20人、自动化类20人、软件工程20卓越计划人文理法学类20人、政治学类20人蓝色硅谷计划(青岛校区)生物科学类20人、电子信息类20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20人、环境科学与工程类20人注:根据生源情况,总计划和各专业计划可适当调整。

二、报名条件兼招理工类类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学科特长突出、具备创新潜质,符合202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高中阶段参加以下竞赛活动获奖者或符合下列条件者,根据奖项或学术水平择优初审通过:对应报考专业类型报名条件(限报一个专业)哲学类1.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中国语言文学类2.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全国总决赛作文二等奖及以上获奖者新闻传播学类政治学类及英语大赛历史学类考古学3.全国创新英语大赛全国优胜者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英语4.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全国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物理学类化学类生物科学类1.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机械类(证书落款为:中国数学会)自动化类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物理学类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化学类生物科学类(证书落款为:中国物理学会)机械类材料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类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化学类(证书落款为:中国化学会)生物科学类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材料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证书落款为: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电子信息类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证书落款为:中国计算机学会)软件工程机械类自动化类1.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机械类材料类2.“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自动化类科技及创新大赛3.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三等奖及以上获得者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4.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类5.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获奖者环境科学与工程类与发明专利、学习实践其他2.参加国内外高校或科研机构组织的相关专业系列学习实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者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相关的专业第二篇范文:西南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西南大学2022年自主招生简章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位于重庆市北碚区。

2022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22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

2022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于3月15日发布,2021年自主招生正式拉开大幕。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大学自主招生简章,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武汉大学2021年自主招生简章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自主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2021年自主招生继续为部分基础学科或特色学科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

一、报名条件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相关科目成绩优秀,在文学、历史、哲学、思想政治、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计算机的某一领域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高中阶段参加中国科协主办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等五项学科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文末可查看获奖证书样例),或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竞赛、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竞赛获得全国一等奖(获奖者名单需可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科协网站上查询;若为集体获奖,应为排名第一的学生)。

2.在思想政治和学生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综合素质全面、组织协调能力强,高中阶段获得过地市级以上(含)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团组织的表彰,且有志于学习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的文史类考生(上海、浙江考生不限选考科目)。

上述基本信息经过学生学籍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名。

二、网上报名及材料提交要求符合我校报名条件且完成以上公示程序的考生,请于2021年3月16日10:00至3月31日16:00期间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zzbm/)自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文史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文学院、历史学院、哲学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理工类学生可以且只能在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学院、国家网络安全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根据其高考选考科目与我校的科目要求可以且只能在上述10个学院的专业中选报1个。

武汉大学招生章程2020

武汉大学招生章程2020

武汉大学招生章程202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2020湖北填报高考志愿须知

2020湖北填报高考志愿须知

2020湖北填报高考志愿须知志愿填报时间志愿填报须知志愿填报批次设置湖北省招生院校划分五个批次依次进行录取:本科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高职高专提前批、高职高专批。

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精品课)的本科专业。

文理类:包括军事、公安、司法、安全、国防生等需军检或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专业,部分免费师范生,部分航海类专业、小语种专业,经省招委同意的其他院校(专业)。

艺术类:分艺术本科(一)艺术本科(二)两个时间段录取。

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重点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经同意组织校考的一般本科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一)录取;其他院校的艺术本科专业安排在艺术本科(二)录取。

体育类:所有高校的体育类本科专业。

技能高考:我省省属院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本科专业。

本科第一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中央部委直属院校、经省招委同意的办学实力较强、具有硕士授予权、生源较好的省属院校的本科专业。

本科第二批为文理类本科,录取的院校为一般公办本科院校、民办院校和独立学院的本科专业。

在高职高专提前批录取的有文理类、艺术类、体育类、技能高考高职高专。

文理类包括公安、司法、安全和直招士官等需体能测试、面试和政审的高职高专专业,高职院校联办本科的高职高专专业。

艺术类包括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高专专业。

体育类包括所有高校的体育类高职高专专业。

技能高考包括省内高校招收技能高考考生的高职高专专业。

在高职高专批录取的包括所有高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文理类高职高专专业。

自主选拔、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精准扶贫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西藏班、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均在院校同批次录取。

提前批文理类(本科、高职高专)均设6个院校的平行志愿,其他批次均设9个院校的平行志愿。

艺术本科(一)设梯度志愿模块和平行志愿模块,其中梯度志愿模块设第一、二、三院校志愿(填报校考志愿)。

武汉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

武汉大学2007年本科招生简章武汉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近日公布了2007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特别搜集整理以方便考生阅读,详细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的主要招生形式有:参加普通高考的学生(含国防生、艺术类考生、艺术特长生、高水平运动员、自主选拔录取学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学生;第二学士学位生;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上级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街16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领导小组,并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领导小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章,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通过招生就业信息网()或校园网()发布有关招生信息、公示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入学考试(考核)第十条普通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考试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保送生、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第二学士学位的考试由学校自行命题并组织考试,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以下简称联招办)组织的文化考试。

汉口学院2020年普通招生办招生简章

汉口学院2020年普通招生办招生简章

汉口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汉口学院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汉口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的多学科、综合性的普通本科学校。

学校创办于2000年,始称华中师范大学汉口分校,是全国最早成立的四所独立学院之一。

2011年经湖北省人民政府申报,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汉口学院,也是全国首批独立学院转设为普通本科高校的17所学校之一。

学校设有经济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管理学院、音乐学院和艺术设计学院等9个学院,学校坚持“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专业建设思路,形成了涵盖经济学、法学、文学、工学、管理学和艺术学等6大学科类32个本科专业和15个专科专业。

2020年汉口学院将从湖北省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升入相关本科专业学习(简称“普通专升本”),我校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遵照本简章进行。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招生对象: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包括普通本科院校、独立学院、独立设置的高职高专院校和成人高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招生条件: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身体健康。

二、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表1 2020年专升本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和考试科目学校有权根据各专业报名情况,对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报省教育厅备案。

增减情况及时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三、报名与考试的程序1.报名凡符合我校普通专升本选拔对象及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

考生所报考的本科专业应与原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且限定报考一个专业。

报名工作分以下两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5月5-14日,要求: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全面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近期照片、高考考生号等)。

普通专升本考生网上报名后,点击“打印申请表”按钮,打印《2020年湖北省高校普通专升本学生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由本人亲笔填写,并到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2020年湖北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2020年湖北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

2020年湖北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对于湖北考生甚至全国考生来说,2020年都是备受考验的一年,突发疫情导致开学时间与高考时间都有推迟,对于考生来说,压力也是随之加长了许多,高考后填报志愿就要了解大学名单了。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带来的2020年湖北高校名单和录取政策汇总公布,希望你喜欢。

据了解,2020湖北高考录取政策基本没什么变化,现在高考填报志愿基本上有三种方式,第一种是平行志愿,在这种方式下,不论你是第几个填报的,谁的分数高就提档录取谁,够人数了,分数低的就不录取了;第二种是小平行志愿,第一志愿填报一所学校,第二志愿填报几所平行志愿学校,在此种方式下,先在省控线上的考生中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只要他的分数在省控线上,即使分数比第二志愿的考生分数低,也先录取,同样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够人数了,后面分数低的和第二志愿的考生就不录取了,只有第一志愿录取不满人数时,再从第二志愿中没有被别的学校录取的考生中从高分录取。

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学校在招生简章中明确规定了预留一部分名额录取第二志愿的高分考生;第三种是传统的顺序志愿,录取规则基本上和小平行志愿相同。

而高考录取方式也有三种,高校专业录取的主要依据是考生高考成绩和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同时还要参考体检情况、单科成绩、政治思想表现等一系列因素。

在此基础上,各高校对进档考生进行专业分配一般有三种方式:专业优先、分数优先、专业级差。

一般情况下一所高校在某一批次录取时只能采取三种方式之一。

具体采用哪一种方式由高校决定并在《招生章程》中对社会公布。

1.专业志愿优先方式具体做法是首先将考生按所报第一专业分类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超过专业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

第一志愿专业处理完后将所有未定专业的考生按其第二志愿专业分类并将第二志愿专业考生在各专业中按成绩排队,将超过计划数的考生过滤出来。

只有第一专业未录满的专业才参加第二专业的录取。

以此类推,直至处理完所有专业。

最后将服从专业调剂且还未确定专业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调剂到有缺额的专业中。

2020年湖北高考招政策公布

2020年湖北高考招政策公布

2020年湖北高考招政策公布一、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风险,本科全部实行平行志愿1.第二批本科、第三批本科理工类和文史类实行平行志愿。

第一、二、三批本科均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

实行平行志愿后,第三批本科投档录取前,三本院校不再联系考生确定就读意向。

2.艺术本科(二)和艺术本科(三)的美术类专业以及艺术本科(三)实行校际联考的非美术类专业实行平行志愿,可以填报5所院校平行志愿。

艺术本科(一)所有志愿、艺术本科(二)校考专业和艺术高职高专仍实行传统志愿,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每个志愿填报1所院校。

艺术本科(三)校考专业设一个院校志愿,考生可以填报1所院校志愿。

3.体育类本科实行平行志愿。

体育类本科设6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体育专科志愿结构不变。

从2014年起,武汉体育学院和武汉体育学院科技学院不再自行单独组织体育专业的术科考试,学校使用全省统测体育专业术科成绩。

同时,武汉体育学院安排本校体育类本科计划的30%录取全省体育专业统测术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4.第一批、第二批本科院校的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

2014年第一批、第二批本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采取“6+3”志愿结构,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考生在“6”中既可以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也可以填报非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在“3”中只能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

二、实施农村考生专项计划招生,提高农村学生升入重点大学的比例根据教育部《关于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教学[2014]2号)文件要求,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选拔试点的高校,要安排不低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主要选拔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考生”。

同时,我省安排在一本招生的省属本科院校部分计划实施农村专项计划。

第一批本科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经教育部批准实行自主选拔试点高校的农村考生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办法与自主选拔一样。

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

武汉纺织大学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简章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工作的通知》(鄂教高函(2020)3号)精神,我校2020年面向全省招收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职(专科)毕业生和具有专科学历的退役士兵,升入我校相应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

为做好2020年普通专升本招生工作,特制定本章程:一、招生对象及条件(一)招生对象1.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

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以下简称“普通考生”)。

考生毕业院校为我省举办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教育的高等学校。

2.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

报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升本专项计划”的考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考生”),应是符合“普通考生”报考条件,且经扶贫部门确认并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3.退役大学生士兵。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2020年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报考时能如期毕业,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或2019年退役的湖北高校普通全日制高职高专毕业生,已取得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服役期间未受过处分。

其中,在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可申请免试就读我校的一个普通专升本招生专业,原则上与专科阶段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只能选择“普通考生”“建档立卡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中的一种考生类型报考。

(二)报名条件1.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任何纪律处分或曾受纪律处分但已经撤销;2.所学专业与报考我校专业相近,且修完普通高职高专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成绩良好,能如期毕业。

二、招生计划、考试科目三、报名(一)省级统一报名平台网络报名1.省级统一报名平台网址:https:///。

具体报名流程请登陆报名平台查看《考生须知》。

所有考生(含退役士兵考生)均先在网上预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时间、流程安排:①填报志愿(6月28日8:00-7月1日23:00);②高校进行专业志愿审核及考生查阅审核结果(7月2日8:00-18:00);③未通过专业审核的考生更正志愿(7月3日8:00-17:00);④高校对更正志愿的考生进行专业志愿终审(7月4日8:00-17:00);⑤打印报名表(7月2日8:00-7月5日14:00)(二)报名专业审核原则考生只能填报一个与本人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本科专业(考生不得跨文史、理工、艺术专业类别报名),若考生所报专业与所学专业不相关或不相近,其报名专业审核将不通过。

武汉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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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2015年4月修订)发布时间:2015-06-09 11:44:32 点击数:8413(2015年4月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防生、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简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是根据招生计划和政策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的招生规定性文件,旨在明确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程序,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参考。

本简章规定了招生对象、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政策等内容,帮助广大学生了解学校的招生政策和要求,按规定完成报名和考试手续,顺利进入学校学习。

二、招生对象1. 中学毕业生:具备中学学业水平,符合招生要求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综合评价招生。

2. 外校转学生:符合招生要求的其他学校的在校学生,可以通过综合评价机制,申请转学到我校。

3. 艺术特长生:具备一定艺术特长的学生,可以通过专业测试,并根据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录取。

4. 其他招生对象: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可以向社会公开招生一定数量的学生。

三、招生计划1. 学校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招生计划,制定了2020年的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具体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专业设置、考试科目和招生政策等内容。

2. 根据招生计划,学校将面向全国范围进行招生,并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录取名单。

3. 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方网站和教育部门网站上公布,供学生和家长查询。

四、招生程序1. 报名阶段:学生需要按照招生公告的要求,准备好相关报名材料,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2. 考试阶段:学校将组织综合评价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等环节,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确定录取名单。

3. 录取阶段:学校将按照录取名单公布结果,并进行入学通知和报到手续。

学生和家长需要按时完成入学手续,顺利进入学校学习。

第二篇示例:2020年综合评价招生简章一、招生背景综合评价招生是指在高考成绩基础上,通过考虑考生素质、特长、综合表现等因素,综合评定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招生录取的一种招生方式。

作为高考改革的一部分,综合评价招生旨在更全面地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让每个学生都有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

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高校招生简章已经出现,还不知道的考生看过来,下面由小编为你精心准备了“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持续关注本站将可以持续获取高考资讯!2020年武汉理工大学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考试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办学宗旨,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武汉理工大学(国标代码10497),英文译名:Wuhan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设有马房山校区、余家头校区和南湖校区。

第三条武汉理工大学是一所直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的国有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首批“双一流计划”建设高校,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四条我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情况,择优选拔,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以及社会的监督。

第五条经我校普通本科招生录取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颁发武汉理工大学毕业证书,并对符合《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武汉理工大学成立由校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教师、学生、校友及中学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对学校招生工作进行民主管理和监督;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校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并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为我校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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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2016年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
法治招”的要求,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规范学校全日
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
利进行,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所涵盖的主要招生类型有:
1.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的学生:含统考录取学生、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
划(以下称为农村学生“自强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防生、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等。

2.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含通过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入学考试录取学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免试生、台湾免试生。

第三条学校的校名为武汉大学(国标代码10486),主管部门为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299
号(邮政编码:430072)。

第四条学校为公办、全日制综合性大学,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第五条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纪委书记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普通本科招生委
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及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普通本科
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等,并对本科招生重大事项做出决策。

普通本科招生委员会是学校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的决策咨询、民主管理和监督机构,负责研究、审议招生政策和制度,监督学校本科
招生工作,维护招生公平公正。

招生委员会要吸纳教师、学生及校
友代表参加。

招生办公室设在本科生院,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制度,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
作的组织实施。

第八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以及参加部分招
生形式(专业)的专业水平考核(考察)及考试工作。

第九条学校实行招生信息公开,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武汉大学主页()、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招生宣传材料等途径发布招生有关信息、公示
选拔及录取结果。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十条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办学
条件,结合近年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
简称来源计划)编制及使用情况,统筹考虑各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人数及各省考生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优质教育资源享有情况、
生源质量和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省统考上线考生生源不平衡的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本校
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专业招生计划动态平衡机制。

对于社会需求量大且生源好的专业,可适当增加招生计划;对基础学科或就业形势好
但报考人数少的专业,可采取一定措施予以扶持;对个别社会需求量小、学生报考少的专业,学校可调整其招生计划,对其采取减招、
隔年招生或停招的办法。

第四章入学考试(考核)
第十三条统考录取学生、国防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生、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
高中班、民族班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保送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学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测试或选拔。

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组织省级统考的,还需参加省级统考,并达到合格要求(或标准)。

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按照当年国家及我校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特殊类型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办法,组织对保送生、艺术类各专业、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自主招生、农村学生“自强计划”考生等进行遴选和考核测试,测
试时间、方式、要求及有关事项以当年招生简章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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