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六章)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答案
协议书/合同/计划书示例
合同法第六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第一条:合同变更
1.1 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由转让方全部转让给受让方。
1.2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1.3 受让方同意接受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第二条:合同转让
2.1 转让方同意将其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转让给受让方。
2.2 受让方同意接受转让方在原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并按照原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3 转让方保证,其对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且原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存在任何瑕疵或争议。
第三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4.1 本协议的签订、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2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转让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其他
5.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5.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转让方):【甲方名称】
乙方(受让方):【乙方名称】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第六章 合同法
一、合同效力的含义
是指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 人可以通过法院获得强制执行的法律效果。
二、合同的生效
要件:
1.合同的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时间:
成立时生效; 需批准、登记的,在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后生效。
(5)守法、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四、合同法的作用
1.能够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2 .能够充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能够促进我国经济效益得提高; 4.有助于巩固经济体制改革得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法制建设的发展; 5.有助于增强对外经济合作,促进国民经济发展。
第六章 合同法
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பைடு நூலகம்
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 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特征:
1.合同是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合同是双方或者多方的民事行为; 3.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本身具有相对性。
二、合同的种类
撤销权的消灭:
●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否则丧 失该权利;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 弃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六、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后的处理
被确认或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具体处理方法:
(1)返还财产; (2)折价补偿; (3)赔偿损失; (4)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标准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本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组成部分,为了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行为,制定本法。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一节通则合同是自愿订立的、相互依存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第三节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合同的解释和修订应当遵循公平原则,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交易目的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一节履行义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施。
第二节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的内容,但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强制性规定。
第三节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况包括履行完毕、当事人协商一致、法律规定等。
第四章合同的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责任的基本原则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履行义务、赔偿损失等。
第二节违约责任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选择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支付违约金等方式履行违约责任。
第三节违约责任的免除和限制根据法律规定,违约责任可以根据情况进行免除或者限制。
第五章特别合同本章规定了一些特殊类型的合同,如房屋租赁合同、劳动合同等。
第六章合同的效力确认和撤销第一节合同的效力确认合同的效力确认主要通过签订合同、交付合同标的物等方式进行。
第二节合同的撤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一致、撤销权利行使等方式撤销合同。
第七章不当得利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非法占有他人财物,应当返还不当得利。
第八章附则本法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同时废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暂行条例》。
以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标准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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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例 二]田某大学毕业后在深圳某电脑公司供职,从事计算 机软件开发。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 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等都作了详细规定,约定田某的月薪 是3000元人民币,在电脑公司的劳动期限为5年;如田某在 5年劳动合同期满之前调离或辞职,应向电脑公司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工作了一年之后,离职到月薪、福利待 遇均比该电脑公司优厚的某软件公司工作。在挽留其继续 在电脑公司工作无望的情况下,该公司要求田某支付20万 元的违约金,田某拒绝支付,电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此案应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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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的条件 1、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时限内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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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承诺作出的方式
通知 积极的作为行为 (三)承诺的生效
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开始生效
承诺无需通知的,在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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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合同法
1999年3月15日通过 1999年10月1日起 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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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概念和调整范围
合同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当事人的 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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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平等主体间订立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 协议
2、属于财产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
在该批钢材送达之前,建筑公司得知乙厂所产的钢材质量较好, 且价格合理,于是向乙厂发去函电:“我公司愿购买贵厂50吨 直径为15毫米的螺纹钢,盼速发货,运费由我公司负担。”在 发出函电后的第二天上午,乙厂发函称已准备发货;下午,甲厂 将25吨钢材送到。建筑公司告知甲厂他们已决定购买乙厂的钢 材,因此不能接收甲厂送来的钢材。甲厂认为建筑公司拒收货物 构成违约,遂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基本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自愿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诚实守信,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条(合法性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要约和承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要约和承诺的方式。
第九条(格式条款的限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格式条款不得加重对方责任或者排除其主要权利。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法律规定的其他有关合同订立的内容,依照其规定。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条(合同的法律效力)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序良俗的原则。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
法律对于合同的效力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后生效的合同除外。
合同效力不受登记手续的影响。
合同履行概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六章第一节讲义
正保远程教育旗下品牌网站 美国纽交所上市公司(NYSE:DL)自考365 中国权威专业的自考辅导网站官方网站: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辅导《合同法》第六章第一节讲义合同履行概述一、合同履行的概念合同的履行,即合同义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规定,全面执行合同义务满足合同权利的行为。
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依照合同内容实施的行为,如交付货物、完成工作、提供劳务及支付价款等。
二、合同履行的规则(一)依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依《合同法》第60条的规定,诚实信用是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具有两个功能:一是规则功能,二是补救成文规则不足的功能。
(二)依情事变更原则调整合同的内容1.情事变更原则的含义情事变更,又称情势变更,即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使合同关系建立时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所不能预料的变化,并致合同关系显失公平时,双方应变更合同的内容,重新协调双方利益,达到新的平衡。
情事变更原则是诚实信用原则的一种体现。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丁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
”2.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条件(1)有情事变更的客观事实。
这主要表现为合同关系建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变化,比如税收的增减直接影响了产品的成本。
(2)情事的变更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所致。
(3)情事的变更未为当事人所预料,且不能为当事人所预料。
(4)情事的变更发生在合同关系发生以后、消灭以前。
若发生在此期间以外,即使发生情事变更,也不适用此原则。
(5)情事的变更导致合同双方利益失衡,继续履行原合同显失公平。
以上五个条件同时具备的,方可适用情事变更原则来调整合同关系,以重新平衡当事人的利益。
3.情事变更原则的适用后果适用情事变更原则的后果在于调整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合同法全文第一章通则第一条【立法目的】合同法的立法目的,是为了保护当事人的自主意思自治的原则,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障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设立、修改、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自愿订立合同,应当自主确定合同的内容、形式和其他条款。
第四条【平等自愿原则】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合同。
第五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维护社会公平和诚信。
第六条【保护国家利益原则】法律法规对合同内容的设定,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保护国家经济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第七条【善意信赖原则】善意第三人取得合同标的物的权利,不受限于当事人之间的变更、撤销。
第八条【期限】依照法律规定,民事活动的期限从合同订立、诺告、履行、承认、确认、消失、索赔办理等行为的发生时起算。
第九条【排除违法条款】合同的条款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第十条【合同格式】法定格式的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应当按照法定范本。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十一条【订立方式】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口头、电报、电传、电子数据交换或者其他方式。
第十二条【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民事活动的成立时间,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当事人意思表示确定;对于未约定成立时间,应当自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生效。
第十三条【要素】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包括订立合同的内容和方式。
第十四条【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下列要件: 1. 有相互的意思表示; 2. 有明确的标的; 3. 合同内容合法。
第十五条【预交货物】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以买方尚不拥有的物物担保的方式提供给买方预交货物,卖方应当按照约定提供预交货物;预交货物应当具体生产、准备或者划分。
第十六条【约定期限】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
第十七条【未约定履行期限】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的履行期限的,按照约定的事物履行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法6合同的履行
• 1.须由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权 • 2.须双方互负的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 3.须对方未履行债务或未提出履行债务 • 4.须对方的对待给付是可能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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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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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同时履行抗辩权(4-2)
(三)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的适用范围 • 同时履行抗辩权制度主要适用于双务合
2020/3/16
《合同法》第六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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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合同履行的规则
四六、、履履行行方地式点
• 履行地 方点 式,是指完债成务合人同应义为务履的行方行 法为。的如地标点的物。 在的交履付行方地法点,为工履作行成,果只的要完适成当方,法即,发运生输合方同法消, 灭价的款效 或力 酬。金的在支其付他方地法点等为履。行则否。
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完全履行但未请 求后履行一方履行时,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 需要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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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六章 陈中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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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不安抗辩权(4-4)
•• (一我)不国安《合抗同辩法权》是改大造陆了法大系陆的法制系度的不,安按抗照 辩的德合权国理制民成度分,法,适典规当规定吸定:收,了因英美双法务系合先同期负违担约制债度务 并“向应他当先方履先行为债给务付的者当事,人如,他有方确的切财证据产证于 明订对约方后有下显列形情减形少之,一的有,难可为以待中给止履付行之:虞时, (在一他)方经营未状为况对严待重给恶化付;或 提 出 担 保 之 前 , (得二拒)绝转自移财己产的、给抽付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五七、、履履行行费期用限
•• 履合行同期履限行,的合费同用有,约是定指时履,行依所其需约要定的。必要费用。 • 法例律如有物规品定交,付依的其费规用定,。运送物品的费用,金钱 • 还邮可汇由的债邮务费的,性但质是确不定包。括合同标的本身的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的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二条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当事人,是指建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合同的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订立、变更、终止合同的自由。
当事人的合同行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诚信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当事人不得以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履行合同,不得恶意拖延履行合同义务,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五条合同的要件合同应当具备下列主要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标的物或者服务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等;(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四)合同签订日期和地点。
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合同内容进行补充、变更或者约定其他条款。
第六条合同的形式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经过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取特定形式的合同,依照其规定办理。
第七条表示意思的真实性当事人应当对其表示的意思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当事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所订立的合同无效,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八条广告作为要约广告是指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发布的,以介绍、宣传商品或者服务为目的的宣传行为。
广告作为要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明确商品或者服务的种类、性能、质量、价格、销售方式、履行条件等内容;(二)可被广告收件人接受;(三)广告中所述内容构成要约;(四)广告中的内容不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
第九条订立合同的要求订立合同,当事人应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过特定程序订立合同的,按照其规定办理。
第十条不当得利当事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合同条款所规定的利益,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该利益无效,另一方有权要求恢复损失。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2024精)
最新合同法全文(2023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合同的成立、履行和解除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的繁荣与发展,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和法治建设的要求,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是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和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当事人依法平等地设定、变更、终止合同,自愿行为,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保护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不损害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要求。
第六条合同订立和履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向对方披露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第八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恶意拖延履行或者以不合理方式履行合同。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根据合同的性质约定合同的形式。
第十条合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同标的、数量、质量、期限、价格或者报酬、履行地点、方式和时间。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提供或者采取排除一个当事人责任的条款。
第十二条有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纠纷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处理。
第十三条其他法律对合同订立、履行和解除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合同的成立第十四条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时,合同成立。
第十五条合同书的订立可以以字据、信件、数据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第十六条书面形式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以要约、承诺的文件或者交换要约、承诺的数据电文订立合同的,也视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法律规定采用特定形式的,依照其规定。
口头形式的合同可以采用口头形式订立。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应当明确。
第十九条订立合同应当依法开始。
第二十条合同应当有明确的标的。
第二十一条合同约定的标的是无事物内容或者法律禁止的,该部分合同无效。
第二十二条合同的标的以及标的的权益可以转让,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不得转让的外。
第二十三条合同成立后,当事人不得撤销或者变更约定的标的。
合同法
• 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后由于丙的原因, 造成甲未履行合同义务,向乙承担违约责任 的主体是( ) • A、甲 B、丙 C、甲或丙 D、甲和丙连带
• 甲与乙之间签订一买卖合同。依照约定,甲 运货上门。甲遂委托丙履行运输义务。在运 输过程中,因另外一辆汽车的司机丁违章逆 行,将丙驾驶的车辆撞毁,货物灭失。在本 案中,应承担违约责任的是( ) • A、甲 B、丙 C、甲与丙 D、丙与丁
2、客体有问题
• 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 ——如果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 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
• 农民甲去外地经商,将自家的打谷机留给 自己的兄弟乙使用。乙后来也决定到外地 打工,觉得打谷机没有什么用处,如果长 期闲置,容易贬值,遂将打谷机以公道价 格卖给丙。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 确的是( ) • A.由于乙没有处分权,因此买卖合同 无效 • B.如合同签订后,甲将机器赠与乙, 则合同确定有效 • C.如丙订立合同之后知道乙没有处分 权,则合同无效 • D.如果机器已经交付给丙,则合同有 效
第六章 签约合法公平 履约诚实守信
一、合同法的概念
• 1、什么是合同? •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 2、合同法的概念 • 合同法是指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 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 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能够独立作为 当事人的有效合同是( ) A、汽车买卖合同 • B、房屋租赁合同 • C、图书受赠合同 • D、银行借款合同
(2)代理问题 ①行为人没有代理权 ②超越代理权 ③代理权终止后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 认;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而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第六章 合同法(总则)
第三节
一、合同的内容
合同的内容与形式
(一)当事人名称、姓名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九)其他内容
二、合同的形式
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其他形式
第四节 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
一、合同成立的时间
一般:自承诺生效时成立
(四)承诺的撤回 在承诺通知到达之前或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
(五)承诺的迟延与迟到 1.迟延承诺:受要约人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 (一般无效。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 有效的以外,迟延承诺应视为新要约。) 2.迟到承诺: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 按照通常情况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 因致使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为迟 到承诺(一般有效。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 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除外)。
2.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 表示。 (1)要约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如果缺少某 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则属于要 约邀请。 (2)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而要约邀请没有 法律约束力。
案例2--1甲向乙发出一封电报称:现有100吨白糖,每 吨售价2000元,如有意购买,请于6月1日前到我厂 提货。 问:该电报属于要约还是要约邀请?
(三)可撤销合同 1.可撤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P132 2.可撤销合同的种类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订立的 合同;
3.撤销权的行使
(1)只有受损害方才有权撤销 (2)行使方式:意思表示 (3)行使期限: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 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没有行使 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明确合同的法律地位,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民事主体订立、变更、解除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的义务。
第四条合同应当具有法律效力。
第五条国家保护合同自由,禁止非法干涉和限制合同自由。
第六条合同应当遵循公序良俗。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七条合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有合法的合同对象和合同内容;(二)当事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三)当事人间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明确;(四)依法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必要条件。
第八条当事人可以依据交易习惯、当事人之间的经营方式和交易习惯、诚信原则等约定合同条款。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采用口头、书面、电报、传真、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使用文字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采用中文书写。
第十条当事人利用因网络技术发展而产生的新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诚信原则,并按照网络交易的特点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确定合同的内容、格式等。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一条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十二条在合同有效期内,当事人不得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通知对方并经过协商;变更或者解除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合同效力受限制的情况,依照法律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法律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五条合同双方主张合同作为证据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是合同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方式、期限、数量等履行义务。
第十七条债务人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采取与合同约定的方式不同的方式履行合同,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权益。
202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和解释1.1定义1.1.1“合同”指甲方和乙方之间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补充协议。
1.1.2“合同双方”指甲方和乙方。
1.1.3“合同标的”指甲方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所涉及的具体事项或交易对象。
1.2解释1.2.1本合同的条款应参照合同的整体目的和意图进行解释。
1.2.2本合同中的和编号仅为方便阅读而设置,不影响合同条款的含义和解释。
第二章合同标的2.1合同标的本合同的标的为(具体事项或交易对象)。
2.2合同标的的交付2.2.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交付合同标的。
2.2.2乙方应在收到合同标的后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签署验收证明。
第三章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3.1合同价格3.1.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3.1.2合同价格为人民币(大写金额)。
3.2支付方式(1)一次性付款;(2)分期付款。
(1)首付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2)中期付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3)尾款: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第四章合同履行期限和地点4.1履行期限4.1.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完成合同标的的交付。
4.1.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支付合同价款。
4.2履行地点4.2.1甲方应在(具体地点)履行本合同的交付义务。
4.2.2乙方应在(具体地点)履行本合同的支付义务。
第五章违约责任5.1甲方违约5.1.1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1.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交付义务,导致乙方遭受其他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2乙方违约5.2.1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5.2.2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义务,导致甲方遭受其他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最新合同法全文
最新合同法全文合同法是中国的一部法律,最新修订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和促进合同订立自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民和非居民之间,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提供的民事活动中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合同的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有明确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第五条政府和组织通过市场竞争采购产品、服务等需要订立合同的行为,适用本法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有欺诈、恶意串通、恶意投诉、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等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和履行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或者不公平的交易条件。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八条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条款,但是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自由约定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以外的内容,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法律、行政法规对合同订立的特定形式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
第十二条本法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合同的其他法律规定;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参照通行的国际惯例和商业惯习。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十三条合同自开始生效时发生效力,自合同的生效时起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产生,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
第十四条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合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约定不明确的,根据合同的性质、交易习惯和公平原则确定。
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得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二)违背公序良俗;(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5篇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5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经济活动中的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经济合同,是指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为实现一定的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三条(合同原则)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终止,应当遵循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合同由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组成。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要约接受方对要约的同意。
第五条(合同内容)合同内容包括:当事人名称、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第六条(格式条款)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使用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文本。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七条(生效条件)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八条(无效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 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2.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3.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的,且损害国家利益的;4.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的。
第九条(可撤销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十条(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十一条(抗辩权)当事人一方在履行义务过程中,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并及时通知对方:1.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 转移财产或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 丧失商业信誉。
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十二条(合同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变更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22页]
四、清偿抵充
(一)清偿抵充的意义
所谓清偿抵充,指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同种债务, 而债务人的履行不足清偿全部债务时,决定其应抵充何宗 债务的方法。
(二)清偿抵充的要件
1.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数宗债务 2.数宗债务的给付种类相同 3.清偿人所提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额
(三)清偿抵充的方法
1.债权人拒绝受领债务 2.债权人下落不明 3.债权人人身的不确定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提存的当事人与标的物
1.提存的当事人
提存既然在性质上属于一种具有利他性质的寄存合同关系, 那么当涉及三方当事人,即提存人、提存机关与债权人。
2.提存的给付物
提存物应限于合同约定的标的物,当提存标的物与合同标 的物不符或者在提存时难以判明二者是否相符的,公证处 应告知提存人,如提存受领人因此原因拒绝受领提存物的, 则不产生提存的效力(《提存公证规则》第13条第2款)。
二、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意义
1.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含义
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有两种含义:一是根据某种原因, 合同之本体在客观上不复存在。二是仅指合同权利或义务 的消灭。此种意义多发生于双务合同中,即一方的权利或 义务,因某种原因不复存在。
2.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原因
《合同法》第91条对合同的权利义务消灭的情形进行了列 举规定,即(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6)债权债务的混同;(7)法 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三、合同之权利义务消灭的一般效力
1.从属权利消灭 2.后合同义务的产生 3.债权证书的返还和涂销
第二节 清 偿
一、清偿的独立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公布日期】1999.03.15•【文号】主席令第15号•【施行日期】1999.10.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合同法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五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99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录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第四章合同的履行第五章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第六章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八章其他规定分则第九章买卖合同第十章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十三章租赁合同第十四章融资租赁合同第十五章承揽合同第十六章建设工程合同第十七章运输合同第十八章技术合同第十九章保管合同第二十章仓储合同第二十一章委托合同第二十二章行纪合同第二十三章居间合同附则总则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公平原则】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遵纪守法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章 合同法(练习题)
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第六章合同法(练习题)第六章合同法一、判断题:1、合同订立过程中,承诺既可以在生效前撤回,也可以在生效后撤销。
()2、遵守法律和社会公德原则是对合同自由原则的限制和补充。
()3、依法或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该合同无效。
()4、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的,不得因此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5、管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定的合约,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世戈教的,否则违宪。
()6、合约中签订合同存有违约金的,损失需用违约金补偿而不另行索赔。
()7、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8、当事人对合同中的债务是须绝对的和无条件地履行的。
()9、第三人在当事人的合约履行职责中没单一制的法律地位,只纯粹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而无法主张或分担违约责任。
()10、当事人在合同中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要求同时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二、单项选择题:1、下列合同中适用《合同法》的是()。
a、婚姻关系协议b、领养关系协议c、抵押合约d、买卖合同2、如果()的内容合乎要约收购规定的,视作要约收购。
a、拍卖广告b、招标广告c、招股说明书d、商业广告3、甲、乙订立买卖一幅国画的合同,当事人的下列行为构成缔约责任:()。
a、甲方到期拒绝付款b、乙方到期拒绝交付该国画c、乙方国画被盗后,与甲方订立买卖合同,致使到期不能交付d、甲方签订合同后,又要求解除合同4、分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方式只有()一种。
a、继续履行b、赔偿损失c、采取补救措施d、支付违约金5、下列不属于衡量合同是否生效要件的是()。
a、当事人意思则表示与否真实b、当事人与否具备适当的行为能力c、犯罪行为内容与否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d、《合同法》规定的合约主要条款与否具有6、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其合同成立时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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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抵销
一、法定抵销 (一)法定抵销的概念 (二)法定抵销的要件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抵销
参考案例 6-4
——本案中甲方能在还欠款时扣除60万 的违约金,因为符合抵销的条件。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抵销
(三)法定抵销的效力
参考案例6-5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抵销
二、合意抵消
参考案例6-6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抵销
——本案中乙银行有权扣划。乙银行是在合 意的基础上行使抵销权。即以自己的100万元债
权,充抵自己的100万元债务。如果甲公司的账
户上还有钱,乙银行还可以扣划约定的利息。乙 银行实施扣划行为,按照《合同法》第60条第2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四、合同解除的效力 参考案例 6-3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乙公司有两种选择。其一,依照《合同法》第 54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合同,追究甲方的缔约 责任,但乙方须就自己的损害大小承担举证责任。其二, 乙公司依照《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通知对方解除合 同。合同解除,不影响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当然,也 不影响以违约金弥补损失的权利(违约金是预先约定的 赔偿金)。有了30%违约金的约定,乙公司无须就损害 的大小承担举证责任。两种方案进行比较,第二种方案 对乙方更为有利。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五节 免除与混同
一、免除 (一)免除的概念
(二)免除的成立
(三)免除的效力 二、混同
(一)混同的概念
(二)混同的成立 (三)混同的效力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一、名词解释
合意解除 法定解除 抵销 提存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二、思考题 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2.法定抵销的要件有哪些? 3.试述提存的要件
一、合同解除概述
二、合意解除
(一)协商解除 (二)行使约定的解除权
三、法定解除
(一)法定解除的含义 (二)法定事由解除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参考案例 6-1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此种情况下,依诚实信用原则, 甲方不能直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应先催 告,要求其在5月底以前交货(这样不影 响6月初上架销售)。至5月底乙方仍不交 货,甲方可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分析要点提示 : 丙公司的观点是错误的。《合同法》第83条规 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 享有债权,并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 或者同时到期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据此,乙公司主张抵销的通知是发生效力的。而且, 迟延利息应当一并抵销,支付给丙公司的数额应少 于40万元。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三、案例分析 1.北京市某高校在3月份向天津某家具公司订购600 张双层床,要求家具公司8月26日前将货送到,双层床系 入学新生使用,新生定于9月1日至3日报到入学。至8月 26日,家具公司未能送货。27日,该高校书面通知家具 公司解除合同,并在北京市购买600张双层床。家具公司 主张:“高校未经催告程序直接解除合同是违法的。” 高校主张:“在北京购买双层床多花了3000元,此3000 元应由家具公司赔偿。”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问题:本案谁的主张正确?为什么? 分析要点提示: 开学在即,家具公司的迟延履行债务致使不能实
现合同目的,故高校可不经过催告程序而直接解除合
同。而且,家具公司要赔偿因自己的违约行为给高校 带来的损失。所以,高校的主张是正确的。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2.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合同,由乙企业为甲企业在两
年内生产一套设备,自合同签订一年半时,设备已经大部 分完成,但乙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被甲企业吞并。
问题:此案中的合同债权债务是否仍然存在?为什么?
分析要点提示:不存在,因为此案中债权债务已发生混同。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练习题
3.甲公司卖给乙公司10万双棉鞋,价款为100万元, 甲公司与丙公司协商,将该100万元债权转让给丙公司, 甲公司将转让的事实通知乙公司。后丙公司向乙公司主 张100万元的债权,乙公司对丙公司发出书面抵销通知, 书面通知指出:甲公司尚欠乙公司60万元煤炭货款,在 甲公司转让债权之前就已经到期,因此只能给丙公司40 万元。丙公司表示反对,指出甲、乙之间是另一种纠纷, 另一法律关系,与己无关,不得抵销。 问题:丙公司的观点是否正确?
6月1日,甲某向乙某借得人民币 5万元,约定同年9月1日前还款。至 9月 1日 , 甲 某 称 同 年 4月 乙 某 欠 其 5000元粮食款至今尚未归还,因此 只还给乙某4.5万元。乙某的律师认 为,粮食款与所欠借款是两个法律关 系,不能混为一谈。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三节 抵销
——本案中甲某只还4.5万元应当允许,甲的 抵销权依法成立。抵销制度,使两个相互独立法 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能够充抵,才有意义。而 同一合同,即同一法律关系产生的作为对价关系 的债务,是不能抵销的,否则合同就不可能有约 束力。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引例: 甲向乙购买1000辆Y牌自行车,双方签订了书面合 同。合同规定,乙公司分四次发货,每批货到后甲公司 即付款。第一批250辆自行车到货后,甲公司即上架销售, 但购买者寥寥无几。甲公司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提出解 除后三批的订货,乙公司以书面形式表示同意。 问题:合同的效力状态发生了什么变化?
款的规定,有通知甲公司的随附义务。未履行通
知义务造成甲公司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四节 提存
一、提存的概念 二、提存的条件 (一)提存的主体适格 (二)有合法的提存原因 (三)提存的标的物符合要求 三、提存的效力 (一)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二)提存人与提存机关之间的效力 (三)提存机关与债权人之间的效力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第一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合同的解除 抵销 提存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免除与混同
第六章
练习题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一节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概述
一、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含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二节 合同的解除
参考案例6-2
甲定于5月4日举办中学生运动会,其 与乙订立承揽合同,要求乙将特制的在 运动会开幕式上使用的大钟于5月3日前 送到。至5月3日,乙没有送货。甲了解 到乙还没有将钟装好,根本不能保证5月 4日的使用,遂通知乙解除合同,并要求 赔偿损失。
——本案中,甲解除合同不需要事先经过催告程序。 (三)法定任意解除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引例分析: 甲、乙之间合意“部分解除”了原合同。“部
分解除”的本质,是变更。本案因已经履行了一部
分,“部分解除”导致了合同终止。
合 同 法 (第 四 版) 第六章 合同权利义务终止
本章学习目标 通过学习本章,你应该能够: 1.了解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含义; 2.了解导致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 因; 3.掌握法定解除的条件 4.掌握法定抵销的条件 5.了解合同解除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