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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合同法归纳总结

(完整版)合同法归纳总结

合同法归纳总结一、合同的概念及其特征。

1.本质:民事法律行为,要素:意思表示2.一种民法上效果的合意——意思表示一致3.以设立、变更、终止特定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4.合同必须建立在当事人各方平等,自由的基础上。

二、合同法的作用1.与市场运行:交易主体,对象与合意。

2.与自主自愿:意思自治,合同自由3.公平正义:主体平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格式条款、诚实信用(缔约过失、附随义务)4.经济效益:情势变更原则,效率违约理论。

5.道德伦理:诚实信用原则6.与社会发展:以个体的自由来推动社会的发展三、合同法的原则(一)基本原则1.合同立法的依据2.解释、补充合同法的准则3.解释、评价和补充合同的依据4指导当事人行为(二)合同自由原则1.缔约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订立合同2.自由选择相对人3.自由决定合同内容4.有权依法变更或解除合同5.有权选择合同的形式(三)鼓励交易原则1.严格限制无效合同的范围A.绝对无效:违反法律强行性规定,社会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

B.相对无效:效力待定C:下列情形合同无效: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合同订立制度:承诺效力——非实质性修改且要约人未及时反对。

3.可撤销合同制度中倡导变更而非撤销。

4.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四)合同正义原则1.给付与对待给付的等值性:双方得失应该相等,自愿真实,除非自由意志受到他人侵害;2.风险的合理分配:交付主义3.合同分配其他类型的合同负担:附随义务、债务履行费用的分担。

三、合同的分类(一)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有名合同:如买卖,赠与,租赁合同。

合同法实务知识点介绍

合同法实务知识点介绍

合同法实务知识点介绍合同法实务知识点介绍合同法实务知识点介绍内容推荐本套书详尽阐述了合同法基础知识、合同法律风险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化、合同管理操作实务、涉外合同法律知识等内容。

首次全面、系统化地讲述了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发展、合同管理职业定位,是一本合同管理师考试实用的、高质量的辅导教材。

目录上篇合同法总论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第一节合同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合同法的概念、理念和体系第三节合同的分类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与效力第一节合同订立的方式第二节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第三节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第四节缔约过失责任第五节合同的效力第三章合同的履行与保全第一节合同的履行第二节合同的保全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一节合同的变更第二节合同的解除第三节因情事变更发生的合同变更和解除第五章合同的终止第一节合同的终止概述第二节合同终止的事由第六章违约与违约责任第一节违约行为第二节违约责任中篇合同法分论第七章转移所有权的合同第一节买卖合同第二节赠与合同第三节借款合同第八章转移使用权的合同第一节租赁合同第二节融资租赁合同第九章完成工作成果的合同第一节承揽合同第二节建设工程合同第十章提供服务的合同第一节运输合同第二节保管合同第三节仓储合同第四节委托合同第五节行纪合同第六节居间合同第十一章技术合同第一节技术合同概述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三节技术转让合同第四节技术咨询合同与技术服务合同第十二章合伙合同第一节合伙合同概述第二节隐名合伙合同第十三章雇佣合同第一节雇佣合同概述第二节雇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关系第十四章射幸合同第一节保险合同下篇国际合同第十五章国际运输合同第一节国际海洋运输合同第二节国际铁路运输合同第三节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第十六章国际买卖合同第一节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法律适用公约》第三节《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第十七章国际技术转让合同第一节技术进出口合同管理制度第二节《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草案)》重点知识一、合同法的概念合同法,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法知识点总结
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设立的自治协议。

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对于合同的成立、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等方面都有详细规定。

以下是合同法的一些重要知识点总结: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和合同内容。

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必须是合法的、可能的、确定的,合同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 合同的成立,合同的成立包括要约、接受和合同的生效。

要约是合同的第一步,接受是合同的第二步,合同的生效意味着合同关系的正式建立。

3.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包括付款、交付物品、提供服务等。

4.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必须经过合同当事人的协商一致,并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5. 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包括履行完毕、协商一致、解除、
撤销等方式,合同终止意味着合同关系的结束。

以上是合同法的一些基本知识点总结,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合同范本或法律咨询,欢迎随时联系我,我会
竭诚为您服务。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合同法基础知识与实务

• 一、违约责任概述 • 二、违约责任的具体形式 • (一)继续履行合同 • (二)采取补救措施 • (三)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 《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 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 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 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 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 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 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 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 ( 1 )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力 又称为要约的形式拘束力。是指要约一经 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 意撤销或对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 和扩张。
• ( 2 )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此种拘束 力又称为要约的实质拘束力,即受要约人 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依其承诺而成立合同 的法律地位。
• 二、合同的形式 • 1.口头形式 • 2.书面形式 • 3.推定形式 • 4.沉默形式
第二节 合同的 所谓合同的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
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1.存在双方或多方订约当事人。
• 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 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 (3)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 4.要约失效
•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 ( 3 )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 。
•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 更。
• 三、承诺 • (一)承诺的概念和要件 • 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 • 有效承诺的法律要件: •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 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 • 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 4.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合同法要点总结

合同法要点总结

合同法要点总结第一篇:合同法要点总结合同法要点总结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成立的要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2)订约当事人对主要条款达成合意3)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三、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四、要约的有效条件:1)要约是由特定人作出的意思表示2)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图3)要约必须要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五、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1)依法律规定作出区分2)根据当事人的意愿作出区分3)根据提议的内容是否包含合同的主要条款来区分4)根据交易的习惯,即当事人历来的交易做法来区分六、几种典型的要约邀请行为:1)寄送的价目表2)拍卖公告3)招标公告4)招股说明书5)商业广告七、要约的撤回和撤销的区别:撤回发生在要约并未到达受要约人并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并生效,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八、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接受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九、承诺的生效要件: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2)承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要约人3)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4)承诺必须表明受要约人决定与要约人订立合同5)承诺的方式必须符合要约的要求十、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十一、缔约过失责任成立的条件:1)缔约上的过失发生在合同订立过程中2)一方违背其依诚实信用原则所应负的义务3)造成他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十二、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1)因信赖对方要约邀请和有效的要约而与对方联系、赴实地考察以及检查标的物等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2)因信赖对方将要缔约,为缔约做各种准备工作并为此所支出的各种合理费用3)为支出上述各种费用所失去的利息十三、合同内容: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的约定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实务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律实务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律实务知识点总结归纳一、合同法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达成的一种约定,是为了确保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双方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从而使双方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的要件包括: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对象,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等。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双方必须遵守合同的约定。

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合同法实务中,常见的问题包括合同的解除,变更,履行以及违约等。

在这些问题的处理中,都需要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二、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的,约定劳动关系的书面合同。

劳动合同法主要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等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相关的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在发明创造和生产活动中所拥有的资产性权利。

在实践中,常见的知识产权问题包括: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著作权保护等。

这些问题都需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在知识产权侵权纠纷中,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相关的专利局,商标局,版权管理部门等机构申请维权。

四、公司法公司法是规范公司设立,组织管理,经营活动等法律法规的总称。

公司法主要包括公司设立,公司治理,公司重组,公司解散等相关规定。

公司设立时,需要符合相关的工商注册规定,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注册登记。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需要根据相关的公司法规进行合规经营。

在公司重组和解散等情况下,需要根据公司法规进行相应的程序和流程。

五、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规定了民事诉讼程序中的诉讼权利,诉讼义务,诉讼程序等法律规定。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根据相关的诉讼法规进行诉讼申请,进行举证和辩护等程序。

合同法实务要点

合同法实务要点

合同法实务要点学习合同法这么久,今天来说说关键要点!首先呢,我理解合同的订立是超级重要的。

这里面要约和承诺两个环节得搞清楚。

要约就好像你去菜市场买菜,你跟摊主说“我出5块钱买你这把青菜”,这就是一个要约,明确地表示出你要买的东西以及价钱。

摊主要是说“行嘞”,这就相当于承诺,那这买卖的合同就在这个时候订立了。

不过我之前老是混淆要约邀请和要约,后来我总结,像商场发的宣传单那就是要约邀请,只是吸引人来买东西,但并不是一定想要订立合同的那种明确表示。

合同的效力也很让人头疼。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还有效力待定合同,这几个概念真让人头大。

拿无效合同来说,比如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就无效。

就像小偷偷了东西,然后低价卖给别人写的那个买卖合同肯定是无效的,因为偷来的东西本身是不合法取得的,不可以用来买卖。

我理解有效合同就是符合法定条件能够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

可撤销合同呢,像一方欺诈另一方订立的合同,被欺诈方就可以选择撤销。

我记得我一开始学习效力待定合同的时候,真的很懵,后来发现主要是主体能力的问题,像未成年人订立的与其年龄能力不符的合同,这种就是效力待定的,等他的法定代理人来确定到底有效还是无效。

还有合同的履行问题。

在履行过程中得遵循全面履行原则。

打个比方,你订了个做蛋糕的合同,要求里面加草莓果酱,蛋糕店就得按照要求去做,不能随便改成别的果酱。

当然了,还有不安抗辩权这个点。

我理解就是如果有确切证据表明对方有无法履行合同的可能,自己这方可以暂停履行。

比如说你跟一家工厂订了货,结果发现这个工厂已经欠了很多钱,设备都被抵押了,那你就有权利不安抗辩,暂停付款或者拿货。

对了还有违约责任。

这是保障合同履行的重要方面。

如果一方不按照合同做,就得承担违约责任。

比如我和装修公司签了合同,规定了装修的时间、质量等,要是他们延期或者装修质量不达标,就得赔偿。

我总结违约赔偿的计算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像有约定赔偿金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就按照法定之类的。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合同法重点知识总结
一、双方基本信息
合同出卖人(甲方):地址:电话:
合同买受人(乙方):地址:电话:
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
1. 甲方身份:出卖人;乙方身份:买受人。

2. 甲方权利:就合同约定的标的要求乙方履行义务;保证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收取合同约定的价款。

3. 甲方义务:出卖合同的标的物符合合同约定;交付标的物;保障标的物在交付时的拥有权;提供合法的所有权证明。

4. 乙方权利:就合同约定的标的要求甲方履行义务;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标的物;享有标的物的所有权。

5. 乙方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标的物;保管和维护标的物。

6. 履行方式:标的物由甲方交付乙方,并由乙方支付价款。

7. 期限:合同约定,以及双方共同协商。

8. 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承担法律责任,赔偿对方因该项
违约行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总则等。

四、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明确甲方和乙方的身份和权利义务。

2.明确标的物的品质、数量、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方式、收货时间等。

3.明确违约责任、违约后的救济措施等方面。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保证双方约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六、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有效原件。

如本合同条款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法处理。

2023年10月自考《合同法》考点汇总

2023年10月自考《合同法》考点汇总

2023年10月自考《合同法》考点汇总2023年10月自考《合同法》考点汇总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本章是关于合同及合同法的根底知识。

所谓合同。

又叫契约,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它具有三个方面的特征:第一、合同是一种法律行为,是引起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产生、变更、终止的合法行为,而非事实行为。

第二、合同的目的和宗旨是在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

第三、合同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示,是他们之间的协议。

这里的意思表示一致是要求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均要作出意思表示,且其意思表示是平等、自愿、真实和完全一致的。

合同是债发生的最重要、最常见的原因之一所谓债是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以恳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是债务人。

在债的法律关系中、债的主体、客体和内容都是待定的债的主体是指债的当事人,具有特定性和相对性债的客体是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债的内容那么是主体所依法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由合同引起的债叫合同之债。

但无论是债的关系或合同关系,均须纳人法的调整范围之中。

合同法就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称。

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的法律,是我国民法的重要组成局部。

它确认了我国现实法活中的15种有名合同,并进一步强调无名合同也适用其总那么的热定、但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只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易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技议应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而不适用合同法。

学员学习本章内容时,应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债的概念及特征,理解合同关系的要素及相对性原理,理解合同的分类,理解合同法及其特征。

需要注意的详细问题是:〔1〕根底知识: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要素;合同的分类及划分根据,并能举例说明之;合同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合同法的特征:合同法的历史开展。

合同法实务要点

合同法实务要点

合同法实务要点一、合同订立前。

1. 明确需求和目的。

就像你去逛街买衣服,得先知道自己想要啥样的。

在订立合同之前,双方得把自己想要达成的目标搞清楚。

比如说,你要找装修公司装修房子,你得想清楚是要简约风还是欧式风,预算多少,大概啥时候要完工。

不然到时候合同里写得模棱两可,就容易出乱子。

2. 找对合作伙伴。

这就好比找对象,得找靠谱的。

看看对方的信誉、资质啥的。

如果是和企业合作,就查查它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啥不良记录。

可不能随便找个街头小广告上的“皮包公司”就签合同。

要是和个人合作,也得了解下他的人品、能力。

不然就像上了一艘有洞的船,迟早得沉。

3. 协商谈判。

这是个互相试探、互相妥协的过程。

就像两个人讨价还价买东西一样。

双方要把合同的主要条款,像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日期这些,都谈清楚。

谈判的时候也别太强势,不然把对方惹毛了,这合同可能就签不成了。

但也不能太软弱,自己的利益还是得守住。

比如说,你是卖水果的,对方想要低价进货,你得权衡一下成本和利润,然后跟他好好商量个双方都能接受的价格。

二、合同订立时。

1. 合同形式。

合同不一定非得是那种厚厚的、写满字的纸质文件。

口头合同有时候也行,但是有风险。

就像你跟朋友说“你帮我做个事,我给你一百块”,这就是口头合同。

可要是你朋友做完事,你不认账了,就容易扯皮。

所以重要的、金额大的交易,最好还是用书面合同。

现在还有电子合同,也很方便,但是也要注意它的法律效力和保存方式。

2.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得详细、明确。

不能有模糊不清的地方。

比如说“质量好”这种说法就太笼统了,得说清楚按照什么标准来衡量质量好,是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标准。

还有违约条款,这就像是给合同上了一道保险。

得规定清楚如果一方违约了,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是赔钱呢,还是继续履行合同。

比如说你租房子,房东要是提前把房子收回去,那他得赔你多少违约金,这都得写在合同里。

3. 签字盖章。

这就像是给合同盖个章,表示“我认可这个合同了”。

精品企业法律实务试题合同实务(多选)

精品企业法律实务试题合同实务(多选)

企业法律实务试题:合同实务(多选)1.(2002,37)根据合同法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合同B.卖方和出租人可以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内容,而无须经过承租人的同意C.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D.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融资租赁合同。

《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据此,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三方当事人,出卖人、出租人与承租人。

A项正确。

第241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

据此,8项不正确。

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据此,C项正确。

第24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

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据此,D项正确。

【答案】ACD2.(2002,38)合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A.制定合同管理制度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D.负责建立合同档案【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人员的主要职责。

合同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4)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法律事务,制定有关法律文书,并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和档案;(5)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及时向合同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报告;(6)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据此,BCD项正确。

【答案】BCD3.(2002,39)某建筑公司急需一批钢材,急电某物资公司,请求一周内发货20吨。

合同法实务

合同法实务

合同法实务隋彭生第一章: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一、合同的概念与特征1.合同的含义“合同”可用四个字来概括:“合意加债”。

合意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这说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分为单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和共同行为。

单方法律行为例如立遗嘱、动产的抛弃、单方允诺、行使形成权的行为等。

双方法律行为有两个要点:第一,甲乙双方没有第三方;第二,甲乙双方的意思表示是对立的统一。

共同行为的特点:第一,两人或者两人以上;第二,意思表示是平行的,追求一个共同的目标。

合同是一种债,合同之债是意定之债。

法律行为产生意定之债,事实行为产生法定之债。

2.合同的特征合同是一种债,具有债的一般特征。

合同具有相对性,一般只拘束甲乙双方,只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其效力才涉及第三人。

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合同法所说的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二、合同的分类1.双务合同、单务合同双务合同:(1)甲乙双方都负担债务,(2)甲乙双方所负担的债务立于对价关系,双方的债务是一种交换关系。

单务合同:甲乙只有一方负担债务。

2.有偿合同、无偿合同有偿合同:甲乙都负担债务,这种债务是一种交换关系、对价关系,因此,双务合同是有偿合同的别称。

无偿合同:单务合同的别称。

无偿合同尽管也是一种债,也是一种财产关系,但它不是交易关系。

这种分类的意义主要在于:无偿合同的债务人轻过失免责。

例如:借用合同的借用人轻过失免责,赠与合同的赠与人轻过失免责,无偿保管合同的保管人轻过失免责,无偿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轻过失免责。

在整个民法中,无偿行为都是轻过失免责的,比如无因管理行为轻过失免责。

3.要式合同、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以特定方式作为要件的合同。

要式的目的在于保障交易安全。

绝对的要式(例如支票)不可以突破,相对的要式可以突破。

4.有名合同、无名合同有名合同: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合同纠纷相关的11个实务

合同纠纷相关的11个实务

合同纠纷相关的11个实务
1. 合同纠纷的诉讼和仲裁程序:根据合同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诉讼或仲裁程序来解决纠纷。

2. 合同解释与履行:在合同纠纷中,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并确定各方的履行义务。

3. 违约责任与损害赔偿:当一方违约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并要求赔偿相应的损失。

4. 合同变更与修改: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以适应新的情况或需求。

5.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当合同存在违法、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况时,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或予以撤销。

6. 不可抗力及其他免责事由:当合同履行受到不可抗力或其他免责事由影响时,可以免除一方的履行责任。

7. 鉴定与证据:对涉及纠纷的事实进行鉴定和证明,以支持各方的主张。

8. 合同的补充与完善:在合同纠纷中,可以对合同进行补充和完善,以解决争议。

9. 代理与委托:当一方利用代理人或委托他人进行合同行为时,需要明确代理人或被委托人的权限与责任。

10. 纠纷解决的协商和调解:在合同纠纷中,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和调解来解决争端,以避免长时间的诉讼或仲裁程序。

11. 执行与强制执行:一旦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决或判决,需要对其进行执行和强制执行,以实现合同的履行。

合同法实务(精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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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实务》论题一、论文参考选题论合同相对性原则论合同自山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论法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论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论要约论“悬赏广告”的法律属性论合同中免责条款格式条款及其规制论格式条款的效力认定合同格式条款效力分析论格式合同中免责条款的解释谈格式合同中的“最终解释权”条款论合同义务论欠缺书面形式合同的法律效果论合同条款论合同履行地确认规则论无权代理行为谈表见代理与狭义无权代理的区别浅析合同法表见代理之构成要件对完善我国表见代理制度的思考先契约义务论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分析论缔约上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企业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论效力待定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效力之研究论合同法上无权处分的效力试析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受胁迫订立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还是无效合同论显失公平的构成要件与判断标准论合同无效的认定原则评析合同法中无效合同制度无效合同的民事法律后果辨析论合同的绝对无效和相对无效论合同无效之损害赔偿各国合同法中情事变更原则的比较研究谈合同履行的情事变更原则各国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比较研究合同法中诚实信用原则的理论分析合同附随义务的法律界限合同法附随义务之探讨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比较分析论同时履行抗辩权论先履行抗辩权继续性合同中的履行抗辩权论不安抗辩权合同法中五种撤销权辨析(合同订立中的要约人的撤销权;效力待定合同中的善意相对人的撤销权;可撤销合同中的撤销权;债的保全中债权人的撤销权;赠与合同中赠与人的撤销权)论债权人的撤销权论债权人撤销权之扩张适用论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论债权人代位权之成立要件及其效力中国物权法与担保法关于担保物权规定之比较研究《物权法》对我国担保制度的发展与完善试论保证人的抗辩权保证期间问题研究论保证人保证责任的范围论保证的担保效力论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浅论我国最高额保证制度及其完善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期间的理解与运用试论动产抵押试论不动产抵押论抵押期间试论抵押权的效力及实现动产抵押物转让的效力研究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问题研究最高额抵押若干问题思考试论物权法权利质权制度定金担保的法律问题探究浅谈定金的相关问题立约定金担保适用探析评析合同法中变更制度评析合同法中转让制度论合同债权让与的构成要件及其效力论合同债务承担的条件及其效力论合同解除权的行使合同解除权行使的若干问题研究论预期违约制度合同解除与损害赔偿合同违约解除损害赔偿范围的界定论我国合同法上的法定解除后合同责任内涵、特征及构成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谈违约责任与缔约过失责任的区别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竞合谈审判实践中应如何区别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浅谈合同法中的违约责任制度各国合同立法中违约金性质的比较分析后契约义务论合同解释与合同误解之区别谈买卖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的适用买卖合同履行中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赠与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借款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承揽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运输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技术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保管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仓储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委托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行纪合同的法律问题浅谈合同法中居间合同的法律问题二、论文要求(一)紧扣当前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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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同内容:一般条款,与主要条款(蕃茄买卖合同纠纷案) • 必要条款,依据(参:合同履行补救)及说明(美国法和国际合
同公约)
• 履行地点条款 • 违约责任条款 • 争议解决条款 二、合同的订立方式:要约与承诺(13条,至38条) 1、要约:含义 * 法律特征(二个) • 要约要请(例外) • 要约生效,与 撤回/撤销(而个例外) • 要约失效(四种情形)

行使程序:通知中止 /等待担保或恢复履行能力 /否则,
可以解除合同

抗辩方的义务:举证 /通知 /恢复履行
五、合同的特殊履行 1、提存履行 2、提前履行 3、部分履行 4、实体不变原则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一、合同的变更 1、一般规则 2、约定不明的推定
二、权利的转让(镜威追债案) 1、一般规则,例外情形 2、转让的方式 /生效 /撤销 3、从权利的转让,抗辩的转移 4、债务人的抵销权:主体/条件 三、义务的转让 1、转让生效的条件 /抗辩的转移 /从义务的转让 四、合同的概括转让 1、权利义务的一并转让 [依法律、行政法规的登记、批准手续]
(财产保险案和人身保险案)
四、缔约责任 1、不诚信行为:恶意磋商,欺诈等 2、保密义务(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或不正当使用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的生效 1、一般规定:合法成立/登记、批准 2、俯条件:推定准则防投机 3、附期限
二、效力待定的合同 1、限制民事能力人订的;追认权/催告权(期限、追认方式)/撤销
一、一般原则 1、全面履行原则,附随义务
二、履行补救 1、补充约定,/依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2、依法规定: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地点/履行期限/履行方式/履行 费用
三、合同履行与第三方的关系
1、合同相对性原则(121条)
2、与有约定第三方的关系(64条、65条):
* 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汇款关系、人保合同等)
合同法实务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主体资格、形式、内容(9条,至12条) 1、主体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法予资格) • 民事行为能力:字面上,主体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
% 法理上,主体以自己真实的主观意思行使权利; % 法律上,主体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自然人:普遍的民事权利能力,区别的民事行为能力 • 法 人 :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定性(同)和授权性(异)
民事行为能力的同一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其他组织(如:分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等):
民事权利能力的法定性(同)和授权性(异) 民事行为能力的同一性(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 委托代理:委托(21章 委托合同)与授权,
代理(民法通则) 的三方关系
2、合同形式:书面(合同书、信件、数据电文)/口头/其他(如: 行为)等
三、无效合同 1、法定无效:五种法定情形,二种免责条款,(详细分析、案例说
明) 2、撤销无效/变更: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
(受害方) 行使期限:一年(起算点)
四、无效合同的法律后果 1、一般规定 2、例外规定 3、恢复原状:返还/补偿/赔偿(过错原则) 4、归还第三方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权(善意相对方) 2、无权代理订的;责任承担,追认权/催告权(期限、追认方式)/
撤销权(善意相对方) *二个重要的例外:
%表见代理:前提条件/相对方的善意/被代理方(无须过错)(同 学私自担保案) %代表越权:相对方的善意,比较:非善意、恶意 3、无处分权订的:涉及物权人的利益,不追认的后果由具体合同定, (转租合同)
债务/催告)、狭义的根本违约、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不安 抗辩) (预期根本违约与不安抗辩关系的分析说明,提前终止合同案) • 解除程序:解除权行使的期限 /行使方式 /异议的解决 /或法律手 续(登记、批准) • 解除后果:以履行的,终止履行 /未履行的,恢复原状、补救、赔 偿(严格责任) 独立效力条款(清理和结算)
2、承诺:含义 * 方式 • 期限:有约定(依约定),与无约定(对话/非对话)
起点计算
• 撤回 • 超期承诺:一般情形/意外超期 • 承诺内容:实质性变更/非实质性变更 3、合同的成立:承诺生效合同成立(承诺达到/生效) • 二个特例(合同书:签字或盖章;数据电文、信件:可签确认书) • 成立地点:一般原则/数据电文(主营业地/经常居住地/约定)/
五、合并、分立与合同转让 1、实体改变的继承或连带法律关系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一般情形 1、合同已履行、合同解除、抵销、提存、免除、混同、法定或约定
的其他情形 2、附随义务 二、合同的解除 1、依约定:事前 /事后 2、依法定:条件在于根本违约(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法定情形:不可抗力、预期的(主要债务/明示)、迟延的(主要
三、债务的抵消 1、法定抵销(种类、品质,例外),约定抵销 四、提存履行 1、法定情形 /通知义务 /风险、孳息、费用(债权人)/物的提取 五、债务的免除 六、债的混同
合同
重要特例:行为使合同成立(36条与37条)(恒宇诉同创买卖纠 纷案)
构成要件(书面形式或合同书要求/主要义务已履行/对 方接受)
* 指令性合同的订立
三、格式条款合同 1、什么事格式条款,提供方的义务(公平/说明:免除或限制其责
任的条款) 2、无效的格式条款,“免除其责任条款”:原则无效,例外有效 3、格式条款理解争议:通常理解/不利提供方解释/非格式条款理解
(受让人恶意),并债权人造成损害
*
行使期限:一年,并不超过五年
四、合同履行的抗辩
1、双方违约,各自担责(120条)
2、同时履行抗辩
3、后履行抗辩
4、先履行不安抗辩:(与预期违约的关系:分析说明)
*
行使: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丧失商业信誉(如:欺诈等)
• 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管道煤气安装纠纷案)
3、与无约定第三方的关系(73条、74、75条):
• 代 位 权:含义
*
实体条件: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合法/造成损害/专属于
债务人除外
*
行使程序:管辖/抗辩/等
• 撤 销 权:与无效部分撤销权的比较
*
行使条件: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明显低价转让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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