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战国秦汉农官制度研究

食品学院10级6班林志鹏2010511165 【内容提要】伴随着经济与社会的巨变,战国秦汉时期的农官制度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呈现出显著的时代特征:在官吏择任上,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渐次被官僚制度取代;在体制方面,国家重农体制确立并逐步完善;在体系构建上,则形成了卓有成效的农业管理体系。农官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既是秦汉时期农业经济发展的产物,同时又与秦汉农业经济的繁荣密切相关。

【关键词】战国秦汉;农官制度;重农思想

【正文】

农官之始,或起于有虞氏。史称,周祖姬弃好种麻菽,相地之宜,宜谷者稼穑焉,民皆法则之。后遂被帝尧推举为农师,被帝舜封号后稷。周人“世后稷,以服事虞、夏”,在华夏部落联盟中以善于经营农业而著称。商周时期,国家机构设置渐趋完备,专设农官以司其职,见诸文献、文物记载的即有籍臣、农正、司民等。与分封制相适应,三代的农官实行的也是世袭制度。这种“父兄之教,不肃而成;子弟之学,不劳而能”的农官制度,对于早期农业科技、管理经验的积累、传衍发挥了重要作用。进入战国秦汉以后,随着社会政治与经济的巨变,传统的职官制度发生了剧烈的变化,农官制度也在这一进程中产生了相应的变迁。此间中国农官制度之演变对中国农业发展影响至巨,值得深入研究。

一农官世袭制向官僚制的转化

春秋以前,官吏任用实行“世卿世禄”制,为官者父子相继,“皆世官任”。战国时代随着井田制的崩溃,与之相适应的宗法制、分封制逐渐式微,促进了官吏选举制度的变革。封建官僚制度代替世卿世禄制,郡县制取代采邑制,初步形成了中央集权政治体制。官吏由国君任免,“不世官”;官吏不再以封邑为官禄,而普遍实行俸禄制度;实行上计制,对各级官吏进行考核,“当则可,不当则废”。由于各国奖励耕战,以富国强兵为务,故辟田胜敌成为了一种主要的仕进之途。“皆作一(农战)而行官爵”,调动了生产者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发展,农业渐成天下大业,农官地位亦随之迅速上升。同时一批“lù@②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也因纳粟帛多而拜爵作官。战国以前,农官地位较低。当时主管工事之司空,位列六卿,“而主管农事之官反由掌教化的司徒兼管,未独立地列于六

卿”[2](P33)。《宋书·百官志》述中国古代农官制度演变,谓“大司农……周则为太府,秦治粟内史”。《周礼·天官》:“太府,下大夫二人,上士四人,下士八人,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太府在周时为下大夫,地位显然较低,农官地位从另一侧面反映了农业在社会经济中的地位。战国时代各国中央官僚机构为秦汉九卿组织之雏形,其中赵、秦有内史官职,地位相当显赫。内史之职是“节财俭用,察度功德”,“和秦汉时代的治粟内史性质是相同的”[3](P110)。桓、管以降,齐行五官制,以司各项专门事务。据《管子》、《韩非子》所载,五官名称各不相同,但其中必有田官。田官以主经济而不可或缺。《管子·六政篇》所述虞师(主林业)、司空(主水利)、司田(主农业)等皆为田官大司田属官。其中有乡师一职,掌劝农,“行乡里,视宫室,观树艺,简六畜,以时钧修焉。劝勉百姓,使力作毋偷,怀乐家室,重专乡里,乡师之事也”。乡师从综合、宏观角度督导、管理农业,与虞师、司空、司田之职互为补充。

二国家重农体制的形成与完善

战国、秦、汉时代,农本观念逐步确立。国家采取一系列政治、经济、法律措施以确保农业发展,各级官吏以农政为首务,形成举国重农之势。国家重农体制的形成与完善,是战国、秦、汉农业迅速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秦统一,将重农作为基本国策布行天下。诸颂德刻辞中有“皇帝之功,勤劳本事,上农除末,黔首是富”;“忧恤黔首,朝夕不懈”;“男乐其畴,女修其业”等内容。始皇二十七年下令对全国民众“赐爵一级”;三十一年,“赐黔首里六石米、二羊”,普遍提高农业劳动者的政治地位。同时,“使黔首自实田”,承认既有土地占有关系,并以法律形式予以保护。除专设农官以管理、督促农业生产外,郡、县、乡、里政权均以户籍管理、赋役征派、组织生产为重要职责。农事为地方官吏重要职掌之一。国家重农体制始于商鞅,确立于秦统一,并被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继承,对中国农业历史产生了深远影响。

注重农业是中国古代国家的主要经济职能之一。战国、秦、汉时期逐渐形成中央集权国家政治制度,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严密的、统一的、有效的管理体系。国家以重农为基本国策,各级官吏以农事为首要政务,通过各种政策、措施鼓励农民发展生产,是战国秦汉时期农业取得重大进步的关键因素之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