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守则.doc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系统规章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心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服务,热情周到。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受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尊自重,清正廉洁。
(四)、团结友爱,相互配合;尽职尽责,服从安排。
(五)、穿戴整齐,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全保密。
(六)、努力学习,提高素质;开拓进取,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管理及办件规则中心项目办事制度为加强文家市镇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规范化管理,确保中心健康有序运转,特制定本办事制度。
1、服务宗旨中心本着公平、公开、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努力减少办事程序,切实提高办事效率,竭诚推行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以形成“一条龙”配套服务,廉洁高效办事的行政服务制度,为前来办事的境内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优质、便捷的行政服务。
2、项目管理(一)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必须依照合法、合理、便民、配套的原则,由中心研究后报经区人民政府批准设立(详见:《中心项目管理办法》)。
因情况变化,确需取消、变更、调整的服务项目,窗口单位向中心申报,经中心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方可取消、变更和调整。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为依据,并在法定依据一栏注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名称及相关条文。
(三)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中的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加申请条件或申报材料的应当取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加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心的服务项目,仍由原渠道办理,但须向群众公示办事程序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心办理的行政服务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则》)。
(二)需转报、上报审批的办件申请,受理窗口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并负责办理完结。
行政审批与规范制度
行政审批与规范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1 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行政审批的流程、程序和要求,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便捷性、透亮度和效率性。
1.2 本规章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法》《行政审批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2.1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管理和监督,适用于全部与行政审批工作相关的人员。
第三条基本原则3.1 公正公平原则:行政审批工作必需依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不得存在任何鄙视或偏袒现象。
3.2 简化程序原则:行政审批工作应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
3.3 便捷高效原则:行政审批工作要便捷、高效,供应便利的办理方式,缩短办理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3.4 规范制度原则:行政审批工作必需严格依照规章制度进行,不得擅自转变或违反规定。
第二章行政审批流程第四条行政审批申请料子准备4.1 申请人应当准备完整、准确的申请料子,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表格:申请表格应包含必填项和选择项,申请人应认真填写并签字确认。
•相关证明料子:如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
•相关协议和合同:如招标合同、采购合同等。
第五条行政审批受理5.1 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人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后,及时进行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
5.2 受理回执应包含受理日期、受理编号、受理人员签字等基本信息,同时应明确申请人可查询的联系方式。
第六条行政审批审查6.1 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对申请料子进行审查。
6.2 审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如下方面:•料子真实性审查:对申请人供应的相关证明料子进行真实性核查。
•申请资格审查:对申请人是否具备行政审批所要求的资格进行审查。
第七条行政审批决议7.1 企业行政审批部门应当依据实际情况,审查结果,依法作出行政审批决议。
7.2 行政审批决议应当合法、合理、合规,而且要做到如下方面:•决议内容明确:对行政审批结果、权限、条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单位行政许可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单位行政许可行为,提高行政许可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许可的范围1. 本单位行政许可的范围包括:内部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项目审批、合同签订等事项。
2. 本单位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为具有相应管理职责的部门或人员。
三、行政许可的程序1. 申请人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向具有行政许可职责的部门或人员提交书面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2. 审批部门或人员审查。
审批部门或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3. 公示。
对涉及公共利益的行政许可事项,应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决定。
审批部门或人员根据审查情况,作出批准、不批准或其他决定。
5. 送达。
审批部门或人员将行政许可决定送达申请人。
四、行政许可的期限1. 行政许可的期限不得超过法定时限。
2. 对特殊情况,审批部门或人员可延长审批期限,但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行政许可的变更与撤销1. 申请人要求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应向审批部门或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部门或人员依法审查后作出决定。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批部门或人员可撤销行政许可:(1)行政许可决定依据的法律法规、政策被废止或修改的;(2)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的;(3)行政许可决定存在重大错误,可能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监督与责任1. 本单位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行政许可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单位法制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
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一、中间工作人员守则(一)、配证上岗,礼貌待人;优质办事,热忱严密。
(二)、毋忝厥职,爱岗敬业;规范办件,接收监督。
(三)、遵纪守法,依法行政;自负自重,清正廉洁。
(四)、联结友爱,互相合营;尽职尽责,屈从安排。
(五)、穿戴整洁,讲究卫生;防火防盗,安稳保密。
(六)、尽力进修,进步本质;开创朝长进步,争创佳绩。
二、审批项目治理及办件规矩中间项目干事轨制为加强文家市镇人平易近当局政务办事中间(以下简称中间)规范化治理,确保中间健康有序运转,特制订本干事轨制。
1、办事主旨中间本着公平、公布、公平、高效、廉洁的原则,尽力削减干事法度榜样,切实进步干事效力,竭诚履行政务公布,严格规范行政行动,以形成“一条龙”配套办事,廉洁高效干事的行政办事轨制,为前来干事的境表里公平易近、法人和其他组织供给优质、便利的行政办事。
2、项目治理(一)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必须按照合法、合理、便平易近、配套的原则,由中间研究后报经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设立(详见:《中间项目治理方法》)。
因情形变更,确需撤消、变革、调剂的办事项目,窗口单位向中间申报,经中间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并报区人平易近当局赞成方可撤消、变革和调剂。
(二)行政许可事项必须要有司法、律例和当局规章为依照,并在法定依照一栏注明所依照的司法、律例、当局规章的名称及相干条则。
(三)行政许可事项干事指南中的申请前提、申报材料必须有司法、律例、规章的明白规定,行政机关在司法、律例、规章规定之外自行增长申请前提或申报材料的应当撤消。
(四)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法度榜样应当是法定法度榜样,行政机关不得在审批过程中增长与该项许可事项无关的其他审批环节。
(五)尚未进入中间的办事项目,仍由原渠道解决,但须向群众公示干事法度榜样和收费标准。
3、办件原则(一)凡申请在中间解决的行政办事项目,可分为即办件、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报批件5类。
依照实际情形,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详见:《项目办件规矩》)。
行政审批局_制度汇编范本
行政审批局制度汇编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行政审批局的工作,提高审批效率,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汇编。
第二条本汇编适用于行政审批局对各类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申请、审查、决定、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第三条行政审批局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依法行使审批权,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
第四条行政审批局应当建立健全审批制度,完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职责,提高审批透明度和效率。
第二章审批机构和职责第五条行政审批局是依法设立,负责行使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职权的行政机关。
第六条行政审批局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审批项目的申请、审查、决定和送达;(二)负责审批项目的监督和责任追究;(三)负责审批项目的信息公示和公开;(四)负责审批项目的咨询和指导;(五)负责审批项目的统计和分析;(六)负责审批项目的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
第七条行政审批局应当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配备相应的审批人员,确保审批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三章审批流程和时限第八条行政审批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审批流程,明确审批各环节的职责、时限和标准。
第九条行政审批局应当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向申请人告知审批依据、申请条件、数量限制、办理流程、办结时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第十条行政审批局应当实行预约制度,为申请人提供预约审批服务,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十一条行政审批局应当实行审批决定公开制度,将审批决定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局应当根据审批项目的性质、难易程度和申请人的需求,合理确定审批时限,确保审批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四章审批材料和审查第十三条行政审批局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审批材料目录,明确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材料种类、数量和格式。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局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审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一)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审批条件;(二)是否提交了全部 required的材料;(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四)是否需要对材料进行补充或者补正。
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范本
行政审批责任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服务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行政审批责任原则行政审批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行政审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行政审批责任人员应当依法行使职权,承担相应的审批责任。
第三条行政审批责任分工行政审批责任人员按照审批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具体分工如下:(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具体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查和决定,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负直接责任。
(二)科室负责人:负责对本科室行政审批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对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审核和把关,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负领导责任。
(三)行政审批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整个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对科室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审核和把关,对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的,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行政审批责任内容行政审批责任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断提高行政审批业务水平。
(二)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确保审批决定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三)依法公正行使审批职权,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
(四)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条件、简化审批程序。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申请人隐私,不得泄露审批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行政审批责任追究行政审批责任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其责任:(一)不履行或不能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责,导致审批决定错误或者严重拖延的。
(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给国家利益或者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或者申请人隐私,给国家利益或者申请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
(四)擅自增加申请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导致审批决定违法或者不当的。
第六条责任追究程序行政审批责任追究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对行政审批责任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行政许可操作规程
行政许可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银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程序,明确各处室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职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治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银监会的相关行政许可规章,结合云南银监局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云南银监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行政许可适用本规程。
第三条云南银监局设立行政许可委员会审议行政许可事项。
行政许可委员会设主任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
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副局长和局纪委书记担任,委员由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各监管处以及监察室的负责人组成。
行政许可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处。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一)机构设立、机构变更和机构终止许可;(二)业务许可;(三)董事(理事)和高级治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
第五条行政许可实施程序包括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与送达。
办公室、监管处按照本规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办理行政许可程序各环节的相应工作。
办公室主任、监管处处长是行政许可各环节相应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六条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由云南银监局办公室统一签收。
办公室应于当日或次日收文登记后,将电子和纸质申请材料一并送转相关监管部门(以下称承办部门)并做好签收工作。
第七条承办部门认为批转的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行政许可或不属于职权范畴的,制作并送达《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不属于职权范畴的,还应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第八条申请事项属于职权范畴的,承办部门自办公室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完成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审查,并将《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送达申请人。
第九条《行政许可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未能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承办部门自期满5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申请的决定,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申请人按期提交补正申请材料的,办公室应于当日将补正申请材料批转相关承办部门,承办部门收到补正申请材料之日起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制作《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或《行政许可不予受理通知书》。
行政许可实施的费用守则.doc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如按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例: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有效期申请在()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
A、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B、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C、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D、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答案:C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
A、听证B、招标、出卖C、检验、检测、检疫D、鉴定和专家评审2基本信息个人相片姓名:性别:男民族:汉族出生年月:1981年7月26日证件号码:婚姻状况:未婚身高:172cm体重:60kg 户籍:四川资阳现所在地:四川资阳毕业学校:成都行政学院学历:专科专业名称:电子商务毕业年份:8年工作年限:职称:求职意向职位性质:全职职位类别:交通运输服务-司机职位名称:驾驶;销售;工作地区:四川;待遇要求:2000元/月不需要提供住房到职时间:可随时到岗技能专长语言能力:教育培训教育经历:时间所在学校学历1年7月-3年7月成都行政学院专科培训经历:时间培训机构证书工作经历所在公司:成都中西街实业有限公司时间范围:3年8月-5年10月公司性质:私营企业所属行业:办公设备、文化体育休闲用品、家居用品担任职位:销售管理-区域销售经理工作描述:在公司划分的区域范围内制定所属团队工作计划,拓展与维护客户资源离职原因:个人原因其他信息自我评价:思路决定出路方法决定成败发展方向:。
其他要求:联系方式12。
行政许可工作守则
行政许可工作守则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25号)、《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机制》(黔安监管党字[2008]43号)有关规定,行政许可办公室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规定:
一、文明受理、依法行政、勤政廉政、务实高效。
热情服务,为民利民,公开公正、接受监督。
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公务。
依法受理,提高工作效率,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
三、实行首问责任制度。
四、听取申请人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
五、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六、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服从命令;
七、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八、公正廉洁,克己奉公;。
政务服务部门审批服务工作指导规程
政务服务部门审批服务工作指导规程政务服务部门的审批服务工作是为了提高服务效率、优化服务质量,以下是一份审批服务工作指导规程的示例:政务服务部门审批服务工作指导规程一、前言为规范政务服务部门的审批服务工作,提高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公众和企业,特制定本工作指导规程。
二、审批服务工作原则1.便民原则:政务服务部门要以便民为出发点,通过简化流程、缩短办理时间等方式,方便申请人、企业的办事需求。
2.透明公正:审批服务过程应当公开透明,所有审批标准、流程、办理时间等信息应向社会公众充分公开,确保审批工作的公正性。
3.高效服务:政务服务部门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审批流程的高效处理。
4.服务协同:在审批服务中,政务服务部门应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提高服务的综合效果。
三、审批服务工作流程1.申请材料准备:要求申请人提供完整、准确的申请材料,明确所需文件和证明,减少后续补充材料的次数。
2.在线申请:推动审批服务的数字化,建立在线申请平台,方便申请人随时随地提交申请。
3.初审阶段:设立初审环节,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提前发现并纠正可能存在的问题。
4.办理时间规定:明确各类审批的办理时限,建立加急审批和普通审批的区别标准,提高办事效率。
5.公示环节:针对一些需要公示的审批事项,建立公示机制,接受公众监督。
6.终审阶段:终审环节要求审批人员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审批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服务质量监督与评估1.投诉渠道:设立投诉渠道,接收公众和企业的投诉,并及时回应和解决。
2.服务满意度调查:定期开展服务满意度调查,了解用户对服务的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3.定期评估:每年对审批服务工作进行全面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五、法律法规遵循1.遵循法律法规:审批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审批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政策解读:对于复杂的法规和政策,建立政策解读窗口,为申请人提供法规解读服务。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制度
行政许可法规章制度/行政许可制度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铛铛场或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数内容,超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五)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申请人依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数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受理或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三十三条行政机关应当成立和完善有关制度,推行电子政务,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发布行政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行政许可申请;应当与其他行政机关共享有关行政许可信息,提高办事效率。
第二节审查与决定第三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行政机关能够当场作出决定的,应铛铛场作出书面的行政许可决定。
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行政机关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核查。
第三十五条依法应当先经下级行政机关审查后报上级行政机关决定的行政许可,下级行政机关应当在法按期限内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数申请材料直接报送上级行政机关。
上级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申请材料。
第三十六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应当听取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后,除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应当在法按期限内依照规定程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第三十八条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三十九条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加盖本行政机关印章的下列行政许可证件:(一)许可证、执照或其他许可证书;(二)资格证、资质证或其他合格证书;(三)行政机关的批准文件或证明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
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一、引言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是为了规范行政机关对外提供许可服务的工作,确保行政许可的公正、公平、便民、高效。
本制度旨在建立一个科学、规范、透明的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机关的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流程和责任,确保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批,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行政机关对外提供的各类行政许可服务的审批工作。
三、基本原则1. 公正、公平: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不得歧视申请人,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权。
2. 便民、高效:行政机关要在提供行政许可服务时,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申请人办理手续。
3. 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在行政许可审批过程中,要依法履行职能,确保审批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4. 信息公开:行政机关要主动公开有关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的查询渠道,保障申请人的知情权。
四、行政许可审批流程1. 申请准备:申请人根据行政许可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
2. 材料递交: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行政机关指定的窗口,或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线上递交。
3. 预审: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检查材料的完整性和合法性,并及时告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充材料或修改申请内容。
4. 实地核查:根据需要,行政机关可能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或所申请事项的实际情况。
5. 材料评估:行政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6. 审批决定:行政机关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审批决定,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并告知申请人如何继续办理后续手续。
7. 许可证颁发:如申请获批,行政机关将颁发许可证书给申请人。
8. 监督检查:行政机关将对已经获得行政许可的事项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申请人依法履行许可义务。
五、责任分工1. 行政机关:负责制定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指导和监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负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确保审批工作的便民、高效;及时公开行政许可的相关信息,提供便利的查询渠道。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导言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主体在特定条件下进行特定活动的批准行为。
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建立是为了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保障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效能的提高。
本文将从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程序要求和监督机制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1. 法定原则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核心是法定原则,即行政许可的设立、变更和撤销必须依法进行。
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许可时,必须依据法律及其授权的规定,不得凭借自己的意志进行主观决策。
法定原则确保了许可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2. 公平原则公平原则是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原则。
行政机关在办理许可申请过程中,应当依法平等对待申请人,不得歧视或偏袒任何特定主体。
公平原则保障了申请人享有平等的法律地位,避免了权力滥用和不公正行为的发生。
3. 便利原则行政许可法律制度注重提供便利与服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便利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在许可申请的办理过程中,采取简化和规范的方式,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服务。
便利原则有助于减少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二、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程序要求1. 申请与受理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行政机关提出许可申请。
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受理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受理申请后,行政机关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2. 审查与决定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包括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等进行核实。
同时,行政机关还应当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陈述,并依法进行审查决定。
在审查决定过程中,行政机关应当保持公正、透明和法定的原则。
3. 通知与公告行政机关对申请结果应当及时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具体的理由和依据。
如果行政机关决定不予许可,应当向申请人说明不予许可的原因,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的救济途径。
另外,行政机关还应当依法进行信息公告,向社会公开已经许可的事项和相关信息。
三、行政许可法律制度的监督机制1. 内部监督行政机关内部设立监察机构,对行政许可行为进行监督。
《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
《行政许可工作管理制度》委系统各单位、机关各部门: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增强服务意识,提高行政效能,促进行政机关的职能转变和依法行政,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实施行政许可的原则(一)坚持统一规范,分工办理的原则,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工作效能。
(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依法行政,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坚持以人为本,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改进机关工作,努力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条:行政许可的实施主体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是我区的建设、市政、公路和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在上述管理范围内实施行政许可,是实施行政许可的法定行政机关。
区公路管理署在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许可,是行政许可的法定授权组织。
第三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和办理机构区建委所设立的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根据其行政主管的范围分别受理公路、市政、建筑管理和燃气管理的行政许可事项,区公路署、市政署、建管所和公用事业所分别是上述行政许可的具体办理机构。
行政许可实施工作在委的直接领导下进行,具体管理由协调科负责。
第四条: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的主要职责行政许可受理窗口是对外代表区建委实施行政许可的窗口,在行政许可办理机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咨询解答,接收材料和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二)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程序性审查;(三)对简单的行政许可事项,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四)负责处理申请材料的更正、补正事宜;(五)负责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六)实施市业务主管部门有关受理的规定和要求;(七)其它与行政许可受理、送达相关的事项。
第五条。
行政许可办理机构要在受理窗口明确和落实具体的领导或负责人,负责对受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事项及时作出决定,确保受理窗口能够依法及时履行受理、不予受理、通知补正和当场准予许可等职责。
第六条:行政许可办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区市政工程管理署、区公路管理署、区建筑管理所和区公用事业管理所是具体负责行政许可实体审查的办理机构。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12.19•【字号】津审〔2013〕29号•【施行日期】2013.1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审批办关于印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等制度的通知各进驻部门:为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市审批办结合行政审批服务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了《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提高效率检验标准》、《投资项目联审程序与要点无偿培训制度》、《投资项目和企业设立联审帮办领办代办服务制度》。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12月19日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行为规范为进一步规范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各部门进驻工作人员审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良好服务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一、行为规范(一)坚持服务群众观点。
时刻牢记“审批工作为申请人服务,审批人员是人民勤务员,审批部门审批人员与申请人是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做到想申请人所想、急申请人所急、办申请人所需,尽心竭力为申请人服务。
(二)精通本岗审批业务。
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知本岗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熟练运用审批工作流程和操作技能,娴熟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准确解答审批服务咨询。
(三)忠于职守勤奋敬业。
遵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讲求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热情服务和蔼办事。
服务热情,态度诚恳,语气和蔼,亲切自然,先问“您好”,“请”字当先,文明工作,礼貌待人。
(五)首办负责一次告知。
坚持首办负责,主动给申请人领办帮办、答疑解惑,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办理程序、申请条件和办结时限等全部内容。
审批事项办理制度范文(三篇)
审批事项办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批事项办理流程,保证审批事项的科学、高效、公正、透明,制定本办理制度范本。
第二条本办理制度范本适用于我单位各类审批事项的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审批、行政许可、文书审批等。
第三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核心原则是依法办理、程序公开、权责明确、限时办结、杜绝乱收费。
第四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具体实施细则由各具体事项办理部门制定,并报批相关主管部门后执行。
第五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修订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必要时可征求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本办理制度范本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办公室所有。
第七条本办理制度范本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并于办理流程实施之日起废止。
第二章办理流程第八条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应当包括以下环节:申请受理、审查评估、意见征询、审批决策、发放批复、办结归档。
第九条申请受理环节:申请人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向相关办事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并填写《审批事项申请表》。
第十条审查评估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评估,核实申请人的资格和材料的真实性。
第十一条意见征询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依法向具有权威、专业性的机构或部门征求意见,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二条审批决策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根据实际情况,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作出公正、科学、合理的审批决策。
第十三条发放批复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及时向申请人发放批复文件,明确批复结果和办理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条办结归档环节:相关办事机关应当将办理过程的各项材料归档,做到档案的真实、完整、准确。
第三章办理时限第十五条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限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要求确定,并向申请人公示。
第十六条各个环节的办理时限应当分别明确,且合理设置。
超过时限未办结的,应当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第十七条申请人对超过办理时限未办结的审批事项有权提出投诉和申诉。
第十八条对于涉及公共利益的特殊情况,相关办事机关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经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时限。
行政审批工作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审批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部门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
第三条行政审批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二)公开透明原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条件和程序,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便民高效原则: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四)廉洁自律原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防止权力滥用。
第二章行政审批事项第四条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包括:(一)行政许可事项;(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三)其他需要审批的事项。
第五条行政审批事项的设定和调整,应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三章行政审批程序第六条行政审批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五个环节。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申请书;(二)身份证明;(三)相关证明材料;(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受理环节:(一)对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应当予以受理;(二)对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
第九条审查环节:(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或者进行实地核查。
第十条决定环节:(一)根据审查结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二)对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送达环节:(一)将审批决定书送达申请人;(二)申请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审批决定书。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申请人或者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对行政审批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本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
行政审批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行政审批服务改革步伐,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行政机关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相关工作人员,涉及到行政审批服务的领域及范围。
第三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宗旨,规范行政审批办理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四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依法行政,加强诚信建设,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第五条行政审批服务应当积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为建设法治高效、廉洁的政府提供有力支持。
第二章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设置及职责第六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依法合理设置,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内部分工合作,形成高效、便捷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或部门,统一负责具体行政审批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人员队伍,确保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行政审批工作的整体合作机制,避免出现工作交叉和数据重复等情况。
第九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行政审批事项登记、审批、答复、监督等制度,确保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有序开展。
第十条行政审批服务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信息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审批事项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第十一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遵循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法操作。
第十二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合理简便,规范统一,确保审批事项的便捷高效办理。
第十三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和关键节点应当设立明确的时限要求,确保审批事项的及时办理。
第十四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应当实行电子化管理,推广应用信息化技术,提升审批服务的效率和质量。
第十五条行政审批服务程序的各个环节应当明确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批事项的安全可靠。
行政审批岗位纪律要求
行政审批岗位纪律要求
行政审批岗位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守机密:行政审批岗位涉及到一些敏感信息和个人隐私,要求岗位人员必须严格保守机密,不得将审批内容泄露给外部人员。
2. 公正廉洁:行政审批岗位涉及到针对企业和个人的资格和权益的决策,要求岗位人员必须公正、客观、不偏袒,不接受贿赂或其他不正当利益。
3. 纪律遵守:行政审批岗位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包括审批流程、时限要求等,不能随意违反规定或擅自变更。
4. 严谨细致:行政审批岗位工作需要认真细致、精益求精,确保审批结果准确无误。
5. 时间管理:行政审批岗位需要按时按量完成工作,高效组织时间,做好工作计划和安排。
6. 保持专业素养:行政审批岗位要求岗位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续学习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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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1
行政许可审批工作制度
规范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审批程序,明确责任,确保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审批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抗震设防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
1、审批窗口接到抗震设防行政许可申请后,由责任人对申报资料完整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经审批窗口负责人批准,出具书面凭证。
2、补充材料一次性告知、受理或不予受理抗震设防行政许可申请的决定应当场或3日内作出。
3、审批窗口将受理后的申请资料当日或次日移交相关科室。
二、抗震设防行政许可的审查与决定
1、相关科室、接到申请资料后,应按照法定条件、时限和程序对申请资料及实质内容认真审查,提出是否准予许可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2、依法需要对申请人进行现场审查的,相关处室应当及时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审查;依法需要对申请许可事项进行检验、检测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检测,并书面告知检验、检测所需期限;依法需要根据鉴定、专家评审结论作出抗
震设防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组织专家评审的所需期限。
3、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决定自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
3日内不能作
出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决定的,经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书面告知申请人。
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4、准予行政许可或不予行政许可均应作出书面决定,其中,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权利。
相关科室在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1日内将有关资料移交审批窗口。
三、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决定的送达审批窗口接到相关科室移交的资料后,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3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决定。
送达许可决定应有送达凭证。
四、审批窗口和相关科室要按照许可事项明确承办人、审核人、批准人,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五、重大抗震设防许可项目集体讨论决定。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准许中介机构或者其他组织、人员从事审批代理活动,或者把行政职能非法转移给中介机构、其他组织。
七、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监察室定期对各项抗震设防行政许可审批环节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八、对审批过程中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本制度自2014年12月2日起执行。
铅山县防震减灾局2014年12月2日
古希腊哲学大师亚里士多德说:人有两种,一种即“吃饭是为了活着”,一种是“活着是为了吃饭”.一个人之所以伟大,首先是因为他有超于常人的心。
“志当存高远”,“风物长宜放眼量”,这些古语皆鼓舞人们要树立雄无数个自己,万千种模样,万千愫情怀。
有的和你心手相牵,有的和你对抗,有的给你雪中送炭,有的给你烦忧……
与其说人的一生是同命运抗争,与性格妥协,不如说是与自己抗争,与自己妥协。
人最终要寻找的,就是最爱的那个自己。
只是这个自己,有人终其一生也未找到;有人只揭开了冰山的一角,有人有幸会晤一次,却已用尽一生。
人生最难抵达的其实就是自己。
我不敢恭维我所有的自己都是美好的,因为总有个对抗的声音:“你还没有这样的底气。
”
很惭愧,坦白说,自己就是这个样子:卑微过,像一棵草,像一只蚁,甚至像一粒土块,但拒绝猥琐!懦弱过,像掉落下来的果实,被人掸掉的灰尘,但拒绝屈膝,宁可以卵击石,以渺小决战强大。
自私过,比如遇到喜欢的人或物,也想不择手段,据为己有。
贪婪过,比如面对名利、金钱、豪宅名车,风花雪月,也会心旌摇摇,浮想联翩。
倔强过,比如面对误解、轻蔑,有泪也待到无人处再流,有委屈也不诉说,不申辩,直到做好,给自己证明,给自己看!
温柔过,当爱如春风袭来,当情如花朵芳醇,黄昏月下,你侬我侬。
强大过,内刚外柔,和风雨搏击,和坎坷宣战,不失初心,不忘梦想,虽败犹荣。
这样的自己一个个站到镜中来,千面万孔。
有的隐着,有的浮着,有的张扬,有的压抑,有的狂狷,有的沉寂,有的暴躁,有的温良……
庸俗的自己,逐流的自己,又兼点若仙的自己,美的自己,丑的自己,千篇一律的自己,独一无二的自己。
我们总想寻一座庙宇,来安放尘世的疲惫,寻一种宗教,来稀释灵魂里的荒凉。
到头来,却发现,苦苦向往的湖光山色,原来一直在自己的心里,我就是自己的庙宇,我就是自己的信仰。
渺小如己,伟大如己!
王是自己,囚是自己。
庙堂是自己,陋室是自己。
上帝是自己,庶民是自己。
别人身上或多或少都投射着一个自己,易被影响又不为所动的自己。
万物的折痕里都会逢到一个缩小版的自己,恍如隔世相
逢,因此,会痴爱某一物,也会痛恨某一物的自己。
万事的细节里都会找到自己的影子,或喜或忧的自己。
自己,无处不在。
它和大海一样广阔,和天空一样无垠。
有时似尘埃泛滥拥挤,有时又似山谷空洞留白。
但它却从不曾逃出拳拳之心,忠诚于心的自己。
1、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及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2、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3、如按法律、法规收取费用的,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截留、挪用、私分或变相私分。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4、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例: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被许可人的延续有效期申请在(
)作出准予延续的决定。
A、收到申请之日起20日
B、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
C、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
D、该许可有效期届满前10日内
答案:C
例: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时,()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期限内。
A、听证
B、招标、出卖
C、检验、检测、检疫
D、鉴定和专家评审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