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合肥版样本

合集下载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精选5篇)在当下社会,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章程是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

什么样的章程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标准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标准版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核准为准):________的购销,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以上不含限制项目及专营、专控、专卖商品)。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_____个。

(一)甲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合肥市恒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陈丹、杨良峰、叶海云、周虹、赵章松等五方共同出资,设立合肥市恒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合肥市恒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合肥市铜陵北路与颍河路交口西侧安粮双景佳苑14幢23层。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包装材料、橡塑制品、羽绒制品、机械配件、建筑装饰材料、电脑软硬件、皮革制品、照明电器、不锈钢制品、厨房设备、钢材、电线电缆、机电产品、环卫设备及材料、汽摩配件、工程机械设备及配件、花卉、苗木批发零售。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壹佰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第九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按定时召开。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执行监事(不设监事会时)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024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2024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新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一、章程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1.公司名称
(公司全称):___
(公司简称):___
2. 公司类型
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3. 公司注册信息
(1)公司注册地址:___
(2)公司经营范围:___
(3)公司注册资本:___
(4)公司出资人信息:___
4. 公司管理机构
(1)董事会
(2)监事会
(3)经理
5. 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的修改应当经过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6. 公司财务管理
公司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合理核算和管理财务。

二、章程生效及解释
本章程自公司注册登记生效,对本公司及公司出资人具有约束力。

本章程如有解释歧义,应当以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解释为准。

三、其他条款
任何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行为均无效。

四、签署单位
公司名称:___
单位地址:___
法定代表人:___签署日期:___。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样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样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模板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设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关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公司是依据《公司法》所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负盈亏。

4、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1、公司名称:2、公司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股东认缴注册资金认缴注册资本:四、股东名称和姓名五、股东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期限1、如下:事项:(1)公司名称;(2)公司登记日期;(3)公司注册资本;(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期限;(5)出资证明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的权利: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份额享有表决权。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出资额享有所有者资产权,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承担的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七、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1、公司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

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全称)。

公司英文名称为:(公司英文全称),简称为:(公司简称)。

注册地址为:(公司注册地址)。

第二条公司性质和业务范围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的主要经营范围为:(详细描述经营范围)。

第三条注册资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数字)元整,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大写)(数字)元整。

第四条公司存续期限公司存续期限为(存续期限,可选无固定期限、有固定期限)。

第五条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股权结构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普通股的所有者享有公司利润分配、表决权以及资产分配中的决策权。

第二章股东第六条股东的种类公司的股东可以是个人或法人,其权益以持股比例来衡量。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享有按照持股比例分享公司利润、优先认购新股等权益。

(2)股东有权参加股东大会并对重大事项进行表决。

(3)股东有义务按时缴纳股东应缴纳的资金,履行其义务。

(4)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股权转让和转让股权。

(5)公司解散或清算时,股东享有按照其持股比例分配公司剩余财产的权利。

第八条股权转让(1)股东可以通过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转让其股权。

(2)股东转让其股权后,应任其受让人享有相应的股东权益。

第三章公司治理第九条董事会(1)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

(2)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对公司的经营有一定的了解。

第十条董事的任职资格(1)董事应当具备中国法律和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

(2)董事选举应当经过股东大会的表决通过。

第十一条董事会职权(1)制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财务决策等公司重大决策。

(2)制定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章制度等公司内部运营规则。

第十二条总经理(1)公司设立总经理职位,由董事会任命。

(2)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十三条财务管理公司应设立财务部门,负责资金、财务和税务的管理工作。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通用模板)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不得进行法律法规禁止业务的经营;需要前置经营许可审批的经营项目,报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注册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不属于前置审批项目,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专项审批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经审批机关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第九条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五章股东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注:股东的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注意不要将货币写成“现金”、将实物写成“设备”、将知识产权写成“专有技术”、“工业产权或者非专利技术”、“无形资产”等,这些都是不规范的。

如果股东的出资方式在两种以上,应分别列出以每种方式出资的数额及总的出资额。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应与验资证明及《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中的股东名录部份相一致。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

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最新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1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XXX市XXX区XXX街XXX号。

第三条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XXX。

第四条公司的资本总额为XXX万元,分成XXX股份,每股的面值为XXX元。

第五条本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六条本章程是本公司设立和运营的基本法律文件,本章程的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全部行为和活动。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本公司的股东包括以下几类:1.出资股东:指出资人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形式向本公司出资的人,享有公司利润和决策权。

2.非出资股东:指对本公司有特殊贡献或成为公司合作伙伴的人,一般不享有公司利润和决策权。

第八条出资股东的权益和责任:1.出资股东按照出资额的比例享有公司经营收益和决策权。

2.出资股东的出资额即为其在公司内的股份。

第九条非出资股东的权益和责任:1.非出资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利润和决策权,但有权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十条股东会议:1.股东会议是公司最高决策机构,由出资股东和非出资股东共同参加。

2.股东会议议事规则由全体股东协商确定。

第三章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法定代表人是本公司合法行使权益和履行义务的代表人。

第十二条法定代表人由股东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XXX年。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职责和权益:1.对外代表本公司进行各项业务活动。

2.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

第四章公司组织架构第十四条公司由以下组织结构构成:1.股东会议。

2.董事会。

3.监事会。

第十五条董事会的职责:1.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和年度经营计划。

2.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融资、并购等事项。

3.监督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

第十六条监事会的职责:1.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2.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法性、规范性进行监督。

第五章公司财务第十七条公司的会计年度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十八条公司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要求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XXX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 2 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股东以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一般项目:XXXX。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长期。

第二章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100 万元人民币。

第八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单位:万元第九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一条股东作为出资者享有所有者的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二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三)股东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按实缴的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四)其他股东转让股权时有优先认购权;(五)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第十三条股东的义务:(一)按期足额缴纳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二)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债务;(三)公司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通过法律程序批准同意者除外);(四)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条款。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示范文本)

示范文本单位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

本设董事会的参考格式,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第四条公司由个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

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本公司成立之日。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公司实收资本为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实收资本为全体股东实际交付并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一览表。

(注: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应写明: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及其相应的金额)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同意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出资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此处,省略了部分文本,申请人需提供章程完整文本)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五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定,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如下简称《公司法》)及其她关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作为股东出资设立,制定并订立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如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注册地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畴
第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整。

公司增长或减少注册资本,必要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表决权股东通过并作出决策。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四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依照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二)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或监事会成员;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她股东转让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结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如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所认缴出资;
(三)依其所认缴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股权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所有或者某些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她股东过半数批准。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告知其她股东征求批准,其她股东自接到书面告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视为批准转让。

其她股东半数以上不批准转让得,不批准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得股权;不够买,视为批准转让。

经股东批准转让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她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协商拟定各自购买比例;协商不成,按照转让时各自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住因此及受让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七章公司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构成,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筹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监事,决定关于董事、监事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秉;
(7)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策;
(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策;
(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策;
(10)修改公司章程。

(11)决定公司人民币十万元(涉及)以上重大采购方案;
(12)决定公司人民币五万元(涉及)以上重大资产处置方案。

第十三条股东会初次会议由出资最多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暂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此前告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暂时会议由代表三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执行董事或者监事建议方可召开。

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她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权力。

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开并主持。

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决策应由代表一半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如果达不成合同,最后将由表决权占百分之四十股东作出最后决策,股东会对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决策,应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设立董事长一名,由担任。

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会议贯彻状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策;
(三)决定公司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定公司利润分派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定公司增长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七)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
(九)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总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依照经理提名决定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担任。

由执行董事聘请或者辞退,总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行董事会决策;
(二)组织实行公司年度经营筹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立方案;
(四)拟订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详细规章;
(六)提请聘请或者辞退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聘请或者解除应当由董事会聘请或者辞退以外负责管理人员;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1人,由担任,由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背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和经理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规定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四)建议召开暂时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三条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法人参加民事活动,订立关于文献,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公司全体成员和关于机关监督。

第九章财务、会计、利润分派及劳动用工制度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建立我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第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并应于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各股东。

第二十五条公司利润分派按照《公司法》及关于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关于规定执行。

第十章公司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七条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自《公司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八条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其她解散事由浮现时;
(二)股东会决策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公司违背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

(五)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六)宣布破产
第二十九条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关于主管部门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并公示公司终结。

第十一章股东以为需要规定其她事项
第三十条公司依照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

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同步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三十一条公司章程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第三十二条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四条本章程一式五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签字:
年月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