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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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装修改造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装修改造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装修改造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财务准则4号)规定了企业在固定资产装修改造方面的会计处理和会计报告要求。

本文将对财务准则4号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财务准则4号规定了什么是固定资产装修改造。

按照财务准则4号的定义,固定资产装修改造是指对固定资产进行结构、设计和功能方面的改变,以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延长使用寿命或增加其商品价值的行为。

根据财务准则4号的规定,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改造时,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会计处理:首先,确定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

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装修改造之前,应明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并确定改造的预期效益。

其次,计量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

企业应根据财务准则4号的规定,将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分配到固定资产多元中,并将其作为不动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计量。

然后,选择计量方法。

企业可以选择直接将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加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或者将其作为独立的固定资产进行计量。

最后,进行会计报告。

根据财务准则4号的规定,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相关信息,包括装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计量方法和相关成本等。

财务准则4号的出台,对企业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利于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效益。

具体来说,财务准则4号的实施可以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和效益,合理安排资金和资源的使用,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价值。

同时,财务准则4号还对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会计处理和报告提出了一些相关要求。

比如,企业应该明确装修改造的目的和范围,并将其作为不动产成本的一部分进行计量;企业可以选择直接将装修改造的成本加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中,或者将其作为独立的固定资产进行计量;企业应在财务报表中披露装修改造的相关信息等。

然而,财务准则4号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固定资产装修改造的成本计量比较复杂,涉及到多个因素的综合考虑,如装修改造成本、预期效益、使用寿命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一部分,主要涵盖了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规则。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或者管理活动中的有形资产,包括土地、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企业在购买固定资产时,应将购买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购买成本包括购买价格、税金和其他直接与购买有关的支出。

对于自行研制、开发的固定资产,应将自行研制、开发成本计入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包括计量方法和折旧方法。

计量方法分为取得成本法和重新计量法。

取得成本法是指以购买成本作为资产的计量基础,并在固定资产使用期间不重新计量。

重新计量法是指在取得成本的基础上,按照重新评估的结果重新计量资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

直线法是指按照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计算每年的折旧费用。

年数总和法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按照不同年限进行分配。

双倍余额递减法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内,年折旧费用是上一年折旧费用的两倍。

在固定资产的使用过程中,如有固定资产增加、减少、改良、维修等情况,企业应按照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处理。

对于资产增加的情况,应将增加金额计入资产账户,并在使用过程中计入折旧费用。

对于资产减少的情况,应将减少金额从资产账户中扣除,并计入收入或费用账户。

对于固定资产的改良和维修,应根据改良和维修的质量、费用等情况确定是否视为资产的增加,并据此进行会计处理。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强调了固定资产的盘点和报废处理。

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并将期末盘存情况与账面存量进行核对。

对于无法继续使用或价值无法收回的固定资产,企业应将其计提坏账准备和减记资产账户。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供了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有助于企业规范会计处理,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性。

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和实际需要,全面理解和运用这些准则,以提高会计管理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做出有效的决策。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固定性质的资产,其总金额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使得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更好地管理和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规则的基础之一,其中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第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长期拥有、使用和控制的资产,并且可以用来产生收益。

固定资产不仅包括两种形式,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而且也可以包括其他资产。

其中,固定资产是指可以被拆分或拆分使用,常见的固定资产有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等;无形资产则是指无形的各种类型的财产,如专利权、商标权、特许权等;其他资产是指资产的其他形式,如货币、存款、应收账款等。

第二,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固定资产购买和折旧的计算原则。

在固定资产购买过程中,固定资产的价格和购买费用都应该正确地记录在企业财务报表中,以便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能够得到准确的结果。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可以采用平均年限法、双倍余额递减法、逐年递减法和可变折旧法等多种方法,但计算结果应当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以保证企业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第三,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中还规定了与固定资产有关的财务报告的编制原则和内容,以便使投资者、分析师和会计师能够准确地评估企业的投资活动和财务状况。

在财务报表中,企业固定资产的账户项目应具备完整、准确和可比性,例如,在账户项目中应当包含购买价格、累计折旧额度、净值等重要账户项目。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为企业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会计报表的客观评估提供了重要依据。

企业在管理固定资产及报表编制时,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进行,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效益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企业的财务报告的质量和透明度,我国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本文将就新会计准则第4号中固定资产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和解读。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租赁给他人、为维护生产经营提供服务、出售或者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在预期使用期限内会产生经济利益的可见的非货币性资产。

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家具用具、公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

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其预期使用期限和用途分为不同类别,并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固定资产的分类和分组应当根据其功能和用途,便于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核心内容。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相关规定,固定资产应当在满足确认条件的基础上确认入账。

确认条件包括: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确认,具有明确的产权,并且预期将产生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计量应当采用成本模式。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置成本、建造成本、改造成本、安装调试费、取得资产所有权时支付的税金等直接与将资产准备好在预期的使用环境中使用时所产生的成本。

后续计量应当以成本为基础,采用成本减值模型进行减值测试。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和折旧方法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的关键环节。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应当根据其实际使用情况和预期经济效益进行合理确定。

折旧方法应当根据资产的使用方式和经济效益情况确定,同时应当与资产的使用年限相适应。

四、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中的核心内容之一。

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摘要:本文将对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固定资产进行详细解读,包括定义、确认和计量、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及摊销和折旧等方面的内容。

通过对固定资产的准则解读,旨在帮助企业准确进行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提高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用于生产经营的长期资产,一般拥有使用年限较长且价值较高。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作出了详细规定,以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可比。

二、固定资产的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定义,固定资产是企业长期持有且预期用于生产、提供服务、租赁或作为管理的资产。

固定资产还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预计使用期限超过一年、价值超过规定的资本化门槛、能够通过技术控制实体的经济利益。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应在两个方面得到确认:一是能够可靠地计量其成本,二是能够可靠地估计未来的经济利益。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直接相关的费用(如安装费用、运输费用等)以及资金占用成本。

四、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进行了规定。

持有固定资产的成本主要包括购买价款、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试运行费用等。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其成本包括与建造相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五、摊销和折旧固定资产的摊销和折旧是根据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残值来确定的。

摊销是将固定资产在其使用寿命期间的成本按照合理的方法逐年分摊到相关期间的过程。

折旧则是按照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以适当的方法和比率计算出的。

六、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应按照资产组或单个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是为了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并测量减值损失的大小。

减值测试应基于可靠的市场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等方法进行。

七、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方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处置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计量,并将处置收益或损失分列财务报表中合适的项目中。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该准则的背景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固定资产的管理效率和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投资和运营的规模不断扩大,固定资产的规模和重要性也在不断增加。

为了更好地管理和利用固定资产,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需要制定相应的会计准则进行规范。

该准则的主要内容分为六大部分: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电子设备、文化设施等。

根据其使用目的和预期使用时间的长短,可以分为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等不同类别。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

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包括购置价、自制价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成本。

其中购置价包括购买价款、关联费用和直接相关的资产损失。

三、固定资产的折旧和摊销。

固定资产应根据使用寿命和使用效益等因素进行折旧和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使用价值的减少。

四、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

固定资产发生重大价值变动或经济失误时,应及时进行净值调整。

五、固定资产的处置。

固定资产在丧失使用价值、因法律规定或事实发生重大永久性的的变卖时,应报废或转为营业外支出。

六、固定资产的信息披露。

企业应根据相关规定,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使用寿命、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信息进行披露。

该准则在企业会计实务中的应用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该准则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要求,提高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靠性。

其次,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折旧方法,有利于企业科学合理地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和耗损情况。

此外,该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处置给出了明确的规定,有利于企业合理处置固定资产,避免因固定资产的处置而给企业造成损失。

然而,该准则也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方法上仍然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和选择性,导致不同企业之间的计量和披露结果可能存在差异。

其次,该准则在固定资产的净值调整和信息披露方面的要求相对简化,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南和规范,容易导致会计处理和信息披露的不准确和不完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详细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本准则)是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而制定的。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固定资产的特点是使用时间长、价值较高、不可替代。

在会计核算中,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本准则适用于同时具有以下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本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确认: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即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和后续支出的确认方法。

2、初始计量: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明确了外购、自行建造、投资者投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等不同方式取得固定资产的成本构成。

3、后续计量: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和变更,以及对固定资产减值的处理。

4、处置:本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终止确认的条件,即该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

本准则还规定了对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等不同方式处置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

5、披露:本准则规定了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固定资产有关的信息,包括确认条件、分类、计量基础、折旧方法、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率、原价、累计折旧额、累计减值准备金额、折旧费用、限制及担保情况、待售情况等。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一)主讲老师佟志强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是企业会计准则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指的是企业长期使用、拥有的具有实物形态且预期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资产。

固定资产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不仅可以提高生产效率,还可以为企业创造更多的经济价值。

固定资产的计量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应当以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并根据其预计使用寿命进行摊销。

在计量方面,企业需要将购置固定资产的现金支付、直接相关的费用以及预期未来的必要支出等全部计入成本。

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固定资产的价值能够得到准确反映,并为企业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

固定资产的摊销是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根据准则的规定,固定资产的摊销应当以合理的方法进行,摊销期限一般为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

在进行摊销时,企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确定合理的摊销比例或摊销额度,以确保摊销的准确性和公平性。

除了计量和摊销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固定资产的重要事项进行了规定。

例如,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对其进行验收,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和确认。

此外,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废或报损,企业也需要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以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摊销和其他重要事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为企业的资产管理和财务报告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应当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计量和合理摊销,以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经营效益。

固定资产的合理运用和管理是企业取得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保障,也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基石。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中国财务会计准则体系中的重要准则之一,它对企业在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方面的规定和要求进行了详细阐述。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介绍: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原则,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计提与摊销以及报告与披露等主要内容。

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拥有并且用于生产、经营、管理及提供服务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持有时间长、价值较高、不用于销售。

计量原则: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固定资产按成本原则计量,即固定资产应以其取得成本为基础进行计量。

具体而言,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或自行制造该资产的直接费用、与取得资产有关的间接费用以及资产使用前的调试费用等。

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固定资产的确认与取得成本的确定是固定资产会计处理的重要环节。

企业要按照准则的规定,核实固定资产的真实性、有形性和所有权。

同时,在取得成本的确定方面,必须将直接相关、可以合理分配的费用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计提与摊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企业对固定资产进行计提折旧或摊销。

具体而言,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是通过以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为基础,按一定的方法和速度计算,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而固定资产的摊销则是通过将资产的成本按照合理的确定期间进行分录,逐年摊销到损益表中。

报告与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要求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对固定资产进行明确的披露。

具体而言,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的固定资产科目中列示出各类固定资产的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等,并明确列示出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价值。

此外,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还对与固定资产有关的重大政策进行了规定,如固定资产的收益、变现能力、抵押和质押等。

并且,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情况下,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相应的披露。

总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企业在会计处理固定资产方面提供了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是指对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如何处理固定资产进行规范和解释的一项准则。

该准则涉及到固定资产的确认、初始计量、后续计量、摊销、减值以及处置等方面的内容,旨在确保企业能够准确、一致地记录和报告固定资产的相关信息。

首先,根据该准则,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固定资产应当具备被企业控制、预期能够产生经济利益以及成本能够可靠计量等特征。

只有满足这些条件的资产才能被确认为固定资产,并计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其次,在初始计量方面,企业应当按照固定资产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

实际成本包括购置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金额,以及与获得资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而初始计量后,固定资产的成本将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后续计量。

固定资产的摊销是指将固定资产的成本在其使用寿命内以合理的方式逐年分摊,以反映资产的消耗和价值的减少。

企业应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寿命和预期残值确定摊销方法和期限,并按照摊销计划进行摊销核算。

摊销期间应当全额计提折旧,直到资产的成本减至其预期残值。

此外,企业在遇到固定资产的减值情况时,应按照准则的规定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可收回金额,则需要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减值准备的金额应计入损益表,减少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最后,当企业决定处置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归还等方式。

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并处理相关的损益。

综上所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对于企业在会计核算中处理固定资产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解释。

它有助于确保企业能够准确记录和报告固定资产的信息,为企业经营管理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规定,企业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系统的管理,并在财务报表中按照规定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

1. 固定资产的确认企业在确认固定资产时,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的确认时点通常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2. 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应当按照成本进行,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安装费等直接费用。

如果固定资产是自建的,则其成本包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

3. 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应当在其使用寿命内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计提折旧。

折旧方法包括直线法、产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预期使用情况和使用效益选择合适的折旧方法,并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不得随意变更。

4. 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应当区分为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

资本化支出应当增加固定资产的成本,而费用化支出则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通常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5. 固定资产的减值企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如果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则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在利润表中确认减值损失。

6. 固定资产的处置固定资产的处置包括出售、报废、捐赠等形式。

处置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的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7. 固定资产的披露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固定资产信息时,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以及固定资产的分类和使用寿命等信息。

此外,还应当披露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预计残值以及使用寿命的确定依据等。

通过以上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旨在确保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价值稳定或增加,并在日常经营中不进行交易的物质资产。

该会计准则的实施,旨在规范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

下面将从固定资产的定义、会计处理、评估、披露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固定资产的定义: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经营活动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1年或超过一般生产周期,以及价值不易快速变现或易于变现但企业内部使用的物质资产。

其次,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主要包括购置、确认、计量、摊销与处置等。

购置固定资产时,应按照实际交易金额核算,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杂费、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应在取得时确认,并同时确认相关项目的累积折旧。

对于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核算原则,将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费用等计入固定资产成本。

固定资产还需要计提折旧,折旧费用应在企业会计年度内摊销到相关费用项目中。

固定资产的处置则分为出售、报废及捐赠等方式,会计处理要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固定资产净收益或损失。

第三,固定资产的评估: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评估提出了一些要求。

首次确认固定资产时,应根据成本原则计量。

后续会计期间对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应根据成本模式或重置模式进行。

重置模式适用于固定资产价值存在明显下降的情况,需要重新进行计量。

对于受损的固定资产,应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在企业合并或购并时,涉及固定资产评估的,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的规定进行处理。

最后,固定资产的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规定了对固定资产的披露内容。

主要包括固定资产的种类及数量、固定资产的目录表以及重要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和计量政策等。

此外,还需要披露固定资产折旧政策、折旧期限及折旧方法,以及固定资产可能存在的限制、质押和担保等情况。

总结来说,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对于企业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有助于保障固定资产的准确反映及会计信息的透明度。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析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我国财务会计领域的重要准则之一、该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确认、变现等方面的内容,为企业管理者、会计从业人员等提供了明确的操作指引。

本文将对该准则进行解析,以便更好地理解和应用。

首先,该准则明确了固定资产的定义和分类。

固定资产是企业为经营目的而购买、建造或者接受的长期使用的有形资产,能够在企业持续经营期间产生经济利益。

根据固定资产的用途和性质,可以分为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出租或经营租赁用固定资产、非经营租赁用固定资产等。

其次,准则对固定资产的计量提出了详细规定。

固定资产的计量应当按照取得成本为基础,根据确认期间发生的可直接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支出作为成本,将其估计值列入资产账户。

同时,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用途,计量基本分为历史成本法和重新计量法两种方式。

历史成本法指在取得固定资产时,以购买或者制造该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成本为基础,将其确认为初始成本,经过折旧和减值后的净值即为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

重新计量法是指在特定的时点或者特定的情况下,按照公允价值或者现值重新计量固定资产,并确认重新计量的差额。

准则还针对固定资产的确认、变现等方面提出了相应规定。

固定资产确认的要求是要求在取得了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前提下,能够明确证明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并可靠计量。

固定资产变现是指将固定资产转换为现金,包括固定资产的处置和固定资产出租所带来的现金流入。

固定资产的处置是将固定资产出售或者报废。

处置固定资产应当根据公允价值确定损益,并将得到的现金流转入投资性固定资产账户。

固定资产出租的现金流入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来确认,同时应当将固定资产名义帐面价值转入投资性固定资产账户。

最后,该准则还对相关的会计处理和披露进行了规定。

企业在会计处理时,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同时,在财务报告中,企业需要按照准则的要求对固定资产的情况进行披露,包括固定资产的期初账面价值、新购入和出售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折旧和减值等情况进行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解读鲁阳《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及信息披露要求,属于准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

类似于《国际会计准则第16号—不动产、厂房和设备》。

一、内容《固定资产准则》的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1、制定目的——规范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

2、适用范围——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披露。

但下列存货除外:①投资性房地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注释: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建筑物的后续计量,仍适用《固定资产准则》。

投资性建筑物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不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二是该建筑物的公允价值虽然能够持续可靠取得,但企业仍决定采用成本模式计量。

)②生产性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 号——生物资产》)。

另外,下列固定资产的计量也不适用该准则: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②债务重组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债务重组》);③企业合并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 号——企业合并》);④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⑤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7 号——借款费用》);⑥固定资产的减值(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8 号——资产减值》)。

第二章确认:3、固定资产定义——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①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②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4、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的概念——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5、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符合固定资产定义,并同时满足,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释《企业会计准则第4 号——固定资产》解释为了便于本准则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固定资产的特征及确认条件;(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3)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4)固定资产的折旧;(5)固定资产的处置。

一、固定资产的特征及确认条件本准则第三、四条规定了固定资产的特征和确认条件,符合固定资产特征和确认条件的有形资产,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不符合的确认为存货。

其中“出租”,不包括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建筑物。

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通常确认为存货,但某些备品备件和维修设备需要与相关固定资产组合发挥效用,比如民用航空运输企业的高价周转件,应当确认为固定资产。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固定资产目录,包括每类或每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折旧方法等并编制成册,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经理(厂长)会议或类似机构批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报送有关各方备案。

固定资产目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仍应履行上述程序,并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

二、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通常包括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

固定资产发生的更新改造支出、房屋装修费用等,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应计入当期管理费用。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和日常修理费用,通常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确认条件,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得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处理。

三、固定资产的弃置费用弃置费用仅适用于特定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比如,石油天然气企业油气水井及相关设施的弃置、核电站核废料的处置等。

一般企业固定资产成本不应预计弃置费用。

弃置费用的义务通常有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国际公约等有关规定约束,比如,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企业的环境保护和生态环境恢复的义务等。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长期使用、拥有的可用于生产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用于行政管理目的的物品。

新会计准则第4号对固定资产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固定资产的认定、计量、折旧、减值以及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

本文将对新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固定资产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一、固定资产的认定和分类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当满足以下条件方可予以确认:首先,该资产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具有长期使用价值;其次,该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主要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应当根据其不同的特性予以分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1.1土地土地是指地面以下的土壤、地面以上的树木和建筑物附着的土地等。

在确认土地作为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其成本加以明确,并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计量和折旧。

1.2建筑物建筑物是指固定在土地上,能够作为生产经营活动场所或办公场所使用的建筑物。

在确认建筑物作为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其成本加以明确,并按照其使用寿命和价值进行计量和折旧。

1.3机器设备机器设备是企业用于生产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各种机械设备和工具。

在确认机器设备作为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其成本加以明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量和折旧。

1.4运输工具运输工具是指企业用于运输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各种车辆和交通工具。

在确认运输工具作为固定资产时,应当将其成本加以明确,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计量和折旧。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固定资产的计量和折旧是新会计准则第4号中的重要内容,对企业的财务报告和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

2.1固定资产的计量根据新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加以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取得该资产的价款、直接与取得资产有关的税费、安装、试运行和能使该资产适用于预定用途的直接费用等。

在计量固定资产时,应当采用相应的会计政策和方法,确保计量结果的可靠性和公允性。

2.2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是指由于使用、流逝或技术等原因而使固定资产价值减少的过程。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运用和问题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运用和问题探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运用和问题探讨1. 简介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并且用于生产经营、租赁或者继续经营资产的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家具、用具、文物等。

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固定资产的运用和管理是至关重要的。

固定资产运用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2. 固定资产运用的深度探讨(1)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更新:在企业规模扩大、技术更新等情况下,固定资产的购置与更新是一项持续进行的工作。

这需要企业充分考虑资金的运用、技术的更新以及长期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固定资产的运用过程中,需要做好充分的规划和准备。

(2)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固定资产一旦购置后,其维护与保养是至关重要的。

良好的固定资产维护与保养工作,可以延长资产的使用寿命,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因此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3)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理:固定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后需要进行报废与处理。

在这一过程中,企业需要遵循相关的会计准则,合理评估固定资产的残值,进行报废处置,并对相关的损益进行核算,确保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固定资产运用的广度探讨(1)固定资产的管理方式:在固定资产运用过程中,企业可以选择自主管理或者委托专业公司进行管理。

不同的管理方式有其各自的优缺点,企业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管理方式。

(2)固定资产的融资方式: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时,可以选择自有资金购置,也可以选择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

其中银行贷款和融资租赁是比较常见的融资方式,企业需要综合考虑资金成本、风险和税收等因素选择合适的融资方式。

(3)固定资产的评估与审计:固定资产的评估与审计是固定资产运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通过对固定资产的评估与审计,可以及时发现固定资产存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稳健运营。

4. 总结与回顾固定资产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引言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以下简称“第4号准则”)是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中的一个重要标准之一。

固定资产是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使用且拥有长期经济利益的资产。

本文将详细介绍第4号准则对固定资产的定义、计量、确认、计提折旧和摊销、报告以及其他相关事项。

一、固定资产的定义根据第4号准则,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拥有、用于生产、提供商品、提供劳务、租赁或经营管理,并具有预期经济利益的实物资产。

固定资产分为有形固定资产和无形固定资产两种类型。

1.有形固定资产:包括土地、建筑物、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可以直接观察和量化的实物资产。

2.无形固定资产:包括专利权、商誉、软件等无形形态的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计量第4号准则规定,固定资产应按照成本进行计量,成本包括固定资产购置价款以及与购置该资产直接相关的费用。

费用包括安装费、运输费、试车费、保险费等。

对于自建固定资产,在计量时应加计直接生产费用、间接生产费用以及资本化利息。

如果固定资产是以权益法核算的投资形成的,则按照权益法核算规定的金额计量。

三、固定资产的确认固定资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确认:1.资产所有权归属企业。

2.预期能够获得经济利益。

3.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应当在取得固定资产时确认相关的负债,负债金额应当等于固定资产的成本。

四、固定资产的计提折旧和摊销根据第4号准则,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会发生价值递减,需要计提折旧或摊销以反映资产的消耗程度。

折旧的计提应当根据资产的产量、使用期限、使用强度以及残值等因素确定。

对于无形固定资产,应按照其预计使用年限进行摊销,并在摊销期间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的价值低于账面价值时,应进行减值处理。

五、固定资产的报告企业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如实披露固定资产的情况。

财务报表中应当包括固定资产的计量基础、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和净值等相关信息。

此外,企业还应当在注释部分披露固定资产的相关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化对资产计量和报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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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解读第一节固定资产的确认一、固定资产的定义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从固定资产的定义看,固定资产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固定资产是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

企业持有固定资产的目的是为了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这意味着,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工具或手段,而不是直接用于出售的产品。

【提示】“出租”的固定资产:指用以出租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不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的建筑物,后者属于企业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属于固定资产。

第二,固定资产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企业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

通常情况下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指使用固定资产的预计期间,如自用房屋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或使用年限。

某些机器设备或运输设备等固定资产,其使用寿命往往以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来表示。

第三,固定资产为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具有实物特征,这一特征将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区别开来。

有些无形资产可能同时符合固定资产的其他特征,如无形资产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而持有,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但是,由于其没有实物形态,所以不属于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提示】对于构成固定资产的各组成部分,如果各自具有不同使用寿命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的,该各组成部分实际上是以独立的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因此,企业应当分别将各组成部分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例如,飞机的引擎,如果其与飞机机身具有不同的使用寿命,适用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则企业应当将其确认为单项固定资产。

第二节固定资产的初始计量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的成本,是指企业购建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必要的支出。

这些支出包括直接发生的价款、运杂费、包装费和安装成本等,也包括间接发生的,如应承担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外币借款折算差额以及应分摊的其他间接费用。

对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初始入账成本时还应考虑弃置费用。

一、外购固定资产企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不含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

外购固定资产分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两类。

(一)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相关支出直接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借:固定资产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贷:银行存款等(二)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借:在建工程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生产经营用动产)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案例1】2013年2月1日,甲公司(一般纳税人)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生产用机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500 000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85 000元,支付的运杂费为2 500元,款项已通过银行支付;安装设备时,领用本公司原材料一批,价值30 000元,购进该批原材料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5 100元;支付安装工人的工资为4 900元。

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1)支付设备价款、增值税、运输费合计为587 500元借:在建工程502 500(500 000+2 5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85 000贷:银行存款 587 500(2)领用本公司原材料、支付安装工人工资等费用合计为34 900元借:在建工程34 900贷:原材料30 000应付职工薪酬4900(3)设备安装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借:固定资产537 400贷:在建工程537 400固定资产成本=502 500+34 900=537 400(元)【提示】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可能以一笔款项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资产。

如果这些资产均符合固定资产的定义,并满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则应将各项资产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并按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定各项固定资产的成本。

如果以一笔款项购入的多项资产中还包括固定资产以外的其他资产,也应按类似的方法予以处理。

【提示】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信用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摊销金额除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外,均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企业如有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三、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接受固定资产投资的企业,在办理了固定资产移交手续之后,应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四、其他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企业合并和融资租赁取得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应当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 号——租赁》确定。

五、存在弃置费用的固定资产存在弃置费用时需要将弃置费用的现值计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弃置费用最终发生的金额(终值)与计入固定资产的价值(现值)之间的差额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销金额作为每年的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提示】一般工商企业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报废清理费用不属于弃置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作为固定资产的处置费用处理。

借:固定资产贷:在建工程(实际发生的建造成本)预计负债(弃置费用现值)借:财务费用(每期期初预计负债摊余成本×实际利率)贷:预计负债借:预计负债贷:银行存款等(发生弃置费用支出时)【案例2】乙公司经国家批准20×7年1月1日建造完成核电站核反应堆并交付使用,建造成本为2 500 00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40年。

根据法律规定,该核反应堆将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企业应在该项设施使用期满后将其拆除,并对造成的污染进行整治,预计发生弃置费用250 000万元。

假定适用的折现率为10%。

核反应堆属于特殊行业的特定固定资产,确定其成本时应考虑弃置费用。

账务处理为:(1)20×7年1月1日,弃置费用的现值=250 000×(P/F,10%,40)=250 000×0.0221=5 525(万元)固定资产的成本=2 500 000+5 525=2 505 525(万元)借:固定资产25 055 250 000贷:在建工程25 000 000 000预计负债55 250 000以后年度,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每年财务费用,账务处理略。

第三节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一、固定资产折旧概述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

企业应当对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影响固定资产折旧的因素:1.固定资产原价2.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企业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应当考虑下列因素:(1)预计生产能力或实物产量;(2)预计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3)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应计折旧额,是指应当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原价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

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二、固定资产折旧方法企业应当根据与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合理选择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可选用的折旧方法包括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和年数总和法等。

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1.年限平均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原价×(1-预计净残值/原价)÷预计使用年限=原价×年折旧率【案例3】甲公司有一幢厂房,原价为5 000 000元,预计可使用20年,预计报废时的净残值率为2%。

甲公司厂房年折旧率=(1-2%)÷20=4.9%甲公司厂房年折旧额=5 000 000×4.9%=245 000(元)2.工作量法单位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总工作量某项固定资产月折旧额=该项固定资产当月工作量×单位工作量折旧额【案例4】甲公司的一台机器设备原价为800 000元,预计生产产品产量为4 000 000个,预计净残值率为5%,本月生产产品40 000个。

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该设备单个产品折旧额=800 000×(1-5%)÷4 000 000=0.19(元/个)甲公司该设备本月折旧额=40 000×0.19=7 600(元)3.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折旧额=期初固定资产净值×(2÷预计使用年限)最后两年改为年限平均法【案例5】甲公司某项设备原价为12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为5年,预计净残值率为4%。

假设甲公司没有对该机器设备计提减值准备。

甲公司按双倍余额递减法计算折旧,每年折旧额计算如下:年折旧率=2/5×100%=40%第一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0%=48(万元)第二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40%=28.8(万元)第三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40%=17.28(万元)从第四年起改按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第四、五年应提的折旧额=(120-48-28.8-17.28-120×4%)÷2=10.56(万元)4.年数总和法年折旧额=(原价-预计净残值)×年折旧率年折旧率用一递减分数来表示,将逐期年数相加作为递减分数的分母,将逐期年数倒转顺序分别作为各年递减分数的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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