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版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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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发布部门:全国人大常委会发文字号:主席令第13号发布日期: 2014.08.31实施日期: 2014.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法律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本法变迁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06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2009082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9修正)[20090827]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2014)[2014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修正)[201408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第三章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第四章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第五章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

2014安全生产法释义

2014安全生产法释义

2014安全生产法释义2014安全生产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4年4月25日修订通过的一部重要法律。

安全生产法的主要目的是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权益,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安全生产设施和设备的完好以及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该法共计三十条,并具有如下几个主要要点:第一,明确了全社会的安全生产责任。

安全生产责任是指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经济组织等安全生产主体所承担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

这些主体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责任,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督。

同时,安全生产主体必须保障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提供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并建立健全应急救援机制。

第二,强调了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

根据安全生产的特点和需要,安全生产法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

其中包括: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体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加强对危险物品的管理,确保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促进安全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动先进安全技术装备的推广;完善安全评价与监督管理制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效果和水平。

第三,明确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了各种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以保障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其中,对于违法行为造成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大面积财产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其他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此外,法律还要求对违法者进行安全监管,限制其从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

第四,加强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追究。

安全生产法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力度。

同时,各级政府要健全安全生产培训体系,提高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的能力和水平。

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造成事故和违法行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

《安全生产法》2014版修订的十大亮点2014年8月31日公布的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定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新《安全生产法》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对于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问题,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新《安全生产法》确立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十二字方针”,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坚持“十二字方针”,总结实践经验,安法明确要求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明确各方安全生产职责。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职工参与是基础,政府监管是关键,行业自律是发展方向,社会监督是实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目标的保障。

三、落实“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安全生产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二是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法2014年

安全生产法2014年

安全生产法2014年2014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法规,它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该法对各行各业的安全生产提出了明确要求,涵盖了从立法、行政管理、国家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将从该法的背景、主要内容、法律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分析其对中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影响。

一、《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需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法律体系。

在这一背景下,《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颁布实施。

该法在此之前曾经历了数次修改和完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事故和灾害的发生,保护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法》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为出发点,通过明确各方责任和加强安全管理来推动安全生产。

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 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明确了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包括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科学防治等方面。

2.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求企事业单位负有维护安全生产的义务,并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

同时,对事故调查和处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3. 安全生产规划与管理:要求各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规划和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危险作业、重大危险源、特种设备等的监督和管理。

4. 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明确了事故责任追究的原则和程序,对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人进行严惩。

5. 安全生产技术保障:要求提高安全生产技术和设施的水平,完善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三、《安全生产法》的法律效果《安全生产法》的实施对中国安全生产工作产生了积极影响:1. 完善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法》强化了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责任意识,建立了一整套安全生产制度,推动了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落地。

2014新的老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

2014新的老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

2014新的老的安全生产法1、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自2014什么起施行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公布,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拓展内容:《安全生产法重点内容1.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

新法明确提出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将坚持安全发展写入了总则,对于坚守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根本性好转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2.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将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完善为“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进一步明确了安全生产的重要地位、主体任务和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途径。

新法提出要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各方安全职责。

(第三条)3.落实“三个必须”,确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部门地位。

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一是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明确各级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三是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新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个人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采取预防、控制和应急措施,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确保生产设施和环境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

第四条国家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向纵深发展。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国家、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项责任分工,及其实施、监督和考核等一系列制度。

第六条国家通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形式,明确各级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条各级政府负责对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组织、指导、监督和管理。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并为安全生产负责任人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支持。

第九条企事业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组织、实施和管理,担当安全生产工作的部门。

第十条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是主要负责人指定的,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组织和实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防范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十一条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规程,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

第十二条进行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规程,保障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进行特种设备(以下简称特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撤销活动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特种设备作业许可,并按照特种设备法规的要求进行操作。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摘要: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与意义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3.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4.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三、新安全生产法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1.企业方面2.员工方面四、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与展望正文:新安全生产法全文解读一、新安全生产法的背景与意义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安全事故频发给国家和人民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国对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修订,并于2014 年12 月1 日正式实施新的安全生产法。

二、新安全生产法的主要内容1.明确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这一原则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指导思想,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为各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2.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新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

3.加强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权力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这有利于提高安全监管部门的权威性和执行力,更好地保障安全生产。

4.提高安全生产的法治化和规范化水平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标准、安全生产许可、安全评价等制度进行了完善,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安全生产的规范化、制度化。

5.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对发生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除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可能面临罚款、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度解读(76页)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度解读(76页)

5 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 患,提出改进建议
6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7
组织或者参与应急救援演练
省级和市级法定职责有哪些呢?
举个栗子
浙江省宁波市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省级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的省级法定职责
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5年12月14日
重大责任事故罪主体范围
第一条
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规定的
犯罪主体
投资人
负有组织、指挥 或者管理职责的
负责人
管理人员
【重大责任事故罪】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
实际控制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直接从事 生产作业的人员
明确主体范围
董事长/总经理 经理
车间主任/班长
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作业、可燃爆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宁波市无相关的地方性法规及地方政府规章
所以,宁波区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法定职责
(一)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三)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四)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五)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六)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七)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八)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九)参与本单位生产工艺、技术的安全风险评估和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测 (十)督促落实本单位危险作业、可燃爆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措施 (十一)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一图读懂《安全生产法》之机制、体制、制度、体系

一图读懂《安全生产法》之机制、体制、制度、体系

一图读懂《安全生产法》之机制、体制、制度、体系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将《安全生产法》修改列入第一类项目,并明确由全国人大财经委负责联系审议。

2014年1月15日,《安全生产法修正案(草案)》经国务院第36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2月下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修正案草案。

随后,草案全文在中国人大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据统计,征集意见期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收到3181人提出的7142条意见建议。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施行至今已近12年。

近12年来,《安全生产法》在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安全生产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防范和监督管理不到位、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屡禁不止等问题较为突出,安全生产事故还处于易发多发的高峰期,特别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现行《安全生产法》进行修改完善,为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更稳定的法律保障。

《安全生产法》基本规定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员工权利与自律(八项权利和三项义务);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中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公安消防、公安交通、煤矿监督、建筑、交通运输、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有关部门合理分工、相互协调。

这表明《安全生产法》的执法主体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和相应的专门监管部门。

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浅谈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与认识

浅谈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与认识

浅谈新《安全生产法》的理解与认识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由第13号国家主席令公布,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增17条,修改59条,新增和修改的条数占了一大半。

这是我国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揭开了依法治安的新篇章。

一是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

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是根本。

新《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第五条又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新增的17条中,有9条直接关联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

全法114条中,71条直接关联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

概括起来,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作出了四个方面的重要规定:一是明确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然由本单位负责;二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三是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的七项职责。

四是规定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二是把乡镇和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写入法律。

乡、镇人民政府承担了大量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但原《安全生产法》对其职责一直未予明确,并未授予乡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权,日常检查发现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大,强制力不够,致使乡镇处于监管无手段,执法无资格,权责不对称境地。

这次首次规定了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乡镇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前沿防线,加强乡镇安全生产监管,夯实基层、打牢基础,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是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

2014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2014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2015年3月28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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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背景
随着我国治国理政理念的不断变化,安全生产 工作实践的不断推进,2002年颁布实施的《安全生 产法》在制度设计上显现出了种种缺陷。企业自主 守法意识不强,违法成本过低,有法不依、执法不 严等问题表现非常严重,导致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 止,难以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2005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对全国10个 省(市、区)《安全生产法》执法情况进行了检查, 首次提出了“刀不快,腰不硬”的问题。“刀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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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
4重大事故隐患 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或者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 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 除的事故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 自身难以排除的事故隐患。 5重大危险源 对重大危险源概念进行了修改,规定重大危险源,是指 依据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辨 识确定的危险设备、设施或者场所(包括场所和设施)。 6生产安全事故 规定生产安全事故,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人身伤 亡(包括急性工业中毒)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大庆的经验告诉我们“岗位责任制的 灵魂是岗位责任心”,岗位责任心的建立 条件是责任主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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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
(特点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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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了安全生产投入的保障机制。新安全生 产法修订前后对照表.ppt第二十条规定,生产 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安全生产 条件的投入予以保证,对由于投入不足导致的 新增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第二十二 后果承担责任。
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014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八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规划应当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生产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于2014年颁布了新的《安全生产法》,该法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下面,我们来归纳一下新安全生产法的几个重要知识点。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安全生产培训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企业应当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三、安全生产检查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
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安全生产事故处理
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组织抢救伤员和扑灭火灾,同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责任人员。

企业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现场证据,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

新安全生产法的出台,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在这里

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在这里

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在这里《安全生产法》新旧对比、亮点解析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安全生产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的监管和保障,我国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了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对原有的《安全生产法》进行了一系列的修改和完善。

本文将对新旧两个版本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对比,并解析其亮点。

一、新旧版本对比1. 法律体系:新《安全生产法》在法律体系上进行了重构,将原来的《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合并为一部法律,统一了法律适用范围和规定。

2. 法律责任: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增加了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范围,并规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的行政处罚情节,提高了违法成本。

3. 安全生产组织: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要求,强调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4. 安全生产设施: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明确了各类设施的功能和使用要求。

5. 安全生产监管: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监管的方式和手段进行了创新,引入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

二、亮点解析1. 法律体系的重构:新《安全生产法》将原来分散在多个法律中的规定进行了整合,形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使安全生产法律规定更加系统和完备。

2. 处罚力度的加大:新《安全生产法》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行了加大,从而提高了违法成本,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3. 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新《安全生产法》强调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重要性,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

4. 安全生产设施的规范: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确保了安全生产设施的功能和使用效果。

5. 监管模式的创新:新《安全生产法》引入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和第三方检测机构的监管模式,提高了监管效能和监管水平,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加科学和有效的手段。

2014年修改版《安全生产法》多选题解析

2014年修改版《安全生产法》多选题解析

《安全生产法》试题多项选择题1.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标准。

A、国家B、地方C、行业D、企业E、合同答案: AC2.《安全生产法》规定,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有( )。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B、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C、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E、及时为本单位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答案: ABCD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A、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规定的B、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C、行政法规规定的D、地方标准E、地方政府规定的答案: ABC4.《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A、知情权B、赔偿请求权C、检举权D、安全保障权E、指挥权答案:ABCD5.不属于《安全生产法》明确赋予从业人员的权利有()。

A、建议权B、批评权C、拒绝权D、报告权E、服从管理权答案: DE6.加强安全生产立法,制定《安全生产法》的必要性,主要体现在()。

A、它是依法加强监督管理,保证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行政的需要B、它是依法规范安全生产的需要C、它是制裁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需要D、它是建立健全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需要E、它是依法规范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的需要答案: ABCD7.《安全生产法》把安全投入作为必备的安全保障条件之一,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投入,由()予以保证。

A、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B、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C、个人经营的投资人D、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E、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答案: ABC8.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A、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C、负责一线安全生产管理,督促、检查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答案: ABDE9.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新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详解

新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详解

新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解读详解近年来,人们对于安全生产问题的关注日益提升。

为了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相继颁布了新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旨在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依法惩治的力度。

本文将对这两个重要法律文件进行解读和详细分析,以更好地了解其内容和对社会的影响。

一、新安全生产法新安全生产法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实施,对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该法律从多个方面对安全生产进行了规定和要求。

首先,新法明确规定了国家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即“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这一方针强调了安全的重要性,要求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把安全放在首位,从源头上进行预防工作,以减少事故的发生。

其次,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国家、地方、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都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特别是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承担重要责任,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控制。

第三,新法对于事故的处置和调查追责作出了具体规定。

当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调查,并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对于由于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新法规定了增加安全控制设施、阻止安全事故扩大的义务,以及为受害者提供相应的救助和赔偿等内容。

除此之外,新安全生产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改进了事故应急管理体系等。

这些内容综合起来,增强了对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管,为预防事故的发生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刑法修正案十一刑法修正案十一于 2015 年 11 月 1 日正式实施,其中的相关修正条款加强了对侵害公共安全犯罪的打击和惩治。

首先,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对于故意纵火、制造、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破坏交通工具、设施等行为,修正案都进行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刑事责任。

其次,修正案对于特定犯罪行为进行了打击。

一方面,对于破坏危险物质、毒害食品、药品或者者者者者者者者者等行为,修正案将其定性为危害公共安全罪,并且提高了相应的刑罚。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

新安全生产法知识点归纳一、背景介绍新安全生产法是我国于2014年12月29日颁布实施的一部重要法律,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该法对于企业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同时也为相关部门提供了有效的执法依据。

二、主要内容1.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企业主体责任、地方政府责任、职能部门责任以及员工参与等四个方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其中,企业主体责任是最核心的内容,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

2. 安全生产许可制度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涉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特种设备和场所必须取得许可证才能开展经营活动。

同时,对于未取得许可证或者许可证过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等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对于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并进行处罚。

同时,该法还明确了企业应当配合监督检查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4.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制度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具体程序和要求,包括事故报告、事故调查、伤亡人员救治等方面。

同时,该法还对于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进行了明确规定。

5. 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新安全生产法要求政府和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向社会公开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这有助于提高社会各界对于安全生产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促进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到安全生产管理中来。

三、实施效果自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和企业都积极响应并贯彻落实了该法律的相关要求。

在实践中,该法律已经取得了一系列显著成效,包括:1. 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各级政府和企业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体系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

不仅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而且提高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2. 安全生产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新安全生产法的实施,促进了相关部门对于安全生产监管机制的完善和优化。

2014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2014年新修订《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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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
取消了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审批。 (特点三)安全生产领域部分行政审批更加简 化 明确矿山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 2 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建设单位 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 产和使用。同时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 对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取消建设项目验 收使责任更加明确了,体现了“谁建设、谁负责”的 要求,这项工作必须在今后的管理工作中予以加强和 深化。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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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变化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 责任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及相关人 第三种 员 新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的法 律地位和职责作出了规定。如果从事安全评价、 认证、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对其 承担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事项出具虚 假证明,视其情节轻重,将追究其行政责任、民 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2017年1月4日星期三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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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安全生产法》主要变化
(变化一)进一步明晰了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
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 作出了规定。如果他们违法,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体现了“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管安全”的要求。 一把手必须亲力亲为抓安全,年初策划安全生产工作 目标、带头执行安全生产制度、组织问题隐患的整改。
5 突显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重要性。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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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安全生产法》主要特点
(特点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突出
6 突出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三十八条规
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 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 况应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同时,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

2023年度:新安全生产法全文2014(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监管和监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公共利益。

第三条安全生产应当贯彻预防为主方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的方针,加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救援,完善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推进安全文化建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形成安全生产合力。

第四条国家支持安全生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生产产学研合作,培育发展安全生产服务业,推动形成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现代产业体系。

第二章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监管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第五条国家实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国务院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标准进行编制、修订和发布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第六条企业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标准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低于国家强制性安全生产标准要求。

...十、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结:1、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本文档是2014年颁布的新安全生产法全文,旨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在各个方面做到极致详细,每个章节下面的编号列表达到了2级,以便更好地阅读理解和操作。

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监管、风险防范、应急救援机制、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社会监督责任。

3、本文档执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问题及法律解决方案:1) 涉及安全生产事故处理方案: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执法机关调查和处理。

如有争议,可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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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版安全生产法深度解读一、明确了立法目的和调整范围1、明确立法目的:明确规定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调整范围:,1, 删除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铁路交通安全、水上交通安全、民用航空安全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的内容。

,2, 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公园等公益性单位的安全生产〜参照本法的规定执行。

二、完善安全工作方针和机制1、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将现行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修改为如下: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

2、政府编制安全生产规划: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划〜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Pile bored pile can be used, and artificial digging pile, prefabricated reinforced concrete sheet piles or sheet pile, and so on. When excavation depth is large, you can set multi channel support, to reduce stress, rush drilling through rock, the old base. In retaining pile water jet Grouting curtain betweeneffects, but because of the depth of excavation within the great wall could not anchoror support, bolt can not construction, bolt, North and South would not be symmetrical on both sides use piles, in setting up a support without the appropriate support methods. 2.1.4 channel steel sheet pile which is a simple steel sheet pile retaining wall pros and cons by channel steel buckle lap or side-by-side components. Channel 6 ~ 10 m long, model determined by calculation. Features: steel with good durability, pit construction channel can be pulled out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backfill soil recycling to use again; Convenient, short; Impervious to water and small particles in the soil, in areas with high water or rain-proof measures are needed; Bending strength is weak, and more for the depth of shallow Foundation pit is less than 4m, or Groove, supportor pulled together should be installed at the top anchor;Supporting stiffness of small deformation after excavation. 2.1.5 bored pile retaining wall on bored pile is the up-pile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China. Its more for the excavation of the pit 7 ~ 10m, in good soil in the North area of China has 8 ~ 9m arm pile retaining wall. Drilling perfusion pile support nursing wall body of features has: construction Shi no vibration, and no noi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no squeeze soil phenomenon, on around environment effect small; wall body strength high, stiffness big, support nursing stability good,三、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1、扩大了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的范围: 规定冶金、使用危险物品从事生产并且使用量达到规定数量的单位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风险较大的重点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预评价。

2、增加了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建设项目的安全准入规定新增规定矿山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其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预评价报告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核同意〜有关部门不得批准该建设项目〜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衔接。

3、规范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程序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始施工。

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

负责审查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安全设施设计后四十五日内作出审查意见书〜并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审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安全风险较大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备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应当进行抽查。

4、明确了施工单位的职责规定高危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并保留完整记录。

安全风险较大的Pile bored pile can be used, and artificial digging pile, prefabricated reinforced concrete sheet piles or sheet pile, and so on. When excavation depth is large, you can set multi channel support, to reduce stress, rush drilling through rock, the old base. In retaining pile water jet Grouting curtain between effects, but because of the depth of excavation within the great wall could not anchor or support, bolt can not construction, bolt, North and South would not be symmetrical on both sides use piles, in setting up a support without the appropriate support methods. 2.1.4 channel steel sheet pile which is a simple steel sheet pile retaining wall pros and cons by channel steel buckle lap or side-by-side components. Channel 6 ~ 10 m long, model determined by calculation. Features: steel with good durability, pit construction channel can be pulled out after the completion of backfill soil recycling to use again; Convenient, short; Impervious to water and small particles inthe soil, in areas with high water or rain-proof measures are needed; Bending strengthis weak, and more for the depth of shallow Foundation pit is less than 4m, or Groove,support or pulled together should be installed at the top anchor;Supporting stiffness of small deformation after excavation. 2.1.5 bored pile retaining wall on bored pile is the up-pile has been widely used in China. Its more for the excavation of the pit 7 ~ 10m, in good soil in the North area of China has 8 ~ 9m arm pile retaining wall. Drilling perfusion pile support nursing wall body of features has: construction Shi no vibration, and no noise, environment pollution-, no squeeze soil phenomenon, on around environment effect small; wall body strength high, stiffness big, support nursing stability good,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施工单位应当停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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