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电话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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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览表

附表1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览表

附表1:全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一览表各地报名管理机构地址联系电话工作网站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53号0471-6606312 呼和浩特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呼和浩特市新城东街奈伦国际B座13060471-5181213 包头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新体育馆南500米0472-6169304 呼伦贝尔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新区党政大楼D区322室0470-8217945 兴安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兰浩特市新区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422、430室0482-8266422 通辽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通辽市科尔沁区和平路南616号0475-8580626 赤峰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赤峰市新城区市就业服务局6楼0476-8303172 锡林郭勒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劳动保障大厦0479-8238239 乌兰察布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泉山路人社局705室0474-8203121 鄂尔多斯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康巴什新区劳动保障惠民服务中心8楼407室0477-8586883 巴彦淖尔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巴彦淖尔市新华西街人社局新区政务中心东侧9018、9016室0478-8527265 乌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宜化街人社局610、608室0473-3158015 阿拉善盟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阿左旗巴彦浩特新城东区腾飞路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大楼5160483-8332130 满洲里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满洲里市五道街建设大厦五楼0470-6262692 附表2:2016年国家统一鉴定目录鉴定时间全国统一鉴定职业5月21日11月19日物流师电子商务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5月22日11月20日电子商务师企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的通告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的通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布日期】2012.05.13
•【字号】京人社能发[2012]112号
•【施行日期】2012.05.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的通告
(京人社能发〔2012〕11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局、总公司(企业集团)人力资源部门,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有关规定以及《关于换发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2]53号)文件要求,经审核,准予71家鉴定机构换发《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现将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的职业(工种)范围,职业技能等级予以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三日附件:
2012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职业(工种)及职业资格。

贵州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站-所)一览表

贵州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站-所)一览表
初、中
贵阳市小河盘江南路8号
550006
10
贵州省财政学校
第十鉴定站
2005.1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维修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收银员
初、中
贵阳市小关南垭路1号
550004
11
贵州省水利电力学校
第十一鉴定站
2005.12
电气维修工、测量工、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架子工、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防水工、装饰装修工、数控车工
初、中、高
毕节市双树路23号
551700
电工、焊工、钳工、车工、摩托车修理工、计算机操作工、计算机维修工、测量工、数控车工
初、中
28
凯里学院
第二十九鉴定站
95.6
商品营业员、家电维修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维修电工、电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维修工
初、中
凯里市新生路1号凯里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办公室
初、中
都匀市环东中路240号
0854-
558000
23
遵义市职业高级中学
第二十三鉴定站
2006.8
计算机系统操作员、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家政服务员、钳工、焊工、缝纫工、装饰美工
初、中
遵义市东联线虾子河
0852-
563000
24
道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55-
556011
29
贵州省物资学校
第三十鉴定站
2006.12
商品保管员、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修理工
初、中
贵阳市二戈寨富源南路237号
0851-
550005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6•【字号】渝人社办〔2020〕96号•【施行日期】2020.04.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加强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局,两江新区社会保障局、重庆高新区政务服务和社会事务中心、万盛经开区人力社保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技能人才评价制度改革精神,全面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优化我市职业技能统一鉴定工作体系,加强技能人才评价基础建设,经遴选,确定了一批2020年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点。

现就加强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规范鉴定服务各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点要按照“放管服”改革和“减证便民”要求,进一步优化办事程序,缩减受理申请、组织评价及办理证书工作时限,做好申报条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办结时限、服务承诺等公示公开,主动、积极、高效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二、夯实基础建设各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点要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基础建设,按照鉴定所需场所和设施设备要求,建立相对固定、功能完善的评价场地。

充实工作队伍,配备相应的管理、监考、考评等人员。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政策执行能力、业务工作能力和执考专业能力。

按照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制度,建好工作台账,妥善保管鉴定工作实施的原始文档,做到全程留痕、可溯源。

三、加强质量管理各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点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质量管理,提升社会公信力。

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有关规定,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做好风险防控,建立内部监督、问题回溯、责任追究机制。

市人力社保局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定期对市级职业技能统一鉴定点考核鉴定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开检查结果。

湖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一览表

湖北省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一览表
潜江广华
24
24
ES00024
武汉船舶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汉阳区月湖街铁桥南村2号
25
25
ES00025
长航集团青山船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青山区船厂新村
26
26
ES00026
武汉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关山一路463号
27
27
ES00027
武钢集团鄂钢公司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ES00043
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117号
43
43
ES00044
长江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武昌雄楚大街918号
44
44
ES00045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昌区东湖路185号
45
45
ES00046
湖北省消防总队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站
武汉市常青路45号科工大厦
39
39
ES00040
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汉施路特1号
40
40
ES00041
湖北省旅游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洪山区楚雄大街488号
41
41
ES00042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藏龙岛特1号
42
42
4
4
ES00004
东风汽车公司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湖北省十堰市车城西路133号
5
5
ES00005
三峡电力职业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宜昌市绿萝路36号

广东各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

广东各地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地址
定所
广州市公用事业高 32 19001039 级技工学校职业技
能鉴定所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 33 19001040 学院职业技能鉴定

计算机操作员、车辆通行费收费员 、公路交通量调查员 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美容师 、美发师、按摩师、调酒师、锁具 修理工、美甲师、西式烹调师、西 式面点师、餐厅服务员 形象设计师 烧腊师、厨政管理师 营养配餐员、化妆师、咖啡师、芳 香保健师 制冷设备维修工、保健刮痧师、客
广东省国防科技高 7 19001009 级技工学校职业技
能鉴定所
8
19001010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东省电子信息技 9 19001011 工学校职业技能鉴
定所
10
19001012
广东白云学院职业 技能鉴定所
广东省女子职业技 11 19001014 术学院职业技能鉴
定所
汽车维修钣金工 制冷设备维修工 汽车修理工 车工、无线电调试工、电子设备装 接工、办公设备维修工、电子仪器 仪表装配工、电工仪器仪表装配工 、电子图像处理工、图版印刷工、 音响调音员、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工 、广告设计师 数控车工 维修电工、工具钳工、机修钳工、 装配钳工、数控铣工、家用电子产 品维修工、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 电子商务员、助理电子商务师、人 力资源管理员、助理人力资源管理 师 家用电子产品维修工、用户通信终 端维修员 视频设备维修工、音频设备维修工 、无线电调试工、办公设备维修工 维修电工、制冷设备维修工 汽车修理工、维修电工、汽车维修 电工 美容师、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车工、数控车工、西式面点师 智能楼宇管理师 摩托车维修工、服装裁剪工、服装 缝纫工、服装制作工、服装设计师 、铣工、数控铣工、加工中心操作 工、电子商务师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安排

附件1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时间安排附件2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3附件4 2018年国家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考核方案附件5 2018年全国(省)统一鉴定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6 辽宁省统考职业汇总表说明:此表一式两份,呈报单位、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各存一份。

请按各职业各等级申报条件申报,若审核不符合条件,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有权对该名考生降级。

附件7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申请单市鉴定中心(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注:1.合计份数=级别实际报名人数×110%2.表中光盘、磁带数量为实际需要数量负责人:试卷接收人:工作电话:移动电话:单位地址:邮编:附件8制表人:审核人:日期:附件9 职业技能鉴定个人申报表(试行)报名机构(盖章):1.表内信息为参考人员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和获取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依据,填报结果务求完整、真实、准确。

个人申报,个人负责自查;机构集体申报,机构负责自查。

2.申报条件按照职业标准中资格条件规定,根据个人适用条件填报,并据此提供证明材料信息。

3.个人申报提交电子版即可。

机构集体申报需提交电子和纸质各一份,并在自查合格的纸质申报表上加盖查验单位印章。

4.申报单位和个人对所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1、半年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大小不超过18KB;2、照片背景颜色为白色,其它颜色不予受理;3、照片要求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黑白照片、经翻拍的照片不予受理;4、原始照片人像尺寸要求:半身证件照尺寸:35x45毫米;头部宽度为:21-24毫米;头部长度为:28-33毫米;附件10 智能化考场信息表附件11 XXX市智能化考点编排规则表填报人:时间:附件12 论文选题范围附件13全国(省)统一鉴定考点信息表考区(市):附件14 全国(省)统一鉴定考场远程监控考点信息统计表附件15 全国(省)统一鉴定试卷交接单市鉴定中心(盖章):附件16附件17附件18职业指导师论文申报标准申报一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两篇以上,申报二级职业指导人员需要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本专业论文一篇或二篇以上。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名单
深圳金威啤酒有限公司
深劳复[1998]193号
深圳市劳动局98.11.09
25516328-1358
杨箭
19、深圳市第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宝安区二区龙井二路70号
01025
污水处理工
初级
深圳市宝安区职业能力培训基地
深劳[2001]142号
深圳市劳动局
2001.11.9
29991353
29991433
卸煤设备检修工、输煤机械检修工、电厂水处理值班员、锅炉运行值班员、锅炉本体检修工、锅炉辅机检修工、汽轮机运行值班员、电气值班员、电机检修工、热工仪表检修工、热工自动装置检修工、热工程控保护工、变电检修工、继电保护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
28、深圳市室内设计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四川大厦10楼1001室
气焊工、工程安装钳工、管道工、安装起重工
初级、中级、高级
深圳市机电设备安装公司
深劳复[1995]56号
深圳市劳动局95.04.08
83524538
靳传勇
电焊工
初级、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
5、深圳市焊接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罗湖区田贝四路2号大院焊接培训中心内
95008
电焊工、气焊工
初级、中级、高级
83456501
王润森
美容师、美发师、美甲师
初级、中级、高级
27、深圳市能源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南山区港湾大道妈湾发电总厂
03033
燃料化验员、电气试验工
初级、中级、高级
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深劳[2003]101号
深圳市劳动局2003.7.11
26674061
蒋国鼎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情况一览表

广州市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情况一览表

82645566
增城市荔城镇挂绿路25号
511300
30
19011044
广州市第四十三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蒙妮坦美容美发职业技能培训 学校) 广州市第四十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市工贸技师学院) 广州市第四十六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 广州市第四十七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市市政职业学校) 广州市第四十九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市轻工职业学校)
84429597
广州市荔湾区东海北路2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新市 510091 新街24号
12
19011019
广州市第十八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市轻工高级技工学校)
计算机软件工、计算机系统操作工、计算机操作员、家用电热器与电动器具 初、中、高级 维修工、办公设备维修工、调酒师、客房服务员、鞋类设计师 装配钳工 加工中心操作工 初、中级 中、高级 初、中级、高 级
海珠区新港西路82号D3001 D3006室 510030 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 510030 研路2号
20
19011031
21
19011033
内燃装卸机械修理工、内燃机装卸机械司机、装卸机械电器修理工、汽车修 初、中、高级 理工、维修电工 理货员、电动装卸机械司机 初、中级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2879号之90
510500
34
19011050
87058096 初、中、高级 初、中、高级 初、中级
广州市天河长福路173号
510120
35
19011052
广州市第五十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广州市建筑工程职业学校)
36255713 36254484
广州市三元里大道水边街71号
510403

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公告

【导语】从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职业资格统⼀鉴定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9⽉2⽇-9⽉23⽇,考试时间为11⽉16⽇-17⽇,具体详情如下: 为保证2019年下半年我省职业资格统⼀鉴定⼯作顺利进⾏,现将有关安排公告如下: ⼀、鉴定职业、时间安排 1、全省统考职业:企业⼈⼒资源管理师、保安员、劳动关系协调员,考试合格者由江苏省⼈⼒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颁证。

2、报名时间:9⽉2⽇9:00-9⽉23⽇16:00 3、考试时间:11⽉16⽇-17⽇(详见附件2) 4、今年下半年起,我省个⼈上报名考⽣资格审核时间调整为考前审核,各市报名机构审核⽅式不变。

具体资格审核时间和报考⽣缴费时间安排如下: 资格审核时间:9⽉2⽇9:00-9⽉29⽇16:00 报考⽣缴费时间:9⽉2⽇9:00-10⽉8⽇16:00 ⼆、鉴定申报 1、对于今年下半年我省组织开展的统考职业,⼈⼒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已颁布新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明确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废⽌。

为保障我省职业技能鉴定⼯作平稳过渡,下半年统⼀鉴定新报考⽣的申报条件按2019年版最新标准执⾏(见附件5);补考考⽣(指已取得单科合格成绩且成绩在补考有效期内的考⽣)按原申报条件(见附件6)安排最后⼀次补考,各市须重新复核补考考⽣报名资格,不受理不符合补考条件的考⽣报名。

2、统⼀鉴定各报名机构登录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统⼀鉴定⼦系统进⾏申报,补考⼈员信息通过在线考务管理平台直接提取。

根据有关⽂件要求,参加统⼀鉴定单科合格成绩超过⼀年的考⽣需重新申报鉴定。

3、个⼈上报名请在报名期间登录国家职业资格统⼀鉴定上报名界⾯(http://120.26.132.5:8110/ostaoa)进⾏报名。

考⽣所报考等级须符合相关职业报考要求,报考⼈员上提交个⼈报考信息,打印报名审核表并签字(⾮本⼈签字视为⽆效申请),在规定的资格审核⽇期内,到所报名地区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提交有关申报材料,完成报名资格现场确认与审核,逾期未审核者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不能参加考试。

2011深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2011深圳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联系方式一览表
王明忠
11
深圳市第八职业技能鉴定所
南山区南山劳动大厦三楼
26079381
袁玮
12
深圳市第十职业技能鉴定所
罗湖区深南东路1068号罗湖区劳动局培训科
25722122
张培军
13
深圳市核电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龙岗区大亚湾核电站培训中心
84475013
毛小平
14
深圳市啤酒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所
罗湖区东昌路1号金威啤酒办公楼4楼409房
龙岗区龙翔大道劳动社保大厦5楼
28903724
张苑美
19
深圳市工艺服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福田区深南中路兴华大厦7楼
83696979
田明眉
20
深圳市旅游职业鉴定所
福田区新闻路1号中电信息大厦东座9楼
83733712
方道良
21
深圳市福田区鉴定所
福田区新洲南路东方明珠大厦一楼(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窗口)
83937249
张林
4
深圳市工程安装职业技能鉴定所
福田区下梅林建安工业区4栋2楼西培训中心
83524538
靳传勇
5
深圳市焊接职业技能鉴定所
罗湖区田贝四路2号大院中化焊接技术培训中心
25534941
郑必胜
6
深圳市城市供水职业技能鉴定所
福田区深南中路1019号万德大厦2502室
82137842
苏中华
7
深圳市第一职业技能鉴定所
83260634
黎颖强
41
深圳市牵引车驾驶员职业技能鉴定所
深圳市沙头角梧桐路1019号
25229465
吴强
42
深圳市燃气行业职业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鉴定所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评预报名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评预报名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评预报名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内人社办发〔2021〕15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能力建设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考评预报名的通知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深化技能人才评价体制机制改革,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根据《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要求,现就202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技能考评预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报名对象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在编职工。

二、申报职业(工种)范围(一)初次申报人员按照本人现工作岗位,从2015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3-6类技能类职业(工种)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技能类新职业(工种)中选取对应职业(工种),申报职业(工种)须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二)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符合晋升级别规定的人员,按照证书职业(工种)申报。

三、报名时间8月30日-9月15日。

四、申报要求(一)各盟市就业服务中心(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各盟市中心”)负责本地区的报名工作,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负责自治区直属单位的报名工作。

(二)申报条件执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所列各职业(工种)申报条件。

具体操作如下:登陆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网址:),点击“职业分类与职业标准系统”栏中的“职业标准系统”,进入检索页面后,输入职业(工种)名称,即可实现相对应的申报条件查询,或登录微信搜索“职培云”点击“关注”,在“培训课程”模块点击“职业标准”进入检索页面,按“拼音检索”即可实现相对应的申报条件查询。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文件浙职技鉴函〔2020〕15号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公布2020 年上半年全省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时间的通知各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级有关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有序恢复职业技能线下培训和技能人才评价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含同期省本级定期鉴定,下同)3月份报名情况,经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原定5 月16日举行的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调整时间公布如下:一、鉴定考核时间(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4 -1 级):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鉴定时间为7月11日,其中2级综合评审答辩时间为7月18日,详见《2020年7月职业资格全省统一、省本级定期鉴定时间表》(附件1,下同);- 1 -(二)劳动关系协调员(4 -1 级)、保安员(1级):理论知识、专业能力、综合评审鉴定时间为7月12日;(三)电工、汽车维修工、钳工(含机修钳工、装配钳工、工具钳工)、焊工、车工(含数控车工)、铣工(数控铣工)、机床装调维修工、制冷空调系统安装维修工、中式烹调师、西式烹调师、茶艺师、美容师、美发师、中式面点师、西式面点师等技能操作类1级或2级职业:理论知识鉴定时间为7月12日,实际操作、综合评审科目鉴定时间由各市根据考核点情况进行统筹安排,原则上在理论考试后一周内完成。

二、疫情防控要求(一)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确保考试安全。

各市鉴定中心、省属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点(以下简称“考核点”)应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与应急方案,配备防控物资,签订《职业资格全省统一鉴定疫情防控及安全保密责任书》,填报《职业资格鉴定考核点卫生防疫工作自查核验表》(见附件2 )。

(二)落实“健康码+测温”入场制,做好人员健康排查。

鉴定期间,各考核点应严格执行“健康码+测温”,如遇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者不得进入考场;参与考核鉴定人员均需在考试当日填写《职业资格鉴定考生与考务工作人员健康申报承诺书》(见附件3),建立健康信息备查资料。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

技师申报材料整理注意事项申报人按照《技师鉴定材料目录》的要求,提供个人所需准备的材料(统一用A4纸复印)。

所有材料及复印件均需单位人力资源部门盖章确认.一、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1.《技师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表》一式三份,采用计算机打印(必须按原版打印,不能有漏页、错页)或钢笔填写,其中,原表格中的文字字体、字号不变,个人填写的文字采用“四号楷体”;封面和单位推荐意见栏盖单位人力资源部章.2.本人姓名填写需与所持身份证姓名一致,申报工种严格按照《技师工种目录》(见后)规范名称填写,否则做废表处理。

3.文化程度按“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技校、高中、初中”填写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4。

从事申报工种工龄需提供单位相应证明。

(表格见后)5.原技术等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者为“高级工”填写高级工;申报者为“技师”填写技师;申报者为“助理工程师”填写助理工程师;申报者为“工程师”填写工程师。

同时需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证书应复印所有页数)。

特别注意:高级工或技师证书必须为电力行业核发(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印章),地方或劳动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特有工种证书不认可.6.主要学习、工作经历:学习经历着重填写学历、技术培训和进修经历。

工作经历要将在本工种岗位上的具体经历填写清楚(细化到班组、工作岗位)。

7. 主要工作业绩:对照《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中技师鉴定的“技能要求”一栏中的鉴定范围和鉴定内容要求,进行填写。

着重于取得原技能等级后的技术工作业绩,内容包括安全事故处理、工程施工建设、重大操作、技术工艺革新等(此项空白视为无业绩).提供工作业绩成果证明材料。

8.“本人职责”:指本人在工作或项目中所起作用,分为主持(主笔)、专业负责、主要参加、参与。

9.主要技术贡献成果:请将各阶段的技术成果详细填写,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10.技能竞赛、荣誉称号:应如实填写。

所取得的业绩、成果和荣誉称号,请按时序填写,并提供相应复印件.(劳模、新长征突击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都可以填写)。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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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本表供申请建立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之用。

第1~4页由申报单位填写,第5页由规定单位填写。

2、“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条件”一栏,对照《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浙劳培〔1994〕215号)第六条第二款逐条填写,内容要真实。

3、本表一式四份。

申请单位、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各一份。

申请考核鉴定职业(工种)范围
申请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条件
职业(工种)场地设备情况
注:本表需按申报职业(工种)单独填写;公用场地设施设备可重复填写。

申报建立多工种鉴定所(站)请另行复印。

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承诺书
1、认真履行《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浙劳社培〔2007〕150号)关于鉴定所(站)的职责与义务,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求做好有关工作。

2、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法规政策,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3、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弄虚作假,不提供虚假信息。

4、客观、公正地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面向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热情、周到的职业技能鉴定服务。

5、严格按财政物价公布的鉴定收费标准收费,不乱收费,并按规定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等级评定费和证书工本费。

如未兑现上述承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取消其职业技能鉴定资格,收回《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和标牌。

单位(印章)法人代表签字。

厦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厦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厦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厦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根据《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结合中心工作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辅助岗位1名。

一、招聘条件1、遵守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吃苦耐劳精神、能协助从事鉴定考核工作;2、厦门本市户籍、年龄在30周岁以下、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及1.发布招聘信息:于2015年10月31日在厦门市人力资源网站上发布。

2.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应填写《报名表》一份,报名时须携带:(1)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

3.报名时间:2015年10月31 日—11月7 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4.报名地点:厦门市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大厦806室联系人:小兰,联系电话:************三资格审查和技能考试1、资格审查:中心负责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符合招聘条件的报名者。

由中心通知报名者参加技能考试。

2、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依据全国计算机高新技术(办公应用中级、局域网管理中级),考试内容计算机系统应用软件维护,办公应用软件,局域网基础知识、维护,网站基本维护等内容。

考评组由中心安排3名持有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师资的人员组成,取3名考评员的平均成绩,取成绩第一名进入体检。

四、体检和考核2、体检:按技能考试成绩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1名体检人员,由中心安排在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招考的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2、考核: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中心组织对其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与聘用1、体检和考核合格者,中心将拟聘用人员报主管局同意后在中心公告栏公示7天。

2、对公示无异议的,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用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办理招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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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各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报名电话一览表附件二:全省统一鉴定职业培训鉴定试点机构申请表申报职业:等级:编号:附件三:各职业的申报条件(一)、营销师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并结业。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2)取得初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推销工作3年以上。

(3)中等职业学校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以上。

(5)从事推销工作5年以上并经本职业中级正规培训。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推销员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2年以上。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后并从事推销工作1年以上。

(4)连续从事推销工作8年以上并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

4、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推销员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大学专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大学本科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大学专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大学本科相关专业毕业,在本职业连续工作4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6)有1年工作经验的在校MBA、营销专业(含经济管理专业)或相关专业研究生。

(7)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5、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营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职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经本职业营销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6)取得本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二)、心理咨询师1、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大专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经心理咨询师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博士学位。

(2)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硕士学位,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心理咨询师三级职业资格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任职资格,经心理咨询师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3年。

(三)、理财规划师1、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网络编辑员1、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网络编辑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网络编辑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含本科)毕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者。

(五)、秘书1、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经初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2、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初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中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初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以中级秘书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中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高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中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技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高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二级秘书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高级秘书职业资格证书后,并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取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六)、企业信息管理师1、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助理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取得本职业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企业信息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3、高级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具有管理类、信息技术类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企业信息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1、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经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专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5)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

3、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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