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股权转让手续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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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权转让手续及流
程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深圳市股权转让所需材料及流程
(一)所需材料及要求
1、下载打印或领取纸质版的《企业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由法定代表人签署,范本见附件一。
2、经办人身份证明
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格式见附件二。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章程修正案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由股东签署并加盖公章,章程修正案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章程范本见附件三,章程修正案范本见附件四。
4、股权转让双方(转让方、受让方)的主体资格证明
自然人验身份证原件,收复印件(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可免核对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一致”。(股东为深圳市商事主体的可以免提交主体资格证明)
5、股权转让协议、划转股权的提交有权审批部门的划转文件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有规定的,从起规定;没有规定的,提交以下材料:(1)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的,提交转让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范本见附件五。
(2)股东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能够提交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的,收取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和股权转让协议,见附件六。
(3)股东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无法提交全体股东签名的股东会决议的,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及交以下材料:
①股东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同意的书面通知(即“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以及公司出具的确认其他股东已接到该通知的承诺书,通知书见附件七,承诺书见附件八。
②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转让的证明文件,包括: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回复;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且不购买该转让股权的,提交公司出具的“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视为股东同意转让的范本见附件九。
“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的内容应当包括征求是否同意转让的事项和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回复”和“视为该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的内容应当包括同意转让的事项和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事项;
③提交经公证的股权转让协议的,可免于提交前述①、②项材料。
(4)法院裁判变更股权的,提交转让协议及裁判文书。
6、因股权转让而变更为一人(自然人)独资有限公司的
提交一人有限公司承诺书,范本见附件十。
7、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导致股东变动
提交1、2、3项及以下材料:
①自然人股东死亡的证明文件(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②股权合法继承文件(法院的裁判书或者经依法公证的遗嘱等;复印件1份,验原件);
③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材料需要其签名之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名。法定代理人应当通过生效司法判决或者公证文书等材料予以明确。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见图一):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
2、受理
受理人员网上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办理时限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3、审查
受理申请后,受理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
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办理时限一般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受理人员作出许可决定,制作《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制作《营业执照》)。
办理时限一般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不超过受理人员签收申请人申请的3个工作日。
5、领取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
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发放《营业执照》)。
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邮寄送达《营业执照》)。
图一:网上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流程(见图二):
1、申请
申请人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并进行网上预约,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
申请人按预约时间到窗口取号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即时出具书面《材料接收单》,受理申请后发送到审查环节。
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窗口工作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材料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办理时限为即时。
3、审查
受理申请后,窗口工作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查通过并发送到决定环节。
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
办理时限为受理申请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4、决定
审查通过后,审核人员在纸质申请材料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名。办理时限为审查通过当天的1个工作日内。
5、领取
经办人凭受理回执到窗口领取《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领取《营业执照》)。工作人员应核对企业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办理事项流程号,发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发放《营业执照》)。
在申请时已选择通过邮寄送达的,工作人员按申请人填报的地址邮寄送达《变更备案通知书》(涉及营业执照照面信息变更的,邮寄送达《营业执照》)。
图二:窗口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