墙体砌筑施工作业指导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墙体砌筑施工作业

指导书

墙体砌筑施工作业指导书

修改记录:

为加强室内的砌筑、抹灰质量控制, 做好室内的给排水、电气和燃气管线安装, 同时协调土建、安装和其它分包的工作配合, 特制定此砌筑、抹灰工程施工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适用于非承重加气混凝土砌块( 以下简称加气砌块) 砌体工程。

2.施工准备

1.1材料

加气砌块的品种、规格、强度等级和密度等技术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应能满足规范中有关条文规定。

进入施工现场的加气砌块应具有厂家生产资格证; 产品出厂合格证( 或出厂产品检验报告) 。并按规定要求抽样送法定检验机构

检验合格后, 方可使用。

水泥: 现场使用前的水泥, 应分别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

砂: 以中砂为宜, 并应过筛, 不得含有草根, 废渣等杂物, 其含泥量要

求如下:

●对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大于M5时, 不应超过5%。

●对强度等于小于M5的水泥混合砂浆, 不应超过10%。

砌筑砂浆应采用机械搅拌, 自投料完算起, 搅拌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不得小于2min。

●水泥粉煤灰砂浆和掺用外加剂的砂浆不得少于3min。

●掺用有机塑化剂的砂浆, 应为3~5min。

砂浆的配合比应经试验确定, 其强度应按设计强度等级提高15%。

2.2作业条件

砌体基层应清扫干净, 并在基层上弹好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其它墙体尺寸线, 放线完成后, 必须经甲方、监理验收

同意后方可浇筑挡水坎。

对于厨卫间、生活阳台和外墙等多水房间的加气混凝土砌筑墙体, 砌筑前必须在楼面浇筑200mm高混凝土挡水坎, 并要求挡水

坎浇筑前, 要清理和凿毛地面、墙面, 经甲方、监理验收同

意后, 方可浇筑混凝土挡水坎, 否则视为未验收, 甲方将不予

计算此工程量。

加气砌块砌筑前应提前一天浇水润湿, 润湿情况采取断砌块法检查, 一般宜浸入表面下15~25mm深为宜, 雨天作业严禁使用含

水率呈饱和状态的砌体。

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 基层浇水湿润。

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 并搅拌均匀。常温下一次搅好的水泥砂浆或水泥混合砂浆应在3~4h内用完, 当气温超

过30℃时, 应在2~3h内用完, 上午的砂浆不得留到下午使用,

严禁使用过夜砂浆。

3.操作工艺

1.1组砌方法及砌筑要点:

加气混凝土砌块主规格的长度为600mm, 宽度和高度有多种, 墙厚一般等于砌块宽度, 上下皮竖缝相互错开不小于砌块长度的

1/3, 如不能满足时, 在水平灰缝中设置2根直径6mm钢筋, 长

度不小于700mm。

加气砌块墙体底部位应预先浇筑不低于C10, 150高的混凝土挡水坎, 以调节梁板的预留高度, 厨、卫间的素混凝土坎, 高度不

宜小于200mm。

砌块墙的转角处砌块应隔皮纵、横墙相互搭砌。T字交接处, 应使横墙砌块隔皮端面露头, 转角部位纵、横墙的第一块砖和T

字交接处端面露头砖应采用七分头( 约3/4砖长) , 不得使用

整砖。

砌到接近上层梁、板底时, 宜用辅助砌块或普通粘土砖斜砌挤紧, 砖倾斜角为60度以上, 砂浆应饱满, 斜砌时间应待下部墙灰

缝相对沉实( 即7天) 以后再砌。

砌体灰缝应横平竖直, 砂浆饱满, 水平灰缝厚度不得大于15mm, 竖向灰缝的宽度不得大于20mm。砌筑时, 每次铺灰长度不应

大于 1.5m, 砌筑就位时应平稳轻轻下落, 就位后应用木锤轻

敲校正, 要求上跟线, 下跟棱, 相邻两块齐平。

砌块墙和混凝土墙或柱交接处, 应在墙或柱内预埋拉结钢筋, 拉结钢筋沿高度600mm左右设一道, 每道2根Φ6钢筋, 其长度伸

出墙或柱面不少于700mm, 在砌筑时将此拉结钢筋砌筑于墙

体水平灰缝中。拉结筋能够在砼墙柱上预留埋设, 也可拆模

后在墙柱上钻孔, 用环氧树脂进行锚固, 不得用砂浆进行固

定。

当墙体转角大于90度, 要求在连接处一定要沿高度600mm左右增设2根Φ6拉结筋, 确保转角位置的砌筑质量。

加气砌块墙每天的日砌高度不得超过1.8m。

2.2构造措施

对砌体表面面积较大和门窗洞口应采取构造措施, 保证其强度与稳定性。当设计有要求时按设计要求施工, 当设计无具体规定

要求时, 可采取下列构造措施, 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实施。

●纵或横截面长度大于4米时在墙的转角处, 十字墙、丁字墙

的交接处应设构造柱, 单墙体长度大于10米时其墙中部应设

构造柱, 门、窗洞顶应设过门梁、板。

●墙体高度大于4米时其墙的中部或门、窗洞口的上方应设构

造带。

●构造柱、带的配筋, 主筋一般应不小于4φ10, 箍筋φ6, 间距

不大于300mm, 构造带在门、窗上方的受力筋应按洞口宽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