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信息采集录入方法(2017年11月18日)
全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最新)
全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最新)为做好我区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根据市指挥部《关于印发X市X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三脱贫指办〔X〕1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做到扶贫对象动态管理,确保应纳尽纳、应退则退、应扶尽扶,高质量完成X年脱贫攻坚扶贫开发工作任务。
二、工作任务(一)贫困人口动态管理1.新增贫困人口各村(居)委会、帮扶责任单位要将所有符合现行我省农村贫困标准,但仍“应纳未纳,应扶未扶,应保未保”和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严禁设定贫困人口识别纳入规模,切实做到不漏一人、不落一户。
对新纳入人员要及时明确帮扶责任人,制定帮扶措施并落实到位。
2.贫困家庭成员的自然变更为掌握脱贫户基本情况,区帮扶责任人需进村入户采集我区X 年脱贫户家庭成员的增加(新生、嫁入、迁入等)、自然减少(死亡、迁出等人口信息),并在X市开发系统内完成人员增加、减少人员操作。
(二)关于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1.脱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脱贫户的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X市开发系统。
三、进度安排(一)组织部署阶段根据今年“大排查”掌握的情况,重点关注农村低保特困户三保障未解决人员、X年脱贫退出人员、农村户口未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和意见较大的边缘群众等重点人群。
(二)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10月1日至11日10日为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开展时间。
我区各帮扶责任人要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完成以下工作:1.10月17日至10月24日。
X居20户脱贫户的各帮扶责任人要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严格履行脱贫户返贫纳入程序,同时22个村(居)委会也要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对有提出申请纳入贫困户的农村户口人员随时受理,严格履行贫困户的识别和纳入等各项程序。
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扶贫办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目录声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部分前言 .. (4)1前言 (4)2如何使用本《手册》 (4)第二部分使用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从登录开始.................................................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系统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1操作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1.1.2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系统功能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系统-指标维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1操作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2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系统-银行维护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1操作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2注意事项........................................ 错误!未定义书签。
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宣传单
奈曼旗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宣传单按照自治区扶贫办《关于做好2017年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内扶组发[2017]14号)的要求,我旗从11月10日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全旗所有农牧户开展一次摸底清查工作,通过入户调查、信息采集、数据研判,详细划分农牧户类别,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应退尽退”。
一、关于研判组成人员由苏木镇场包片领导或包点干部、嘎查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员、第一书记、入户信息采集员等共同组成研判组,对照《农牧户摸底清查信息采集表》和《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中的信息,对农牧户逐户进行分类研判。
二、关于农牧户分类。
(一)一般农牧户: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农牧户,信息采集表要在嘎查村存放,作为政策宣传和摸底调查资料留存,以备检查。
(二)新识别的贫困户:对符合国家扶贫标准而未纳入建档立卡系统的,按照贫困户新识别的程序纳入。
(三)未脱贫户:对已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贫困户,未稳定达到国家脱贫标准的继续因户因人精准施策、精准帮扶。
(四)正常脱贫户: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的,不愁吃、不愁穿,饮水安全、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脱贫,在系统中标注脱贫(享受政策)。
脱贫后继续享受的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稳定脱贫户:识别时无误,识别后因家庭成员自身变化为“八类人群”(家庭成员中有稳定财政供养人员、在城镇购买住房或自建住房的、个体工商户、经营公司、入股公司、合作社法人、购买小轿车、购买大型农机具)的,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脱贫,在系统中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六)返贫户:对2014-2016年度已经标注脱贫,但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的贫困户,要说明具体原因,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调查研判,按照新识别贫困户程序纳入,并在系统中标注“返贫”。
(七)清退户:已经纳入建档立卡范围的,识别时不符合贫困标准错评的,按程序予以清退,已经享受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予以追回。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71110(升级版)
文档编号:FPYWXT---HX03文档名称:系统用户手册version 2.0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东软公司扶贫开发实施项目组2017年10月10日目录1.扶贫对象 (1)1.1.基础信息维护 (1)1.1.1.2014年底 (1)1.1.1.1.贫困户 (1)1.1.1.2.贫困村 (5)1.1.2.2015年底 (6)1.1.2.1.贫困户 (6)1.1.2.2.贫困村 (7)1.1.2.3.贫困县 (9)1.1.2.4.贫困户信息表打印 (10)1.1.3.2016年底 (11)1.1.3.1.贫困户 (11)1.1.3.2.贫困村 (13)1.1.3.3.贫困县 (14)1.1.3.4.自然村 (15)1.1.3.5.贫困户信息对照表打印 (16)1.1.3.6.贫困户信息表打印 (18)1.1.3.7.自然村信息表打印 (19)1.1.3.8.贫困村信息表打印 (20)1.1.4.2017年底 (21)1.1.4.1.贫困户 (21)1.1.4.2.贫困村 (22)1.1.4.3.贫困县 (24)1.1.4.4.自然村 (25)1.1.4.5.贫困户信息对照表打印 (26)1.1.4.6.贫困户信息表打印 (28)1.1.4.7.自然村信息表打印 (28)1.1.4.8.贫困村信息表打印 (30)1.2.动态管理(2017年底) (31)1.2.1.贫困户 (31)1.2.1.1.新识别 (31)1.2.1.2.脱贫 (32)1.2.1.3.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33)1.2.1.4.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34)1.2.1.5.返贫 (35)1.2.1.6.贫困户人口自然变更 (36)1.2.1.7.标注重点帮扶对象 (39)1.2.1.8.分户 (40)1.2.2.贫困村 (41)1.2.2.1.新增 (41)1.2.2.2.出列 (44)2.扶贫主体 (45)2.1.帮扶单位 (45)2.2.帮扶责任人 (49)2.3.驻村工作队 (51)2.3.1.驻村工作队信息维护 (51)2.3.2.驻村工作队员信息维护 (53)3.扶贫资金管理 (55)3.1.扶贫资金下拨 (55)3.2.扶贫资金到账 (59)3.3.扶贫资金安排 (61)3.4.扶贫资金结余 (65)3.5.县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采集 (67)3.6.省级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采集 (70)4.扶贫项目管理 (1)4.1.项目库维护 (1)4.1.1.教育(补助)培训 (1)4.1.2.易地搬迁 (3)4.1.3.金融扶贫 (5)4.1.4.产业扶贫 (7)4.1.5.基础设施 (9)4.2.项目立项 (11)4.2.1.教育(补助)培训 (11)4.2.2.易地搬迁 (12)4.2.3.金融扶贫 (13)4.2.4.产业扶贫 (14)4.2.5.基础设施 (16)4.3.项目调整 (17)4.3.1.教育(补助)培训 (17)4.3.2.易地搬迁 (18)4.3.3.金融扶贫 (19)4.3.4.产业扶贫 (20)4.3.5.基础设施 (22)4.4.项目实施 (24)4.4.1.教育(补助)培训 (24)4.4.1.1.项目实施 (25)4.4.1.2.受益户 (27)4.4.2.易地搬迁 (30)4.4.2.1.项目实施 (30)4.4.2.2.受益户 (32)4.4.3.金融扶贫 (35)4.4.3.1.项目实施 (36)4.4.3.1 受益户 (37)4.4.4.1.项目实施 (41)4.4.4.2.受益户 (43)4.4.5.基础设施 (46)4.4.5.1.项目实施 (46)4.4.5.2.受益户 (48)5.查询 (51)5.1.基础信息查询 (51)5.1.1.贫困户信息查询 (51)5.1.2.贫困村信息查询 (52)5.1.3.贫困县信息查询 (53)5.1.4.自然村查询 (53)5.1.5.贫困户销户查询 (54)5.2.动态管理查询 (55)5.2.1.贫困户变更查询 (55)5.2.2.贫困村变更查询 (55)5.2.3.贫困县变更查询 (56)5.3.扶贫资金查询 (56)5.3.1.扶贫资金汇总查询 (56)5.3.2.扶贫资金到账查询 (57)5.3.3.扶贫资金下拨查询 (57)5.4.项目信息查询 (58)5.4.1.项目信息查询 (58)5.4.2.易地搬迁受益户信息查询 (61)5.5.易地搬迁查询 (61)5.5.1.易地扶贫搬迁搬迁方式查询 (61)5.6.结对关系查询 (62)5.6.1.结对查询 (62)5.7.证件号码重复查询 (63)5.7.1.2014年底 (63)5.7.2.2015年底 (63)5.7.3.2016年底 (64)5.8.行政区划查询 (64)5.8.1.行政区划查询 (64)5.9.公开公示信息查询 (65)5.9.1.项目公开公示信息查询 (65)5.9.2.资金公开公示信息查询 (65)6.统计 (1)6.1.贫困户(人口) (1)6.1.1.2014年底 (1)6.1.2.2015年底 (2)6.1.3.2016年底 (3)6.2.新识别(人口) (4)6.2.2.2016底 (5)6.3.返贫户(人口) (5)6.3.1.2015年底 (5)6.3.2.2016年底 (6)6.4.脱贫户(人口) (7)6.4.1.2014年底 (7)6.4.2.2015年底 (8)6.4.3.2016年底 (9)6.5.自然变更统计 (10)6.5.1.2015年底 (10)6.5.2.2016年底 (10)6.6.贫困村 (11)6.6.1.贫困村 (11)6.7.已出列贫困村 (11)6.8.易地搬迁统计 (12)6.8.1.易地搬迁基础信息统计 (12)6.8.2.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统计 (12)6.8.3.已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集中安置方式统计 (13)6.8.4.已脱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续扶持方式统计 (13)6.9.2016年底净减少 (14)6.10.证件号码重复统计 (15)6.10.1.2014年底 (15)6.10.2.2015年底 (15)6.10.3.2016年底 (16)6.11.扶贫资金统计 (16)6.11.1.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统计1 (16)6.11.2.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情况统2 (17)6.11.3.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到账、下拨三个功能统计 (17)7.系统管理 (19)7.1.密码重置 (19)8.后台数据管理(谨慎操作) (20)8.1.综合回退 (20)8.2.贫困人口清退 (21)8.3.贫困户清退 (22)8.4.调整贫困户属性 (23)8.5.2017年调整识别标准 (24)8.6.修改姓名和证件号码 (24)8.7.2017年修改所在村 (25)8.8.同户重复贫困人口删除 (26)8.9.不同户重复人口删除 (27)8.10.贫困户家庭成员补录 (28)8.11.贫困户补录 (29)8.12.无身份证号码贫困户家庭成员补录 (30)8.13.无证件号码贫困户补录 (32)8.14.修改贫困村属性 (33)1.扶贫对象1.1.基础信息维护1.1.1.2014年底1.1.1.1.贫困户功能描述2014年底贫困户功能,用于查询2014年底贫困户信息,修改2014年底贫困户信息。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doc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省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动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贫困户脱贫退出。
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规范履行退出程序无异议后,脱贫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
所有符合标准的新致贫户和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脱贫户,在规范履行识别和返贫程序无异议后,进行“应纳尽纳”,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通过“新识别”录入和“返贫”标记。
3.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
包括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或自然减少,根据家庭成员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补录等原因“自然增加”;根据家庭成员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等原因“自然减少”,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人口自然变更”处理。
4.贫困村脱贫退出。
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逐项进行核查验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出列,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
贫困县摘帽退出另行布置。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脱贫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在采集“在校生状况”时,要对去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一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更新。
返贫户还需要采集“返贫原因”。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勾选操作。
2.新识别贫困户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退出村)和贫困村内自然屯(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扶贫信息系统动态管理问题解答
扶贫信息系统动态管理问题解答1、动态管理第一步该做什么,第二该做什么?第一步:设置规模,第二步:动态管理农户(脱贫、更新信息),第三步:区县审核脱贫农户信息,第四步:新增农户(导入、逐条录入),第五步:区县审核新增农户信息。
贫困农户信息修改任何时间都可以进行,不需要区县审核,但记录了你的修改日志。
2、如何设置脱贫规模,脱贫规模包括那些内容,由什么人来设置?脱贫规模设置路径:系统管理/脱贫规模。
脱贫规模包括:地区、上年人口、计划新增、计划脱贫、计划人口五个项目,需要用户设置的为:计划新增、计划脱贫两个项目,他们的逻辑关系为:上年人口-计划脱贫+计划新增=计划人口。
设置要求:下级行政区域所有计划人口之和小于等于计划人口总数,计划脱贫人数之和小于等于计划脱贫总数。
市级用户设置各区县贫困人口与脱贫人口规模,区县用户设置各乡镇贫困户总数、脱贫人口总数,乡镇用户设置各村贫困户总数、脱贫人口总数。
(当然上级用户也可以设置下面几级规模情况)3、如何动态管理,动态管理中的两个选项(保存信息/保存信息并脱贫)的区别,批量脱贫与逐条脱贫的关系?如何动态管理,操作路径:数据编辑/农户编辑(在地区目录中选择对应的村)选择一户/多户农户,选择“动态管理/批量动态管理”,首先录入农户受扶持情况,点击“保存”,再录入2011年人均纯收入,点“保存信息”或“保存信息并脱贫”即可。
保存信息:只更新了贫困户受扶持情况、人均收入,而保存信息并脱贫不但更新了信息,并将所选农户拿入到脱贫队列。
批量脱贫:要求所选农户必须具有相同的受扶持情况与人均收入,而逐条脱贫则不需要。
4、如何新增农户(导入与逐条录入)?操作路径:逐条录入:数据录入/农户数据录入(在地区目录中选择对应的村),录入相应信息保存即可。
导入:数据导入/新增导入,将填写好的电子表格模板(系统首页下载)导入系统即可。
5、如何修改农户信息?操作路径:数据编辑/农户编辑(在地区目录中选择对应的村),双击要编辑的农户,修改完信息保存即可。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文档编号:03文档名称:系统用户手册第4.0版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心业务系统——用户手册东软公司扶贫开发实施项目组2017年07月04日目录1扶贫对象1.1基础信息维护1.1.12015年1.1.1.1贫困户功能描述2015年贫困户功能,用于查询2015年度贫困户信息,修改2015年度贫困户信息。
业务规则1.用户进行查询时根据操作员的等级,限定查询范围。
2.用户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进行查询,用户选择好条件后需要将条件增加到查询中才有效。
3.当查询条件输入“姓名”、“证件号码”其中一项或两项时,则可以只选择到省,便可以查询4.基础信息维护将“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贫困户属性、识别标准”全部禁用(省级用户可以在后台数据管理进行操作更改【调整贫困户属性】【调整识别标准】【调整贫困户姓名证件号码】)操作步骤查询:用户选择好查询条件后,可以增加自定义查询条件(如图1-1-1所示),点击【查询】按钮查询出结果(如图1-1-2所示),点击贫困户姓名进入贫困户的基础信息界面(如图1-1-3所示)。
图1-1-1图1-1-2图1-1-3修改:用户在贫困户基础信息界面(如图1-1-3)中进行贫困户信息的修改,点击【保存】按钮,完成对贫困户信息的修改,如图1-1-4所示。
图1-1-41.1.1.2贫困村功能描述2015年贫困村功能,用于查询2015年度贫困村的信息,修改2015年度贫困村的信息。
业务规则1.用户选择好查询条件选择到要查询的村,系统会自动查询出信息,不需要点击按钮查询。
2.可以修改2015年度的贫困村信息。
操作步骤查询:用户在2015贫困村中选择好查询的村,系统会自动查询出村的信息,如图1-1-5所示。
图1-1-5修改:用户在查询出来的2015年度村信息中可以修改信息,点击【保存】按钮完成贫困村信息修改,如图1-1-6所示。
图1-1-61.1.22016年1.1.2.1贫困户功能描述2016年贫困户功能,用于查询2016年度贫困户信息,修改2016年度贫困户信息,贫困户及帮扶责任人的结对。
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全省、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市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按照总量控制、进出平衡的原则,严格标准,规范程序,公开透明,确保贫困退出、纳入结果经得起历史检验,为县对镇街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提供依据,打牢2017年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
二、工作内容(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1.贫困人口退出管理。
以全县X年年初提出的减贫计划为依据,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以户为单位,严格按照退出标准全面衡量,主要衡量标准是户年人均纯收入在3650元以上,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
对达到退出标准的贫困户,按照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拟退出贫困户认可,村内公示,镇街抽查审核、公告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的程序,对X年已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退出管理。
2.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纳入管理。
严格按照省定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对因灾、因病、因学等原因返贫的贫困人口,以及符合贫困人口识别标准的新增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新增贫困人口的纳入要以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口家庭以及虽然收入达标,但“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贫困家庭为重点对象。
(二)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管理根据年初提出的扶贫工作重点村退出计划,结合调查摸底情况,以省定扶贫标准贫困发生率降至2%以下为主要衡量标准,统筹考虑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产业发展、集体经济收入等综合因素。
对符合退出标准的扶贫工作重点村,按照镇街提出、公示,县评估确认、公告的程序进行退出管理。
第二轮省派第一书记包帮村退出管理工作按照以上标准和程序执行。
(三)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1.入户采集对象包括:X年底未脱贫的贫困户、X年和X年两年已标注脱贫户以及X年新增贫困户。
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
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操作手册一、系统介绍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系统是为了有效管理和监控浙江省内的扶贫工作而设计的。
其中的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主要用于收集、存储、更新和管理贫困人口的相关信息,以便于精准扶贫、高效扶贫。
以下是该子系统的操作手册,以帮助用户更好地理解和使用。
二、操作流程1、登录系统首先,打开浏览器,输入浙江省扶贫管理信息系统的网址,进入登录界面。
在登录界面上,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2、创建贫困人口信息在系统主界面上,选择“创建贫困人口信息”菜单,进入信息创建页面。
填写相关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贫困原因、联系方式等。
点击“提交”按钮,完成贫困人口信息的创建。
3、管理贫困人口信息在系统主界面上,选择“管理贫困人口信息”菜单,进入信息管理页面。
在信息管理页面上,可以查看已创建的贫困人口信息,包括基本信息、帮扶信息和脱贫信息。
可以根据需要,对信息进行修改、删除等操作。
4、查询贫困人口信息在系统主界面上,选择“查询贫困人口信息”菜单,进入信息查询页面。
在信息查询页面上,可以根据姓名、性别、年龄、贫困原因等条件,对贫困人口信息进行查询。
查询结果将显示在页面上,可以导出为Excel文件。
5、更新贫困人口信息在系统主界面上,选择“更新贫困人口信息”菜单,进入信息更新页面。
在信息更新页面上,可以选择需要更新的贫困人口信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信息更新。
三、注意事项1、在登录系统时,务必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无法进入系统。
2、在创建和管理贫困人口信息时,务必填写完整、准确的信息,以便于精准扶贫。
3、在查询和更新贫困人口信息时,务必确认查询和更新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
4、在使用系统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以随时联系系统管理员。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1、问题:无法登录系统解决方案: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认登录次数是否超过限制。
精准扶贫贫困户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第二步:看下图,如果有360管家,就点击 “一键安装”,没有就点击“普通安装”。
第三步:安装完毕后,电脑桌面会出现谷 歌浏览器快捷方式,如下:
第四步:双击图标,打开浏览器。在搜索框 中输入”陕西省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平台”
第五步:输入用户名:jzfp611026110216。 密码:jzfp@2015。登录后,跳转到以下界面
第六步:点击第一个模块“扶贫对象”,如图(操 作集中第一模块,其他模块处于锁定状态)。
第七步:看到高级搜索点击“展开”,展 开弹出很多项目空格,找到“户主姓名” 栏就输入你所包扶贫困户的姓名,点击 “查询”后弹出你所找的贫困户基本信息 栏,在该栏目里又找操作栏下的“修改”, 点击“修改”就可出现贫困户全部表格。
例如:搜索“黄石梅”用户信息,输入姓名,点击查询(个别贫困 户在册姓名与系统中姓名略有不同,同音不同字,试着换同音字, 多输入几次即可)。
跳转至以下界面,点击右下角“修改”
至此所查询贫困户信息界面完全打开,如下
第八步:上传贫困户电子照片(大表的右上方点击照片图 标)、贫困户表格,基本情况(大表的上半部分),家庭 住址最后一栏“村组”栏目、“因贫辍学人数”栏目(红 色标记,栏目并点击,打开后点击右边 蓝色键“新增帮扶责任人”,填写包扶干部个人信息并点击 “保存”,过后系统自动弹出帮扶责任人的大边框,找到并点 击“修改”键,点击照片图标上传包扶干部本人照片。脱贫年 限,选择“2016年”。) :
填写生产生活条件、精准脱贫栏目内容,这两 个栏目在贫困户大表的中间位置,点击名称即 出现具体表格,大家进行填写。 (填写每一项过后,注意点击“保存”键)。
生产生活条件板块
精准脱贫栏目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最新)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根据X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做好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X脱贫办〔X〕8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关于贫困退出工作。
1.贫困人口脱贫。
贫困人口以户为单位实施退出。
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家庭人均纯收入超过国家现行扶贫标准,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有生活用电、有安全饮水、有广播电视,经村民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帮扶责任人和贫困户认可,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公示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标注为“脱贫”。
脱贫时间标注为X年。
2.贫困村退出。
做好贫困人口脱贫退出基础上,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X省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退出实施方案》规定的退出标准和程序,由县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验收,市级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公示公告后,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
脱贫时间标注为X年。
(二)关于新增贫困人口、返贫人口的识别纳入。
1.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
各村要将所有符合现行国家扶贫标准,因灾因病等致贫的农村困难群众;以前年度已标注脱贫,因灾因病等返贫以及通过今年“回头看、回头帮”后仍未达标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村民民主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应扶尽扶”。
2.贫困人口自然变更。
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三)扶贫对象信息采集录入和信息更新。
1.贫困户(含历年脱贫户和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纳入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往年脱贫退出村)的基础信息更新。
4.X年度脱贫户和退出贫困村的脱贫措施及成效的信息采集和录入。
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背景:随着我国扶贫工作的不断深入,各级政府和慈善组织均在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扶贫工作,如何合理、高效地管理扶贫对象,成为摆在各方面前的一个问题。
度扶贫是一种整合互联网资源、推动有效资源对接的扶贫方式。
度扶贫不仅能够帮助扶贫对象脱贫致富,同时还能够打通扶贫对象与外界对接的资源,从而促进开展一系列助力扶贫的项目。
本文拟定一份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一、动态管理1.1 扶贫对象同步更新通过建立扶贫对象信息库,及时将新增扶贫对象信息录入系统,同时在扶贫对象增加或减少时,及时更新系统信息。
在跟踪扶贫对象的动态信息时,应及时更新对象的身体健康状况、收入、家庭成员等方面的信息。
同时应对扶贫对象的贫困程度进行定期评估和更新,对经济困难程度较大的扶贫对象,优先予以援助,并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帮扶。
1.2 进行分类管理为了更好地实现精准扶贫,应依据扶贫对象的贫困等级,以及其所在地区的特点,进行分类管理。
对于贫困程度较深的扶贫对象,应给予更充分的关注和援助。
同时,还应根据扶贫对象的身体健康、年龄、是否残疾等情况,制定不同的帮扶计划,提供个性化的扶贫服务。
另外,对于有经济实力的扶贫对象,应引导其积极脱贫,降低对社会的依赖程度。
1.3 实现追踪管理对于每位扶贫对象,应建立档案,并定期进行跟踪管理。
通过对扶贫对象的相关数据进行记录与分析,能够更好地评估扶贫工作的成效,及时发现问题,进一步优化并完善扶贫项目。
二、信息采集录入2.1 深化调查在发起扶贫项目时,我们需要了解相关的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了解其家庭情况、贫困情况以及当前扶贫需求等,必要时还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查,从而制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扶贫方案。
2.2 信息认证对于每位扶贫对象的信息资料,都应进行认证,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避免信息重复导致的数据不准确性。
2.3 录入信息在对扶贫对象的信息进行采集后,需要将数据录入系统中,实现信息数据化管理。
某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最新)
某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最新)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X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扶贫办部署安排,为切实做好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贫困户脱贫退出: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包括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安排(一)动员部署各村委会按照省办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培训班的要求,进行动员部署。
(二)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1.10月8日至10月20日,村委会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动态调整,规范完成贫困户脱贫退出、新识别和返贫,纳入的各项程序;完成扶贫对象各类信息采集和更新;运用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手机APP完成信息核准及贫困户地理信息位置采集等工作。
2.10月21日至10月27日,完成民主评议、村两委核定贫困户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完成后上报至街道扶贫办。
3.10月28日至11月3日,街道对各组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确定贫困户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由乡(镇)书记、乡(镇)长签名上报至市扶贫办。
4.11月4日至11月10日,完成贫困户比对核查工作,由市扶贫办进行审核及公告,公告完成后提交市委书记、市长签名,将本次动态管理工作结果上报X市扶贫办。
(三)数据录入11月10日至11月30日,各村委会在完成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工作后,组织开展系统操作,并于11月30日24时前完成全部数据录入工作。
(四)数据分析和问题梳理12月1日至10日,国务院扶贫办和省扶贫办同时开展数据分析,查找梳理退出质量不高、识别纳入不精准及数据质量等问题,形成问题清单。
(五)问题核查12月11日至20日,X市扶贫办根据省扶贫办问题清单,组织县级扶贫部门开展实地核查,对查实问题进行整改。
(六)完善系统数据12月21日至31日,省扶贫办组织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数据进行调整完善。
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DOC可编辑范文】
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安镇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我镇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扶贫对象动态管理脱贫摘帽计划“一微调”。
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XX 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
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和自然减少;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贫困村动态管理。
贫困村新纳入,即将深度贫困村中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贫困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和减少家庭成员的有关信息的采集和录入。
贫困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的基础信息更新。
新纳入贫困村及其所有自然村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XX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时点动员部署培训会。
乡动员部署培训会,行政村动员部署培训会。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脱贫计划“一微调”,即脱贫“双认定”初选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下发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对XX 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并以最终核定的计划脱贫户作为贫困户“双认定”的初选名单,同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计划脱贫”标注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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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5
系统网址
•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是扶贫开发核心业务系统,主要用于采 集录入扶贫对象、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扶贫资金、扶贫项目 等核心业务信息数据。
• 登录网址: 1.域名访问方式:/cpad/ 2.电信网络互联网IP访问方式:http://106.120.181.196/cpad/ 3.联通网络互联网IP访问方式:http://123.124.137.168/cpad/
注意事项
只允许修改未出列的贫困 村村属性
修改村属性不能修改为 “非贫困村”
修改贫困村属性
统计:人、户、村增加直接到县的查询控制
所在市下拉选项中,选择“选 择所有市”可以实现直接到县 的统计
0 4
常见问题
问:如何查询到2017年为止所有未脱贫人口查询?
答:此查询的解释为时间截止到2017,所有脱贫状态为未 脱贫和返贫的人员,操作重点在于脱贫状态的选择,目前的 脱贫状态为多选,同时选择未脱贫和返贫。
• 1.原有贫困户信息更新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原有贫困户(包含返贫户)、 标注脱贫户(包含稳定脱贫户),对照已采集《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在[扶贫对象-基础信 息维护-2017年底-贫困户],查询后逐户将发生变化的信息录入更新。帮扶措施需要待扶贫 项目管理模块开通后,录入项目后再提取;帮扶成效从贫困户基本情况、生产生活条件、 收入、卫计信息中自动提取更新。
• 6.贫困户脱贫。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2017年底)-贫困户-脱贫/脱贫(不再享受 政策)]界面,对2017年度脱贫户进行标注脱贫。是标注脱贫还是脱贫(不再享受政 策),要根据入户核查、民主评议以及帮扶责任人与贫困户认可情况合理选择。
2、选中自然村前面的 复选框(可多选);
3、点击【打印】按钮, 即可弹出打印页面
贫困村信息对照表打印
1、选择好查询条件, 其中行政区划至少选择 到县
2、选中贫困村前面的复 选框(可选择多户)
3、点击【打印】按钮, 即可弹出打印页面;
调整功能
贫困户信息查询
1)2017年(底) 脱贫人口数查询
脱贫人口数 = 当年脱贫人口数 + 稳定脱贫数人口
答:出现这类情况需要咨询省办,在省操作 控制台上把新建账号给关联到角色菜单中就 可以登录。
问:系统菜单出现重复怎么处理?
答:一般由于非正常关闭导 致,出现这样情况需强制刷 新浏览器,操作方式在浏览 器的界面上同时按下 ctrl+shift+delete键,清缓存 (清除指定时间缓存选全 部),F5刷新重新登录
问:如何查年度的已脱贫? 答:需要使用自定义查询,把以下二个自定义条件 (1)+(2)加一起,就是当年脱贫人口数据。
(1)自定义查脱贫的
(2)自定义查稳定脱 贫的
问:性别和出生日期不能修改
答:性别及出生日期是根据身份证校验得到,需要在系统后台数据管理模块----修 改姓名和证件号码功能下进行修改,并且有些人反馈证件号码复制之后修改不过 来;这需要大家先把证件号码修改错一位,点击【空白处】,看到内容发生变化, 再把最后一位改正确保存就可以。
对比查法 2017年(底)所有脱贫状态是 返贫的人口数查询
贫困户基本信息维护
注意事项:
点开贫困户显示家庭成 员,有黄色的家庭成员, 是曾经存在于本户的人 员,便于跟踪家庭成员 状态,是无效的人员, 不会影响查询和统计数 据规模(不占人数)
贫困户基本信息维护—帮扶责任人选项
注意事项: 选择一条帮扶责任人,点 击修改时间,可以弹出修 改帮扶时间页面,修改帮 扶时间。
3、根据界面提供的内容填写完 户信息后保存(村需要重新选 择)。
综合回退
1、选择脱贫户所在行政区划 填写姓名或身份证号码, 选择回退类型
2、点击【查询】按钮, 查询结果显示在【贫困 户列表】中
3、选择需要回退的贫困 户(单选),点击【回 退】,提示回退成功,完 成回退
综合回退注意事项
可回退类型: 脱贫、返贫、稳定脱贫、人口自然减少(死亡、嫁出、出国、判刑收
业务功能增加
增加综合性的业 务回退功能,包 含了户和人一共 十二项业务的回 退,涵盖了常规
的业务处理
统计功能增加直 接到县的查询
统计功能增加
性能优化
报表的导出做了适当的优化调整, 大大减少了之前由于大量并发 导致的宕机现象,目前打印的 行政区划基础到县
业务查询语句优化调优, 在业务功能查询的性能上有改善
监、外出失联、户籍迁出、农转非) 清退(贫困人口清退、贫困户清退)
回退的规则: 只可回退当年操作的业务数据 针对人口或者是户的最后一个非初始状态进行回退,回退到该状态的上 一个状态,不可以单独回退中间的某一个状态。
注意事项:
脱贫校验贫困户的“两不愁, 三保障”情况,如果不符合人 均年收入XXXX元,饮水安全、 饮水不困难、保障住房、参加 大病保险、义务教育条件的, 不允许脱贫。
• 浏览器:谷歌浏览器 •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用户操作手册20171110(升级版).docx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常见问题解答20171101(2).docx
二、信息采集
主要包括:《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贫困村信 息对照表》、《自然村信息对照表》(仅限贫困 村)以及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
贫困户基本信息维护—帮扶成效选项
注意事项: 新增帮扶成效页面,显 示户的“两不同,三保 障”信息。
注意事项:
动态管理(2017年底): 成员新增月份必选,所选月 份为统计月份,且不能大于 当前月份
人口自然变更
贫困村(新增和基础信息维护)
注意事项: 有部分关于户数和人数的指标 统计生成,不允许录入
• 第三步:在[扶贫对象-基础信息维护-2017年底-贫困户]界面,对新识别贫困户进 行帮扶责任人结对管理。
• 5.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录入系统管理。第一步: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2017年底)-贫困村-新增]界面录入村基本情况,录入后这些村将这些纳入建档 立卡贫困村进行管理。
• 第二步:在[扶贫主体-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界面录入这些村的帮扶单位以及驻村 工作队信息,并进行结对管理。注意: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的驻村工作队派 驻等省里下发文件后,再在系统录入,以正式文件为准。
• 1.《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所有 贫困户(包含返贫户)、标注脱贫户(包含稳定脱贫户),使用 《贫困户信息对照表》进行采集,只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 后相当于46号文要求存档的历年《贫困户信息采集表》,也不 用再重新拿空表抄录。新识别纳入的贫困户需采集《贫困户信息 采集表》,请使用空表进行采集。
• 4.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 加情况表》,采集发生在2017年度的人口自然增加情况,包括新 生儿、嫁入、户口迁入、新入户籍(国扶办信息中心2017年11 月6日提出)等。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采 集发生在2017年度的人口自然减少情况,包括死亡、嫁出、出国 定居、判刑收监、户口迁出等。
0 2
变化点
业务功能新增
分户 自然变更无效户查询
业务综合回退
贫困户信息表打印
自然村信息对照表打 印
贫困村信息对照表打 印
业务功能调整
贫困户信息查询 贫困户基本信息维护
人口自然变更
贫困村(新增和基础 信息维护)
修改贫困村属性
统计报表直接到县查 询
贫困户分户
1、填写查询条件查找户信息
2、点击左侧户信息,选中后右 侧展示出其家庭成员信息。选中 家庭成员(不可选户主),点击 分户,弹出分户信息填写页面
通过脱贫状态查询
2)2017年(底)贫困人口数查询 每年贫困人口数 = 脱贫状
态(未脱贫 + 返贫)
或者
每年贫困人口数 =贫困户 属性(一般贫困户+五保贫困户 +低保贫困户 )
通过贫困户属性查询
3)2017年(底)返贫人口数查询:
每年返贫人口数 = (自定义条件)返 贫年度
4)2017年(底)返贫人口数查询
问:如何修改登录的原始密码 答:(1)先用原始密码登录,在修改密码。
(2)修改完点击保存。
问:如何修改已使用的密码 答:点击系统右侧【钥匙】按钮按提示,修改完点击保存。
问:贫困户信息列表打印不能打印
答:首次使用时,点击【打印】没有反应,需要点击 网址栏阻止设置改为允许通过就可以跳出打印页面 2.《贫困村信息对照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所有 贫困村(包括已出列的贫困村),只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 后相当于46号文要求存档的历年《贫困村信息采集表》,也不 用再重新拿空表抄录。列入深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 卡范围后,需采集《贫困村信息采集表》,请使用空表进行采集。
• 3.《自然村信息对照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所有 贫困村(包含已出列的贫困村),需采集自然村的信息,使用 《自然村信息对照表》进行采集,只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采集 后相当于46号文要求存档的历年《自然村信息采集表》。列入深 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后,需采集《自然村信 息采集表》,请使用空表进行采集。
增加了部分功能的数据显示范围
1、对于贫困户基本信息维护功能,提供了全部 成员的显示,包括死亡和转出等减少的人员信息 2、提供了贫困户状态按照年度进行展示的功能
功能优化
查询条件加强
本次升级后的功 能查询条件,到
县即可查询
增加分户功能、 销户查询、贫困 户对照表打印、 贫困户信息表打 印、自然村打印
业务功等能增加
• 2.原有贫困村信息更新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管理的原有贫困村(包含 已标注出列贫困村),对照已采集《贫困村信息对照表》,在[扶贫对象-基础信 息维护-2017年底-贫困村],查询后逐村将发生变化的信息录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