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的若干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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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的若干问题

2009-7-10 17:22:25

【摘要】给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参数的合理选择、方法的正确使用至关重要。对项目未达产年、项目敏感性分析、水价改革、投资方式、项目后评价等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选择最佳设计和投资方案,合理地确定售水价格,从而起到预测投资风险,提高投资盈利率,从宏观的角度考察项目对国民经济的净效益,促进国家资源合理配置的目的。

BOT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的目的在于最大限度地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益,以较省的投资,较短的时间,较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效益。《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的颁布和修改,标志着我国建设项目经济评价已进入规范化阶段。

给水项目为市政工程,属于城市基础设施范畴,中国勘查设计协会市政设计协会技术开发部于1993年10月已组织专业人员编制了《给水排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细则》(送审稿),后又进行了修编,但许多技术问题仍有待进一步探讨。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设项目的取舍逐渐为经济规律所制约。国家计委早在一九八九年就已规定,投资在五千万元以上的工程,均需对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和评估。因此,自一九八九年以来,我院经济评价工作在各个领域积极开展。多年来,我曾前后对北京市第九水厂二期工程、三期工程、湛江市一期供水工程、顺义县第三水厂扩建工程、新疆库尔勒供水工程等建设项目进行了经济评价工作,参阅了大量资料和案例分析,工作中发现一些问题,如果对这些问题处理不当,将会影响经济评价的准确性,从而影响建设项目的取舍。现在把我遇到的给水建设项目经济评价中存在的、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分述如下,与大家共同探讨。

1项目未达产年(投产年)中的问题

给水项目,特别是规模大、投资高、建设周期较长的给水项目,一般都不能在建设期结束时立即满负荷运转,它们需要有1~2年的投产期。在投产期,项目既有建设资金的投入,又有部分成本的消耗和利润的回收。因此,在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成本和利润计算等问题上易出现错误,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1资金使用计划

投资主体、投资来源和筹资方式是经济评价工作的基础,资金使用计划是项目经济评价工作的关键。工作中我们有时受评价工作周期的限制,为简化计算,很容易忽略资金分配的合理性,将建设期与投产期分开,认为资金在建设期已全部使用,投产期只是分系列投产和试运行,而不发生建设费用;或者认为工程无投产期,建设完成后直接进入达100%生产能力的生产期。这样的资金使用计划对于规模大、投资高、建设周期较长的给水项目显然是不科学的,将直接影响项目经济评价的计算指标。正确的资金分配方法是根据地区用水量预测,充分考虑投资来源、筹资方式及资金使用要求,按施工进度列出详细准确的资金使用计划表。例如北京市第九水厂三期工程高日供水量为50万m3/d,总投资约25亿元,建设周期共5

年,其中2年投产期,这样的给水项目就更要严格认真地做好工程估算,安排施工进度,考虑逐年涨价因素及各种不可预见的费用,列出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

1.2年成本费用的计算

年成本费用是指项目在为生产和销售产品而花费的全部成本和费用,它由固定成本和可变成本两部分组成,是计算项目经济评价指标的又一基础数据。在计算未达产年的总成本时,我们有时只注意到可变成本随生产水量的变化而发生变化,从而使其与正常生产年的可变成本有所不同,却忽略了由于未达产年固定资产投资也与正常生产年不同,从而使固定成本发生的变化;或者统一将正常生产年的总成本乘以投产百分比作为投产年的总成本处理。以上两种计算未达产年成本的方法都是错误的。未达产年的成本计算分两部分,一是根据实际生产水量计算年可变成本,二是根据资金使用计划,确定该年的固定资产投资,计算年固变成本。还应特别引起注意的是,由于构成未达产年总成本的各个因素都与正常生产年不同,使经营成本发生变化,流动资金及流动资金利息也受到影响。总之,在项目未达产年中,工程可变成本、固定成本、经营成本、流动资金等均不是固定数值,且与正常生产年数值不同。

1.3年利润总额的计算

给水工程属城市基础设施,是非盈利性项目。目前,国家考虑市民对水价的承受能力,对给水项目的财务内部收益率值定的较低为6%,由此确定的水价较低,从而使项目的盈亏平衡点较低,适应市场需求变化较差,抗风险能力较弱。给水项目的盈亏平衡点一般在项目投产60%左右,造成项目在未达产年所获利润为负值,即未达产年为亏损年,这是我国国情和给水项目的性质所决定的。对于亏损年问题,国家也制定了解决办法,在《企业财务通则与会计准则》第31条中规定:“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弥补,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五年内用所得税前利润延续弥补,延续五年内未弥补的亏损,用交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简言之即用赢利年补亏损年。在给水项目现金流量表中不应出现负利润现象,可以用正常生产年的利润弥补未达产年的亏损,并在损益表中得到体现。

在经济评价工作中,项目在未达产年所遇类似问题还很多,应引起重视。在使用了计算机程序进行评价工作以来,计算过程中出现的错误已大大减少,为计算评价指标提供了准确的基础数据。

2有关敏感性分析中的几个问题s$

敏感性分析是通过分析、预测项目主要因素发生变化时对经济评价指标的影响,从中找出敏感因素,并确定其影响程度。在影响项目经济效益的众多因素中,很多因素之间存在着自变量和因变量的关系。在给水项目中,我们一般都是分析固定资产投资、成本费用和销售收入等因素单独发生变化对原方案的净现金流量进行调整,从而分析其对项目内部收益率的影响,但在进行敏感性分析时,往往忘记了因变量应随自变量而变化,造成计算错误。

2.1建设投资额变动对敏感性分析结果的影响

在敏感性分析中,当建设投资变动时,未对所得税额做相应变动是会出现计算错误的。因为建设投资变化会引起年折旧费、大修理费及日常检修维护费的变动,并引起年成本费用、流

动资金等的变化,从而使所获利润和所得税金发生变化。从现金流量表中可以看出,各款项除销售收入不随建设投资变动外,其余均随其相应变动,利用该表计算出的经济评价指标也会与原方案有所不同。因此只调整原方案的投资额,而不调整与之相关的因变量是不合理的。

2.2经营成本变动对敏感性分析结果的影响

同样,在考虑项目经营成本因素变化对原方案内部收益率影响时也会遇到同样问题。项目经营成本的变化引起项目总成本费用的变化。在产品销售收入一定的条件下,总成本费用变化将引起利润总额的变化,并使需纳所得税相应发生变化,因此只对原方案的经营成本调整,而不调整与之相关款项,将得出错误结果。

2.3销售收入变动对敏感性分析结果的影响

销售收入在给水项目经济评价中是最敏感的因素之一。从损益表中不难看出,销售收入变化会引起销售税金和附加发生变化,因为销售税金和附加等于销售收入与销售税率的乘积。另外,从现金流量表中也可分析出,销售收入的变化使利润总额、所得税等因变量发生变化。因此只对销售收入上下浮动,而各种与销售收入相应的款项仍按原方案计算,也是不合理的。

3有关水价的确定和革新

3.1我国现形水价

我国供水行业在城市缺水,水环境污染,用水浪费,供水企业亏损的恶性循环中徘徊。目前,我国城乡供水基本上仍处于低偿供水阶段,如北京地区居民用水水价为1.0元/M3左右。这种较低的水价,产生许多难于解决的矛盾。

首先是水质。随着工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工业及生活污水排放至水体,污水处理跟不上经济发展,水源污染日趋严重,而人们对饮用水的水质要求又有所提高,常规处理有时已不能满足饮用水卫生标准,造成水处理成本增加。现行的1.0元/M3的水价低于制水成本,形成水价与成本倒挂。

其次是水量。由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工业规模扩大,旅游业发达,城市人口膨胀等导致了水量需求增加。政府需拔巨资兴建新的供水工程及改造旧的供水体系。较低的水价造成自来水公司亏损,水厂清偿能力过低。只能长期靠政府补贴才能维持水厂的基本开支,更不用提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更新旧设备。

最后,较低的水价造成的浪费严重。由于水价过低,大量的饮用水用于浇洒绿地、冲洗厕所、清洗汽车等,这样既造成水资源的浪费又加剧了水体的污染。

水价过低引起的诸多矛盾必须靠改革水价才能得到解决,水作为一种商品,应遵从经济规律,走市场经济发展的道路。

3.2经济评价中水价的确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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