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创业政策法规解读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创业政策法规解读
程序更简化
减免各类费用
优先贷款支持、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加大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对于能提供有效资产抵(质)押或优质客户担保的,金融机构优先给予信贷支持。对高校毕业生创业贷款,可由高校毕业生为借款主体,担保方可由其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成员的稳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对于资信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适当发放信用贷款。
简化贷款手续
通过简化贷款手续,合理确定授信贷款额度,一定期限内周转使用。
利率优惠
对创业贷款给予一定的优惠利率扶持,视贷款风险度不同,在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可适当下浮或少上浮。
员工聘请和培训享受减免费优惠对大学毕业生自主创办的企业,自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可在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的网站免费查询人才、劳动力供求信息,免费发布招聘广告等;参加政府人事、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举办的人才集市或人才、劳务交流活动给予适当减免交费;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免费为创办企业的毕业生、优惠为创办企业的员工提供一次培训、测评服务。
一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鼓励企业接收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对接收就业见习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财政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给
予企业见习补贴。补贴期限1—6个月。
二岗前培训补贴政策
三岗位补助政策
四职业培训政策
职业培训主要有四类: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就业适应性培训。
问:以上四类培训的对象范围分别是什么?
答:享受职业技能培训的人员范围包括: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
届初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四类人员”)。
享受创业培训的人员范围包括:GYB(创业意识)培训对象为在渝
高校的在校大学生;SYB(创办你的企业)培训对象为“四类人员”;微
型企业创业培训对象为“四类人员”和市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市企业新录用的“四类人员”可享受企业职工岗前培训(企业
职工岗前培训必须是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新录用
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可享受在岗技能提升培训(含市外户籍在
我市企业就业的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享受就业适应性培训人员范围包括:我市“农转城”人员,45
岁以上的本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以上四类培训全部免费。
五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问:哪些人可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答: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刑释解教人员等五类人员,以及其他具有创业意愿的登
记失业人员、农民工等群体。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具体条件?
答:男性年龄在16至60周岁以内、女性年龄在16至55周岁以内(已退休人员除外),其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是微利项目(国家明文
限制的行业除外)。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额度和期限分别有什么规定?
答:个人上限调整为15万元,10万元按规定贴息,超出10万
部分由区财政贴息;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个人上限调整为10
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上限调整为每人1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期限为2年(还款后可续
贷一年)。同时允许个体经营者创业带动就业达到1:6,在贷款年
度不间断的基础上允许二次贷款,累计贷款期限不超过4年;新吸纳
人员就业,与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在结清
贷款后,在贷款年度不间断的前提下,允许多次贷款。
问: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有哪些担保、抵押方式?
六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
问: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实施范围?
(二)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指按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市政府《关于化解产能
过剩矛盾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4〕3号)等相关规定,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淘汰过剩产能
的企业。
(四)经国务院、市政府批准的其他行业、企业。
(五)其他符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定岗位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156号)文件规定的企业。
问:失业保险稳岗补贴的受理条件?
答:依法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纳上年度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重庆市城镇登记失业率。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以市
统计局发布数据为准。
问:稳岗补贴的额度是多少?
七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政策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的申报条件有哪些?
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被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自主创业,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满3个月(以上两个条件中的失业人员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能申请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的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上次失业未领取剩余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后,不再享受上次剩余的其他各项
失业保险待遇,相应期限计算为已领取待遇期限。如遇失业保险金
标准调整,不予计发差额。
问: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的办理程序?
答: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本人在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可向原失业保险金申领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
核后,为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及时发放一次性就业创业补助。
八职业介绍政策
黔江区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免费为有用工需求的企业和有求职意愿的广大劳动者开展职业介绍服务:
用工登记:所有企业;
求职登记:所有求职人。
求职者、招工企业都可登录重庆就业网、渝东南人才网进行免费网上求职或发布用工信息;也可登录蓝金领人力资源智慧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