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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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照明系统设计应考虑建筑功能、空间布局和视觉要求 选择合适的灯具和光源,提高照明质量和能效 合理布置灯具位置,避免眩光和阴影对视觉的影响 根据建筑所在地区的气候条件,设计合理的自然采光方案
遮阳设施的设计与选择
遮阳设施的作用:减少太阳辐射 热,降低室内温度,提高舒适度
遮阳设施的种类:水平式、垂直 式、综合式等,可根据需要选择 合适的类型
不同地区的建筑类型和用途也不同,热工设计应根据建筑的特点和用途进行差异化设计。 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能源供应情况,热工设计应合理利用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针对不同地区的文化和习俗,热工设计应注重人性化,提高居住舒适度。
可持续发展原则
环保:优先选用可再生资源 和环保材料,减少对环境的 负面影响
节能:采用高效保温材料和 节能技术,降低建筑能耗
循环利用:对建筑废弃物进 行分类处理和再利用,降低
资源消耗
生态平衡:合理规划建筑布 局,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
与自然和谐共生
建筑围护结构的保温与隔热
外墙保温
保温材料:如聚苯乙烯、矿棉、 玻璃纤维等
保温层厚度:根据当地气候条 件和建筑要求确定
保温材料与基层的连接方式: 粘结、锚固等
保温材料的选择与性能要求: 导热系数低、耐久性好等
热工设计规范的培训与宣传
培训对象:建筑行业从业者,特别是热工设计人员 培训内容:热工设计规范的具体要求、实施细节和案例分析 宣传途径:通过行业协会、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进行宣传 宣传目的:提高建筑行业对热工设计规范的认知度和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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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报人:汐 汇报时间:20X-XX-XX
分户供暖:每个 住户独立设置供 暖设备,如壁挂 炉、暖气片等。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3.2.6条当有散热器、管道、壁龛等嵌入外墙时,该处外墙的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第3.2.7条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验算,并采取保温措施。

第3.2.8条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底层地面,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3.2.9条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

3.3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3.3.1条建筑物的夏季防热应采取自然通风、窗户遮阳、围护结构隔热和环境绿化等综合性措施。

第3.3.2条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单体的平、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第3.3.3条建筑物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达到遮阳目的。

第3.3.4条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温度,应满足隔热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3.3.5条为防止潮霉季节湿空气在地面冷凝泛潮,居室、托幼园所等场所的地面下部宜采取保温措施或架空做法,地面面层宜采用微孔吸湿材料。

3.4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3.4.1条空调建筑或空调房间应尽量避免东、西朝向和东、西向窗户。

第3.4.2条空调房间应集中布置、上下对齐。

温湿度要求相近的空调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3.4.3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有两面相邻外墙的转角处和有伸缩缝处。

第3.4.4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顶层;当必须布置在顶层时,屋顶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

第3.4.5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空调房间的净高宜降低。

第3.4.6条空调建筑的外表面积宜减少,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第3.4.7条建筑物外部窗户当采用单层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30;当采用双层窗或单框双层玻璃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40。

第3.4.8条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热反射玻璃、反射阳光涂膜、各种固定式和活动式遮阳等有效的遮阳措施。

第3.4.9条建筑物外部窗户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Ⅲ级水平。

JGJ24-8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JGJ24-8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北京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年月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为部标准的通知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一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编制说明号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浙江大学章和年来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国内外在建筑热工设计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国外建筑热工规范中的求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能源消耗为建筑热工设计提供较为可靠件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的验算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部分提供了计算参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日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目录主要符号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第三章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一节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要求第二节冬季保温设计要求第三节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四节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四章第一节围护结构最小总热阻的确定第二节围护结构保温措施第三节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及保温处理第四节第五节采暖建筑地面热工要求第五章围护结构隔热设计第一节隔热设计标准第二节围护结构隔热措施第六章采暖建筑围护结构防潮设计第一节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受潮验算第二节围护结构防潮措施附录一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附录二室外计算参数附录三建筑材料热物理性能计算参数附录四窗墙面积比与外墙允许最小总热阻的对应关系附录五名词解释附录六单位换算附录七本规程用词说明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主要符号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修正系数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材料容重内部温度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一章总则第条为使量大面广的民用建筑在热工设计方面做到因地制宜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功能要求提高建筑物使用质量发挥投资的经济效益第条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第条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二章室外计算参数第条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构热惰性指标表时型取值均取整数值值可按本规程附录二附表采用第条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应按历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最高温度围室外计算日平均温度注第条冬季太阳辐射强度取各地采暖期累年各月总辐射的平均值相直射辐射的平均值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夏季太阳辐射强度取各地历年七月份最大的总辐射和直射辐射日总量的平均值通过计算分别列出各垂直面和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三章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一节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要求第条规定将全国划分成四个建筑热工设计分区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低于或等于或等于累年最冷月平均温度高于最热月年年的取实际年数但不得少于四川盆地和东第条严寒地区的建筑应充分满足冬季保温设计要求第条寒冷地区的建筑应以满足冬季保温设计要求为主第条温暖地区的建筑应兼顾冬季保温和夏季防热注当本区中的建筑物需要设置集中采暖时应对该建筑物进行冬季保温设计第条炎热地区的建筑应以满足夏季防热设计要求为主天的城市芜湖南昌宜昌衡阳株洲建筑设计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夏季极端炎热空气干燥但冬季寒冷气温日较差和年较差均大于其他地区第二节冬季保温设计要求第条建筑物宜设在避风第条建筑物的外表面积与其包围的体积之比应尽可第条第条严寒地区居住建筑不应设冷外廊和开敞式楼梯间寒冷地区居第条严寒和寒冷地区北向窗户的面积应予控制其第条严寒和寒冷地区建筑物外墙和屋顶等围护结构第条当有管道第条第条第三节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条第条单体的平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的设置并尽量避免主要使用房间受东第条第条保第条第四节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条本章第及条的规定同样适用于第条第条窗户面积不宜过大并且有良好的密闭性和隔室温允许波动范围大于或等第条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第条间歇使用的空调建筑其围护结构内侧宜采用轻质材料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四章围护结构保温设计第一节围护结构最小总热阻的确定第条按下式确定的最小总热阻温差修正系数值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一般居住建筑取按第二章第条规定及附录二表采用按表按附录一附表采用按表表当有人长期停留时第条当居住建筑或轻型结构时对于容重的轻骨料混凝土单一材料墙体附加对于容重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对于平均容重小于注本条中规定的建筑物一般不宜采用间歇供热但当建筑物处于间歇供热热网中时其外墙的最小总热阻应按下列规定附加对于容重为对于容重为复合轻混凝土的墙体附加对于平均容重小于保温层内侧为轻质材料的墙板附加第条凡已列入附录二附表住建筑幼儿园当采用应对其屋顶和东夏季隔热要求的总热阻值大于按冬季保温要求的最小总热阻值时第二节围护结构保温措施第条提高围护结构热阻值的措施的轻混凝土及容重为第条第三节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及保温处理第条(1)(2)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度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儿所和门诊部等在寒冷地区取不分地区取第条围护结构中具有图所列的热桥形式者其内表面温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按附录二附表中的型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采用通常取按表所列数值图第围护结构中四种热桥形式示意图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修正系数值表时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应按下式计算第条单一材料外墙角处的内表面温度和最小附加热式中按附录二附表中的型围护结构室外计算温度采用根据墙体总热阻按下列规定采用第条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当其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图几种节点的保温处理方式第四节第条窗户和阳台门的总热阻和总传热系数可按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窗户和阳台门的总热阻和总传热系数表注阳台门下部如作保温处理则其总热阻和总传热系数可根据保温层的具体情况由计算确定第条北向窗户宜采用注阳台门下部门肚板部分的总热阻第条居住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应按下列规定面积比北向不大于及附表中窗墙注的比值第条值在低层和多层建筑中应小于或等于在高层及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高层建筑中应小于或等于当窗户密闭性不能第五节采暖建筑地面热工要求第条采暖建筑地面热工性能的类别应按地面的吸热指数值划分按表采用采暖建筑地面热工性能类别表其热工性能类别为料地面等属类水泥砂浆地面等类水磨石地面豆石混凝土地面等第条幼儿园托儿所宜采用类如一般居住建筑和宜采用不低于临时逗留用房及室温高于第条严寒地区采暖建筑的底层地面当建筑物周边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五章围护结构隔热设计第一节隔热设计标准第条式中按附录二附表采注当外墙和屋顶采用轻混凝土等轻型结构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允许其内表面最高温度分别比隔热标准高第二节围护结构隔热措施第条围护结构隔热措施主要有下列几种外表面作浅色处理如采用浅色的粉涂料和面砖等不宜超过采用双排或三排孔混凝土或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当采用单面铝箔空气间层时水深可小于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左右可种植草皮无土植被屋顶可采用锯屑或膨胀蛭石等覆盖厚度以此外还可在屋顶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六章采暖建筑围护结构防潮设计第一节围护结构内部冷凝受潮验算第条第条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表第条计算界面内侧所需的蒸汽渗透阻应按下式确定式中根据室内计算温度和相对湿度确定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中查得的采暖期室外平均温度和平均相对湿度确对应的饱和水蒸冷凝计算界面温度按下式确定式中冷凝计算界面至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热阻值按附录二附表采度的允许增量按表 第条第条式中第条围护结构材料层的蒸汽渗透阻应按下式计算冷凝计算界面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图冷凝计算界面位置示意图式中三附表其蒸汽渗透阻取零第二节围护结构防潮措施第条采用多层围护结构时宜将蒸汽渗透阻较大的密第条内部冷凝受潮验算而必须设置隔汽层时则应严格控制保温层的施尽量避免湿法施工和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第条风间层的墙体和屋顶结构第条潮湿房间围护结构外侧必要时应设置有利于排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一建筑热工设计计算公式及参数阻的计算单一材料层的热阻应按下式计算式中多层围护结构的热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式中式的空心砌块其平均热阻应按下式计算式中图按本附录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图计算图式修正系数值附表应取较大值然后求得两者的比值确定应先将圆孔折算成同面积的方孔然后再按上述规定计算式中采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值附表注空气间层热阻值的确定单面铝箔按附表这种空气间层的间层温度可取进气温度表面换热系数可取外表面换热系数值附表值的计算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地面吸热计算系数值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多层围护结构的值应按下式计算式中注如某层有两种以上材料构成则可按下式求得其平均导热系数然后按下式计算其平均热阻该层的平均蓄热系数按下式计算式中值的计算地面吸热指数式中值可按下式计算式中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影响吸热的界面在第二层内即当式中值可按下式计算式中两层地面吸热计算系数根据两值按附表影响吸热的界面在第二层以下小于此时可仿照这时式中的太阳辐射吸收系数值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室外综合温度各小时值按下式计算式中按附表通常取它对顶层房间的降温是有一定作用的室外综合温度平均值按下式计算式中采用录二附表采用按附表式中采用附录二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二附表根据之间的差值按附表采用通常取水平及南向按附表多层围护结构的总衰减倍数按下式计算式中多层围护结构总延迟时间按下式计算式中按本附录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外逐层进行计算如果任何一层的式中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多层围护结构内表面蓄热系数按下列规定计算如果多层结构中最接近内表面的第层的值均小于然后由外向内逐层计算直至第层的即为非通风围护结构内表面最高温度按下式计算内表面平均温度按下式计算式中式计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式计算式计算与采用表通常取通风屋顶内表面最高温度的计算左右的通风屋顶其内表面最高温度可近似地按下列规定计算相位差修正系值附表注表中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式中幅可分别按下列二式计算式中取同样的方法计算中间层综合温度最大值出现时间取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录二室外计算参数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参数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附表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续表。

民用建筑设计热工规范.doc

民用建筑设计热工规范.doc

民用建筑设计热工规范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是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在1993年出版,由由国家技术监督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联合发布发布的规范。

为了便于相关建筑人士了解民用建筑设计规范,下面推荐一部不错的书刊《民用建筑热工设计应用图说》,以下是中国下面整理相关民用建筑设计热工规范相关内容:《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最新版》基本概况:《民用建筑设计统一规范》GB50352-2005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13]169号文的要求,在《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

修编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了本规范。

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为:设计原则、建筑与环境、建筑连接体、厕所和卫生间、楼梯、电梯、自动扶梯、楼地面;增加了术语、建筑模数、防灾避难、热湿环境、燃气等内容。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应用图说》是对《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大全》、《现行建筑结构规范大全》、《现行建筑施工规范大全》共计十六卷,一百余个规范,已先后面世,涉及面广、影响力大。

该规范由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颁发,作为强制性标准或推荐性标准在全国各地贯彻执行,行文准确、精炼、概括,是我国建筑界常用的标准的表达形式,是建筑界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成为全国建筑界读者案头必备的图书,影响很大。

基于规范的严肃性、法律性、权威性和形式的规定性,读者在规范的阅读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差异。

鉴于此,计划编撰《现行建筑规范图说大全》系列丛书,从编者工作实践中学习、执行规范的经验角度出发,利用图说的方式提出个人对规范的理解,以帮助广大读者更好地学习和运用规范。

现行颁布的建筑规范内容广泛、数量可观,本次编撰《现行建筑设计规范图说大全》系列丛书,计划首先从建筑设计中最为通用的规范着手,然后逐步完善扩大,以满足广大读者的需求。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主要符号e t A ——室外计算温度波幅 i t A ——室内计算温度波幅 i A θ——内表面温度波幅a —— 导温系数,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修正系数 B —- 地面吸热指数b ---- 材料层的热渗透系数c —— 比热容 D ——热惰性指标 id D — 采暖期度日数 F ——传热面积 H ——蒸汽渗透阻 I —— 太阳辐射照度 K ——传热系数e P ——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力 i P ——室内空气水蒸气分压力 R ——热阻 0R — 传热阻 min 0⋅R - 最小传热阻 E R ⋅0— 经济传热阻 e R —-外表面换热阻 i R —--内表面换热阻 S —- 材料蓄热系数 e t --- 室外计算温度 i t --- 室内计算温度 d t — 露点温度 w t ---采暖室外计算温度sa t — 室外综合温度[]t ∆— 室内空气与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 e Y ——外表面蓄热系数 i Y —- 内表面蓄热系数 Z ——采暖期天数 e α— 外表面换热系数 i α— 内表面换热系数 θ—— 表面温度,内部温度 max ⋅i θ- 内表面最高温度µ—— 材料蒸汽渗透系数 0ν—- 衰减倍数i ν—-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衰减倍数 0ξ—- 延迟时间i ξ—— 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延迟时间 ρ—— 太阳辐射吸收系数 0ρ—- 材料干密度 ϕ—- 空气相对湿度 ω— 材料湿度或含水率 []ω∆— 保温材料重量湿度允许增量 λ— 材料导热系数第一章 总则第1.0.1条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提高投资效益,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速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第1.0.3条 建筑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是指适用于民用建筑物节能规范的热工设计规范。

它是一个让
民用建筑物更加高效的行动准则,用于民用建筑物节能设计中的准确、合理实施和操作。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的目标是帮助建筑师和建筑技术人员确保民用建筑评估分析和
节能设计活动都按照节能规范的规定执行,并达到节能规范所要求的目标。

民用建筑物热工设计规范涵盖了所有民用建筑物的节能性能设计。

它要求民用建筑师
在设计时检查建筑物热气理性,控制建筑物节能以减少能耗,并确保适当的操作维护和安
全保护有效实施建筑物节能设计和维护。

此外,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还规范民用建筑物的热工系统设计、供暖方案设计、供
暖系统运行及维护等,确保建筑物内各热工系统都能够有效地运行,确保建筑物热工系统
的节能性、经济性和适当性。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涵盖了民用建筑物的热气设计数据、应用节能设施的技术要求,包括民用建筑物空穴节能设计、外墙报警防护设施设计、能源管理计量设计等。

规范的要求,可以有效地对民用建筑物的出水温度、出水压力和出水速率进行有效的控制,有效提
高民用建筑物的节能效果。

【最新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最新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最新版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3。

2.5条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第3.2.6条当有散热器、管道、壁龛等嵌入外墙时,该处外墙的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第3.2.7条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验算,并采取保温措施.第3.2.8条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底层地面,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保温措施.第3.2.9条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

3。

3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3。

3.1条建筑物的夏季防热应采取自然通风、窗户遮阳、围护结构隔热和环境绿化等综合性措施.第3。

3.2条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单体的平、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第3。

3.3条建筑物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达到遮阳目的。

第3.3。

4条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温度,应满足隔热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3.3.5条为防止潮霉季节湿空气在地面冷凝泛潮,居室、托幼园所等场所的地面下部宜采取保温措施或架空做法,地面面层宜采用微孔吸湿材料.3.4 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3.4.1条空调建筑或空调房间应尽量避免东、西朝向和东、西向窗户。

第3。

4.2条空调房间应集中布置、上下对齐。

温湿度要求相近的空调房间宜相邻布置.第3。

4.3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有两面相邻外墙的转角处和有伸缩缝处。

第3。

4.4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顶层;当必须布置在顶层时,屋顶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

第3.4。

5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空调房间的净高宜降低.第3.4.6条空调建筑的外表面积宜减少,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第3。

4.7条建筑物外部窗户当采用单层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

30;当采用双层窗或单框双层玻璃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1章总则第1.0.1条条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提高投资效益,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速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第1.0.3条建筑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章室外计算参数第2.0.1条条围护结构根据其热惰性指标D值分成四种类型,其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应按表2.0.1的规定取值。

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表2.0.1注:①热惰性指标D值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二)的规定计算。

②tw和te.min分别为采暖室外计算温度和累年最低一个日平均温度。

③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应取整数值。

④全国主要城市四种类型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值,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1采用。

第2.0.2条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te,应按历年最热一天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确定。

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te.max,应按历年最热一天的最高温度的平均值确定。

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波幅值Ate,应按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te.max与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te的差值确定。

全国主要城市的te、te.max、和Ate值,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2采用。

第2.0.3条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取各地历年七月份最大直射辐射日总量和相应日期总辐射日总量的累年平均值,通过计算分别确定东、南、西、北垂直面和水平面上逐时的太阳辐射照度及昼夜平均值。

全国主要城市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3采用。

第3章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3.1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设计要求第3.1.1条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最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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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最新版篇一: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3.2.7条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验算,并采取保温措施。

第3.2.8条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底层地面,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3.2.9条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

3.3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3.3.1条建筑物的夏季防热应采取自然通风、窗户遮阳、围护结构隔热和环境绿化等综合性措施。

第3.3.2条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单体的平、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第3.3.3条建筑物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达到遮阳目的。

第3.3.4条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温度,应满足隔热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3.3.5条为防止潮霉季节湿空气在地面冷凝泛潮,居室、托幼园所等场所的地面下部宜采取保温措施或架空做法,地面面层宜采用微孔吸湿材料。

3.4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3.4.1条空调建筑或空调房间应尽量避免东、西朝向和东、西向窗户。

第3.4.2条空调房间应集中布置、上下对齐。

温湿度要求相近的空调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3.4.3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有两面相邻外墙的转角处和有伸缩缝处。

第3.4.4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顶层;当必须布置在顶层时,屋顶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

第3.4.5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空调房间的净高宜降低。

第3.4.6条空调建筑的外表面积宜减少,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第3.4.7条建筑物外部窗户当采用单层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30;当采用双层窗或单框双层玻璃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40。

第3.4.8条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热反射玻璃、反射阳光涂膜、各种固定式和活动式遮阳等有效的遮阳措施。

第3.4.9条建筑物外部窗户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Ⅲ级水平。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ode for therm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GB 50176-2016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热工计算基本参数和方法;4.建筑热工设计原则;5.围护结构保温设计;6.围护结构隔热设计;7.围护结构防潮设计;8.自然通风设计;9.建筑遮阳设计。

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细化了热工设计分区;2.细分了保温、隔热设计要求;3.修改了热桥、隔热计算方法;4.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自然通风、遮阳设计的内容;5.补充了热工设计计算参数。

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1.0.3 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热工 building thermal engineering研究建筑室外气候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对室内热环境的影响、室内外热湿作用对围护结构的影响,通过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方法的学科。

2.1.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分隔建筑室内与室外,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部件。

2.1.3 热桥 thermal bridge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2.1.4 围护结构单元 building envelope unit围护结构的典型组成部分,由围护结构平壁及其周边梁、柱等节点共同组成。

2.1.5 导热系数 thermal conductivity,heat conduction coeffi-cient 在稳态条件和单位温差作用下,通过单位厚度、单位面积匀质材料的热流量。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部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JGJ 24-86(试行)主编部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试行日期:1986年7月1日关于批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为部标准的通知(86)城设字第71号为适应城乡建筑工程设计工作的需要,根据原国家建筑工程总局安排,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编制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经我部审查,现批准为部标准,编号为JGJ24-86,自一九八六年七月一日起试行。

试行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函告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一九八六年二月二十一日编制说明《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简称《规程》),是根据原国家建工总局(80)建工科字第385号通知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物理研究所会同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浙江大学、华南工学院、南京工学院、南京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河南省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四川省建设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所、湖北工业建筑设计院等14个单位组成《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程》编制组,共同编制而成的。

《规程》由总则、室外计算参数、建筑热工设计要求、围护结构保温设计、围护结构隔热设计、采暖建筑围护结构防潮设计等6章和7个附录组成。

《规程》是在总结建国35年来广大工程技术人员在设计、施工、科研和使用等方面积累的丰富经验基础上,并吸取国内外在建筑热工设计方面的研究成果和国外建筑热工规范中的优点编制而成的。

《规程》从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和现有技术经济水平出发,强调提高建筑功能和使用质量,保证基本的热环境功能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能源消耗,为建筑热工设计提供较为可靠的依据。

本《规程》是我国首次编制的有关民用建筑热工设计标准性文件,和以往习惯使用的方法相比,对室外计算参数、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其要求,围护结构最小总热阻,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的验算,窗户层数、面积及气密性,地面热工性能,隔热设计标准以及围护结构防潮设计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

(整理)民用建筑热工学设计

(整理)民用建筑热工学设计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93)第1章总则第1.0.1条条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提高投资效益,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速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第1.0.3条建筑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2章室外计算参数第2.0.1条条围护结构根据其热惰性指标D值分成四种类型,其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 e应按表2.0.1的规定取值。

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 e(℃)表2.0.1 类型热惰性指标D值t e的取值Ⅰ>6.0 t e=t wⅡ 4.1-6.0 t e=0.6t w+0.4t e.minⅢ 1.6-4.0 te=0.3t w+0.7t e.minⅣ≤1.5 t e=t e.min注:①热惰性指标D值应按本规范附录二中(二)的规定计算。

②t w和t e.min分别为采暖室外计算温度和累年最低一个日平均温度。

③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 e应取整数值。

④全国主要城市四种类型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 e值,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1采用。

第2.0.2条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t e,应按历年最热一天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确定。

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t e.max,应按历年最热一天的最高温度的平均值确定。

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波幅值A t e,应按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t e.max与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t e的差值确定。

全国主要城市的t e、t e.max、和A te值,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2采用。

第2.0.3条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取各地历年七月份最大直射辐射日总量和相应日期总辐射日总量的累年平均值,通过计算分别确定东、南、西、北垂直面和水平面上逐时的太阳辐射照度及昼夜平均值。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ode for therm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GB 50176-2016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热工计算基本参数和方法;4.建筑热工设计原则;5.围护结构保温设计;6.围护结构隔热设计;7.围护结构防潮设计;8.自然通风设计;9.建筑遮阳设计。

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细化了热工设计分区;2.细分了保温、隔热设计要求;3.修改了热桥、隔热计算方法;4.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自然通风、遮阳设计的内容;5.补充了热工设计计算参数。

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1.0.3 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热工building thermal engineering研究建筑室外气候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对室内热环境的影响、室内外热湿作用对围护结构的影响,通过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方法的学科。

2.1.2 围护结构building envelope分隔建筑室内与室外,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部件。

2.1.3 热桥thermal bridge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2.1.4 围护结构单元building envelope unit围护结构的典型组成部分,由围护结构平壁及其周边梁、柱等节点共同组成。

2.1.5 导热系数thermal conductivity,heat conduction coeffi-cient在稳态条件和单位温差作用下,通过单位厚度、单位面积匀质材料的热流量。

2.1.6 蓄热系数coefficient of heat accumulation当某一足够厚度的匀质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供暖类】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供暖类】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2.1.35 内遮阳系数 shading coefficient of curtain 在照射时间内,透射过内遮阳的太阳辐射量和内遮阳接收到的太阳辐射
量的比值。
2.1.36 综合遮阳系数 general shading coefficient 建筑遮阳系数和透光围护结构遮阳系数的乘积。
2.2 符 号 2.2.1 通用符号:
性变化的作用,室外综合温度或室外空气温度波幅与围护结构内表面温度波幅的
比值。
2.1.18 延迟时间 time lag 围护结构内侧空气温度稳定,外侧受室外综合温度或室外空气温度周期
性变化的作用,其内表面温度最高值(或最低值)出现时间与室外综合温度或室外 空气温度最高值(或最低值)出现时间的差值。
2.1.19 露点温度 dew-point temperature 在大气压力一定、含湿量不变的条件下,未饱和空气因冷却而到达饱和
研究建筑室外气候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对室内热环境的影响、室内外热湿 作用对围护结构的影响,通过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方法的学科。
2.1.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 分隔建筑室内与室外,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部件。
2.1.3 热桥 thermal bridge 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流量。
2.1.6 蓄热系数 coefficient of heat accumulation 当某一足够厚度的匀质材料层一侧受到谐波热作用时,通过表面的热流
波幅与表面温度波幅的比值。
2.1.7 热阻 thermal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或其中某层材料阻抗传热能力的物理量。
2.1.8 传热阻 heat transfer resistance 表征围护结构本身加上两侧空气边界层作为一个整体的阻抗传热能力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2016 新 优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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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Code for thermal design of civil building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GB 50176-2016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热工计算基本参数和方法;4.建筑热工设计原则;5.围护结构保温设计;6.围护结构隔热设计;7.围护结构防潮设计;8.自然通风设计;9.建筑遮阳设计。

规范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细化了热工设计分区;2.细分了保温、隔热设计要求;3.修改了热桥、隔热计算方法;4.增加了透光围护结构、自然通风、遮阳设计的内容;5.补充了热工设计计算参数。

1 总则1.0.1 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能减排的方针,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1.0.3 民用建筑的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1.1 建筑热工 building thermal engineering研究建筑室外气候通过建筑围护结构对室内热环境的影响、室内外热湿作用对围护结构的影响,通过建筑设计改善室内热环境方法的学科。

2.1.2 围护结构 building envelope分隔建筑室内与室外,以及建筑内部使用空间的建筑部件。

2.1.3 热桥 thermal bridge围护结构中热流强度显著增大的部位。

2.1.4 围护结构单元 building envelope unit围护结构的典型组成部分,由围护结构平壁及其周边梁、柱等节点共同组成。

2.1.5 导热系数thermal conductivity,heat conduction coeffi-cient在稳态条件和单位温差作用下,通过单位厚度、单位面积匀质材料的热流量。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强制性标准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强制性标准

第一章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50176强制性标准
3.2.5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4.3.1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4.4.4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窗户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Ⅲ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II级水平。

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Ⅳ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的III级水平。

5.1.1在房间自然通风情况下,建筑物的屋顶和东、西外墙的内表面最高温度,应满足下式要求:
θi·max≤te·max(5.1.1)
6.1.2采暖期间,围护结构中保温材料因内部冷凝受潮而增加的重量湿度允许增量,应符合表6.1.2的规定。

采暖期间保温材料重量湿度的允许增量[△w](%)表6.1.2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95
4.2.1 不同地区采暖居住建筑各部分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不应超过规定的限值。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附加说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加说明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参加单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浙江大学、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南京大学、华南理工 大学、清华大学、东南大学、中国建筑东北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河南省建筑设计院、湖北工业建筑 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所、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所。
主要起草人:杨善勤、蒋明、陈启高、王建瑚、王景云、周景德、沈韫元初仁兴、许文发、李怀瑾、毛慰国 朱文鹏、张宝库、林其标、甘柽陈庆丰、丁小中、李焕文、杜文英、白玉珍、王启欢、张廷全、韦延年、高伟 俊。
图书简介
图书简介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2016)》包括总则;热工计算基本参数和方法;建筑热工设计原则;围护结 构保温设计等。
目录
目录
其内容主要包括主要包括为: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室外计算参数 第三章、建筑热工设计要求 第一节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设计要求 第二节冬季保温设计要求 第三节夏季防热设计要求 第四节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 第四章、围护结构保温设计 第一节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的确定 第二节围护结构保温措施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2016年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的图书
01 图书简介
03 附加说明
目录
02 目录 04 修订情况
基本信息
GBT-2016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Thermal design code for civil building),是2016年8月18日由中 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2016年8月1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批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2016, 自2017年4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4.2.11、6.1.1、6.2.1、7.1.2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民用建 筑热工设计规范》GB-93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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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主要符号Ate——室外计算温度波幅Ati——室内计算温度波幅Aθi——内表面温度波幅α——导温系数,导热系数和蓄热系数的修正系数B——地面吸热指数b——材料层的热渗透系数c——比热容D——热惰性指标Ddi——采暖期度日数F——传热面积H——蒸汽渗透阻I——太阳辐射照度K——传热系数Pe——室外空气水蒸气分压力Pi——室内空气水蒸气分压力R——热阻Ro——传热阻Ro.min——最小传热阻Ro.E——经济传热阻Re——外表面换热阻Ri——内表面换热阻S——材料蓄热系数te——室外计算温度ti——室内计算温度td——露点温度tw——采暖室外计算温度tsa——室外综合温度[Δt]——室内空气与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Ye——外表面蓄热系数Yi——内表面蓄热系数Z——采暖期天数αe——外表面换热系数αi——内表面换热系数θ——表面温度,内部温度θi.max——内表面最高温度μ——材料蒸汽渗透系数νo——衰减倍数νi——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衰减倍数ξ0——延迟时间ξi——室内空气到内表面的延迟时间ρ——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0——材料干密度φ——空气相对湿度ω——材料湿度或含水率[Δω]——保温材料重量湿度允许增量λ——材料导热系数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使民用建筑热工设计与地区气候相适应,保证室内基本的热环境要求,符合国家节约能源的方针,提高投资效益,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速和改建的民用建筑热工设计。

本规范不适用于地下建筑、室内温湿度有特殊要求和特殊用途的建筑,以及简易的临时性建筑。

第1.0.3条建筑热工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室外计算参数第2.0.1条围护结构根据其热惰性指标D值分成四种类型,其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应按表2.0.1的规定取值。

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te(℃)表2.0.1第2.0.2条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te,应按历年最热一天的日平均温度的平均值确定。

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te.max,应按历年最热一天的最高温度的平均值确定。

围护结构夏季室外计算温度波幅值Ate,应按室外计算温度最高值te.max与室外计算温度平均值te的差值确定。

注:全国主要城市的te、te.max、和Ate值,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2采用。

第2.0.3条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应取各地历年七月份最大直射辐射日总量和相应日期总辐射日总量的累年平均值,通过计算分别确定东、南、西、北垂直面和水平面上逐时的太阳辐射照度及昼夜平均值。

注:全国主要城市夏季太阳辐射照度可按本规范附录三附表3.3采用。

第三章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一节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设计要求第3.1.1条建筑热工设计应与地区气候相适应.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设计要求应符合表3.1.1的规定。

全国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应按本规范附图8.1采用。

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及设计要求表3.1.1第二节冬季保温设计要求第3.2.1条建筑物宜设在避风和向阳的地段。

第3.2.2条建筑物的体形设计宜减少外表面积,其平、立面的凹凸面不宜过多。

第3.2.3条居住建筑,在严寒地区不应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在寒冷地区不宜设开敞式楼梯间和开敞式外廊。

公共建筑,在严寒地区出入口处应设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在寒冷地区出入口处宜设门斗或热风幕等避风设施。

第3.2.4条建筑物外部窗户面积不宜过大,应减少窗户缝隙长度,并采取密闭措施。

第3.2.5条外墙、屋顶、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和不采暖楼梯间的隔墙等围护结构,应进行保温验算,其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第3.2.6条当有散热器、管道、壁龛等嵌入外墙时,该处外墙的传热阻应大于或等于建筑物所在地区要求的最小传热阻。

第3.2.7条围护结构中的热桥部位应进行保温验算,并采取保温措施。

第3.2.8条严寒地区居住建筑的底层地面,在其周边一定范围内应采取保温措施。

第.2.9条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

第三节夏季防热设计要求第3.3.1条建筑物的夏季防热应采取自然通风、窗户遮阳、围护结构隔热和环境绿化等综合性措施。

第3.3.2条建筑物的总体布置,单体的平、剖面设计和门窗的设置,应有利于自然通风,并尽量避免主要房间受东、西向的日晒。

第3.3.3条建筑物的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有效的遮阳措施。

在建筑设计中,宜结合外廊、阳台、挑檐等处理方法达到遮阳目的。

第3.3.4条屋顶和东、西向外墙的内表面温度,应满足隔热设计标准的要求。

第3.3.5条为防止潮霉季节湿空气在地面冷凝泛潮,居室、托幼园所等场所的地面下部宜采取保温措施或架空做法,地面面层宜采用微孔吸湿材料。

第四节空调建筑热工设计要求第3.4.1条空调建筑或空调房间应尽量避免东、西朝向和东、西向窗户。

第3.4.2条空调房间应集中布置、上下对齐。

温湿度要求相近的空调房间宜相邻布置。

第3.4.3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有两面相邻外墙的转角处和有伸缩缝处。

第3.4.4条空调房间应避免布置在顶层;当必须布置在顶层时,屋顶应有良好的隔热措施。

第3.4.5条在满足使用要求的前提下,空调房间的净高宜降低。

第3.4.6条空调建筑的外表面积宜减少,外表面宜采用浅色饰面。

第3.4.7条建筑物外部窗户当采用单层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30;当采用双层窗或单框双层玻璃窗时,窗墙面积比不宜超过0.40。

第3.4.8条向阳面,特别是东、西向窗户,应采取热反射玻璃、反射阳光涂膜、各种固定式和活动式遮阳等有效的遮阳措施。

第3.4.9条建筑物外部窗户的气密性等级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Ⅲ级水平。

第3.4.10条建筑物外部窗户的部分窗扇应能开启。

当有频繁开启的外门时,应设置门斗或空气幕等防渗透措施。

第3.4.11条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19规定的要求。

第3.4.12条间歇使用的空调建筑,其外围护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轻质材料。

连续使用的空调建筑,其外围护结构内侧和内围护结构宜采用重质材料。

围护结构的构造设计应考虑防潮要求。

第四章围护结构保温设计第一节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的确定第4.1.1条设置集中采暖的建筑物,其围护结构的传热阻应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确定,且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要求,其最小传热阻应按下式计算确定:式中Ro·min——围护结构最小传热阻(㎡·K/W);ti——冬季室内计算温度(℃),一般居住建筑,取18℃;高级居住建筑,医疗、托幼建筑,取20℃;te——围护结构冬季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2.0.1条的规定采用;n——温差修正系数,应按表4.1.1-1采用;Ri——围护结构内表面换热阻(㎡·K/W),应按本规范附录二附表2.2采用;[Δt]——室内空气与围护结构内表面之间的允许温差(℃),应按表4.1.1-2采用。

温差修正系数n值表4.1.4-1第4.1.2条当居住建筑、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和门诊部等建筑物的外墙为轻质材料或内侧复合轻质材料时,外墙的最小传热阻应在按式(4.1.1)计算结果的基础上进行附加,其附加值应按表4.1.2的规定采用。

轻质外墙最小传热阻的附加值(%)表4.1.2第4.1.3条处在寒冷和夏热冬冷地区,且设置集中采暖的居住建筑和医院、幼儿园、办公楼、学校、门诊部等公共建筑,当采用Ⅲ型和Ⅳ型围护结构时,应对其屋顶和东、西外墙进行夏季隔热验算。

如按夏季隔热要求的传热阻大于按冬季保温要求的最小传热阻,应按夏季隔热要求采用。

第二节围护结构保温措施第4.2.1条提高围护结构热阻值可采取下列措施:一、采用轻质高效保温材料与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等材料组成的复合结构。

二、采用密度为500~800kg/的轻混凝土和密度为800~1200kg/的轻骨料混凝土作为单一材料墙体。

三、采用多孔粘土空心砖或多排孔轻骨料混凝土空心砌块墙体。

四、采用封闭空气间层或带有铝箔的空气间层。

第4.2.2条提高围护结构热稳定性可采取下列措施:一、采用复合结构时,内外侧宜采用砖、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等重质材料,中间复合轻质保温材料。

二、采用加气混凝土、泡沫混凝土等轻混凝土单一材料墙体时,内外侧宜作水泥砂浆抹面层或其他重质材料饰面层第三节热桥部位内表面温度验算及保温措施第4.3.1条围护结构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不应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

第4.3.2条在确定室内空气露点温度时,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室内空气相对湿度均应按60%采用。

第4.3.3条围护结构中常见五种形式热桥(见图4.3.3)其内表面温度应按下列规定验算:一、当肋宽与结构厚度比α/δ小于或等于1.5时,二、当胁宽与结构厚度比α燉δ大于1.5时,第4.3.4条单一材料外墙角处的内表面温度和内侧最小附加热阻,应按下列公式计算:第4.3.5条除第4.3.3条中常见五种形式热桥外,其他形式热桥的内表面温度应进行温度场验算。

当其内表面温度低于室内空气露点温度时,应在热桥部位的外侧或内侧采取保温措施。

第四节窗户保温性能、气密性和面积的规定第4.4.1条窗户的传热系数应按经国家计量认证的质检机构提供的测定值采用;如无上述机构提供的测定值时,可按表4.4.1采用。

窗户的传热系数表4.1.1第4.4.2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外部窗户的保温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严寒地区各朝向窗户,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保温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8484规定的Ⅱ级水平。

二、寒冷地区各朝向窗户,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Ⅴ级水平;北向窗户,宜达到上述标准规定的Ⅳ级水平。

第4.4.3条阳台门下部门肚板部分的传热系数,严寒地区应小于或等于1.35W/(㎡·K);寒冷地区应小于或等于1.72W/(㎡·K)。

第4.4.4条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窗户的气密性,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大于或等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窗空气渗透性能分级及其检测方法》GB7107规定的Ⅲ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Ⅱ级水平。

二、在冬季室外平均风速小于3.0m/s的地区,对于1~6层建筑,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Ⅳ级水平;对于7~30层建筑,不应低于上述标准规定的Ⅲ级水平。

第4.4.5条居住建筑各朝向的窗墙面积比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当外墙传热阻达到按式(4.1.1)计算确定的最小传热阻时,北向窗墙面积比,不应大于0.20;东、西向,不应大于0.25(单层窗)或0.30(双层窗);南向,不应大于0.35。

二、当建筑设计上需要增大窗墙面积比或实际采用的外墙传热阻大于按式(4.1.1)计算确定的最小传热阻时,所采用的窗墙面积比和外墙传热阻应符合本规范附录五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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