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和投资性房地产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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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一、适用范围不同:1、成本法适用的范围(注意变化的部分)(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旧准则不同)(2)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2、权益法适用的范围(1)共同控制;(2)重大影响。

两种方法的比较:成本法注重的是初始投资成本,受资企业的其他变动?投资企业一般不做调整。

权益法注重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只要受资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变动了,投资企业也随之进行调整。

二、核算不同: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受被投资单位盈亏和其他权益变动的影响。

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相应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受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影响。

因为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进行调整的。

只要所有者权益发生变动,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就要相应的进行调整。

所以在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的时候,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增加了,投资单位的长期股权投资要调增,确认投资收益,发生亏损时,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的时候,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减少了,所以要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确认应收股利。

被投资单位其他权益发生变动时,也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是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第二条途径是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权益法(Equity Method)和成本法(Cost Method)是两种衡量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
方法。

下面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的介绍和讨论。

权益法是一种会计处理方法,用于衡量投资方在投资公司中实际控制和影响力的程度。

在权益法下,投资方将他们拥有的股权投资计为资产,与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合并,并按照
持股比例分摊投资公司的净收益或净亏损。

这意味着投资方将以其持股比例分享投资公司
的经济利益和风险。

成本法的主要特点是,投资方只在对投资公司产生直接经济利益时,例如分红或处置
投资时,才会计入投资收益。

投资方不会记录投资公司的净收益或净亏损,而是将其股权
投资的价值保持不变,直到有其他实际变动。

在选择使用权益法还是成本法时,投资方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对投资公司的控制和影响力程度:如果投资方希望对投资公司的经营决策有更大
的控制和影响力,他们通常会选择权益法。

2. 投资公司的财务业绩和风险:如果投资公司的财务业绩波动较大,投资方可能更
愿意选择成本法,以保持其投资的稳定性。

3. 投资方的会计政策和准则:不同的国家和地区可能对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方
法有不同的规定,投资方需要遵守当地的会计准则和政策。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1. 引言1.1 什么是权益法与成本法权益法与成本法是长期股权投资中常用的两种会计核算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按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来核算投资公司的投资收益,并将其反映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上。

在权益法下,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比例确认为自己的投资收益,而不是简单地将投资收益按照投资金额的比例确认。

相比之下,成本法是指投资者将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投资金额确认在财务报表中,并不反映投资公司的具体经营状况和业绩。

在成本法下,投资者只是简单地将投资金额列为资产,而不对投资公司的运营和盈利情况进行具体核算。

两种方法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投资者对投资公司的控制程度和信息获取渠道。

如果投资者具有对投资公司的控制权或能够获取到足够的财务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权益法进行核算,以更准确地反映投资公司的业绩。

而如果投资者只是passively 持有股权,并且无法获取到足够的信息,通常会选择使用成本法。

在实际投资中,选择合适的投资评估方法是非常重要的,需要综合考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和收益预期,以实现风险与收益的平衡。

1.2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在企业中持有股份超过50%的投资,或者持有少于50%的股份但具有控制权的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包括投资期限长、风险较高、回报较稳定、具有一定的控制权和管理权等。

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期限通常较长,投资者需要长期持有股份才能获得投资回报。

这对投资者的资金和风险承受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长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高。

由于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权,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较大影响力,一旦企业经营出现问题,投资者可能面临较大的经济损失。

长期股权投资的回报相对较稳定。

投资者持有较高的股份,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能够分享企业的利润和增值收益,获得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

长期股权投资在投资期限、风险、回报和管理方面具有独特的特点,投资者在选择投资方式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选择合适的投资策略和评估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与权益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与权益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1、初始入账价值:成本法——买价加交易费用权益法——买价加交易费用看是否要调账2、被投资单位宣告净利润或净亏损: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权益法——调整账面价值同时记入投资收益3、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成本法——按投资比例计算应收股利然后记入投资收益权益法——增加应收股利同时减少账面价值4、处置:成本法——收入减成本后记入投资收益权益法——收入减长期股权投资后的三个明细同时结转资本公积,分别记入投资收益5、除净损益外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成本法——不做账务处理权益法——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6、账面价值:成本法——除发生资产减值,至始至终,都是初始入账金额权益法——随被投资单位实现净损益、被投资方分配现金股利、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变化或发生减值。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成本,其实情况比较复杂,要区分企业合并形成的还是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企业合并中还要区分同一控制还是非同一控制。

而在初级考试中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都是付出现金取得的,而且相关的费用税金和必要支出都计入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但最新的会计准则已经不是这样处理,对于考试,您按上面总结的答题即可。

1.固定资产盘盈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作为前期差错处理。

企业在财产清查中盘盈的固定资产,在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处理前应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重置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

2.固定资产盘亏企业在固定资产清查中盘亏的固定资产时,应按盘亏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借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审批后将“待处理财产损溢一一一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户的余额,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应计入营业外支出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持有的股权投资长期性质较强,通常是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的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方式,通过投资他人股权来获取企业未来利润的分配权和控制权,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水平。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会涉及到权益法和成本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

本文将从权益法与成本法两个方面来谈谈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问题。

让我们来了解一下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定义和概念。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按照持股比例将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纳入自己的财务报表中,同时按照被投资公司盈利情况进行核算。

权益法适用于被投资公司的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的情况。

首先是权益法的优点:权益法可以反映出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情况,可以更加真实地体现出股权投资的价值。

通过权益法,投资者能够参与被投资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可以更好地控制和影响被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

但是权益法也有其缺点:权益法对投资者的财务报表影响比较大,需要投资者不断地对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情况进行核算,并参与被投资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也需要付出较大的成本和精力。

如果被投资公司持股比例低于20%或高于50%,则无法采用权益法。

接下来是成本法的优点:成本法的核算比较简单,只需按照购买股权的成本进行计量,不需要不断地对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情况进行核算,不需要参与被投资公司的决策和管理,节省了投资者的成本和精力。

但是成本法也有其缺点:成本法无法真实反映出被投资公司的盈利情况,不能够准确地反映出股权投资的价值。

在持股比例低于20%或高于50%的情况下,也无法采用成本法。

对于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的被投资公司,权益法是更加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可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出股权投资的价值。

而对于持股比例低于20%或高于50%的被投资公司,成本法更加简单方便,可以减少投资者的成本和精力。

在实际操作中,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和成本法的选择也对投资者的财务报表有一定的影响。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在其他企业中持有股权达到一定比例,长期投资经营的股权。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企业需要选择合适的会计处理方法来计量投资和确认投资收益。

常见的方法包括权益法和成本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简要的介绍和比较,以便企业能够更好地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会计处理方法。

权益法是指投资者根据其在被投资企业中持有的股权比例,按照实际股权比例计量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利润和现金流量,并确认投资收益。

在使用权益法计量长期股权投资时,投资者需要根据被投资企业的财务报表和相关信息,计算出投资收益,并在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

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能够反映出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和经营活动情况,对于投资者来说,可以更加准确地了解自己的投资收益情况。

权益法与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选择取决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控制情况和自身的经营需求。

一般情况下,如果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中持股比例超过50%,即具有控股权,就应该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持股比例较小,没有实际控制力,或者投资者不太关心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就可以选择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

投资者还应该考虑自身的管理能力、信息获取能力和会计处理成本等因素。

在实际的会计处理中,对于不同情况下的长期股权投资,企业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要,合理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在财务报表中充分披露相关的会计政策和处理方法,以便外部用户能够充分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

企业应该加强内部控制,确保会计处理的准确性和可靠性,防止出现错误和风险,保障企业的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引言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将资金投入他人企业的一种投资方式。

在国际会计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中,对于长期股权投资的会计处理有两种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本文将对这两种方法进行详细介绍和比较。

成本法成本法是一种较为简单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成本法,投资者将其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作为初始投资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该投资持续期间内,投资者按照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论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

只有在出售投资或进行减值测试时,才能根据市场价值或减值测试结果进行调整。

成本法的优点在于简单易懂,适合于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状况了解有限的情况。

然而,成本法无法真实体现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可能导致投资者对企业价值和风险的判断失误。

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较为复杂的长期股权投资会计处理方法。

按照权益法,投资者将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股权份额与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相对应计入资产负债表中。

投资者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或亏损中享有相应的份额,并根据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投资者的持股比例计算出被投资企业的利润归属于投资者的份额。

权益法的优点在于能够真实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了解和评估企业的价值。

然而,权益法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要求投资者详细记录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投资份额的计算和调整。

成本法和权益法的比较精确度成本法在会计处理上简单直接,不受被投资企业盈利亏损的影响,但无法准确反映被投资企业的价值变动。

而权益法可以更精确地反映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价值变动,但在会计处理上较为复杂。

决策能力成本法适合投资者没有决策权和对被投资企业了解有限的情况。

投资者只需根据购买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进行会计处理,不需要关注被投资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经营状况。

而权益法适合投资者有决策权和希望了解被投资企业盈利能力和成长潜力的情况。

投资者需要详细了解被投资企业的财务信息,并进行盈利归属的计算。

长期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长期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

常期股权投资有两种核算方法:成本法和权益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实际成本确认账面金额,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项目成本法权益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权益法是指投资企业对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在持有该投资期间,投资企业应根据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该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成本法不处理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处理的方式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1、一般占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比例达20%以上,采用权益法核算2、对被投资单位有重大影响或控制的,即使投资比例低于20%也采用权益法核算。

(重大影响或控制情况比如:能够任命对方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成员中有一半以上的为本企业安排的等)比如;你向对方投资150万元。

占对方15%且不具重大影响或控制权)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时:借:长期股权投资150贷:银行存款150在对方未宣布分配股利前,不需要做任何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权益法区别

2011年初级: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区别 2011-1-5 15:25:19 考易网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第一章资产知识点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判断成本法核算还是权益法核算主要有两条途径,首先第一条是题目给出投资企业对于被投资企业的影响:成本法:投资方对被投资方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采用成本法;投资方能够控制被投资方,也应该采用成本法;权益法:投资方对于被投资方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应该用权益法;第二条途径是给出持股比例: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应该采用成本法核算;权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间(包括20%和50%)应该采用权益法核算。

第一条途径高于第二条途径,也就是比如说题目中给出了持股比例为25%,同时又给出了对被投资方不具有重大影响,那么,就不能按照持股比例采用权益法,而应该按照实际影响采用成本法。

后续计量:成本法下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权益法下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初始投资成本入账,不进行调整;如果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应该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初始入账价值,也就是按照应享有的被投资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记入长期股权投资,差额记入营业外收入;被投资方的处理:被投资方分配股利:成本法: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权益法:被投资方宣告分配的现金股利应该冲减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分录是: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被投资方宣告分配或实际发放股票股利投资方不做处理,收到时做备查登记。

被投资方实现净利润或净亏损:成本法下:不进行账务处理;权益法下:确认投资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分录是:借:长期股权投资贷:投资收益(净亏损做相反分录)被投资方除净损益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成本法下:不做处理权益法下:确认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时应该将这部分资本公积转出,转入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区别长期股权投资的计量一、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适用范围核算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应当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宣告时:按享有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投资收益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做账务处理持股比例>50%持股比例<20% 分放时: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二、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 1、适用范围核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损益的对联营企业投资20%≤持股比例≤50%对合营企业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先确认初始投资成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其差额视为商誉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银行存款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投资企业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再将差额作如下处理:资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贷:营业外收入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贷:投资收益先减记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投资企业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再冲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最后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发生亏损时先冲减原已确认的预计负债;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再恢复长期权益的账面价值;最后恢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计提的折旧或摊销与原账面价值基础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产生的差异导致对净利润的影响贷:投资收益算确认投资损益的确认投资企业与其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无论是在内部交易标的物没有对外出售前,是存在未实现顺流逆流顺流交易还是逆流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内部交易损益的,该未实现内部损益虚增或减少了企业的利交易于所转让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有关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润,如果不进行抵消调整,那么确认的投资收益就是不准确的损失不应予以抵消①宣告时: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应抵借:应收股利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宣告分派利润或现金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或成本自被投资单位取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超过已时②发放时:确认的损益调整部分,应视同投资成本收回,借:银行存款冲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贷:应收股利2、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资本溢价因可供出售金*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资本公积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贷:资本公积因自用的房地产转为以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形成的资本公积等投资企业应按享有的份额。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范本1份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范本1份

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范本1份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应该如何区别 1对任意一个报表科目的会计处理一般分为两部分,即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包括确认的终止),知道了每个科目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过程中怎么做分录,大家的会计学习也就上了一个台阶。

成本法和权益法是对长期股权投资后续计量的两种方法。

初始确认时主要关注按账面成本还是公允价值来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入账金额。

而两者本质区别就是体现在后续持有期间的会计处理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二是对“四无”企业,“四无”企业,即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这种情况一般是买了少量的非上市公司股份,占20%以下,这些股份是非流通的`,在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

而公允价值可以可靠计量的,则要依照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准则来处理。

比如:一个企业在二级市场上买了点股票,当然不能按长期股权投资来处理了。

区别二:对投资收益的处理成本法你可以简单理解成是收付实现制,不管其是盈利还是亏损,被投资企业宣告发股利的时候才确认投资收益。

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

权益法对应地可以理解成是权责发生制,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成本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或派发股利时宣告时:借:应收股利货:投资收益收到时:借:银行存款货:应收股利权益法会计处理: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时:借: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货:投资收益收到分红时:借:银行存款货:长期股权投资一损益调整被投资单位分红时,资金从公司流向了股东,即被投资公司的净资产减少,而权益法的本质是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要反映企业在被投资企业享有份额的价值,被投资企业净资产减少,那企业享有的份额的价值相应地也减少,所以这里又要贷记一笔损益调整。

权益法和成本法_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

权益法和成本法_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

权益法和成本法_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和成本法成本法和权益法通俗解释成本法(costapproach)房地产估价方法之一,指求取估价对象在估价时点的重置价格或重建价格,扣除折旧,以此估算估价对象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的方法。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成本计价的方法。

投资持有期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随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

适用范围: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是指投资按投资成本计价的方法。

在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以取得股权时的成本计价,一般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账面价值。

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

该方法要求当企业增加对外长期投资时才增加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1、核算不同:在确认长期投资时,权益法是以投资方占接受投资企业的权益的份额来做账;成本法是以投资方实际投入的成本做账。

适用范围不同:成本法适用的范围:(1)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2、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不发生变化的(除了增资或处置),而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是随着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变动而变动的。

3、区别一:适用范围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区别一:适用范围成本法是两头,权益法是中间。

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

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概念不同。

成本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按投资的实际成本计价的方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区别小结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区别小结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核算的区别小结
长期股权投资可以分为四种:
A:子公司{即完全控制}.
B:合营企业{即共同控制}.
C:联营企业(即重大影响).
D:权益性投资(即不具有控制.菜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说明:如果是
该情况有报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则不被认定为长期股权投资.
该四种情况的正确核算方法是:A和B用成本法核算.C和D 用权益法核算. 其主要相同点和区别是:
一: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成本法的成本是实际支付的相关的费用,税金用其他必要的支出.
权益法的成本是采用实际的成本与可享有的企业的可辩认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高低来确定的.如果是成本低,则高于成本的可享有的部分被计入营业外收入.
二:宣布的股利应该计入的科目:
相同点:如果是在取得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时,成本法和权益法均应冲减成本.
不同点取得后的现金股利的分配)成本法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
权益法则应借:应收股利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权益法中股票股利只计入备查薄)
三:取得期间被投资单位实现在利润或净亏损: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下则把利润确认为投资收益.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亏损则反之.
四:持有期间被投资单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
成本法不处理
权益法则是借记或贷记: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另一方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五,处理的方式:
成本法是只有成本和投资收益的计入.和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权益法则涉及到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和投资收益,另个还需将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投资收益。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股权法和成本法是现代企业会计核算中常用的两种核算方法,主要用于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篇文章将就长期股权投资中的这两种核算方法进行简要介绍和比较。

一、权益法权益法是指投资方在被投资方持有股份不多于50%的情况下,按照所持有的投资股份比例计算自己在被投资方实现的利润或亏损,以此反映投资方在被投资方的影响力。

因此,权益法计算出的净利润为投资方所持有股份在被投资方净利润中所占比重的金额。

对于长期股权投资来说,使用权益法能够更好地表现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

此外,使用权益法,可以在被投资方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中反映出投资方所持有的股权,使得财务报表更加准确和透明。

但是,使用权益法需要掌握被投资方净利润、现金流和权益改动等信息,以及股权变动、合并等事件的影响。

这要求投资方需要更多关注被投资方的实际经营情况,同时需要更加谨慎地审视会计处理过程中的各项调整,以便控制投资风险。

二、成本法成本法是指投资方按照实际支付的投资金额计量被投资方股权,投资方通过内部核算对被投资方的每笔收益或支出进行跟踪和记录。

这种方法不反映被投资方的实际业绩,只通过对自己的账务进行核算、进行调整,来反映自己对于被投资方的支配。

相对于权益法,使用成本法的投资方更加简单直接。

成本法对于大部分传统企业而言,较为常见。

无论被投资企业的净利、现金流的变化,投资方的收益始终根据固定的比例进行划分,对于简单性、便利性都有很大的优势。

但是,由于成本法并不包含被投资方的实际业绩,因此成本法的会计报表并不能准确反映出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和业绩变化。

此外,如果被投资方由于种种不可控因素,股权带来的经济价值降低,那么成本法下的投资方将会在账面上承受重要的资产负债变动。

此时,投资方只有在股权卖出时才能够将盈亏真正实现。

三、权益法与成本法的比较通过权益法可以反映出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业绩变化等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投资方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和影响力,但同时计算成本相对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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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论文范文【精品】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最新]实用范文精品文档论文文献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比较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所有权结构形成的重要方式。

通常,长期股权投资是企业长期持有并以获利为目的,因此核算方式的选择就显得尤为重要。

因此,通过分析长期股权投资中成本法与权益法的适用范围及核算方法,并对二者之间的异同和利弊进行比较,认为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适当的方法。

成本法收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异同利弊长期股权投资,是指企业在证券市场购买其他单位的股票,或者用本企业的资产投资于其他单位获得股权,长期持有并以获利为目的的经济行为。

在当前的会计实务中,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

一、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概念及适用范围成本法是指投资后按初始投资成本确认账面金额。

并且在持有期间一般不因被投资企业净资产的增减而变动投资账面余额的方法。

权益法是指长期股权投资最初以初始投资成本计价,以后根据投资企业享有被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动对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的方法。

(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成本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通常表现为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50%以上或通过协议等对其经营决策拥有控制权。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二)权益法的适用范围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权益法适用于以下两种情况:1.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共同控制即拥有被投资企业表决权资本在20%以上,投资企业与被投资[最新]实用范文精品文档论文文献企业合作经营,拥有一票否决权。

2.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即对联营企业投资。

当两个企业之间联合经营,投资企业在技术、经营决策等方面对被投资企业有影响时即为重大影响。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成本法与权益法的区别:通俗易懂解析在会计学中,成本法和权益法是两种常⽤的⻓期股权投资核算⽅法。

虽然它们的⽬标都是为了准确反映企业的投资状况,但⼆者在适⽤范围、核算⽅法以及具体操作上有着显著的区别。

下⾯,我们就⽤通俗易懂的⽅式来解析这两种⽅法的差异。

⼀、适⽤范围的不同成本法:简⽽⾔之,成本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能够实施控制的情况,也就是常说的⼦公司投资,通常占股在50%以上。

此外,对于那些在活跃市场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期股权投资,⽐如购买少量⾮上市公司股份且占股⽐例在20%以下的情况,也采⽤成本法。

这些股份往往是⾮流通的,公开市场没有报价,因此只能以实际⽀付的成本来计价。

权益法:相⽐之下,权益法主要⽤于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影响的情况,⽐如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投资,通常占股⽐例在20%到50%之间。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成果会直接影响到投资企业的权益,因此投资企业需要根据被投资单位的权益变动来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核算⽅法的不同成本法:成本法的核算⽅法相对简单直接。

它以投资时的实际⽀付⾦额或公允价值作为⻓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成本,并在后续期间保持不变(除⾮有新增或收回投资)。

也就是说,⽆论被投资单位的经营状况如何变化,只要没有新增或收回投资,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不会发⽣变化。

权益法:权益法的核算⽅法则更为复杂。

它不仅考虑投资时的成本,还考虑被投资单位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权益变动。

当被投资单位实现盈利或发⽣亏损时,投资企业需要按照持股⽐例确认相应的投资收益或损失,并调整⾃⼰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

这样⼀来,投资企业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就会随着被投资单位权益的变动⽽变动。

三、实例说明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两种⽅法的区别,我们可以举⼀个简单的例⼦。

假设A公司投资了B 公司,占股⽐例为40%。

如果A公司采⽤成本法核算,那么⽆论B公司盈利还是亏损,A公司的⻓期股权投资账⾯价值都不会发⽣变化(除⾮A公司新增或收回投资)。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一、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区别主要在于:适用的范围不同、核算的方法不同。

二、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成本法(一)成本法的适用范围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企业对被投资单位无控制、无共同控制且无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以下,或对其他单位的投资虽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20%或20%以上,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

(二)成本法的核算方法除追加投资、将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转为投资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当保持不变。

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作为当期投资收益。

企业确认的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积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在成本法下,投资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时,应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具体作法是: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大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其差额即为累积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然后再根据前期已累积冲减的投资成本调整本期应冲减或恢复的投资成本;当投资后应收股利的累积数小于或等于投资后应得净利的累积数时,若前期存有尚未恢复的投资成本,则首先将尚未恢复数额全额恢复,然后再确认投资收益。

三、长期股权投资的权益法(一)权益法的适用范围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通常情况下,企业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占该单位有表决权资本总额的20%或20%以上,或虽投资不足20%但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二)科目设置在权益法下,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应设置四个三级明细科目,即:长期股权投资----XX公司(投资成本)(股权投资差额)(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三)权益法的核算方法1."投资成本"明细账金额=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2."股权投资差额"明细账(1)初始投资时股权投资差额的处理股权投资差额=初始投资成本-投资时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投资方投资持股比例应注意的问题有:股权投资借方差额应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

浅谈长期股权投资中权益法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者长期持有的股权投资,通常是指对其他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可以采用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投资收益。

权益法和成本法是两种不同的投资收益核算方法,它们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有着不同的应用特点和适用范围。

本文将就权益法和成本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应用进行浅谈,以供参考。

一、权益法权益法是一种会计核算方法,适用于对其他企业的投资持有比例在20%至50%之间的情况。

在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时,投资者需要将所投资企业的净资产分摊到自己的财务报表中,然后按其所持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或亏损。

权益法主要适用于对其他企业的持股比例在20%以上,但不超过50%的情况。

使用权益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优点在于,可以使投资者更准确地反映其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同时也能够更清晰地表达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价值的独立看法。

权益法还能够避免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资产和负债情况的过高估计或低估计,从而更准确地反映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真实认识。

二、成本法使用成本法核算投资收益的优点在于,可以简化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投资收益或亏损的确认过程,减少了对被投资企业财务报表的核实和确认工作,从而节省了投资者的时间和成本。

成本法还可以降低投资者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工作的复杂程度,使得投资者更加专注于对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的分析和判断。

三、权益法与成本法的选择在长期股权投资中,投资者在选择权益法或成本法来核算投资收益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

投资者需要考虑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以及自己对被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情况和投资价值的独立看法。

投资者还需要考虑其自身的投资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对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前景和投资决策的影响。

投资者还需要考虑权益法和成本法在核算投资收益时的实际操作成本和效率,以及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状况的分析和判断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
天涯论坛 > 会计 > 学习考试 [我要发帖] 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区分成本法和权益法 楼主:琴瑟河边 时间:2009-03-05 18:32:55 点击: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666 回复:19 回复 收藏 更多 楼主 有几个问题一没弄明白: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采用成本法,而不采用权益法,采用成本法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调整为权益法然后再抵销,为什么要这么折腾?特别是碰到这种由持股比例上升导致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的例子,先要从权益法追溯调整到成本法,到末了编合并报表又要从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再又抵销掉,真有点折腾的味道,教材只讲了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意义在哪里? 2.成本法改权益法的问题 因持股比例上长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会追溯调整,但是,之前采用的成本法时获得的现金股利部分为什么不追溯调整呢? 知道答案的来露个脸吧! 更多 .买白银竟然也能赚钱,我妈就赚了一点,求高手指点.黄金保值我是知道的,但它竟然能比股票更赚钱?.为何我家的浴室能一直让他流连忘返?.我希望遇见一个爱旅行的女生跟我去西藏.不用羡慕土豪,我花小钱也能化身高大上.花小钱办大事!中立推荐全网值得买商品 回复 收藏 1楼 楼主:琴瑟河边 时间:2009-03-05 22:26:00 没有达人啊,自己的沙发自己坐啰 回复 收藏 2楼 作者:sheironwa 时间:2009-03-06 11:48:00 这是新准则的,其实我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很想解疑释惑 回复 收藏 3楼 楼主:琴瑟河边 时间:2009-03-06 14:27:00 我只知道国际上都是这么做的,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做啊?难道这个问题很 收藏 4楼 作者:小手冰冰凉1 时间:2009-03-06 18:50:00 因为有些投资无法归为成本所以就权益罗(好像是废话,^_^) 回复 收藏 5楼 作者:翼空斋主人 时间:2009-03-06 20:49:00 是啊,也很想知道为什么呢? 为什么呢? 回复 收藏 7楼 作者:robertxu2 时间:2009-03-07 20:58:00 我想,关于“为什么”的问题都可以往会计理论里去搜寻。 回复 收藏 8楼 作者:二哥二 时间:2009-03-08 04:25:00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为什么要采用成本法,而不采用权益法,采用成本法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需要调整为权益法然后再抵销,为什么要这么折腾? 采用成本法的原因在于:对投资损益反映的更直观----权益法相比较而言,更注重反映被投资体的的公允价值。实际上这一条主要针对的是:是谁在看当期的会计报表?在合并报表之前,主要是母公司管理层在看,而合并报表却又主要是针对外在的需要者,比如小股东,欲投资者等;而且对于上市公司一类的,国家本就明文规定各公司的会计报表须采用统一的口径和方式;非上市公司采用的核算方法日后也有趋同的要求。另类点的解释就是:老板多是大老粗,不大明白哪些弯弯绕绕;投资者要想投资,搞明白弯弯绕绕更有利。在我印象里,国际会计准则对于关键点,一般都有简要解释,你可以找找看。 成本法向权益法的调整,最主要的原因是技术上的,因为合并调整项的口径要一致。 2.特别是碰到这种由持股比例上升导致由权益法改为成本法核算的例子,先要从权益法追溯调整到成本法,到末了编合并报表又要从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再又抵销掉,真有点折腾的味道,教材只讲了要这么做,为什么要这么做呢?意义在哪里? 举个简单例子你大概可以更好地理解这个问题:母公司对被投资的联营企业增股达到完全控股,使其成为完全的子公司,这时候,大老粗成为使用母公司会计报表的唯一人士,让大老粗顺利理解母公司会计报表的价值大于折腾会计人的成本---人家付你钞票,折腾你也是应该的。再按权益法合并报表就好理解了:外部环境需求和核算口径需求。 3.因持股比例上长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原取得投资后至新取得投资的交易日之间被投资单位可辩认净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相对于原持股比例的部分,会追溯调整,但是,之前采用的成本法时获得的现金股利部分为什么不追溯调整呢? 权益法注重反映被投资体的公允价值,现金股利等货币性资产没有折价溢价的问题,所以不用调整。账目上的调整,是因为公允价值和投资成本有个差额,这个差额需要对相应科目进行调整才能做到权益法所要求的结果。 07年这个新准则,在不少细节上都表现出了一种思维混乱:比如这个长期股权投资混淆了短期投资(现在好像叫金融工具什么的)的部分内容,新旧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具体核算内容的混乱,公允价值在核算中的具体应用不明确,净值现值等概念应用等,尤其是公允价值、净值、现值等概念的应用,简直就叫一塌糊涂。大家抖擞精神,准备迎接这个破准则的纷至沓来的各种补丁吧。 回复 收藏 9楼 作者:8K薄荷籽 时间:2009-03-08 17:31:00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本质区别是一个认账面价值、一个认公允价值 母子公司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属于同一集团。为了防止其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操控利润,所以必须认账面价值,即用成本法。 回复 收藏 10楼 作者:tygl1234 时间:2009-03-08 19:57:00 07年这个新准则,在不少细节上都表现出了一种思维混乱:比如这个长期股权投资混淆了短期投资(现在好像叫金融工具什么的)的部分内容,新旧权益法和成本法的具体核算内容的混乱,公允价值在核算中的具体应用不明确,净值现值等概念应用等,尤其是公允价值、净值、现值等概念的应用,简直就叫一塌糊涂。大家抖擞精神,准备迎接这个破准则的纷至沓来的各种补丁吧 --太赞同了,这几个概念的应用在几个准则中互相矛盾,漏洞不少,真不知当初caizheng部那些zhu们是怎么想的! 回复 收藏 11楼 作者:二哥二 时间:2009-03-08 20:20:00 为了防止其利用长期股权投资操控利润,所以必须认账面价值,即用成本法。 ------------------------------------------------------------------- 这个说法不成立: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投资,在编制合并报表的时候须采用权益法调整后再行合并。这是规定,也是规范会计信息的要求。对外而言----如对财税部门,对外在投资者或者欲投资者,合并财务报表才是唯一规范的财务文件。这样,母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来编制出的报表,是对内作用的。既然是对内,那么操控利润就显得没有必要了吧?我想谁都不会弄堆假数字给自己看。那么,防止以操控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来对母公司的损益进行造假,这根本就不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的选择而能达到的。 作为会计准则或者会计核算的规定,都有一个假定的前提条件:假定会计主体存续期间是真实,连续,这中间实际上隐含的意思是正常经营环境下,在公众遵守的正常经营规则下,准则才有意义。比如要排除战乱,自然等因素造成的经济崩溃,还要排除违法犯罪行为对修订准则或者规定的影响。前者不用多解释了,经济崩溃了还哪来的准则规则,都去打砸抢了或者被军管了;而操控损益是犯罪,是刑事法律调整范畴,不是会计法规所能涵盖的。 读书读到一定程度,需要扩大知识面,要跳出会计来论会计。嘿嘿,不说了。 回复 收藏 12楼 作者:LotusBud777 时间:2009-03-09 11:35:00 简而言之,就是投资公司在被投资公司面前持股比例足够牛逼了,就要用权益法来分配被投资企业的税后利润,而不是让被投资企业按自己的思维以股利的单纯形式来对投资公司分配利润,也就是说要防止被投资公司从利润中做手脚。 回复 收藏 13楼 作者:zhouzhou40801 时间:2009-10-16 22:00:00 这个问题很值得探讨,不去思考就很难掌握运用规则啊!! 回复 收藏 14楼 作者:青牛哥哥 时间:2009-10-18 18:18:00 记号 回复 收藏 15楼 作者:racheltoto 来自:手机版 时间:2010-09-17 22:42:00 马克 回复 收藏 16楼 作者:haoli006 时间:2011-03-07 09:40:00 为什么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必须用成本法核算? 尤其是,控制下,集团到出年报时要编制企业合并报表,又要将成本法转换成权益法,为什么控制下不用权益法核算,反正到头来都是一样的? 最坚强的理由在哪里? 第一,如果控制下用权益法核算,那么通过操纵子公司的利润,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操纵母公司的利润。反对意见:反正母公司能操纵子公司,合并报表中成本法到底要转为权益法的,期中不能操纵,我期末能操纵啊。要的就是这种效果:一方面,减少你操纵的几率,所以母公司的股价顶多年末疯狂一下,不会在一整年都处于“人为”的波动中;一方面,增加你操纵的难度,成本法核算,只有在派发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时候才确认收入,保证现金流与利润的“一致”。否则,在权益法上,可能利润狂飙,但却没有现金流入。可以说,两种核算方法起到了谨慎监管企业的作用。 第二,对应第一,如果控制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用权益法核算,尽管到头来子公司也是要现身,但是无从知道长期股权投资利润的“质量”,也难逃母公司操纵子公司从而操纵集团利润。 第三,光有成本法核算还不行,还必须给控制“扩容”。如果很死板地规定只有50%,那企业就可以规避“控制”,让其“子公司”消失在公众视野当中——无需在期末合并报表中将隐藏人物披露出来。通过各种各样的安排来实现控股不足50%的实际控制。既通过操纵实际上的子公司来调节利润,又不用将子公司暴露于公众面前。而现行准则给控制定义成“实际控制”,相当于把众多“丑媳妇”(说母公司的不良资产也行)都拉出来见“公婆”(社会公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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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贷:银行存款 营业外收入(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贷:投资收益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 收到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做 帐 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不做处理
不做处理
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增 加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 利/利润)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投资收益(差额,或在借方)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利润) 投资收益(差额,或在借方)
结转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余额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累计金额) 贷:投资收益 或相反分录
不做处理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或相反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按原已计提 的减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原已计提的减 值准备) 贷:长期股权投资——成本(账面余 额) ——损益调整 ——其他权益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的核算对比表 项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认 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 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投资当年被投资单位实现利润 借:应收股利 投资以后年度被投资单位分配现金股利 贷:投资收益

成本法
购买价款+支付的相关税费-价款中包含的股利 不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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