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五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矿生产及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贯彻执行“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根据“消防法规”有关规定,切实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矿内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负全面责任。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为加强全矿消防管理工作,矿成立消防安全委员会,组建义务消防员队伍,各单位成立防火领导小组。
第五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消防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矿消防委员会具有以下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二)实行分级负责的消防检查制度,每月在防火负责人的的领导下,以单位领导,消防监督员为主,对所在单位、车间、库房等处的防火情况进行检查,并加强日常巡回检查,节假日期间要重点防范。
(三)根据季节的特点,同其它安全结合起来。
火险隐患,必须做出详细登记逐条研究、整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同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其心围绕“整改”狠下功夫,争取使检查达到每查一次,进步一次。
(四)检查各单位防火责任制、岗位防火责任制和各项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五)____对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的宣传和防火安全教育。
(六)根据矿内消防工作动态情况,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人,责任明确,不断完善消防安全条件和消防安全措施,杜绝火灾事故。
各单位消防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消防管理监督部门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单位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报销防管理部门存档,重点部位的岗位防火责任制要上墙。
(二)把消防安全列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之中。
(三)____本单位员工进行安全及消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四)经常____本单位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对上级提出的意见要及时整改,不断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施。
(五)认真整改消防检查和消防部门查出的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煤矿井下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井下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井下生产、施工、检修等作业场所,以及与之相关的设施、设备和材料。
第三条煤矿井下消防安全管理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井下消防安全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矿成立井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矿井下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六条矿井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标准;(二)制定本矿井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编制井下消防安全专项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四)组织开展井下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五)组织培训井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六)协调处理井下消防安全事故,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第七条矿井下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井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井下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三)组织培训井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四)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和更新改造;(五)收集、整理井下消防安全管理资料,建立健全档案。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九条井下消防设施设备(一)井下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水泵、消防水袋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更换;(二)消防设施设备应设置在易于取用、明显位置,并标明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三)消防设施设备应保持完好,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或擅自拆除。
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一)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定期进行检测、试验;(二)电气设备应保持干燥、清洁,防止受潮、受腐蚀;(三)电气设备周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防止电气火灾发生。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每星期定期____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并与工资挂钩,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
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矿每月对区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区队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_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井下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____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
2、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
3、装设的器材有。
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砂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
(二)安设要求及标准1、安设要求砂箱:1000㎜____600㎜____600㎜(长____宽____高)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高不得超过1500㎜沙袋:____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消防铲:____把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____m3(三)使用和维护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
矿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矿井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各级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第四条矿井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负责矿井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井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疏散通道等。
第六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矿井消防设施第七条矿井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合格的灭火器,并定期进行检查、测试、维护,确保其可靠性。
第八条矿井应当设置消防水源,保证消防水的供应充足。
第九条矿井应当设置明确的疏散通道,保证职工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第十条矿井应当设置消防报警装置,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报警。
第三章矿井消防安全组织第十一条矿井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矿井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人员,负责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组织消防演练、检查消防设施等工作。
第十三条矿井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章矿井消防安全控制措施第十四条矿井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任务责任,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保证疏散通道的畅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能力。
第五章矿井消防安全检查和监督第十八条矿井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第十九条矿井接受消防监督机构的监督,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第六章矿井消防事故的应急处理第二十条当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矿井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及时报警救援。
第二十一条矿井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进行火灾现场的处置和灭火工作。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指为了保障煤矿的消防安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下面是一个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示例:1. 煤矿消防安全组织机构- 煤矿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 设立煤矿消防安全委员会,由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煤矿的消防安全工作决策和监督。
2. 煤矿消防安全责任制- 煤矿应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各级责任,确保每个人都有明确的消防安全职责。
- 企业的领导班子成员应对煤矿的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落实消防安全的各项措施。
3. 火灾隐患排查和消防设施维护- 煤矿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煤矿应保持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定期检查和维护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消防设施设备。
4. 消防培训和演练- 煤矿应定期开展灭火器使用和火灾逃生等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 煤矿应定期组织火灾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5. 火灾报警和应急响应- 煤矿应安装有效的火灾报警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
- 煤矿应建立健全的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级应急响应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分工,及时响应火灾。
6. 定期检查和评估- 煤矿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煤矿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
7. 火灾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 煤矿应建立火灾事故调查制度,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 煤矿应建立火灾事故处理制度,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可根据不同煤矿的规模、条件和风险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煤矿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合法性和科学性。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加强煤矿消防安全工作,防范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安全生产,制定本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责任部门1. 煤矿企业要设立专门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消防安全的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地面生产区、生活区及附属设施。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矿长负责制和全员消防安全责任制。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矿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1. 主任:矿长担任,全面负责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副主任: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
3. 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专职消防员。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1. 生产技术部:负责矿井火灾隐患的排查、治理,组织制定消防应急预案。
2. 安全生产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组织消防演练。
3. 财务部:负责消防安全经费的保障。
4. 人力资源部:负责消防安全培训和考核。
5. 各车间、班组:负责本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六条火灾隐患排查治理1. 各部门应定期对本部门及所辖区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2. 矿长办公室组织每月一次全矿消防安全大检查,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3. 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
第七条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各部门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消防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挪用、损坏,发现损坏情况应立即上报。
3. 消防设施设备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
第八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矿山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 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各部门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消防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九条火灾应急预案1. 矿山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人员疏散、救援等程序。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遵守国家、地方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煤矿应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煤矿内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四条煤矿应配备专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煤矿的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包括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器材维护、人员培训等。
第五条煤矿应建立消防安全档案,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二章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第六条煤矿应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灭火器材等。
第七条煤矿应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应制定灭火和疏散预案,并进行定期的演练。
第九条煤矿应配备专业的消防队伍,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技术培训。
第三章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第十条煤矿应定期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煤矿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第十二条煤矿应加强对员工的火灾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火灾防范意识。
第四章突发火灾处理第十三条一旦发生火灾,煤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疏散和灭火。
第十四条煤矿应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和救援工具,并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煤矿应定期进行突发火灾处理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人员,煤矿应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
第十七条对于因违反本制度而导致火灾事故的,煤矿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煤矿所有,如有需要修改,应经消防安全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报批。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矿井消防安全,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任务和措施,确保消防装备的完好、可靠、有效,矿区内消防通道畅通,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提高矿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煤业消防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能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煤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所有从事煤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的企业和单位。
第三条煤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消防安全。
第四条各级领导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第五条各级消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煤业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二)制定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三)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四)审查、批准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维修、更换计划;(五)协调处理消防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六)定期向企业领导和上级消防管理部门报告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消防安全检查;(二)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三)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四)督促、检查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五)处理消防安全举报投诉;(六)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各部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一)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二)岗位人员对本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三)积极配合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十一条煤业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三)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五)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六)消防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消防安全管理,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煤矿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消防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部门和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设立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煤矿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参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反馈和处置消防安全问题。
第三章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根据煤矿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消防设施设备,保证其完好有效。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保证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扑灭火灾。
第四章火灾防控措施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火灾防控措施,并加强职工的火灾防控培训。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设置明确的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一条在作业现场和生产区域,煤矿企业应严格执行禁烟措施,禁止携带易燃物品进入。
第五章灭火救援措施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灭火救援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配备充足的灭火设备和救援工具,确保应急情况下能够及时灭火救援。
第六章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和任务。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定期组织火灾事故应急演练,提高职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第七章法律法规的监督与制约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及时了解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并及时调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消防安全违规行为。
第八章罚则和奖励第十八条对于消防安全违规行为,煤矿企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煤矿企业应建立奖励制度,对于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单位给予奖励。
第九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煤矿企业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并执行。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通用9篇)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篇1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一、防止煤炭自燃及消防器材设置的管理规定:1.生产技术部门在设计采区或工作面时,必须认真考虑防火问题并遵循下列原则:⑴.尽量采用能够避免对井巷煤柱进行过多切割的开采工序。
⑵.留足保护煤柱,采取采区分隔管理,避免各采区互通。
⑶.合理布局通风设施位置,尽量避免井巷与采空区贯通。
⑷.尽量减少穿层溜煤井的个数,尽量避免区域角联通风系统的出现。
⑸.实现集中生产,尽量缩短生产战线,对旧采区实行逐步收缩,逐步封闭。
2.采用沿空留巷的开采方式推进的工作面,通风科要制定专门防火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3.采煤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作业,不向采空区丢煤或少丢煤,采高必须严格控制,不留顶煤或底煤,端头及工作面的浮煤应清扫干净,不得遗留到采空区。
4.加强巷道支护,尽量避免冒顶、漏顶事故发生。
万一发生冒顶、漏顶事故,必须将冒顶、漏顶区域的浮煤、虚煤清除干净,并采取措施将冒顶区接实、封严。
5.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各种设备必须回收干净,保证采空区顶板能够充分垮落密实,尽量消除采空区漏风;采用锚杆支护的巷道在进入采空区以前,应将托板取掉。
6.采煤工作面及采区回采结束后,必须尽快砌筑永久性密闭(防火墙),最迟不得超过45天。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篇一: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通则1、凡是在露天矿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矿有关防火规定,加强安全教育,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2、矿长为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各段长为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要层层签定防火责任状。
3、各单位、各施工工地要做到一年四季防火,春秋两季重点防火。
4、凡用火设施,如:锅炉烟筒、防火坑、炉灶等通过或接近可燃物时,要用灰泥等不燃烧的材料涂抹隔温,禁止用易燃品代替烟筒。
5、禁止在用火地点附近放置可燃、易燃、易爆物品。
6、用火部位要设防火负责人,并做到有火有人、火灭人走。
7、在消除灰渣时,必须洒水处理,防止死灰复燃,并将灰倒在指定的地点。
8、凡用灯火照明,都要将灯火放置在安全地点,离开现场时要将灯火熄灭。
9、禁止在电烤、火炉周围烘烤衣物及易燃品。
10、仓库严禁带入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牌,库内物品的存放要符合防火规定,易燃、易爆品要分开存放。
11、焊工工作前要检查接地,有可燃、易燃的气体、液体及药品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起火。
12、设备的轴承要经常注润滑油,防止磨擦起火。
13、油浸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用完后要妥善放置,禁止放置在火源的附近。
14、机电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漏电起火。
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输电线路进行检查维修,防止发生电火。
16、工程爆破时要做好火灾防范。
17、雷管、炸药要按规定使用,领用、退回要有严格的出入库手续,决不能发生丢失。
18、重要建筑物、油库、变电所、高压输电线路、配电柜等设施均应安设避雷装置。
19、严禁在煤层上生火,进入作业区的车辆要配好防火帽,生产车辆要包扎防火包布,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20、严禁用明火烤车,停车场发现地面有油污时,应立即用土及沙子埋盖,以防发生火灾。
21、室外特别是草原禁止烟火,在重点防火部位必须用火时,应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经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做好监护。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5篇)
矿井防灭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火灾防控工作,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井火灾防控工作。
第三条矿井火灾防控工作以预防为主,综合施策。
第四条所有在矿井工作的人员都有义务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矿井防灭火管理要坚持“预防第一、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的原则。
第二章机构和人员第六条矿井防灭火管理机构为矿井防灭火指挥部,由矿井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指挥长。
第七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矿井防灭火工作的计划和措施,进行火灾应急演练和事故调查,保证防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八条矿井防灭火指挥部下设安全监测、预防、救援、应急等相关部门,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九条矿井内每个工作面设立防灭火管理人员,负责本工作面范围内的防灭火工作。
第十条所有矿井员工都应当接受相关防灭火知识和培训,掌握火灾预防和自救逃生的方法和技能。
第三章预防措施第十一条矿井防灭火预防措施包括:重视火灾预防工作、加强矿井安全管理、完善设备设施、加强火源控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等。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井下火灾预防管理制度、火源控制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等。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器材,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设置有效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监控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行动方案,做好火灾应急演练。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加强火灾防范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防灭火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发生火灾事故时,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和灭火工作。
第十八条在救援和灭火工作中,应当确保人员的安全优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蔓延。
第十九条火灾扑灭后,矿井防灭火指挥部应当组织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并采取措施防范类似事故发生。
第二十条对于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主动配合调查。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4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矿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保障我矿安全生产及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创造和谐、安全矿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____消防法》、《____安全生产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监察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____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地方法规、以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制定。
第三条各单位要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使消防安全工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的良好局面。
第四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罚款事项由管理部门在调度会通报,罚款单每月____号,统一交安全管理办公室汇总存档,交经营办和财务科代扣。
-1(2)将消防工作纳入议事日程,与其它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评、同总结。
(3)督促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认真履行各自的消防安全职责。
(4)将建立消防安全____机构、更新防灭火新装备、新工具,整改隐患所需费用和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报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
(5)批准并督促管理科室和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规程、措施、制度、方案。
(6)____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决定对单位的奖惩事宜。
(7)为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工作提供必要条件,不断提高防火检查设备的科技含量。
第八条消防安全职能部门(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负责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做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协助各单位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其执行。
(3)协助各单位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并监督其执行。
(4)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经费和整改火灾隐患的技改资金投入计划,并监督其落实-3的操作规程。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doc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篇第1条第一煤矿消防安全管理系统消防安全管理系统第1条一般原则1、所有在露天矿山从事动火作业的单位必须执行国家和矿山有关防火规定,加强安全教育,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2、矿长是本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基层单位各工段是各基层单位防火第一责任人。
各单位应逐层签订防火责任书。
3、每个单元、每个施工现场应全年防火,重点是春季和秋季防火。
4、使用消防设施时,如锅炉烟囱、火坑、炉灶等。
穿过或接近可燃材料时,应使用灰泥和其他不可燃材料来保温。
禁止用易燃材料替换烟囱。
5、禁止在火灾现场附近放置易燃物品。
在用火部位设置6、消防控制器,确保有带火人员离开。
7、清除灰尘时,必须喷水以防止灰尘重新浮出表面,并将灰尘倒入指定位置。
8、当用灯照明时,将灯放在安全的地方,并在离开现场时熄灭。
9、不要在电烤箱周围烘烤衣服和易燃物、。
10、仓库内不允许有火种,并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仓库内物品的存放应符合防火规定。
易燃、爆炸性物品应分开存放。
11、焊工应在工作前检查接地。
当有易燃、可燃气体、液体和药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燃烧、爆炸和火灾。
12、设备的轴承应经常润滑,以防止摩擦和火灾。
13、浸油抹布、油纱布、油手套等。
,使用后应妥善放置,不要放置在火源附近。
14、机电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漏电和火灾。
15、加强用电安全教育,定期检查和维修输电线路,防止用电火灾。
16、爆破工程时应做好防火工作。
17、雷管、炸药应按规定使用,领用、退货应有严格的入库手续,不得丢失。
18、重要建筑、油库、变电站、高压输电线路、配电柜等设施应配备防雷装置。
19、严禁在煤层上生火。
进入作业区的车辆应配备防火帽。
生产车辆应用防火布包裹。
生产现场严禁吸烟。
XXXX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资金和组织保障。
(四)批准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所需资金,及时处理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大问题。
(5)根据消防法规建立兼职志愿消防队。
(6)逐步确定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煤矿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井安全生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矿井、地面设施、附属单位及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矿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确保矿井消防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矿级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消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单位、各部门应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演练等活动,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条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对重点部位、重点区域进行重点巡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
第五章消防设施与器材管理第十三条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与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与器材,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五条严禁擅自挪用、损坏消防设施与器材。
第六章电气安全第十六条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八条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在电气设备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七章火源与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第十九条严格控制火源,严禁在井下、地面及附属单位吸烟。
第二十条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矿井。
第二十一条易燃易爆物品应存放于专用库房,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第八章应急处置第二十二条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二十三条发生火灾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篇)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1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____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第五条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3.3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生产、生活区域及设备设施,包括地面、井下、附属设施等。
第三条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本矿各级领导和全体员工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消防安全组织与职责第五条成立煤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本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4.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应急预案;5. 配合消防办公室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煤矿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包括:2. 煤矿火灾特点及预防措施;3. 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4. 火灾逃生自救技能;5.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第十一条在岗员工每年至少接受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内容应结合岗位特点进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二条消防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综合检查。
第十三条日常检查由各班组长负责,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 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情况;2. 消防通道畅通情况;3. 易燃易爆物品存放情况;4. 用电安全情况;5. 火源、火种管理情况。
第十四条专项检查由消防办公室组织,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检查内容包括:1.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2. 消防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情况;3.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 消防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消防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消防安全工作贯穿于煤矿生产、生活的全过程。
2. 责任落实。
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确保责任到人。
3. 科学管理。
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三、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煤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2. 各部门设立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 各班组设立消防安全员,负责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
四、消防安全管理内容1. 消防安全教育。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建立健全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3. 消防通道管理。
保持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4. 用火用电管理。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制度,禁止违章操作。
5. 易燃易爆物品管理。
严格管理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6. 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定期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五、消防安全责任1. 矿长为本矿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矿消防安全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各班组负责人对本班组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4.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本制度,监督、检查消防安全工作。
六、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 对因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煤矿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矿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加强矿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矿山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管理1. 成立矿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矿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等。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宣传教育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利用宣传栏、培训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2. 新增、更换消防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进行。
3. 消防设施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五、火灾隐患排查治理1.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 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消防安全。
3. 对火灾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整改落实。
六、火灾事故应急处置1. 制定火灾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应急处置流程。
2. 发生火灾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救援。
3. 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七、奖惩制度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进行查处。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矿山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以下是具体章节的详细内容:一、防火安全岗位责任制1. 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总责。
二、值班、巡逻、查岗制度1.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消防安全。
2. 定期进行夜间巡逻,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煤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3.1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井工一矿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及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第61号令)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法规,结合井工一矿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井工一矿各单位(包括驻矿施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要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以下统称消防法规),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3.2 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机构第五条为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确保消防安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和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井工一矿综治办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分管武装保卫工作的矿领导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人,武装保卫科为消防安全工作管理部门。
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部门、区队及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1.3.3 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确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三)及时协调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四)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第八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管理工作:(一)领导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日常消防管理工作;(二)组织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四)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五)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六)协调处理消防安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七)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八)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要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汇报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一)拟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二)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三)拟定单位消防安全制度;(四)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五)查处各类违反安全法规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委托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任务。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条义务消防队接受矿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接受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管理,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1.3.4 消防安全管理第十一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行严格管理,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确保消防设施、器材配备到位,防火制度健全,工作人员的消防责任落实。
第十三条各单位要对运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禁止在炸药库、油脂库、重点机房等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要严格审批手续,经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审批后,落实现场监控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在确认无火灾、无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第十四条各重点要害部位必须配置充足的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撤消或损坏。
第十五条各单位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严禁占用疏散通道。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及时检查维护各类用电线路,及时更换,维修老化、脱皮等存在火灾隐患的线路。
第十七条各单位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
严禁存在侥幸心理,瞒报火灾事故或是不及时采取扑救、疏散措施。
临近单位要给予全力支援,无条件为处置火灾提供便利。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无条件提供便利和条件。
第十八条任何人发现火险,能自己扑救的要及时扑救,并立即报知消防安全管理部门。
对自己无法扑救的火灾,要及时、准确地向武装保卫科门或消防机关报警。
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接到火警或发现火灾后,应及时向消防机关报警,并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汇报,及时采取应急扑救措施。
第十九条火灾扑救时要坚持先救人、后抢物的原则,抢救物品时要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第二十条火灾扑救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火灾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情况,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1.3.5 防火检查第二十一条各单位重点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工作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各单位每月要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以下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等设施是否完好;(三)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存在、完整;(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五)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领用、退料、回收、登记等管理情况;(六)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第二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每季度对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进行一次集中消防安全检查。
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一)单位消防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等基础工作情况;(二)消防安全隐患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五)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及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七)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防火检查要填写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第二十三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每年对灭火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
要对灭火器材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1.3.6 火灾隐患整改第二十四条各单位要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对能够当场改正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当场督促改正,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要提出整改方案。
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有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停止危险部位工作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对公安消防机关或消防安全管理部门检查指出、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并存档备案。
1.3.7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第二十六条各单位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二)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质标办要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要积极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1.3.8 消防档案第二十九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
消防档案要详实,全面反映单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根据情况变化和工作进展及时更新。
第三十条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单位基本概况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二)建筑物或者场所施工、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三)消防管理组织机构、义务消防队人员花名册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四)消防安全制度;(五)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六)与消防安全有关的重点公众人员情况;(七)新增消防产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证明材料;(八)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三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安消防机构签发的各种法律文书;(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三)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四)有关燃气、电器设备检测(包括防雷、防静电)等记录;(五)消防安全培训记录;(六)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七)火灾情况记录;(八)消防奖惩情况记录。
1.3.9 奖惩第三十二条各单位要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经营的检查、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严格考核奖惩。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要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或在火灾扑救、火灾报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班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第三十四条各单位要严肃查处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消防安全问题突出、整改不及时、措施不得力或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麻痹大意致使发生火灾事故的有关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3.10 附则第三十五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由武装保卫科负责解释。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