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视域下的唐代律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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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视域下的唐代律赋

作者:高如月

来源:《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7年第9期

要:纵观文学史的发展历程,文学与制度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这在以宫廷为主体的赋学

领域体现得尤为明显。辞赋在王权话语中出现,经由作家开辟了一条新的文学道路,而又回归

王权的怀抱成为科举取士的工具,成为一种制度化的产物,影响着文学的兴衰和得失。律赋在

唐代产生和繁荣,又逐渐成为唐宋科举考试采用的一种试体赋,“诗赋取士”的说法意味着唐

代科举制度的实施与唐代文学繁荣有着一定的联系。律赋重格律和对偶的特点将文学的形式主

义之美发挥到了极致,其中也充分体现出赋这种文体的历史变迁。

关键词:唐代科举制度律赋诗赋取士演变

律赋是唐赋的代表体式,它从六朝骈赋中蜕变而出,因为被纳入科举考试制度而形成创作

高峰,活跃于唐、宋、金、清四朝。唐代律赋作品众多,思想性强,具有独特的学术价值,对

当时乃至其后的千百年都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科举制度的角度入手研究律赋,在学界已经取

得了显著的成就,然而当今学界无论是赋史还是唐代文学史对唐代律赋地位的研究和评价都不够,缺乏系统性的文献整理,这是律赋研究的薄弱环节,值得今人重视。本文从科举制度在唐

代的发展脉络入手,从不同角度来论述制度视域下的律赋。

一、科举制度在唐代的发展

一种文体的产生和演变有着其必然的历史逻辑,也是文体变革的根本动因。随着历史推进,主流意识形态和社会形态发生变迁,文体作为社会实践的反映也在随之发展变化。考试及选拔

制度作为选贤任能的主要方式自古以来都受到当权者的广泛重视,它提供了一种强制性或约束

性的社会规则来划分人在社会中的等级空间,来支配人的行为方式。这种制度不是一成不变的,是伴随着利益主体的更替而发生改变、扬弃的语境化产物。

科举制度在中国古代有着悠久的历史,是一种相对成熟的选拔制度,它萌芽于南北朝,创

始于隋,真正定型在唐代,延续至元、明、清,经历了一千三百年的历史。考试科目由朝廷开设,士人自由报考,根据考试成绩决定取舍,大致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其中在相当大程度上

是以写文章来考察应试者的思想政治水平、思维逻辑能力、知识结构掌握和语言表达能力。

要研究科举制度对唐代文学的影响首先要了解科举制在当时的发展状况。清人徐松对唐五

代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化进行考查,并搜集整理了唐宋时期杂文、笔记、诗、文中的大量史料,

写成了一部内容丰富的编年史《登科记考》。根据书中记载,唐朝共289年,贡举进士为266次,及第进士为6442人,唐一代约有五十万人参加了进士考试,平均每年及第人数在23—24

人之间。陈寅恪先生在《元白诗笺证稿》第一章《长恨歌》中曾对唐代科举状况做出概述:

“盖唐代科举之盛,肇于高宗之时,成于玄宗之代而极于德宗之世。”由于安史之乱的影响,

及第人数在唐肃宗、唐代宗两朝有所下降,其余时间大体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唐代二百八十多

年的总趋势看,科举发展相对稳定繁荣。科举制度受唐代政治经济影响而发生相应的变化,但

并没有因唐代灭亡而被取缔,说明了其制度本身有它的优越性,有着旺盛的生命力,符合统治

阶级的根本利益。唐代科举制度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牢固了唐朝的统治根基,加强了中央集权,扩大了人才的选用范围,笼络了大批士族和庶族地主,取得了他们对唐

朝统治阶层的拥护,同时也使统治集团上层人员不断更新,在士族与庶族势力一消一长中得到

制衡;其次,为唐代政府培养了大批优秀官僚,这些进士出身的官员大都出身平民,了解社会

下层情况,从九品主簿、丞、尉做起,直至最后登上高层,如著名宰相房玄龄、张九龄、张说

都是科举出身,古文运动领袖韩愈、柳宗元也具有卓越才能;再次,科举制度对唐代文学的发

展也起到了积极作用。唐代是封建社会中文学取得辉煌成就的时期,这当然与唐代稳定的政治

经济分不开。由于唐代科举“诗赋取士”的特点,士人对诗赋创作的努力学习和刻苦钻研,使

其文学素养大大提高,优秀的作家诗人更是数不胜数,诗赋、小说、古文大放异彩。

当然,事物必有其两面性,科举制虽然在唐代经历了稳定和繁荣,但也带来了一定弊端,

例如地主阶级利用其社会地位上的优势与上层统治者勾结在科场徇私舞弊、同年门生在仕途上

结党营私争权夺利的现象时有发生。但就总体而言,科举制度对唐代社会的发展产生了积极的

影响。

二、科举制度与律赋的关系

(一)唐前重赋传统与辞赋在唐代的转变要想了解律赋的演变过程,首先要知道什么是赋,以及赋在唐代之前的形成和发展过程。赋是一种介于诗和散文之间的有韵文体,兼具二者的特性。《周礼·春官·大师》中提到:“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汉

代《毛诗序》的作者据此提出“诗之六义”,后来又有唐代孔颖达《毛诗正义》说:“赋比兴

是诗之所用,风雅颂是诗之成形。”意思是前者是作诗的方法,后者是诗的文体。这样看来,“赋”最开始是被用作一种作诗方法,用朱熹《诗集传》中的说法就是“赋者,敷也,敷陈其

事而直言之者也”,而这恰恰是赋这种文体的最大特征。自战国时期荀子的《赋篇》以来,赋

体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自身也有一定复杂性,形式众多,如骚体赋、散体赋、诗体赋、律

体赋等,在汉代达到了鼎盛,成为两汉的标志性文体。东汉班固在《两都赋序》中称:“赋者,古诗之流也。”可见赋体已经成为源于古诗又独立发展的一种文体了,它赋予古诗传统意义上

的现实功效,从产生之初就具有强烈的目的性和功利性。古人重赋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这种文体

符合统治阶级利益,“升高能赋”“可以为大夫”,在唐前很多朝代的正史上都有士人因赋拜

官而得到升迁的记录,因此汉代献赋之风蔚然盛行,这大大促进了赋体的发展,也使赋体和取

士制度有了一定必然的联系。

从唐前献赋到唐宋“试赋”并非一蹴而就,献赋虽在唐前并非主流入仕途径,但客观上讲

在选拔人才方面也做出了突出贡献,到了唐代这一举措得到了文人的继承和发展,并逐步演变

为科举考试科目。随着赋体自身的演进和时代审美特征的影响,辞赋在唐代也像诗一样近体化了,形成了讲究韵律和谐的律赋,在“以诗赋取士”的科举制度推动下律赋理论和律赋创作逐

步繁荣壮大,成为唐赋的主流文类。律赋在唐代作品众多,据学者叶幼明、马宝莲统计,《全

唐文》中以赋为名的作品1622篇,其中律赋有950篇,约占59%;唐赋可具名的作者551人,

律赋作者353人,约占64%。即便是韩愈、柳宗元这样崇尚“复古”的散文大家,也不得不从

事律赋创作来适应科考。到了中晚唐,律赋发展逐渐成熟,作家的思想性和艺术性大大提高,

涌现出诸如王维、陆贽、元稹、白居易、白行简等杰出的辞赋作家。

由此可见,辞赋从王权话语中出现,经由作家开辟了一条新的文学道路,而又回归王权的

怀抱成为科举取士的工具,成为一种制度化的产物影响着文学兴衰和得失。

(二)“诗赋取士”说评议宋人严羽在《沧浪诗话》中说:“唐以诗取士,故多专门之学,我朝之诗所以不及也。”这里的“以诗取士”可以理解为以诗赋取士,礼部试常科中的进士科

和制科中的博学宏词科多有考诗赋的记载,“诗赋取士”的说法意味着唐代科举制度的实施与

唐代文学繁荣有着一定必然的联系。

律赋在唐代产生和繁荣,又逐渐成为唐宋科举考试采用的一种试体赋,但在此需要指出的

是科考试赋有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并未贯穿始终,“诗赋取士”的说法并不准确。因

为“唐一代任何时候、任何科目之考试,绝非只有诗赋一科或一场考试,而是与帖经、策论等

形式和内容的考试相互配合”,越向后发展考试的形式就更加翻新,内容越复杂多变,制度也

日臻完善。单就诗赋科目就包括进士科、博学宏词科、文辞清丽科、日试万言科等,狭义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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