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清斗装斗注意事项
医院中药饮片装斗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中药饮片的管理,确保中药饮片质量,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中药饮片的装斗、储存、使用等环节。
三、职责1. 药剂科负责中药饮片装斗、储存、使用的整体管理工作。
2. 中药房主任负责中药饮片装斗、储存、使用的具体实施。
3. 药剂科质量管理员负责对中药饮片装斗、储存、使用过程中的质量监督。
4. 中药房保管员负责中药饮片装斗、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四、装斗要求1. 装斗前,应检查中药饮片的质量,确保无霉变、虫蛀、受潮等现象。
2. 装斗时,应按照中药饮片名称、规格、产地等进行分类装斗,不得混淆。
3. 装斗时,应使用清洁、干燥、无毒的容器,确保中药饮片不受污染。
4. 装斗容器应标明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5. 装斗时,应严格控制装斗量,避免过量装载导致中药饮片压碎、变质。
五、储存要求1. 中药饮片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避光的环境中。
2. 不同品种、规格的中药饮片应分开存放,避免相互污染。
3. 易吸潮、易挥发、易变质的药物应采取密封、低温、避光等特殊储存措施。
4. 储存中药饮片应定期检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六、使用要求1. 药剂科应严格按照医嘱进行中药饮片调配,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 调配中药饮片时,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调配好的中药饮片应及时分发给患者,避免长时间暴露在空气中。
4. 使用中药饮片时,应关注患者的用药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并报告医生。
七、监督检查1. 药剂科质量管理员定期对中药饮片装斗、储存、使用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中药饮片质量。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药剂科年月日。
GSP、中药装斗的注意事项
GSP、中药装斗的注意事项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7707、7708)规定:“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中药装斗和养护方法
中药装斗和养护方法一、中药装斗方法1.清洁干净在装斗之前,应将斗具和容器进行清洗和消毒,以确保无尘和无杂质的环境。
2.斗具选择中药装斗的常用斗具有木斗、铁斗、瓷斗等,根据不同的中药特性选择适合的斗具。
木斗适合于保存有挥发性成分的中草药,铁斗适合于氧化易剧的中药材,瓷斗则适合于质地干燥的中药。
3.斗具消毒使用前,应对斗具进行高温蒸汽消毒或用热水煮沸消毒,以杀灭潜在的细菌和病原体。
4.中药斗配不同的中药应分开装斗,避免混合和交叉污染。
同时,应根据中药的质量和形状选择合适的斗具大小。
5.技巧装斗将中药以轻柔的方式倒入斗具中,避免碰撞和损坏中药。
同时,应确保斗具颗粒的平整,以便保存和出售。
6.密封包装中药装斗后,要紧密封口,防止空气、湿气和异物进入,影响中药的质量。
斗具上可以使用胶带、橡皮圈、瓷塞等进行密封。
二、中药养护方法1.天然干燥中药的保存应避免阳光直射和潮湿环境,选择通风良好的阴凉干燥处存放。
2.防潮措施可以在存放中药的柜子或容器中放置一些干燥剂,如湿度调节剂、桑叶、白蒺藜等,吸湿防潮。
3.定期检查定期对中药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如发现有虫害、霉变、潮湿等情况,应立即进行处理或更换。
4.温度控制中药保存的宜温度一般在15-25℃之间,要尽量避免剧烈的温度变化和温度过高。
5.远离异味中药的存放环境要远离异味,以免中药吸附异味影响药材的质量。
6.避免霉变中药有一定的湿度,容易导致霉变,应保持干燥清洁。
如发现有霉变现象,应及时更换新的中药。
总结:中药装斗和养护的方法是保护中药质量的重要环节,通过清洁斗具、合理装载中药,以及选择合适的保管环境和控制条件,可以有效延长中药的保存期限和保持有效成分的稳定。
同时,定期检查和注意细节,可以保证中药的质量和安全使用。
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
、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二、中药饮片装斗的注意事项中药饮片的装斗一方面要合理分类布局,使调剂配方操作更方便、更快捷,另一方面又要适应各类饮片的安全储存,有利于“六防”措施的落实。
中药装斗管理制度
中药装斗管理制度为了规范中药装斗行为、保证中药品质量、保障中药安全,制定中药装斗管理制度,以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中药装斗是中药加工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中药装斗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中药的质量和使用效果。
一、中药装斗的定义中药装斗是指将已经炒制或炮制完成的中药材按照一定的比例分装到中药袋中的工作。
中药装斗的目的是便于储存、运输和使用,保证中药材的原料质量和良好的中药质量。
二、中药装斗的要求1. 中药装斗应该在干燥、通风、无污染的环境下进行,确保中药装斗的卫生安全。
2. 中药装斗应该按照中医药的配方标准,合理搭配各种中药材。
3. 中药装斗应该严格按照配方比例进行装袋,确保中药的质量。
4. 中药装斗后需要进行质量检验,检查是否有异物、霉变等现象,保证中药的安全。
5. 中药装斗后需要进行包装,防潮、防污染、防虫蛀等措施,确保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6. 中药装斗后需要附上标签,标明中药材的名称、用量、保质期等内容,方便使用者查看。
三、中药装斗的管理制度1. 中药装斗的责任人需要经过专业培训,具有相应的中药材知识和技能。
2. 中药装斗的责任人需严格遵守中药装斗作业规范,不得擅自更改配方比例。
3. 中药装斗的责任人需要进行岗前培训和定期检查,确保其操作准确无误。
4. 中药装斗的操作台、器具等需定期检查和清洁消毒,保证操作环境的卫生安全。
5. 中药装斗的产品需建立档案,记录生产过程、人员、质量检验等信息,确保产品的追溯性。
6. 中药装斗产品需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库销售,不得私自外流。
7. 中药装斗产品遇到质量问题需及时报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并整改。
四、中药装斗管理的经验与教训1. 中药装斗时,需注意卫生安全和质量管控,不能因追求经济利益而忽略中药的质量和安全。
2. 中药装斗人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否则易导致中药质量问题。
3. 中药装斗产品需建立标准化生产流程和检测机制,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中药饮片的装斗分类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中药饮片装斗的注意事项中药饮片的装斗一方面要合理分类布局,使调剂配方操作更方便、更快捷,另一方面又要适应各类饮片的安全储存,有利于“六防”措施的落实。
中药饮片装斗的注意事项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7707、7708)规定:“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 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中药饮片购进、装斗、清斗、储存、养护和销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目的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范围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装斗前清斗、装斗复核和销售的管理职责采购员、保管员、养护员和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内容1.中药饮片的采购1.1应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有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范围的供货单位采购中药饮片,并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中对首营企业的要求收集有关证明材料。
1.2 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和重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
1.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品枪验报告书》复印件。
1.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的销售2.1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2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
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2.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2.4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配药、售药。
2.5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 )执行。
2.6不合格中药饮片按《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2.7按方调配,每味中药均需准确称量,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签字后,交复核员复核,复核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2.8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单包注明,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煎煮和服用方法。
2.9营业员不得调配自带处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予调配,并向顾客说明原因。
2.10 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应清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ZD-024-01中药饮片购进、装斗、清斗、储存、养护和销售管理制度
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目的范围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装斗前清斗、装斗复核和销售的管理职责采购员、保管员、养护员和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内容1.中药饮片的采购1.1应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有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范围的供货单位采购中药饮片,并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中对首营企业的要求收集有关证明材料。
1.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和重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
1.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品枪验报告书》复印件。
1.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的销售2.1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2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
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2.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2.4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配药、售药。
2.5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2.6不合格中药饮片按《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2.7按方调配,每味中药均需准确称量,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签字后,交复核员复核,复核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2.8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单包注明,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煎煮和服用方法。
2.9营业员不得调配自带处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予调配,并向顾客说明原因。
2.10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应清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2.11中药饮片调配的场所、临床炮制的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3.中药饮片的验收、养护、储存。
中药饮片装斗记录
中药饮片装斗记录
装斗的第一步是准备好干净的药袋和称重器具。
药袋要干净无尘,以免影响药品的质量。
同时,称重器具要经过校准,确保称重的准确性。
接下来,根据药方中的配方比例,将各种中药粉末按照一定的重量装入药袋中。
在装斗的过程中,要尽量避免药粉的浪费和溢出。
使用称重器具精确的称出每一种中药粉末的重量,可以使用电子天平或者是其他精准的称重设备。
同时,在装斗的过程中,每一次称重前应将装斗器具清洁干净,并确保药材充分搅拌均匀。
药袋装满后,要尽量将袋口封紧,避免药物的挥发和吸湿。
可以使用热封机或者手工封口的方式进行封口。
同时,在封口时,要尽量避免袋口的变形和破损。
装斗记录的管理非常重要。
装斗记录应该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归档和保存。
可以将装斗记录按照日期和批次进行归纳整理,并存档保存。
装斗记录的保存时间要根据药品的有效期进行确定,确保药品的追溯和质量控制。
中药饮片购进、装斗、清斗、储存、养护和销售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目的加强中药饮片管理,保证中药饮片质量和保障人们使用中药饮片安全、有效范围中药饮片的购进、储存、养护、装斗前清斗、装斗复核和销售的管理职责采购员、保管员、养护员和质量管理员对本制度的实施负责内容1.中药饮片的采购1.1应从《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中有中药饮片生产(经营)范围的供货单位采购中药饮片,并按(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制度)中对首营企业的要求收集有关证明材料。
1.2所购中药饮片应有包装,包装上应有品名、生产企业、产地、生产日期和重量等内容,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还应有批准文号。
1.3购进进口中药饮片应有加盖供货单位质量管理部门原印章的《进口药材批件》及《进口药品枪验报告书》复印件。
1.4该炮制而未炮制的中药饮片不得购入。
2.中药饮片的销售2.1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销售,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方可调配、销售。
2.2严格按配方、发药操作规程操作。
坚持一审方、二核价、三开票、四配方、五核对、六发药的程序。
2.3严格执行物价政策,严禁串规、串级,按规定价格算方计价,发票项目填写全面,字迹清晰。
2.4中药配方营业员应思想集中,严格按处方要求核对品名配药、售药。
2.5配方所用医疗用毒性中药饮片按(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2.6不合格中药饮片按《不合格药品管理程序)执行,严禁不合格药品上柜销售。
2.7按方调配,每味中药均需准确称量,总贴误差不大于2%,分贴误差不大于5%,处方配完后应先自行核对无误签字后,交复核员复核,复核无误签字后,方可发给顾客。
2.8对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等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应单包注明,向顾客交待清楚,并主动耐心介绍煎煮和服用方法。
2.9营业员不得调配自带处方,对鉴别不清、有疑问的处方不予调配,并向顾客说明原因。
2.10每天配方前必须校对衡器,配方完毕应清理营业场所,保持柜橱内外清洁,无杂物。
2.11中药饮片调配的场所、临床炮制的工具等应符合卫生要求,3.中药饮片的验收、养护、储存。
中药饮片清斗记录的注意事项
使用中药饮片清斗记录时,有一些注意事项需要遵守,以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以下是一些建议:
1. 选择正规渠道购买:确保从正规药店或可靠的渠道购买中药饮片,以确保其品质和纯度。
2. 遵循医嘱:中药饮片清斗往往需要医生的处方才能购买和使用。
遵循医生的指示,并根据建议的剂量和使用方法进行清斗。
3. 了解适应症和禁忌症:确保在使用中药饮片清斗之前,了解适应症和禁忌症。
某些人群,如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等可能有特殊的禁忌症。
4. 注意过敏反应:一些人可能对某些中草药过敏。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皮肤瘙痒、红肿、呼吸困难、恶心等过敏反应,请立即停止使用并就医。
5. 不超量使用:严格遵循医生或产品说明中的剂量指导。
不要超量使用中药饮片,以免引起不适或不良反应。
6. 儿童使用需谨慎:对于儿童使用中药饮片清斗,应该严格按照儿科医生的指导,并根据年龄、体重等因素调整剂量。
7. 存储注意:将中药饮片存放在干燥、通风和避光的地方,避免阳光直射或高温环境。
8. 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在使用中药饮片清斗期间,避免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以免发生药物相互作用或副作用。
请务必在使用中药饮片清斗之前咨询医生,以确保安全和适当使用。
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的使用注意事项应在医生或中医师的指导下进行。
中药装斗复刻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目的为确保中药装斗复刻工作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本医疗机构中药房内中药装斗复刻工作。
三、职责1. 中药师:负责中药装斗复刻工作的指导、监督和实施。
2. 调剂员:负责中药装斗复刻的具体操作。
3. 质控员:负责中药装斗复刻工作的质量检查。
四、操作规程(一)准备工作1. 人员准备: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应的中药学知识和操作技能。
2. 物料准备:准备中药饮片、斗具、计量工具、标签、记录本等。
3. 环境准备:确保操作环境整洁、通风良好,光线充足。
(二)操作步骤1. 核对处方:调剂员接到处方后,应仔细核对处方信息,包括患者姓名、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等。
2. 备药:根据处方要求,从斗具中取出相应药品,注意药品的规格、产地、质量等。
3. 称量:使用电子秤或传统称量工具,准确称量药品,误差控制在±0.5%以内。
4. 装斗:将称量好的药品放入斗具中,注意药品的摆放顺序,以便于调剂和复核。
5. 贴标签:在斗具上贴上药品标签,标签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产地等。
6. 复核:质控员对装斗后的药品进行复核,确保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等信息的准确性。
7. 记录:调剂员将操作过程和结果记录在记录本上,包括药品名称、规格、剂量、操作时间等。
(三)注意事项1. 药品分类:将药品按照名称、规格、产地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操作。
2. 斗具清洁:定期清洁斗具,防止交叉污染。
3. 计量工具校准:定期校准计量工具,确保称量准确。
4. 操作规范:操作人员应按照规范进行操作,避免人为错误。
5. 安全防护:操作过程中应注意个人防护,防止药品粉尘吸入。
五、质量检查1. 药品质量:检查药品的外观、气味、颜色等,确保药品质量符合要求。
2. 装斗质量:检查药品的装斗数量、规格、标签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记录完整:检查操作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异常处理1. 药品质量问题:发现药品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上级领导。
中药清斗装斗注意事项
中药清斗装斗注意事项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中药清斗装斗注意事项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 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 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中药饮片装斗的注意事项
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7707、7708)规定:“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 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中药饮片装斗规范
中药饮片装斗规范第一篇:中药饮片装斗规范GSP认证与中药饮片装斗规范操作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检查项目(7707、7708)规定:“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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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清斗装斗注意事项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中药清斗装斗注意事项中药饮片装斗前应做质量复核,不得错斗、串斗,防止混药。
饮片斗前应写正名正字。
”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必须规范操作。
一、中药饮片装斗的基本原则 1.装斗前的中药饮片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炮制的规定,未经炮制或炮制不合格的不能装斗。
《药品管理法》第十条中规定:“中药饮片必须按照国家药品标准炮制;国家药品标准没有规定的,必须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炮制规范炮制。
”中药饮片装斗前的质量复核应包括以下内容:(1)包装符合药用要求,无污染;(2)有生产企业的名称、详细厂址:邮政编码、电话或传真、网址;(3)有质量合格标志,其中应有检验员签章。
(4)品名、炮制规格与国家药品标准炮制要求相符,正名正字,并与饮片实物相符,标明产地。
(5)中药饮片应无质量变异和杂质、异物;(6)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7)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在包装上应标明批准文号(未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除外);(8)应标示中药饮片的净重,其计量单位符合法定的标准,如千克、克等。
2.坚持“三查三对”的原则,对号入座。
即查药斗上书写的药名与饮片包装合格证名称应一致,查看在药斗内残存的饮片与饮片包装内品种应一致,查药斗内饮片与饮片包装内炮制的片型规格应一致。
绝不允许有错斗、借斗情况发生。
尤其是中药名称多有一字之差或同物异名、同名异物情况,炮制品也不例外,如炒党参与蜜党参,同源一物而炮制方法的不同决定其不同的功能选择。
3.坚持“先进先出,先产先出”的原则。
装斗前应先倒出药斗内残存的饮片,清扫斗内的灰尘与死角,并将饮片过筛;将新进的饮片装斗后,再将原剩下的饮片装在表面,以便推陈出新,保证质量。
4.饮片装斗应留有余地。
一般饮片(片、段、块、丝)装斗后,其饮片与斗面应保留约2厘米的空间;细小种子类药材如菟丝了、紫苏子、白芥子等应保留3~4 厘米的空间,以避免调配过程中推拉药斗用力过猛而使饮片外溢,导致串斗、混药事故而产生不良后果。
二、中药饮片装斗的注意事项中药饮片的装斗一方面要合理分类布局,使调剂配方操作更方便、更快捷,另一方面又要适应各类饮片的安全储存,有利于“六防”措施的落实。
因此,饮片的装斗应根据药材及其炮制品的不同质地与性能选择不同的装斗容器和方法。
1.富含油脂及糖分、黏液汁类的药材不宜装斗,而应采用瓷缸、土陶罐、糖瓷缸(桶)盛装并加盖,如:龙眼、柏子仁、桑椹、枸杞、蜜款冬花、蜜紫菀、熟地黄、黄精等,以避免泛油、糖化导致变质。
必要时,在高温潮湿季节可进入冷柜在 2~10℃条件下保存。
2.贵细中药材切制的饮片不宜装斗,而应用适当的容器密封保存,如西洋参(薄片)、人参(薄片)、冬虫夏草(净制)、西红花等,是为了避免干枯失水或吸湿变色、生霉。
3.吸湿性较强的如天竺黄、含盐易风化起霜的全蝎、芳香易挥发的如冰片等均不宜装斗,而须用容器加盖保存。
4.外用药不得与内服药同贮装斗,而应集中陈列,一般在药柜最下层较冷背处或另用容器。
如硫磺、黄丹、铅粉、铜绿、胆矾等。
5.中药饮片装斗加药前,必须对药斗及容器进行清洁处理,特别是盛装蜜炙饮片的容器,必须对内部粘附的物质彻底清洗,擦试干燥后装药,以避免污染和虫害的滋生。
含糖较高及蜜炙饮片若需装斗,应有与木质药斗相隔离的金属或塑料等盒盛装并加盖。
三、中药饮片的装斗分类 1、中药调剂柜中药饮片的调剂柜一般由木质材料或与木材性能相似的高密板材制成。
根据药店(药房)经营规模及区域性用药品种品规的多少而确定药柜及药斗的数量。
常规中药饮片调剂柜应符合以下要求:①药柜、药斗的材料应使用无毒、无污染木材及油漆。
②封闭、防尘、防虫、防鼠。
每组药柜上下左右全封闭,除药斗可抽开自如,其他部位不得有缝隙;每个药斗为独立的,四周封闭具防鼠功能。
③每个药斗内凡装有两种以上(含两种)的饮片者,应有套盒,以方便清洁、养护、盘存。
④药柜最下层的药斗,一般应距地面15厘米以上,亦可因地制宜,潮湿多雨的南方、距城市较边远地区可更高一些。
⑤毒性中药不能装斗(炮制品除外),而应设专柜,要求:结构牢固,双锁管理,分别由专管的营业员和具有中药师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共同负责管理,包括验收,销售的全过程。
⑥贵细中药材除柜台必备的样品外,应设专柜加锁管理,实行双人签收与核发手续,避免发生差错,造成经济损失。
如进口西洋参、燕窝、西红花、麝香、冬虫夏草、鹿茸、熊胆等。
2、分类装斗中药的分类,由于使用者的目的不同,即要达到便于教学或临床应用、化学研究、检索快速等不同的目的,而采用不同的分类方法,一般有以下几种:①按中药材名称首字笔画排序分类。
如《中国药典》2000版一部、《中药大辞典》均采用此种分类法,其优点是将所收载的全部中药材名称(含中成药)纳入笔画索引表,查阅方便。
②按自然分类法分类,是根据原生药的原植物在自然界中的位臵,运用分类学的门、纲目、科、属种的分类方法。
本法有助于了解药用植物或动物在自然界的位臵、形态特征和彼此间的关系,也有助于在同科属研究中寻找具有类似化学成分的新药源。
而对于矿物药则不便纳入归类。
③按药用部位分类,即根据植物药入药部位的不同分为:根及根茎类,茎木类、皮类、叶类、花类、种子与果实类、全草类,这种方法一般运用在《中药鉴定学》、《炮制学》、《药材学》等方面,优点是便于掌握植物药材的形态特征,有利于同类药物性状的比较。
④按药物化学成分分类,即根据药物中含有的有效成分或主要成分分类。
如碳水化合物,有机酸、酚类、挥发油、树脂、甙类、生物碱等。
⑤按中药的功效分类,是在中医学基础理论指导下,按照药物功效的共性进行分类的方法,分为解表药、清热药、泻下药、祛风湿药、芳香化湿药、利水渗湿药、温里药、理气药、消食药、驱虫药、止血药、活血祛瘀药、化痰止咳平喘药、安神药、平肝息风药、开窍药、补虚药、收涩药、涌吐药、外用药及其他等约二十大类。
以上几种分类方法的选择源于不同的目的。
中药饮片是直接为医生的处方和患者的治疗提供服务的,因此,中药饮片的装斗只能取“功效分类”法。
这样分类,功效临近相似及常配的药物在临方调配时将会更方便、快捷,为了达到中药饮片装斗的科学性、合理性、适用性,药店除了要根据常规地方用药习惯确定的品种、品规制作调剂药斗外,在制定装斗分类方案时,还应充分考虑以下因素:①中药用途(功效)分类与方剂的常规配伍相结合。
即要求装斗时保持药物用途、功效的临近。
有许多中药常相须为用,习称“姊妹”药,经常功效协同组方的如四君子汤(党参、白术、茯苓、甘草)、四物汤(当归、熟地黄、白芍、川芎),但也不能过于牵强而顾此失彼,如麻黄汤中有麻黄、杏仁、桂枝、甘草。
方中的麻黄,生用是以解表为主,属解表类药、蜜炙麻黄则是止咳平喘要药,杏仁是止咳类药故宜与常用的止咳化痰平喘药相搭配装斗,桂枝既能协助解表,又具通阳化气双向调节功能,甘草亦有生用与蜜炙两种不同炮制规格,且功能迥然不同。
因此,在分类布局时更多地是要认识中药饮片炮制后功能的主导性。
常见相须为用的配伍品种举例:党参-白术何首乌-女贞子苍耳子-辛夷党参-黄芪制川乌-制草乌白芷-细辛山药-茯苓三棱-莪术羌活-独活巴戟天-益智仁延胡索-郁金桑枝-木瓜当归-白芍桃仁-红花葛根-升麻丹皮-赤芍黄柏-知母野菊花-紫花地丁生地黄-玄参金银花-连翘射干-山豆根天冬-麦冬乳香-没药煅龙骨-煅牡蛎龟甲-鳖甲谷芽-麦芽柏子仁-酸枣仁青皮-陈皮桔梗-前胡槟榔-雷丸百合-百部麻黄-桂枝天麻-钩藤上表所列品种是中医、中药人员常称的“姊妹”药,是指在临床处方药味的组合中经常配伍、起相互协同作用促进疗效的药药或动物贝壳类饮片,稍不留意,就可能“张冠李戴”。
④注意冷、热搭配的合理性。
调剂柜的摆放一般是根据营业厅的面积和经营中、西、成药的品种规模而确定的,无一定式来约束,有正面朝外呈“一”字摆放的,有“凹”字形或“丁”字型不等,总之在分类装斗原则前提下,必须充分考虑调剂取药的方便,有的药柜设计装斗高达2米以上,操作起来极不方便,往往一剂中药上下要数十分钟之久,这样会给调剂人员和顾客双方带来烦恼,因此,药柜的设计不宜过高,常用中药饮片装斗宜在当胸上至额头下,下至腰部以上,冷背及体轻用量少的品种臵于上部;量大体轻泡的宜装在底部大斗中,体重的矿物药宜臵于下部大斗格中分存;外用药应臵于远端大斗格分存;蜜炙类饮片,若装于斗内,应有容器另装加盖,或另柜用容器陈列。
四、中药饮片装斗的统一性由于中药品种复杂,历史上中药的临床应用带有浓厚的地方性,同地区甚至同城市各地段、各医疗单位的中医就有主“辛温派”、“辛凉派”之说,即是代表了用药治病的倾向性,并不存在派别之争。
因此,各药店经营的中药饮片品规不尽相同。
笔者认为,中药饮片的装斗分类应在国家药品管理法律法规及药品标准的原则下达到相对统一。
1、装斗按功效分类,内服与外用药分存,特殊药品特殊管理,对医生用药,调剂员操作及顾客用药的安全都是有利的。
2、中药饮片名称的统一,即药斗内外标示的中药名称必须书写正名正字,严格按照《中国药典》及国家有关药品标准的规定。
切制的饮片为药材名(通用名称)如党参片,应写为“党参”,炮制后的饮片在药材名称前冠以炮制方法,如土炒党参,应写为“土党参”,蜜炙党参,应写为“蜜党参”。
杜绝别名和错别字上柜。
3、统一形象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的所属网点,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应将装斗分类的布局,饮片名称的规范用字作为企业统一形象的标志之一。
这样,各零售门店之间的人员调动就不会有操作的障碍。
同城市的零售企业虽然在中药饮片的经营品种、品规方面有一些差异,但是,分类管理的基础格局和中药饮片名称的使用应基本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