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在申请之前就有人做了,被告专利侵权怎么办

合集下载

北京高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

北京高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

北京⾼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编者按:2013年9⽉4⽇,北京市⾼级⼈民法院下发《北京市⾼级⼈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京⾼法发〔2013〕301号)。

2017年4⽉20⽇,北京⾼院公布新修订的《判定指南》(中、英、⽇⽂版)。

《判定指南》共153条,2.1万字,涉及专利审判中发明和实⽤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确定及侵权判定、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确定及侵权判定以及侵权⾏为的认定和专利侵权抗辩等六个部分,系统完整地对权利要求解释原则、对象、⽅法以及侵权判定规则、侵权⾏为的认定及抗辩作出规定,并⾸次对⽬前我国专利司法实践中标准必要专利、图形⽤户界⾯等热点问题作出规定。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为:⼀是进⼀步完善专利权利要求的解释原则和⽅法,新增加了符合发明⽬的解释原则和权利要求区别解释⽅法,并对使⽤环境特征、主题名称等技术内容的具体解释⽅法做出规范;⼆是完整规定了功能性限定特征的解释及侵权判定规则,进⼀步细化对等同侵权的判定规则;三是在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的基础上,对外观设计专利审理规则和共同侵权⾏为进⼀步完善和细化;四是在我国现有案例并合理借鉴其他国家地区最新案例的基础上,明确图形⽤户界⾯外观设计及标准必要专利等新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五是根据我国计算机软件专利、通讯专利的司法实践,逐步扩⼤专利保护范围,对间接侵犯专利权的⾏为进⾏有效规制;六是针对低质量专利的⼤量出现,进⼀步明确恶意取得专利权的类型,为打击专利权滥⽤⾏为提供指引。

北京市⾼级⼈民法院《专利侵权判定指南(2017)》全⽂⼀、发明、实⽤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确定(⼀)确定保护范围的解释原则1、专利权有效原则。

在权利⼈据以主张的专利权未被宣告⽆效之前,其权利应予保护,不得以该专利权不符合专利法相关授权条件、应被宣告⽆效为由作出裁判。

但是,本指南另有规定的除外。

专利登记簿副本,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可以作为证明专利权有效的证据。

专利侵权案件中 先用权如何适用

专利侵权案件中 先用权如何适用

专利侵权案件中先用权如何适用在专利侵权诉讼中,提出先用权抗辩的必要前提条件是抗辩人通过合法手段在专利申请日前已掌握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相同的技术并实际制造、使用或已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

先用权是指非人在专利权人申请专利的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在专利权人的申请获得授权后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行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

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先用权作为一种抗辩理由,一直被广泛援用。

那么,专利侵权案件中,先用权如何适用?本文整理了相关法律条文与知识,为您提供一定的参考。

在专利侵权纠纷案件中,被控侵权方往往以先用权和自由公知技术作为抗辩的理由。

如果该抗辩理由成立,则被控侵权方不构成侵权。

反之,则被控侵权方很有构成侵权的可能。

因此,正确适用先用权原则,往往是正确处理专利侵权案件的关键所在。

我国专利法明确规定: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相同的产品、使用相同的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他人的专利权。

此即通常所说的先用权原则。

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有这样的情况:有人先于该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使用了与该申请专利的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作好了使用该技术的必要准备。

该项技术对于此人来讲即为先用了。

因该先用人此前对自己研究开发成功的该项新技术成果已经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作了大量的工作。

如果仅因为专利权人在专利权的申请方面早于先用人,而不让先用人实施自己开发的该技术成果,则不甚合理。

因此,法律从公平的角度出发,允许先用人在一定的范围内可以实施自己开发的该技术成果而不用承担侵犯他人专利权的法律责任。

这一规定既是对专利权的一定限制,也是对先用权人的一种保护。

虽然,被控侵权人往往以此作为抗辩理由。

但对先用权原则的适用却有其严格的条件。

在审判实践中,对是否构成先用权,一般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1.时间因素先用人开发成功的系争技术成果以及准备实施该技术成果的行为应在专利权人提出该项专利的“申请日”之前。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专利侵权案例法律知识点(3篇)

第1篇一、引言专利侵权案件在当前社会中日益增多,涉及各个领域和行业。

专利侵权不仅损害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还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将结合专利侵权案例,对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专利侵权概述1. 专利侵权定义专利侵权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擅自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 专利侵权类型(1)直接侵权: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专利的行为。

(2)间接侵权:明知或者应知他人实施专利侵权行为,仍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帮助、宣传等。

三、专利侵权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甲公司拥有一项名为“一种新型节能灯具”的实用新型专利。

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灯具上使用了与甲公司专利相同的结构、技术特征。

甲公司发现后,向法院提起诉讼。

2. 案例分析(1)侵权认定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的灯具与甲公司的专利在技术特征上具有相同之处,且乙公司明知甲公司拥有该专利,却仍然实施侵权行为,构成专利侵权。

(2)法律责任根据《专利法》规定,乙公司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甲公司经济损失。

3. 案例启示(1)权利人应加强专利保护意识,及时申请专利,确保自身合法权益。

(2)企业应尊重他人专利,避免侵权行为。

(3)法院应加大专利侵权案件审理力度,维护专利权人合法权益。

四、专利侵权法律知识点1. 专利侵权构成要件(1)专利权有效存在:专利权人拥有合法有效的专利权。

(2)侵权行为存在:行为人实施了专利侵权行为。

(3)侵权行为具有违法性: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实施专利。

(4)侵权行为具有危害性:侵权行为给专利权人造成损失。

2. 专利侵权责任(1)停止侵权:侵权行为人应当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赔偿损失:侵权行为人应当赔偿权利人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3)公开道歉:侵权行为人应当向权利人公开道歉。

3.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根据《专利法》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两年,自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

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专利作为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对发明者和企业有着重要的意义。

在保护专利权的同时,也需要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

下面将对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进行阐述。

一、专利权要件在判断专利侵权之前,需要先了解专利权的要件:1.新颖性:即该技术或产品在公开之前没有被公众知晓过。

2.创造性:即该技术或产品对于该领域的专业人士来说,不是一种显而易见的改进。

3.实用性:即该技术或产品能被用于实际生产或应用领域。

如果专利权要件全部满足,就可以获得专利权。

二、专利侵权行为在了解专利权要件之后,需要了解专利侵权的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包括:1.直接侵权:即他人在未经专利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直接使用专利方法。

2.间接侵权:即他人在知晓或应该知晓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专利侵权的情况下,向他人销售、提供制造、使用、销售、进口专利产品或直接使用专利方法的设备、材料和成品等,违反了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

三、专利侵权的判断标准判断专利侵权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是否存在专利权:如前所述,只有专利权存在,才能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否则对专利侵权的指控就失去了依据。

2.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在专利文件中有所表述,需要与涉嫌侵权行为进行比较,看其是否存在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3.是否存在技术等价物:即涉嫌侵权行为是否存在与专利权相同或相似的技术方案。

4.是否存在侵权主观故意:即涉嫌侵权行为是否存在故意违反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可以判断是否存在专利侵权。

四、专利侵权的法律后果存在专利侵权行为,将面临以下法律后果:1.国家知识产权局或其他行政管理机构可以责令其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违法产品和侵权工具,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

2.专利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行为的制止、赔偿经济损失等。

因此,企业在生产、销售产品时,对于是否存在专利权和是否存在专利侵权行为要有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专利法司考真题

专利法司考真题

专利法解析1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技术开发合同,未约定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

甲公司按约支付了研究开发经费和报酬后,乙公司交付了全部技术成果资料。

后甲公司在未告知乙公司的情况下,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丙公司使用该技术,乙公司在未告知甲公司的情况下,以独占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丁公司使用该技术。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1年卷三单选第15题)A.该技术成果的使用权仅属于甲公司B.该技术成果的转让权仅属于乙公司C.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D.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无效【答案】D【考点】技术开发合同【解析】《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但委托开发的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开发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选项A、B错误。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开发一项技术秘密,但并未约定该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也无法确定。

因此,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享有该技术秘密的使用权和转让权。

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合同法第三百四十一条所称“当事人均有使用和转让的权利”,包括当事人均有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或者以普通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并独占由此所获利益的权利。

当事人一方将技术秘密成果的转让权让与他人,或者以独占或者排他使用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或者追认的,应当认定该让与或者许可行为无效。

17.甲公司开发出一项发动机关键部件的技术,大大减少了汽车尾气排放。

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受让该技术的专利申请权后不久,将该技术方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同时申请了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提交申请后需注意什么

专利提交申请后需注意什么

专利提交申请后需注意什么专利提交申请后,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申请日:专利申请的有效性与其申请日相关。

申请日确定后,专利申请人就可以享受到从申请日开始的一定保护期限。

因此,必须在提交申请之前确保所有申请文件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优先权:如果在提交专利申请前已经在其他国家或地区申请了相同发明的专利(原则上是同一天或同一年内),则可以享受优先权。

这意味着在后续申请中,可以以先前申请的国际申请日作为优先权日,以避免他人在这一期间内提交相同发明的专利申请。

3. 保密期限:在一些国家/地区,特别是在中国,专利申请在提交后会进入保密期。

在保密期内,专利申请的内容不会被公开,只有在保密期结束后才会对外公开。

因此,当提交专利申请时,特别是对于涉及商业机密的发明,需要考虑保密期带来的保护作用。

4. 申请费用:除了申请的文件准备费用外,还需要支付申请费用。

费用的具体数额会因申请国家和专利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变化。

对于小规模企业和个人发明者,一些国家、地区可能会提供减免或优惠的费用政策。

5. 专利权转移:在申请过程结束后,申请人有权选择将专利权转让给其他人。

这可能涉及到签订合同、协议或者许可协议等法律文件。

在专利权转移时,一方需要确保转让文件的法律有效性,并确保与申请人的利益保持一致。

6. 补充申请:如果在提交申请后,发现申请内容不完整或需要补充的地方,可以依法提交补充申请。

在提交补充申请时,需要确保补充申请与原申请文件的相容性,并且遵守法律规定的时间限制。

7. 技术转让和商业推广:专利的申请并不仅仅是为了获得专利权,还是为了推动创新和技术转让。

因此,在专利申请成功后,需要考虑专利的商业化和推广问题,例如商业化计划的制定、市场调研、技术推广等。

8. 专利侵权监测和维权:专利申请成功并获得专利权后,还需要进行专利侵权监测和维权工作。

这包括定期监测市场上的类似产品或技术,以及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

外观设计专利的“现有设计”抗辩

外观设计专利的“现有设计”抗辩

外观设计专利的“现有设计”抗辩
外观设计专利纠纷的案件数量,呈现⽇益上升的趋势,这源于⼈们对专利的⽇益重视。

今年六⽉,我在宁波市中级⼈民法院办结了⼀件外观设计专利纠纷案件。

2020年时,原告通过市场监督部门,查封了被告涉嫌侵权的产品。

原告算是取证成功,于是便开⼝要数⼗万的赔偿款。

因为⽆法调解,被告找到我,希望解决侵权纠纷。

我的建议是,等对⽅起诉我们,我们去应诉就可以,⽆需申请专利⽆效。

2021年,原告起诉我⽅专利侵权,宁波市中级⼈民法院于5⽉组织双⽅开庭。

就本案⽽⾔,涉嫌侵权的产品与专利产品外观⾮常相似,就普通消费者⽽⾔可以说是⼀模⼀样,所以就相似度⽽⾔,⼀定落⼊专利权保护范围,构成侵权。

所以,如果被告不想赔偿,就得推翻原告的专利。

按照被告的说法,这个设计的产品早就已经在市场上流⾏,在原告申请专利之前就已经流⾏,于是我建议被告搜集证据,证明涉案产品在专利申请⽇前已经在市场上流通。

当事⼈⾮常给⼒,发动同⾏业的朋友寻找宣传该款产品的证据,在⼀段时间后,竟然找到数位朋友于2018年在朋友圈推⼴该产品!⾄此,证据浮出⽔⾯!
在5⽉份开庭时,审理法官问我⽅抗辩的理由是什么,我⽅只给出“现有设计”⼀个抗辩理由,在法官查看证据后,就组织调解,我⽅胜券在握!⼏分钟后,就调解成功,我⽅象征性地补偿对⽅,⽆需赔偿。

案件就此结束。

在专利纠纷案件中,现有设计抗辩普遍存在,且成功的案例也不少,建议商家在销售新产品时,保存推⼴照⽚!以后或许有⼤⽤处。

知识产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

知识产权被侵犯了该怎么办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它是创新者的智慧结晶,是企业竞争的核心武器,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推动力。

然而,不幸的是,知识产权被侵犯的情况时有发生。

当我们的知识产权受到侵犯时,应该如何应对呢?这是一个需要我们认真思考和积极行动的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知识产权被侵犯。

知识产权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等多个方面。

比如,他人未经授权使用了你的专利技术来生产产品,或者仿冒了你的商标进行销售,又或者抄袭了你的作品并以自己的名义发表,这些都属于知识产权被侵犯的范畴。

一旦发现自己的知识产权被侵犯,保持冷静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不要惊慌失措,而是要迅速收集相关证据。

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它能够有力地支持你的主张。

这些证据可以包括侵权产品的样本、相关的交易记录、侵权方的宣传资料、与侵权行为有关的通信记录等等。

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完整性,确保其能够在法律程序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接下来,要对侵权行为进行评估。

了解侵权的范围、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这有助于你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如果侵权行为较小,可能通过与侵权方沟通协商来解决。

但如果侵权行为严重,涉及较大的经济利益和市场影响,就需要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决定采取法律行动之前,我们可以尝试先与侵权方进行沟通。

通过发函或者面谈的方式,向其指出侵权行为,并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同时协商赔偿事宜。

这种方式有时能够以较为平和的方式解决问题,节省时间和成本。

但需要注意的是,在沟通时要保持理性和坚定,明确表达自己的立场和要求。

如果沟通协商无果,那么法律诉讼可能是不可避免的选择。

在提起诉讼之前,建议咨询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

律师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能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指导,帮助你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他们熟悉法律程序,能够在案件的各个环节为你提供有力的支持,增加胜诉的可能性。

在诉讼过程中,要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提供所需的证据和信息。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与申请人权益的保护措施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与申请人权益的保护措施

专利申请中的发明人与申请人权益的保护措施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发明人和申请人都是重要的参与者。

发明人是指创造出发明的个人或团体,而申请人则是指拥有专利申请权的个人、团体或公司。

为了保护发明人与申请人的权益,专利制度中存在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

本文将分析专利申请中发明人与申请人权益的保护措施,并探讨其实际应用。

一、申请人的权益保护申请人是专利权的申请者和拥有者,享有专利权益。

为了保护申请人的权益,专利制度规定了以下措施:1. 专利权的归属:专利权应属于申请人,申请人可以通过专利申请来获得对发明的独占权。

在申请过程中,申请人需要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图纸等。

专利申请成功后,申请人将获得对发明的专属权益。

2. 保护期限:专利权的保护期限通常为20年。

在此期限内,申请人拥有对发明的独占权,可以阻止他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制造、使用、销售或引进该发明。

保护期限的设立,对申请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保护措施,使其能够合法地享受专利权益。

3. 专利权的转让:申请人可以将专利权转让给他人或实体,以获取经济利益。

专利权转让可以通过合同等形式进行,确保申请人在权益转让过程中得到合理的回报。

二、发明人的权益保护发明人是创造出专利发明的个人或团体,为了保护他们的权益,专利制度中也有相应的规定和措施,如下:1. 发明人身份确认:在专利申请中,需要明确并确认发明人的身份。

专利法要求,发明人应当具备发明创造的主要技术方案,并且对专利申请享有权益。

将正确地确认发明人的身份,有助于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 发明人的署名权:发明人在专利申请文件中享有署名权。

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文件应载明发明人的姓名。

这使得发明人可以在专利权的行使过程中获得名誉和声誉的认可。

3. 发明人的奖励与报酬:为了激励发明人的创新和贡献,专利制度往往规定了发明人的奖励和报酬。

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发明人的权益,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创新活动。

三、实际应用与挑战尽管专利制度设立了一系列的措施和规定,但在实际应用中仍然存在一些挑战和争议。

专利人对于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专利人对于专利侵权怎么投诉

Knowing what I want to do, in the dead of night, ask myself my future plans, and move in that direction to realizeit.(页眉可删)专利人对于专利侵权怎么投诉对专利侵权行为可直接向当地的专利局投诉,并且也能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的侵权行为是可以要求承担民事赔偿的,专利侵权给专利所有者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影响的话,这种侵权行为就有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了。

但要注意收集对方侵权的相关证据。

一、专利人对于专利侵权怎么投诉?既可以向当地专利局投诉,也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专利侵权代理费用1、一般来讲,不涉及财产的案件一审律师费3000元左右。

2、有财产纠纷的,视案情可能还要按财产数来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终的律师费可与律师确定。

律师费按照案件不同,费用要看你与律师约定好一审及二审的收费标准,有的律师是全包的,有的律师是按阶段收费的不同,有的是你胜诉后再支付律师费。

同时要按照司法厅的律师收费办法收费。

除此之外,经济纠纷的费用在法律上同样有相关规定,除了涉及到审判、量刑等方面外,对于经济纠纷案件诉讼费的负担问题也有有相关规定,这点需要格外留意,避免因为疏忽大意而错失了维护自身应得权益的机会。

二、专利侵权认定的判断标准是什么?对于专利行为的侵权认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侵犯的对象应当是在我国享有专利权的有效专利。

首先,鉴于专利权的地域性,有效专利一般应当是指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

其次,鉴于专利权的时效性,只有在规定保护期内未因缴费、无效宣告、放弃等原因失效的专利权才是有效专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项专利权由于某些原因被宣告无效,则该专利权将被视为自始不存在,因此即使有他人在前已经实施也不够成专利侵权。

(二)有违法行为存在。

即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有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专利的行为。

论专利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

论专利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

论专利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1. 引言1.1 专利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概述专利诉讼中的禁止反悔原则是指一旦当事人做出某项行为或选择,就不能再反悔或变更其意愿的法律原则。

在专利领域,禁止反悔原则具有重要意义,因为专利权的确立和保护对于创新和技术发展至关重要。

在专利诉讼中,一旦当事人选择起诉对方侵权,就不能在后续阶段撤回起诉或变更诉讼请求。

这一原则的存在旨在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和公正性,避免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随意变更态度或影响程序的进行。

禁止反悔原则的适用范围涵盖了专利诉讼中的各个环节,从起诉的阶段到判决执行的阶段都必须遵循该原则。

只有当事人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相关申请或诉讼请求,才能获得法律的保护和支持。

任何违反禁止反悔原则的行为都可能导致诉讼结果的无效或损失,因此在专利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慎重考虑自己的选择并且要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 正文2.1 禁止反悔原则的法律依据禁止反悔原则的法律依据主要可以在《专利法》等相关法律文件中找到。

根据《专利法》第24条规定,专利权的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权时,应当如实披露与该专利有关的资料,并且不得隐瞒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第59条也规定了专利权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包括不得恶意滥用专利权,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等。

《专利法》第63条也对专利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于实施专利权人的专利权利用方式而不经许可的行为认定为专利侵权,并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专利法》相关规定,禁止反悔原则在专利诉讼中具有法律依据,在专利权的申请、行使以及保护过程中,相关当事人都有义务遵守专利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禁止反悔原则。

禁止反悔原则的法律依据主要体现在专利法律文件中,对专利权人和专利侵权行为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障了专利权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专利制度的健康发展。

在专利诉讼中,依据禁止反悔原则,对专利权的保护和侵权行为的制裁起到了重要作用。

2.2 专利申请人的义务专利申请人在专利诉讼中有着重要的义务,这些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1. 诚实信用:专利申请人在向专利局提交专利申请时,必须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能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相关信息。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7)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7)

【2017年司法考试卷四真题及答案】2017年司法考试真题答案及解析卷三(7)这里给大家分享一波希律法考2017年真题卷三的解析。

希望对大家有一定的帮助。

由于文章长度问题,这里给大家分享61-70题。

61.甲融资租赁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约定乙公司向甲公司转让一套生产设备,转让价为评估机构评估的市场价200万元,再租给乙公司使用2年,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租金300万元。

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公司拖欠租金,甲公司诉至法院。

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为资金拆借关系B.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为融资租赁合同关系C.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的年利率超过24%的部分无效D.甲公司已取得生产设备的所有权试题答案BD试题解析【考点】融资租赁合同【解析】承租人将其自有物出卖给出租人、再从出租人处租回的,人民法院不应仅以承租人和出卖人系同一人为由而认定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

故A项错误,B项正确,C项错误。

乙和甲之间的买卖合同采占有改定方式进行交付,故甲公司已经取得生产设备的所有权,故D项正确。

62.甲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一个较大的花园公寓项目,作为发包人,甲公司将该项目的主体工程发包给了乙企业,签署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乙企业一直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

现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完工。

就相关合同效力及工程价款,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B.因该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完工,故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应认定为无效C.该项目主体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则乙企业可参照合同约定请求甲公司支付工程价款D.该项目主体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经修复后仍不合格的,乙企业不能主张工程价款试题答案ACD试题解析【考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认定无效: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

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在专利申请中,专利侵权行为是一个常见的问题。

当其他人未经权限或者许可,擅自使用、制造、销售或出版专利技术,就构成了专利侵权行为。

针对这种情况,申请人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处理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本文将探讨专利申请中专利侵权行为的处理方法。

1. 确定侵权事实在发现他人可能侵权时,首先需要确定侵权事实。

申请人可以通过调查、取证等方式收集相关证据,包括侵权产品、侵权行为的时间、地点、以及侵权人的相关信息等。

对于专利技术来说,还需要验证侵权行为是否涉及专利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

2. 通知侵权方一旦确认侵权事实,申请人应立即将侵权行为通知侵权方。

通知书应明确指出侵权的基础、证据、侵权的具体行为以及要求侵权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通知书可以通过邮件、快递等方式发送给侵权方,同时要保留相关证据,以备后续使用。

3. 协商解决通知侵权方后,申请人可以尝试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的方式可以灵活选择,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补偿、签署授权许可协议、停止侵权行为等。

协商解决的关键是双方的合作和沟通,以达到保护申请人权益、促进技术创新的目标。

4. 提起诉讼如果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申请人可以选择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提起诉讼前,申请人需要准备充分的证据,确保自己具备足够的胜诉概率。

专利侵权诉讼一般由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申请人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代理案件。

5. 寻求行政处理除了提起诉讼外,申请人还可以寻求行政处理来处理专利侵权行为。

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及其地方分支机构是处理专利侵权行为的权威机构。

申请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检举侵权行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加强自己的诉求。

总之,对于专利申请中的专利侵权行为,申请人可以通过确定侵权事实、通知侵权方、协商解决、提起诉讼以及寻求行政处理等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处理过程中,申请人应当保持理性、合法、合理的态度,以期达到最好的解决结果。

然而,每种方法都有其优缺点,具体选择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利益考量综合决策。

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
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原告往往难以举证证明其专利产品销售量因被告侵权而减少的数量,虽然证明侵权产 品的销售量相对容易,但侵权产品的销售价格又远远低于专利产品的正常价格,如果将被告获利确定为赔偿额, 不能弥补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专利法
第11条对专利权的法律效力作了明确规定: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定以外,任何单 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被告,一方面由于其财务帐册一般很不规范,另一方面也为了体现对故意侵权的惩治 力度,因此可以按照产品销售利润计算赔偿额。
另外,在以被告获利确定赔偿额时,还应当注意原告专利在侵权产品中所起作用或所占位置,原告专利只在 侵权产品的某一小部分上被实施的,例如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只在被告产品包装的某一部分上被使用,则不宜将 被告销售该产品的所有利润都确定为侵权赔偿额。
其次,该规适用予 以明确规定。
谢谢观看
构成条件
1.该实施行为发生在该项专利权授权以后的专利权有效保护期内。 2.该实施行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 3.该实施行为未经专利人许可。 4.该实施行为是法定禁止的侵害行为。 5.该实施行为落入该专利权保护范围。
赔偿计算
专利法第六十条是本次修改的新增条款,该条分两个层次规定了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三种计算方法:
专利侵权行为
法学术语
01 侵权行为
03 表现形式
目录
02 侵权特征 04 构成条件
目录
05 赔偿计算
07 侵权人获利
06 专利法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对于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 人可请求专利管理机关进行处理,也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发生侵权纠纷 时,如发明专利为产品的制造方法,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应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的证明。中国法律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权行为:(1)专利权人制造或者经专利权人许可制造的专利产品售出后,使用或者 销售该产品的.;(2)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 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3)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制造 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4)临 时通过中国领土、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公约,或依 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5)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 利的。

专利技术在先使用抗辩适用研究

专利技术在先使用抗辩适用研究

专利技术在先使用抗辩适 用于所有类型的专利侵权
案件
抗辩方必须证明其使用专 利技术的目的是为了生产
经营
抗辩方必须证明其使用专 利技术在专利申请日之前
已经开始
抗辩方必须证明其使用 专利技术的范围和方式 与专利权利要求中的技
术方案相同或等同
在专利申请日之 前已经开始使用 该技术
使用行为必须是 公开的,即被他 人知晓
欧洲:在先使用 抗辩制度相对较 为宽松,但需要 提供充分的证据
日本:在先使用 抗辩制度较为严 格,需要满足一 定的条件和程序
中国:在先使用 抗辩制度相对较 为宽松,但需要 提供充分的证据 和理由
国际上对专利 技术在先使用 抗辩的规定和 实践
各国在专利技 术在先使用抗 辩方面的差异 和共性
我国在专利技 术在先使用抗 辩方面的现状 和问题
抗辩的地域限制:必须在 专利申请国范围内使用
抗辩的领域限制:必须在 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内使

抗辩的证据限制:必须提 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先使

抗辩条件:需要满足一定的条 件和要求
抗辩范围:仅限于特定领域和 范围
抗辩效力:可能存在一定的局 限性和争议
抗辩程序:需要遵循一定的程 序和规则
明确抗辩条件:在先使用抗辩需 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使用在先、 公开在先等,需要明确这些条件, 以便更好地保护专利权人的权益。
使用行为必须是 真实的,即不是 为了规避专利制 度而进行的虚假 行为
使用行为必须是 持续的,即不能 是短暂的、偶然 的使用行为
在先使用行为:在专利申请日之前已经实施的行为 合法性:在先使用行为必须是合法的,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持续性:在先使用行为必开,不能保密
造性和实用性的技术。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一、专利侵权诉讼时效多少年根据《专利法》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

1、超过二年的起诉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往往是连续的,有时甚至是断断续续的。

权利超过二年起诉的,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侵权,并支付起诉之日前推算二年内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这种判决应满足两个前提条件:起诉时侵权行为仍在继续;起诉时专利权仍在有效期内。

2、授权前的发明技术使用费发明专利的特殊之处是,授权前的临时保护。

由于发明专利实行“提前公布、实质审查”,一项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这时其他单位或个人完全可以实施公开的发明技术,这种行为在授权之前不视为侵权。

根据《专利法》规定,上述单位或个人应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申请的临时保护措施。

《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于授权之日前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时效自专利授权之日起计算。

这类诉讼的时效有两个起算点:一专利授权之日;二专利权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行为之日,以其中的晚者为实际起算点。

二、什么是专利权专利权(Patent Right),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我国于1984年公布专利法,1985年公布该法的实施细则,对有关事项作了具体规定。

专利(patent)一词来源于拉丁语Litterae patentes,意为公开的信件或公共文献,是中世纪的君主用来颁布某种特权的证明,后来指英国国王亲自签署的独占权利证书。

专利是世界上最大的技术信息源,据实证统计分析,专利包含了世界科技信息的90%-95%。

三、专利权具有哪些性质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排他性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

专利权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出现法专利权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

知识产权案例

知识产权案例

著作权1、1992年8月,某省艺术博物馆向省内外画家和书法家发出几千份邀请函,称明年5月10日是该馆建馆40周年纪念日,邀请届时参加庆典。

一些画家和书法家收到邀请函后,纷纷作画或赋诗以示祝贺,并将作品赠与该博物馆。

至1992年12月底,博物馆收到字、画共计1000幅,遂从中挑选100幅作品编辑称纪念画册,出版1万册公开销售:1)博物馆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为什么?(1)博物馆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

因为作者将字、画赠与博物馆,字、画的所有权移转,但著作权并不当然移转。

(2)博物馆是否可以将上述赠与的作品展览?为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18条的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并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是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美术作品原件的所有人享有。

所以,本案中,博物馆享有展览权。

2、原告方某某根据历史记录与考证文献按照公元纪年、干支纪年、帝王年号、农民起义等编辑的一部纪年表,首次登录在上海辞书出版社编辑的《辞海》一书的附录中;被告王某某未经许可,直接在其主编的《语言大词典》中影印了此表。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而被告认为纪年表里的数据全部来源于已有的历史纪年表和他人已发表的历史考证文献,没有原告的创造性智力劳动,纪年表属于“历法”,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

1)该案中历史纪年表是否构成作品?是属于何种作品?该历史纪年表属于作品;属于汇编作品。

《著作权法》第14条规定,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片断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本案中的历史纪年表即属于此汇编作品,不是《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的“历法”。

3、《休闲》为国内一份文摘杂志,请一学生L翻译了美国5年前在X报纸上发表的一篇署名为S的散文,登载在该文摘杂志上,署名作者S。

另一家国内文摘报《饭后茶余》转载了《休闲》杂志上的这篇译文,注明转载自《休闲》。

怎么判定专利侵权,有什么判定原则

怎么判定专利侵权,有什么判定原则

怎么判定专利侵权,有什么判定原则我国规定的专利包括发明创造、实⽤新型以及外观设计,侵犯其中⼀种专利项⽬都是违法的,那怎么判定专利侵权,有什么判定原则?接下来由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些关于这⽅⾯的知识,欢迎⼤家阅读!怎么判定专利侵权,有什么判定原则⼀、发明和实⽤新型专利侵权判定(⼀)判定原则1、全⾯覆盖原则全⾯覆盖是指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技术⽅案的必要技术特征全部再现,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与专利独⽴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对应并且相同。

全⾯覆盖原则是专利侵权判定中的⼀个最基本原则。

主要包括以下⼏种形式:(1)字⾯侵权⼜称全部技术特征覆盖,即如果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的技术特征包含了专利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则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上位概念侵权当专利独⽴权利要求中记载的必要技术特征采⽤的是上位概念特征,⽽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采⽤的是相应的下位概念特征时,则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3)特征数量侵权如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在利⽤专利权利要求中的全部必要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技术特征,仍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此时,不考虑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的技术效果与专利技术是否相同。

(4)从属专利侵权被控侵权物(产品或⽅法)对在先专利技术⽽⾔是改进的技术⽅案,并且获得了专利权,则属于从属专利⼜称依存专利。

未经在先专利权⼈许可,实施从属专利也覆盖了在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等同原则“等同原则”的概念:是指以基本相同的⼿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基本相同的效果,并且所属领域的技术⼈员在侵权⾏为发⽣时通过阅读说明书、附图和权利要求书,⽆需经过创造性劳动就能够联想到的特征。

等同原则的“等同”,是指具体技术特征在功能、作⽤上的等同,⽽不是侵权产品与专利两个技术⽅案的整体等同。

故被控侵权产品该三个技术特征的结合与专利权利要求必要技术特征“弹性罩边”是以基本相同的⼿段,实现基本相同的功能,达到了基本相同的效果,应认定是等同的。

专利权案例分析报告

专利权案例分析报告

专利权案例分析报告在法律领域中,专利权案例分析是一种常见的研究方法。

通过对特定案例的分析,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专利权的相关法律原则,探讨案例中的争议点,并为未来的案件提供参考。

本文将以一个具体的专利权案例作为例子,分析其中的法律问题和争议,并提出一些解决方案。

案例背景:某公司申请了一项关于某项技术的专利,并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了专利权。

然而,不久后,另一家公司声称他们在申请该专利之前就已经研发了相同的技术,并认为该专利对他们的正当权益构成了侵犯。

案例分析:1. 是否存在专利侵权?首先,我们需要确定申请专利的公司是否具备专利权。

根据案例中的描述,该公司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取得了专利权,这意味着他们在该技术上具有独占权。

而另一家公司声称他们在申请专利之前已研发了相同的技术。

因此,我们需要考虑两个关键问题:申请专利的公司是否提供了真实有效的证据来证明他们在他们申请专利之前已经研发了该技术,以及专利局在对该专利进行审查时是否有遗漏或错误。

2. 市场竞争和公平竞争原则除了审查申请专利的合法性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专利对市场竞争和公平竞争原则的影响。

在该案例中,另一家公司声称他们在专利申请之前就已经具备了相同的技术,如果申请专利的公司获得了专利权,这会导致该技术上的市场垄断。

因此,我们需要权衡专利的独占性和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3. 权利保护和法律责任如果确定存在专利侵权,我们还需要考虑如何保护原公司的权益,并确定侵权公司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原公司可以选择要求侵权公司支付经济赔偿,同时还可以要求法院发出禁令,禁止侵权公司继续使用该技术。

另外,如果侵权行为是故意的或恶意的,原公司还可以要求法院判决侵权公司支付额外的惩罚性赔偿。

解决方案:鉴于上述问题和考虑因素,我们可以提出几个解决方案:- 专利局可以重新审查申请专利的合法性,并考虑另一家公司声称已具备该技术的证据。

如果证据表明申请专利的公司在申请之前就已经研发了该技术,专利局可以撤销该专利。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于在专利在申请之前就已经使用的技术,在专利侵权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主张该专利为现有设计的,可在一审、二审中提供证据以支持其抗辩主张,此证据属于新证据,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之一。

林某在2005年申请了一项外观设计专利,并获得授权。

2008年林某发现福建某公司生产、销售的产品与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类似,林某以福建某公司侵犯其外观设计专利权为由提起诉讼。

福建某公司认为其产品使用的是现有设计,没有侵犯林某外观设计专利权,遂提交了七份专利文件以支持其抗辩主张。

将林某外观设计专利与七份专利文件进行对比,无一相同或近似,故法院对福建某公司的现有设计抗辩不予支持。

法院认为,被控侵权产品整体上运用了林某外观设计专利的设计要点,福建某公司的生产、销售行为侵犯了林某外观设计专利权。

法院判决:福建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侵犯林某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权产品等。

福建某公司不服原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诉讼期间,福建某公司认为被控侵权产品使用的是现有设计,没有侵权,并向二审法院提交了四份对比文件以支持其抗辩主张。

林某认为福建某公司在二审诉讼期间提交的上述四份证据,不属于法律规定的新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二审争议焦点:
福建某公司在二审诉讼期间新提交的证据是否属于新证据?能否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之一?
二审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的若干规定》中关于举证期限制度的规定,目的在于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以有利于法官在开庭前整理诉讼争议焦点,提高诉讼效率,同时防止当事人搞证据突然袭击和拖延诉讼。

本案中,福建某公司在二审诉讼期间向本院新提交的证据,对认定其关于现有技术抗辩的主张是否成立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如果对该些证据不组织各方当事人进行质证和认证,将会造成裁判明显不公平的结果,现有证据也不能证明福建某公司有恶意拖延诉讼的故意。

因此,福建某公司在二审诉讼期间提交的证据应认定为属于新证据,应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之一。

林某认为福建某公司已经超过举证期限,其所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理由不成立,本院不予采纳。

重点阅读:
虽然规定了举证期限,但其目的在于促进当事人积极举证,开庭前整理诉争焦点,提高诉讼效率等。

因此,专利侵权诉讼中,对于在专利在申请之前就有人已经使用的技术,一方当事人主张该专利为现有技术、现有设计的,其在一审、二审中提供的相关证据属于新证据,应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之一。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分层次、一站式的创新创业服务,本文介绍的专利在申请之前就有人做了,被告专利侵权怎么办,希望可以帮助您了解专利的相关知识,如果有进一步的需要可以移步汇桔网
https:/// 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