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正式版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的标的为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2.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建筑工程的规模、性质、地理位置、风险状况等信息。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1. 甲方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告知乙方。
保险金额应与建筑工程的实际价值相符。
2. 乙方根据甲方的告知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保险价值并据此计算保险费。
三、保险期限1. 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日期以甲乙双方约定为准。
2. 在保险期限内,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赔偿责任。
四、保险责任与义务1. 乙方承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赔偿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意外事件,如建筑物坍塌等。
2. 甲方应履行以下义务:(1)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处理事故。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限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索赔材料后,应及时审核并予以答复。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损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
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
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若工程期间发生延期,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相应延长保险期间。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约定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意外事故(如盗窃等)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承担保险责任。
2.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五、免赔额与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设定免赔额,具体数额在合同中约定。
2.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方在保险期间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支付赔偿。
3.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建议。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6篇第1篇示例: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法律依据,是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之间的约定。
下面是一份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供参考:甲方: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和《建筑工程保险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投保的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乙方申请的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为__________(具体项目名称)。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或保险金实际支付以确定事由终止。
三、保险责任: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因火灾、爆炸、雷击、地震、风灾、水灾、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导致的建筑工程损失;2. 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的工程重新修复、重建等费用;3. 因施工过程中第三方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造成的法律责任。
四、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约定的最高保险金额为_________(具体金额)。
六、保险理赔: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甲方在收到理赔申请后,将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进行理赔处理。
七、保险合同变更:乙方应在保险合同签订后,未发生保险事故前,不得擅自更改合同内容。
如确需变更合同内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应手续。
八、其他约定: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保险合同的有效性。
对于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合同的签署代表双方对保险合同内容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履行合同约定。
甲方(盖章):______(保险公司名称)签订日期:年月日总结: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是建筑工程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合同的签订,可以有效保障被保险人在建筑工程过程中的利益,降低工程风险。
建议在签订保险合同前,双方应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各项条款清晰明了,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二、保险范围1. 建筑工程一切险:对建筑物、构筑物、设备、材料等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风暴等)和意外事故(如碰撞、坠落等)造成的损失进行保险。
2. 第三方责任险:对甲方因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进行保险。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及乙方的评估结果,双方商定具体的保险金额。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双方商定合理的保费。
四、保险期限1.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2. 第三方责任险的保险期限与工程工期一致。
五、保险赔偿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2.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立即通知乙方,并尽力采取必要措施减少损失。
3.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损失进行评估,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六、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2.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险义务,及时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维护保险市场的良好秩序。
七、违约责任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赔偿责任。
2. 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应承担违约责任。
建筑工程保险协议书范本(3篇)
第1篇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因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在建筑工程过程中涉及的下列财产,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工程项目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2)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3)施工机具、设备;(4)施工临时设施;(5)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财产。
2. 保险标的的具体范围以甲方提供的清单为准。
二、保险金额1. 保险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2. 保险金额应不低于下列价值的较大者:(1)建筑物的重置价值;(2)建筑物的实际价值;(3)建筑物的市场价值。
三、保险期间1. 保险期间自保险单载明的起保日期零时起至保险单载明的终止日期二十四时止。
2. 保险期间内,如需延长保险期限,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四、保险责任1. 保险人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雷击、洪水、地震、台风、暴雨、泥石流等自然灾害;(2)飞机坠毁、物体坠落;(3)施工机械或施工设备发生故障;(4)盗窃、抢劫;(5)其他约定的保险事故。
2.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但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1)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恐怖活动;(2)核辐射、污染;(3)自然磨损、内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氧化;(4)甲方故意或者过失造成的损失;(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
五、保险费1. 保险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中列明。
2. 保险费按保险金额、保险期间及保险费率计算。
3.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六、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2024最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最新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1.2 保险金额1.3 保险期间1.4 保险费用1.5 保险事故的认定第二条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2.1 投保人2.2 被保险人2.3 受益人第三条保险责任3.1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3.2 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3.3 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3.4 第三方责任第四条保险免赔额4.1 免赔额的设定4.2 免赔额的计算第五条保险理赔5.1 理赔申请5.2 理赔材料5.3 理赔流程5.4 理赔时限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终止6.1 投保人解除合同的条件6.2 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条件6.3 合同终止的情形第七条争议的处理7.1 双方协商解决7.2 提交仲裁机构仲裁7.3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合同的修订8.1 合同修订的条件8.2 合同修订的程序第九条合同的转让9.1 合同转让的条件9.2 合同转让的程序第十条保险公司的权益10.1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权利10.2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权利第十一条保险公司的义务11.1 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义务11.2 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义务第十二条投保人的义务12.1 投保人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12.2 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第十三条受益人的权利和义务13.1 受益人的权利13.2 受益人的义务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14.1 合同的生效条件14.2 合同的变更条件14.3 合同的解除条件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条款1.1 保险范围本保险合同所指的保险范围包括建筑工程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
1.2 保险金额保险金额为建筑工程的实际建筑成本,具体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1.3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建筑工程的施工期间,具体起止日期由投保人和保险公司约定。
1.4 保险费用保险费用根据建筑工程的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间等因素确定,由投保人一次性支付。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例
合同编号:__________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1.1本保险合同所称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对_______(工程名称)在建设过程中因遭受意外损失而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1.2保险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2)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及其他临时设施的损失;(3)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4)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3.2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四条保险赔偿4.1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4.2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查勘,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赔偿请求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赔偿金额,并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2在保险期间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乙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转让6.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保险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8.1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2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意事项:1.明确保险范围:确保双方对保险范围的理解一致,特别是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及其他临时设施的损失,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期间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三、保险责任(一)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意外事故: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三)第三者责任:因甲方的施工工程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其他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工程成本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二)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五、赔偿处理(一)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乙方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理赔;(三)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比例计算,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六、免责条款(一)因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等导致的损失;(三)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导致的损失;(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一)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二)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解除时须向乙方说明理由并支付未了保费;(三)乙方在发现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和利益。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人员意外伤害等。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结构上的意外事故;4. 人员意外伤害。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共同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3.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索赔材料,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恐怖活动;2.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3.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4.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其他情况下需要解除或终止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8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8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活动,为确保工程期间可能面临的风险得到保障,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指定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
2. 甲方应对保险标的的合法性、权属清晰及无争议等事项承担全部责任。
二、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2. 如有必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延长保险期限。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根据甲方所提供的工程预算书或其他相关材料确定,具体金额详见保险单。
2. 甲方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费率及计算方式支付保险费。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在本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建筑物倒塌、爆炸、地面塌陷等意外事故;(4)其他在本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项。
2.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违法行为、工程质量问题等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若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尽可能提供有关事故原因、损失程度等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核查、评估,并按照本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方式及标准进行赔偿。
3.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保险事故的发生,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取得代位追偿权,甲方应协助乙方进行追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保险标的出现重大变化,导致风险显著增加。
2. 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若甲方需要继续投保,应在保险期限届满前与乙方协商续保事宜。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建筑工程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为建筑工程投保相关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承保的建筑工程为甲方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 建筑物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结构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总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意外事故(如建筑物倒塌、墙体开裂等)等原因导致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赔偿限额及免赔额等详见保险条款。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约定,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保险费: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具体金额及支付方式详见保险条款。
四、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 保险期限的延长或缩短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书面确认。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建筑物的有关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的类型、结构、建筑规模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
3. 甲方应尽力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协助乙方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
六、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并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
2.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保险条款的说明和解释,并确保甲方充分了解保险条款的内容。
3. 乙方应对甲方的个人信息和投保信息进行保密。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范本(最新版)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范本(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保险负责赔偿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失:(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风雨、洪水、地陷、山崩、雪崩、冰凌、泥石流等;(2)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碰撞、盗窃、抢劫、欺诈、故意行为等;(3)其他意外风险:如工程质量问题、设计缺陷、施工错误、机械故障、原材料缺陷等。
1.2 本保险不负责赔偿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1)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2)核事故、放射性污染及其他类似事件;(3)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4)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3.2 保险费率为__________%。
3.3 保险费计算如下:保险费 =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3.4 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
第四条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4.1 乙方在本保险期限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
4.2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乙方。
4.3 乙方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派员赴现场进行查勘,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
4.4 经乙方查勘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4.5 赔偿方式为:(1)现金支付;(2)转账支付;(3)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5.2 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子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等土木建设工程及其配套设施。
保险标的的具体范围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发生坍塌或突发性工程缺陷;4. 工人及相关人员操作失误或过失行为;5. 其他意外事件。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限额由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
三、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双方根据工程进度约定。
四、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及费率计算。
2. 保险费用支付方式及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双方约定)。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
3. 甲方应在事故发生时,及时通知乙方,并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合同编号:[填写编号]签订地点:[填写地点]签订日期:[填写日期]甲方(投保人):名称/姓名: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鉴于:1. 甲方为确保其承建的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补偿,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2. 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承保甲方的上述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1.1 建筑工程:指甲方承建的位于[填写具体地址]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
1.2 保险期限:自[填写起始日期]至[填写终止日期]。
1.3 保险金额:人民币大写[填写金额]元整。
1.4 保险费:人民币大写[填写金额]元整。
1.5 保险责任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保险期限届满之日止。
第二条保险标的2.1 本合同项下的保险标的是指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对[填写具体地址]的[填写项目名称]项目进行建设、安装、维修等工程活动时可能遭受的损失。
2.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本身、施工机械及设备、材料等。
第三条保险责任范围3.1 乙方承担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包括以下情形:(1) 由于设计错误、工艺缺陷或原材料不合格引起的损失;(2) 因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而造成的损失;(3) 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罢工等社会动乱造成的损失;(4) 其他非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
3.2 对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索赔通知后,在合理时间内进行查勘并确定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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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ter reaching a consensus through equal consultation, the agreement stipulates the obligations that must be performed and the rights that should be enjoyed by each other.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正式版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合同资料适用于日常场景中,在经过平等协商而达成一致意思后订立的协议,规定了相互之间的必须履行的义务和应当享有的权利,如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正当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建筑工程保险一般条款
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
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
3.被保险工程名称
4.被保险工程地点
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
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
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
(1)工程承包价
(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
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
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
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
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
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
5.3费率
5.4总保险费
6.保险期限
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
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
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___________
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7.2累计赔偿限额
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
7.4费率及保险费
8.工程详细情况
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
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
9.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____________保险种类
____________保险金额____________
10.特别条款
11.备注
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
(1)工程合同
(2)承保金额明细表
(3)工程设计书
(4)工程进度表
(5)工程地质报告
(6)工地概图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投保人及被保险人(签章)
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以下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经办人及日期____________
核保人及日期_____________
2、中国×××保险公司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
一、第一部分物质损失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若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分项列明的保险财产在列明的工地范围内,因本保险单除外责任以外的任何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坏或灭失(以下简称“损失”),本公司按本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经本保险单列明的因发生上述损失所产生的有关费用,本公司亦可负责赔
偿。
3.本公司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分项保险金额以及本保险单特别条款或批单中规定的其他适用的赔偿限额。
但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承担的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总保险金额。
定义自然灾害:指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风暴、暴雨、洪水、水灾、冻灾、冰雹、地崩、山崩、雪崩、火山爆发、地面下陷下沉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破环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意外事故: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包括火
灾和爆炸。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因设计错误、铸造或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引起的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
2.由于超负荷、超电压、碰线、电哗漏电、短路、大气放电及其他电气原因造成电气设备或电气用具本身的损失;
3.施工用机具、设备、机器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损失;
4.自然磨损、内在或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气温)变
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保险财产自身的损失和费用;
5.维修保养或正常检修的费用;
6.档案、文件、帐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装物料的损失;
7.盘点时发现的短缺;
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或已由其他保险予以保障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9.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工程开始以前已经存在或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的损失;
10.除非另有约定,在本保险单保险期限终止以前,保险财产中已由工程所有人
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验收合格或实际占有或使用或接收的部分。
二、第二部分第三者责任险
(一)责任范围
1.在本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本保险单所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引起工地内及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按下列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2.对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支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而支付的其他费用,本公司亦负责赔偿。
3.本公司对每次事故引起的赔偿金额以法院或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现行法律裁定
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金额为准。
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对应列明的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在本保险期限内,本公司在本保险单项下对上述经济赔偿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本保险单明细表中列明的累计赔偿限额。
(二)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此位置可填写公司或团队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