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入学考试-法理学知识结构
法硕秘籍:法理学基础阶段必背知识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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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秘籍:法理学基础阶段必背知识点清单法理学基础阶段必背知识点清单这个清单主要针对法理学主观题,基本上包含了所有考点1、背诵自我检测,对不熟悉的题目自我备注,作为第二天重点背诵的题目2、不会的及时回书中查找,快速背过整本书。
注:大家在第一遍学习或背诵时,可以在考点后标注页码(讲义或者考试分析都可以):eg,方便后期查漏补缺,或做题时查找相应考点。
法的实施与法的实现与以往的法学相比,马克思主义法学的鲜明特征守法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研究法学法学体系法律职业的概念和特点法的基本特征法律职业伦理马克思主义法学关于法的本质法律解释的概念、特点及其必要性的学说社会主义法的本质特征法律推理的概念及其特点法律论证的概念和特点法系的概念,以及两大法系的区别法律继承法律论证的正当性标准——内容融贯性;程序合理性;逻辑有效;结论可接受性法律移植法律解释的种类中华法系的特点法律解释的方法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法律全球化的概念与趋势及其表现法律全球化的进展和主要途径法律推理的方式社会主义法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点法的作用及其局限性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原法律关系的分类则秩序法律关系的主体自由法律关系的内容平等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条件人权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其特点正义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效率法律责任的免责法的效力的含义及根据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法的效力分类法律制裁法对人的效力原则法治的概念及其内涵法对人的效力法治与法制的区别法的时间效力法治的基本原则法律与国家的关系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规范的基本特征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的区依法治国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内涵法律部门的概念、特征及其划分原则社会主义法治我国当代法律体系的特色及其构成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格局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完善法律规则的逻辑结构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途径法律规则的分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立法程序的定义与特征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法与社会的相互作用我国为什么实行“统一而又分层次”的立法体制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法律文化的概念及其特点立法权与立法体制社会主义法和社会主义道德之间的关系依法立法原则中国社会主义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法与社会发展执法的概念、特点及其原则司法的特点及其基本原则法与科技的关系司法与执法的区别法与政治文明法律监督概念及我国的法律监督体系法与道德(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提高司法公信力法与社会的关系《监察法》制定的意义、指导思想与主要原则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法起源的一般规律法的历史类型和法系法的渊源概念和分类法的分类法律实施法律实现。
2018法律硕士法理学重要知识点
![2018法律硕士法理学重要知识点](https://img.taocdn.com/s3/m/776f002c172ded630a1cb675.png)
2018法律硕士法理学重要知识点对通过做题反映出的易错知识点,考生要查找出错原因,并通过多做题举一反三加以掌握,相关知识点最好记在错题本上,有时间就要翻开复习,提醒自己做题时切莫再犯相同错误。
凯程法律硕士培训中心的编辑为大家整理以下学习指导内容:法律职业:所从事的是为了法的实现的职业,包括立法、司法、执法、法律教育、法律培训等。
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法律工作者或者法律人作为法律职业者,应当用一种专门职业的方式,来理解法律的特点并用职业的方式运用法律。
法是由一定物质生活所决定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的,具有普遍效力的行为规范体系,其目的在于维护、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法的现象,指能够凭借直观和经验的方式认识法的产生、发展和变化的全过程。
马克思主义法的本质学说: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被上升为国家意志的统治阶级意志,法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法的特征:规范性、国家意志性、普遍性、国家强制性、程序性法的作用:规范作用(指引、评价、教育、预测和强制作用与社会作用(具有维护有利于一定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的作用。
可归纳为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两个方面法的效力具有相对性和局限性。
既然反对法律虚无主义,也反对法律万能论法的价值:在法律规范体系中为人所重视的属性和作用。
法的价值判断:某一特定的主体对某一特定客体的价值进行分析与评判法的事实判断:对客观存在的法律规则、原则、制度等进行的分析和评判两者区别:判断的取向不同(由于主观意识不同而不同;基本相同的结论;判断难度不同(主观性较强;注重客观性;判断方法不同(注重法律的理想状态;强调法律的现实状况;判断的结果检验不同(长时间考验才能鉴别或判断结论的真伪;相反区别法的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的意义:拓宽法学的评价角度和研究范围;平衡事实与价值之间的固有张力。
法的价值的种类:自由秩序正义(法的价值冲突法律规则-是指法律中关于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规定,或者说是对某种事实状态赋予一种确定的具体后果的规定。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8261df435bcfa1c7aa00b52acfc789eb172d9e3d.png)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法理学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律的本质、原理和方法的学科,它主要包括法律哲学、法律逻辑和法律形式学三个部分。
1. 法律哲学法律哲学研究法律的普遍原理、价值观和理论基础,包括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等内容。
2. 法律逻辑法律逻辑研究法律的逻辑结构、规则和推理方法,包括法律概念的定义、法律规则的推演和法律推理的合理性等内容。
3. 法律形式学法律形式学研究法律的外部表现形式、组织结构和形式特征,包括法律的形式分类、法律的文字解释和法律的适用方法等内容。
二、法理学基本原理法理学的基本原理是法治原理、公正原则和合理原则。
1. 法治原理法治原理是指国家和社会的一切事务都必须依法进行,并通过法律实施和加强法律的监督,保证国家和社会的正常运行。
2. 公正原则公正原则是指法律应当公正、公平、公开,保护公民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实现社会的公正和平等。
3. 合理原则合理原则是指法律应当符合理性的要求,满足社会的需要,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以保证法律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三、法理学基本理论法理学的基本理论包括自然法学、权利法学和规范法学。
1. 自然法学自然法学认为法律具有自然本质,是正义的体现,人人平等的前提,法律应当以人的本性和道德为基础,追求公正和正义。
2. 权利法学权利法学认为法律是共同行为的规范,着重保护人们的权利和自由,法律应当保护个人和社会的权利,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规范法学规范法学认为法律是社会规范的体现,法律应当依据客观事实,符合社会的需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施性。
四、法律解释与法律适用法律解释是指根据法律的字面意义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和法律的真实意图,包括文字解释、隐含解释和系统解释等方法。
法律适用是指将抽象的法律规则应用到具体的案件中,根据事实和证据判断适用的法律规则,并作出具体的裁决。
五、法律权利与义务法律权利是指个人或集体依法享有的权益,具有合法性和法定性,包括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和知识产权等。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
![(完整版)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https://img.taocdn.com/s3/m/0e8c5f21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99.png)
法理学重点知识点梳理第1,2章导论,法的概念导论1.法学的定义: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知识和学科的总称,我们的理解:一类是可见的外在的法律现象,即为规范——制度型法律现象;另一类是不可见的内在的心理——观念型法律现象。
2.应当注意的是,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的学术分科实际上阐明的是法学的不同品质。
首先,法学是理论性的。
其次,法学是实践的。
3. 法理学的概念:法理学,以一般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以探求法的一般原理为任务的学问。
现代法理学注重于对法律用语及专门名词的分类和进一步理解。
4. 法理学的性质和任务:一方面,法理学所研究的是法的一般原理、原则、概念、制度。
另一方面,从法学体系的内部关系看,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具有“基础理论”的地位。
5. 马克思、恩格斯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学,两人合著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主义法学诞生的标志,他们揭示了法律根源于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根源于利益的冲突,法律随着经济条件的发展而发展等客观规律。
他们指出法律是特定社会历史时期的产物,揭示了法律与阶级、国家的联系。
6. 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有三个组成部分,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7. 马克思主义法学,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和法权制度中,必须注意把握以下几点:◆基本原则:马克思主义、西方法治文明和中国国情特点三者结合。
◆核心架构:马克思主义法学三位一体的本原结构,即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
人、国家和社会的辩证统一应该成为我们今天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
■体现上述基本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的核心内容就是以人为本、法治国家与和谐社会的辩证统一(是指人们在认识事物的时候,既要看到事物共性的一面,又要看到事物对立的一面,即要以坚持全面发展的高度为前提,把二者有机统一起来,以实现两者和谐发展之目的)。
◆理论特色:“五个更加”。
更加关注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帮助;更加重视以社会公共利益约束和限制个人以享有和行使权利为名的任性;更加重视以公共社会福利平等再分配来调节在自由的经济交往中不可避免地产生的强弱分化、贫富差别;更加重视防止阶级分化、阶级矛盾、阶级冲突在我们这个社会重演;更加重视防止官员腐败、国家权力滥用和国家脱离人民监督和控制的倾向。
法硕笔记---法理学
![法硕笔记---法理学](https://img.taocdn.com/s3/m/277407dacfc789eb162dc860.png)
法律硕士—法理学知识体系:第一部分(一~四章):法学的基本原理部分,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法学和法产生和发展的理论;第二,法的概念;第三,法的本质;第四,法的特征;第五,法的作用。
第二部分(五~八章):围绕立法的相关理论。
第三部分(九~十二章):围绕法律的贯彻实施所涉及一系列理论。
第四部分(十三章):法治建设的理论。
第五部分(十四章):法与社会的关系(政治、经济与文化)。
第一章:绪论(法学和法理学)一、法学(这部分重点掌握):1、主要有三个问题:概念、产生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的特点(与旧法学的特点)。
2、概念(研究法或者法律现象)。
3、法学的产生和发展(重点):(1)法学和法不是同时产生,法产生在前,法学是在法发展一定时间后才产生;(2)法产生的条件:1)大量的法律现象出现;2)要有专门的研究法律现象的法学家出现。
(3)法学产生的时间:中国在春秋战国时期开始产生法学,主要表现为法家和儒家的思想;在西方国家,最早产生在古希腊,真正独立为一个部门的是在古罗马共和国时期(大约公元前5世纪),三大法学派:自然法学派、社会法学派、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新自然法学派。
(4)马克思主义法学(与旧法学的区别):1)指导思想不同;2)阶级基础不同;3)法学的产生到发展是否具有一定的客观规律;二、法理学(不是重点)第二章:法的本质和特征一、法和法律的名称(一般意义上和特殊意义上的法即国法意义上的法---国家制定法、国家认可的习惯法、法官判决书形成的判例法、教会掌握国家政权形成的法,本部分了解);二、法的本质(重点):主要涉及法到底体现谁的意识,代表谁的利益1、★马克思主义对法的本质的看法:(1)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而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2)基本观点:1)法根本上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同时也要体现一部分被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2)法是统治阶级整体意志的体现,不是统治阶级中个别或者少数人的意志;3)法是由一定社会的物质条件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fecfff74ce84b9d528ea81c758f5f61fb6362847.png)
2024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范文【____年上半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知识点总结第一章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理学是法学的一门基础理论学科,主要研究法的本质、法的规则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
下面将简要介绍法理学的基本概念、研究方法以及法的本质问题。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法理学是研究法的逻辑体系的学问,是法学的一部分。
它主要包括法的本质、法的规则以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问题。
它从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等多学科的角度出发,对法进行研究和分析。
二、法理学的研究方法法理学主要采用逻辑分析法、比较研究法、历史研究法以及实证研究法等方法。
逻辑分析法主要是通过逻辑推理,研究法的逻辑结构和内在规律;比较研究法主要是对不同法系的比较,以及对不同国家法律制度的比较;历史研究法主要是通过对法的历史发展过程的研究,揭示法的本质和发展规律;实证研究法主要是通过实践经验和实证数据的研究,探讨法的适用和效果。
三、法的本质问题法的本质问题是法理学中的核心问题。
根据不同的理论观点,可以分为自然法学派、功利主义法学派以及实证主义法学派等。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是客观存在的规律,它具有固有的道义价值;功利主义法学派认为法是为了实现社会利益而设立的;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是由国家立法机关创造的规则,具有强制力。
在实际运用中,需要根据具体问题选取合适的观点进行分析和判断。
第二章法律的规则法律的规则是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法律领域的行为和关系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下面将介绍法律规则的分类、属性以及构成要件等问题。
一、法律规则的分类法律规则可以分为直接规则和间接规则。
直接规则是指对行为或关系直接进行规范的规则,如《刑法》等;间接规则是指通过其他规则对行为或关系进行规范的规则,如法律解释等。
二、法律规则的属性法律规则具有条命性、连续性以及相对稳定性等属性。
条命性是指法律规则具有强制力,必须被遵守;连续性是指法律规则的作用具有持续性,不受时空限制;相对稳定性是指法律规则的内容相对固定,不会轻易改变。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https://img.taocdn.com/s3/m/4c96cb93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30.png)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一、法理学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律、法律制度及法律体系相关理论性问题的学科,它试图解释法律的起源、本质、目的和功能,探讨法律规则的内在联系和逻辑的基础,并提出对法律制度和法律服务的改革理论。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是法律,因此,法律是法理学的基本研究对象。
法律是一种规范性的社会规则,是指导人类社会行为的标准和准则,其基本特征是规范性、强制性、普遍约束力和有效性。
法律的实现方式包括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两种形式。
国家法律是指一个国家的国家立法机关通过制定的行政法规,而国际法律是由多国相互协商、协定达成的国际法律准则。
法律的形成与发展是因特殊的历史和社会环境而产生的,因此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是一个复杂的历史文化现象。
法律是社会生活的产物,它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类社会规范行为的基础。
法理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基本问题:法的本质问题、法的形成与发展问题、法的功能问题、法的权力问题等。
二、法的本质问题1. 法的本质的哲学观点法的本质是指法律最本质的特征和属性。
在法理学中,对于法的本质的哲学观点主要有自然法学派、实证主义法学派和批判法学派。
自然法学派认为,法的本质是超越人类创造和控制的客观规律。
他们认为法律是天然存在的,是超越人类创造的客观规律,法律的概念是普遍存在的。
实证主义法学派认为,法是由人类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意志形成的有意义的规范群体。
他们认为,法律是由人类社会成员通过社会意志形成的有意义的规范群体。
批判法学派认为,法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历史特定性和社会经济现实的制约。
他们认为,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是受到历史特定性和社会经济现实的制约的。
2. 法的功能问题法的功能是指法律在社会生活中起到的具体作用。
在法理学中,对于法的功能问题主要有权威保证法学派、社会调整法学派和秩序维护法学派。
权威保证法学派认为,法律规定了人们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并利用国家机器保证法律的实施,从而具有维护社会秩序的功能。
法硕考研 《法理学》复习要点(12)
![法硕考研 《法理学》复习要点(12)](https://img.taocdn.com/s3/m/8128716b48d7c1c708a1455f.png)
法硕考研《法理学》复习要点(12)第十二章、法治国家★(比较重要、考的可能大主要为论述)本章一直比较重要,出题性的可能性比较大,主要是论述题,例如:综合性地论述法治的含义,指南上讲了四个方面的含义,另外,还需要和民主联系,这样比较好。
为什么没有依法办事,主要还是没有民主,没有民主就没有法治,要和十五大报告以及邓小平理论方面的有关内容相衔接,要根据现实的情况来谈这个问题。
(周旺生语)本章内容较新,以前未出过题,以后有可能出题。
本章重要知识点包括:法治、法治国家、法治观念、法治要素、法治原则、法治条件;1、法治与法治国家的释义一、法治的概念(可出论述)1、“法治”指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控方式。
在此意义上,法治是与人治、德治相对立的。
近代以来,法治与人治的对立主要表现为民主与法制、主权在民与主权在君、法律与当权者个人的意志之间的对立。
法治与人治的分界线是:当法律与当权者的个人意志发生冲突时,是法律高于个人意志,还是个人意志凌驾于法律之上。
应注意的是,既不应片面强调法治,也不应片面强调人治、德治;两者应结合运用,相辅相成。
法律固有的局限和特点,需要由道德辅助和补充。
2、法治指依法办事的原则。
在现代法治社会,依法办事不仅要求普通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也不能例外,其核心是官吏依法办事,接受法律的约束。
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要素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其实质是依法办事。
“有法可依”是依法办事的前提,“执法必严”是依法办事的中心环节,“违法必究”是依法办事的保障。
3、法治指良好的法律秩序。
达到某种法律秩序,既是法治的目标和结果,也是检验是否履行法治的一个重要指标。
法律秩序是法律规范实行和实现的结果,是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
4、法治代表某种具有价值规定的社会生活方式。
法治是有价值规定性的社会生活方式,至少应包括以下原则:人民主权原则;承认、尊重和保护人民的权利和自由;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承认利益的多元化,对正当利益给予无差别的保护。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https://img.taocdn.com/s3/m/6f4c5d5e26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24.png)
2023年上半年司考法理学知识点总结一、法理学基本概念1. 法理学的定义与任务法理学是法学的一个基础学科,它主要研究法律的本质、形式、原则、规范、概念、理论和方法等问题,以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2. 法理学的特点① 理论性:法理学是以理论为基础的学科,研究法律的一般理论原理。
② 综合性:法理学需要综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和成果,如社会学、哲学、政治学等。
③ 科学性:法理学是以科学研究方法为基础的学问,需要进行逻辑分析和严密推理。
④ 非价值性:法理学研究的是事实和规律,不涉及价值判断。
3.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① 相互依存:法律与道德是相互依存的,法律不仅要基于道德的支持,而且要对道德进行规范和保护。
② 不同层次:法律与道德虽然在某些情况下有重叠,但其根本出发点不同,法律是强制性的,而道德是自愿性的。
③ 异同处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协调和解决。
二、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1. 形式要素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形式特征,包括颁布机关、颁布程序、名义性等。
2. 内容要素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内容特征,包括明文规定、普遍性、具体性、明确性、稳定性等。
3. 功能要素法律规范具有一定的功能特征,包括规范行为、调整利益、保障权益、维护秩序等。
三、法律解释与法律制定的关系1. 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种类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说明,分为官方解释和学说解释两种。
2. 法律解释与法律制定的关系法律解释是对现行法律规范的解释和说明,而法律制定是通过立法程序制定新的法律规范。
3. 法律解释与法律制定的衔接与协调法律解释与法律制定之间需要衔接和协调,对于争议性问题,可以通过法律制定来修改和补充。
四、法律适用与司法裁判1. 法律适用的概念法律适用是指将法律规范应用到具体案件中,从而解决争议,保护当事人的权益。
2. 法律适用的方法① 直接适用法律: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直接确定适用的法律规范。
② 类推适用法律:根据类似案件的判决结果,对类似情况做出类似的判决。
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重点解析
![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重点解析](https://img.taocdn.com/s3/m/9fefbe444b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30.png)
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重点解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类研究的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作为法律硕士研究生考试的一门重要学科,法理学在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中占据着重要地位。
本文将对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的重点进行解析,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法理学概述法理学是研究法的根本原理、法的基本概念、法的组成要素、法律规范的根源和意义的学科。
它的核心问题是法律的观念、法律的本质和法律的价值问题。
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法律规范、法律体系、法律理论等。
二、法理学的基本内容1.法律的概念和特征法律的概念与法的定义,法律与道德、习惯的关系,法律与权力的关系,法律与公正的关系等。
2.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法律制度的概念与特征,法律体系的内涵与结构,法律规范的形式和种类,法律制度与法律体系之间的关系等。
3.法律语言与法律解释法律语言的特点与功能,法律解释的方法与原则,法律解释的对象与范围,法律解释的效力与限制等。
4.法律逻辑与法律推理法律逻辑的基本性质与特点,法律推理的基本形式与方法,法律逻辑与法律推理的关系等。
5.法理学的基本理论法律的目的论,法律的效力论,法律的合理性论,法律的公正性论等基本理论。
三、法理学的基本方法1.历史法理学方法通过考察法律的历史演变,揭示法律发展的内在规律,挖掘法律的深层含义,了解法律的本质和内涵。
2.比较法理学方法通过对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律理论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不同法律制度下的异同之处,为法律完善和改革提供借鉴。
3.逻辑法理学方法通过运用逻辑学的知识和方法,对法律规范、法律原理、法律论证进行分析和推演,揭示法律规范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4.哲学法理学方法通过哲学的思维方式和方法,研究法律与社会、法律与伦理、法律与政治等方面的关系,探讨法律的基本原理和意义。
四、山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理学备考建议1.系统学习法理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掌握其核心要点和基本内容,理解其主要方法和实践意义。
广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复习刑法法理学重点内容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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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学)复习刑法法理学重点内容梳理一、刑法法理学的概述刑法法理学是研究刑法的理论和原则的学科,主要包括刑法的目的与功能、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构成要件、刑事责任与刑罚等内容。
在广东省考研法律硕士(法学)的复习中,刑法法理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本文将从刑法法理学的基本原则、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等方面进行梳理。
二、刑法法理学的基本原则1. 合法原则:刑法所规定的“刑罚,必须有法可依”,即宪法和法律作为权威的刑法规范,刑法的制定、适用、执行都必须依法进行,不能凭个人或机关的意志进行滥用或门槛任意。
2. 罪刑法定原则:也称为刑法确定原则,即“非法不罚、非刑不罚”。
刑罚的适用必须依据法律的规定,对于没有明确规定的行为不能认定为犯罪行为,也不能随意处罚。
3. 个别化原则:拟罪与量刑时应考虑罪犯的个人情况和实施犯罪的具体情形,对于有自首、立功等情节的犯罪可酌情从轻处罚。
三、刑法法理学的构成要件1. 行为要件:也称为行为触犯要件,包括行为的客观行为和主观方面。
客观要件要求行为必须是自觉的具体行为,而非不由自主的无意行为;主观要件要求犯罪人有明确的故意和过失。
2. 法定要件:即所犯罪行必须在刑法中明确规定,并与刑法构成要件相一致。
法定要件强调清晰明确,不能广泛解释、引申。
3. 结果要件:即犯罪行为所造成的实际结果符合刑法所规定的构成要件。
有些犯罪行为需要对于结果具有预期或者直接导致的要求。
四、刑事责任的确定1. 直接责任: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规定确定的,对于实施犯罪的犯罪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包括刑罚和附加刑。
2. 共同责任:指在共同犯罪中,多个人共同实施犯罪行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共同责任的确定需要分析各个共犯的具体行为和主观过错。
3. 情节责任:在刑罚确定时,必须根据作案手段、目的、后果等因素进行量刑。
可以考虑犯罪人的故意、过失程度、犯罪时的情况等因素。
结语:刑法法理学是刑法的理论基础,复习重点内容包括刑法的基本原则、构成要件和刑事责任。
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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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以下是店铺整理的2017年司法考试《法理学》第一章:法的本体知识点,供考生们学习!更多考试内容请关注店铺!一、法的概念的争议历史上,不同的法学家基于各自研究视角的不同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法的概念。
到目前为止,关于“法是什么”,中外的法学家们并没有达成共识。
但是,对于法律人的职业来说,法的概念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法律实务中,法律人所持的法的概念的立场不同,对同一个案件所做的法律决定就不同,而且法律人在一定的时间压力下必须要做决定。
这样,法律人在处理一些案件获得法律决定的过程中必须进行立场选择。
如果法律人没有自己的立场,“将很容易在无意识当中成为权力所有者的工具,成为权力者的法政策目标,甚至罪恶的法政策的工具”。
①围绕着法的概念的争论的中心问题是关于法与道德之间的关系。
依据人们在定义法的概念时对法与道德的关系的不同主张,我们大致上可以将那些形形色色的法的概念区分出两种基本立场,即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和非实证主义或自然法的法的概念。
所有的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
具体来说,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在“实际上是怎样的法”与“应该是怎样的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与此相反,所有的非实证主义理论都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结的。
②法实证主义者是以下列两个要素定义法的概念的:权威性制定(authoritative issuance)和社会实效(social efficacy)。
有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权威制定作为法的概念的定义要素,有的是以社会实效作为定义要素。
但是,更多的法实证主义者是以这两个要素的相互结合来定义法的概念的。
这两个定义要素可以在不同方面进行联结,而且可以从不同方面解释它们,因此,就产生出了各种各样的法实证主义的法的概念。
20XX年法律硕士(法学)联考大纲解析之法理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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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理学的知识体系法理学是比较庞杂的一个学科,涉及法学基本理论的方方面面,主要包括法学的一般理论,法学的发展历史,法的本体知识(法的制定、实施与解释、法律责任与制裁等问题),法的历史发展(重点是资本主义法的发展历史及其特点)、法的作用与价值(包括法与社会等),最后是法治问题等。
可是说法理学主要指关注法学的一般问题、法的本体问题、法的作用价值及于相关领域的关系、法治问题,这些部分都很驳杂,不过,对于本科学过法学的考生来说,这些都不是太难的知识,只要认真梳理,掌握重点,应该可以拿到不错的分数。
二、法理学的考试特点法学法硕对于法理学的要求与非法学法硕的要求不同点较多,是法律硕士考试五门课程之中不同点最多的一个,这就是说对于法理学学科而言,对于法学法硕的考生的要求更加严格,因而要求我们格外小心。
虽然法学法硕对于法理学的要求没有什么前例可言,但是,从大纲的要求和考试题型来说,法理学更侧重于抽象性、宏观性、思辨性的考题的考察,因此,更容易出现在简答题和分析论述题中,尤其是抽象论述题,应该成为法理学的必备题型。
三、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法学法硕和非法学法硕的大纲要求比较1、相同要求以下各章,法学法硕与非法学法硕的考试要求基本一直,即:法律实施、法律解释与推理、法律关系、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法治、法与社会等各章,两个大纲的要求基本一致,可以说这些是法律硕士考试基本问题,要求所有考试都应当引起高度重视,因此,考生还是要认真将这一部分的知识好好把握。
2、不同要求法学法硕的的法理学共13章,而非法学法硕的法理学共14章,其中不同的章节大概有以下几章,即,绪论、法的概念、法的历史、法的作用与价值、法的渊源于法律效力、法律要素和法律体系、法律制定。
这些章节是法学法硕对于考生的特殊要求,不同于非法学法硕的大纲要求,因此,这是命题老师的考题密集区,也是我们复习的重点章节,要认真把握。
法理学重点知识梳理第一章绪论在绪论这一章,重点掌握法学的概念、分类;法学产生的条件、发展的历史: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独立中世纪西欧成为神学分支意大利注释法学派资产阶级法学派马克思法学;马克思法学的特点(简答题)。
司法考试法理学重要知识点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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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法理学重要知识点详解法理学作为法学中的一门重要学科,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知识点之一。
它对于理解和运用法律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本文将详细解析司法考试中法理学的重要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掌握相关内容。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内容法理学,又称法学理论,是研究法律的根本原理、本义和规律的学科。
它主要包括法的本质、法律关系、法的解释、法的适用、法的效力等内容。
在司法考试中,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内容是考生理解法律本质和运行规律的基础。
二、法律规范的分类法律规范是法律的基本形式,司法考试中对其分类是非常重要的法理学知识点。
根据不同的标准,法律规范可分为命令范式、禁止范式、允许范式和制度范式等。
命令范式是指国家对人民提出的要求,禁止范式是指国家对人民的行为进行禁止,允许范式是指国家对人民的行为进行允许,制度范式是指国家对人民进行约束的制度安排。
三、法的效力与法律关系法的效力是指法律规范对人们社会行为的指导力量。
司法考试中,法的效力是法理学的重要考点之一。
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所创设的主客体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由合法的法律行为产生,受到法律保护。
考生应对法的效力和法律关系有一个全面深入的理解。
四、法的解释与法的适用法的解释是指对法律规范的含义进行理解和确立的过程。
在司法考试中,对法的解释的掌握是法理学考题中的常见要求。
法的适用是指法律规范的具体应用。
它要求考生根据法律的原则和精神来正确运用法律规范,以实现法的目的。
五、法学思维与司法实践法学思维是司法考试中的重要素质之一。
它要求考生具备独立思考、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司法实践是法学思维的具体体现,要求考生能够运用法学知识和法律原则,正确处理案件,实现公正审判。
六、法律的缺陷和法律改革法律的缺陷是指法律中存在的不合理和瑕疵之处。
法律改革是为了弥补和完善法律的不足而进行的改革。
在司法考试中,了解法律的缺陷和法律改革的意义对于理解法律的发展和完善具有重要意义。
法律硕士法理学重要知识点第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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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的不同:成文法-指由特定国家机关制定颁布,以不同等级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规范,故又称“制定法”或“立法”。
不成文法-指由国家机关以一定形式认可其法律效力,但不表现为成文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形式的法律规范,一般是指习惯法。
通常将判例法归入不成文法2.创制主体和适用法律关系主体的不同:国内法、国际法3.按照法律规定内容的不同:实体法-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直接来自人们在生产和生活中形成的相互关系的要求,如所有权、全权、政治权利义务,通常表现为民法、刑法、行政法等。
-主法;程序法-主要内容是规定主体在诉讼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即主体在寻求国家机关对自己权利予以支持的过程中的行为方式,这种权利和义务是派生的。
4.法律效力、内容和制定程序的不同:根本法-宪法,是其他法律制定的依据。
普通法-宪法以外的其他法律,内容一般只涉及社会生活的某一方面,法律效力低于宪法5、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一般法-在效力范围上具有普遍性的法律,对一般的人和事有效;特别法-指对特定主体、特定事项、特定地域或在特定时间有效的法律。
一般特别优于一般法律部门:又称部门法,是根据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的同类法律规范的总和法律部门是众多的法律规范有机的构成统一整体的“中介”,是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一是法律调整的对象,二是法律调整的方法。
1、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划分法律部门的首要标准(民、行政、婚姻家族法等);2、法律调整的方法是划分法律部门的补充标准(经济、行政、民商、刑法等)法律体系:通常是指由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研究法律体系的意义:法律体系是法学体系赖以建立和存在的前提和基础(法学体系的范围更广泛)。
法律体系是在一个国家中一般只有一个(法学体系会出现多个并存)。
研究法律体系,有助于科学地划分法律学科,正确适用法律以及恰当地进行立法预测等。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https://img.taocdn.com/s3/m/4cc8ee32f56527d3240c844769eae009581ba23d.png)
法理学考研知识点总结归纳法理学是法学专业中的一门重要课程,也是考研中的一项必备知识。
在准备法理学的考研过程中,我们需要掌握一些重要的知识点,以便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
本文将对法理学考研知识点进行总结归纳,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和理解相关内容。
一、法理学的基本概念和特点法理学是研究法的理性基础和法的本质特征的学科,它关注法的规范性、合理性和价值性。
在法理学中,我们需要理解以下概念:1. 法的规范性: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它对社会成员的行为具有约束力。
2. 法的合理性:法律应当符合理性原则,符合人类理性的需求和利益。
3. 法的价值性:法律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服务于社会公正、秩序和稳定。
法理学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理论性:法理学是对法的理性分析,是对法的本质和规范性的理论研究。
2. 综合性:法理学综合运用哲学、逻辑学、伦理学等多种学科的理论和方法。
3. 历史性:法理学的发展与法的历史有着密切的联系,这也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二、法律理论与法律系统法律理论是法理学的基础,它是对法律本质的抽象概括和系统化的表达。
在法律理论中,我们需要了解以下知识点:1. 法律的基本特征:法律具有强制性、普遍性、规范性和一般性等基本特征。
2. 法律的分类:根据法律的不同内容和性质,法律可以分为宪法、民法、刑法、商法等不同类别。
3. 法律的层级结构:法律在不同层级上有一定的关系和依存。
比如宪法是最高法律,下面是法律总则、行政法、民法等。
法律系统是由大量法律规范构成的有机整体,它是通过层层衔接、相互关联而形成的。
理解法律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对法律人士来说非常重要。
三、法律解释与法学方法法律解释是对法律规范进行理解、解释和适用的过程,它是法学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
了解以下内容对于法律解释非常有帮助:1. 法律解释的对象和内容: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范,包括法律条文和法律制度。
法律解释的内容主要包括法律的词义、立法意图和法律精神等。
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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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硕考研法理学核心考点38个法理学作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学科,对于法硕考研来说至关重要。
以下为您梳理了 38 个核心考点,帮助您更好地掌握这门学科。
考点 1:法学的研究对象法学是以法律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各种科学活动及其认识成果的总称。
需要理解法学研究的法律现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
考点 2: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了解法学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发展特点,以及影响其发展的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等。
考点 3:马克思主义法学的产生与发展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观点和方法,以及其对现代法学的重要意义。
考点 4:法的概念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以权利和义务为内容,以确认、保护和发展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为目的的行为规范体系。
考点 5:法的本质法的本质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特定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
考点 6:法的特征包括国家意志性、国家强制性、规范性、明确公开性和普遍约束性等。
考点 7:法的作用分为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
规范作用包括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和强制;社会作用则体现在维护阶级统治和执行社会公共事务方面。
考点 8:法的价值如秩序、自由、平等、正义等,理解它们的内涵和相互关系。
考点 9:法的价值冲突及其解决掌握不同价值之间冲突的原因和解决方法,如价值位阶原则、个案平衡原则等。
考点 10:法的渊源包括正式渊源和非正式渊源,如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
考点 11:当代中国法的正式渊源要明确各种正式渊源的效力层次和适用规则。
考点 12:法的效力范围包括对人的效力、空间效力和时间效力。
考点 13:法律部门理解法律部门的划分标准和主要的法律部门。
考点 14:法律体系了解我国的法律体系的构成和特点。
考点 15:法律关系包括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以及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
考点 16:法律责任明确法律责任的构成、种类和归结原则。
考点 17:法律制裁掌握法律制裁的种类和与法律责任的关系。
2022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梳理: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关系
![2022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梳理: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52f694845acfa1c7ab00ccb1.png)
法律硕士考研知识点比较琐碎,一定要多看多背,理解名词解释的意思,再结合案例,为了帮助同学们更好的进行知识点记忆,考研帮大家梳理“2022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框架梳理: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考生注意理解且熟记!
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
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社会主义道德是社会主义法制定的价值指导。
2.社会主义道德对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的促进作用。
3.社会主义道德可以弥补社会主义法在调整社会关系方面的不足。
社会主义法律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作用:
1.社会主义法以法律规范的形式把社会主义道德的某些原则和要求加以确认,使之具有法的属性。
2.社会主义法是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的重要方式。
以上就是考研整理的“2022法硕考研法理学知识框架梳理: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关系”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预祝大家能考上理想的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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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知识结构——⑴法学是一门科学1.法学的定义:是一门以法这一社会现象及其规律为研究对象的人文社会科学⑵法学是一门人文社会科学⑴从认识对象上看2.研究对象(很广)⑵从任务上看一、法学概论⑶从层次上看3.⑴产生条件:首先,其次4.法学的产生和发展⑵1.产生二、马克思主义法学 2.地位1.法理学的定义⑴研究对象的内容2.法理学的研究对象⑵研究对象的特点三、法理学的概念、研究对象、地位⑴与部门法的关系⑵与法制史、法律思想史的关系3.地位⑶与理论法学中的其他学科的关系⑷在整个法学体系中1.方法论原则——坚持唯物辩证法四、法理学的研究方法 2.基本方法3.应注意的问题五、学习法理学的意义⑴经济因素:金属工具的制造和使用—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出现—出现社会大分工—出现私有制—阶级分化……1.起源因素⑵政治因素:①阶级斗争的需要②社会公务的需要一、法的起源⑶其他因素2.法产生的一般规律:⑴……⑵……⑶……(一)奴隶制法:1.特征;2.重要法律(二)封建制法:1.特征;2.重要法律二、法律的演进(三)资本主义法:1.带有资本主义因素的法的出现;2.特点(四)社会主义法:1.特点⑴概念⑵分类1.英美法系⑶英美法系的范围⑷英美法系的特点三、法系⑴概念⑵分类2.大陆法系⑶范围⑷大陆法系的特点3.⑴法律是取得胜利并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1.法的阶级意志性⑵统治阶级的意志必须要变成国家意志,才能借助国家机器来保证法律的实行二、马克思主义关于法的本质的学说⑶表现为法律的统治阶级意志具有:整体性、统一性,相关性,非单一性⑴法的内容、产生、变更都是由统治阶级所处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2.法的物质制约性⑵法的效果和生命力取决于统治阶级对客观历史条件、客观规律的反映程度⑶制约性的相对性。
1.规范性:含义、表现和其他规范的区别2.权利义务性:含义、表现、特点和意义三、法的特性 3.国家意志性:关系、产生途径和特点4.国家强制性:含义、原因和相对性5.程序性:含义和原因一、法的作用的含义和实质(一) 规范作用:预测作用—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强制作用二、法的作用的分类 1.维护阶级统治:……(二)社会作用: 2.执行社会公务:……1.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的关系:联系和区别三、法律各作用间的相互关系 2.3.法的两种社会作用之间的关系:区别和联系(一)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四、法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二)当代中国法在建构和谐社会中的作用⑴调整对象的有限性:……五、法律作用的局限性⑵法律自身特点产生的局限性:……⑶受影响性:……1.含义:……(一)法律规则的含义、特点、地位 2.特点⑴与其他法律要素相比……⑵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3.地位:……按规则的内容规定的不同一、法律规则 1.法律规则的三种分类:按照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二)种类按照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的不同2.1.(三)法律规则的机构 2.三要素间的关系第一部分法律要素⑴含义1.法律原则的含义、种类⑵2.法律原则与法律规则的关系⑴联系二、法律原则⑵⑴法律原则对法律规则的作用3.法律原则的作用⑵法律原则对裁判的作用三、法律概念:含义和种类1.概念(一)法律体系的概念、特点 2.特点:⑴⑵⑶⑷3.与相关概念的关系:立法体系、法系、法学体系1.概念一、法的部门系统(从部门法上所作的分类)(二)法律部门 2.与相关概念的关系3.划分标准和原则:⑴划分标准:首要标准、次要标准(三)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法律部门2.特点(调整对象)3.主要法律规范文件(一)法律渊源的含义、研究法律渊源的目的1.分类第二部分法律系统(分类)(二)分类和主要类型正式法律渊源:四种二、法的渊源系统 2.主要类型:非正式法律渊源:法律(三)当代中国的法规规章国际条约1.含义一、法律解释的含义、特点 2.特点:①②③二、法律解释的必要性:①②③④⑤1.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不同:……三、法律解释的分类和方法 2.解释尺度不同:……3.解释方法不同:……当代中国的正式解释体制;立法解释是解释的核心,这一点表现在三方面:①②③第三部分法律解释和推理四、当代中国的法律解释 1.立法解释:概念、主要任务、方式、地位解释的分类:2.司法解释:概念、基本作用、3.行政解释:概念、情况、4.地方政权机关所作的法律解释:情况、特点1.含义五、法律推理 2.特征①3.方法②实质推理:含义、特点:⑴⑵⑶⑷③1.含义:……一、法律关系的含义、特征⑴……;含义包括:第一、第二、第三、第四法律关系作为一定社会关系的特殊形式,体现国家的意志性,因为……;2.特征⑵……;在法律关系产生或实现的过程中,国家意志与法律关系参加者的意志是相互作用的:两方面承认法律关系的意志性并不否认它的客观性,其客观性表现在:其一、其二、其三⑶……;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中行为模式的规定在现实生活关系中的体现。
第四部分法律关系1.类型:在我国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三类(一)主体⑴区分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2.资格:法律关系主体的能力可以分为四类⑵区分自然人的权利能力和法人的权利能力⑶区别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1.法律权利:概念、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与其他权利的区别、本质、权利与权力的区别、与义务的关系三、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二)内容 2.法律义务:概念、本质、表现3.二者的相互关系:①②③④⑤⑥1.客体概论:概念、与权利客体的关系、与利益的关系(三)客体⑴种类:①②③④;我国法律规定不能成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情形:……2.种类①物与行为的区别⑵各种客体之间的区别②物与人身利益的区别③人身利益与行为的区别⑴抽象的条件1.变动的条件⑵具体的条件三、法律关系的构成要(四)法律关系的变动⑴法律事实的概念2.法律事实⑵法律事实的特征⑶1.概念2.与其他社会责任的区别3.产生法律责任的原因一、法律责任概论 4.目的5.实现途径6.特点7.分类1.主体:概念、意义2.过错:概念、意义(一)五个构成要件 3.违法行为:概念、与法律责任的关系二、法律责任的构成 4.损害事实:概念、损害事实认定5.因果关系(二)违法者、违约行为、承担责任三者的关系1.责任法定原则,含义:⑴⑵⑶2.因果联系原则,含义:⑴⑵⑶(一)四大原则 3.责任相称原则,含义:⑴⑵⑶第五部分法律责任三、法律责任的规则原则 4.责任自负原则,含义:⑴⑵⑶(二)责任自负原则和责任相称原则的相对性1.免责与无责任和不负责任的区别(一)免责与相关概念 2.免责与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等合法行为的区别1.时效免责:⑴含义;⑵民法上的诉讼时效与刑法上的诉讼时效不同;⑶意义四、法律责任的免除 2.不诉免责:⑴含义;⑵不诉的两种形式;⑶条件3.自首、立功免责(二)免责的情形 4.有效补救免责:5.协议免责或意定免责6.自助免责7.人道主义免责1.法律制裁承担的含义:……2.法律制裁的目的:…………⑴含义、方式五、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 3.法律制裁的种类⑵含义、方式⑶含义、方式⑷含义、方式4.1.概念:……一、法律制定的概念、特点在法学上,立法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2.法律制定的特征:①②③④⑤⑥1.立法权的概念二、立法权和立法体制 2.立法体制的概念3.1.合宪性原则:含义;内容:①②③(一)合宪性原则和法制统一原则 2.法制统一原则:含义;要求:①②③1.含义(二)科学性原则 2.重要性三、法律制定的原则 3.要求1.含义第一部分(三)民主性原则立法内容的民主性:含义,法律制定 2.包括两个方面立法过程和立法程序的民主性:要求①②③1.法律制定程序的概念2.法律案的提出:概念;享有立法提案权的组织有?四、法律制定的程序 3.法律案的审议:概念;我国的审议制度?审议的形式?4.法律草案的表决:含义;表决与通过的关系;通过法律的法定人数?表决的方式?5.法律的公布:含义;我国法律的公布权?公布法律的方式?我国公布法律的正式刊物?我国公布法律的时间和生效的时间?世界上对人的效力存在的四种原则?我国法律对人的效力遵循什么原则?⑴对人的效力①我国法律对中国人的效力②我国法律对外国人和无国籍人的效力法律空间效力的概念;法律适用于主权管辖范围内的全部领域包括?五、法律的效力:法律效力的概念?法律效力包括⑵空间效力①法律的域内效力:根据法律制定机关的不同,其效力可分为?②法律的域外效力:我国法律的域外效力表现在两方面?法律时间效力的概念;①法律生效的时间:四种形式⑶时间效力②法律效力终止的时间:五种形式③法律的溯及力:概念;我国法律在溯及力方面的原则?★对于法律的溯及力,考生一定要准确掌握的几点:[大串讲310] 第二部分法律的实施1.概念2.分类或实施的方式可以分成三种(通常以实施法律的主体和法的内容为标准)(一)法律实施 3.意义(两方面)4.与法律实效、法律实现的关系一、法律的实施概论 5.对法律实施状况的评价:八项标准⑴概念(二)法律实现⑵意义:⑶影响法律实现的因素(一)概念;执法的意义(二)特征:主要是四种特征⑴定义二、执法 1.依法行政原则⑵基本要求:①②③⑶坚持这一原则的理由在于:……第二部分法律的实施⑴含义(三)原则 2.合理性原则⑵要求:⑶与合法的关系3.效率原则4.正当程序原则(一)概念?司法权的概念?我国司法权包括哪两种权利?我国现行司法主体包括哪两个系统及其每个系统的组成?(二)法适用的两种情形:①②?我国的专门人民法院?我国的专门人民检察院?三、司法(三)司法的特征:①②③④⑤1.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原则:①基本含义;②意义;③要求(四)司法的原则 2.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原则:①基本含义;②该原则与西方的司法独立原则有本质区别;③意义;④对司法权的监督表现在?3.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①基本含义;②认真贯彻这项原则的要求;③正确处理依法办事与坚持党的政策的指导作用的关系(一)含义及守法的意义四、守法 1.守法主体:概念;主体范围包括;(二)构成要素 2.守法范围:概念;守法的范围包括;3.守法内容:概念;履行法律义务的概念及两种不同形式;行使法律权利的概念;4.守法状态:概念;守法的状态包括三种;(一)概念[广义和狭义](二)法律监督的主体五、法律监督(三)法律监督的意义(四)当代中国的法律监督[结合分析和大串讲来看]1.法律与经济基础的相互联系(一)法律与生产关系或经济基础 2.法律与经济基础的相互作用一、法与经济 1.法律与生产力的一般关系;法律影响生产力的途径;(二)法律与生产力 2.理解法律与生产力的关系是抓住其间接性(三)法与市场经济 1.法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关系的历史发展2.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关系;法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作用;1.法律与政治的区别二、法与政治 2.法律与政治的相互作用1.一般关系三、法与政策①中国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一致性和区别2. 我国法律与政策的关系②社会主义与执政党政策的相互作用③正确认识社会主义法与执政党政策的关系区别四、法治与民主(一)一般关系联系(二)社会主义法治与民主的关系法与社会(一)共同点:五、法与国家(二)相互联系性(三)相互作用 1.国家是法律存在的基础2.法律保障国家职能的实现法律与道德相互影响、相互渗透、相互作用1.联系①道德是法律的基础和评价标准:四点②法律是传播道德、保障道德实施的有效手段:三点(一)法律与道德的一般关系 2.区别:五点六、法与道德 1.社会主义道德对法律的作用(二)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的联系 2.社会主义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作用1.法律意识的概念2.法律意识的特殊性和独立性3.法律意识与相关概念的关系(一)法律意识 4.法律意识的分类七.法与文化 5.法律意识的作用6.法律意识的培养1.含义(二)法律文化 2.法律文化与现行法、法律实践、法律意识的关系3.法文化的特点:多样性4.当代中国的法文化法治①基本含义1.法制②基本要求2.法治:法治的基本概念的理解一、法治与法制 3.法治与法制的区别1.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权利保障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民主和法治的基本要求:三点二、法治的基本原则 3.法治原则要求在法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贯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两个方面第二部分法治(二)权利制约原则 1.坚持权利制约原则的原因:内在要求和目的要求2.权利制约原则的内涵[要求]3.坚持权利制约原则的意义(一)法治国家的标志:①②③④⑤三、法治国家(二)法治国家的条件:①②③(三)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1.含义2.必要性:五点(四)法治国家的实现 3.意义4.要求:四点5.途径⑴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外部形式条件:四点⑵创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质要件:四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