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务公司船舶应急反应手册(海事局备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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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应急反应手册

目录

目的和范围——————————————————3 引用文件———————————————————3 应急反应实施—————————————————3

一、火灾、爆炸————————————————3

二、碰撞———————————————————5

三、搁浅、触礁————————————————7

四、环境污染—————————————————9

五、进水———————————————————11

六、船舶失控—————————————————13

七、人员伤亡、急病——————————————15

八、弃船———————————————————16

九、人员落水/搜救————————————————18

十、恶劣天气(大风浪)损害————————— 19 十一、失去联系————————————————20 十二、海盗行为————————————————22 十三、封闭舱室的进入及救助————————— 23 十四、油污应急计划——————————————24

目的与范围

1根据《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6号令)的要求,公司针对船舶可能发生的应急情况编写了本手册,旨在指导发生事故的船舶进行自我救助,并得到岸基的支持。

2本手册可作为船舶应急行动训练时的学习材料,还可充实在各类应变演习的模拟方案内,有利于提高应急训练和演习的水平

引用文件

2.1《国际安全管理规则及相关文件选编》(交通部安全监督局)

2.2《船艺》(大连海事大学)

2.3《船舶使用安全手册》(交通部交通安全委员会)

2.4《训练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5《1979年国际海上搜寻救助公约》

2.6《航海问答》(交通出版社)

应急反应实施

一、火灾、爆炸

1.职责

1.1船长是船舶发生火灾时的总指挥,负责按照火灾发生的部位发出警报、向最近的海事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内以文字报告形式报主管海事机关。

1.2大副(值班驾驶员)或轮机长(值班轮机员)为现场指挥,负责报告现场火灾情况。

1.3各岗位按照“应变部署表”规定的任务参与灭火。

1.4公司接到应急报告后根据报告的内容参照本章3.内容指导船舶控制火情。

3.应急处理

3.1.船舶发生火灾时,不论火灾部位和火势大小,必须发出火灾警报,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灭火并以有效方式(大声呼喊或用电话)向驾驶台或船长报告失火位置及火势大小。(若烟雾探测器响起,值班驾驶员应立即派值班水手携对讲器前往报警板所显示的报警位置检查,值班水手应及时报告检查情况。)

3.2.船长作为总指挥,立即到驾驶台根据获悉的情况发布火警信号。并按《国际信号规则》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显示号灯、号型。

3.3.港外或航行中发生火灾,驾驶员应按船长命令操纵船舶使火区处于下风,根据火势大小,船长决定是否停车,同时报告公司及海事主管机关;如在港内发生火灾,立即停止装卸油品作业,报告公司及海事主管机关。视情况做好拖带出港准备,备车待命。

3.4.如存在油泄漏造成污染的可能性时,按照“船上油污染应急计划”处理。

3.5.全船人员(除值班人员)着装(包括:安全帽、皮手套、工作服、工作皮鞋、脖系毛巾)、携带个人所负责的消防器具(消防器材、工具、医药箱、通岸接头等),在报警停止后的2分钟内到达指定位置。

3.6.如有人在火场受威胁,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如确定火场无人,现场指挥迅速命令关闭着火舱室风机、通风、天窗及各处相邻道门,并切断电源,清理邻近机舱的易燃、易爆物品,控制火势蔓延。按“应变部署表”的分工进行灭火。

3.7.警报发出3分钟内启动消防泵供水,皮龙出水后大副指挥消防队员对着火舱室周围舱壁、甲板进行水冷却;5分钟内消防员应穿戴好消防员装备。

3.8.船长督促现场指挥人员迅速了解火警位置、火种性质、火势及趋势,确定施救方案进行灭火。

3.9.同时做好释放大型灭火系统准备

3.10.火势及起火部位不明时,派出熟悉现场的探火员,身着消防员装备,携带必要的消防用具,进入着火舱室探明火源位置、火势和火的性质等。

3.11.如火势严重,有外援帮助救火时,应详细介绍火场情况,并予以配合。

3.12.如采用封闭窒息方法灭火,必须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并组织足够的消防力量做好扑灭再燃的准备,才能逐步打开封闭设施,根据情况予以通风

3.13.如火灾引起爆炸,经抢救确属无效时,可宣布弃船。

3.1

4.注意事项:

如火势较小,应立即组织消防队进入现场扑救,消防队员带好呼吸器,防止烟雾窒息或烧烫伤。按着火性质使用恰当的灭火装备(电器火,应立即切断有关部位电源,再进行扑救)。

灭火全过程中,要保持通讯畅通,随时向公司通报事态发展,取得公司的指导,必要时通过公司请求外援;

人员应注意自身安全,做好急救准备,发现伤员及时救护;当有被困人员时,首先要派探火员下机舱搜索抢救,一定要将被困者救出后,再释放大型灭火

系统。

探火时,探火员进入舱室前保护人员应将耐火救护绳一端系固在舱室入口处附近栏杆上。联络信号为:探火员拉一下绳表示需要松绳;拉两下绳表示已到火场位置;拉三下绳表示需要及撤离现场;拉四下绳以上表示需要救助。

火灾扑灭后要防止死灰复燃,经检查确认火已彻底扑灭,方可开启各处门窗并恢复自然通风。

经检查一切正常后,恢复机械通风和相关电源,清理火灾现场,机舱恢复正常航行,解除警报。

4.后续措施

4.1.集合船上所有人员进行清点人数。

4.2.火灾现场监护,防止复燃。

4.3.保护现场,应及时拍照保存证据,以利专业人员勘查火灾原因。

4.4.大副/轮机长应将起火及灭火的详细情况详细地记入《航海日志》/《轮机日志》。船长及时递交火灾事故报告。

4.5.会同保险公司申请船和货损失检验。汇集检验报告,火灾原因鉴定书,救援费用等凭证,作为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依据,涉及共同海损还应按公司指示,并获取货方担保。

二、碰撞

1.职责

1.1.船舶发生碰撞后,船长任总指挥,并负责向最近的港口主管机关和公司报告。

1.2.大副(值班驾驶员)或轮机长(值班轮机员)任现场指挥。

1.3.各岗位按照相应职责操作执行。

1.4.公司接到应急报告后,根据报告的内容参照本章3指导船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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