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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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农民收入问题。

解决农民收入问题,必须从系统论的观点出发,构想要有大思维,举措要有新思路。

其中,积极引导和培育各种类型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对于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制约农民增收的各种社会经济因素的深刻分析表明,在农村经济改革的初期,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实施,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也降低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由于缺乏利益表达和利益实现的组织形式与渠道,使大多数农民处于孤立的境地。

尤其是随着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面对资源与市场双重约束,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社会化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因此,在坚持家庭经营基本制度不变的前提下,农民迫切需要农业微观组织形式的创新。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和完善是发达国家破解“三农”问题的成功实践,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和借鉴。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有效率的制度安排,其本质是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以合作经济组织为载体,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经济联合的方式,将家庭经营的个体劣势转化为群体优势,在更大范围、更广空间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实现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的有效协调,实现外部利益的内部化和交易费用的节约,减少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打破市场垄断,共同分离合作带来的经济剩余。

正是基于其他经济组织形式不可比拟的优势,自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尤其是新型的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这一微观组织形式首先在经济发达地区出现,并逐渐向全国辐射、蔓延,对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起到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将成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一个重要方向。

为保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在强化对农村合作经济内在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外,实践中还应遵循以下原则: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高起点规范发展;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相统一;民办、民管、民受益;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政府培育、扶持等。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中的资金 、 人才 、 土地 、 信息 、 市场 、 科技 万户的产 品吸收进 入市场 , 形成物 流高 发展滞后 、 产业层次低的问题 。根据市 等生产要素有效整合 , 促进一 家一户小 地 , 辐射各地 ; 过龙头 企业 的带动作 场导 向和 区域优势 ,形成不 同层 次 、 通 各
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有效对接 , 增强 用 , 为农产 品找准销 路 , 并通 过加工 增 具 特色 的农 业 主导产业 和产业 开发体 农户购销行为的预测性和有序性 , 以 值 , 是 帮助农 民增加 收入 ; 建设标 准化 生 系 , 好地发 挥 区域 比较优势 , 更 发挥规 集体 的力量和规 模化 的优势增 强农 产 产 基地 , 发展 “ 单农业 ” 逐步 实现农 模效应 , 高农业 生产经 营效益 。 订 , 提 品市场竞争力 、 应对各种市场 风险的有 村 产品品牌 化 、 品牌产 品超市化 、 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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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振 宁
当前 , 国农业 和农村经 济正处于 断。 我 分散 的农 户在农 产品生产销售和农 经 营的组织形式 , 要鼓励农 民的发现和 由传统农业 向现 代农业转 变 的转 轨 时 资购买 的两个环 节中 , 坚持 “ 民办 、 民管 、 民受益” 的基本 都处 于十分不利 创造 。 群众 自愿 、 循序 渐 期, 推进农 业农 村由小生产向社会化大 的处境 。要想从根本上扭转 自身被动 、 原则 以及形式 多样 、 因地 制宜 的原则 , 步形成上下 贯 逐 生产转 变 , 合作联 合道路 , 高农 民 不利 的局面 ,维 护 自身利 益不受损害 , 进 、 走 提
来看 , 个体农 民无力也不愿花大力气去 作 、 直接管理 、 直接干预的老路数 , 为提 的 生 产 者 。

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对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作者:臧全海来源:《农民致富之友》2018年第22期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使得农民组织化程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升。

但在偏远地区,农民组织化程度依然处于较低水平,远远不能够适应乡村振兴的总体要求。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不断加大,农村地区的农民群众如果单靠个体单打独斗很难在市场经济中获得生存。

因此,加强农民组织化建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就成为乡村振兴设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

本文主要结合实际情况,首先分析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原因,然后论述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对策,现将具体研究内容介绍如下:1 農民组织化程度低的原因分析1.1 农民群众执政意识淡薄在长时间的社会发展过程中,农民群体始终处于社会基层,处于政治边缘。

由于长期受到小农思想的影响,农民群众安于现状,他们的集体意识和政治意识淡薄。

尽管我国关于农村治理已经颁布了相关法律法规,但仍有很大一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掌握不足,了解甚少。

在很多农民群众思想中认为,村集体自治就是能人政治,与自己无关,缺乏参与热情,对于村集体的各种公共事务,人为是村领导的责任和义务,需要由村领导操持办理。

在自身切身利益不受损失的大前提下,多数农民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1.2 观念保守,农民组织缺乏动力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模式和农民组织化程度有着密切联系。

我国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初衷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

但是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是一种有分无统的家庭单个经营模式,每个农民群众都是一个完整的生产经营个体,各自经营,各自生产,农户之间缺乏必要的沟通联系,各自独立,没有共同的利益联系。

同时,农民群众由于受到自身专业素质和传统思想观念束缚,仍然秉持着保守,求稳,谨慎的生产理念,安于现状,知识陈旧,不能用辩证的眼光看待事物,缺乏创新能力。

再加上地方政府部门对农民合作组织引导力度不足,成功案例成功模式宣传带动不够,大多数农民群众对合作组织的作用和功能认识不清,难以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合作组织中来。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思想库经济导刊902011 / 03我国农民数量众多,且分散度高,这些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这是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三农”问题中的难题之一。

各地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等组织,为解开这一难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自愿组建的合作组织,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各类植保队、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公司空前活跃。

2009年,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2.4万个,带动1亿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4.64万个,实际入社农户2100多万。

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在农产品生产向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从事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不再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除了对生产服务、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等功能的需求外,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有力的金融支持,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他们需要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场信息,以及更好的市场营销渠道;他们需要有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产品就能打出品牌,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使我国的农业产业从劳动密集转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

为满足农民市场化导向的需求,近几年大量突破社区界限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形成了各类由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组织与社区集体组织相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思考

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收入水平。
03
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未来,农村一二三产业将实现融合发展,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
产业将进一步相互促进和融合,形成更加完整的农村经济体系。
对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的建议和展望
建立健全农业合作组织体系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建立健全农业合作组织 体系,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和合作意识。
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合作组织的支持力度,加强人才培养和技术支持 ,提高农业合作组织的经营和管理水平。
推进农村金融保险服务
政府应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保险服务,为农民合作组织提供更加便捷 、安全、稳定的金融服务,保障农民的利益。
对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呼吁与建议
政府应加大对农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力度
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政府可以引导农 民组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 生产效率和质量,增强其市场竞争力。
加强与科研机构的合作。农民组织可以 与科研机构合作,引入高科技农业项目 ,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农产品附加值。
加强市场监管,完善市场体系
加强市场监管。政府应建立健全农业市场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产品和恶性竞争行 为,维护农民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03
CATALOGUE
农民组织化程度提高的瓶颈问 题及原因分析
资金和技术瓶颈
缺乏创业资金
许多农民由于缺乏资金而无法实现组织化,他们可能无法承担创业初期的成本 ,如购买设备、租赁场地等。
技术落后
农民组织化需要技术支持,如农业技术、管理技术等,但许多农民缺乏这些技 术,导致组织化程度提高受阻。
政策和制度瓶颈
健康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农民组织化是指农民通过自愿结合,形成集体的组织形式,以共同利益为核心,通过集体行动来维护自身权益和发展农业生产的一种形式。

农民组织化具有很大的潜力和优势,可以促进农民群体的凝聚力和发展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

然而,当前我国农民组织化程度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加强。

为此,本文将从加强农民组织化意识、完善组织法律保障、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探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思考。

首先,加强农民组织化意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基础和关键。

农民作为农村资源的集中拥有者,只有充分发挥主体地位,才能更好地发展和利用农村资源。

因此,广泛宣传农民组织化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农民组织化观念的培育和引导,让农民认识到只有通过自愿结合才能更好地实现农民利益的最大化,才能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通过农民合作社、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等形式,组织农民参与农村经济发展、农田水利建设、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方面的合作,增加农民收入。

同时,加强农民培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意识和组织管理能力,为发展农民组织化提供人才支撑。

其次,完善组织法律保障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合作社等农民组织化相关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缺乏对农民组织化的明确规定和保护措施,制约了农民组织化的发展。

因此,要加强对农民组织化相关法律法规的修订和制定工作,推出更加完善的农民组织化法律制度。

同时,加强对农民组织的监管和评估,确保农民组织化的合法性和规范化,保护农民权益,打击违法行为,为农民组织化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最后,推进农村治理体系建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

农村治理体系建设是农民组织化与农村发展相互促进的重要手段。

要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民自治和自我管理能力,推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农村治理,促进农民组织化发展。

同时,建立健全农村信息化平台,提供信息沟通和资源整合的平台和渠道,加强农民组织之间的交流和合作,推动农村产业链条和价值链条的优化和升级。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的措施建议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的措施建议

加快推进农村改革的措施建议
一、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1.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2.建立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完善承包地收回和抵押担保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农业承包地退出机制。

3.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权-XZ fc
二、加强农业科技创新
1.加大农业科技研发投入,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

2.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养,提高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

3.推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

三、优化农业产业结构
1.发展优质高效农业,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2.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环境治理。

3.培育新兴农业产业,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教育、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

四、提升农业经营主体素质
1.加强农民教育培训,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

2.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

3.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
大,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五、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
1.加大财政对农业的支持力度,完善农业补贴政策。

2.加强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提高农业风险保障能力。

3.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六、强化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农村道路、水利、电力、通讯等基础设施建设。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制度创新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制度创新
积 极 的作 用 。
势 , 台一 部 分农 户 , 办各 种类 型 的 专业合 作社 。 联 兴 () 2 涉农 部 门 加 农 户 。主 要 是 乡 镇 的 一 些 农 技 站 、 供 销 站 等 . 为 农 民 提 供 产 前 、 中 、 后 的服 务 过 程 在 产 产
中 , 收农 户 中的 部 分技 术 、 营 能 手 或 专 业 大 户 . 吸 经 逐
第 一 , 效 地 解 决 了 小 生 产 与 大 市 场 的矛 盾 , 有 提 高 了农 民组 织 化程 度 。农 村 专业 协 会 、 专业 台 作 杜 作 为连 接 农 户 与 市 场 的 中介 组 织 , 过 开 展 服 务 , 农 通 把 户组 织 起 来 , 高 了农 民进 ^ 市 场 的组 织 化 程 度 , 提 解 决 了分散 农 户所 不 能解 决 的 问题 , 低 了 市场 交 易成 降
的权 利 义 务 等 ; 二 , 行 民 主 管理 , 期 召 开会 员 或 第 实 定
代 表 大会 , 审议 协 会 工 作 和 重 大事 项 ; 三 , 第 协会 会 员
须 交纳 会 费 。 专业 合 作 杜 的 运 行 机 制 一 般 采 取 股 份
台 作 制 的形 式 , 股 分 红 , 润 返 还 =同 时 , 作 社 内 按 利 台
部 管理 更 趋 完 善 , 般 有 章 程 、 制 度 , 一 有 定期 召 开 社 员
按 产业 分 , 种植 业 的 7 4个 , 殖 业 的 4 养 3个 , 工 业 的 加
1 4个 , 输 业 的 1 运 2个 , 他 5 其 5个 ; 服 务 内容 分 , 按 技 术型 6 3个 , 流通 型 4 0个 , 台 型 9 综 5个 。全 市 被 列 为 省 级示 范 性 专 业 合作 经 济 组 织 2个 , 级 示 范性 专业 市

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的政策措施

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的政策措施

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的政策措施
一、农村合作社发展:
农村合作社是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的重要载体,通过推动合作社的发展能够促进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一方面,鼓励农民个体或家庭农户自愿组成合作社,提供土地、资金、技术和市场对接等方面的支持;另一方面,加强对农村合作社的培训和管理,推动合作社内部规范管理和经营发展,提高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和经济效益。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的重要方向,通过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一体化经营,能够提高农产品质量、减少生产环节、增加附加值。

政府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等主体进行全链条经营,提供土地、资金、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支持。

同时,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提高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三、农村电商发展:
农村电商是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的重要方式,通过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能够解决农产品销售渠道单一、信息不对称等问题。

政府出台政策支持农村电商的发展,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融合发展。

一方面,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组织农民参与电商平台经营,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另一方面,提供农产品物流配送的支持,降低农产品运输成本,推动农产品的线上销售。

综上所述,我国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创新的政策措施包括农村合作社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电商发展等。

这些政策的实施可以促进农民的
组织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农民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不过,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提升农民的意识和能力,才能有效
地推动现代农业组织形式的创新发展。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思考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思考
人才培育支持
建立农民培训体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业经 营管理培训,提高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和组织化 管理水平。
引进外部人才
鼓励大学生、返乡创业青年等优秀人才投身农业 领域,发挥其专业特长和创新能力,为农民组织 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05
结论与展望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意义和成果
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问题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农业生产效率低下,农民收入增长缓 慢,农村经济发展缺乏动力。同时,农民在生产经营中面临 诸多困难,如信息不对称、市场地位弱势、缺乏资金支持等 。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必要性和意义
必要性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农民增收致富的 关键措施。
农民合作组织的类型和模式多 样化,包括农业合作社、农民 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政府对农民合作组织给予政策 和财政支持,推动农民组织化 程度提高。
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 部分农民缺乏组织合作的意识和能力,难以形成有效的合作组织。 • 农民合作组织的管理和运营水平有待提高,部分组织存在管理不规范、
财务不透明等问题。 • 政策和制度环境还需进一步完善,以更好地支持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 • 综上所述,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是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之一。针
02
农民组织化程度的现状与问题
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定义与评估方法
定义
农民组织化程度是指农民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通过自愿组成各种形式的合作组 织,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程度。
评估方法
通常采用农民合作组织数量、覆盖率、参与度、合作效果等指标来评估农民组 织化程度。
当前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实际情况
农民合作组织数量和覆盖率不 断提高,但参与度和合作效果 存在差异。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如果以组织形式作标志划分中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阶段,那么1949年后的中国农村大体经历了人民公社、家庭经营两个阶段,现在到了进行组织创新,提高农业农村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新阶段。

形式早在1990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中国社会主义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从长远的观点看,要有两个飞跃。

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二、三产业,劳动力就业结构得到了合理调整,一部分人饲养生猪,一部分人从事运输、销售,在此基础上成立了特色合作社和运输合作社,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入市场,产品销售从省内扩大到省外乃至全国,平均每天运输生猪2000多头。

三是股份公司型。

这是较高水平的集体经济组织形式。

公司采取股份制,具体操作上,可将原有的集体资产经过权威机构评估,折价入股,集体资产可作为集体股参股,也可平均分配到农户个人名下,农民可以资金、土地、机械、劳动等入股,成为公司股东。

吉林省辉南县金川镇坦平村中药材开发有限公司,是由村干部牵头兴办的农民股份公司。

村集体以山林、预留地入股,村干部带头以土地和资金入股,带动村民以土地自愿入股。

目前公司利用山林和林缘坡地,发展林下参、林下天麻、五味子等药材1000多亩,年收入超过50万元,集体和个人按比例分红,实现集体农民双增收。

小岗村农民的新一轮合作采用的就是股份制公司形式。

与此相类似的还有民营庄园。

通过土地使用权承包、租赁、转让、买断等方式,建立农业庄园或园区,把农民组织起来,进行种、养、加、销等生产经营活动。

比如吉林省长春的可达公司,农安县伏龙泉镇的龙泉山庄,东辽县的白泉科技示范园区等。

这是一种资源特色鲜明的新型农业微观经济组织,特点是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都较高。

最近,在吉林省扶余县又出现了全国首例用企业资金与农民土地经营权融合组建的股份公司。

今年4月10日,扶余县政府与吉林省绿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绿集团)在扶余县共同签约,建设“绿色乡约新村”项目。

该项目由吉绿集团投入资金,扶余县三骏乡投入土地,在乡约村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北京借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

北京借合作社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

2年 第 03 3 1月 期 0
续麻烦 ,虽然名义上加入合作社的成员
较 多 , 只有少数人进 行登记。 但 2 . 合作社 内部利益联 结还不紧密 , 管理制度 尚不健全 。 《 农民专业合作社
法》对成员出资没有作出规定,合作社
的申请 材料 , 实行实质性 审查 ,导致 不
思路 ,逐 步在有条件 的农 民专业 合作社 办理 注册登记手 续也仅依据发 起人提供
多名成 员新注册成立 了北京 昌农联 农产 品专 业合 作 社 ,并专 门建 立 了销 售 门 产 品加 工、销售 ,延长 了产业 链条 ,合 作社成 员不仅从种养 业生产环 节获益 , 还可 以分享 加工 、流通 环节 的利 润 ,把
大多数合作社 的实有 资金 很少 ,真正有 规模 、上档次 的合作社并 不多。按照法 律规 定 ,合作社 应 当为每个成 员建立账
共 同闯市场 。仅 有生产领域 的合作 ,农 县 里炮村苹 果合 作社成 员生产 的苹 果 ,
民的话语权依 然相对较弱 ,进 入市场能 每 亩利 润 实现 11 .万元 ,是 未 加入 合作 .倍。 力依然较弱 。为此 ,一些农 民专业合作 社成 员利润 的15
社进行 了积极的 尝试和 探 索,部分 农 民 专业合作社 正在从单纯 的生产环节 向加 工 、流通环 节延伸。
射 面较 大的农 民专 业合作社 。如 :大兴
区 围绕 西甜瓜 和梨产 业 ,先后培 育 出庞
各 庄西 甜瓜合作 社 、圣泽林 梨专 业合作 社 等- }主导 产业合作 社 ;昌平 区围绕 - L L 苹 果 、板 栗 、草莓和 养蜂等 产业 ,建立 了真顺 红苹果 合作社 、燕 昌红板栗 合作 社 、麦 庄草莓 合作社 和金 华林蜂产 品合

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调研报告

关于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调研报告培育壮大农业新型生产主体,是加快农业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民有序转移、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的重要措。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着力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从而不断推进“三农”工作向纵深发展。

根据省委财经办(省农办)《关于做好开展培育新型农业生产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调研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连日来,咸宁市农办联合各县(市、区)农办、市直相关涉农部门,采取实地调研与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该市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培育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咸宁市新型农业生产主体发展的基本现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现代农业建设的主导力量,加快培育农业主体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

近年来,咸宁市注重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专业大户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据本次调研初步统计,全市共有各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14291个,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857个、农业股份合作社57家、农业股份公司82家、种植养殖大户12797户、家庭农场30个,网络农户11万余户,覆盖面积达到264万亩。

按照生产主体从事的产业类别来划分,主要可分为以下六大类:(一)种植业。

全市种植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2437个,网络农户39504户,覆盖面积万亩。

其中以水稻种植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1571个,占65%,网络农户13026户,占33%,覆盖面积达到万亩,占%。

(二)林业。

全市林业类新型农业生产主体2123个,网络农户29481户,覆盖面积万亩。

其中以油茶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603个,占%,网络农户5604户,占%,覆盖面积达到万亩,占%;以茶叶为主的新型主体达202个,占%,网络农户4587户,占%,覆盖面积达到21万亩,占%;以水果为主的新型主体达到472个,占%,网络农户3490户,占%,覆盖面积达到20万亩,%。

(三)畜牧业。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作者:邓本霞王守贵来源:《新农村》2011年第04期以家庭承包制为内容的双层经营体制,虽极大地解放了我国农村生产力,但却面临着生产关系落后的一些新问题,主要表现在小农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农民处于无组织状态,严重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近年来,各级政府在组织农民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大力鼓励和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从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对此我们对霍山县诸佛庵镇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情况展开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注册农民专业合社12家,成员数626个,其中农民612个,带动非成员农户6270户。

注册农民专业协会6家,会员3820户,均为农民。

在组织建设上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发展速度快,继十届人大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后,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进入了依法发展的新阶段,注册成立的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

2008年发展2家,2009年5家,2010年5家。

二是服务范围广,服务范围由原来的种、养业生产服务发展到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上,并逐步向资金、信息等多领域服务发展。

三是产业集中度高,主要集中在市场化程度较高的竹、茶两大产业上,12家专业合作社有10家是竹茶产业。

四是经营能力强,由结构松散的联合向紧密的利益联结转变,由小规模经营向规模化、集群化方向转变。

如由郑浩等53家竹加工企业联合组建的金徽竹加工产业专业合作社,由生产服务向信息服务、融资服务等广阔的领域拓展。

促进了该镇竹产业集群发展。

在结构组织上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大户引领型。

即是由大户牵头,吸纳农户参加,以从事农产品购销为主,形成“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的运行机制,如霍山县三河茶叶合作社为代表等6家。

二是组织创办型。

即村级组织拥有技术、管理、信息、项目等方面优势,参与成立合作经济组织,如篁金竹茶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岭竹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4家。

三是龙头企业带动型。

创新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创新专业合作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国际 经 验 和 广 大 农 民 群 众 的 实 践 表 增 长 了 1 6倍 : 有 会 员 ( 员 ) 1 4万 人 种 类 型 的 专 业 合 作 组 织 覆 盖 了 产 前 、 . 拥 社 7. 产 明 , 设 现代 农 业 制 度 , 个 重 要 的 方 面 , ( ) 占农 户 总 数 的 1 . , 20 年 增 中 、 后 所 有环 节 , 作 领 域 扩 大 到 种植 、 建 一 户 , 51 比 0 1 产 合
28 1 簟 期 0年2 8 0 月
农 村 经 济 建设
…… … 中国经济 与管理 科 学
创新专业合作组织 , 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①
文 / 德海② 赵
哈 尔 滨 商 业 大 学 经 济 学 院 哈 பைடு நூலகம் 滨 1 0 2 50 8
摘要 : 近几 年 , 黑龙 江省 农 民专 业合 作 经 济 组 织 发 展 态 势 良好 , 在 面 对 日益 激 烈 的 国 内 外 市 场 竞 争 条 件 下 , 存 在 一 些 不 但 还 足 。 因此 , 须 立足 于我 省 实际 , 发展 思路 上 不 断 创 新 。 文章 从 政 府政 策扶 持 和合 作 经 济组 织加 强 自身 建 设 角 度 , 出发 展 农 必 在 提
民 专 业合 作 经 济 组 织 的 建议 措 施 。
关键词 : 民 农 合作经济 创 新 发 展
韩 露
Craieyd vlpn r fsin lfr rc o eaieo g nz t no i n ja g po ic ,mp o igted ge ffr r’o。 e t l e eo ig poeso a a me o p r t ra iai fHel gin rvn e i r vn h ereo a mes r v v o o

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的问题和建议

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的问题和建议

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的问题和建议
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 缺乏组织意识:许多农牧民缺乏组织意识,往往只关注个体利益,没有形成集体行动的意愿和习惯。

2. 缺乏组织能力:农牧民对组织管理缺乏经验和能力,无法有效组织和管理自己的利益。

3. 缺乏专业知识:许多农牧民缺乏相关农业和畜牧业的专业知识,不了解最新的科技和市场信息,导致组织化程度不高。

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的建议如下:
1. 加强组织宣传和教育:政府和农牧业专业机构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农牧民对组织化的认识和意识,同时进行相关培训,提升他们的组织能力。

2. 建立农牧民合作社:鼓励农牧民建立合作社,通过集体行动来共同解决问题,共同经营和管理农牧业,实现资源的集中优势。

3. 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政府和农牧业专业机构可以提供农业和畜牧业的最新技术支持,并向农牧民提供有关市场行情和需求的信息,使他们能够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4. 建立农牧民组织之间的合作机制:促进农牧民组织之间的合
作交流,通过合作共享资源和经验,提高整体组织效益。

5. 加大财政支持:政府可以增加对农牧民组织的财政补贴和资金支持,鼓励他们发展壮大,提高组织化程度。

6. 加强农牧民代表的参与和发言权:在农牧民组织中设立代表机制,让农牧民的利益能够得到更好的体现和保护。

综上所述,提升农牧民组织化程度需要政府、农牧业专业机构和农牧民共同努力,通过加强组织宣传和教育、建立农牧民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和市场信息、建立合作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和加强参与等措施,推动农牧民组织化水平的提升。

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对策研究

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对策研究

是提高农 民的经济组织能力 ,通过专业合作经济
组织化 、销售组织化 和 以企 业为 主导 的 “ 基地
程度的提高。这种政策体制的限制使得农 民组织 创建的依赖性很强 ,多数为依靠现有的涉农组织 建立的 “ 官民共建 型” “ 、 企业领头型”组 织,
而完全由农 民自发组建的数量很少 。另外 ,在 已 出台的一些暂行规定 中, 关于农 民组织化方 面侧 重经济的多 ,而对于提高农 民政治和社会组织化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程度仍 将具 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要健 全法律法规政策 ,积极利用和发 挥体 制 内形式的作 用。同时农 民组织要合 法
争权 维权 ,积极拓宽组织活 动领域 。
【 关键词 】 农民组织化 ;专业合作 经济 组织;村民 自 治 【 中图分类 号】C 1.2 【 928 文献标 识码 】A 【 文章 编号 】17 — 22 (06 4 0 1 0 6 1 75 20 )0 — 09— 4
( )健全法律法规政策 ,改善农民组织化 一
发展的宏观环境
1 .政府应加强制 度供给 ,从 制度安排 的公 平性出发 ,加快立法步伐 ,建立健全农 民组织的 法律法规体系 , 放松对农民 自助组织的限制 ,完
善发展空间。 2 .国家政策要逐渐从当前对农村的 “ 输血”
与 ,虽说提供公共产品是政府 的职责所在 ,但是
第 4期
制变革阶段 ,由管理型逐渐向服务型转变 ,但乡 镇政府仍掌握着大部分 的公共权力 ,作为村 民 自
缺乏公共精神和集体意识 ,导致了农 民组织内部 的凝 聚力不强 ,没有明确的运行与发展纲领 ,运
治组织的村委会虽 由农 民选举产生 ,但对行政权 行机制欠规范 ,村际、乡际 、县际间的农 民组织 力仍有一定 的依附性 ,很大程度上扮演着乡镇政 之间缺乏协作。相反 ,不同地区的专业经济组织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如何提高我国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思想库经济导刊902011 / 03我国农民数量众多,且分散度高,这些千千万万分散的农户如何面对千变万化的大市场,这是发展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三农”问题中的难题之一。

各地建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农业协会等组织,为解开这一难题进行了有益的尝试。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背景下,农民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农民自愿组建的合作组织,成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

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特别指出,要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将有利于促进农业生产规模化和专业化水平,稳步提高农业产量和增加农民收入,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各级农业部门通过政策引导和示范带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和各类专业服务组织,各类植保队、农机合作社、农技服务公司空前活跃。

2009年,耕地流转面积达到1.5亿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12.4%;全国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达到22.4万个,带动1亿以上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到24.64万个,实际入社农户2100多万。

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特点在农产品生产向市场化、全球化发展的今天,从事专业化生产和营销的农户的需求不再仅是生产过程的统一,除了对生产服务、资产积累、管理协调、资源开发等功能的需求外,他们需要高新技术的支撑,有力的金融支持,提高其产品的科技含量;他们需要为其产品的销售提供完整、准确、迅捷的市场信息,以及更好的市场营销渠道;他们需要有能与国际市场接轨的标准化的操作流程、质量检验检测机制,产品就能打出品牌,占一定的市场份额,使我国的农业产业从劳动密集转为资本密集、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相结合的有竞争力的产业。

为满足农民市场化导向的需求,近几年大量突破社区界限的各类农民合作组织和中介组织应运而生,形成了各类由从事农产品生产或营销的专业农户组成的、超越社区界限的专业合作组织与社区集体组织相配合的新型服务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农民自愿参加的,以农户经营为基础,以某一产业或产品为纽带,以增加成员收入为目的,实行资金、技术、生产、购销、加工等互助合作经济组织。

农村工作创新思路与方法分享

农村工作创新思路与方法分享

农村工作创新思路与方法分享一、背景介绍农村工作是社会经济发展中不可忽视的重要部分,如何创新农村工作思路与方法,推动农村发展成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分享一些农村工作的创新思路与方法。

二、注重人才培养在农村工作中,注重人才培养是非常关键的。

我们可以通过建立农村专业培训机构,提供各种农业技能培训,帮助农民提高生产技能,并鼓励农民大学生返乡创业。

此外,还可以发挥农村学校的作用,引导学生关注农业发展,并提供与农业相关的课程。

三、推动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对于农村工作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可以引入新的农业技术,如无人机、传感器等,提高农业生产的自动化程度。

同时,加强农业科研机构与农民的联系,引导研究方向更加贴近农民的需求。

此外,还可以组织农技大赛等活动,激发农民的创新意识。

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农村特色产业的发展不仅可以提高农民的收入,还可以促进乡村经济的发展。

我们可以通过挖掘当地资源,开发农产品加工和旅游业等特色产业,推动乡村产业结构调整。

同时,加强乡村品牌建设,提升农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五、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是农村工作的重要保障。

我们可以加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建设,提供农民养老、医疗等方面的保障。

同时,建立农民技能培训补贴制度,鼓励农民提升自身技能,增加就业机会。

六、促进农村教育发展农村教育发展是农村工作的重要方面。

我们可以增加农村学校的教育资源投入,提高教师的培训水平。

同时,鼓励城市学校与农村学校进行交流合作,提供更广阔的发展机会给农村学生。

此外,加强农村教育宣传,提高农民对教育的重视程度。

七、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对于农村工作的发展至关重要。

我们可以加大对农村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提高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水平。

同时,加强城乡互联网基站建设,推动农村信息化发展,提供便利的信息服务。

八、加强农村组织建设农村组织的建设是农村工作的重要支撑。

我们可以加强村级组织的建设,提高其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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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在20 世纪70 年代末期,中国农民自发地组织起来,创立了一种全新的农村经营组织制度。

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30 多年的演变,至今已经释放了巨大能量。

正是依靠这种制度变迁,才使得大多数农民告别了饥饿,步入全面建设小康生活的道路。

但是由于改革的不配套,同时也遗留下了不少问题,如农业生产规模过于狭小导致生产经营成本过高、农民实际收入水平有所下降、农民就业不充分、农产品流通不畅、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滞缓等等。

这些问题与改革后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过低有着密切的关联。

农户家庭经营构成的“小农经济” 在开放的农业环境中难以抵抗巨大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社会风险。

相对落后的农业生产方式又必须在“谁来养活中国” 的疑问中寻求新的突破口。

这是促进中国乃至世界全面实现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因为正如美国农民学家丹尼尔?托尼所说“即使在当代发达工业国家,‘农民与农民的子孙' 仍然构成人口的多数,而在中国,他们可以说构成了人口的全部” 。

农民通过经济上的联合形成自己的组织,有利于在经济全球化、贸易自由化的进程中更好地捍卫自身的权益,增强我国农业的竞争力。

今天,我讲课的题目是《创新探索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谈三个问题:一、对组织与农民组织化的一般理解;二、国外农民组织化情况及我国农民组织化现状;三、提高农民组织建设的思考。

一、对组织与农民组织化的一般理解组织作为一种社会集合体,为了满足自身运作的要求,必须有共同的目标、共同的行为准则。

组织是人类社会整合度较高的一类群体。

农民组织化中的组织主要是指经济组织,是一种集功能性团体和制度安排于一体的静态实体与动态实体活动过程统一的经济组织。

农民组织化是组织主体依据一定的原则,采取不同方式将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传统职业特征的农民转变为有组织进入市场与社会,并且能够获得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现代农民的过程。

农民组织化的内涵有四个方面:1、农民组织化是传统农民转变为现代农民的过程。

传统农民具有生产经营规模狭小、经营分散、经济实力较弱、科技水平滞后等职业特征,这些特征的形成是与一个国家社会生产方式所处的阶段密切相关的。

在现代化进程中,农民受生产经营环境、技术、政策和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逐渐走向生产机械化、科学化和社会化的道路,同时,农民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也有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的权益的要求。

农民组织化就是农民由传统走向现代的逐步高级化的过程。

2、农民组织化是一定的组织主体从事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的状态。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民组织化程度较高,即农民进入市场是依托一定的组织的,而这种组织又能够增加其成员的收益,农民组织化程度已经成为西方国家农村现代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

而在我国,农民从事生产与经营呈现出分散化、低效率的特征;现代农业科技成果并未大面积地用于农产品分级、包装、仓储、加工、运输和销售;电力在农业和农村并未得到广泛的应用;现代农田水利工程、公路网络并未充分发挥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和区域化、社会化水平较低。

在我国,这种农民组织化程度低的现实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的持续性增加。

将农民组织起来,使之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已经成为提高农民比较收益、增强农业竞争力和全面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3、农民组织化是在一定原则指导下而进行的组织创新。

提高农民组织化生产与经营的主体遵循的原则有所差异。

企业以追逐盈利最大化为组织原则,采取不同形式的联合方式与农民结成经济利益关系。

在我国,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龙头企业起到了连接大市场与农民的作用,但是总体而言,尚未与农民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未能向农民提供及时、廉价、有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特别是很难成为能够开拓国际市场的跨国公司,牵动力还不强。

这与企业以盈利最大化为目的的价值趋向不无关系。

而政府是以提供公共产品为原则与农民进行合作的,政府构建对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的防范机制来强化“合同意识” ,减少违约现象,有效降低农村市场的交易费用,从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政府的这种防范机制的构建措施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供纯粹的公共服务产品,包括动植物检疫、基础科研、气象预报、信息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等;二是制定市场准入制度规则;三是支持准公共服务主体为农民提供良好的服务;四是合理调控市场主体的服务行为。

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坚持合作社原则,通过成员之间的互助合作,为成员提供各类产销和技术服务,维护农民社员的利益,增加农民社员的收入。

各级政府经济技术部门, 是组织农民进入更大市场的重要力量。

但是,目前政府所属农业企业的创新能力较弱。

创新产品产值占企业总产值的比重较低。

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农业银行、农业教育部门由于来自自身运行机制和外部环境的压力较大,所以,尽管政府经济技术部门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在引导农民拓展更大的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产品市场领域仍有“政府失灵”现象的发生。

特别是行业分割、贸工农脱节、产加销分离的农业管理体制不适应结构调整、组织化发展农业和农业国际化的需要。

这种体制的弊端主要是:职能、资金、项目分散,形不成组织合力;决策随意性大,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低。

现代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表现出来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涉农主体的相互依存度都呈现出递增趋势。

农民在开放的环境中预期收益的取得大多数是通过构建组织创新网络来实现的。

比较典型的农民组织创新网络又多出现在比较发达的国家和地区,因为那里密集的社会网络、开放的劳动力市场、比较激烈的竞争、不确定的高收益的诱惑弘扬了不断试验探索和开拓进取的创业精神。

于是各合作组织之间展开了激烈的竞争,与此同时,又通过交流与合作学习了发展自组织的技能,整个农业与其他产业构成了一种能够带来高收益的“团队”结构。

实践中这种合作组织不仅提高了农民在市场活动中的谈判地位、保护了自己的利益,同时也成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大生产的一种组织形式。

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时,与政府、企业、市场这些外在组织主体不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在组织原则、管理等方面都具有明显的内在性,所以,由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领农民闯市场具有比其他主体更为明显的组织意义。

通过不同市场主体的努力形成农民组织多元化发展的局面。

农民主要借助于以上组织改变了单一化进入市场的格局,从这个意义上说,农民组织化是农业经济组织创新。

4、农民组织化是农民争取与其他阶层同等待遇的一场经济社会革命。

农民在市场上面临的激烈竞争传导到农业经营策略选择的结果是农民愿意为获得更高收益而提高组织化程度。

特别是当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在农业总成本中所占比重较高或者农产品销售渠道不畅,总体效益低下时,农民将更加急切地表现出参与合作组织创新网络的偏好。

通过与具有互补性、潜在高收益性的市场主体合作,加快农业科技成果应用和农业商品化速度,抓住市场机会而避免被国内外激烈的农业竞争所淘汰。

基于国民经济发展和消费需求考虑的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为农民获取非传统农业收益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但是单个农民在非农化过程中遇到的被歧视、被剥夺问题难以有效解决,其应得利益也难以得到保障。

农民组织化不仅有利于农民增加农业收入,也有利于农民在非农产业中增加收益,同时,也有利于农民争得与其他阶层同等的待遇。

二、国外农民组织化情况及我国农民组织化现状(一)国外农民组织化情况农民合作组织在国外经过100 多年的发展,因各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条件不同,而形成了不同的类型,根据它们的显著特征,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以德国、法国为代表的专业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专业性强,即以某一产品或某种功能为对象组成合作社,如奶牛合作社、小麦合作社,或销售合作社、农机合作社等。

合作社一般规模都比较大,本身就是经济实体。

为形成规模优势,保障合作社利益,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或合作逐步增强,已涉及农业产、供、销、信贷、保险和社会服务等各个环节,不仅大多数农户和农业企业进入了不同类型的合作社,许多城镇居民也加入了合作社,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合作社体系。

如法国农村合作经济包括农业互助组织、农业合作社和信贷合作三方面。

法国的农业合作社主要指流通、服务和生产领域的合作社。

法国流通领域的合作社在农村合作经济里占有主要地位,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民素质,实现农业现代化,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等起着巨大作用。

德国合作社基本上都是在国际合作社原则基础上组建和运行的,为了更好地为成员提供服务,维护成员的利益,合作社都建有区域合作社联盟和全国合作社联盟。

以日本为代表的综合性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的主要特征是以综合性为主,日本、韩国、印度、泰国以及我国的台湾所建的合作社都属于这一类型。

在日本有综合性农协,根据社员的需要开展多种多样的服务,主要有农产品销售服务、信用服务等。

日本农协是半官半民的组织,它既是农民为保护自身利益而自发建立的群众机构,又是日本政府借以推行农业政策的中介机构。

日本农协的组织体系分为三个部分:农协的全国性组织、农协的县级组织和基层农协。

基层农协分为以农户为服务对象的综合农协和以特定农业生产者为服务对象的专业农协。

日本农协的县级组织主要包括县级农协中央会、县级供销联合会、县级保险联合会、县合作信贷联合会、县级专业农协联合会等组织。

各种县级联合会是基层农协通过入股方式而联合组成的组织,它们又联合成立县级农业协同组合中央会;日本农协的中央级组织由基层农协和县级联合会入股组成,它与县级组织基本上保持了对应关系。

日本的农协起到在产前、产中、产后诸环节上使小农户同大市场对接的作用,以美国、加拿大为代表的跨区域合作社。

这类合作社的主要特点是跨区域合作与联合,以共同销售为主。

美国的农场主合作社中,销售合作社的历史最长,数量多,规模大,在牛奶、水果、蔬菜等领域占有较大的市场份额,涌现了不少国际驰名品牌,在农业中的作用也最重要, 美国全部出口农产品的大约70%都是由合作社经办的。

销售合作社经销的农产品几乎覆盖所有的农产品品种。

但大多数销售合作社一般只经营一种农产品,经销两种或两种以上农产品的合作社为数极少。

销售合作社并不仅仅从事销售,许多合作社的业务范围涉及到农产品的收购、运输、储藏、检验、分级、加工、包装以及最终产品的销售等多个环节。

美国的农业合作社,其运作遵循三个原则:一是使用权拥有原则,即拥有所有权的人必须享用合作社的服务;二是使用者控制原则,合作社实行企业化运作,由全体成员民主管理和控制,在管理活动中,所有成员都只有一票的权利,人人平等;三是谁光顾谁得利原则,也就是合作社赚的钱,要根据会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来返还给会员。

如今美国西部地区的“新奇士”合作社是运作非常成功的合作社之一, “新奇士”合作社是由加利福尼亚南部种植橙子、柠檬、葡萄等果农自发组织起来的合作社, 合作社有科研、包装和销售三大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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