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一、前言负责人是公司企业的核心人物,是企业的灵魂。
一个好的负责人能够使企业稳步发展,带领员工不断进步,为社会创造贡献。
因此,如何合理地规定公司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以及业务支出管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围绕这两个问题展开讨论。
二、公司负责人的履职待遇1.薪酬公司负责人的薪酬应该是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根据他的贡献、业绩和市场行情等因素来决定的。
对于股份制企业,还可以结合股份持有情况考虑。
2.奖金公司负责人可以在年度绩效考核中获得相应的奖金。
奖金应该与公司业绩同步提高,从而激励公司负责人不断创新、提高业绩。
同时,奖金也可以作为激励部分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一种手段。
3.股权对于公司控股人或者一些关键岗位的负责人,可以给予相应的股权激励。
这样不仅可以激励他们更努力工作,也可以让他们更加关注企业股价的表现,从而实现长期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4.其他福利公司负责人也可以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如公司内部的聚餐、旅游等活动福利,以及其他一些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福利待遇。
三、业务支出管理1.审批制度公司负责人应该制订完善的审批制度,对员工进行统一的管理。
在制订审批制度时应考虑到公司规模、行业属性、财务状况等因素,以求最优化的业务支出管理。
2.流程管理流程管理是业务支出管理中的重要一环。
公司应该建立一套科学、高效的流程管理体系,确保每一笔业务支出都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精打细算公司负责人应该注重经济合理性,尽可能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在经营和管理上,应该考虑如何从成本和效益方面实现最大化。
4.效益考核对于企业开支,应该注重效益考核。
只有将支出与效益挂钩,才能避免无效的开支,实现企业的长远发展。
四、结论公司负责人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环节。
针对上述问题,公司应该制订的完善、科学的制度和规定,实现更高质量的企业发展。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转变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XXXX良好社会形象,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公司管理人员是指副科(队)级及以上人员。
第三条确定并规范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
第四条履职待遇是指为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第五条业务支出是指管理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通信、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公务用车第六条公司公务用车坚持“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保障公务出行”的原则,不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上下班统一乘坐通勤车。
第七条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不配备专车,矿领导和各部门管理人员因公用车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安排,用车程序执行《XXXX有限公司公务用车管理办法》。
第八条为节约成本、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在满足工作需要的情况下,尽量减少车辆使用频次及“一人一车”现象,鼓励集中乘车,拼车出行。
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公务车辆安全状况、尾气排放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需要报废或更新的,按照集团公司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达到更新年限仍能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
第三章办公用房第十条要公平配置、集约使用办公用房资源。
各级管理人员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
第十一条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其他矿领导(副职)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4平方米。
第十二条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科(队)级管理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房地产公司本级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房地产公司本级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一、房地产公司本级人员履职待遇管理办法1.薪酬福利制度(1)薪酬结构上,要求按照岗位要求、绩效水平等因素进行合理安排,保证基本工资水平;(2)绩效奖金:根据个人及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奖励;(3)社保福利: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4)节日福利:按国家法律规定享受相应节假日福利待遇。
2.人才培养与发展人才作为房地产企业的重要资源,本着“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理念,在人才培养与发展上应该做到:(1)为人员提供公平、合理的晋升机制,建立成长通道,并进行适时激励和提高;(2)开设技术、技能、管理等方面的不同类型的培训,并参加公司组织的重点培训工作;(3)通过内部岗位调整、技术团队转移、专项培训等形式激发人才活力;(4)鼓励员工在业余时间参加符合工作需要和个人发展需要的学术和文体活动。
3.健康管理房地产公司应该建立书面的健康档案,定期进行体检,将检查结果建立健康档案,并阐述健康问题的解决方案,提供相应的保险、养老保险以及突发事件应急救援。
二、房地产公司本级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支出管理办法,建立制度化、科学化的支出管理体系,具体如下:1.预算管理(1)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编制年度预算和投资计划;(2)严格实施预算计划,加强成本控制,防止“花钱不光明”;(3)定期评估年度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管理效果,及时调整和改进。
2.采购管理(1)采购经验和品种商不断更新,有效控制采购成本,保证采购的经济合理性;(2)采购应实施明示指定品牌产品技术参数、要求和价格及其他重要条款,进行合理选择;(3)采购应实行标准化管理,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方式。
3.成本管控(1)及时分析查询各项收入和支出的情况,不断优化成本,提高盈利能力;(2)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尤其是无效开支,如加班工资、中介费等;(3)加强成本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时调整财务政策,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1目的为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参照《**股份有限公司企业领导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导班子。
包括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班子和经营班子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
3管理原则3.1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3.2坚持保障公务与厉行节约相结合的原则3.3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定义4.1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领导人员在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通信、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4.2公司主要领导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经营班子成员。
4.3公司其他领导人员是指*除上述主要领导人员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5公务用车管理5.1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不为领导班子人员配备公务用车。
5.2 为合理解决公司各部门外出办公的需要,缓解公司车辆行车任务压力,降低车辆使用与管理成本,公司对中高层管理人员及骨干技术人员实行自购车公务使用交通补贴,具体规定与标准详见*《自购车公务使用交通补贴管理办法》。
5.3 公司领导人员自驾车辆的,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自驾时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处罚款、经交通管理部门认定的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等,一律由其本人承担。
5.4 公司领导人员严禁酒驾,因酒驾造成的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
6办公用房6.1公司领导人员原则上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通过并在总部备案。
6.2公司主要领导办公用房(含休息室、卫生间、下同)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60平方米,其他领导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标准不超过40平方米。
《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严格规范公司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经理层(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总经理助理)。
第三条公司经理层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经营实际,合理合规开支费用,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管理第四条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经理层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第五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公务交通机动车辆使用和费用的管理。
(一)公司不对经理层配置公务用车。
(二)公司经理层的市内交通费用按照公司《员工交通、通讯费限额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第六条办公用房管理是指公司经理层办公用房的配置、使用的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规定。
第七条培训管理是指对公司经理层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所参加的培训活动和费用的管理。
(一)公司根据经营实际,结合公司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以及使用管理等规定,建立健全公司经理层培训管理制度,制定培训计划,加强培训管理。
(二)公司经理层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以及参加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专业课程进修、专业资格证书培训等的费用应当由个人承担。
(三)公司不得安排无实质需要的境外培训,不得报销公司经理层自行安排的培训费用以及培训期间与培训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三章业务支出管理第八条业务支出是指公司经理层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九条业务招待是指公司经理层为公司经营开展业务的合理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所发生的、由公司承担费用支出的招待活动,包括商务招待。
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
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细则则总第一章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宏发公司企业负责人履第一条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国有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负责人廉洁高效地开展工作,现根据《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宏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办法适用于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
企业第二条负责人指宏发公司本部及下属单位(含分公司、派出机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集团下属单位按照本实施细则,根据规模大小、经济效益和企业负责人履职岗位特点,参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市场价格及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单位和各级子企业(含分支机构,下同)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各项标准,制定实施细则报宏发公司备案后实施。
各级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标准不得高于宏发公司总部负责人履职待遇标准。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第三条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宏发公司对下属单位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第四条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下属单位对所属各级子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基本原则:(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同时也考虑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需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建立健全严格规范、监督,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公务用车是为保障企业负责人公务活动交通第五条需要配备的车辆。
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精品
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1总贝IJ1.1中层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下文任用的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助理、安全总监、总法律顾问、副总师;公司机关部室负责人、二级单位负责人,以及公司任用的同层级其他岗位管理人员。
1.2直属单位负责人是指由公司下文任用的公司直属单位负责人。
1.3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1.4 公司机关部室、二级单位、直属车间等单位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接受公司监督管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管理工作负责。
1.5原则1.5.1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1.5.2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5.3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中层管理人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
2履职待遇2.1公务用车2.1.1通过集中管理、严格审批、统一调度形式,为各单位的公务活动提供用车服务,保障公务活动,不作为专车使用, 不得自行驾驶公务车辆。
2.1.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公车私用。
2.1.3各单位使用公务用车,根据公司公务用车有关规定, 应当履行内部审批程序。
2.1.5总经理办公室为公务用车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务用车的运行管理。
2.2办公用房2.2.1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含享受正职待遇)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18平方米,副职(含享受副职待遇)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直属单位(车间)正职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12平方米,副职负责人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
国有企业公司机关有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公司机关有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公司机关有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1 总则1.1 本办法所称机关有关人员是指集团公司机关所属各部门处室负责人副职(包括享受同等待遇人员)以上人员(上述人员统称机关人员),主要包括:1.1.1 总师级领导人员,包括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裁、总师、副总师等。
1.1.2 部门负责人,是指机关各部门正职、副职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
1.1.3 处室负责人,是指机关各部门内设处室正职、副职及享受同等待遇人员。
1.2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机关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机关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1.3 机关各部门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接受集团公司和上级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相关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1.4 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机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坚持以下原则:1.4.1 坚持依法依规。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行为。
1.4.2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4.3 坚持规范透明。
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体系,切实加强机关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和监督。
2 履职待遇2.1 公务用车2.1.1 配备公务用车应当坚持立足国产、保障公务、经济安全、节能环保的原则。
2.1.2 集团公司采用统一调度的形式,为总师级领导人员提供公务用车服务,保障其公务活动。
具体车辆调度方式按《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执行。
总师级领导人员不得自行驾驶公务用车。
2.1.3 总师级领导人员保障性服务用车配备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28万元以内。
中层管理及以下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云南XXXX股份有限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下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云南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层管理及以下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明确费用和业务支出标准,严格预算控制,规范费用报销程序,根据XXXX集团等的相关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属各企业中层管理及以下人员(以下简称“公司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本规定所称业务支出是指公司人员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接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费用包括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管理而发生的各项日常费用和专项费用。
第五条公司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当坚持以下原则:—3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将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与党风党纪要求相结合,与预算管理和过程控制相结合,坚决杜绝公司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既要立足于工作需要,确保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有效性,又要坚持勤俭节约。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与管理第六条公司人员公务出行不保障公务用车,为办理公司业务需要使用公务用车的,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才可安排用车。
第七条办公用房(一)公司人员办公用房按照《中国XXXX集团有限公司办公用房管理规定》执行。
(二)办公用房由本部或各企业党政办公室统一调配和安排。
中层管理人员职务发生变动,由党政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在15 个工作日内对其办公用房做出相应调整。
XX公司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
XX公司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办国办《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和《XX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及《XX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等法规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XX公司的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具体内容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班子成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监管职责(一)集团公司对公司班子成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监督管理。
(二)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
第五条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坚决预防和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公务用车(一)公司主要领导配备公务用车(包括购置、租赁等),班子其他成员不配公务公车,以公司制定的车改方案为依据解决公务交通问题。
(二)公司公务用车的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过桥费等各种运行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在预算额度内按照财务制度严格规范执行。
(三)公司班子成员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
班子成员履行工作职责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有关法律法规,不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补贴。
(五)公司不得以任何方式为部门或其他个人配备公务用车。
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4.doc
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4--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发﹝2015﹞121 号北京建工集团党委北京建工集团关于印发《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 )》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各单位:现将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 年12 月30 日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2015年12月30日印发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京办发〔2015〕19 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 (京国资党办发〔2015〕21 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发〔2015〕120 号)所确定的人员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所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本办法所称业务支出是指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2-(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正式版)
XXX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促进公司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根据《XXX集团有限公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XXX集团下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等文件具体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一)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是指本公司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股东委派担任公司高层管理职务的人员,包括党委书记、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工会主席、财务总监等。
如公司股东对委派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另有规定的,则不适用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企业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业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企业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差旅、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三)公司纪委负责对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进行监督。
(四)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畴,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畴,纳入干部选拔任用和年度考核评价等工作体系,纳入企业负责人综合考核和业绩评价工作体系。
(五)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应与企业发展相适应,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科学管理。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要与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与企业发展状况和经营业绩增长相适应,与企业效益、岗位职责和履职特点相挂钩。
2、坚持合理控高。
业务支出水平与企业经营业绩变动保持同向动态调整,原则上增加幅度不得高于经营业绩增长水平。
经营业绩升,业务支出水平可适度提升,经营业绩降,业务支出水平同步下降。
3、坚持从严从俭。
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各项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标准应在满足工作需要的前提下,从严控制,避免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出现铺张浪费现象。
4、坚持接受监督。
坚持廉洁自律与监督管理相结合,依法依规、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构建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长效机制。
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d)公司人员通讯设备一律自行购置。
e)享受通讯费用补贴的领导人员,应在工作时间内确保公司可与其随时取得联系。公司实行通讯费用补贴后,不得再以任何名目报销其它国内外通讯费用。
c)领导人员新配置办公用房要严格执行配置标准。原有的办公用房超过规定面积标准的,采取调换或者合用方式解决;必须采取工程改造方式的,如受现有建筑结构布局、线路和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客观条件限制,待办公用房维修改造或者领导人员职务变动调换办公用房时解决,不应造成新的浪费。
d)办公用房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消耗为重点,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
支出管理办法
1.
为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行为,加强公司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定本办法。
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领导人员。领导人员是指下列人员: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副总工程师、总监、总助。
定义
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公司为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通讯、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c)领导人员开展的商务和外事活动,宴请标准人均不得超过600元(含高档白酒500/500ML、饮料,下同),赠送客人纪念品标准人均不得超过600元;没有公司领导人员参加的商务和外事活动,宴请标准人均不得超过400元,赠送客人纪念品标准人均不得超过400元。
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GS、GS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要求,提倡厉行勤俭节约,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以下简称新能源分GS)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根据集团GS、GS 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分GS中层干部及以下职工。
中层干部指新能源分GS总助、副总师、各部门正、副主任。
新能源分GS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发电有限GS所属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执行。
对该管理办法中未规定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事项,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新能源分GS职工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指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新能源分GS主要负责人对各部门负责人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部门分管负责人负分管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其他职工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职工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和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坚决预防和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六条GS公务用车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并严格按照《车辆管理办法(试行)》(川新制〔2019〕2号)执行。
第七条新能源分GS办公用房由总经理工作部归口管理,并严格执行以下要求和标准。
(一)职工只能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前往非常驻办公地点时应使用公用办公地点。
(二)新能源分GS总经理助理、副总师、部门主任办公室使用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部门副主任办公室不超过18平方米。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 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
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全资、控股企业(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业务支出是指公司及所属企业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二章公务用车管理第四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节俭、实用的原则,为领导人员配备公务用车。
领导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五条公务用车的配备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配备。
第六条领导人员公务用车的更新和处置应当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严格履行审批程序。
第七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加强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建立健全车辆使用登记、油耗核算、维修保养等制度,降低车辆运行成本。
第三章办公用房管理第八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按照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原则,合理配置领导人员办公用房。
第九条领导人员办公用房的面积标准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定,不得超标准使用。
第十条办公用房的装修应当遵循简约、环保的原则,不得豪华装修。
第四章培训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人员岗位职责要求,合理安排领导人员参加培训。
第十二条培训应当坚持按需施教、注重实效、费用合理的原则,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与工作无关的培训。
第十三条领导人员参加培训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章业务招待管理第十四条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招待管理制度,明确业务招待的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
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
中层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管理办法.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发﹝2015﹞121号北京建工集团党委北京建工集团关于印发《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各单位:现将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30日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文件★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办发〔2015〕19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15〕21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发〔2015〕120号)所确定的人员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所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本办法所称业务支出是指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2-(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规定
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及业务支出的管理,根据《集团公司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规定(试行)》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第三条履职待遇是指为公司负责人履行工作职责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业务支出是指公司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执行本规定负主要责任,其他分管负责人根据分管业务范围对本规定负分管责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一节公务用车第五条按照集团公司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要求,对公司负责人实行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按照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手段解决公司负责人公务出行问题。
第六条公车改革后,禁止为公司负责人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严禁公车私用,严禁以任何方式换用、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第二节办公用房第七条公司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得超过45平米,其他负责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不得超过36平米。
第八条因异地工作需要,公司负责人需要另行安排第二处办公用房的,需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节培训第九条为提高企业负责人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公司可开展必要的内外部培训。
第十条培训时间、内容、方式根据公司培训计划、上级机关安排、临时工作需要而定。
禁止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无实质学习内容、以旅游为目的的培训活动。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人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为取得学位参加的在职教育费用,不得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业务支出规定第一节业务招待第十二条公司负责人因业务需要,招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的宴请、赠送礼品活动,属于业务招待范畴。
第十三条业务招待坚持服务经营、务实节约、必要适当的原则,一般以工作餐为主,严禁讲排场比阔气和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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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发﹝2015﹞121号北京建工集团党委 北京建工集团关于印发《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的通知各单位党委、各单位:现将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12月30日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 2015年12月30日印发 文件 ★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A-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北京建工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按照《中共北京市委办公厅、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办发〔2015〕19号)和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做好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党办发〔2015〕21号)要求,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建发〔2015〕120号)所确定的人员范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履职待遇是指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所提供的工作保障和条件,主要包括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培训等。
本办法所称业务支出是指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包括业务招待、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通信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条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2-..(一)坚持依法依规。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坚决杜绝企业承担个人消费支出的行为。
(二)坚持廉洁节俭。
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反对铺张浪费,坚决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三)坚持规范透明。
通过完善制度、强化预算管理、加强监督,建立健全严格规范、公开透明的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
第二章履职待遇第五条公务用车管理(一)公务用车配备是指车辆的购置、更新;运行是指车辆的保养、维修以及日常使用;处置是指车辆的报废、出售等。
(二)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按照1人1车或多人1车配备公务用车,配置公务用车标准为排气量2.0(升)含以下,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在26万元以内,优先选用国产汽车、新能源汽车,不得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
已配置车辆未到更新和报废年限,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实际价值高于配备标准或者排气量严重超标的,一律不得继续使用。
其他集团中层领导人员不予配备公务用车。
(三)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含车辆保养、维修费用,以及日常使用所发生的各种保险费、年检费、车船使用税、燃油费、停车及过路桥费等)实行单车核算,纳入各二级单位年度预算管理,并在预算范围内据实按程序审批报销。
. .下载可编辑. .(四)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公务用车的新购、报废、出售等处置,执行集团《关于购买公务用车集中审批的通知》(建行〔2011〕402号),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五)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得购置、租赁、更新领导人员公务用车。
(六)集团中层领导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子企业或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车辆。
(七)集团中层领导人员不得因私使用公务用车,本人提出自行驾驶公务用车的,应当加强管理,不得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发放自行驾驶公务用车补贴。
(八)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应严格执行集团《公务车改革方案》(建办〔2004〕58号)。
已配备公务用车的,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第六条办公场所管理(一)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原则上只能配置使用1处办公用房,确因异地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撰写用房申请报集团公司行政保卫部,经集团公司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二)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专职总经理助理、技术总监、质量总监、安全总监、专职副总工程师、专职副总经济师、专职副总会计师及同职级领导人员,部门正职领导人员办公用房使用-4-..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45平方米,各二级单位其他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三)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办公用房使用面积超标的,应当及时予以清理并腾退。
已按照北京市楼堂馆所清查和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要求整改到位的,不得再进行改造装修。
特殊情况应当严格履行内部审核程序,撰写用房申请报集团公司行政保卫部,经集团公司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审核后,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四)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过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存在安全隐患,不能满足办公需要的,可进行维修改造。
维修改造项目要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为重点。
集团公司机关中层领导人员及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维修改造办公用房,需提交改造方案及预算,经集团公司行政保卫部审核后,报集团公司主管行政工作的领导审核批准。
各单位其他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维修改造办公用房,需参照集团公司审核程序严格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五)企业发生非政策性亏损或者被托管、重组脱困以及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期间,不得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装修办公用房。
(六)严禁超标准新建办公用房,严禁豪华装饰办公用房,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
. .下载可编辑. .第七条培训活动及费用管理(一)培训应当围绕提高集团中层领导人员政治和专业素质、创新和经营管理能力开展。
培训费用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二)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参加各种学历教育以及为取得学位而参加在职教育的费用必须由个人承担。
(三)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的培训费用支出不得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
(四)企业不得以培训名义为集团中层领导人员购买百科全书、中外名著、古籍文献等与工作无关的装饰性图书。
已经购买的,应交由企业作为公共阅览图书。
第三章业务支出第八条业务招待管理(一)业务招待管理是指对企业接待客户、合资合作方以及其他外部关系人员等活动的管理。
主要分为商务、外事以及其他公务接待活动。
业务招待费用主要包括宴请、接待、赠送纪念品等费用。
(二)集团中层领导人员业务招待支出应当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本着节俭、必须、合理的原则,参照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并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三)商务招待活动,应首选企业食堂或者协议酒店,不得安排被招待对象到会所等高档消费场所活动。
赠送纪念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为主要-6-..内容。
不得赠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
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商务招待活动宴请标准为不得超过550元/人/次(含酒水、饮料),赠送纪念品标准为不得超过550元/人/次。
(四)外事招待活动,参照《北京市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五)其他公务招待活动,参照《北京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执行。
(六)集团中层领导人员业务招待支出不得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不得将业务招待费用以会议、培训、调研等费用的名义虚列、隐匿。
第九条国内差旅及因公临时出国(境)活动管理(一)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严格管理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次数、规模、行程,不得安排无实质性内容的一般性考察、重复考察和盲目考察。
(二)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的国内差旅按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差旅费管理细则(A-0)》(建发〔2015〕122号)执行。
(三)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因公临时出国(境)按集团《因公临时出国(境)工作管理办法》(建办〔2015〕231号)执行。
严格规范国(境)外接待工作,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本着节俭、必须、合理、安全的原则进行接待。
严禁用公款或变相用公款在国内和出国(境)旅游。
(四)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的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下载可编辑. .支出不得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
第十条因公务活动所发生通信费用的管理(一)集团公司和二级单位应严格管理因公务活动所发生的通信费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
(二)集团中层领导人员通讯费标准执行集团《关于通讯费用改革的有关规定》(建办〔2000〕277号)。
(三)集团中层领导人员通信费用支出不得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
第四章财经纪律第十一条除按照本办法所规定的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之外,严禁集团中层领导人员违反财经纪律,用公款支付个人支出。
(一)严禁使用公款设置个人定额消费。
包括理疗保健卡、运动健身卡、会所和俱乐部会员卡、高尔夫球卡等各种消费卡。
(二)严禁使用公款支付履行工作职责以外的、应当由个人承担的消费娱乐活动、宴请、赠送礼品及培训等各种费用,坚决制止用公款支付与企业经营管理无关的各种消费行为。
(三)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各种个人费用支出严禁向子企业和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转移。
(四)集团中层领导人员退休或调离本企业后,企业不得继续为其提供履职待遇、业务支出。
第五章预算管理第十二条对集团中层领导人员的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应强-8-..化预算管理,内容包括涉及的财务支出预算、实物台账计划。
第十三条预算编制应当综合考虑上年度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企业当年生产经营实际需要等,按年度、项目、人员合理进行,并严格履行内部预算审核程序,报上级单位备案。
如预算有重大调整,应当重新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四条建立预算动态监督机制,监测分析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外支出未履行相应程序前不得列支。
第六章监督责任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对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进行规范管理和指导监督。
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负主要责任,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其他分管领导和财务总监(或总会计师)负分管责任。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办法要求,督促所管理的系统严格执行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规定和标准,对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实行备案管理,并作为经济责任审计和企业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
第十七条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应当将个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等,作为民主生活会、年度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民主评议。
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以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等形式定期公开,接受职工监督。
. .下载可编辑.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或者其他有关规定的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将根据有关规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示谈话、调离岗位、降职、免职等处理,并相应扣减绩效薪金;构成违纪的,除适用前款规定外,依照党纪条规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各二级单位要参照上级和集团有关规定,以及本管理办法,制定本单位中层领导人员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并报集团公司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