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专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实施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专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9.07.17•【字号】渝发改技〔2009〕966号•【施行日期】2009.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关于实施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专项的通知渝发改技〔2009〕966号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高技术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加强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我委从去年起组织实施了重庆市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发展专项,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为进一步集中力量,在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建设方面实现突破,从而带动基地整体建设和发展,今年决定在生物产业基地具有较好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医疗器械领域实施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专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专项实施意义和目标医疗器械行业是我市国家生物产业基地重点发展的领域之一,具有较好的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十一五”以来实现了产值年均翻一番的高速增长,产业规模逐渐扩大,龙头企业实力不断提升,已成长为我市生物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的重要力量。
实施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专项,有助于加快新产品、新成果研发和产业化进程;有助于引导相关企业在优势方向进一步集聚,形成集群式发展的良好态势;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产业规模,提升行业对生物产业发展和基地建设的支撑作用。
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建设专项将在医用超声诊断、医用电子设备等若干具有比较优势的发展方向,推进重大项目产业化和关键技术开发,力争在2-3年内实现技术和产业化突破,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形成医疗器械行业集聚发展的态势,从而支撑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发展壮大,推动我市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
二、实施原则(一)优势方向优先原则。
专项将重点集中在若干已具有比较优势和基础的发展方向实施。
(二)成熟项目优先原则。
专项将优先已进入产业化实施阶段的在建项目。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
佚名
【期刊名称】《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3(000)005
【摘要】总体要求。
到2017年,累计投资650亿元,全市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主营业务收入利润率提高到10%,建成包括4个百亿级和2个50亿级产业在内的医药产业集群,形成产业链完善、规模效应明显、核心竞争力较强的千亿级医药支柱产业;到2020年,累计投资1000亿元,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总产值超过1500亿元,占全市工业的3.0%,建成我国重要的现代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基地。
具体目标为:一是形成六大支柱产业。
二是建成“五园七基地”。
三是造就30户龙头企业。
四是推出150个“拳头”产品。
【总页数】1页(PI0001-I0001)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5.719
【相关文献】
1.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 [J],
2.重庆市人民政府文件——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科技创新着力保供给促增收的意见 [J],
3.省人民政府印发《贵州省关于加快推进新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新医药产业发展规划(2014-2017年)》的通知 [J], ;
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J], 无;
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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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4.30•【字号】渝府办发〔2019〕52号•【施行日期】2019.04.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渝府办发〔2019〕52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生物医药产业关系国计民生,是保障百姓身体健康、创造高品质生活的现实需求。
大力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对促进人民健康、促进我市产业转型升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推动我市生物医药产业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基本思路及原则(一)基本思路。
紧紧围绕“鼓励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两条主线,以“增加优质品种、提升制造能力、补齐平台短板、优化产业布局”为抓手做强做优全市生物医药产业。
加快国际化步伐积极参与全球生物医药产业分工,通过融合发展、协同发展,全面提升人才和研发水平。
大力实施标准化和品牌化战略,培育生物医药产业新动能,全面提升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
既要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分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知名企业和拳头产品;又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专项扶持政策,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优化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环境。
坚持创新驱动与产业转化相结合。
既要坚定不移加大研发投入,完善创新服务的平台和体系,推动原始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又要加强引导,推动国内外医药研发成果优先在重庆产业化,让科技转化成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坚持做大存量与引进增量相结合。
既要立足现有产业基础,通过市场拓展、技改扩能和产品二次深度开发,盘活资产存量;又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带动力强的重点项目和拳头产品,推动产业快速上规模。
《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规划》 全文及解读(一)
《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规划》全文及解读(一)近日,重庆市发布了《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规划》,为该市的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本文将对该规划全文进行解读。
一、规划目标1.1 产值目标:到2025年,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医药制造业占比达到40%以上。
1.2 人才目标:到2025年,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人才总量达到10万人以上,其中高层次人才占比达到15%以上。
1.3 研发目标:到2025年,重庆市生物医药企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企业研发投入的比例达到10%以上,新药研发项目数、新药上市数、科技成果转化数分别达到10个、5个、100个以上。
二、发展思路2.1 创新驱动发展:行业主导企业要加强核心技术研究与创新,积极引进和培育重点领域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布局。
2.2 区域协同发展:重庆市将积极探索区域协同发展模式,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推进产学研深度融合。
2.3 产业链优化提升:倡导企业间横向合作、纵向整合,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营销,打造新药研发“三位一体”产业平台。
三、重点领域规划将重点支持以下领域的企业发展:3.1 仿制药:继续支持优势企业在市场垄断药品领域实现技术突破和开发新品种。
3.2 生物制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企业开展生物制药创新领域的技术研发和新药申报。
3.3 医疗器械: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提高标准化生产能力,打造优质品牌。
四、政策支持4.1 财政支持:每年将给予生物医药企业最高100万元的“产学研”系列项目资助,推动研发成果转化;重点支持上市企业在资本市场以多种方式融资。
4.2 人才支持:针对生物医药产业紧缺人才,设立生物医药产业专项人才计划,包括资助留学人才、引进人才、鼓励“归国创业”人才等。
4.3 环保支持:重点支持生物医药企业推进环保工作,鼓励使用清洁能源,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
总的来说,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十四五”规划的发布,标志着该市生物医药产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重庆产业化补助实施方案
重庆产业化补助实施方案为了促进重庆市产业化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特制定本补助实施方案。
一、补助对象范围本方案适用于重庆市内各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制造业、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能源等产业企业。
二、补助项目内容1. 技术创新补助:对于在重庆市内进行技术创新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研发经费补助,用于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2. 产业转型升级补助:对于进行产业转型升级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用于更新设备、改造厂房等。
3. 品牌建设补助:对于有品牌意识和品牌建设需求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助,用于品牌推广和营销活动。
4. 人才引进补助:对于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人才补助,用于人才引进和培训。
5. 绿色环保补助:对于实施绿色环保措施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环保补助,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营。
三、补助标准1. 技术创新补助标准为企业研发经费的10%;2. 产业转型升级补助标准为投入资金的20%;3. 品牌建设补助标准为品牌推广费用的30%;4. 人才引进补助标准为引进人才薪酬的50%;5. 绿色环保补助标准为环保设施投资的40%。
四、申请流程1. 企业填写《重庆市产业化补助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将进入评审阶段;3. 评审通过后,由相关部门核定补助金额并下发资金。
五、监督管理1. 本方案实施由重庆市相关部门负责监督管理;2. 对于违规使用补助资金的企业,将取消其资格并追回已发放的补助资金。
六、其他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方案解释权归重庆市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即是重庆产业化补助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广大企业能够充分利用这一政策,加快产业发展步伐,为重庆市经济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重庆加快打造千亿级医药产业
重庆加快打造千亿级医药产业
继出台医药产业振兴发展中长期规划后,近日,重庆市政府又发布《关于加快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通过实施招大引强等七大工程和11 条扶持政策,加快打造千亿级医药支柱产业。
来自该市经信委、医药商会的消息称,该《意见》重在从操作层面入手,为医药产业发展营造政策、融资环境。
总体目标
8 年内医药产业个头长6 倍《意见》指出,到2017 年,重庆市将累计投资650 亿元,全市医药产业规模以上企业总产值达到1000 亿元。
到2020 年,规模以上医药工业企业总产值将超过1500 亿元,占全市工业产值的比重将达3%,成为我国重要的现代医药及医疗器械研发制造基地。
在产业规模做大的同时,今后将有越来越多的重庆造医药产品亮相国内外市场。
到2020 年,重庆将推出150 个拳头产品,形成中国驰名商标15 个,单品种年销售额10 亿元级产品20 个、5 亿元级产品30 个、亿元级产品100 个,大品种本地化配套率要达到80%。
从规模上看,8 年时间内重庆医药产业的个头将长6 倍。
重庆市医药商会会长唐良平说:2011 年,重庆市医药产业(不含中药材种植)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工业产值233 亿元。
但由于产业集聚度低、上下游融合差、缺乏领军型龙头企业、注册产品数量少,近年来重庆市医药产业发展相对较慢。
实施路径
启动七大工程促发展重庆医药产业想实现跨越式发展,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重庆市经信委化医处负责人表示,根据市政府拟定的产业发展路径,重庆将实施七大工程,推动医药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和国际化发展。
这七大工程包括:招大引强工程、兼并重组工程、技术改造工程、技术。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渝府办〔2021〕17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有关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2月31日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进一步推动重庆国际生物城建设,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围绕“生物、生命、生态”主题,建城市、聚人才、促创新、兴产业,建设长江流域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生物城,形成以生物药为核心,以化学药、现代中药、医疗器械为特色的“1+3+N”产业体系,建设生物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地、国家重要的新医科卓越人才栖息地、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命科学创新策源地和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新高地,将重庆国际生物城打造成为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的城市典范。
二、发展目标围绕基础能力和产业生态建设,以引育重点平台、重点企业、重点产品为抓手,完善创新服务平台体系,做强细分产业集群,力争到2024年,基本建成长江流域具有影响力的国际生物城。
创新能力持续增强。
建成国家级创新药物孵化中心和较为完善的研发服务平台体系;在研创新药物超过40个;3个1类新药品种获批上市。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0.10•【字号】渝府办发〔2021〕108号•【施行日期】2021.10.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0月10日重庆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下同)监管能力建设,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能力建设(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坚决扛起药品安全尤其是疫苗安全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将药品安全纳入公共安全体系、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调研指导、督促落实,并按要求请示报告重大事项。
(二)完善监管体系。
完善市、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药品安全治理网络,市药监局强化对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指导。
加大市、区县食药安办统筹协调药品安全工作力度,强化药品安全多部门协同治理。
坚持药品安全工作“一盘棋”,加强交流协作,建立健全上下一体、左右衔接、周边联通的药品安全监管体系。
(三)夯实基层基础。
区县市场监管部门统筹内部资源,充分保障药品监管所需人员、经费、装备等,完善支持药品监管工作机制,保持监管队伍相对稳定。
继续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发挥好村(社区)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作用。
开展区县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装备配备水平。
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
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01•【字号】渝府办〔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2022〕12号有关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3月1日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一、发展目标到“十四五”末,全市医药产业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研发创新全流程技术支撑体系,在研创新药物超过100个(其中50个获得临床批件),5个新药获批上市。
产业规模不断壮大,培育产值百亿级企业3家、50亿级企业5家,新增上市企业10家,上市医药企业市值突破1万亿元,生物医药产业规模力争突破2000亿元。
产业布局持续优化,“1+5+N”产业布局体系基本完善,建成1个国家级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区和若干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区。
二、重点任务(一)加快创新资源集聚。
1.全力引育创新主体。
围绕生物药品和疫苗、数字医疗产品、创新化学药及高端制剂、体外诊断产品、现代中药、植介入产品和生物材料、康复辅具、核医学、药用辅料和包材、生产用耗材等领域,积极引进海内外顶级研发团队、研究型医院资源和创新领军企业,加快集聚一批创新生物技术公司。
鼓励医药企业加强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合作,建立研发创新协同机制;支持生物医药企业新建企业研发中心和中试基地。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招商投资局、市经济信息委,有关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政府〕2.建设产业创新重点平台。
积极对接国家药物科技创新战略型平台,加强前沿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争取支持建设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
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一、背景重庆是中国西南地区的中心城市,也是中国重要的工业基地之一。
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进步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对医药制造业的需求日益增加。
为了推动医药制造业的发展,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满足人民对健康的需求,重庆市政府决定制定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
二、目标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医药制造业的创新发展,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加强研发能力,提升企业竞争力,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
三、政策措施1.改善营商环境:加强法制建设,制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医药制造企业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和政策支持。
2.加大研发投入:增加政府研发经费投入,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和技术力量,提高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加强对医药专利的保护力度,鼓励企业创新,提高产品的核心竞争力。
4.促进企业合作与联盟:鼓励医药制造企业之间建立合作关系和产业联盟,加强企业之间的技术交流和合作,提高行业整体竞争力。
5.加强质量管理:制定更加严格的药品质量管理措施,加强对药品生产的监督和检验,确保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6.推动医药产业升级:支持医药制造企业进行技术升级和装备更新,促进传统医药产业向高端医药制造业转型升级。
7.促进药品研发和生产规模化:鼓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提高新药研发成功率,推动药品生产规模化,降低药品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
8.支持医药出口:加强对医药产品出口的支持,推动医药制造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扩大医药产品出口规模,提高出口质量和水平。
四、预期效果通过制定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预计能够推动医药制造业的快速发展,提高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和市场地位。
同时,还能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全面发展,提高人民的医疗卫生水平,满足人民对健康的需求。
五、总结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的制定,将为重庆医药制造业的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促进企业的研发能力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1.01.20•【字号】渝高新发〔2021〕4号•【施行日期】2021.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各部门、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市驻高新区部门,有关单位:《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已经重庆高新区2020年第27次党工委会议、2020年第27次管委会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高新区管委会2021年1月20日关于促进西部(重庆)科学城大健康产业发展的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0—2025年)》(渝府发〔2020〕12号),大力推进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大健康产业集聚区,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和统计关系在西部(重庆)科学城核心区(重庆高新区直管园)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药品、医疗器械、医养健服务等领域的研发、生产、流通及配套服务的企业和机构。
第二章引导大健康产业集聚发展第三条打造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
按照北研发、中转化、南制造的总体思路,构建产学研医在空间上联动发展的空间格局。
北部大学城片区发挥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创新引领作用,形成科研成果转化、创新团队聚集的产业创新策源和成果孵化中心。
中部金凤区域集聚创新型生物医药科技企业,布局研发中心和总部基地,成为西部的生物医药科技公司集群标杆。
南部石板至巴福一带以高端制造为核心,聚焦创新成果产业化,打造国内一流的生物药、高端化学制剂、医疗器械制造集群。
第四条聚焦重点细分领域构建产业生态圈。
重庆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问题与对策——以重庆国际生物城为例
◎ 中共重庆市委党校(重庆行政学院)2020年度校(院)级课题( CQDX2020B-055)随着全球人口增加、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改变及居民医疗保健意识的提高,健康产业被誉为继“信息网络时代”之后的全球“财富第五波”。
生物医药凭借其新颖的靶点机制与显著提高的安全有效性,成为全球制药领域火热的研究方向和持续高景气的朝阳产业,正快速由最具发展潜力的高技术产业向高技术支柱产业发展。
重庆国际生物城发展现状(一)形成了西部领先的医药产业集群目前,重庆国际生物城已形成以全国生物制药、疫苗研发生产领先企业智睿生物、博唯生物为龙头的生物制药集群;以全球抗癌药巨头美国雅培克、日本参天为代表的化学药集群;以全国知名中药企业四川新绿色、伍舒芳为龙头的现代中药产业集群;以全国领先康复器械、体外诊断企业钱璟康复、早柒天为代表的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基本实现生物医药全领域、全产业链发展。
(二)建成了西部一流的科技创新体系近年来,为激励生物医药产业科技创新,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庆国际生物城在产业创新平台建设上加大力度、下足功夫。
一方面,加快搭建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临床实验、药品生产等全要素创新平台。
构建了以智睿生物研发孵化中心、北大医疗创新谷(重庆)研发平台、市仿制药一致性评价中心、宸安生物中试平台、美莱德动物试验平台等为核心的“5平台3中心”。
另一方面,加快构建“1+3+N”特色产业体系,形成包含CRO-GLP-GCP-CMO-CSO的西部地区最全、最强生物药全产业链。
目前,全市16个处于临床试验阶段的创新药物中,重庆国际生物城占10个、占比达60%,其中9价HPV疫苗、长效胰岛素、口服紫杉醇等产品处国内外领先水平,并正加速临床投产。
(三)夯实了全市医药产业支撑地位近年来,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力度持续加大,2019年巴南区生物医药产业投资占全区工业投资46%、同比增长36%,投资产值连续三年保持30%以上高速增长,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3%。
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重庆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一、支持医学科技创新,打造国家医学名城1.打造全国一流教研基地。
依托陆军军医大学、重庆医科大学等院校建设一流医科大学,做大做强临床药学、基础医学、生物技术等特色学科专业;整合中医教学、科研、医疗资源,谋划组建重庆中医药大学。
支持与国内外大学、科研院所、专业服务机构等加强合作,组建国家级、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
2.建设高端创新平台。
对按照“开发协同、市场运作”原则,经评审认定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给予补助支持。
对引进设立的高端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的,从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从评定为高端研发机构次年起,根据其人才团队、研发投入和建设规模等情况,连续4年在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安排研发专项给予支持,每年资助经费最高1000万元。
对新建投资超过500万元的第三方医药产业研发服务平台及专业检测机构,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对年度服务合同金额(不含为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300万元以上、提供第三方医药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按照年度合同金额的3%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3.提高生产技术能力。
对经过国家药监部门生产许可认证,并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许可标准设计建造的生产技术项目,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制剂生产线达到国际主流市场标准并首次通过其官方药监机构合规性审查的,按照每条生产线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额外奖励。
4.推广应用创新产品。
推动重点培育品种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支持纳入目录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
对纳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远期合同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产品示范应用。
二、深化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打造西部医疗高地5.支持公立医疗机构与社会办医分工合作。
重庆医药行业在重庆产业规划的重要性
重庆医药行业在重庆产业规划的重要性
从事医疗健康园区服务的爱永星辰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朱赟表示,“重庆自2019年出台《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52号文和《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56号文,鼓励医疗创新的政策力度一直走在全国前列。
重庆的医疗健康产业蓬勃发展,截止到2021年9月,登记在册的企业已经突破53000家。
”
朱赟认为,重庆发展医疗健康产业,具备以下三大优势:
一是直辖市的身份优势。
在医药产品审批上市流程上,比其他城市天然少一个环节,时间更快,效率更高。
沿海地区已出现企业回流内陆、落户重庆的情况,就是为了加快上市速度。
二是政策优势。
重庆生物医药产业跟沿海地区相比,相对较弱,政策支持力度大。
如2020年上海生物医药产业产值超过6000亿元,同期重庆生物医药产业产值只有600多亿元,年产值10亿元级的企业仅有13家,产业规模偏小,发展空间更大。
三是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国家战略定位优势。
未来一定会共享两个区域的支持政策以及本土化市场。
重庆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合作创新的现状及政策建议
11 生物 医药产 业技 术 合作 创新 .
合 作 和 专 利 转 让 等 方 式 , 与 医 药 行 业 内部 募 集 资 金 1 81 美 元 , 5 亿
占 总 融 资 额 的 41 0% 。 围 绕 生 物 .
越 来越 多通 过CR o来实现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是 技 术 密 集 型
重庆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合作倒耨的现状 及政策建议
■ 文/ 星 皮
随 芸
茎 茎
等 多 学 科 的最 新 研 究 成 果 的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已 经 成 为 近 年 来 发 展 最
快 的 高 技 术 产 业 。 自1 7 年 第 一 9 1
家 生 物 制 药 公 司 在 美 国 成 立 开 始
质 临 床 或 生 产 服 务 ,与 学 术 研 究
机 构 、 大 型 (生 物 )医 药 企 业 共
平 台 建 设 , 重 组 并 提 升 共 性 技 术 平 台 1 个 、 中介 服务 平 台4 ,形 O 个
成 较 完 备 的 创 新 药 物 技 术 支 撑 体
从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整 体 融 资 规 模 来
看 , 公 共 财 政 直 接 来 源 资 金 所 占 比 例 较 小 , 在 0 2 ~05% 之 间 , .% .
大 批 中 小 CRO 企 业 , 通 过 平 台 型 技 术 和 专 业 组 织 管 理 提 供 优
主 要 体 现 为 一 定 的 产 业 导 向 和 杠 杆资金作用。
一
金 、 财 政 补 贴 、 税 收 抵 扣 或 减 免 、 银 行 贷 款 优 惠 政 策 等 为 主 的 生 物 医 药 产 业 融 资 支 撑 体 系 ,但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10•【字号】渝府办发〔2019〕56号•【施行日期】2019.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56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9年5月10日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鼓励绿色制造,提高竞争力,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重庆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强化产品保障(一)鼓励新产品研发。
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并承诺在重庆产业化的化学药、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研发。
1.临床前研究补助。
在研创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改良型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生物类似药(含境内外已经上市的生物制品,下同)和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获得临床批件或默认临床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获得临床批件或默认临床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2.药物临床试验补助。
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完成I期、II 期、III期临床试验研究后,分阶段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总额1200万元的临床试验补助。
其中,完成I期临床后补助200万元、完成II期临床后补助300万元、完成III期临床后补助7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3.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补助。
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7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12.14•【字号】合川府办发〔2015〕149号•【施行日期】2015.1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川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合川府办发〔2015〕149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合川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已经区政府第77次常务会议和十三届区委第70次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2月14日合川区加快推进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合川医药产业快速发展,成为合川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合川建设成为重庆医药产业集聚区,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二条在合川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药、医疗器械及耗材、保健食品等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可申报享受本扶持政策。
第三章降低成本第三条租金补助。
企业租用区政府所属标准厂房的,从租赁之日起,第1—3年度免租金,第4、5年度租金按50%收取;租用其他所有者标准厂房的,经区级相关部门认定,从租赁之日起,第1—3年度租金全额补助,第4、5年度租金按50%补助。
经区级相关部门认定,从租赁之日起,第1—3年度年均税收强度达到300元/平方米的企业,租用区政府所属标准厂房的,第4、5年度免租金;租用其他所有者标准厂房的,第4、5年度租金按100%补助。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补助。
企业自建厂房或使用(租用或购买)标准厂房,其固定资产投资2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通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或医疗器械生产质量体系考核认证,按照厂房(租用或购买标准厂房的除外)、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额度的1%一次性给予补助;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超过500万元的部分按投资额度的3%一次性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可达200万元。
2023 年重庆市生物医药重大专项 项目申报指南
2023 年重庆市生物医药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2023 年重庆市生物医药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一、引言2023 年重庆市生物医药领域将实施重大专项项目,为了更好地指导申报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旨在帮助申请者全面了解申报要求,提高申报质量,推动生物医药领域创新发展。
二、申报范围重庆市生物医药重大专项项目主要支持生物医药领域的前沿科学研究、新药研发、临床试验、医疗器械研发等项目。
申报范围涵盖但不限于生物医药领域的基础研究、药物临床试验、新一代生物技术药物研发、医疗器械创新等内容。
三、申报条件1. 申报单位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符合条件的研究团队和实验基地;2. 申报项目应具备良好的创新性和实用性,具备明确的技术路线和可行性分析;3. 申报项目所涉及的主要科学问题应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具备较高的技术难度和风险;4. 申报人员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研究经验和卓越的科研成果。
四、申报材料1. 申请书:包括项目名称、项目依托单位、负责人及主要成员、项目内容和技术方案、预期效益和社会效益等内容;2. 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的背景和意义、研究内容和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时间表、预期成果和风险分析等内容;3. 财务预算:包括项目经费预算、经费使用说明、经费申请依据等内容;4. 申请单位资质证明、申请人员简历及代表性成果等支撑材料。
五、申报流程1. 项目申报:申请人根据指南要求,递交申请材料;2. 专家评审:由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3. 结题验收:经批准立项的项目,完成后进行结题验收,包括项目成果汇报和专家评审。
六、个人观点生物医药领域的发展对于人类健康和社会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作为申请人,我们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创新能力,积极申报重庆市生物医药重大专项项目,为生物医药领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总结本指南的制定旨在帮助申报人更好地理解和把握重庆市生物医药重大专项项目申报要求,与此也希望申请人能够通过本指南的指导,撰写出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申报材料。
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
2023年重庆医药制造业发展政策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人们对健康的重视,医药制造业在我国的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重庆一直以来在医药制造业的发展上具有较大的潜力和优势。
为了促进重庆医药制造业的健康发展,政府将出台一系列的发展政策,以此为医药制造业在重庆的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为了解决医药制造业在重庆市发展中的关键问题,政府在2023年将出台一系列的发展政策,旨在推动医药制造业更快更好地发展。
以下是具体的政策内容:一、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医药制造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为了提高医药制造业的整体发展水平,政府将加大对医药制造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医药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研发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政府还将加大对医药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和升级升级力度,引导企业提高生产技术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含新量,推动医药产品向高端、高质、高含新方向发展。
二、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提高医药制造业的整体实力政府将加大对医疗器械产业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医疗器械行业的科技创新,提高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水平。
政府还将引导企业加大对医疗器械产品的市场拓展和推广力度,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推动医疗器械产品向高端、高性能、高市场竞争力发展。
三、建立健全医药制造业的监管体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政府将建立健全医药制造业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对医药产品质量和生产过程的监管,提高医药制造业的整体质量水平。
政府还将加大对医药企业的质量管理和认证力度,推动医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四、鼓励医药产业的国际合作,提高医药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政府将积极推动医药产业与国外企业和机构的合作,鼓励企业与国际大型医药企业合作开展研发和生产,提高医药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政府还将积极鼓励医药企业开展面向国际市场的产品出口,推动医药制造业走出去,提高国际竞争力。
五、加大对医药制造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降低企业成本政府将加大对医药制造业的财政和税收支持力度,出台更多的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的研发和生产成本,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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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为促进我市生物医药产业技术创新和结构调整,提升产品质量,鼓励绿色制造,提高竞争力,结合国家有关政策和重庆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研发创新,强化产品保障(一)鼓励新产品研发。
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核心技术,符合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并承诺在重庆产业化的化学药、中药和天然药物、生物制品及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研发。
1.临床前研究补助。
在研创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改良型新药(含生物制品,下同)、生物类似药(含境内外已经上市的生物制品,下同)和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获得临床批件或默认临床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获得临床批件或默认临床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2.药物临床试验补助。
在研创新药、改良型新药和生物类似药完成I期、II期、III期临床试验研究后,分阶段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总额1200万元的临床试验补助。
其中,完成I 期临床后补助200万元、完成II期临床后补助300万元、完成III期临床后补助7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3.医疗器械产品临床试验补助。
获批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7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完成临床试验研究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药监局)(二)鼓励新成果产业化。
1.药品产业化奖励。
对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药品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的药物,获得药品批准文号并在重庆产业化,按药品批准文号类别和数量给予药品注册申请人一次性奖励。
其中,创新药物每个奖励1000万元,改良型新药、生物类似药每个奖励500万元,化学仿制药每个奖励100万元(同品种全国前三家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再奖励200万元),中药经典名方产品每个奖励10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2.医疗器械产业化奖励。
对在重庆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的医疗器械,获得医疗器械注册批文并在重庆产业化后,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一次性奖励。
其中,纳入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通道的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250万元,其他第三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100万元,第二类医疗器械每个奖励4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3.原辅料登记奖励。
对取得登记号的新原料药,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给予原料药产品登记人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取得登记号的新辅料,所关联制剂首次获得上市批准或首次关联已上市制剂品种通过关联审评,给予辅料产品登记人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三)支持新产品引进。
对新引进并在重庆生产、结算的产品,参照第(一)(二)项给予产品注册申请人或登记人补贴和奖励。
对新引进落地至重庆,委托外地生产,但在重庆结算的品种,按照每个批文50万元的标准给予批文持有人补贴。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四)支持创新平台打造。
对按照“开发协同、市场运作”原则,通过内部剥离、嫁接整合和外部引进等方式建设的产学研高度协同、国内外开放合作的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经评审认定后,原则上给予每家“三高合一”(高端平台培育资助专项、高端人才团队引进专项和高新技术研发主题专项)支持1000万元。
对于引进国内外知名院校到我市设立新型高端研发机构的,从机构设立次年起,根据其人才团队、研发投入和建设规模等情况,经评审认定后,连续四年给予该机构研发专项支持,每年给予1000万元以内的经费资助。
对我市新建的投资超过500万元(不包括用地投入)的第三方研发服务平台、专业检测机构等创新环境改善关键环节平台,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该平台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建设奖励。
对特别重大的关键核心平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扶持。
对为与本机构无关联关系的其他独立法人单位提供第三方医药相关技术服务的机构,年度服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按年度合同金额的3%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五)减免注册申请费用。
对由我市收取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费用予以免征。
(责任单位:市药监局、市财政局)(六)鼓励创新产品推广应用。
制定重庆市生物医药产业重点培育品种目录,并将优秀地产创新产品、获得国际市场认证的高质量产品纳入其中。
支持纳入目录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参与政府采购和公共资源交易。
积极支持重点培育品种进入国家各类医保支付目录和基本药物目录。
鼓励在渝医疗机构招标采购时,围绕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确定招标采购方案,加大对疗效确切、质量可控、供应稳定产品的应用比重。
健全优先使用生物医药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对纳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创新产品采用首购、远期合同订购等方式采购,促进首台(套)产品研发和示范应用。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七)新产品临床供应奖励。
对2018年以来新上市的临床急需或应用广泛的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给予奖励。
其中,对药品单个品种年应用采购量首次突破1亿元的,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5亿元的再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医疗器械单个品种年应用采购量首次突破500万元的,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首次突破2000万元的再给予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二、提升产品质量,鼓励绿色制造(八)支持生产技术能力提升。
鼓励新建或对现有生产场地进行改建,以满足环境保护或提升产品质量等需求。
对按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生产许可认证和生态环境部门许可标准设计建造的,按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20%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的建设奖励。
其中,制剂生产线进一步提升标准,达到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流市场标准并首次通过其官方药品监管机构合规性审查的生产平台,按照每条生产线100万元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额外奖励。
对特别重大的关键核心平台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原则给予扶持。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九)支持集约化生产能力提升。
为便于质量监管,促进节能减排,鼓励企业向集约化转变生产方式。
对获批成为无关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定生产企业的企业,年度委托合同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按年度合同金额的3%给予受托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十)支持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
对通过一致性评价或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纳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化学仿制药,按每个产品100万元的标准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一次性补助;对排在全国同药品产品前三位的,每个再给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200万元的奖励。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药监局)(十一)支持产品质量标准再提升。
对于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达到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流市场认证标准并在当地首次完成产品注册的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其中,制剂品种每个奖励100万元,高风险医疗器械每个奖励50万元,低风险医疗器械每个奖励20万元;关联美国、欧盟和日本等主流市场上市的制剂品种的原料药每个奖励50万元、辅料每个奖励10万元。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三、强化政府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十二)推动股权投资。
成立政府引导的生物医药产业专项投资基金,通过政府资金引导、金融资本和医药企业参与的方式形成总规模100亿元以上的股权投资基金,加大对生物医药产业的投资力度,不断拓展企业直接融资渠道。
认真落实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向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的70%抵扣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等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对依法设立的各类市场化运行的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按其年度对本地生物医药企业合计到账投资金额的1%,给予基金管理公司、团队及被投项目持有人团队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市国资委、重庆市税务局)(十三)鼓励债权融资。
支持金融机构开发适合生物医药行业特点的产品和服务,探索对重点生物医药产业项目开发中长期、低利率贷款品种。
进一步加大对企业信用贷款的风险补偿力度,支持知识价值信用贷款等优先扶持生物医药产业。
实施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鼓励商业银行向中小型生物医药企业信贷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按商业银行新发放贷款额度的2%建立风险补偿金。
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生物医药企业融资项目库,引导金融机构与企业对接,为企业提供融资服务。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科技局、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保监局)(十四)支持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
建立生物医药拟上市企业储备库。
对被评为重点拟上市的优质生物医药企业,按规定给予200万元财政奖励。
鼓励企业在境内外市场上市,依托资本市场开展并购重组,对其符合条件的资产重组行为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支持生物医药企业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发行债券融资,利用好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支持企业在新加坡交易所等境内外市场发行债券。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监管局、人行重庆营管部、重庆证监局、重庆市税务局)(十五)推行保险补偿政策。
鼓励企业引入保险补偿机制,保护服务对象合法利益。
纳入《重庆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的产品且投保“综合险”的,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可享受市级首台(套)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实际投保年度保费的80%且实际保险费率不超过3%的上限计算,单张保单补贴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我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所缴纳的药品上市保险费用(药物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及附加药物召回费用保险等)给予60%的补贴,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年。
鼓励我市保险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在生物医药产业领域创新险种、扩大承保范围。
(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重庆证监局、重庆银保监局)(十六)扩大品牌影响力。
支持重庆市生物医药企业参加国际、国内重要生物医药商品博(展)览会,并给予适当场地、展位补贴。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十七)强化人才保障。
在渝生物医药企业享受我市人才支持政策,研发平台享受的政策支持可用于人才引进。
将符合条件的生物医药人才纳入人才服务证服务范围,持证人才可享受科技咨询、创业扶持、医疗保障、子女入学、配偶(子女)就业、落户、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居留签证等“绿色通道”服务。
(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四、其他(十八)本政策适用于在重庆市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