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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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高校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办法

某大学某学院学生成绩考核管理制度学生成绩是衡量一个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好坏的尺度,是奖学金评定和学生能否毕业的主要依据,是教学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单位教学质量的高低,在参照学校相关文件的前提下,从我院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成绩考核制度学生成绩考核主要分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

1、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的考核主要由任课教师负责,占课程总成绩的20%——30%。

学生平时成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平时作业的完成情况,课堂发言及回答问题情况,出勤及遵守纪律情况。

2、期末成绩。

期末成绩主要由期末考试(考查)试卷来体现,由任课教师所在教研室负责登统计,占课程总成绩的70%——80%。

二、成绩管理制度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由教学秘书负总责,成绩一旦产生,任何人都无权私自改动,如成绩确实有误的,可遵循相关程序进行更改。

1、阅卷工作。

期末考试(考查)结束后,由教研室组织教师进行封闭式集体阅卷,考试课一律要求2人或2人以上进行流水作业阅卷,并由阅卷教师在相应的题号内签字;考查课两个大题以上的,原则上也要2人或2人以上进行阅卷。

教师如在阅卷中出现差错,需改动成绩时,必须在改动的地方签字。

2、试卷的审核工作。

阅卷工作结束后,最后由教研主任进行复查审核,并在审核人一栏签字(教研室主任代的课程可由教研室其他老师审核),审核人如发现阅卷有误,或成绩统计有误,应及时通知阅卷教师进行更改,并在更改的地方签字。

3、登分工作。

无论是考试课还是考查课,平时成绩一律由任课教师按照成绩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学生的成绩登在记分册上,期末成绩由教研室主任组织教师进行登分及相应的统计,并将统计好的记分册一式三份交教学秘书。

4、学生查分工作。

在新学期初学生成绩公布后,学生们如对自己的成绩有很大的出入,可向学院提出查分申请,然后由教学秘书组织阅卷教师及学生本人对试卷进行复查,如有差错,要及时更改。

5、成绩输录工作。

待所有课程(包括专业课和公共课)的记分册交齐后,由教学秘书将成绩输入到学生成绩管理系统,并把成绩打印出来,让各班的学习委员进行校对,如输入成绩有误,由教学秘书对数据进行更改。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辽宁石油化工大学课程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促进教育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推进学生学习方法和学风的改进,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及学习效果。

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是一项严肃、认真、细致、经常性的工作,各课程教师应严格抓好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切实发挥平时成绩的作用,保证平时成绩的真实、准确。

二、平时成绩的计分比例考查课程的成绩主要通过平时考核的各单项成绩综合评定,各考核项目的具体比例由课程所属教学系确定。

考试课程每门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即:总成绩=(平时成绩×百分比)+(考试成绩×百分比)。

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20%-30%,具体比例由各学院教学系根据课程性质、类型确定。

进行教学改革的课程,若需调整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可由任课教师提出,教师所在系讨论通过,报所在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三、平时成绩的组成平时成绩考核项目有:出勤、课堂表现(包括学习笔记、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精神面貌)、平时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等,平时成绩考核至少包括出勤和平时作业两项。

四、平时成绩考核要求1、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定原则等。

2、课堂考勤和课堂秩序监控是教师的基本职责,对经常违反课堂纪律的学生,应给予批评和教育。

对平时成绩有可能被评定为不合格的学生,应及时提出警示。

3、平时成绩要公开、透明,任课教师在结课后一周内向学生公布,向所在学院提交平时成绩报告单和取消考试资格学生名单及原因,并告知学生本人。

4、平时成绩考核要在《教师授课手册》中有详实记载,平时成绩的评定须有痕迹依据,要真实、准确。

《教师授课手册》由教师所在学院保存备查,平时成绩考核与评定作为教学(考试)检查的重要内容。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 天津科技大学教务处

天津科技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生成绩是学生学习质量的重要体现,是进行学籍管理,毕业、学位资格审查,奖学金评定,研究生推免等的主要依据。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学生学习效果评价的公平性,树立良好学风,根据《天津科技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方法第二条课程考核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具体考核方式由开课单位确定,报教务处备案,并在开课时由任课教师告知学生。

第三条各类课程的考核成绩一般按百分制评定(60分为及格),其中各种实践环节、通识教育选修课、个性化选修课成绩也可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

考试课的成绩由期末成绩和平时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权重由开课单位或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确定。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前,根据学生听课、实验、作业、平时测验、考勤等情况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成绩为百分制和五级制两种,对应关系见下表:百分制成绩五级制成绩90-100(或95)优秀80-89(或85)良好70-79(或75)中等60-69(或65)及格60以下不及格第四条学生体育课为必修课,体育成绩评定要突出过程管理,可以根据考勤、课内教学、课外锻炼活动和体质健康等情况综合评定。

对生理有障碍或因伤病无法参加体育课教学者,由学生本人向学院提出免修申请并填写相应表格。

凡免修体育课程的,均在成绩单上如实记载。

第五条学校采用平均学分绩点衡量学生的学习质量。

平均学分绩点按下式计算:∑(课程绩点×课程学分×K)平均学分绩点=———————————————————∑修读课程学分式中,K为课程系数(未作特别说明的课程,K=1)。

课程学分绩点对照表(正常考试或重修考试)百分制成绩绩点五级制成绩绩点1005优 4.590—99 4.0-4.9良 3.580—89 3.0-3.9中 2.570-79 2.0-2.9及格 1.560-69 1.0-1.9不及格060以下0------说明:1.对于补考课程,成绩及格时学分绩点计为1.0,不及格时学分绩点记为0;2.免修课程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3.缓考学生参加考试时间由学院和教务处根据教学安排确定,学分绩点按正常考试计算;4.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5.各种竞赛、项目等折算的学分不计入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是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习、检查教学效果和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为规范我院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制度备案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379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课程包括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公共基础课程、专业课程和实践性教学环节。

第三条学生应当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考核合格者可获得相应的学分,学生的课程考核成绩和学分获得情况一并计入学生成绩单,作为其毕业、评先评优等事项的依据。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所有课程都要进行考核。

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性教学环节(含各类实习实训与毕业设计等),各按一门课程对待,单独进行考核。

第五条考核方式可以分为:项目考核、机试、笔试、实践操作、论文、报告、在线考试及其他等,具体的考核方式、考核内容、比例分值、评价标准等要在课程标准中明确规定。

学院鼓励教师进行课程教学改革,探索尝试不同的课程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改革的,需提前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任课教师在本课程开讲后的前两周内要告知学生课程的考核方式。

第三章命题与资料管理第七条笔试考核的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核学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为目的,注重检验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教学要求相同的同一课程统一命题、统一考试。

笔试考试要求A、B两份试卷,试卷重复率不超过10%,每份试卷均应按要求编制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笔试试卷的阅卷采用流水作业.笔试试卷批阅、登分完成后,要重新装订装袋,试卷袋内资料包括试卷、平时成绩单、成绩单、成绩分析表、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教师的《课程总结表》由系部集中收集保存。

第八条实践操作考核的要求有考核试卷,试卷命题要以课程标准为依据,以考核学生的基本技能为目的,注重检验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达成学校及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依据《XX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课程,是各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各类必修课、限选课和选修课,包括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科研训练、创新创业活动等实践性教育课程。

第三条具有我校学籍的本科生,以及来我校交流、进修的各类学生,均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可取得学分。

第二章课程考核方式第四条课程考核方式分“考试”和“考查”两种。

每门课程的考核方式在专业培养方案中予以规定。

第五条课程考核成绩均可累加记载,即可由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等多环节成绩累计得出。

第三章选课与考试资格认定第六条学校实行全面选课制。

未经选课直接参加学习和考核的学生,其相应课程的考核成绩无效。

第七条选课一般分为预选和补选。

但由于教学要求及进度的差别,部分课程原则上不予补选。

各类课程的具体选课细则与时间安排以学校发布的选课通知为准。

第八条学生选课成功并按要求完成课程所要求的各环节学习任务(包括作业及实践性教学环节),即获得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

第九条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及以上者,取消其参加课程考试资格。

第十条被取消课程考试资格的学生,同时取消其参加相应课程补考的资格,只能通过重修取得该课程学分。

第四章缓考与补考第十一条学生因病不能参加某门课程考试,可持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层次医院)诊断书申请缓考。

第十二条学生办理缓考须至少在考试前两天向所在学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部)负责人批准后生效。

除突发急病和特殊事故外,不得临考前或进考场后或考试后申请缓考。

学生因个人私事一般不准予缓考。

在校生参加重修课程的期末考试如发生与其他课程的考试时间冲突等特殊情况,原则上应于考试前两天办理缓考手续,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按旷考处理。

第十三条对课程期中考试提出缓考申请且获得批准的,其该门课程的期末考试自动按缓考处理,学生不参加期末考试,但仍须参加相应课程的学习,否则按第八条、九条、十条的规定处理。

(完整版)济南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细则

(完整版)济南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细则

济南大学学生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地评价学生成绩,保证学生成绩管理和使用的规范,依据《济南大学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课程考核管理第二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记入成绩册,并归入本人学籍档案。

考核成绩在及格以上者,即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考核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取得学分。

第三条学生参加考试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凡无故不参加考试或参加考试不交卷者,以旷考论处,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旷考”字样。

凡考试有违纪、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考试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记载,并备注“作弊”字样。

第四条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

考试一般应采用闭卷、笔试的形式,对某些课程,经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后,也可采用开卷、口试(包括答辩)或者笔试、口试相兼、大型作业(设计)、上机考试等方式。

考试课程的总成绩,以期终考试成绩为主(约占70-80%),适当参考平时成绩(约占20-30%,两课成绩可达50%)。

个别课程不适宜按考试进行的可采用考查方式。

考查可采用笔试或口试形式,随堂进行考核,一般不要求统一印制考卷。

考查课的成绩,可由任课教师根据期终考核成绩与学生完成课内作业情况、平时测验、课堂讨论、实习报告等情况评定。

也可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包括课堂提问、作业、阶段测验、试验、实习、习题课、课堂讨论以及平时的小测验情况等)评定。

第五条学生修习一门课程,原则上必须参加听课,完成作业,参加考核并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

缺课累计达到或超过一门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缺交作业次数达三分之一及以上者,该门课程以零分记,该门课程的学分绩点按零参加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数课程学分绩点第三章 课程成绩的评定与记载第六条 考试课程成绩的评定一律采用百分制。

学生成绩总表以百分制记载。

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

温州大学本科生课程平时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学生平时成绩是课程考核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评价结果。

为规范平时成绩的评定,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考试课程的总评成绩一般由平时成绩和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两部分构成,以课程结束考试成绩为主,结合平时成绩综合评定。

为充分体现教学管理过程,注重教学过程的评价,平时成绩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例不少于30%。

对于既有理论教学又有实验教学的课程,其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成绩的百分比,原则上根据学时数折算,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

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课程按教学大纲和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考查课程的总评成绩可主要通过平时考核的各单项成绩综合评定,各考核项目的具体比例由开课学院根据课程性质和特点确定。

第二条平时成绩记分方式可采用百分制、五分制、二级制。

第三条平时成绩评定由任课教师依据学生的出勤、课堂表现(包括学习笔记、课堂提问、课堂讨论、精神面貌)、课外学习(平时作业)、测验(期中考试)、课程实验与操作等因素综合评定。

平时成绩评定至少应包括出勤和平时作业两项,出勤分比例不超过总评成绩的10%。

任课教师应认真做好学生课堂考勤工作,对学生人数多的大课,可根据具体情况对课堂考勤进行抽查。

任课教师要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平时作业的次数与题量,并及时批改和进行课堂讲评。

第四条任课教师应及时详实做好学生平时成绩各评定因素的原始记录(包括考核时间、考核内容、结果等),作为平时成绩评定的事实依据。

平时成绩评定结果应与考核记录的依据一致。

平时成绩评定材料由开课学院保存备查,并作为教学考核检查的重要内容。

第五条学生因故缓考,其平时成绩依然有效;学生重修课程,平时成绩需按《温州大学课程重修管理办法》重新评定。

第六条下列课程不进行平时成绩的评定:1.已获准免修的课程,其免修成绩即最终成绩。

2.补考课程,不计平时成绩。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2001年8月15日颁发2006年4月30日修订为加强和规范本科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考核课程与考核资格第一条学生应当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为考试课程,公共选修课为考查课程.一学期内结束的课程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专业实训、教学实习等教学实践环节均按一门课程进行考核.第二条学生参加修读课程的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学分。

第三条课程考核前,各任课教师须严格审查学生的考核资格,并将学生有无考核资格的情况在考核前一周随堂公布。

学生如有异议,可在两天内向任课教师及其所在学院申请复议。

教师和有关学院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教务部审核后作出决定.第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该课程成绩以零分计:(一)旷课时数达该课程计划时数的四分之一以上;(二)请假缺课时数达该课程计划时数三分之一以上;(三)缺交平时作业三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学生未经选课程序修读的课程,不得参加该课程的考核,擅自参加者不记载其考核成绩。

第六条学生因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课程考核的,须在考核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填写《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课程缓考申请表》,并办理缓考手续后方可参加缓考。

缓考一般安排在下一学期第2?D3周进行,由教务部统一组织和安排。

学生未参加缓考考试的,学校不再单独为其安排考试,学生应参加该门课程的重修。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缓考手续:一、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考核的(须有校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二、该课程的考核时间与其它课程的考核时间相冲突的;三、家庭发生重大灾难性变故,须回家处理的;四、其他经学校认定无法参加课程考核的。

未办理缓考手续或缓考申请未予批准而不参加考核的,以旷考论处,其课程考核成绩以零分计.第二章考核形式与要求第八条根据课程的特点和要求,课程考核可采取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笔试与口试相结合、撰写论文(设计)、撰写调研报告等方式进行.每门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一般由任课教师提出方案,教研室签署意见,经所在学院审批后交教务部备案。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实施办法(修订)
第三十六条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评阅无关的字迹,严禁改动考生原始试卷答案。
第三十七条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的试卷,评阅总成绩以零分记。
第三十八条 试卷评阅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填写《大学试卷分析报告》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试卷分析原则上应包含以下内容:
1.基本数据状态分析,正态分布曲线情况;
2.试题分析,包括试题的难度、区分度等;
第四十四条 当前学期课程考核全部结束并录入成绩后,课程归属学院教务办公室应收集经任课教师签名确认的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表并按照学校档案要求归档。
第四十五条 学生如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可于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向课程归属学院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经课程归属学院教学院长同意后,由教务办和任课教师共同查阅试卷,并将最终结果和处理意见告知学生本人。确属阅卷错误或登分错误的,由任课教师按程序申请办理成绩更改。
第三十一条学生由于身体原因不能参加正常体育测试时,经校医院证明,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后,可以选修保健体育课。
第七章试卷评阅与试卷分析
第三十二条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应立即按要求组织教师评阅试卷。统考课程要求三人以上集体评阅,采用分题评分,流水作业的方式,确实不具备流水阅卷条件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提出书面申请,经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可自己评阅。
第十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各学院可以根据专业特点、课程性质、教学大纲要求制定本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报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执行。
第五十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一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文件同时废止。
第二章 考核方式
第三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课程的考核方式应根据课程性质和教学要求在教学计划上给予明确,课程教学大纲应注明该课程的具体考核方式(含成绩评定方式),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初将该课程考核方式(含成绩评定方式)明确告知选课学生。

(完整)平时成绩考核办法-西南交通大学

(完整)平时成绩考核办法-西南交通大学

西交校网院[2012]10号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考核办法(试行)从2012年开始,网络教育学院开展基于“核心课程”的教学改革试点工作,为了规范学生学习过程管理,提高网上学习积极性,保证教学质量,特制定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办法。

一、课程平时成绩的组成网络教育学生的课程平时成绩通过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来完成,考核内容包括完成课程作业、参加网上活动及参与学习中心助学活动三部分。

二、课程平时成绩考核内容1、核心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核心课程的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5%(其中参加网上活动成绩占5%,在线作业成绩占10%,离线作业成绩占15%,参与学习中心助学活动成绩占5%),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5%.(见表一)表一:核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2、非核心课程中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重非核心课程中的考试课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参加网上活动成绩占20%,在线作业成绩占20%,离线作业成绩占15%,参与学习中心助学活动成绩占5%),课程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见表二)表二:非核心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3、非核心课程中考查课程的成绩考核非核心课程中的考查课程,以平时成绩考核为主,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100%,在具体实施中,各部分平时成绩按照满分60分先行给出(如表二所示),再由系统自动按照百分制折算出最后成绩.其中,课程作业部分:如无离线作业则在线作业分值按35分为满分计算;若无在线作业则离线作业分值按35分为满分计算.考查课程按照“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成绩评定,60分及以上判定为“合格”,小于60分判定为“不合格”。

4、补考课程的平时成绩参加课程补考的学生,课程平时成绩考核方法与正考科目一致,考生如以前有平时成绩可选择沿用,或通过重新完成作业及学习中心的辅导获得新的平时成绩,系统按最高分计入最终课程成绩。

三、课程作业西南交通大学网络教育课程作业分为在线作业和离线作业两部分,由任课教师从题库中抽取题目布置本学期课程作业,教学及学生服务中心审核后在网上作业平台发布,要求学生在期末考试前完成。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细则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细则

大学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细则一、课程考核的目的系统地检查学生的学习质量,检验教师的教学效果,以达到促进学生学习,总结教学经验,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的目的。

二、课程考核的方法1.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所修读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考核合格方能取得该课程的学分,其考核成绩及学分载入学生个人成绩总表。

2.学校安排的课程和实践环节,均应进行考核。

考核方式根据课程的特点可采用不同的形式。

课程考核可分为笔试(闭卷、厌卷)、口试、论文、综合测评等五种形式。

笔试时间一般为 2 小时,特殊情况需提前两周报教务处核准备案,并尽早通知学生。

3.课程考核原则上应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

德育类、体育类、实验类课程的考核,可不在考试周内进行;部分选修课,经教务处批准可以安排在考试周前进行。

4.实践环节(各类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公益劳动、毕业设计(论文)等)的考核,在该环节结束时进行。

5.课程考核按课程管理权限分别由校、院(部)两级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进行。

三、课程考核资格审查在课程结束前一周,任课教师应对学生进行考核资格审查。

凡具有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生本课程正常考核资格。

擅自参加考核者,成绩不予记载。

1.在一学期内一门课程旷课累计6 学时以上者;因事假缺课累计达学期该门课程教学学时数三分之一者;因病、事假缺课,累计达本学期该门课程教学学时数二分之一者。

2.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或缺交作业超过该门课程规定数量三分之一者。

3.缺做实验或缺交实验报告超过规定数量三分之一者。

4.抄袭他人作业、实验报告情节严重者。

经资格审查不能参加考核的学生名单,由任课教师于该课程结束前一周提出,报学生所在学院,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通知学生本人。

四、学生成绩、学分的记载1.所修课程的成绩可根据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综合评定,平时成绩(含考勤、作业、期中考试、实验成绩等)占 20%~40%,期末考试成绩占 80%~60%。

对实验学时较多,且实验学时大于课程总学时 40%的课程,实验成绩占 20%~50%;以论文、口试、综合测评考核的课程,平时成绩可大于 40%但不超过 50%。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模板】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模板】

**学院课程平时成绩评定管理办法为加强课程教学过程管理,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改革,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主动性,规范课程平时成绩的评定,根据《**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平时成绩的比例1.必修(考试)课程,原则上学生的平时成绩占课程学期总评成绩的30%—50%,对学期总评成绩不及格者,安排1次补考,补考成绩最高按60分记载。

此类课程允许学生插班重修(允许重修免听),重修免听者以卷面成绩作为重修成绩。

2.必修(考查)课程:体育类课程、短学段开设课程、实践教学类课程,原则上以学生的平时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此类课程不安排补考,允许学生插班重修(不允许重修免听);其它必修(考查)课程,参照必修(考试)课程执行。

3.选修课程,原则上以学生的平时成绩作为该门课程的学期总评成绩,对总评不及格者,安排1次试卷形式的补考,补考成绩最高按60分记载,此类课程允许学生插班重修(不允许重修免听);实践教学类选修课程,参照必修(考查)课程中实践教学类课程执行。

4. 设期终考核的课程,期终考核成绩在40分(不含40分)以下者,总评时,该成绩即为课程学期总评成绩,不计平时成绩。

二、平时成绩的考核组成1.平时成绩的考核组成,一般包括:课堂考勤、课外作业、阶段测验、期中考试、讨论发言、课程论文或案例分析、口语测试、课程实验等考核项目。

2.平时成绩占课程学期总评成绩40%及以上的课程,教师可根据课程的不同特点选定至少四个考核项目进行评定,并根据各考核项目的重要性确定合适的权重。

3.平时成绩的考核组成至少应包括课外作业和课堂考勤, 3学分及以上的必修(考试)课程,应安排1次期中考试,含有实验实训的课程应将课程实验作为平时成绩的构成之一,且占平时成绩的比例不少于20%。

三、平时成绩的评定1.每门课程对每个学生课外作业成绩记载一般不少于总作业量的1/3,按平均成绩作为课程平时作业成绩;2.每学期每门课程课堂考勤一般不少于总课时的1/3;对学生缺旷课、病事假、迟到早退等不同情况,予以不同扣分。

17.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平时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17.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平时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

西安财经学院本科生课程平时学习成绩考核与管理办法西财院教字[2006]32号为进一步规范教学过程,加强教学质量的监督与保障,树立优良的学风、全面提高我院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根据《西安财经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和《西安财经学院考试管理规定》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通过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科生平时成绩的考核与管理,强化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与评价力度,引导学生重视平时学习,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课程教学效果与质量。

二、考核内容1.学习态度,主要考查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认识态度,学习的精神状态,上课听讲、完成作业的认真程度,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

2.学习纪律,主要考查学生按时上课情况,迟到、早退及旷课的次数,以及能否遵守课堂纪律等。

3.课堂表现, 主要考查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发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深度、广度以及所反映出来的对知识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等。

- 113 -4.课程作业,主要考查对老师所布置课程作业完成的数量和质量情况。

5.课程论文(单元测验),主要考查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思辨能力。

6.实践环节,主要观测学生实践训练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尤其是动手能力、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实践报告的完成质量。

三、成绩记载1.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各课程所属系(室)根据本办法和课程特点确定,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在该门课程开课前向学生公布。

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积极开展教学方法的改革,实施因材施教,采取启发式、互动式、研究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学生的平时考核是课程考核的重要内容。

任课教师对学生平时学习状态进行考评要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并将成绩逐项记入《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课堂手册》,学期末与成绩登记表一起交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部)教务办。

3.学生课程平时成绩原则上占课程考核总成绩的20-30%,对于采取教学方法和考试方法改革需要调整平时成绩所占比例的,平时成绩所占比例可适当放大,但最高不应超过40%。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doc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 .doc

长沙理工大学课程考核与学生成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课程考核是检验教学效果、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其目的在于指导和督促学生系统地复习和巩固所学知识和技能,检验其理解程度和灵活运用能力,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思维。

第二条课程考核工作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是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的重要内容,应坚持公平、公正、诚实、严谨的原则。

凡属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包括公共选修课、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等)都要进行学期考试或考查,实习、课程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论文)、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公益劳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试或考核。

第三条凡本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得到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第四条为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依据我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长沙理工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课程考核的形式第五条考核分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

平时考核要在教学过程中进行,主要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践环节、平时测验等综合评定成绩。

平时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该课程的终结考核。

阶段测验不得事先通知学生,一般每次不应超过1学时。

第六条课程考核可采取笔试(闭卷)、口试、机试或另加操作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

需采用开卷考试、口试的课程应充分作好准备,经院(部)负责人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由院(部)组织实施。

凡在同一学期内采用同一教学大纲进行教学的课程实行统一考核,统考课程的考核方式一般采用笔试。

考试课程一般不安排期中考试。

第七条考查课程应在课程结束后,根据学生听课、作业、实验、小测验成绩等进行全面考核,并给出等级(分数)。

也可采用笔试方式考查学生的学习效果。

考查通常安排在最后一次课中进行。

第三章课程考试的过程管理第八条为提高考试的有效性,确保考试质量,检测教学效果,发挥考试在提高教学质量方面的作用,不断改进教学工作,必须对考试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对试题(卷)库建设、命题、印制试卷、考场安排、监考、评分等过程提出严格要求。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管理办法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课程考核成绩管理办法为加强对学生平时学习过程的管理,规范学生课程考核成绩的管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中关于平时成绩的考核要求,保证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课程考核成绩的组成1。

学生课程考核成绩 = 平时成绩 + 考试成绩2.平时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60%,考试成绩占课程考核成绩的40%.3.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和平时成绩各考核项目两大部分,两大部分各占总成绩的30%.其中各考核项目又具体包括笔记、作业、测试等几个部分,各部分按照课程不同的特点,设置不同的考核项目权重模式。

(可在本办法所附的“各考核项目权重模式表”中选定)二、平时成绩的考核和评定(一)考勤,包括学生到课情况和学习态度两个方面。

学生课堂(含实验、实习)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任课教师每次课必须考勤,并且应详细记录在学生平时成绩登记表上。

学生每缺课(包括病假、事假)一次扣1分,每旷课一次扣2分.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次处理。

任课教师还应对学生穿拖鞋进课堂、上课手机铃响、扰乱课堂纪律等行为给予倒扣分的处罚.如果学生考勤分低于18分,教师应取消学生该门课程的考试资格,而且该门课程不能补考,需要重修。

(二)平时成绩各考核项目的实施1。

任课教师应在上课前根据课程的性质和特点从“各考核项目权重模式表”中选定一种模式,按这种模式分配各考核项目的具体的比重。

一旦确定权重模式,没有特殊情况,中途不得变更。

2.笔记。

根据确定的笔记权重分,要求学生使用专门笔记本做好笔记。

笔记内容一般包括课前预习内容、课堂笔记、课后补充内容、课后记等等。

任课教师在学期内要对学生的笔记至少检查两次并评定成绩。

(笔记评定参考意见:如笔记权重分为10分、一学期检查两次的情况下:每次检查,有完整的课堂笔记3分,有预习内容的4分,有课后归纳、增添课外内容的5分。

)3。

作业。

包括平时布置的课后作业、论文、设计等。

作业分根据总分和次数平均分配.如作业总分为10分,作业共5次,则每次为2分;如作业总分为20分,作业共5次,则每次为4分,依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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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课程平时成纟责的考核与管理,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考核与评价力度,根据《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分制管理办法》和《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的文件精神,特制走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形式和内容
(-)出勤情况,考核学生按时上课情况,迟到、早退及旷课情况;
(二)课堂表现,考核学生对该门课程的认识态度,学习的精神状态,上课听讲、完成作业的认真程度,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等;考查学生在课堂上参与课堂讨论、提问、发言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提出问题、思考问题和回答问题的深度、广度以及所反映出来的对丸1识的掌握和应用情况等;
(三)平时作业,考核学生对老师所布置课程作业完成的数星和质呈情况;
(四)课程论文(设计),考核学生综合应用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辨能力;观测学生实践训练过程中的综合表现,尤其是动手能力、独立思考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实践报告的完成质星;
(五)平时测验,考核学生对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
(六)课堂笔记,考核学生上课的认真程度和学习态度。

第三条平时成绩比例
(—)本科考试课程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70% ,平时考核成绩占30% ,采用百分制;本科考查课程成绩中,期末考试成绩占40% ,平时考核成绩占60% ,采用五级分制。

(二)专科考试课程成绩有期末考试成绩、平时考核成纟责构成,期末考试成绩占40% , 平时考核成绩占60% ,采用百分制。

专科考查课程成绩比例与考试课程成绩比例相同,采
用五级分制。

第四条成绩考核与记载
(-)课程平时成绩的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由各课程所属系(部)根据本办法和课程特点确走,至少选择第二条中的三项,具中出勤情况是必须考核的项目;
(二)任课教师在确走学生平时成纟责时,应根据课程特点选走若干个因素进行评走,根据各因素重要性确走合适的权重;
(三)教师选走一个或数个考核形式,参课学生必须统一参加,并由任课教师对全体参课学生给出相应的平时成绩;
(四)学生平时单项成绩记载应以5分或其倍数为好;
(五)课程平时学习成绩逐项登记在《辽宁对外经贸学院课程平时成绩登记单》,随期末考试试卷归档。

(六)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军训、体育类课程、社会调查类课程、思想品德与行为规范类课程和集中性实践教学环节可以不考核平时学习情况。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平时成绩应评定为零分
(—)—学期累计缺课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25%者。

其中,迟到或早退3次按缺课2学时计算;
(二)—学期未按规走累计无故不参加教学活动超过该门课程总学时的5%者;
(三)有实践环节的课程缺少相关成绩或成绩不合格者;
(四)一学期累计缺交作业(含抄袭作业)3次(含3次)以上者;
(五)严重扰乱课堂秩序被任课教师逐出课堂一次(含一次)以上,经系(部)认定, 教务处核准者。

第六条平时成绩考核要求
(-)任课教师须在第一次上课时向学生公布该门课程成绩考核办法,包括平时考核项
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及其平时成绩评走原则等;
(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性质与特点,积极开展考核方法的改革,实施因材施教,采取启发
式、互动式、硏究式的教学方法,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平时学习成绩考核必须有相应学生平时成纟责的原始记录作为评走平时成绩的依
据,原始i己录保存期限为半年;
(四)评走学生课程成绩是一项严肃的工作,教师应认真负责,客观、公正、准确地评
走学生平时成绩,严禁徇私舞弊,不得随意增加、扣减分数、不得给人情分。

第七条任课教师应末考试前一周随堂公布学生的平时成绩。

学生如对平时成绩有
异议,可向任课教师询问,教师应当面解释。

同时,学生也可在三天内向任课教师所在系(部)
申请复议。

系(部)在接到复议申请后,三天内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任课教师和
学生。

第八条对平时成绩考核与管理不负责任、学生意见大乃至影响到学生成绩的公平与公正性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按照教学事故(in级)逬行处理。

第九条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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