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一、或有事项的特征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
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
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
这一事项的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三)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担保方)才履行连带责任。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结果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区间基本确定大于95%但小于100%很可能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可能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极小可能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第三条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第六条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第七条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八条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第九条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第十条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一)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二)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2006)讲义引言:新旧准则的区别一、写作体例不同。
二、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定义在新准则中未单列;新准则或有事项的定义和原准则或有事项定义的不同(参照下面定义)三、新准则第八、九、十、十一条增加了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以后进行预计负债的确认,和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在符合条件时作为预计负债确认。
新准则对应的是国际会计准则第37号,我国这次会计准则的变革是与国际的趋同,但趋同并不等于完全相同,也存在区别。
四、增加了第十二条预计负债的后续计量。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应当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重点: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不同于或有负债的确认和计量,预计负债是由或有事项引起的正式的负债。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第三条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现时义务对应的是潜在义务,现时义务表明企业已经承担的义务,潜在义务是指企业不一定承担的义务。
例1:甲企业有一栋房屋,乙企业向法院起诉:5年前由于产权不清楚,现房屋被甲企业占有,现乙要求把产权关系弄清楚,要回房屋的所有权。
在这种情况下,由于资产负债表日法院没有裁决,对甲企业来说房屋即成为或有负债,或者称潜在义务。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及其指南、讲解2008.doc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第三条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第五条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第六条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第七条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八条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第九条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第十条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
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一)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二)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10-20一、或有事项的特征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
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
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
这一事项的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三)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担保方)才履行连带责任。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结果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区间基本确定大于95%但小于100%很可能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可能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极小可能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的 ,债权 人应 当对受让
的非现金 资产按其公允价值人账 ,重组债 权的账面余额 与受
让 的 非 现 金资 产 的 公 允 价 值 之 间 的 差 额 比照 本 准 则第 九条
的规 定 处 理 。
的金 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 。
第二章 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第四条 以现金清偿债务的 ,债务人 应当将 重组债 务的
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 间的差额 , 计人 当期损益。
价值 、 债权人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冲减重组 债权的账面余额 , 再按 照本准则第十 二条 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 债务 的, 债务人应 当将重组 第十 四条
公允 价值 、由债务转成 的股份的公允价值和修改其他 债务条
件后 债务 的公允价值 的确定方法及依据 。
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 ( 或者实收资本 ) 之间的差额确认 为
资本 公积 。重 组 债 务 的账 面 价 值 与 股 份 的 公允 价 值 总额 之 间 的 差 额 , 人 当期 损 益 。 计
债务人应当依次 以支付 的现金 、 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 、
债 权 人 享 有股 份 的公 允 价值 冲 减重 组 债 务 的账 面价 值 ,再 按 照 本 准 则 第 七 条 的 规定 处 理 。
或有事项 , 是指过去 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 的, 其
结 果 须 由某 些 未 来 事 项 的发 生 或 不 发 生 才 能 决 定 的不 确 定 事
第四章 披
露
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 的非现金资产公 允价值之 间的差额 , 计 人 当期 损 益 。转 让 的非 现 金 资 产 公 允 价 值 与 其 账 面价 值 之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浅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浅析作者:张秀丽来源:《财会通讯》2008年第07期一、预计负债的确认预计负债是指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现时义务。
预计负债的确认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而不是潜在义务。
所谓现时义务是指因过去事项而产生的现时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企业除了履行该义务而别无选择。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所谓很可能是指该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比其不发生的可能性大。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该义务的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那么即使该义务符合前面两个条件,也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
另外,待执行合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旧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只有初始计量,即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而新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续计量指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一)初始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时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是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
[例1]A公司2007年向B公司销售了100台机器,金额5000万元,并根据销售合同承担3年的保修义务。
按照以往经验估计,该机器的售后维修费用通常为销售额的2%~4%,则2007年年末A 公司就此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150万元[5000×(2%+4%)/2]。
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事项》指南一、基本要求(一)企业应正确地理解和把握本准则涉及的主要概念本准则涉及较多概念,比如或有事项、资产、负债、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等。
正确地理解和把握这些概念是正确运用本准则的基本前提。
在本准则中,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一种状况,其结果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如未决诉讼产品质量保证、债务担保等就是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与不确定性联系在一起,但在会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并不都形成本准则所指或有事项。
比如,折旧的提取虽然涉及对固定资产残值和使用年限的估计,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固定资产原值本身是确定的,其价值最终要转移到产品中去也是确定的,因此,固定资产折旧不是或有事项。
类似的,固定资产大修理、正常维护等,也不是或有事项。
又如,坏账准备的计提,虽然涉及到账龄和坏账比率的估计,带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但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是确定的。
因此,坏账准备的计提不是或有事项。
从性质上讲,它只是根据资产的定义,对应收款项的账面余额所作的调整。
类似地,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等,均不属于或有事项。
资产、负债、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都可能是或有事项的结果。
比如未决诉讼。
对于预期会胜诉的原告而言,因未决诉讼产生了一项或有资产;该或有资产最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资产,要根据诉讼的最终调解或判决来定。
而对于预期会败诉的被告而言,因未决诉讼产生了一项负债或或有负债;如为或有负债,那么该或有负债最终是否转化为企业的负债,也只能根据诉讼的最终调解或判决而定。
(二)企业应注意“可能性”档次的划分及其对会计处理的影响本准则中,较多地使用了可能性这一概念,比如第4条中的“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第9条中的“其他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和第11条中的“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等等。
对此,企业应给予特别关注,以便正确地核算和披露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浅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浅析2019-10-16⼀、预计负债的确认预计负债是指因或有事项产⽣的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时间或⾦额不确定的现时义务。
预计负债的确认应满⾜下列三个条件:(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不是潜在义务。
所谓现时义务是指因过去事项⽽产⽣的现时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企业除了履⾏该义务⽽别⽆选择。
(2)履⾏该义务很可能导致企业的经济利益的流出。
所谓很可能是指该事项发⽣的可能性⽐其不发⽣的可能性⼤。
(3)该义务的⾦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该义务的⾦额⽆法可靠地计量,那么即使该义务符合前⾯两个条件,也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
另外,待执⾏合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的义务满⾜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
⼆、预计负债的计量旧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只有初始计量,即按履⾏相关现时义务所需⽀出的最佳估计数进⾏,⽽新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按履⾏相关现时义务所需⽀出的最佳估计数进⾏,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续计量指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对预计负债的账⾯价值进⾏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差额计⼈当期损益。
(⼀)初始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相关现时义务时所需⽀出的最佳估计数进⾏初始计量。
所需⽀出存在⼀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的可能性是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
[例1]A公司2007年向B公司销售了100台机器,⾦额5000万元,并根据销售合同承担3年的保修义务。
按照以往经验估计,该机器的售后维修费⽤通常为销售额的2%~4%,则2007年年末A公司就此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额为150万元[5000×(2%+4%)/2]。
如果所需⽀出不存在⼀个⾦额范围,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第三条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第二章确认和计量第四条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第五条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第六条企业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第七条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第八条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为一项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
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第九条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为预计负债。
第十条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本准则第四条规定的,应当确认一项预计负债。
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一)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员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二)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Accounting Standard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No. 13 - Contingencies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Chapter I General Provisions第一章总则Article 1or2or3These Standards are formulat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Accounting Standards for Enterprises - Basic Standards for the purpose of regulating the recognition and measurement of Contingencies, and the disclosure of relevant information.第一条为了规范或有事项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Article 2 The term " Contingencies" refers to the conditions that formed by past transactions or events, and the outcome of which will be confirmed only by the occurrence or non-occurrence of future events.第二条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Article 3 Other accounting standards shall apply to the Contingencies formed by events such as employee wages and salaries, construction contracts, income taxes, business combination, leases, original insurance contracts, and re-insurance contracts.第三条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整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6正式版.
《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存货》应用指南一、商品存货的成本本准则第六条规定,存货的采购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
企业(商品流通)在采购商品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以及其他可归属于存货采购成本的费用等进货费用,应当计入存货采购成本,也可以先进行归集,期末根据所购商品的存销情况进行分摊。
对于已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未售商品的进货费用,计入期末存货成本。
企业采购商品的进货费用金额较小的,可以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二、周转材料的处理周转材料,是指企业能够多次使用、逐渐转移其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如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应当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企业(建造承包商)的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和其他周转材料等,可以采用一次转销法、五五摊销法或者分次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一)可变现净值的特征可变现净值的特征表现为存货的预计未来净现金流量,而不是存货的售价或合同价。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并不完全等于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存货在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以及为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还可能发生的加工成本等相关支出,构成现金流入的抵减项目。
企业预计的销售存货现金流量,扣除这些抵减项目后,才能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二)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算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凿证据,是指对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有直接影响的客观证明,如产成品或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与产成品或商品相同或类似商品的市场销售价格、销货方提供的有关资料和生产成本资料等。
(三)不同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应当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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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 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通常是指预计负债的确认和计 量。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资产只有在企业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的情况下,才转变为真正的资产,从而应当予 以确认。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 认为预计负债: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 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义务的金额 能够可靠地计量。
2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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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期可获得的补偿 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 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 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企业预期从第三方获得的补偿,是一种潜在资产,其最终是 否真的会转化为企业真正的资产(即企业是否能够收到这项 补偿)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只能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 补偿时才能对其进行确认。其次,根据资产和负债不能随意 抵销的原则,预期可获得的补偿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应当 确认为一项资产,而不能作为预计负债金额的扣减。 补偿金额的确认涉及两个问题:一是确认时间,补偿只有在 “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二是确认金额,确认的 金额是基本确定能够收到的金额,而且不能超过相关预计负 债的金额。例如,甲企业因或有事项确认了一项预计负债 50万元,同时,因该或有事项,甲企业还可从乙企业获得 35万元的赔偿,且这项金额基本确定能收到。此时,甲企 业应分别确认一项预计负债50万元和一项资产35万元。
201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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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公司如无特殊情况很可能败诉。为此,B公司不仅 须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还需 要支付罚息、诉讼费 等费用。假定B公司预计将要支付的罚息、诉讼费等 费用估计为 20万元至24万元之间,而且这个区间 内每个金额的可能性都大致相同。根据或有事项准则 的规定,B公司应在2008年12月31 确认一项预计 负债22万元[(20+24) ÷2=22,其中支付的诉 讼费为3万元],同时在资产负债表附注中进行披露。 有关账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诉讼费 30 000 营业外支出——罚息支出 190 000 贷:预计负债——未决诉讼 220 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企业会计准则第13 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一、或有事项的基本特征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
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
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
这一事项的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三)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担保方)才履行连带责任。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预计负债应当同时具备的条件:(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结果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区间基本确定大于95%但小于100%很可能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可能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极小可能大于0 但小于或等于5%(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的初始计量
【例2】 2006年12月20日,甲企业因合同违约
而被乙企业起诉。根据企业法律顾问的判断, 最终的判决很可能对甲企业不利。2006年12月 31日,甲企业尚未接到法院的判决,因此,诉 讼需承担的赔偿金额也无法准确确定,但据专 业人士估计,赔偿金额可能是60万元至80万元 之间的某一金额。在这种情况下,甲企业应在 2006年12月31日确认一项金额为70[(60+80) /2]万元的负债。
349896993.47 109028524.77
537243828.56 463814980.60
或有事项案例
长虹多次在会计报告期后事项里披露从APEX收回 了多少货款,只说收款数字不说新发货金额, 以致应收账款越收越多。最后才在2004年报中 披露:自2004年5月以后,本公司未再向APEX 公司供货,APEX公司由于上述原因也未再支付 所欠本公司货款。截至2004年12月31日,APEX 公司对本公司的欠款为463814980.60美元,折 合人民币3838764686.94元。
对于或有资产, 企业不应加以确认,但如果该 或有资产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则应 该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披露。
对于或有负债,企业需要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加以 披露,如果满足负债确认的条件,企业需要将 其确认为负债,计入“预计负债”账户核算。
或有事项的确认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 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企业应将其确认为一 项负债:
第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指的是,因或
方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浅析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预计负债浅析'\r\n 一、预计负债的确认预计负债是指因或有事项产生的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现时义务。
预计负债的确认应满足下列三个条件:(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而不是潜在义务。
所谓现时义务是指因过去事项而产生的现时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企业除了履行该义务而别无选择。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企业的利益的流出。
所谓很可能是指该事项发生的可能性比其不发生的可能性大。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该义务的金额无法可靠地计量,那么即使该义务符合前面两个条件,也不能将其确认为负债。
另外,待执行合变成亏损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企业不应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或有事项确认条件的,应确认预计负债。
二、预计负债的计量旧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只有初始计量,即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而新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续计量指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差额计人当期损益。
(一)初始计量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时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是相同的,最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确定。
[例1]A公司2007年向B公司销售了100台机器,金额5000万元,并根据销售合同承担3年的保修义务。
按照以往估计,该机器的售后维修费用通常为销售额的2%~4%,则2007年年末A公司就此事项确认预计负债的金额为150万元[5000×(2%+4%)/2]。
如果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金额范围,最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xa0第一,当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时,按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第13号准则_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主要内容:一、或有事项的概念和特征二、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三、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四、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五、或有事项的列报一、或有事项的概念和特征(一)或有事项的概念与内容1.概念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2.常见的或有事项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商业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或贴现。
(二)或有事项的特征1.或有事项是因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如未决诉讼、产品质量担保等⌦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事项,不属于或有事项2.或有事项的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3.或有事项的结果须由未来事项决定⌦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二、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一)或有负债1.含义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2.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潜在义务现时义务2.或有负债涉及两类义务(1)潜在义务:结果取决于不确定未来事项的可能义务潜在义务最终是否转变为现时义务,由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确定(2)现时义务:企业在现行条件下已承担的义务该现时义务的履行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该现时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地计量。
(二)或有资产1.含义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资产,其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以证实。
2.或有资产作为一种潜在资产,其结果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只有随着经济情况的变化,通过某些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证实其是否会形成企业真正的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_或有事项
基本结构框架
或有事项的概念和特征
或有事项概述 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或有事项的确认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预计负债的计量
或
对预计负债账价值的复核
有 事 项
或有事项会计的具体应用
未决诉讼 债务担保 产品质量保证 亏损合同
重组义务
或有事项的列报
预计负债的列报 或有负债的披露 或有资产的披露
【答案】ABDE 【解析】代为偿付担保债务属于已经发生的事项。
二、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或有负债
• 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潜在义务,其 存在须通过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予 以证实;或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现时义 务,履行该义务不是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 企业或该义务的金额不能可靠计量。
或有资产
【解析】
本例中,乙股份有限公司应分别确认一项金额为100
万元的负债和一项金额为40万元的资产,而不能只
确认一项金额为60万元(100-40)的负债。同时,
公司所确认的补偿金额40万元不能超过所确认的负
债的账面价值100万元。
借:营业外支出
100
贷:预计负债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支出
100 40
【例题11】
甲公司2008年分别销售A、B产品1万件和2万件,销售单 价分别为100元和50元。公司向购买者承诺提供产品售后2年 内免费保修服务,预计保修期内将发生的保修费在销售额的 2%~8%之间。
2008年实际发生保修费1万元,2008年年初预计负债余额 为2万元。假定无其他或有事项,则甲公司2008年年末资产 负债表“预计负债”项目的金额为( )万元。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各贷款单位的情况如下:B公司贷 款逾期未还,银行已起诉B公司和A公司,A公司因连带责任 需赔偿多少金额尚无法确定;C公司由于受政策影响和内部 管理不善等原因,经营效益不如以往,可能不能偿还到期美 元债务;D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预期不存在还款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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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应用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10-20
一、或有事项的特征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一)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是指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比如,未决诉讼虽然是正在进行中的诉讼,但该诉讼是企业因过去的经济行为导致起诉其他单位或被其他单位起诉。
这是现存的一种状况而不是未来将要发生的事项。
未来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经营亏损等,不属于或有事项。
(二)结果具有不确定性,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的担保方到期是否承担和履行连带责任,需要根据债务到期时被担保方能否按时还款加以确定。
这一事项的结果在担保协议达成时具有不确定性。
(三)由未来事项决定,是指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比如,债务担保事项只有在被担保方到期无力还款时企业(担保方)才履行连带责任。
常见的或有事项主要包括:未决诉讼或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环境污染整治等。
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的条件
本准则第四条规定了或有事项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应当同时满足的条件: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企业没有其他现实的选择,只能履行该义务,如法律要求企业必须履行、有关各方合理预期企业应当履行等。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通常是指履行与或有事项相关的现时义务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可能性超过50%. 履行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通常按照下列情况加以判断:
结果的可能性对应的概率区间
基本确定大于95%但小于100%
很可能大于50%但小于或等于95%
可能大于5%但小于或等于50%
极小可能大于0但小于或等于5%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企业计量预计负债金额时,通常应当考虑下列情况:
1.充分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在此基础上按照最佳估计数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
2.预计负债的金额通常等于未来应支付的金额,但未来应支付金额与其现值相差较大的,如油气井及相关设施或核电站的弃置费用等,应当按照未来应支付金额的现值确定。
3.有确凿证据表明相关未来事项将会发生的,如未来技术进步、相关法规出台等,确定预计负债金额时应考虑相关未来事项的影响。
4.确定预计负债的金额不应考虑预期处置相关资产形成的利得。
三、亏损合同的相关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根据本准则第八条规定,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履行合同义务过程中,发生的成本预期将超过与合同相关的未来流入经济利益的,待执行合同即变成了亏损合同。
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尚未履行或部分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如商品买卖合同、劳务合同、租赁合同等,均属于待执行合同。
待执行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内容,但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应当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或有事项。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时,有合同标的资产的,应当先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按规定确认减值损失,如预计亏损超过该减值损失,应将超过部分确认为预计负债;无合同标的资产的,亏损合同相关义务满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四、重组事项
本准则第十条规定,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属于重组的事项主要包括:
(一)出售或终止企业的部分经营业务。
(二)对企业的组织结构进行较大调整。
(三)关闭企业的部分营业场所,或将营业活动由一个国家或地区迁移到其他国家或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