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新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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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国家园林城市系列考核标准一、生态园林城市(城区)标准
(一)生态园林城市(城区)标准指标体系
注:
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二)生态园林城市否决项
1.尚未编制(或修编)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2.未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3.建成区绿地率未达标;
4.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未达标;
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未达标;
6.城市污水处理率未达标;
7.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未达标;
8.林荫路推广率未达标。
园林分级考核标准
![园林分级考核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a271cb46eef9aef8941ea76e58fafab069dc44d7.png)
园林分级考核标准园林分级考核是指对园林景区进行质量评估和分级认定的过程。
合理的园林分级考核标准可以促进园林景区的提档升级,提高园林景区的服务质量和游客体验,同时也可以为游客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园林景区提供参考依据。
园林分级考核标准应包含以下几个方面:1.景观设计与规划:园林景区的景观设计与规划是评估其水平的重要指标。
包括景观元素的选择与搭配、景观布局的合理性、景观风格的表达等。
高分级的园林景区应具有独特的景观形象和准确的设计理念。
2.植被与植物配置:植被是园林景区的重要组成部分,评估园林景区的植被与植物配置应考虑植物数量、品种多样性、植物生态性以及展现季节性变化等因素。
高分级的园林景区应具有丰富多样、合理配置的植被景观。
3.环境设施与服务:评估园林景区的环境设施与服务应从游客出行的便捷性、游客活动的便利性、公共设施的完善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
高分级的园林景区应具备舒适安全的游览环境和便利的服务设施。
4.生态环境保护:评估园林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应考虑景区内水域、植被、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健康程度,以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状况等。
高分级的园林景区应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和措施。
5.管理与维护水平:评估园林景区的管理与维护水平应考虑景区的维护保养、安全管理、绿化管理、环境治理等方面的情况。
高分级的园林景区应具备专业化的园林管理和维护理念。
6.游客评价与口碑:游客评价和口碑是评估园林景区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可以考量游客对园林景区的满意度、推荐度和回头客率等。
高分级的园林景区应得到广大游客的好评和口碑传播。
园林分级考核标准还应综合考虑园林景区的规模、历史文化底蕴、地理位置等特点。
合理的园林分级考核标准可以为园林景区的发展提供科学依据,促进优质园林景区的形成和增加园林景区的竞争力。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
![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22db112a8114431b90dd82c.png)
附件1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生态园林城市评选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考核、逐级晋升、有升有降的原则。
生态园林城市根据考核结果分为三级,从低到高依次为: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一、申报(一)申报条件1.已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命名,且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命名3年以上;2.达到《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Ⅰ级;3.城市人民政府制定了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目标及包括宣传发动在内的年度实施方案,并已报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备案,且实施3年以上;4.近3年内未发生违规损毁、移植、砍伐树木、大规模移植大树、古树进城等破坏园林绿化成果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恶性事件,未发生市政设施建设运营、城市管理等方面的较大安全事故,未曾被通报批评或媒体曝光。
(二)晋级要求1.获得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两年以上,可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获得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命名四年以上,可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 1 -2.北方采暖地区城市,申报一星级生态园林城市,居住建筑集中供热计量收费比例需达到40%以上;申报二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50%以上;申报三星级生态园林城市需达到60%以上。
(三)申报时间生态园林城市评审每两年开展一次,偶数年为申报年,奇数年为评审年。
申报城市须在申报年的9月30日前将城市人民政府的申报申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及遥感测试基础资料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其他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评审年的6月30日。
(四)申报程序1.申报城市人民政府向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申请;2.城市人民政府申报申请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由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连同书面初审推荐意见一并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3.直辖市申报申请由城市人民政府直接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申报材料包括纸质材料(附电子版光盘,1式2份)和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DVD音像片(1式2份)。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034f6f3e109581b6bd97f19227916888486b9dc.png)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2.11.26•【文号】建城[2012]170号•【施行日期】2012.1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和分级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2]17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天津市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重庆市园林事业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切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以创建为抓手促进已获国家园林城市命名的城市向更高层次的生态园林城市发展,我部对《国家园林城市申报与评审办法》、《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建城[2010]125号)中生态园林城市部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生态园林城市申报与定级评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正确引导,全面推进创建工作。
要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始终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以人为本、功能完善,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全面统筹、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积极指导已获国家园林城市命名的城市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建设与管理,全面推进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
城市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和工作方案,全面发动,广泛宣传,注重实效,稳扎稳打,建设更高水平的国家园林城市--生态园林城市,使城市绿地系统分布更均衡、结构更合理、功能更完善、景观更优美,人居环境清新舒适、安全宜人。
二、严格把关,做好申报组织工作。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要认真做好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组织与初审工作,规范申报程序,健全信息公开机制,严格审核把关。
三、完善体系,强化监督管理。
各省(区、市)要从实际出发,参照本《办法》和《标准》,制定本地区的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工作方案,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考核标准。
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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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附件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6城市蓝线管理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不满足-1分7城审园林绿化制度建设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项不足-1分8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倩息技术应用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豪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6保障k众參与和社会监螫"一项不足_1弈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90%不达标T分绿地建设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0%每少1%,1分2建成区绿地率(紀▼鼻39*否决项3建咸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不达标-1 4载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5%不达标T分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Z人)耳工00就/人否决项6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凯07不达标-1分7城市道路绿化普及寧(%)100%不达标-1分8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不达标T分9城市公共设施嫌地达标率(%)^95%不达标-1分10 ' 苗木生产①编制并按照《区域植物及引种育种规划》*合理规划.生产苗木.保证出圃苗木种类、规格、质量等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需要;②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32札—项不足_1分、分级考核指标注:1.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 *”的指标,其解释、计算方法和数据来源等参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563-2010)。
2.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否决项。
3.表格“备注”栏中标注有“☆”的指标,表示为加分项。
4.表格“备注”栏中未对考核范围作特殊说明的,考核范围为建成区。
5.基础指标和分级考核指标累计加、扣分合计分值w -10分,不纳入生态园林城市评选范围。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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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基本指标要求说明1.综合物种指数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
本指标选择代表性的动植物(鸟类、鱼类和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单项物种指数:(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和植物)其中,Pi为单项物种指数,N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
综合物种指数,n=3注: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者不计。
2.本地植物指数城市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物种所占比例。
3.建成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城市建成区内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0的地面)所占比重。
4.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城市热岛效应是城市出现市区气温比周围郊区高的现象。
采用城市市区6-8月日最高气温的平均值和对应时期区域腹地(郊区、农村)日最高气温平均值的差值表示。
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指在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
城市绿化覆盖率(人居奖)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的绿化覆盖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木、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重叠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指标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万平方米)/建成区总面积(万平方米)×100%计算过程:(1)2010年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27456公顷(2)建成区面积61864公顷(3)建成区绿化覆盖率=27456公顷/61864公顷×100%=44.38%。
数据来源:市住建委6.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m2)指在城市建成区的公共绿地面积与相应范围城市人口之比。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居奖)指标解释:指城市建成区各类公园绿地的总面积与建成区总人口的比例。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要求、指标解释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要求、指标解释](https://img.taocdn.com/s3/m/57bcf24f51e79b89690226a5.png)
附件3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相关标准、要求、指标解释一、申报材料内容与要求类别 资 料 提 要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一)纸质材料(一式两份)1.城市基本概况,包括:自然经济社会情况、地域风貌特色、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情况和生态环境状况、园林绿化行业现状及主要指标等(3000字以内);2.城市创建总结报告,包括:城市对照《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Ⅰ级达标自评表、三年以上(含申报年)创建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和创建宣传、社会发动情况及创建的特色亮点、典型案例等。
3.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和执行情况,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生态修复、黑臭水体治理以及海绵城市、综合管廊、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情况;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和实施情况,包括:绿线管理、绿线公示、各类绿地汇总统计表(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的位置、面积、绿线编号和坐标、竣工时间)等;5.城市建成区范围和人口统计说明(附城市建成区范围及主要绿地分布现状图);6.对照《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逐项达标自评情况说明及相关文件、统计资料、证明材料等。
(二)创建工作技术报告(一式两份)城市创建工作技术报告高清音像片时长不超过18分钟。
备注:1.纸质材料作为材料审查、实地考查、综合评审等环节的重要依据,要求真实、全面、完整、规范,要充分展示创建过程及创建成效,要着力体现城市、县、镇创建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既要内容完整,又要简明扼要、重点突出。
2.创建工作技术报告(高清音像片)仅用于综合评审,应突出创建取得的成效(特色、亮点、创建前后对比分析等),要反映重要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并全面、真实、客观地展示城市、县、镇风貌,避免做成脱离创建主题的广告片、风光片等。
3.遥感调查与测评基础资料中的数据一律以申报年印发的《中国城市建设统计年鉴》为准;其余申报资料中的数据以申报时当地最新统计数据为准。
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类型序号指标 考核要求 备注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各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园林绿化管理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行业管理职能;②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2-3位园林绿化专业(其中副省级以上城市3位)人员,并具有相应的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的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953253a53ea551810a6f524ccbff121dd36c5d0.png)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是指为了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而制定的一套标准,旨在提高城市生态环境质量,保护生态资源,建设宜居城市。
该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城市绿地面积标准城市绿地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居民休闲、娱乐、健身的重要场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35%以上,其中公园绿地面积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15%以上。
此外,城市绿地应按照不同功能进行规划和建设,如休闲娱乐、生态保护、文化教育等。
二、城市绿化率标准城市绿化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改善城市空气质量、降低城市温度、减轻城市噪音的重要手段。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绿化率应达到城市总面积的40%以上,其中行道树绿化率应达到城市道路总长度的80%以上。
三、城市水系标准城市水系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景观的重要元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水系应占城市总面积的5%以上,其中河流、湖泊、水库等自然水系应保持原有水体的自然状态,人工水系应按照生态要求进行规划和建设。
四、城市空气质量标准城市空气质量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保障居民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空气质量应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空气中PM2.5、PM10等污染物浓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五、城市噪音标准城市噪音是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的重要问题,是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的重要因素。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规定,城市噪音应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居住区、商业区、工业区等不同区域的噪音标准应有所不同。
以上就是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的主要内容,这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一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一](https://img.taocdn.com/s3/m/57de874ca26925c52cc5bf97.png)
一项不足
-1分
7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
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
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郊野公园规划建设合理、管理到位,并与建成区内公园绿地相得益彰;
③“其它绿地”(包括改建绿地、生态修复等)建设需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过程指导服务与跟踪监督,水利、交通、市政等各有关部门负责按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和管理。
不达标-1分
3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
≥0.90
不达标-1分
4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
考核规划区内有湿地资源的
城市
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
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
③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已见成效。
一项不足
-1分
5
城市自然生态保护
考核范围为市域范围
①城市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
100%
不达标-1分
2
无障碍设施建设
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不满足-1分
3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
≥90%
不达标-1分
4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
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不满足-1分
否决项
4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
100%
不达标-1分
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100%
否决项
6
城市道路完好率(%)
7、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7、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9b57fb1ec3a87c24028c4e9.png)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一、组织管理(10分)1、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绿化条例》;2、市政府领导重视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创建活动动员有力,组织保障、政策资金落实;3、创建工作指导思想明确,实施措施有力;4、结合城市园林绿化工作实际,创造出丰富经验,对全国有示范、推动作用;5、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的机构完善,职能明确,行业管理到位;6、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7、执法管理落实、有效,无非法侵占绿地、破环绿化成果的严重事件;8、园林绿化科研队伍和资金落实,科研成效显著。
二、规划设计(10分)1、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完成,获批准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严格实施规划,取得良好的生态、环境效益;2、城市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风景林地及道路绿化布局合理、功能健全,形成有机的完善系统;3、编制完成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植物物种多样性保护规划;4、认真执行《公园设计规范》,城市园林的设计、建设、养护管理达到先进水平,景观效果好。
三、景观保护(8分)1、突出城市文化和民族特色,保护历史文化措施有力,效果明显,文物古迹及其所处环境得到保护;2、城市布局合理,建筑和谐,容貌美观;3、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4、户外广告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完善,效果明显。
四、绿化建设(30分)(一)指标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成果达到全国先进水平,各项园林绿化指标最近五年逐年增长;2、经遥感技术鉴定核实,城市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指标,达到基本指标;3、各城区间的绿化指标差距逐年缩小,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相差在5个百分点、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差距在2平方米内。
(二)道路绿化1、城市街道绿化按道路长度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2、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3、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美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江、河、湖、海等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形成城市特有的风光带。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计分细则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计分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b2b029ebe1e650e53ea9902.png)
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计分细则江苏省生态园林城市考核计分细则类型标准指标考核要求①《城市总体规划》审批后一年内完成《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修编)工作,并依法批准实施;②《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规划目标任务如期完成;计分备注 1.依法编制并及时修每项1①③为订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分否决项并落实在城市控制性划定并公布城市绿线。
③划定城市绿线,详细规划中,划定的城市绿线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向社会公布;④现有公园绿地设立绿线公示牌(或界碑),向社会公布四至边界。
①城市原有自然山水和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结合绿线、蓝线和生态红线的划定,各类生态空间连续贯通,系统性强; 2.城市原有自然山水一、和生态系统得到整体绿地保护,结构性绿地布局每项1生态合理,山水林田湖等生分②绿楔、绿环、绿廊等结构性绿地布局系统态空间有机衔接,自然合理,有机衔接山水林田湖等生态空间构建风貌特色充分彰显。
与各类城市绿地,城市与自然要素有机融合,城市自然风貌及特色充分彰显。
①完成受损水体、破损山体及植被、废弃地现状调查,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 3.制定生态修复实施计划,受损水体、破损②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60%;山体及植被、废弃地现③废弃地生态修复率≥60%;状资料详实,城市破损山体生态修复率不低④开展水体生态修复工作,城市河湖等于60%,废弃地生态修水体水质持续改善;复率不低于60%。
⑤近5年完成对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效益显著或有示范意义的城市生态修复工程2项。
考核范围为城市规划区考核范围为城①-④市规划每项1区;⑤分;⑤一项示2分范工程1分。
类型标准指标考核要求①建成区绿地率≥36%;计分备注 4.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36%,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不低于14平方米,公园绿地10分钟服务圈覆盖率不低于90%,防护绿地实施率不低于90%,道路绿化达标率不低于80%,河道绿化普及率不低于80%,公共设施绿化达标率不低于90%。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
![园林城市评选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d6dc0b1a58eef8c75fbfc77da26925c52cc59194.png)
较达标值低0.1—0.2个(含)得3分。
较达标值低0.2—0.3个(含)得1分。
较达标值低0.3个以上不得分。
7
城市
生态廊道
达标率
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长度比率。
导向
指标
达标
达标
17
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
保护率(%)
建成区内受到保护的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棵)占建成区内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总量(棵)的百分比。
导向
指标
100%
100%
4分。制定并实施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措施得2分。
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率达标得2分,不达标,不得分。
18
园林绿化工持证上岗率(%)
园林绿化工程中持证人员数量(人)占该工程技术工种上岗人员总数量(人)的百分比。
较达标值低2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其中三级工以上达标得2分。
较达标值低2个(含)百分点以内得1分。
较达标值低2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导向
指标
≥85%
≥80%
5分。城市道路绿化达标率达标得5分。
较达标值低1个(含)百分点以内得4分。
较达标值低1—2个(含)百分点得3分。
较达标值低2—3个(含)百分点得1分。
较达标值低3个百分点以上不得分。
11
立体绿化
实施率(%)
建成区内实施立体绿化的项目数量(个)占项目总数量(个)的百分比。(考核项目为近三年新建、改建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市政交通设施。)
三、
安全
韧性
建成区蓝绿空间占比(%)
建成区各类绿地和水域总面积(km2)占建成区总面积(km2)的百分比。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8c650446bb1aa8114431b90d6c85ec3a87c28baa.png)
园林城市评判标准
园林城市的评判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城市绿地率:指建成区内各类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2. 城市绿化覆盖率:指建成区内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3.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建成区内城区人口人均拥有的公园绿地面积(城区人口包括户籍人口和暂住人口)。
4. 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指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居住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5. 城市绿道服务半径覆盖率:指建成区内绿道两侧1公里服务范围(步行15分钟或骑行5分钟)覆盖的居住用地面积占总居住用地面积的百分比。
6. 10万人拥有综合公园个数:指建成区内城区人口每10万人拥有的综合公园个数。
7. 城市生态廊道达标率:指建成区内组团之间净宽度不小于100米的生态廊道长度与城市组团间应设置的净宽度不小于100米且连续贯通的生态廊道长度的比率。
8. 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达标率。
此外,园林城市的评判还涉及到城市大环境绿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污水处理率、城市大气污染指数、水体沿岸绿化效果、市政设施等多个方面。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可以查阅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相关文件,了解具体评判标准及内容。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0d70cdb5ebfc77da26925c52cc58bd631869307.png)
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由国家建设部自1992年发起的,一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创建活动。
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定标准一、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一般性要求1.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城市,城市性质、功能、发展目标定位准确,编制了科学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并纳入了城市总体规划,制定了完整的城市生态发展战咯、措施和行动计划。
城市功能协调,符合生态平衡要求;城市发展与布局结构合理,形成了与区域生态系统相协调的城市发展形态和城乡一体化的城镇发展体系。
2.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有良好的市域生态环境,形成了完整的城市绿地系统。
自然地貌、植被、水系、湿地等生态敏感区域得到了有效保护,绿地分布合理,生物多样性趋于丰富。
大气环境、水系环境良好,并具有良好的气流循环,热岛效应较低。
3.城市人文景观和自然景观和谐融通,继承城市传统文化,保持城市原有的历文风貌,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持地形地貌、河流水系的自然形态,具有独特的城市人文、自然景观。
4.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
城市供水、燃气、供热、供电、通讯、交通等设施完备、高效、稳定,市民生活工作环境清洁安全,生产、生活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城市交通系统运行高效,开展创建绿色交通示范城市活动,落实优先发展公交政策。
城市建筑(包括住宅建设)广泛采用了建筑节能、节水技术,普遍应用了低能耗环保建筑材料。
5.具有良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城市公共卫生设施完善,达到了较高污染控制水平,建立了相应的危机处理机制。
市民能够普遍享受健康服务。
城市具有完备的公园、文化、体育等各种娱乐和休闲场所。
住宅小区、社区的建设功能俱全、环境优良。
居民对本市的生态环境有较高的满意度。
6.社会各界和普通市民能够积极参与涉及公共利益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对城市生态建设、环保措施具有较高的参与度。
7.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生活环境。
(原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
![(原文)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feee63cee06eff9aef80736.png)
6.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不达标;7.林荫路推广率不达标。
二、部分指标解释及计算方法1.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计算方法: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满意度总分=大于或等于8的公众人数(人)/城市园林绿化满意度调查被抽查公众的总人数(人)×100%2.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是指城市中乔、灌木、草坪等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包括屋顶绿化植物的垂直投影面积以及零星树木的垂直投影面积,乔木树冠下的灌木和草本植物不能重复计算。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所有植被的垂直投影面积(K㎡)/建成区面积(K㎡)×100%3.建成区绿地率城市各类绿地包括公园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和其他绿地,建成区绿地率为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城市建成区面积的比率。
计算方法: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内各类城市绿地面积之和(K㎡)/建成区面积(K㎡)×100%4.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建成区内各类公园绿地总面积之和。
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城市中居民人均占有公园绿地的面积。
计算方法: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人)= 建成区内公园绿地总面积(㎡)/建成区内的城区人口数量(人)统计和计算时注意事项(1)道路绿地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单侧绿地面积按栽植行道树总长乘1.5米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绿带宽度小于1.5米的按1.5米计算,大于1.5米的按实际面积计算。
道路绿化覆盖面积计算:只栽植行道树的道路,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行道树下建植绿地的,按行道树垂直投影面积与绿地面积相加,减去行道树垂直投影中与绿地重叠部分的面积。
(2)孤植树面积计算:孤植树是指孤立种植的树木,既不是行道树,也未栽在绿地内,其绿地面积按每株2.25平方米计算,绿化覆盖面积按树冠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3)垂直绿化作为一项考核内容,垂直绿化面积不计入绿地面积。
屋顶绿化面积计入绿地面积。
(4)水面面积计算①公园内符合《公园设计规范》(CJJ48-92)园内用地比例要求(绿化用地比例≥65)的水面,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②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绿化带宽度<30米,水面不计入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面积;③城市内部河流,沿岸(单岸)种植植物形成宽度≥30米的滨水公园绿地,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全部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水面面积>滨水绿地面积的50%,水面按滨水绿地面积的50%计入公园绿地面积,不计入绿化覆盖面积。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重要指标内容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重要指标内容](https://img.taocdn.com/s3/m/0eca2b92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c3.png)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重要指标内容一、背景介绍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对城市园林建设的评价指标,旨在促进城市园林建设的规范化和提升城市园林质量。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指导城市园林建设的重要文件,具有指导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在园林城市创建工作中,充分运用《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非常重要的。
二、评选标准概述《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包括了城市绿地面积、绿化覆盖率、园林绿化质量、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园林绿化管理等多个方面的指标,综合考评了城市园林的建设成果。
其中,我认为城市绿地面积和绿化覆盖率是评选标准的重要指标之一。
1. 城市绿地面积城市绿地是城市的绿肺和休闲娱乐场所,它对改善城市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增进市民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中关于城市绿地面积的指标,要求城市绿地面积占城市总面积的比例达到一定的标准,以确保城市拥有足够的绿地供市民休闲和游憩。
2. 绿化覆盖率绿化覆盖率是评价城市园林绿化的重要指标之一。
它是指城市绿化植物在地面上的投影面积与该地面总面积之比,是反映城市绿化状况的重要参数。
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可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净化空气、调节气温,对保障人们的生存环境和提高城市形象都具有重要意义。
3. 园林绿化质量园林绿化质量是指城市园林的建设和管理质量,包括植物配置、景观设计、绿化养护等方面。
园林绿化质量不仅关乎城市形象,也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
评选标准中对园林绿化质量的要求十分重视。
4.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是指城市园林建设中要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治理,包括水质净化、空气净化、垃圾处理、环境保护等方面。
这些指标的达标与否关系到城市环境的整体质量,也是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的一项重要内容。
5. 园林绿化管理园林绿化管理是指城市园林的日常管理和养护工作。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的好坏决定了城市园林的品质。
评选标准中对园林绿化管理的要求也是必不可少的。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国家园林城市评选标准是城市园林建设的重要指导文件,它为城市园林的规范化和提升质量提供了指引和保障。
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
![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1585e6392379168884868762caaedd3383c4b52c.png)
江西省生态园林城市评价标准一、城市生态环境评价指标二、城市生活环境评价指标三、城市基础设施评价指标四、城市资源节约保护评价指标五、综合评价指标六、评价指标说明1、综合物种指数物种多样性是衡量一个地区生态保护、生态建设与恢复水平的较好指标。
本指标选择代表性的动植物(鸟类、鱼类与植物)作为衡量城市物种多样性的标准。
物种指数的计算方法如下:单项物种指数(i =1,2,3,分别代表鸟类、鱼类与植物)其中,P i为单项物种指数,N bi为城市建成区内该类物种数,N i为市域范围内该类物种总数。
综合物种指数为单项物种指数的平均值。
综合物种指数,n=3注:鸟类、鱼类均以自然环境中生存的种类计算,人工饲养的不计。
2、本地植物指数指建成区内全部植物物种中本地植物物种所占比例。
3、建成区绿地率指建成区内绿地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4、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指建成区公园绿地面积与建成区人口之比。
5、建成区规模公园数量指建成区内规模(设区市面积不小于6公顷,县(市)面积不小于3公顷)公园的数量。
6、公园绿地服务区域比率指建成区公园绿地(大于1000㎡)服务区域(按500米半径计算,重叠的面积只计算一次)的总面积占建成区面积的百分比。
7、人均乔木数量指建成区胸径10公分以上的乔木数量与建成区人口之比。
8、新建水体驳岸生态化率指城区新建生态水体驳岸长度(km)占新建水体驳岸长度(km)的百分比。
9、新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面积的比重指建成区内新建道路广场用地中,透水性地面(径流系数小于0.60的地面)所占比重。
10、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指市区地表水认证水体及断面认证点位监测结果按相应水体功能标准衡量,不一致功能水域水质达标率的加权平均值。
11、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指城区管网水达到一类自来水公司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合格程度。
12、热岛强度指6-8月,城市中心区日最高气温平均值与郊区日最高气温平均值的差值。
13、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合格率指城区机动车尾气定期检测合格的车辆数占机动车注册登记数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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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作者:————————————————————————————————日期:ﻩ附件2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分级考核标准一、基础指标类型序号基础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综合管理1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机构①按照政府职能分工的要求,设立职能健全的专业管理机构;②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有效行使园林绿化管理职能;③专业管理机构领导层至少有两个园林绿化专业(包括从事园林绿化工作5年以上)人员,并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从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竣工验收到养护管理全过程指导服务与监督管理。
一项不足-1分2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专项资金①政府财政预算中专门列项“城市园林绿化维护资金”,保障园林绿化日常维修养护及相关人员经费;②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占本市上一年度园林绿化建设总投入的10%以上,并不低于当地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定额标准;③近3年城镇园林绿化建设资金保障到位,养护资金逐年增加。
一项不足-1分3 城市园林绿化科研①具有以城市园林绿化研究、成果推广和科普宣传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科研机构,并具有与城市规模、经济实力及发展需求相匹配的技术队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资金保障到位;②近3年(含申报年)有园林科研项目在实际应用中得到推广。
一项不足-1分4《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编制▼①《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由具有相关规划资质的单位编制,经政府批准实施,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与之相协调;②绿地系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具有相对的稳定性,已实施3年以上,绿地布局更趋合理。
未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为否决项5城市绿线管理▼①严格实施城市绿线管制制度;②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2号)要求划定绿线,并在至少两种以上的公开媒体上向社会公布。
未划定绿线为否决项6 城市蓝线管理划定城市蓝线,蓝线的管理和实施符合《城市蓝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5号)的规定。
不满足-1分7 城市园林绿化制度建设绿线管理、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养护管理、公示制度、“绿色图章”及控制大树移栽、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古树名木保护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一项不足-1分8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应用①已建立城市园林绿化数字化管理系统、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平台;②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③保障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一项不足-1分9 公众对城市园林绿化的满意率(%)≥90%不达标-1分绿地建设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每少1%,-1分2 建成区绿地率(%) ▼≥35% 否决项3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中乔、灌木所占比率(%)≥70%不达标-1分4城市各城区绿地率最低值(%)≥25%不达标-1分5城市各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最低值(㎡/人)▼≥5.00㎡/人否决项6 万人拥有综合公园指数≥0.07不达标-1分7 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100%不达标-1分8城市新建、改建居住区绿地达标率(%)100%不达标-1分9城市公共设施绿地达标率(%)≥95%不达标-1分10 苗木生产①编制并按照《区域植物及引种育种规划》,合理规划、生产苗木,保证出圃苗木种类、规格、质量等满足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建设需要;②生产绿地占建成区面积比率≥2%。
一项不足-1分11城市防护绿地实施率(%)≥90% 不达标-1分12 城市道路绿地达标率(%)≥80% 不达标-1分13大于40hm的植物园数量≥1不达标-1分14 林荫停车场推广率(%)≥60% 不达标-1分15 河道绿化普及率(%) ≥80% 不达标-1分16受损弃置地生态与景观恢复率(%)≥80%不达标-1分建设管控1城市园林绿化综合评价值≥9.00不达标-1分2 城市道路绿化评价值* ≥9.00不达标-1分3 公园管理规范化率(%) ≥95%不达标-1分4 古树名木保护率(%) 100%不达标-1分5节约型绿地建设率(%) ≥80%不达标-1分6立体绿化推广①因地制宜制定立体绿化推广的鼓励政策、技术措施和实施方案;②立体绿化面积逐年递增且效果良好。
一项不足-1分7 城市“其他绿地”控制①依据《城市绿地系统规划》要求,建立城乡一体的绿地系统;②城市郊野公园、风景林地、城市绿化隔离带等“其他绿地”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郊野公园规划建设合理、管理到位,并与建成区内公园绿地相得益彰;③“其它绿地”(包括改建绿地、生态修复等)建设需统一规划、统一指导建设、统一监督管理,园林绿化主管部门负责全过程指导服务与跟踪监督,水利、交通、市政等各有关部门负责按规划和规范要求建设和管理。
一项不足-1分8生物防治推广率(%)*≥50% 不达标-1分9 公园绿地应急避险场所实施率(%)* ≥70%不达标-1分10 水体岸线自然化率(%)* ≥80%不达标-1分11 城市历史风貌保护①已划定城市紫线,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或城市历史风貌保护规划,经过审批,实施效果良好;②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得到有效保护。
一项不足-1分12风景名胜区、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与管理考核规划区设有风景名胜区的城市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或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文化、自然遗产严格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管理。
不满足-1分生态环境1年空气污染指数小于或等于100的天数*≥300天不达标-1分2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54.00dB(A)不达标-1分3 本地木本植物指数* ≥0.90不达标-1分4 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考核规划区内有湿地资源的城市①已完成城市规划区内的湿地资源普查;②已制定《城市湿地资源保护规划》和实施措施;③城市湿地资源保护已见成效。
一项不足-1分5 城市自然生态保护考核范围为市域范围①城市原有自然生态系统得到较好保护,确保其原貌性、完整性;②城市水体生态保护完好,水体岸线绿化遵循生态学原则,自然河流水系无裁弯取直、筑坝截流、违法取砂等情况;③无改变风景名胜区等生态敏感区域用地性质及相应的保护规划、改变自然地貌、开山采石、填埋水体、破坏湿地及生物物种资源、河湖岸线及水底硬质化等情况;④按照城市卫生、安全、防灾、环保等要求建设防护绿地。
一项不足-1分6生物多样性保护考核范围为规划区范围①已完成不小于市域范围的生物物种资源普查,制定《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②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建立物种引进、驯化、应用、保育(护)的机制、机构和基地;③本地区生物物种总量保持合理增长。
一项不足-1分节能减排1单位GDP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25千克/万元不达标-1分2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0%不达标-1分3 城市再生水利用率(%)≥30%不达标-1分4新建建筑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比例(%)设计阶段100%,施工阶段100%不达标-1分5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实施在城市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的基础上完成并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划。
不满足-1分6建成区人口密度≥1万人/平方公里,且应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所规定的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指标相对应。
不达标-1分市政设施1城市容貌评价值* ≥9.00不达标-1分2城市管网水检验项目合格率(%)100%不达标-1分3 城市污水处理率(%) ▼≥90%,且不低于申报年全国设市城市平均值。
否决项4 水环境质量达标率(%)100% 不达标-1分5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否决项6 城市道路完好率(%)≥98% 不达标-1分7 城市主干道平峰期平均车速≥40.00km/h不达标-1分8 城市排水①城市建成区实施雨污分流,雨水收集、排放系统按《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规定的高限建设;②有专门的排水设施管理机构和专项维护资金。
一项不足-1分9 城市景观照明控制①除体育场、建筑工地和道路照明等功能性照明外,所有室外公共活动空间或景物的夜间照明严格按照《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2008)进行设计,被照对象照度、亮度、照明均匀度、照明功率密度(LPD)及限制光污染指标等均达到规范要求;②低效照明产品全部淘汰。
一项不足-1分人居环境1 社区配套设施建设社区教育、医疗、体育、文化、便民服务、公厕、绿地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
不满足-1分2 棚户区、城中村改造①建成区内基本消除棚户区,居民得到妥善安置,实施物业管理;②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并按规划实施。
一项不足-1分社会保障1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完成率(%)100%不达标-1分2 无障碍设施建设主要道路、公园、公共建筑等公共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其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不满足-1分3 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率(%)≥90%不达标-1分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线高于本省(自治区)同类城市平均水平,实现应保尽保,正常发放。
不满足-1分二、分级考核指标类型序号分级指标备注考核要求计分方式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园林绿化1 绿地系统规划实施率(%)≥70%≥80% ≥90%每少2%,-1分2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小于80 m2/人≥9.5 ≥10 ≥11不达标-1分城市人均建设用地80—100 m2/人≥10≥11.5≥12.5城市人均建设用地大于100 m2/人≥11 ≥12.5≥13.53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 ≥90% ≥95%100% 否决项4林荫路推广率(%) ▼≥85%≥90%≥95% 否决项5节约型园林绿化①采用节水技术达到的节水率(%)☆10% 15%20%各项达标均可酌情加分②园林绿化再生水利用率(%)50% 60%70%③道路广场透水面积比例(%)40% 50% 60%6 城市公园绿地综合评价≥8 ≥9 ≥10不达标-1分生态环境1综合物种指数≥0.5 ≥0.6≥0.7不达标-1分2城市热岛效应强度(℃)*☆≤3.5℃≤2.5℃≤2℃达标酌情加分类型序号分级指标备注方式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 PM2.5年、日均浓度达标情况已建立城市大气中PM2.5平均浓度监测体系及管理机制,并及时向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城市大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限值应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地区标准,且PM2.5日均浓度达标天数≥292天城市大气中PM2.5年平均浓度限值应达到或优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类地区标准,且PM2.5日均浓度达标天数≥310天不达标-1分4 地表水Ⅳ类及以上水体比率(%)*≥60% ≥70% ≥80%不达标-1分市政设施1非常规水资源利用率(%)☆≥20% ≥25% ≥30%达标酌情加分2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利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全部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置。
达标酌情加分经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建材制造、协同焚烧、植树造林、荒山绿化、盐碱地改造等的消纳率≥20%经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建材制造、协同焚烧、植树造林、荒山绿化、盐碱地改造等的消纳率≥30%经无害化处理后的污水处理厂污泥用于建材制造、协同焚烧、植树造林、荒山绿化、盐碱地改造等的消纳率≥40%类型序号分级指标备注方式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全部达到Ⅱ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A级标准填埋场全部达到Ⅱ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AA级标准填埋场全部达到Ⅰ级标准,焚烧厂全部达到AAA级标准不满足-1分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①政策制定和宣传教育政府已出台垃圾源头减量鼓励政策及实施办法,已全面开展宣传和培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