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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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材种植基地亟待“种前规范”

药材种植基地亟待“种前规范”

苏 家坪



中药 材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我国
的药材种植
理 规 范 》中 只 有 11 项

在 《中 药 材 生 产 质 量 管
能 供 种 植 者 参 考 的标 准
村村 民种 下 的黄芪根 茎 大 面积 枯 萎
遭 受极 大 经 济损 失 农技人 员
口病


《中 药 材 生 产 质 量 管 理 规 范 ( 试 行 ) 》 于 2 0 02 年 3 月 18 日 经 国 家 药 品 监 督
并于
2002

更 具体的种植标准
引 导 农 户在 播 种

农 药 残 留及 重 金 属 含 量 超 标
难 以适

6
月 1 日起
施行


内容 有
10
章57 条
前就 为提 高药材 质量做 准备

他说:
应 中成 药 生 产 企 业 对 药 品 原 材 料 质量
对 中药 材 产 前
“ ”
以前 人们喜欢 用

官民

这样的数据评价政 府人 员的多寡

官民 比
到底是 多少合适


不 能简单
从数字上来看
而要从政府所履行的
职 能和 它提供 的 公 共 服 务 的 能 力来考
李 薹篓 甄 瑟
都不 清楚



听 到的解释


是 乡政

府轻描淡写地通 知
底 是 出 了什 么 问题
质量 不 合格


这 次机构改革

安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

安徽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

二、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附件1: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起草说明(一)起草依据1。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见(皖政办【2011】8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68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参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了本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

根据申请认证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基地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二)起草经过起草小组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见(皖政办【2011】82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68号)》等文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如何准确把握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的定位及基地应发挥的作用等反复研究讨论、开座谈会,同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参考了相关行业的的标准,拟定提纲,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省局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组织省农科院、省中医学院、省农业大学、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和多家在省内有影响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经多次修改,起草了本标准(试行)。

(三)项目说明:自然环境项目2:中药材产地土壤应符合国家土壤质量二级标准.土壤检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测资质必须备案。

取样可由检测单位承担,但企业必须有取样点的确定依据,有监测点的图示或说明,保证每一块独立的不相连的地块均能有取样点分布。

项目3:产地适宜性优化原则:1、地域性:是否地道药材,有何历史文献资料的记载,当地是否原产野生物种,人工栽培历史,当地栽培历史,适宜栽培的经纬度、海拔高度、降雨量、土壤酸碱度等生活条件应与当地吻合。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认定标准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认定标准
7.有产品发运的记录,可追查每批产品销售情况,计2分。
评分内

评分指标
评分标准
备注
质量检验
(10分)
1.建立了质量控制系统,包括相应的组织机构、档案系统以及取样、检验等,确保中药材质量符合要求,计5分。
2•自行检验,或委托第三方或中药材使用单位检验,计5分。
合计
IOO分
_票
否决项
1.在国家、省、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有国家禁限用农兽药或其它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
3.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由供应商或者企业进行检测,且达到质量标准,计2分。
档案管理
(9分)
1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档案包括管理制度、标准、技术规程、记录、标准操作规程等,计5分;全过程关键环节记录完整,计2分。
2.记录简单易行、清晰明了,未撕毁和任意涂改,至少保存三年以上,计2分。
评分内

评分指标
2.使用壮根灵、膨大素等生长调节剂调节中药材收获器官生长的。
3.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用于防霉、防腐、防蛀;染色增重、漂白、掺杂使假等。
4.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性熏蒸剂,贮存过程使用硫磺熏蒸的。
加分项
(5
分)
所产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的加3分。
果园套种粮食、油料或蔬菜作物的加2分。
注:得分至少在85分以上才可认定为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
5.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采购记录详实,使用符合技术规程要求评分标准
备注
生产管

(30
分)
质量管理
(6分)
1∙根据所种中药材生产特点,明确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制定有效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预防措施并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计2分。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

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0.11.02•【文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7号•【施行日期】2020.1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0年第37号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的通告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部署下,药审中心组织制定了《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见附件)。

根据《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药品技术指导原则发布程序的通知》(药监综药管〔2020〕9号)要求,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同意,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2020年11月2日附件中药新药研究各阶段药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一、概述中药新药研究是一项涉及药学、药理毒理、临床等多学科研究的系统工程。

药学研究主要包括处方药味及其质量、剂型、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及质量标准、稳定性等研究内容。

中药新药研究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根据中药特点、新药研发的一般规律及不同研究阶段的主要目的,开展针对性研究,落实药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中药传承与创新,保证药品安全、有效、质量可控。

本指导原则主要针对中药新药申请临床试验、Ⅲ期临床试验前、申请上市许可及上市后研究各阶段需要完成的药学主要研究内容提出基本要求,为中药新药研究提供参考。

对于具体产品不必拘泥于本指导原则提出的分阶段要求,应根据产品特点,科学合理安排研究内容。

二、一般原则(一)遵循中医药理论指导中药新药药学研究应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尊重传统经验和临床实践,鼓励采用现代科学技术进行研究创新。

(二)符合中药特点及研发规律应根据中药的特点及新药研发的一般规律,充分认识中药的复杂性、新药研发的渐进性及不同阶段的主要研究目的,分阶段开展相应的研究工作,体现质量源于设计理念,注重研究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提高新药的研发质量和效率,促进中药传承和创新发展。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5.15•【字号】皖药监中化秘〔2024〕14号•【施行日期】2024.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措施的通知各市、广德市及宿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监局各处室、分局、直属单位:《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经第75次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5月15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具体措施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当前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和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挑战,深化中药监管科学研究,持续优化审评审批服务,全面加强中药全产业链质量安全监管,助力安徽中药强省战略实施,特制定以下具体措施。

一、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一)推动中药源头质量提升。

牵头制定完善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遴选评估标准,积极推进皖产道地中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建设。

持续推动“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十大皖药”新增品种论证和“回头看”,鼓励“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按照《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AP)要求提升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的示范效应。

(责任单位:中药化妆品监管处,省食药检院,各市市场监管局。

排序第一为牵头部门,下同)(二)持续推进《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

不断完善工作推进方案和配套技术要求,通过GAP延伸检查、符合性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推动中药生产企业采取自建、共建、联建或共享中药材种植养殖基地的方式,稳定中药材供给。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12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12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12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18.08.11•【文号】农办议〔2018〕124号•【施行日期】2018.08.1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7121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18〕124号耿福能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扶持贫困地区建立中药材基地的建议收悉。

经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务院扶贫办、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行中药材种植条件资源普查,国家建立可以种植中药材地块数据库农业农村部高度重视中药资源保护开发,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持续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推进野生资源合理利用。

一是开展资源普查。

截至2017年12月,在全国31个省(区、市)1348个县开展中药资源调查工作,获得全国近1.4万种野生药用资源、500多种栽培药材、1600多种市场流通药材、563种《中国药典》收载药材的种类、分布、蕴藏量等信息,为中药材种植规范发展提供了科学支撑。

二是保护利用野生资源。

2015年,国家林业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野生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护发〔2015〕7号),进一步鼓励和引导以药用植物为主体的濒危野生植物人工培植产业发展,优化产业发展的结构布局,促进中药材野外资源保护和产业可持续发展。

下一步,我部将继续配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单位,深入推进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工作,摸清中药资源“家底”,根据中药材生长的自然规律,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有序规范引种,促进中药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关于建立种质资源库,保证中药材质量近年来,农业农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开展道地药材目录制定等工作,努力保障中药材品种质量稳定、源头可靠。

一是制定道地药材目录。

2018年4月,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召开道地药材目录制定工作研讨会,强调药材的药性和道地性,突出临床疗效,以此为导向研究制定道地药材目录,积极引导中药材产业科学化、规范化发展。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5〕173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5〕173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5〕173号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5〕13号)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市现代中药产业发展,切实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把亳州打造成全国重要的现代中药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定位以中药材交易市场为依托、中药材种植为基础、中药工业为引领、科技人才为支撑、项目实施为载体,加大结构调整、提升产业层次、加快转型升级、集聚产业发展。

实施亳州现代中药产业“369”提升计划,促进传统交易方式向现代化交易方式的转变,形成“三大中心”即中药材大宗交易中心、中药材价格形成中心和中药材商品等级分类标准示范中心;培育中药商贸流通“六大市场”即中药材专业市场、中药材种子种苗市场、保健品市场、植物香料市场、制药机械市场、药包材市场;打造全国中药产业“九大基地”即中药材种植基地、中药材进出口基地、中药饮片生产基地、中药提取物生产基地、中成药制造基地、中药保健品生产基地、植物香料生产基地、中药科技研发基地以及中药科技人才培养基地。

二、总体目标(一)产业目标。

1.总量壮大。

到2020年,全市现代中药工业(产业实体经济)总产值达到1000亿元,中药商贸流通业交易总额(新兴业态电子商务线上交易平台)突破1000亿元,现代中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达到220家,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中药工业增加值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力争达到35%。

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XXX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项目名称:安徽致立千亩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二、项目区药业发展现状安徽省是我国著名的中药材主要产区之一,拥有丰富的药材资源。

已有2196种中药材资源被发现,其中340多种野生、家生品种常年被收购。

虽然安徽省已被列入国家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和XXX试验示范,但目前仍无法满足市场需求。

因此,为促进中药材生产向标准化、集约化、现代化、国际化方向发展,加大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药业产业建设步伐,促进药业科技进步,提高药业科技含量,XXX计划实施万亩中药材种植及加工项目。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我国中药材种类繁多、分布广泛,栽培历史悠久。

已鉴定的可供药用的植物有5000多种,其中500多种需求量较大,主要依靠栽培的有250多种。

目前我国发展药材种植面积已达万公顷,中药材收购量约300万吨。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人民卫生保健事业的发展,对中药材的需求量大幅度增加,致使多种药材市场供应出现不同程度的紧缺现象。

近几年,国家大力推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极大地促进了高效农业和立体农业的发展,加大了农村的开发力度,药用植物种植与加工的中药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无论是在生产规模上,还是在商品产量上,较以往都有了成倍的增长。

当前,全球已兴起了崇尚大自然、回归大自然的热潮,掀起了一场绿色革命。

历史上,西方世界只崇信西药(化学药物),一直怀疑或否认中药(植物药)的功效。

随着中药的发展,人们对西药产生了较强的抗药性,致使西药的疗效锐减,加之西药伴随着比较明显和普遍的毒副作用,已严重危害人类健康。

人们开始理解和认识了中医中药的独特疗效,中药逐渐为西方人所接受。

中药开始逐步进入了历来受禁锢的西方市场,并且越来越受到西方人的欢迎。

这给中药创造了更为可喜的历史机遇,为中医药事业的发展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前景,中医药开始走向世界。

目前,中药材市场保持着供求稳定发展的状况,但是优质无公害中药材品种、市场大宗品种和临床常用品种多数处于供应不足状态。

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3.01•【文号】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公告2022年第22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公告2022年第22号关于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推进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强中药材质量控制,促进中药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研究制定了《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称本规范),现予发布实施,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规范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规范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是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涉及的中药材是指来源于药用植物、药用动物等资源,经规范化的种植(含生态种植、野生抚育和仿野生栽培)、养殖、采收和产地加工后,用于生产中药饮片、中药制剂的药用原料。

本公告所指中药材生产企业包括具有企业性质的种植、养殖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

二、鼓励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中成药上市许可持有人等中药生产企业在中药材产地自建、共建符合本规范的中药材生产企业及生产基地,将药品质量管理体系延伸到中药材产地。

鼓励中药生产企业优先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等有明确要求的,中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

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应当依法开展供应商审核,按照本规范要求进行审核检查,保证符合要求。

三、使用符合本规范要求的中药材,相关中药生产企业可以参照药品标签管理的相关规定,在药品标签中适当位置标示“药材符合GAP要求”,可以依法进行宣传。

中药材种植的药材规范化种植考核试卷

中药材种植的药材规范化种植考核试卷
3.下列中药材中,_______适宜在碱性土壤中种植。()
4.中药材的灌溉应根据_______和_______来确定。()
5.为了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可以采取_______和_______等措施。()
6.中药材种植中,_______是影响药材有效成分含量的重要因素之一。()
7.在中药材种植过程中,_______是一种常见的无性繁殖方法。()
A.合理轮作
B.大量使用化学肥料
C.提前采收
D.随意改变种植环境
16.以下哪个中药材对温度适应范围较广?()
A.黄连
B.丹参
C.甘草
D.桔梗
17.关于中药材种植的种子处理,以下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直接播种
B.不做任何处理
C.按照要求进行消毒处理
D.随意处理
18.以下哪个中药材种植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防止土壤盐渍化?()
C.过度施肥
D.规范加工
12.以下哪个中药材对土壤肥力要求较高?()
A.黄连
B.甘草
C.黄芪
D.桔梗
13.关于中药材种植的灌溉,以下哪种做法是正确的?()
A.频繁灌溉
B.按需灌溉
C.持续灌溉
D.灌溉量越大越好
14.以下哪种中药材种植过程中需特别注意防止连作障碍?()
A.丹参
B.黄连
C.甘草
D.黄芪
15.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中,下列哪种方法可以提高中药材品质?()
A.选用抗病品种
B.合理轮作
C.灌溉过量
D.定期修剪
5.以下哪些中药材适宜在海拔较高的地区种植?()
A.黄连
B.麦冬
C.甘草
D.知母
6.中药材种植中,以下哪些因素会影响药材的有效成分含量?()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一、项目背景与意义中草药是我国悠久的传统药物资源之一,具有丰富的药用价值。

但由于自然资源受到破坏和采集方法不合理等因素的影响,中草药存在着种植规模小、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导致供需不平衡,市场价格波动大。

为了提高中草药的品质和产量,培育出规模化、标准化的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具有重要意义。

本项目旨在建立一个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通过科学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推动中药材种植规模化、标准化,增强中药材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从而促进当地农民增收致富。

二、项目内容与目标1.项目内容(1)选址:寻找合适的地块,具备灌溉、排水条件良好的土地供种植中药材。

(2)建设基础设施:包括大棚、温室、灌溉系统、排水系统等,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技术。

(3)引种引进:通过合作与引进的方式,引入高品质的中草药种植品种,提高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

(4)科学种植管理:采用标准化、规范化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包括土壤改良、生长调控、病虫害防治等。

(5)示范推广: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科普宣传等形式,向周边地区农民普及中药材规范化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

(6)合作交流:与相关科研机构、种植企业、药材加工企业等合作,共享资源和信息,促进中药材产业链的全面发展。

2.项目目标(1)建立世界一流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成为中国中药材产业的领军企业和示范标杆。

(2)推广应用先进的种植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中药材的质量和产量,满足市场需求。

(3)促进中药材种植规模化、标准化,提高中药材产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4)为中医药事业和农民增收致富做出积极贡献。

三、项目实施计划1.项目进度安排(1)前期准备:选址、规划设计、项目立项申请等,预计用时1个月。

(2)基础设施建设:选址、土地治理、建设大棚、温室等,预计用时6个月。

(3)引种引进:与国内外专家合作,选择适合种植的中草药品种,预计用时2个月。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工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工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3.厂区占地面积及平面布置
本项目主要为长白山林下中药材规范化生产加工产业化示范项目,总占地面积为2.0×108m2,主要分布在珲春市哈达门乡内,详见附图2。公司总部占地面积25295m2,其厂区平面布置详见附图3。
本项目本着“政府引导、企业运作、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立足长白山区,以长白山自然资源和珲春市独特的地理优势为依托,以科技为先导,突出“规范”和“有机”的中药材生产标准,实行生产基地企业化运作,运用现代的科技方法和手段,创建有机中药材规模化发展和产业化运营模式,带动当地中药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增收。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转移,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当地生态环保型效益经济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全面提升区域经济的综合实力,扩大珲春的国内、外的影响力,实现珲春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加快吉林省生态省建设和东部山区经济建设的进程。
长白山区是世界上著名的生物资源金库,是我国三大中药基因库之一,具有药用价值的植物1100余种,动物100多种。主产人参、西洋参(引种成功)、北五味子、天麻、刺五加、龙芽楤木、黄柏、细辛、龙胆、平贝母、天南星、东北红豆杉、中国林蛙、梅花鹿等名贵地道药材。其中植物类药材均野生于林下、林间或林缘,动物类药材活动于林下或林间。它们的生存均离不开“森林”。中药材的供应长期以野生为主,对野生资源无计划、无节制的过度采挖,导致野生药材的产量锐减,长期供不应求,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巨大的破坏,加速了濒危物种的灭绝。在长白山区,由于林业采伐和传统的伐林种参业的发展,使原始林和天然次生林的面积越来越少,已对长白山的生态环境构成了严重威胁,同时,野生药材资源也受到严重的威胁。因此,在保护和恢复森林资源的同时,保护濒危物种,恢复长白山野生药材资源,实现野生药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当务之急。
总投资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中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中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中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12.20•【字号】亳政办秘〔2023〕49号•【施行日期】2023.1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亳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中药+”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办秘〔2023〕4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市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亳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中药+”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12月20日亳州市中医药综合改革“中药+”工作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亳州中医药产业特色优势,以“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支撑安徽省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推进亳州市中医药全产业链发展,着力构建一二三产有机融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的现代中医药发展体系,高质量打造中药材种植、中医药制造、中医药流通贸易、中医药健康养生、中医药文化传承和中医药创新研发“六大中心”,大力推进“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打造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的“桥头堡”,建设以中药产业为核心的“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

二、建设目标总体目标:到2025年,现代中医药产业总规模达到2600亿元以上,中医药产业国际竞争力和引领能力显著增强,“世界中医药之都”建设成效明显。

2023年目标: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124万亩,其中规范化种植面积超过46万亩,产值突破44亿元;累计打造规模过10亿元的企业3家,8个以上产值过亿元的药品大品种,现代中医药产业产值达到1800亿元,其中,医药制造业产值445亿元,中药材年贸易总额1350亿元以上;累计创建国家和省级中医优势(特色)专科6个以上。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_GAP_10年_成果_问题与建议_郭兰萍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_GAP_10年_成果_问题与建议_郭兰萍
第 39 卷第 7 期 2014 年 4 月
Vol. 39 , Issue 7 April, 2014
·专论·
中药材规范化生产 ( GAP) 10 年 : 成果 、 问题与建议
1, 2 1 1 3 3 1 1 郭兰萍 ,张燕 ,朱寿东 ,王桂华 ,王秀 ,张小波 ,陈美兰 , 1 4 4 1, 2* 何雅莉 ,韩邦兴 ,陈乃富 ,黄璐琦
*
和推进中药材 GAP,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先后多次发布 GAP 相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 。如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试行) 》 57 条全面规定了中药材 GAP 生产的总则、 共 10 章,
Email: huangluqi01@ 126. com 黄璐琦,
· 1143·
第 39 卷第 7 期 2014 年 4 月
( 1. 中国中医科学院 中药资源中心,北京 100700 ; 2. 道地药材国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700 ; 3. 中国中药协会,北京 100075 ; 4. 皖西学院 生物与制药工程学院,安徽 六安 237012 )
[ 摘要] 该文旨在总结中药材 GAP 实施过程中取得的成果, 在分析其存在问题的基础上, 就中药材 GAP 的进一步推行 提出建议。作者认为中药材 GAP 推行 10 年取得了很大成果, 包括①颁布了中药材 GAP 认证的一系列管理办法; ② 中药材规 模化面积不断扩大; ③农民及企业规范化种植中药材的意识增强; ④ 形成了一批中药材 GAP 基地; ⑤ 中药材栽培理论和方法 不断完善; ⑥培养了一大批中药材 GAP 生产及认证的专家和学者 。GAP 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 ① 对 GAP 及其认证的 认识和理解亟需深化; ②GAP 认证基地布局不够合理; ③地缘经济及小农经济耕作是中药材规范化和规模化生产的瓶颈; ④ 比较效益偏低限制了 GAP 的发展; ⑤优良品种选育基础空白; ⑥ 栽培技术不成熟导致生产过程风险较大; ⑦ 土壤微生态恶化 及连作障碍制约了中药材 GAP 基地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促进中药材 GAP 健康有序发展, 作者提出以下建议: ① 改变生 产模式, 全面推动中药材 GAP 生产; ②建立健全中药材标准体系, 推行中药材优质优价; ③ 充分考虑地缘经济文化, 大力推行 中药材定向培育; ④强化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推广, 为中药材生产提供技术保障; ⑤深化对 GAP 的理解, 大力推行生态种植和 精细农业克服连作障碍 。作者认为, 虽然仍面临大量管理和技术问题, 但中药材 GAP 早已深入人心, 并展现出巨大的前景。 GAP 生产将会不断与精准农业 、 未来时日, 随着人们对 GAP 认识理解的不断加深, 以及科技的巨大进步, 生态农业等现代农业 理论、 方法及技术融合, 并展现出更大的潜力和更广阔的前景 。 [ 关键词] 中药材; GAP; 规范化; 生态种植; 精准农业 中药材栽培历史悠久, 最早的中药材栽培实践在 5 000 年之前就已开始, 到了唐代太医署下设药用植物引种园, 明 《本草纲目》 代 详细记述了麦冬等 100 多种药用植物栽培技 术。解放以来, 尤其是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 中药材栽培技 术发展迅速, 中药野生变家种、 品种选育、 种植区划、 病虫害 防治、 连作障碍等方面的研究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时期, 中 药材种植品种及规模都达到了历史上未有的水平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质量管理 (4)第一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 (4)第二节技术规程与标准 (5)第三章机构与人员 (6)第四章设施、设备与工具 (7)第五章生产基地 (9)第一节选址技术规程 (9)第二节生产基地管理 (10)第六章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 (10)第一节种子种苗或其它繁殖材料要求 (10)第二节种子种苗与其它繁殖材料管理 (11)第七章种植与养殖 (12)第一节种植技术规程 (12)第二节种植管理 (14)第三节养殖技术规程 (15)第四节养殖管理 (17)第八章采收与产地初加工 (18)第一节技术规程 (18)第二节采收管理 (19)第三节产地初加工管理 (20)第九章包装、放行与储运 (21)第一节技术规程 (21)第二节包装管理 (22)第三节放行与储运管理 (23)第十章文件 (24)第十一章质量检验 (25)第十二章自检 (26)第十三章投诉与召回 (27)第十四章附则 (2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材生产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是优质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采用种植、养殖方式生产中药材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发展理念)企业应当按照本规范要求组织中药材生产,保护野生中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促进中药材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第四条(诚信原则)企业应当坚持诚实守信,禁止任何虚假、欺骗行为。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一节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第五条(质量管理体系)企业应当根据中药材生产特点,明确影响中药材质量的关键环节,开展质量风险评估,制定有效的生产管理与质量控制、预防措施。

第六条(六统一)企业应当统一规划生产基地,统一供应种子种苗或者其它繁殖材料,统一供应化肥、农药或者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统一种植或者养殖技术规程,统一采收与产地初加工技术规程,统一包装与贮藏技术规程。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2.04.17•【文号】国家药监局局令第32号•【施行日期】2002.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药政管理正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令(第32号)《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于2002年3月18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

本规范自2002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郑筱萸二○○二年四月十七日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药材生产,保证中药材质量,促进中药标准化、现代化,制订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是中药材生产和质量管理的基本准则,适用于中药材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生产企业) 生产中药材(含植物、动物药)的全过程。

第三条生产企业应运用规范化管理和质量监控手段,保护野生药材资源和生态环境,坚持“最大持续产量”原则,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二章产地生态环境第四条生产企业应按中药材产地适宜性优化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第五条中药材产地的环境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空气应符合大气环境质量二级标准;土壤应符合土壤质量二级标准;灌溉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量标准;药用动物饮用水应符合生活饮用水质量标准。

第六条药用动物养殖企业应满足动物种群对生态因子的需求及与生活、繁殖等相适应的条件。

第三章种质和繁殖材料第七条对养殖、栽培或野生采集的药用动植物,应准确鉴定其物种,包括亚种、变种或品种,记录其中文名及学名。

第八条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在生产、储运过程中应实行检验和检疫制度以保证质量和防止病虫害及杂草的传播;防止伪劣种子、菌种和繁殖材料的交易与传播。

第九条应按动物习性进行药用动物的引种及驯化。

捕捉和运输时应避免动物机体和精神损伤。

引种动物必须严格检疫,并进行一定时间的隔离、观察。

第十条加强中药材良种选育、配种工作,建立良种繁育基地,保护药用动植物种质资源。

第四章栽培与养殖管理第一节药用植物栽培管理第十一条根据药用植物生长发育要求,确定栽培适宜区域,并制定相应的种植规程。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项目实施方案word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项目实施方案word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项目实施方案下载后可编辑修改套用一、项目背景及基本情况中药材利用是我国古代医药工作者的智慧的结晶,对人类的生存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对自己的生存质量不断提出更高的要求。

因此,对药用植物需求量越来越大,需求质量越来越高,仅依靠天然药用植物资源,已经远远不能人们的需求。

在医药界,西药制品的毒副作用使人们产生很大的畏惧感,人体对其抗药性表现日益明显。

而中药以其标本兼治,毒副作用小等优势,顺应回归大自然的未来趋势,展示出无穷的魅力。

中医药在保健、预防疾病、治愈慢性疾病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效,在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作中,不少地方开发栽培中药材,成为农民致富的良好途径。

盘县位于太行山东麓,山区耕地面积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三分之一,适宜于多种中药材生长,主要包括深山区的贾壁乡和陶泉乡及浅山区白土镇、都党乡、黄沙镇和观台镇等,药材种植面积2000多亩,主要种类有柴胡、金银花、板蓝根、黄芩、连翘等。

中部丘陵地区,药材主要种类是金银花和山药,面积1000多亩。

我县东南部大面积的漳河古道沙壤土地,适宜栽培多种中药材,药材种植面积近3000亩,主要种类有山药、甘草、生地、板蓝根、防风等。

全县药材种植面积6000亩左右,主要种类有:山药面积2000亩,主要分布在东南部的漳河古道的沙壤地,丘陵地区也有少量种植,包括讲武城镇、高臾镇、辛庄营乡、东原`州镇、花官营乡、南城乡、时村营乡及岳城镇。

金银花面积1500亩,主要分布在丘陵地区和山区,包括南城乡、东原`州镇、贾壁乡和陶泉乡等。

柴胡面积1000亩,主要分布在深山区的贾壁乡和陶泉乡。

甘草面积700亩,主要分布在东部沙壤地的辛庄营乡、高臾镇和花官营乡。

生地面积300亩,主要分布在东部沙壤地高臾镇。

野生中药材主要分布在我县西部的深山区,贾壁乡和陶泉乡,主要品种有柴胡、元知、冬凌草、黄芪、荆芥、茵陈、桔梗、连翘、当归、天麻、知母、瓜蒌等120余种,面积5万余亩。

安徽中药种植

安徽中药种植

安徽中药种植
安徽是中国著名的中药材种植区之一,拥有着丰富的中药资源和种植基地。

安徽中药种植主要集中在黄山、宿州、池州、巢湖、合肥等地。

安徽的中药种植主要包括黄芪、丹参、天麻、参、白术、川芎、柴胡、菊花、金银花等。

这些中药材在安徽的气候、土壤等自然环境条件下生长良好,并且具有较高的品质。

安徽的中药种植基地采取了现代化的种植管理技术,包括规范化的种植标准、科学化的种植技术、无公害的生产方式等。

同时,也注重中药种植的质量控制和品种的选育,提高中药材的药效和市场竞争力。

安徽中药种植在保护中药资源、促进农业产业升级和农民增收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它不仅为中药产业提供了丰富的原料,还带动了相关产业链的发展,促进了当地农民的就业和收入增加。

同时,安徽中药种植也有利于推动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中药资源的生态环境。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如何管理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如何管理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如何管理1.地块选择和规划:选择适宜的土壤和气候条件,保证中药材的生长和发展。

进行地块规划,合理划分作物区、通道区和管理区等功能区域。

确保基地的规模化、集约化和高效化。

2.种植技术:根据中药材的特点,采取适宜的种植技术。

包括种植时间、畦整和施肥、浇水等管理措施。

定期进行病虫害的防治,确保中药材的品质和产量。

3.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管理制度,包括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操作规范、安全文明生产等。

明确管理人员的责任,提高整体管理水平。

4.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环境安全,建立相关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5.质量控制: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确保中药材的质量。

对中药材的生长环境、种植技术和管理过程进行监控和检测,及时修改和调整种植计划。

6.农产品质量认证:申请相关的农产品质量认证,如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

通过认证可以增加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在销售过程中受到消费者的青睐。

7.种植记录和追溯:建立种植记录和追溯系统,对中药材的种植、施肥、病虫害防治等进行记录和备案。

在销售过程中提供相应的追溯证明,增加产品的可信度和消费者的信任。

8.市场营销:建立市场营销机制,积极开展中药材的宣传和推广活动。

与相关企业和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拓展销售渠道,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的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需要科学和合理的规划和管理,以保证中药材的质量和产量。

只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操作,才能满足市场和消费者的需求,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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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
(征求意见稿)
附件1:
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标准(试行)
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1.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见(皖政办【2011】8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68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参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试行)》,《中药材GAP认证检查评定标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相关国家标准,制定了本认证检查评定标准。

2.根据申请认证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基地确定相应的检查项目。

(二)起草经过
起草小组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下,认真学习《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绿色加地道”中药材品牌建设意见(皖政办【2011】82号)》,《安徽省中药材产业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药材产业化发展意见(皖政办【2010】68号)》等文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和如何准确把握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养殖基地的定位及基地应发挥的作用等反复研究讨论、开座谈会,同时查阅了大量的资料,参考了相关行业的的标准,拟定提纲,并进行了广泛的调研。

省局领导亲自组织召开汇报会和座谈会,组织省农科院、省中医学院、省农业大学、省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相关领域专家和多家在省内有影响的中药材种植养殖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进行认真的讨论研究,经多次修改,起草了本标准(试行)。

(三)项目说明:
自然环境
项目2:中药材产地土壤应符合国家土壤质量二级标准。

土壤检测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检测,检测资质必须备案。

取样可由检测单位承担,但企业必须有取样点的确定依据,有监测点的图示或说明,保证每一块独立的不相连的地块均能有取样点分布。

项目3:产地适宜性优化原则:
1、地域性:是否地道药材,有何历史文献资料的记载,当地是否原产野生物种,人工栽培历史,当地栽培历史,适宜栽培的经纬度、海拔高度、降雨量、土壤酸碱度等生活条件应与当地吻合。

2、安全性:当地是否有污染,应对当地种植作物进行调查,发放调查表,调查表内容包括:面积、位置、所有人、前几年种植的作物(不低于三年)、曾使用过的农药、曾施过的肥料,可能会有何种农药残留,必要时附周围位置的简图。

3、可行性:也叫可操作性,该物种应适合在当地大量种植(养殖),各项人文条件是否具备,当地政府是否支持,当地农民是否积极性高,是否具有资金支持等。

生产地的地理位置图应包括生产地块分布位置、村镇、居民点、工业企业分布、道路、河流、灌溉井位等。

种植养殖管理
项目4:正规机构是指从安徽省中药材优质种子种苗基地或从具有种子种苗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买时并保留检验报告书及发票。

项目5:农田灌溉水和生活饮用水标准
水质监测点必须标明,一般在灌溉期采样,检查其灌溉水检查报告应在有效期内,并注明取样地点、取样方法、取样人、取样日期等。

项目6:药用动物的养殖规程应包括养殖方式和方法、养殖环境和消毒情况、优良品种选育、饲料使用情况等。

药用动物定时定量投喂的标准操作规程应根据药用动物的生活习性制定,投喂饲料要尽量做到定时定量,以食完不剩为度,随其食量而加减。

项目10:施肥的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施肥种类、时间、方法和数量等。

制定限度使用化学肥料的岗位操作法是指应论证化学肥料是否必须施用,不可避免时,允许限量地使用部分化学合成肥料,以对环境和作物不产生不良后果的方法使用。

项目13:药用植物病虫害的防治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选用农药、施药时机、施用量及方法、农药使用准则等。

还应尽量利用灯光、色彩诱杀害虫,机械捕捉害虫,机械和人工除草等措施,防治病虫草害。

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农药时,应
遵守项目14的原则。

企业应当提供当地病虫害史的调查,不得以文献资料代替该项调查。

制定实用的综合防治措施,并贯彻实施。

项目16:制定的药用植物田间管理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灌溉、除草、培土、施肥、覆盖遮荫、整枝等。

项目17:药用植物田间管理情况应包括灌溉方法、施肥时间种类、除草时间方法、整型与修剪情况等。

采收加工
项目18:药用动植物的采收制度及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采收日期(采收日期的确定应有科学实验数据作为依据,同时参考传统采收经验)、采收方法、采收地点、采收品种、面积、采收后处理、天气状况和采收到的药材数量。

项目21:加工记录包括品种、设备、时间、天气状况和加工数量,加工用水来源;干燥记录包括品种、设备、地点、时间、如果露天干燥记录天气状况。

包装储运
项目22:建立包装的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采收方法、挑选、初加工、干燥等。

项目26:运输记录应包括运输品种、时间、出发地、到达地、运输工具、器具及运输条件。

项目27:仓储养护规程应包括色标管理、搬运和堆垛要求、温湿度条件等。

项目30:中药材仓库管理情况应包括环境卫生管理、区域划分、防护措施等。

质量管理类
项目32:质量管理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质量标准和检验标准操作程序、产品质量档案管理、样品留样等。

项目35:采样标准操作规程应包括取样方法、取样流程、取样器具使用等。

项目36和37:从事中药材生产或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中药学、农学、林学或畜牧学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有中药材生产或质量管理相关经验,并定期进行培训与考核,从事养殖的人员应熟悉养殖技术。

(四)结果评定:
安徽省中药材规范化基地标准项目共 38 项,其中严重缺陷项目(条款号前加“*”) 4 项,一般缺陷项目 34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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