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doc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所概述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对从事某一职业的人员通过考核确认其掌握的职业技能程度的机构。
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为了管理职业培训和鉴定,推进技能人才培育,促进我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目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目的是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公正、透明,保障职业技能鉴定权益及质量,促进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的提升和技能人才的培养。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机构应具备独立的组织管理体系,包括职责分工明确、决策科学、程序合理、监督有效等方面的制度和机制。
管理机构应对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收支进行计划和预算控制,并严格审查和监督每项收支。
(二)职业技能鉴定标准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技能等级、职业资格等级标准进行鉴定。
鉴定标准应有科学性、系统性、时效性、可操作性等特征,以保证鉴定结果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根据不同职业鉴定标准制定鉴定评价表格并建立鉴定档案,便于人员评价和管理。
(三)考试安排和监督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加强考试的安排和监督,确保考试按照规定进行,避免考试中作弊和舞弊等现象的发生。
考试应由鉴定要求的权威机构负责监督,鉴定所应采用严密的考试监督制度,防止考试内容外泄、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发生。
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在考试结束后及时公布考试成绩和考试结果。
(四)资料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详细的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保职业技能鉴定成绩等重要资料的保密性和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机构和档案人员,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和相关资料的管理和归档。
同时,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建立档案查阅制度,保证档案的查询是在明确的权限范围内进行的。
(五)质量管理职业技能鉴定所应按照国家有关技能评价质量管理制度的规范,制定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鉴定所应负责全面监测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确保职业技能鉴定结果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安全性。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一、制度概述职业技能鉴定所是推动国家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个重要平台,其任务是通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促进人才培养、就业、职业发展与质量提升。
为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运作,制定本规章制度,以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高效。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组织架构职业技能鉴定所设有领导班子、职能部门和鉴定组。
1、领导班子:包括所长、副所长和部门主任,负责鉴定所的全面管理。
2、职能部门:包括综合部、鉴定管理部、鉴定项目开发部、考务中心、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
3、鉴定组:由具有相关职业技能的专家组成,根据需要可以成立多个鉴定组,负责具体的鉴定工作。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职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主要职责包括:1、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技能认定。
2、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不断优化和升级。
3、负责鉴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规范、公正、科学、高效。
4、为参加鉴定的人员提供培训和辅导,提高其职业技能水平。
5、组织开展职业技能竞赛,促进职业技能的提高。
6、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7、开展职业技能研究,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改进提供理论支持。
四、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职业技能鉴定的程序包括:1、申请:鉴定申请人应到鉴定所提交申请,填写鉴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审核:鉴定所对申请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审查是否符合鉴定要求。
3、预约:审核通过后,鉴定所安排鉴定时间和地点,并通知申请人到场参加鉴定。
4、鉴定:在鉴定组的见证下,申请人进行技能操作或答题等鉴定内容。
5、评定:鉴定组根据鉴定标准对申请人进行评定,确定是否达到相应职业技能水平。
6、公示:鉴定所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申请人可以申请复核。
7、证书颁发:经评定合格的申请人,鉴定所颁发职业技能证书,并注册颁证机构。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包括:1、制定鉴定标准:根据职业技能发展和需求,开发和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并不断完善。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是指用于规范职业技能鉴定评
价机构行为的一系列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包括机构设立、人员配备、管理体制、评价标准、服务质量等方面的规定。
其目的是确保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开展工作,保证评价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评价的质量和水平。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应明确机构的管理层级和职责
分工。
机构应设立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监督机构的工作。
管理委员会或董事会下设职业技能鉴定部门或科室,具体负责职业技能鉴定评价的实施工作。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还应明确人员配备标准和要求。
机构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确保其工作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对评价标准和程序也有详细规定。
评价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评价程序应透明公正、科学规范,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准确性。
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还应规定服务质量、保密等具体要求,确保机构对受评者的服务质量达到要求,同时保护受评者的隐私和商业机密。
总之,职业技能鉴定评价机构管理制度是职业技能鉴定评价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评价的质量和水平具有重要
意义。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6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文1、置造宜保存和利用档案的专用库房、装具等必要设施。
2、指导具体部门和人员负责文字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保证应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齐全完整。
3、按规定文件材料立卷后交本单位档案工作人员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将应当立卷归档的文字材料据为已有。
4、档案的保密,档案等级的变更和解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5、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或应当保密的档案,档案所有者必须妥善保管。
6、凡是需要归档的文字材料都应当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样清晰、有利于长久保存。
7、对接收的鉴定档案,应当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8、借阅和复制鉴定档案要有一定的批准手续,建立借阅档案的统计制度。
9、要销毁的鉴定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单位领导审定,报送上级主管机关备案。
10、培训鉴定的档案管理部门对重要的鉴定档案应当复制副本,分别保存,以保证在非常情况下鉴定档案的安全,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站职责范围职业技能鉴定站具体承担职业技能鉴定,对劳动者职业技能资格进行鉴定的执行机构。
基本职责是:1、规定职种、级别的职业技能鉴定,面相社会提供服务。
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和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保证鉴定质量。
2、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各项具体工作:(1)受理职业技能鉴定报名申请;(2)对申请职业技能鉴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按《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组成原则》的有关规定组成职业技能鉴定考评组,并颁发聘书;(4)组织实施理论和操作技能考核;(5)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成绩通知单,并报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核发证书手续;(6)每次考核鉴定完毕,向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作出考核鉴定的书面报告,接受监督、检查。
3、职业技能鉴定站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第六章职业技能鉴定考务人员工作守则1、考务人员上指职业技能鉴定所从事考场、考核业务的工作人员。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职能部门对员工职业技能的鉴定管理,提升员工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提高企业整体竞争力。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职能部门对员工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的各个环节。
三、管理标准1. 职业技能鉴定计划订立•职能部门每年依据员工职业发展需求和企业战略目标,订立职业技能鉴定计划。
•鉴定计划应明确鉴定的职业技能范围、鉴定的时间布置、鉴定方式、评估标准等内容,并合理调配资源。
2. 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应组织相关业务专家和具备鉴定资格的人员,构成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实施。
•鉴定委员会应订立鉴定准则和鉴定流程,确保鉴定过程公平、公正、客观。
•鉴定过程中,应采用多种评估方式,包含笔试、面试、实际操作等,综合考核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
3. 职业技能鉴定结果反馈•鉴定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员工,包含鉴定成绩和鉴定评语等内容。
•依据鉴定结果,订立个人发展计划,明确员工的职业培训需求和提升方向。
4. 职业技能鉴定结果记录•职能部门应建立健全鉴定结果档案,包含员工的鉴定成绩、鉴定评语、培训计划和提升效果等。
•鉴定结果档案应妥当保管,并供应给相关部门参考,用于人员选拔、职位晋升等用途。
四、考核标准1. 鉴定成绩评定•鉴定成绩评定将依据员工在鉴定过程中的表现、表述本领、专业知识掌握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
•鉴定成绩将依据评分制度进行评定,实在评分标准应在鉴定前由鉴定委员会订立。
2. 职业技能提升考核•员工在鉴定后一段时间内,职能部门将对其进行职业技能提升的考核。
•考核内容将依据个人发展计划确定,并针对提升方向进行评估。
3. 鉴定评价与嘉奖•对于表现优秀、鉴定成绩突出的员工,可予以相应的表扬和嘉奖。
•嘉奖可以包含薪资晋升、职位晋升、资质认定等。
4. 鉴定不合格处理•鉴定不合格的员工将被要求进行增补培训,并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参加鉴定。
•若多次鉴定仍不合格,职能部门将依据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含降低绩效评级、限制晋升等。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员工在特定职业领域具备必要的技能和能力,制定的一套规范和管理措施。
以下是一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和要点。
1. 目的和范围: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职业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胜任工作职责。
适用范围包括企业的所有员工,特别是涉及到专业技能的岗位。
2. 鉴定标准和流程:
制定明确的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根据不同职业和岗位制定相应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确定鉴定的方式和流程,包括考试、实践操作、作品展示等。
3. 鉴定组织和人员:
指定专门的鉴定组织负责组织和实施技能鉴定工作,鉴定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认证。
4. 鉴定结果和认可:
根据鉴定结果,对员工的技能水平进行评估,并记录和存档。
将技能鉴定结果与晋升、薪资调整等人事管理相关联,对合格者给予适当的认可和激励。
5. 鉴定周期和再评估:
规定技能鉴定的周期,根据不同职业和岗位的要求,设定适当的再评估周期,确保员工的技能持续更新和提升。
6. 培训和发展:
提供员工技能鉴定前的培训和指导,通过内训、外训等方式,帮助员工提升技能水平。
同时,根据技能鉴定结果,制定个人发展计划,为员工提供进一步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7. 反馈和改进:
建立员工技能鉴定反馈机制,及时听取员工对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反馈结果进行改进和完善。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是企业提高员工技能水平和保证工作质量的重要工具,它能够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职业成长,并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3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与依据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过程公正、公平、公开,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职责分工1. 公司领导:负责制定职业技能鉴定的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和指导。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具体的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3.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鉴定对象的选拔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指导。
4. 鉴定组: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负责具体的鉴定任务的组织和实施,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
四、鉴定流程1. 鉴定申请:员工可根据自己的岗位要求和发展需要主动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申请时需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注明鉴定的岗位和级别。
2. 鉴定选拔:人力资源部门根据鉴定申请和岗位要求,从申请人员中筛选出合适的参与鉴定的候选人,并组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培训和准备。
3. 鉴定实施:鉴定组根据鉴定的内容和要求,组织实施鉴定工作。
鉴定包括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考核两部分,鉴定采取闭卷考试和开放式实操的形式。
4. 鉴定评定:鉴定组根据鉴定结果,对参与鉴定的员工进行评定和排名。
评定结果以及鉴定的标准和方法将进行公示,并报请相关部门领导审批。
5. 鉴定认定:通过鉴定的员工将被认定为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能力,并根据鉴定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待遇。
五、鉴定标准与方法1. 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能的要求,制定相应的鉴定标准和方法,包括理论知识的掌握情况、实际操作能力的技巧和熟练度等方面。
2. 鉴定标准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能准确反映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六、鉴定结果和奖励1. 鉴定结果:鉴定结果将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评定排名确定,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鉴定结果将作为员工职业发展和晋升的参考依据。
2. 奖励措施:通过鉴定的员工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待遇,包括加薪、岗位晋升、提供培训机会等。
职业技能鉴定所绩效评估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绩效评估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绩效评估管理制度,以确保鉴定所的有效运作和员工绩效的科学评估。
该制度将涵盖绩效评估的目的、评估方法、评估指标、评估周期及结果应用等方面的内容。
2. 目标通过实施绩效评估管理制度,实现以下目标:- 确保鉴定所的运作与组织目标保持一致;- 促进员工的个人发展和工作动力;- 识别和奖励优秀绩效的员工;- 提供有效的反馈和改进建议;- 为绩效不达标的员工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 建立公正、客观、透明的员工绩效评估机制。
3. 绩效评估方法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绩效评估将采用以下方法:- 直接观察:通过观察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实际工作成果来评估其绩效;- 360度反馈:向员工的直接上级、同事和下属征求关于其绩效的反馈意见;- 自评:员工自己对自己的绩效进行评估;- 文书记录:将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评估结果进行书面记录。
4. 绩效评估指标为了确保绩效评估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职业技能鉴定所将制定清晰的绩效评估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工作目标的达成情况;- 工作质量和效率;- 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应用程度;- 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创新能力和问题解决能力;- 客户满意度和服务质量。
5. 绩效评估周期绩效评估将定期进行,具体周期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评估周期内将进行多次中期评估和一次年度评估,以全面了解员工的工作表现和绩效状况。
6. 绩效评估结果应用绩效评估结果将用于以下方面的应用:- 员工奖励和激励: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优秀绩效的员工相应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员工发展和培训:根据绩效评估结果,为绩效不达标的员工制定培训计划,并提供必要的发展机会;- 组织决策依据:绩效评估结果将为组织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如晋升、调岗、薪酬调整等;- 绩效改进和管理:根据绩效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和管理策略,提高整体绩效水平。
7. 总结职业技能鉴定所绩效评估管理制度将为鉴定所的可持续发展和员工个人发展提供重要支持。
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
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鉴定工作,依法维护职业鉴定宗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鉴定站是根据法律规定成立的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机构。
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职业鉴定站职业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鉴定站的工作人员,具有指导性和强制性。
第四条职业鉴定站应当遵守保密、客观公正、规范管理的原则,提高鉴定服务质量,为广大鉴定对象提供优质的鉴定服务。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职业鉴定站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机构、职能部门和岗位,并明确定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
第六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职业规范化管理制度,保证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工作效率。
第七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健全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职业素养。
第八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根据绩效给予相应的奖惩。
第三章鉴定管理第九条职业鉴定站鉴定工作必须遵循客观公正原则,不得偏袒一方,严禁涉嫌收受贿赂或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条职业鉴定站应当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未经鉴定对象本人同意,不得泄露鉴定结果及相关信息。
第十一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专业鉴定标准,确保鉴定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
第十二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鉴定记录档案,保存鉴定结果、原始证据等相关资料,做到真实可查。
第四章服务管理第十三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健全服务流程,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保障鉴定对象利益。
第十四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建立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第十五条职业鉴定站应当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对外知名度和信誉度,吸引更多的鉴定对象。
第五章其他规定第十六条职业鉴定站在工作过程中发现违反规定或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配合相关机构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七条职业鉴定站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与职业鉴定无关的活动。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职业鉴定站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调整完善,经过批准后执行。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提高职业技能鉴定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和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是依法承担职业技能鉴定任务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个人进行技能水平评价,颁发证书。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进行管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准确和专业。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体系,确保鉴定工作的高效进行。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制定详细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确保鉴定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流程包括鉴定申请、资格审查、鉴定准备、鉴定考试、鉴定评价、鉴定结果报告和证书颁发等环节。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明确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责任人和时间节点,制定详细的操作规程和工作计划。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定期对工作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确保鉴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鉴定工作档案,妥善保存相关资料,确保鉴定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管理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架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鉴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配备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鉴定人员,确保鉴定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规范的工作制度,明确各项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和准确。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加强对鉴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鉴定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问题。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诚信服务,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确保鉴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当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不同需求的申请人,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保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家保密法规,规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保障鉴定业务的保密性和安全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开展职业技能鉴定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保护鉴定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维护职业技能鉴定业务的公正、公平、公开。
第四条保密管理工作应当贯穿职业技能鉴定的全过程,涵盖鉴定业务的各个环节。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保密等级,分类管理保密信息。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重要保密信息的备份和保护工作。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能力。
第二章保密管理组织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设立保密管理机构或设专门的保密管理岗位,负责保密工作。
保密管理机构应当直接受鉴定机构的最高管理层领导。
第九条保密管理机构应当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指导并监督保密工作的实施。
第十条保密管理机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单位进行对鉴定机构的保密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保密责任制度、保密审查制度、保密信息管理制度、保密宣传教育制度、保密监督检查制度等。
第十二条保密责任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明确保密管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明确工作人员的保密责任,规范工作人员的保密行为,保护鉴定机构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三)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签订保密协议,保护与职业技能鉴定相关的保密信息。
第十三条保密审查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保密审查制度,对涉密工作人员进行审查,保证其保密能力和信誉。
(二)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涉密项目的审批制度,对需要参与涉密项目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批,合格后方可参与该项目的工作。
第十四条保密信息管理制度(一)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当建立保密信息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和保护信息,禁止泄漏和非法传播保密信息。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五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劳动者素质根据《工人考核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劳动者进行技术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以下统称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政府指导下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一)劳动部综合管理全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制定规划、政策和标准;审查批准有关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审查批准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站(所),制定以下有关规定和办法:1.参加技能鉴定人员的申报条件和鉴定程序;2.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考核办法;3.考务、考评人员工作守则和考评小组成员组成原则及其管理办法;4.职业技能鉴定站(所)考场规则;5.《技术等级证书》的印鉴和核发办法(三)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四)职业技能鉴定站(所),具体实施对劳动者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和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所)。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第五条劳动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和组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题库;开展职业分类、标准、技能鉴定理论研究及咨询服务;推动全国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所属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本地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具体实施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地区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
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关于印发《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湘劳社发[2001]164号各市、州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劳动人事)局,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现将《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湖南省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管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各类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第三条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及其职业技能鉴定指导机构负责对本办法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任务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是对劳动者职业能力、技能水平进行客观、科学、公正评价的执行机构。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非赢利性机构,实行所(站)长负责制。
设所(站)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任鉴定所(站)的所(站)长。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主要承担以下任务:(一)执行国家、省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二)实施规定范围的职业(工种)和等级的职业技能鉴定,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三)严格遵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规范、程序和标准,公正鉴定,保证质量;(四)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的管理;(五)定期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每年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在开展鉴定时须做好以下工作:(一)发布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受理申请并进行资格审查,在实施鉴定前10天,将鉴定方案、申请鉴定人员名单报送到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核准,并领取准考证;(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试,核对参加鉴定人员的准考证和身份证;(三)协调处理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四)汇总鉴定成绩,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查;(五)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并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查;(六)报劳动保障部门办理证书验印手续,负责向被鉴定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或单项合格证明。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站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社会各界对职业技能的重视,促进人才培养和职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评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是经相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主要负责对各类职业技能进行鉴定评估。
第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任务是依法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提升,促进经济发展,服务社会。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人员、保证鉴定工作的公正、客观和准确等。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工作原则是依法、客观、公正、科学、高效。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领导班子,负责全面领导站点工作,并进行决策。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管理、信息统计、内部协调等。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鉴定处,负责具体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
第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培训处,负责培训鉴定人员和申请人员,提高职业技能水平。
第十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财务处,负责经费管理、资产管理等。
第十一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设立监督处,负责对站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鉴定工作第十二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依法严格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相关规定,确保鉴定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第十三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包括鉴定流程、鉴定标准、鉴定程序等。
第十四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人员队伍,包括鉴定专家、考官等,确保鉴定工作能够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
第十五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定期开展鉴定工作,包括组织鉴定考试、评定成绩等,确保鉴定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鉴定结果公示机制,公示鉴定成绩,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七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对鉴定工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式,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第四章审查监督第十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建立健全审查监督机制,对鉴定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九条职业技能鉴定站要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鉴定工作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4篇)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活动,提高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有效性。
鉴定结果将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客观、权威的参考,促进员工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技能提升,从而推动行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
二、定义职业技能鉴定是指对个人素质、能力和技能进行客观评估和鉴定的活动。
三、鉴定主体1. 鉴定机构本鉴定机构是经政府批准设立的独立机构,负责组织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活动。
鉴定机构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和管理能力,通过培训和考核,确保鉴定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2. 鉴定专家鉴定专家是由鉴定机构选拔并聘请的具有一定资历、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
鉴定专家应具备客观、公正、精准的鉴定能力,并遵守鉴定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四、鉴定程序1. 报名和资格审核考生应按照鉴定机构的要求填写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鉴定机构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考生符合鉴定条件和要求。
2. 鉴定内容和标准鉴定机构根据职业技能的特点和要求,制定相应的鉴定内容和标准。
鉴定内容应包括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等方面,鉴定标准应明确、可操作、可测量。
3. 鉴定方式和工具鉴定机构根据鉴定内容和标准,选择适当的鉴定方式和工具。
鉴定方式可以是笔试、面试、实操、案例分析等,鉴定工具可以是试卷、考场设备、实验器材等。
4. 鉴定评分和结果鉴定专家按照鉴定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并根据评分结果确定鉴定结果。
鉴定结果应反映考生的实际水平和技能能力,为个人的职业发展和企业的用人决策提供依据。
五、鉴定管理1. 信息公开和公平竞争鉴定机构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鉴定信息,包括鉴定项目、流程、报名条件和结果等。
鉴定机构应保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都有机会参加鉴定,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视和不公正行为。
2. 鉴定监督和申诉鉴定机构应接受社会监督和考生的申诉,并及时处理相关问题。
鉴定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鉴定工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 鉴定结果的有效性和认可鉴定机构应提供权威、可信的鉴定结果,确保结果的有效性和认可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
运城市高级技工学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所的行为,使其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管理规定》结合本所和学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所业务上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其负责,行政上受学校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职业技能鉴定所实行所长负责制。
三、职业技能鉴定所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人社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省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六、职业技能鉴定所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七、职业技能鉴定所应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八、职业技能鉴定所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九、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十、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财务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二、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三、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学习制度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鉴定工作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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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所的管理制度1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培训鉴定科的管理,规范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行为,使其适应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发展,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管理规定》结合本科室和学校实际制定管理制度。
一、本科室业务上属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领导和指导,并对其负责,行政上受学校的领导和工作安排。
二、培训鉴定科实行科长负责制。
三、培训鉴定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令和人社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规定和制度。
四、培训鉴定科须采用国家统一题库试题组织鉴定,不得自行编制试题。
对于暂未建立国家统一题库的职业(工种),可由省市级或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编制试题,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定后,在本地区、本行业使用。
五、培训鉴定科应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受理一切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的职业技能鉴定;鉴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鉴定程序、标准和考务规范,充分发挥考评人员的作用。
六、培训鉴定科享有独立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权利,有权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更改鉴定结果的非正当要求。
七、培训鉴定科应自觉接受人社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估。
八、培训鉴定科负责受理报名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相应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核统一后核发准考证。
九、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鉴定,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十、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协助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办理证书核发手续,并负责向合格者发放《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本所人员、设备、设施和各项鉴定工作实行严格管理。
十二、定期向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和主管单位报告工作情况,每年按隶属关系向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提交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十三、负责鉴定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学习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优良的鉴定工作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及劳动保障部门的有关条令、制度规定等,切实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
二、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和相关培训,努力提高工
作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三、鼓励并指出工作人员利用业余时间进修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技能水平。
四、要定期组织考务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技能的学习,并检查学习效果,促进考务人员自身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五、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经常交流经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学习其它单位的先进经验,不断完善自身建设。
六、结合自己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好学习计划。
七、组织学习时,方式方法要灵活多样。
要做到时间、内容、人员和效果四落实。
安全管理制度
为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鉴定工作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技能鉴定试卷从提取、运送、保管到发放,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和丢失。
试卷未启封前应有专人保管。
二、职业技能鉴定考场在实施鉴定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保证鉴定工作正常进行,维护鉴定结果的公正性。
三、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使用各种设施、设备时,特别是对容易危及人身安全的职业(工种)实施鉴定时,必须对设备和人身安全进行防护,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积极采取安全防护措
施。
四、特殊职业(工种)考试鉴定时,考生必须出示有关部门颁发的《特殊职业操作许可证》方准予参加鉴定。
五、鉴定设备因故需要在露天和无人看守的场地摆放时,应派专人看守。
六、鉴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安全问题时,考评员有权停止鉴定工作。
七、机密档案,文件,图纸,资料,试卷必须有专人专柜保管,严格实行借阅制度。
复制及销毁,必须报有关部门批准,并登记备查。
发现泄密,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八、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时,要及时解决,以确保安全。
九、消防设施要完好齐全,工作人员要学会正确使用,各种器械、设备、场地等要有专人管理、保养,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要求进行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二、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认真做好原始凭证、记帐凭证、登记收支细帐、编制财务报告及财务统计工作。
三、认真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的收入核算和支出核算。
严格执行当地财政、物价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规定,做好资金收入的管理,及时、准确入帐,按时上交。
四、职业技能鉴定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严禁乱收乱支,坐收坐支,要节约开支,杜绝浪费。
五、要加强货币资金、票证、单据的管理,严格经费支出手续,坚持财务一支笔审批制度。
六、要按财务制度要求,钱、帐分管,合理使用财务专用印章。
七、按国家有关制度规定,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统计制度
为及时、准确掌握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基本工作情况,更好地为有关管理部门决策提供信息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应设立专人负责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