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实践执法为民思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
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当前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与思考
当前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与思考徐松灿在各级公安机关在开展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等思想教育以来,特别是在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活动以后,公安机关执法活动日趋规范,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执法活动与人民群众的愿望和上级的要求仍然有一定的距离,2006年度我市十一个县市区十二个执法单位在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中执法优秀单位只有五个,其余均是合格,其中我局在市局排名末位,全省倒数第二,因存在较多的执法问题,被省厅列为四个重点执法整改单位之一。
怎样理性地看待我局的执法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执法工作措施,提高执法质量,是每个公安民警,特别是各级领导应当重视、深入思考、急需要解决的课题。
笔者结合2006年度省市执法质量考评的情况和我局的实际,就我局执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原因、对策,谈些粗浅的看法。
一、当前我局执法办案存在的问题:从上级公安机关对我局的执法质量考评的扣分情形来分析,目前我局在整体执法活动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执法不作为和乱作为,不认真履行职责:一是部分民警在办理案件时弄虚作假,伪造当事人签名的现象较为严重,特别是在行政案件处罚决定送达受害人和刑事案件《接受案件回执》受害人签名问题上,为了贪图省事,模仿当事人签名。
(今年省厅检查单是这项就扣了3分,占案件扣分的一半)如:大学所办理的“方有华盗窃案件”办案人员没有给受害人送达《接受案件回执》、《行政处罚决定书》,为了应付案件评判,自己临摹了受害人的签名;玉壶所办理的“林加钵诈骗案件”中,犯的也是同样的错误,尽管办案人员称是在受害人不在家无法送达的情况下叫其兄弟代签的,但没有注明是其兄弟所写,难道人家不会怀疑是民警所写吗?为什么不采取其他送达方式?以上情况均反映了我们办案人员执法不严肃、责任心不强,在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打假、保护人权是省厅近几年考评的重点。
关于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思考
关于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思考【摘要】公安民警作为社会维稳和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执法为民思想是他们工作中的重要指导原则。
本文从公安民警的职责使命、执法为民的意义、践行执法为民思想、实际工作中的应用以及面临的挑战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提出了公安民警应当坚守执法为民原则,进一步推动公安机关改革,提升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的建议。
文章强调了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性,指出公安民警应当以人民为中心,真正为民众谋福祉。
同时也呼吁公安民警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增强法治意识,更好地履行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的责任,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关键词】关键词: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思想、职责使命、意义、践行、应用、挑战、重要性、原则、改革、效率、服务水平。
1. 引言1.1 公安民警的重要性作为国家机构中维护社会秩序和稳定的重要力量,公安民警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职责。
他们是法治社会的守护者,是人民的守护者,是社会治安的守护者。
公安民警的存在和工作,为社会创造了安定、和谐的环境,让人民群众能够安居乐业、安心生活。
公安民警不仅仅是社会的守护者,更是社会的服务者。
在维护社会治安的他们也承担着为民服务的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保障、救助和服务。
他们在日常工作中,时刻关注着人民群众的安全和利益,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民警的工作不仅需要高度的责任感和职业操守,更需要坚定的执法为民思想。
只有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才能真正做到公平公正执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安民警的温暖和关怀。
公安民警的重要性不仅在于维护社会治安,更在于贴近人民、服务人民,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1.2 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性执法为民思想的重要性在公安民警工作中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执法为民不仅仅是一种理念,更是一种责任和使命。
作为公安民警,他们肩负着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安全的神圣使命,必须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民服务。
当前基层公安民警思想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当前基层公安民警思想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基层公安民警思想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近年来,广大公安民警忘我工作,无私奉献,在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治安稳定等方面做出显著成效,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但是,当前基层公安民警中存在的一些模糊认识也不容忽视,如不采取积极的思想政治工作加以疏导,会严重影响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
作为一名基层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对基层民警思想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作个浅析。
一、当前基层公安民警思想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执法压力大。
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对基层执法程序要求越来越高,考核越来越严,但与之配套的管理体系不健全,执法变数大,民警在执法中感到易“触电”而丢“饭碗”,导致一些基层一线民警对执法存在恐惧心理,得过且过,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对案件能推则推,能拖则拖,不敢放手依法去侦查,更不要说主动出击侦查办案。
(二)服务压力大。
当前,公安机关警力严重不足,社会治安依然相当严峻。
因为警力的不足,要维护好社会治安,广大民警不得不靠没日没夜的加班加点来履行公安职责。
同时由于公安机关服务承诺过宽,民警普遍反映“110”提出的“四有四必”服务承诺,很难做到。
在“110”接处警中,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公安的职能。
虽然名义上“110”实行社会联动,但事实上是“联而不动”,做工作的还是公安机关。
一些本该其他部门做的事公安机关“抢”过来了,本该由乡村、居委会等基层治保、调解干部做的事公安机关也“揽”过来了,公安机关成了事实上的“多管部”。
大包大揽,服务承诺过宽,服务忌语很多,服务时限很强,再加上现在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要求很高,给基层带来了巨大的压力,使得一些民警对“服务”一词非常敏感,一听就紧张、就过敏。
(三)行动、检查、考评压力大。
基层民警普遍反映,近年来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检查、考评过多,专项行动、检查、考评一个接一个,有时好几个专项行动一起搞,基层基本上的精力用在应付上级公安机关的专项行动和各项检查、考评上,有些检查及考评内容根本不适合派出所的工作,可是为了检查、考评合格,只好弄虚作假,填写“天花板上的数字”来应对。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范文最新推荐------------------------------------------------------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将会不断提出新期盼和新要求。
通过学习贯彻孟建柱部长的讲话精神,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正发生着很大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已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系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而构建社会的和谐。
当前,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之一。
一、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
特别是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社会结构深化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这种空前的社会大变革,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并因为直接1/ 16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最终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公安机关。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的提出,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增强,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
由于公安机关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前沿、旋涡的中心、群众的对立面,如果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执法,那么势必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存在不良的影响。
浅谈近年来公安机关在贯彻执法理念方面存在的典型问题及对策
动手行为后, 便以殴打他人对这两人分别进行了处罚, 并告知宅 基地纠纷找乡土地管理所解决或者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 样处理从法律上来说没有错,但由于没有对群众进行基本的教 育, 导致群众对于这种处理方式不理解, 甚至有抵触情绪, 导致案 结事未了, 群众不服气, 不满意。 首先这个案件是可调解处理的, 对这样的案件要重教育, 能调解的就调解, 让他们认识到打架行 为的错误,在想办法查清楚发生纠纷事实的基础上给予法律帮 助, 乃至调解处理, 而不应简单一罚了之, 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做 法。 对此, 克服重处罚、 轻教育或者只处罚、 不教育错误做法, 我 们应这样做。理性执法及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要求警察执 法时要教育与处罚并重, 重视教育, 重视说理, 以理服人, 努力做 到法、 理、 情的交融。 近个来, 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都开 始先后推广对轻微交通违章行为以初次给予批评教育而不予处 罚的做法, 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和欢迎。 这一做法的实质就是 结合实际, 贯彻落实教育处罚相结合原则的生动体现。 (即交警 查违章行为不是为了罚款, 而是为了治病救人。 ) 特别是全国广大的边境地区, 有相当一部分地区经济上还比 较贫穷落后, 群众的文化程度、 民主法治意识还亟待提高, 依法办 事, 依法解决处理纠纷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 在这种情况, 办案当中注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 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就显得相 当重要。 要清楚地认识到对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 除了集中开展 的一般性的预防教育, 如公安边防部门每年的开展边防政策法规 宣传月活动, 结合具体案例所进行的教育工作更是尤为重要, 这 种教育有时更能起到生动的教育效果。 近年来, 一些公安机关在 办理行政案件处理纠纷的过程中, 积极开展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 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 行政调解特别是治安调解的作用, 对符合 那些调解处理条件的治安案件, 在征求和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 上, 依法组织调解, 同时积极开展说理式执法, 以案说法, 以案析 理, 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群众受教育, 受到群众好评, 也收到了 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理性执法要求警察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和维护大局稳定的 高度关注执法效果, 在执法活动中, 时时、 处处坚持以人为本, 融 法、 理、 情于一体, 将执法过程变成违法人员真心悔过, 当事人心 悦诚服, 群众接受法制教育的过程。 (二) 感情用事, 情绪化执法, 甚至是打击报复的错误现象及 对策 某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发现一对男女在海边聊天, 上前 询问时因当事人态度不好, 民警便以涉嫌卖淫嫖娼将两人传唤到 派出所调查, 事后当事人多次状告派出所乱作为。 这不是理性执 法, 这是感情用事的结果。 首先, 面对执法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 特别是群众的不理 解, 议论甚至是侮辱, 纠缠, 不配合, 我们要克制住内心的怒火和 冲动, 静下心来, 将心比心, 仔细分析, 做好耐心细致地解释和说 明, 将群众的不理解降到最低, 化被动为主动, 化不配合为支持。 其次, 要坚决反对滥用职权, 耍威风的情绪化执法倾向。理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摘要:公安机关是国家重要的政府行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在依法治国中处于重要位置,公安机关能否严格执法,提高执法质量,达到依法行政,将直接影响依法治国的工作进程。
如何提高执法质量,是摆在公安机关面前的一个亟需解决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也是每一位公安机关执法人员必须认真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这几年,各级公安机关先后组织进行了新老“三项治理”,特别是当前正在深入开展的端正执法思想,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集中学习教育活动,通过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培训,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有了较大提高。
但是公安执法工作仍存在着许多问题,人民群众还有很多不满意的地方。
因此,怎样理性地看待公安执法工作现状,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发生问题的根源,探究改革、完善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措施,是每个公安民警应当高度重视、深入思考、认真研究的重大课题。
下面笔者结合驻马店本地的执法工作现状,就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谈些看法。
关键词:公安机关;公安行政执法;依法治国一、当前公安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目前,执法不规范、执法质量不高,一直是长期困扰我们公安执法的一大顽症。
就如何根治这一顽症,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都高度重视,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订了切实可行、便于操作的各项规定,狠抓了规范执法,严格依法行政,公安机关把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作为工作的重点,强力推进了公安执法工作。
从整体上看,公安执法工作和执法质量有了明显地进步和提高。
但是,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多年形成的、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还依然存在,公安执法工作特别是行政执法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有的还相当突出。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一)受经济利益驱动,以罚款代替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导致案件降格处理的情况相当严重。
一些地方公安机关视治安罚款为一种“创收”手段,对治安案件不注重调查取证,不分情节轻重,个别案件交钱走人,不拿钱关起来。
当前公安执法存在的问题
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内容摘要:当前,在警察执法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如不履行法定职责,违反程序办案,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主要原因是:执法指导思想不正确,警察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公安体制的弊端及公安法规的不统一,不规范。
解决的方法有:树立“人性化,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加强并提高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推进公安体制改革,建设规范的公安法规体系等。
[ 关键词 ] 警察警察执法法治体制改革随着法治社会构建的一步步深入,对执法环节的关注也日渐增多,执法过程的好坏是法制建设的体现,执法水平的高低,质量的好坏,凸现了我国法治的建设程度及文明程度。
警察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专门力量,又是执法的主体之一,警察执法是现阶段我国执法的重要内容。
现阶段的警察执法,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距离法治的目标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存在较多问题,如滥用职权,粗暴执法等,这些问题是制约我国法制建设的瓶颈,解决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法治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警察执法存在的问题(一)执法理念,指导思想错误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步伐也不断加快,然而在部分警察身上,一些不合时宜的传统执法观念没有得到及时的清理,特别是法治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没有很好确立,在执法过程中,还有很多问题存在,具体表现在:1 、不重视理论学习及“以人为本,人性化”执法理念的培养,表现在现实中,理论修养不深,法律知识匮乏,执法方式简单,粗暴,接待群众缺乏耐心等。
2、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人民警察法》第六条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十四项法定职责,在现实中一些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没有很好的履行这些职责,这在当前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中表现得尤为明显,首先是不及时处理群众的报警,不及时立案及调查,其次是对群众保护人身,财产权利的求助,不理不睬或拒绝履行,再就是对公民依法申领证件,执照,故意刁难,无故拖延等。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
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
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
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
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 ,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
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 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 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
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
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
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
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
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
公安法制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
公安法制执法监督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思考徐松灿内容摘要:近几年来,公安机关法制执法监督工作日趋完善和规范,我市公安机关通过建立健全法制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内部执法监督职能,提高监督力度,各项执法活动逐步走上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些突出的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执法质量逐步上升,公安队伍整体形象和警民关系大大改善,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但是,法制执法监督仍然存在队伍不强、监督内容不全面、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方式不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如何完善法制执法监督机制,强化监督效能,实现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的需要,是公安机关在实现依法治国之路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本文通过我市公安法制执法监督工作现状的分析,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公安机关在转变执法思想观念的同时,如何从执法机制建设和制度落实上加强对公安执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法制监督部门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增强监督力度和效果,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质量作了全面的阐述。
关键词:公安机关法制执法监督存在问题对策思考一、引言“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是指上级公安机关对下级公安机关,上级业务部门对下级业务部门,本级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派出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的各项执法活动实施的监督。
各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是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的主管部门,在本级公安机关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实施、协调和指导执法监督工作”。
完善公安内部执法监督机制,强化执法监督效能,既是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是进一步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公安机关在实现依法治国之路上的一项根本性措施。
近年来,我市法制执法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提高执法主体素质,加大执法责任追究力度,拓展执法监督职能等措施,取得了显著效果,有效提高了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质量和队伍整体素质。
但是,由于公安体制和执法监督机制尚在不断完善和改革之中,我市公安法制执法监督工作仍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最新推荐------------------------------------------------------ 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在当前新形势下公安机关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将会不断提出新期盼和新要求。
通过学习贯彻孟建柱部长的讲话精神,使我们更加充分地认识到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正发生着很大变化,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已处于更加广泛的社会监督之下,因此,各级公安机关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确保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维系社会公平与正义,从而构建社会的和谐。
当前,在公安机关工作中如何规范执法成为整个公安机关乃至全社会广泛关注的课题之一。
一、公安机关执法工作面临严峻挑战当前,我国正处于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时期,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矛盾纠纷不仅大量存在,而且社会矛盾的关联性、聚合性、敏感性不断增强。
特别是当前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化变革,社会结构深化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
这种空前的社会大变革,必然会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纠纷和问题,而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必然会通过不同渠道、以不同形式反映出来,并因为直接1 / 16涉及到社会和谐稳定,这些矛盾、纠纷和问题最终会源源不断地汇集到公安机关。
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特别是党中央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思想的提出,社会各方面及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民主意识、维权意识得到了普遍的增强,党和人民对公安机关及其广大民警的执法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社会大背景下,公安机关所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
由于公安机关经常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前沿、旋涡的中心、群众的对立面,如果执法能力不强、执法水平不高,在执法活动中不规范执法,那么势必会造成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存在不良的影响。
对公安机关执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对策的调研
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公安机关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办案质量,对刑事案件保持严打的同时,始终把执法质量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放在首要的位置,在打击能力提高的同时,执法质量亦如芝麻开花节节提高。
但是当前在刑事执法办案环节尚存在不少问题。
现就发现的问题、形成的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对策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存在的问题1、接处警不作为:一是不及时处警,案情就是命令,接到报案后处警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开展工作,而有的处警人员常常是不慌不忙,有的甚至在报警人再打电话催促才出动现场;二是不及时开展调查访问工作,调查访问是刑侦破案工作的起点,是公安机关发动群众、证实犯罪、打击犯罪的有力武器。
但有的民警在处警时只是简单地做了一份事主的报案笔录后就坐等现场勘查人员勘查现场结束,不去查访其他目击证人,致使事后找不到目击证人,给工作造成被动;三是携带装备不全,不是缺了录音笔就是忘带照相机,或者是电池没电,给取证及固定证据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2、不如实立案:立案是侦查的开始,是采取侦查措施、开展侦查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诉讼的重要环节。
但日常工作中常发现不及时立案、不如实立案、不破不立的现象存在。
3、不按法定程序办案:一是违规讯问,犯罪嫌疑人到案后不在专门的审讯场所讯问;二是违规扣押、辨认,有的不办理呈批手续,未经负责人同意或批准就进行扣押、辨认,事后在补办手续;三是拘留、逮捕后讯问简单,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都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此时进行讯问形成全面透彻的讯问笔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更有证明力和说服力。
大多侦查员对此认识不清,往往对24小时内的讯问走走过场,简单地做一下笔录,有时就一张笔录纸的字;4、不及时搜集固定证据:一是取证的目的不明确,有的侦查员在办案过程中取证工作抓不到点子上,在使用证据证明事实的方法和能力与办案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二是证据未形成锁链,有的侦查员收集证据后缺乏分析、整理,只是简单的罗列,证据间缺乏逻辑性,形不成证据锁链,证明力大打折扣。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
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与对策分析一、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从多年公安执法实践来看,我市总的形势是好的,但从局部来讲问题仍然不少,特别是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一些方面还比较突出,严重影响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
一是受理立案不规范。
受工作考评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公安机关和民警不依法及时受理群众报案,行政案件该受理不受理,刑事案件该立案不立案,不破不立、破了也不立的情况大量存在。
二是调查取证不规范。
调查取证不规范是影响办案质量的最主要原因。
从历年执法质量考评和案件抽评情况来看,多数不规范的案件中均能反映出民警重口供、轻物证,重实体、轻程序,重破案、轻办案,重有罪证据、轻无罪证据的思想,办案民警该履行的程序不履行,该调取的证据不调取。
在市局对2010年上半年全部27起命案卷宗考评中,最高分97分,最低分60分,80分以下的10起,占总数37% ,主要原因是现场证据收集、提取、固定、保管不规范,应当查证的事实、情节没有查证或查清,应当提取、扣押、送检物证、痕迹而没有提取、扣押、送检。
同时,取证不规范问题也反映在行政案件中, 2009年至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66 起,撤销8起,全部是因为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是量裁处理不规范。
从近年来行政案件集中抽评情况来看,滥用自由裁量权、同事不同罚在行政执法中相当普遍,在量罚过程中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多数公安机关未考虑同类案件处理的平衡性,处罚的随意性很大,在同一地区、同类案件中,难以找出一个量裁的基准,导致处罚结果与违法的情节、后果严重不相符。
执法结果不公正既是群众反映最大的问题,也是影响法律严肃性和执法公信力的最主要原因。
一些派出所为完成指标,把本应由派出所裁决的案件上升为公安局裁决的案件,人为提高处罚标准,造成执法不公,侵害被处罚人的权益。
四是服务管理不规范。
从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是窗口单位“四难”问题未得到根本解决,尤其是办事程序烦琐、办事时间拖沓,群众对“事难办”的反映仍然很大。
在端正执法思想过程中出现的民警不作为和消极作为问题
在端正执法思想过程中出现的民警不作为和消极作为问题,虽然只是个别民警的个别现象,但如果放任不管,很容易在队伍中扩散、蔓延,成为带普遍性、共性的问题。
究其原因,既不能将其简单地归咎于上面政策过严,也不能简单地归咎于民警的消极对抗,而应该将这个问题放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育期、经济体制转轨期的大背景下来探究,从公安工作三大历史使命及其宗旨的高度予以高度重视。
一、民警消极作为的原因(一)新形势、新情况、新起点与旧执法观念的碰撞严重制约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近年来,各级公安机关为端正执法指导思想,为增强广大民警执法为民的意识,对队伍和执法中存在的一些问题采取了硬措施,如“五条禁令”、“五项规定”以及执法质量考评办法等。
这些措施的出台,对民警和一部分公安机关领导的思想观念产生了很大的冲击,有效改善了公安机关的公众形象。
但由于传统执法理念和方式的惯性作用,“急刹车”后,一些民警不能正确认清形势,适应时代要求,对以往“管人者”的心理优势,“棍棒下出案子、口供里出证据”的行为习惯产生“怀旧”、“留恋”情绪,没有把思想转变到“执法为民”的新观念上来,从而感到束缚了手脚,民警旧的执法理念与当今新的执法环境下对民警的要求的矛盾短期内难以调和。
(二)执法要求相对提高与民警综合素质较低的矛盾以及“利益驱动”的受限是民警工作消极的内因1、作为执法的主体,民警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执法的过程和结果。
新形势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安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情况,这就要求公安民警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执法为民的本质,具有过硬的专业技术本领和准确执行法律法规的能力。
这时执法工作的高要求与民警素质偏低的矛盾就十分突出,存在说不过、跑不动、打不赢的问题,民警的业务水平、法律水平、办案技能、技巧与现实要求差距很大,而且在短时间内民警的综合素质难于提高。
2、政治利益,拿刑讯逼供来说,在无其他有力证据证明犯罪时,审讯人员使用刑讯逼供手段获取口供,的确能取得快速破案的短期效应,并造就刑讯逼供者有能力、有魄力、善断案的光辉形象,政治利益随之而来。
关于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思考
关于公安民警践行执法为民的思考内容提要:执法为民是公安机关立警的根基,执法的准则,力量的源泉,是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的生命线。
当前我国公安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在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仍存在一些问题,解决这些问题最有效、最根本的方法就是践行执法为民。
本文针对公安民警践行执法为民的必要性、公安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如何践行执法为民进行了探索。
关键词:公安民警;执法为民;践行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最大社会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
公安机关的生命力来源于人民群众,能否坚持执法为民,从根本上决定着公安工作的盛衰,关系着我们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成败。
无论是解决当前公安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还是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开拓新局面,至关重要的就是要端正执法思想,把执法为民根植于广大民警头脑之中,贯穿于公安执法活动的每个环节,落实到公安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
一、公安民警践行执法为民的必要性执法为民,就是按照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要求,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工作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执法公正、一心为民。
公安机关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是公安机关执法为民的本质要求。
因此,执法为民,归根结底就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一)执法为民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具体到公安机关,就是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执法为民”反映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要求,是党和人民赋予公安机关的根本职责,也是公安机关全面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化。
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存在的问题
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存在的问题实践执法为民思想、构建和谐的警民关系,警民双方既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各自获得一种鼓舞和追求的动力,也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构建和谐社会的积极因素。
但近年来,有些民警执法为民思想有所动摇,警民关系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不仅给党和政府以及公安机关造成了不良影响,也不利于维护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
第一,执法理念不端正,执法为民意识较淡薄。
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一部分民警“官本位、警本位”思想观念根深蒂固,思想观念上还带有浓重的封建专制色彩,未能消除长期形成的以人治为主要特征的专制思想,沉溺于治人者和治于人者的传统关系格局,以执法者、管理者自居,特权思想严重,对群众感情薄、敷衍多,漠视群众利益,甚至冷硬横拖。
粗暴执法的背后源于淡薄的执法为民意识、粗浅的公信意识,源于一些警察对公民人格权的蔑视,结果降低了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影响了公安机关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比如原重庆市政法委书记文强,丧失执法为民的理念,充当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伞,以大哥大自居,贪赃枉法、胡作非为,严重的违反党纪、党性,触犯法律,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再如熊元俊敲诈、挪用公款案。
熊元俊,男,1955年1月出生,案发前系安义县公安局城市警察大队民警。
经调查,2007年至2008年8月期间,熊元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多次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敲诈骗取55万元;先后三次伙同他人挪用公款十万元。
目前熊元俊已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
上述违法案件的发生,是当事人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改造导致思想滑坡信念动摇的结果同时也是保障体制不健全,执法活动异化的结果。
第二、工作方法显简单、技能有障碍,民警素质有待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当前社会社会矛盾不断凸现,治安问题复杂突出,群众自我保护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但大多表现为追求个人利益、不关注公众利益,这为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有的民警不善于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想、方法、手段和策略,不善于说理解释和宣传教育,执法中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艺术技能和应变能力,遇到比较复杂的场面,工作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对警察不信任,对警察工作不支持,对公安工作不满意,造成警民关系紧张,执法权威遭到挑战,加深了警民之间的隔阂。
执法为民
关于公安民警实践执法为民思想的思考郭芯铭【内容提要】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是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执政理念对公安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在公安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公安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思想保证。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公安民警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在执法中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体现出我国的国家性质,反映出我党的服务对象。
公安民警在实践执法过程中,必须以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必须要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落实到每位公安民警的思想和行动中去。
【关键词】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涵义对策在新形势下,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在日益提高。
党的十七大工作报告中指出,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要以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使经济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到改善民生上。
但目前在实践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的规范性,同时将执法为民思想深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中去,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真正做到人民公安为人民。
一、公安民警执法为民思想的涵义执法为民,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在公安工作中“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三个代表”的本质要求,是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涵义包括:(一)以人为本。
公安机关工作的宗旨就是要以人为本,要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安机关必须履行保卫和服务职能,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
由于人民警察从事的工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人身权利、生命权利等与民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权益。
因此,公安机关就要在公安实践工作中确立“人民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增强公仆意识,树立“人民至上”的信念,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总结
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总结近年来,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在我国各地频繁开展,旨在进一步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
本文将从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的意义、实施情况和成效等方面进行总结,旨在探讨这一活动对于促进依法执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
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作为一种公开、透明的执法方式,有助于增强执法公信力。
通过与人民群众面对面的对话交流,公安机关能够更好地了解民众对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解决民生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信任和支持。
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有助于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在讨论活动中,公安干警与民众进行了广泛的交流,了解到了社会各界的关切和需求,对于公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了更加清晰的认识。
同时,通过与人民群众的互动,公安干警能够及时纠正错误执法观念,提高执法水平和素质。
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有助于凝聚社会共识,促进社会稳定。
在讨论活动中,公安机关能够向人民群众解释执法政策和措施,消除误解和疑虑,增强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通过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公安机关能够倾听人民群众的声音,解决民生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在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的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有些公安机关对于讨论活动的组织和宣传不够到位,导致参与人数较少,影响了活动的实效。
其次,一些公安干警对于讨论活动存在一定的心理压力,不敢面对民众的质疑和批评,导致活动的效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再次,有些公安干警对于讨论活动的重要性和意义认识不足,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安执法为民讨论活动的效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于讨论活动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广泛邀请人民群众参与,增加活动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其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于公安干警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增强他们面对民众质疑和批评的能力。
再次,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于讨论活动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让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增强他们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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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实践执法为民思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不端正且执法为民意识薄弱
因为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我们在执法指导思想上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官本位、官贵民轻等封建思想和旧警察作风依然十分盛行。
我党自建国以来很长的一段时间依靠政策、行政手段的领导方式对公安执法思想的影响,议行合一的政权组成形式对执法缺乏有效的监督,我们执法就受到这一历史局限性的严重制约,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意识、执法观念。
此外,还有民警在执法过程中往往忽略了执法的目的。
我们公安机关作为国家系统组成的一部分,有为人民服务的基础特性。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警察的警察特权思想很严重;在工作中,接处警不及时,办案不积极。
执法为民意识很是薄弱。
(二)部分些民警执法素质不高
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当前社会社会矛后不断凸现,治安问题复杂突出,群众自我保护的法制意识明显增强,但大多表现为追求个人利益、不关注公众利益,这为公安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
有的民警不善于研究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想、方法、手段和策略,不善于说理解释和宣传教育,执法中缺乏做群众工作的艺术技能和应变能力,遇到比较复杂的场面,工作急于求成方法简单粗暴,造成了群众的抵触情绪,对警察不信任,对警察工作不支持,对公安工作不满意,造成警民关系紧张,执法权威遭到挑战,加深了警民之间的隔阂。
刑讯逼供一直是老大难问题,暂不说这导致了多少冤假错案,就是因为这个问题而犯错误的民警干部就有不少。
如原南昌市刑警支队长丁智华及相关民警,在处理一件刑事案件时,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造成其人身重大伤害。
(三)使民警执法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体系不健全
1.经费方面
公安机关不同于其他行政机关,是一个消耗极大的特殊执法部门。
虽然近年来公安机关的经费保障有了实质性改善,但是一些地方的公安经费保障往往仅能保住民替的基本工资,正常的办公办案不得不依赖“以罚养警”等非正常供给渠道。
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基层公安机关为弥补办公经费不足,竟然出现了有油水的案子争着办,没有油水的案子该推就推的局面。
2.立法方面
随着依法治国的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明显的提高,越来越多的
人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不乏一些盲目运用法律的人,这也给我们执法带来了新的挑战。
在我实习中有一个民警说了这样一句话:“在我们眼里,社会里的刁民越来越多了。
”如何能在强调公民权利的同时保证执法机关执法工作顺利的开展,也是立法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