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作出决策并督促实施,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股份有限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精神,结合热电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热电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会议要求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召集人为安全副厂长,参加人员为有关领导、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各车间、电站负责人。
第四条隐患排查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时另行通知。
第五条在召开隐患排查联席会议时,各车间、厂站和职能科室要按管辖范围和职责对本单位或者本专业存在的重大隐患、较大隐患及整改落实情况、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进行通报、说明。
第六条热电公司有关领导、相关业务部门对各单位或部门提出的需协调解决的隐患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协调,确定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各单位对在隐患排查联席会议所确定的隐患排查治理方案,要认真组织落实,每月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监察科。
第八条各业务科室、安监科要对各单位、各部门的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对隐患排查联席会议召开情况要进行记录,安监科要落实督办隐患排查联席会议决议。
第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废止。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6•【字号】并政发[2009]17号•【施行日期】2009.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太原市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并政发〔2009〕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太原市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太原市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制度》、《太原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太原市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约谈制度》、《太原市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事故举报奖励制度》、《太原市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制度》、《太原市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太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充分发挥其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制度,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市安委会组成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安委会)是市人民政府议事协调机构。
安委会主任由市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副市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市长助理和市安监局局长担任。
成员由市安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局、市建管委、市交通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国资委、市煤炭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文广局、市药监局、市旅游局、市中小企业局、市法制办、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太原武警支队、市农机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山西煤监局太原分局、市气象局、太原供电分公司、市执法局、市文物局、市供销社、市粮食局、市文广集团、市市政局、市规划局、市地震局、市体育局、市园林局、市房地局、市市容环卫局、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
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制度

一、制度背景安全生产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的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防联治机制,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共同监管的安全生产格局。
2. 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3.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4. 促进企业安全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三、制度内容(一)组织领导1. 成立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本制度的实施。
2.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二)职责分工1. 政府部门(1)制定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完善安全生产标准体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3)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联防联治工作。
(4)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2. 企业(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加强安全生产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3. 社会组织(1)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2)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
(3)开展安全生产公益活动,推动安全生产事业发展。
(三)联防联治措施1.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的互联互通。
2. 开展安全生产联合执法,加大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3.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生产意识。
4. 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5.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街道各类联席会议制度

潘塘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全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工作效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在办事处领导下,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有关政策建议;督促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有关重大决策;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三条安监办、派出所、工商所、城建科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报安委会办公室备案。
第四条牵头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的成员。
第五条联席会议应当在牵头单位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对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进行调研。
第六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的负责人担任。
第七条联席会议及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当制定工作规则.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临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会议。
会议由召集人或受其委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
第八条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第九条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并会签后印发各成员单位并抄报安委会。
对难以协调一致的问题,由联席会议牵头单位报安委会或直接上报办事处决定。
第十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涉及行业安全管理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会议议题。
第十一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第十二条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第十三条各有关单位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5篇)

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改进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农业农村部国家农机安全生产总体规划(2018-2020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省、市、县(区)级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
第三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是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和决策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机制。
第四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任务是:研究农机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制定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协调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和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二章组成第五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主要负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组成。
第六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设主席团,主席团由联席会议成员中的主要负责人组成,主席团的主要职责是协调联席会议工作。
第七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可以邀请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相关专家、学者等参加会议并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章职能第八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职能是:(一)研究农机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审议和推动农机安全生产规划的制定和实施。
(三)协调解决涉及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和督促各级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履行职责。
(五)评估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
(六)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和宣传活动。
(七)对重大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八)其他与农机安全生产相关的重要工作。
第四章工作机制第九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应当制定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明确各成员单位的任务和责任。
第十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事项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会议应当按照程序形式进行,听取成员单位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农机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为巩固辖区安全生产成果,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加强统筹协调,及时沟通情况,协调问题,根据工作要求,区安委会决定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现将有关工作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联席会议由区安委会办公室主任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
第二条联席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达贯彻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安委会不同时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安委会成员单位工作汇报,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分析重点行业阶段性的安全生产形势、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安排部署重点行业不同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本行业、本系统涉及多个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
第三条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特殊情况需要不定期召开。
第四条需要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事前由有关单位在调查研究和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提请会议研究。
第五条会议研究事项,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在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通知成员单位进行准备。
对研究的安全生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相互沟通,相互交流。
第六条联席会议确定各成员单位负责解决的事项及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督促落实。
第七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上,切实按照“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原则和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依法实施。
第八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按时参加联席会议,无特殊情况不得顶替,并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和会议规定办事,做到上情下达,信息畅通。
第九条加强各成员单位内部制度建设,强化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积极探索适合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效机制,全力推进全区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二篇)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范文一、总则为加强企业安全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目的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旨在通过集思广益,共同研究解决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方案和决策,并确保其执行。
三、组织机构1. 安全委员会企业安全委员会是企业安全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由企业领导或者授权的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担任委员,负责主持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并对会议决策进行监督和督促。
2.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企业设立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立专门的工作人员,协助主任和委员履行职责,具体负责会议的召集、记录、整理、传达以及后续工作的跟踪督办等事宜。
四、召开原则1.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定期召开。
2. 主任或委员提出召开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的申请,办公室进行审批,并提前通知各委员会成员。
3. 召开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时,参会人员应按时出席,若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提前请假。
五、会议议程每次会议由主任或委员提出议程草案,办公室将草案发给各委员会成员进行反馈和意见汇总,形成最终的会议议程。
六、会议程序1. 会议按照议程进行,主任或委员主持会议,并确保会议秩序和效果。
2. 参会人员应按时到场,不迟到、早退,并保持安静,遵守会议纪律。
3. 主任或委员按照议程,就各项议题进行发言,其他参会人员可以在讨论环节提出意见和建议。
4. 会议记录员根据会议情况进行记录,确保会议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5. 会议结束后,办公室将会议纪要整理好并发给各委员会成员,会议纪要经主任或委员签字确认后作为决策和执行的依据。
七、决策与执行1. 会议对于各项议题进行讨论和决策,各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会议决策执行。
2. 主任或委员对会议决策的执行进行监督和督促,确保落实到位。
3. 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将作为下次会议的重要议题进行评估和总结。
八、后续工作跟踪1. 办公室将会议决策的后续工作进行跟踪和督办,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05•【字号】大政办发[2009]4号•【施行日期】2009.0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大政办发[2009]4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一月五日大连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搞好我市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文化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全省娱乐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本着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原则,从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严峻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复杂性,切实搞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重点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娱乐场所和未通过消防安全审核的娱乐场所。
严厉查处娱乐场所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彻底清除娱乐场所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
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分3个阶段:1.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1月8日前)。
市及各区市县建立娱乐场所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组织协调文化、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依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开展整治工作。
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
各级文化、公安、工商、卫生、环保等部门紧密配合,对本辖区内的文化娱乐场所逐一检查,彻底摸清本地区娱乐场所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确定整治重点。
文化部门及时将本辖区娱乐场所名单通报有关部门。
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二篇)

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一、联席会议职能联席会议在县政府领导下,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农机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分析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和农机事故特点、规律,统筹研究、解决全县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和监督全市农机安全工作;整合政府资源,促进部门协作配合,牵头____开展农机安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创建“平安农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联席会议成员组成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
县农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工商局、质监局、广播电视台。
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负责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负责工作协调和信息沟通。
县农委和县安监局为联席会议具体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三、联席会议工作规则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联席会议负责人召集各成员单位参加。
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因故不能出席的,需在会议前向召集人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同志出席。
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或工作需要,可以临时召开联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以____形式明确会议确定事项(由牵头单位负责),印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并抄报县政府。
各成员单位应按照部门职能,分工负责,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主动研究解决涉及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农机安全生产问题,并与成员单位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或列席会议的单位,应认真贯彻和执行联席会议确定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允许保留,但在重新做出决定或议定前应当先行执行。
2024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二)1. 会议目的: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减少相关事故和风险,保障农机操作人员和农机装备的安全。
2. 召开时间和频率:农机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将每年召开一次,时间安排在农田工作繁忙季节外的相对空闲期。
3. 会议主题:会议主要围绕农机安全生产进行讨论和决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农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流程;- 农机装备的维护和保养;- 农机操作人员的培训和技能提升;- 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措施;- 农机安全装备和紧急救援措施。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范文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范文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篇1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把握各行业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绩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在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分析研究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与重大决策;审议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第三条县安监局、县建委、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牵头建立专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县安监局牵头建立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建委牵头建立建设施工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交通局牵头建立水上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公安局牵头建立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县质监局牵头建立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其他县级部门应根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牵头建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四条各牵头单位根据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确定相关部门和单位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第五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
第六条联席会议应在牵头单位设立联席会议办公室。
办公室负责制定联席会议制度,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组织安全生产重大议题调研。
第七条联席会议办公室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现职干部担任。
联络员如有变更,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第八条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制定联席会议规范、详细的议事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也可以临时召开。
会议由召集人或其委托人主持,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参加。
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制度

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生产经营活动日益增多,安全生产形势日益严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在此背景下,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制度应运而生。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效能,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2. 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合力。
3. 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4.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制度内容(一)组织架构1. 建立由政府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安全生产协同执法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
2. 设立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
3. 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成立相应的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小组,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
(二)职责分工1. 政府领导: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调度和监督考核,确保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 安全生产协同执法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工作计划,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3. 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协调联络和后勤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4. 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参与联合执法行动,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三)执法程序1. 制定安全生产协同执法工作方案,明确执法范围、时间、任务和责任。
2. 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抽查。
3. 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违法行为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 对查处的违法行为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四)信息共享与协作1.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信息互联互通。
2.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联席会议,通报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安全为本、突出重点、系统治理、科技赋能、远近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第三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格局。
第四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强化创新驱动,提升本质安全水平,保障燃气安全运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组织架构第六条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和成员。
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七条设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和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
办公室设立专门的专项整治工作小组,负责各自领域的专项整治工作。
三、工作内容第八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和环节,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
重点包括: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农业机械等。
第九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加强同类问题的排查整治。
第十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推广应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工作程序第十二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调查分析。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4篇)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协调性、综合性和有效性,规范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组织和运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是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机构和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由企业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企业各部门负责人、工会代表、职工代表等组成委员会。
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四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职责是: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章制度;制定安全生产的总体目标和计划;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和矛盾;推动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和技术创新。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组织机构包括主任委员、办公室和技术专家委员会。
第六条主任委员是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负责人,负责主持联席会议的工作,对联席会议的工作负总责,向企业主要领导报告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
第七条办公室是联席会议的执行机构,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包括: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和会议记录;协调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相关的信息;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接受和处理相关部门和员工的安全生产投诉。
第八条技术专家委员会是联席会议的技术顾问机构,负责提供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支持和咨询,具体职责包括:研究和评估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参与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相关的规章制度;组织技术培训和安全生产演练;提供技术指导和解决方案。
第三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由主任委员下发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应提前一周发送给各委员单位。
第十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的议题由主任委员和办公室确定,与会委员也可以提出议题。
会议的议题应涵盖企业安全生产的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水平评估、安全隐患排查、事故案例分析、安全生产培训、应急预案等。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联席会议按照法定和合法的程序进行,主任委员主持会议,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记录。
安全生产联席制度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联席制度1、什么是安全生产六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检查关、改进关。
1、教育是基础。
施工企业必须要健全三级安全教育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教育覆盖到全员。
要在教育的时间、形式、场所保障等方面确保到位,做到该培训的培训,该取证的取证,该教育考试的一定要教育考试。
2、措施是前提。
施工现场必须要在安全危险源识别、评估的基础上,制定详尽的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对于特殊的过程和环节该出专项方案的要有专项防范,该采取特殊保护措施的必须采取特殊保护措施。
3、交底是责任。
每一个施工项目在每天开始施工前,必须要进行必要的安全技术交底,要完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并有项目技术负责人亲自执行,交底的资料必须要妥善保存。
这要形成相关管理人员的自觉责任。
4、防护是关键。
施工企业的现场防护必须要严格执行标准,包括安全“三保”配备,“四口”、“五临边”的防护必须严格到位。
一些项目在安全防护用品的投入上斤斤计较,患得患失,到头来在严重的安全事故发生后,反而会得不偿失。
5、检查是监督和保障。
要完善企业、项目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和程序,做到班组每天自我检查、项目每周例行检查、公司每月定期检查的配套检查体系,在冬期、汛期等特殊时期要增加必要的专项检查。
6、改进提升是目标。
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就是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循环,提升管理的水平和层次,进而达到杜绝安全隐患、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
安全生产的持续改进,既是过程,又是高层次目标的新起点和新开端。
2、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包括哪些方面可以预见,随着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计划的即将展开,包括煤矿、高危化学品、建筑施工等企业在内的各大高危行业领域,势必将成为安全生产管理整治的重点领域,相关安全生产责任风险防控与保障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也将再次成为各相关部门与行业企业的工作重点。
同时需要关注的重点还包括,会上国家应急管理部副部长表示将“推动修订出台新的《安全生产法》与刑法修正案,将事故前的严重违法行为入刑”,通过立法手段,健全完善国内安全生产保障制度,有效防范和避免各类安全生产风险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联席制度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一)设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领导负责召集,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研究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二)分析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三)研究确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部署重大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
(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整治和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舆论引导工作,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意识。
(八)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四、工作制度(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联席会议议题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根据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确定,提前发送给联席会议成员。
(三)联席会议成员应当按时参加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当提前向召集人请假并指定专人代替。
(四)联席会议讨论事项,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整理形成会议纪要,经召集人审阅后,发送给联席会议成员。
(五)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由联席会议成员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落实情况。
五、工作保障(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
(二)联席会议成员应当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五篇)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一、主要职责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1(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
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
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____]____号、仁安办发[____]____号、仁安办发[____]____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____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____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
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及整改销号制度一、为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公告公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
一、为确保全面完成省、市、县政府明确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主要任务、工作目标,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落实责任和要求,特制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二、联席会议参加人员为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成员。
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
其他参会人员由领导组办公室根据会议议题指定。
三、联席会议议题由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根据需要确定。
主要议题:讨论解决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需要协商解决的重要事项。
四、各科室、队组需提交联席会议研究的议题或事项,应当事先书面报领导组办公室,经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审定,提交领导组成员联席会议审议。
五、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个月召开一次,由领导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召开。
遇紧急情况或重大突发性事件,可由专项整治领导组组长临时决定召开。
六、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应当报经矿主要负责人签发,以会议纪要或文件的形式印发各科室、队组贯彻实
施。
由领导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督办。
七、联席会议的具体时间、地点、议题等由领导组办公室通知。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篇)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
三、组成: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2. 公司各部门主要负责人;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4. 公司工会主席或其他代表;5. 相关业务部门代表。
四、职责:1. 定期召开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就公司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2. 提出并评估公司的安全目标和安全管理指标,监控实施过程;3. 协调各部门合作,推动公司安全管理工作的推进;4. 分析和总结公司安全事故、事故隐患和风险,确定整改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5. 审查、修订和监测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6. 审核公司重大安全管理决策,并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7.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指导和监督;8. 审查和指导安全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9. 公开宣传和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五、会议流程:1. 会议按照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2. 由公司领导主持会议;3. 提前向与会人员发放会议议程和材料;4. 会议由主持人宣布开始并按照议程进行讨论;5. 由会议记录人进行会议记录,并保存备查;6. 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并确定下次会议时间和地点。
六、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形成共识;3. 整体协同,分工负责;4. 密切配合,及时反馈;5. 公开透明,信息畅通。
七、制度改进:1. 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可以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2. 对制度修订和改进,需经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讨论通过;3. 对制度改进后,需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宣传和培训。
以上为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安全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学校安全管理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强化协作配合,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周口市教体____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动制度模版(二篇)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动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体系,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和配合,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动制度是指各部门、各级政府以及相关行业组织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中的相互配合、协作和信息共享等活动的规范和约束。
第三条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动制度的目的是:(一)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合力,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二)优化安全生产监管资源的配置,提高工作效率;(三)推动各部门、各级政府和相关行业组织之间的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合力。
第四条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责任分工,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动机制第五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联动机制,包括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开展联合执法和联合督查等内容。
第六条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统筹协调各部门的工作,确保监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监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的主责部门,负责统一领导、协调和监督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监管相关规章制度;(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检查、评估和考核;(三)承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和处理等职责。
第八条公安、消防、质监、煤监、环保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配合协助安监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第九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等相关组织要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主动配合安监部门的监管工作,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各级政府要加强联动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相关信息的共享和互通。
同时要加强联合执法和联合督查,形成合力。
第三章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联动制度的具体实施第十一条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就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进行协调和研究,交流工作经验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
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各部门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平台,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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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生产单位开展安全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每季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五日,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和联络员。
三、会议承办单位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材料工作。
第三条联席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通报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就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三、273项安全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工程所需治理资金;
五、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内容形成专报或纪要,抄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印发至各与会单位。
第五条联席会议所部署工作由安监局、经理办进行督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
第七条严肃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建立上通下达的信息通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每月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月月初第一周周五下午3时,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二、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为安监局三楼会议室。
三、会议参加人员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各督查组组长和各矿、各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
第三条联席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及273项安全重点工程进展情况;
二、讨论解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下步工作方案和应对措施;
三、协调解决各矿、各部门间需要配合的有关事项
四、需要在联络员会议上解决的其他事项。
五、传达集团公司安全例会精神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
第四条各单位联络员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制度》规定职责,提交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工作建议。
第五条联络员会议内容形成专报或纪要,抄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印发至各与会单位。
第六条各联络员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
第七条严肃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请假,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
第八条各单位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制度
第一条为及时掌握和交流各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依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单位安监站推荐一名主任工程师担任联络员,职能部门推荐一名正科级干部担任联络员。
第三条联络员的主要职责和工作内容:
一、收集、整理、传递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二、分析本单位、本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三、针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四、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精神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负责人的指示精神;
五、向本单位领导传达联络员会议精神,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建议和相应措施;
六、按时参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
综合信息组。
第四条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所在单位应当及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