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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文号】海船员[2013]3号•【施行日期】2013.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名单的通知(海船员[2013]3号)各直属海事局,中国海事服务中心,各有关航海院校:为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工作,加强审核员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管理规定》(海船员〔2012〕173号)等相关法规规定,经审定,决定为常富治等94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高级审核员证书》,为何君华等232人(具体名单见附件2)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培训和船员管理质量管理体系普通审核员证书》。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审核员证书的签发日期为2012年12月28日,有效期至2017年12月27日。

二、审核员证书的编写规则:(一)证书类别编码: GW代表高级审核员; PW代表普通审核员;NS代表内部审核员。

(二)审核员证书编号为:类别+发证时间(年)+辖区审核机构代码(即船员证书专用章号码)+ 3位流水号。

如2012年签发的上海海事局流水号为8号的高级审核员证书号码为:GW201202008。

三、外部审核员证书由部海事局统一印制;内部审核员由各审核机构印制。

四、各类审核员证应包含以下基本内容:(一)持证人姓名、性别、照片;(二)证书类别、编号;(三)发证日期和有效期;(四)工作单位;(五)发证机关名称。

五、自2013年4月1日起,各类审核员在执行审核任务时应持证上岗。

六、为更好地掌握审核员的调派信息,用人审核机构应通过该审核员所在审核机构通知、调派,审核员所在审核机构负责调派信息的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的通知各直属海事局,船员培训机构,航运单位,船员服务机构,海员外派机构,中国海事服务中心:为做好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工作,按照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履约推进工作的总体部署,根据《关于做好的通知》(海船员〔2011〕923号)及《关于印发<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海船员〔2012〕172号)的有关要求,现将《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评估规范》印发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过渡期适任培训(实操部分)中的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和机舱资源管理(ERM)要按照相关评估规范和标准(见附件1、附件2和附件3)执行。

二、过渡期适任培训(实操部分)中电子电气员的评估规范和标准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规范》中的相应项目执行。

三、从事过渡期适任培训中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ECDIS)、驾驶台资源管理(BRM)和机舱资源管理(ERM)三项评估工作的评估员和主考官在开展相关评估工作前,需参加过渡期适任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开展过渡期培训的各培训机构要为每个学员发放实操训练记录簿,记录每次训练内容、承担角色、自我评价及教员评价等情况,作为主考官确定学员平时成绩的依据。

五、自2012年10月1日起,开展海船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实操部分)和评估的单位应严格按本通知执行。

附件1:驾驶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电子海图显示与信息系统评估规范(略)附件2:驾驶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驾驶台资源管理评估规范(略)附件3:轮机专业过渡期适任培训机舱资源管理评估规范(略)2012年9月28日——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10.15•【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告2024年第12号•【施行日期】2024.10.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通告第12号关于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告为保障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举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监督规则》等规定,我局决定对近期入沪船舶开展专项安全监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实施时间和区域(一)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10日期间,拟进入上海黄浦江闵行发电厂至101#灯浮之间水域(以下简称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中国籍船舶应开展专项自查,进行专项信息报告(报告方式附后),接受专项安全检查。

(二)2024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期间,拟进入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外国籍船舶应接受保安专项检查。

二、入沪船舶专项信息报告(一)拟进入管控水域的船舶应在管控水域的上一停靠港开航前,通过“海事通”或“海上通”APP报告船舶、载货、船上人员等信息(操作指南附后),境外港口直接抵达管控水域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在进入管控水域前报送上述信息。

(二)船舶离港后因故更改目的港驶往管控水域的,应在进入管控水域前通过“海事通”或“海上通”APP进行专项信息报告。

(三)固定或长期在管控水域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应于10月21日前进行上述报告,船舶和船上人员信息发生变化的,应通过“海事通”或“海上通”APP重新报告。

三、入沪船舶专项安全检查(一)拟进管控水域的船舶应向上一港海事管理机构申请船舶专项安全检查(境外港口直接抵达管控水域的中国籍国际航行船舶由上海海事局对其实施专项安全检查),并按照规定纠正缺陷且复查合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3年第1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3年第1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3年第1号――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公布日期】2013.02.26
•【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3年第1号
•【施行日期】2013.02.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
(2013年第1号)
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为全面建设法治海事,提升海事系统依法行政水平,按照国务院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对规范性文件(截至2011年12月31日)进行了清理,决定保留458件,具体目录见附件1,废止62件,具体目录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

凡未列入上述45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海事管理依据。

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公布之日起废止,对上述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除另有明确规定外,均不涉及以往根据该类文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的效力。

特此公告。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458件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1年12月3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废止62件海事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1年12月31日)
2013年2月26日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8.01.02•【文号】海船员〔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1.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的通知海船员〔2018〕1号中国远洋海运集团、招商局集团、交通建设集团,长江航务管理局,各直属海事局:现将我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本程序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在船船员投诉处理工作程序为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进一步畅通中国籍海船、外国籍船舶在船船员投诉渠道,规范海事管理机构处理在船船员投诉工作,维护船员合法权益,保障船员在船体面劳动,制订本程序。

一、船员投诉方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口停泊的中国籍海船、外国籍船舶在船船员,对于违反《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包括船员权利)损害船员利益的行为,可按下列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一)船员可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进行投诉,填写并提交相应的投诉表格(见附件)。

(二)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非现场方式投诉,联系方式可以从国家海事管理机构的官方网站查询(网址:)。

(三)投诉人应当如实报告投诉事实和投诉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海事管理机构不受理没有事实和匿名的投诉。

二、投诉处理流程(一)中国籍海船在船船员投诉处理流程。

1.对于投诉事项属于海事管理机构管理职责范围内的,如船舶停泊在辖区港口的,由负责受理的海事管理机构进行处理,对需要登轮的,按照本程序三规定的流程处理;如被投诉船舶停泊在其它海事管理机构辖区港口的,由受理投诉的海事管理机构于3个工作日内进行转交,并告知投诉人负责处理的海事管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2.对于涉及欠薪、劳动合同、劳务纠纷等不属于海事管理机构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依据《海事劳工条件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由受理投诉的海事管理机构告知投诉人向船东所在地的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国内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有关国际公约,履行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海洋环境、保障船员整体权益、维护国家海洋主权(简称 “三保一维护”)职能,并负责海南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有:
1.贯彻和执行国家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环境保护、海洋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 规和规章,实施有关多边和双边国际条约,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监督执行。
海南海事局的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水平有了很大的改善, "八五"和"九五"期间,国家投入近3亿元用于基础 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初步形成了与航运事业发展相匹配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手段和专业队伍。海巡船艇由建局 初期的2艘发展到20艘;博鳌灯塔是当今亚洲塔身最高的航标灯塔;被列为"世界百座历史文物灯塔"之一的临高 角灯塔,依然是琼州海峡西口的重要导航标志;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于1999年3月在海口、三亚、 八所海岸电台同时投入试运行;三亚、抱虎、洋浦无线电——差分全球定位系统(DGPS),于1999年9月15日正 式对外开放使用;中国第一个海峡型船舶交通管理系统——琼州海峡船舶交通管理系统(VTS),于1999年竣工; 琼州海峡中水道由航道中央标改为两侧设的对标,将几十年来一直制约琼州海峡东口畅通的"瓶颈"破除,为海峡 的畅通提供了优良的外部环境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
交通运输部派驻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机关
01 历史沿革
03 机构设置 05 领导班子
目录
02 主要职责 04 管辖地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海事局(简称“海南海事局”)是交通运输部派驻海南的海事行政管理机关,隶属中华 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为交通运输部直属行政正厅级单位。代表国家负责行使辖区水域水上安全监督和防止船舶污 染、航海保障管理和行政执法。辖区海域约占全国海域的三分之二,有效管理水域主要包括海南岛沿海、琼州海 峡、西沙、南沙等海域以及海南省所有港口、渡口、江河、湖泊、水库等通航水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19.09.27•【文号】海船员〔2019〕340号•【施行日期】2019.11.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文件海船员〔2019〕3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海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海事局,各直属海事局: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5号),我局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19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船员培训管理,提高船员培训质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以下简称《培训规则》),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培训机构申请从事船员培训业务,按《培训规则》第十二条规定提交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开展船员培训申请”中应将申请人的总体情况、具体申请的培训项目(见附录1)及规模、满足许可条件的总体情况予以说明,并填写船员培训业务申请表(见附录2)。

(二)“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情况”应通过填写船员培训项目场地、设施设备配置情况表(见附录3)说明基本配置情况,对所申请船员培训项目及规模符合船员培训项目场地、设施设备配置标准(见附录4)的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供足以证明符合标准的相关材料,如视频、照片等;使用模拟器开展船员培训的,培训机构还应提供模拟器符合相应模拟器性能标准的说明,以及为确保其与培训目标相适应所进行充分测试后的测试报告。

(三)“教学人员的情况”“管理人员的情况”应通过填写船员培训项目教学人员和管理人员配置情况表(见附录5),说明所配置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同时需说明教学人员情况是否符合教学人员配备标准(见附录6)以及相关规定的要求,说明管理人员情况是否符合《海事行政许可条件规定》相关规定的要求,并提供足以证明满足标准的相关材料,包括教学人员、管理人员身份证件、教师证、船员服务簿、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等相关复印件。

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01.03.02•【文号】海通航字[2001]113号•【施行日期】2001.03.0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国海事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发布日期:2011年1月25日,实施日期:2011年3月1日)废止中国海事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海通航字[2001]113号2001年3月2日)各直属海事局,长江、黑龙江海事局:为了加强通航水域的现场监督管理,规范巡航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01年第一次局长办公会讨论研究通过,自公布之日实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巡航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水域现场监督管理,加大水上巡航执法力度,规范巡航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交通部部属海事机构的巡航工作。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统一负责管理全国海事系统的巡航工作。

各直属海事局(以下简称各局)负责本辖区巡航工作的管理并组织实施。

第四条巡航工作按巡航水域范围分为三类:(一)港区巡航。

指港界线以内的进出港航道、码头、港内锚地。

港池及其他通航水域的巡航;(二)辖区巡航。

指港界线以外某直属局辖区或海事行政管理水域的巡航;(三)跨辖区巡航。

指涉及两个以上直属局辖区或海事行政管理水域的巡航。

第二章巡航工作的墓本任务和主要内容第五条巡航工作的基本任务:依照国际公约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等对国家管辖水域进行航行安全和防污染监视、行政执法。

抢险救助;维护国家权益,维护通航秩序,保护通航环境,保障船舶。

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在全国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09.30•【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20号•【施行日期】2024.10.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第20号关于在全国开展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航运营商环境,不断提升船舶检验服务水平,决定推进全国船舶检验通检互认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2024年10月1日起,持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核发的有效检验证书的下列船舶,营运期间可就近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中国船级社公布的可实施通检互认的检验机构(见附件1)申请年度检验和特定类型的临时检验:(一)船龄10年以内的国内海船:一般干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杂货船、多用途船(集散)、甲板货船、工程船。

(二)船龄12年以内的内河船:一般干货船、散货船、集装箱船、多用途船(集散)、甲板货船、工程船。

渔业船舶、新能源动力船舶、具有新颖特征的船舶暂不纳入通检互认范围。

二、特定类型的临时检验包括涉及船舶安全的修理、改装或换新(重大改建除外)、海事管理机构责成检验、因发生事故影响船舶适航性能、船舶法定检验证书展期的临时检验。

三、经通检互认检验合格后签发的船舶检验证书、文书,各船舶检验机构、海事管理机构予以认可。

四、通检互认可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申请检验,详见《通检互认申请指南》(附件2)。

通过“海事通APP”方式申请通检互认可查阅《“海事通APP”申请检验指南》(附件3)。

附件: 1.通检互认受理点及联系表2.通检互认申请指南3.“海事通APP”申请检验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4年9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4...

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4年第2号――关于发布《乐清湾⽔域船舶定制线》和《乐清湾⽔域船舶报告制》的公告⽂号: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14年第2号颁布⽇期:2014-03-31执⾏⽇期:2014-07-01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部门规章关于发布《乐清湾⽔域船舶定线制》和《乐清湾⽔域船舶报告制》的公告为规范浙江沿海乐清湾⽔域的航⾏秩序,提⾼船舶通航效率,保障船舶航⾏安全,现发布《乐清湾⽔域船舶定线制》和《乐清湾⽔域船舶报告制》,并于2014年7⽉1⽇正式施⾏。

凡航⾏于适⽤⽔域的船舶必须严格遵守《乐清湾⽔域船舶定线制》和《乐清湾⽔域船舶报告制》,并服从当地海事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特此公告。

附件:1.乐清湾⽔域船舶定线制2.乐清湾⽔域船舶报告制3.乐清湾⽔域船舶定线制⽰意图(略)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2014年3⽉31⽇附件1乐清湾⽔域船舶定线制参考海图:中华⼈民共和国海事局出版海图图号:50603,50611,50612,54002,55001,55122,55251。

中国⼈民解放军海军司令部航海保证部出版海图图号:13710,13715,13731,13735。

本定线制由分道通航制、深⽔航路、警戒区和沿岸通航带等组成。

1、分道通航制分道通航制由分隔线、边界线、通航分道组成。

1.1第1分道通航制(乐清湾进港航道⼀期⼯程第⼀疏浚段北段⾄横趾⼭东侧)。

1.1.1分隔线第1分道通航制的分隔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7°58′.90N,121°16′.03E;28°01′.88N,121°12′.74E。

1.1.2边界线第1分道通航制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7°59′.05N,121°16′.20E;28°02′.09N,121°12′.85E。

第1分道通航制南边界线为以下两点间的连线:27°58′.75N,121°15′.85E;28°01′.66N,121°12′.64E。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办法全文第一条为规范水上交通管制行为,维护水域秩序、保障航行安全、保护海洋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国沿海水域实施的交通管制行为的组织和管理。

第三条水上交通管制应遵循安全第一、高效便捷、因地制宜、兼顾各方的原则。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是全国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工作的主管机关。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管辖区水域的水上交通管制管理工作。

第五条本办法中的“水上交通管制”(以下简称“交通管制”)是指海事管理机构对特定水域中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采取的限制性通航管理行为。

交通管制分为常规交通管制和临时交通管制。

常规交通管制是指因潮汐、航道和通航建筑物尺度、交通密集区、船舶定线制等因素影响,以及保护海洋环境的需要而采取的日常性限制和规范船舶航行、停泊、作业行为。

临时交通管制是指由于恶劣天气和海况、水上水下活动、演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事活动等原因,以及在其它特殊情况下,对特定水域中航行、停泊、作业的船舶所采取的特定性的限制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行为。

第六条常规交通管制应按照规定程序制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并向社会公布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下列临时交通管制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管辖:(一)我国领海以外海域实施的;(二)涉及两个及以上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水域的;(三)对社会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第八条下列临时交通管制由各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一)水上水下活动、演习、海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军事等原因产生涉及两个及以上分支海事管理机构管辖水域的;(二)对社会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

第九条除第七条和第八条规定以外的临时交通管制由分支海事管理机构管辖。

第十条涉及两个及以上直属海事管理机构管辖水域的'临时交通管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可指定某一直属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其他直属海事管理机构配合。

海事局关于公布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专家(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海事局关于公布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专家(第二批)名单的通知-

海事局关于公布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专家(第二批)名单的通知正文:---------------------------------------------------------------------------------------------------------------------------------------------------- 海事局关于公布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专家(第二批)名单的通知(2013年06月0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专家库管理办法》,经审查,现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名单予以公布。

各局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与评估管理办法〉等文件的通知》(海通航〔2011〕262号),切实加强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管理。

对玩忽职守、消极应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水上水下活动通航安全影响论证评估专家(第二批)名单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工作单位职称1刘亮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规划管理上海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黄建伟复旦大学船舶驾驶/法学上海海事局高级工程师3薛一东上海海事大学海船驾驶上海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4黄建平南京河运学校航海上海远洋运输有限公司高级船长5谢开运武汉理工大学航政管理上海海事局高级工程师6陈道熙华东师范大学港口航道工程上海市交通港口局高级工程师7陆悦铭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上海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8吴振南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地质国家海洋局东海分局高级工程师9金忠贤上海工业大学航道工程上海市水务局高级工程师10胡巨胜大连海事大学航海驾驶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高级工程师11戚建人中国海洋大学海洋环境上海市海洋局高级工程师12栾华成大连海运学院驾驶中海远航海运公司船长13李华国河海大学港口航道交通运输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成优高级工程师14王兵中共天津市委党校经济管理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孙虎山大连海运学院航政管理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邵连新大连海事大学航政管理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邵立新武汉理工大学航海技术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焦玉会大连海事大学船舶驾驶天津海事局高级工程师、船长19邢士占大连海事大学交通信息工程辽宁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古毅良大连海事大学交通信息工程辽宁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1付玉慧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大连海事大学教授22孙广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辽宁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3于希斌大连海事大学海洋环境工程辽宁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4朱玉柱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大连海事大学教授25杜嘉立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大连海事大学教授26陆军大连海事大学航政管理辽宁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7王少青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28王建军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大连海事大学副教授/船长29古毅杰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营口蓬维国际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船长30黄义成上海海事大学港口工程机械辽宁海事局高级工程师31吕晓夫燕山大学电力拖动及自动化河北海事局高级工程师32惠金记大连海事大学船舶驾驶河北海事局船长33赵飞波大连海运学院海洋船舶驾驶河北省航海学会高级引航员34马立新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唐山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35刘树谦上海海运学院船舶驾驶黄骅港引航站一级引航员36李勇河北工学院工民建唐山曹妃甸实业港务限公司高级工程师37张英波大连工学院港口及航道神华黄骅港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38刘安成天津大学港航工程沧州渤海港务公司高级工程师39李志波唐山工程技术学院工民建沧州渤海港务公司高级工程师40郭云龙大连海校船舶驾驶河北远洋船长41王海宇大连海运学院航政管理山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42王润庠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山东省航运工程设计院研究员43丁绪平上海港湾学校航海技术青岛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44刘耀光青岛39中(高中)航海技术青岛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45任威大连海事大学船舶通导山东交通学院海运学院副教授46陈力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潍坊通达国际海运学校船长47王全作大连海运学院轮机工程山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48尹磊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工程山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49方英豪山东大学船舶通信/英语山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0徐俊天津大学港口航道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1邓振钢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2颜江峰大连海事大学船舶交管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3陈华文大连海事大学公共管理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4丁安林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5薛建军武汉理工大学航政管理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6孙仲奎武汉理工大学海事管理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7张浩大连海事大学船舶驾驶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58汤惠良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江苏海事局大副59陈桂平解放军洛阳外国语学院外语江苏海事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60王士明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江苏海事局船长61钱宏生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江苏海事局工程师62秦德生大连海事大学船舶驾驶江苏海事局高级船长63张亚冲武汉理工大学船遥驾驶江苏海事局高级工程师64吴福康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长江引航中心高级引航员65朱建忠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长江引航中心高级引航员66沈玉林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长江引航中心高级引航员67董新上海海事大学船舶驾驶中海国际海事技术服务中心高级船长68何良德河海大学港口航道河海大学副教授69周荣祥大连海运学院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70杨卫强大连海运学院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71钟海辰大连海运学院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工程师72李表康集美航海学院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73林谦科大连海运学院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74池方庆大连海事大学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75张宏良大连海运学院海事管理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76曹云上海海运学院港口工程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77范云通长安大学港口工程中交上海港湾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78戴炳坤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校港口工程中交三航局宁波分公司高级工程师79董江平河南大学港口和航道工程中交上航局航道建设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80戴辉旺河海大学港工及航道工程厦门港务控股集团高级工程师81邵哲平大连海事大学交通信息工程与控制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教授/船长82黄荔飞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福州港引航站甲类船长、一级引航员83朱吾星集美大学航海技术泉州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84谢永奎集美大学航海技术泉州港引航站高级引航员85索鲤群天津大学港口及航道工程福建省交通规划设计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86董斌福建马尾商船学校船舶驾驶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甲类船长/中级87唐寒秋大连海事大学航海技术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副教授、甲类船长88刘必胜大连海运学院海洋船舶驾驶福建海事局高级工程师/甲类船长89朱炳棋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福建海事局高级船长90邓锋武汉理工大学航政管理广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91黄夏幸重庆交通学院/武汉理工大学港口及航道工程专业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高级工程师92黄炎潮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通信中交第四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93姜运清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广东省航海学会高级工程师94李华文大连海事大学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广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95农晓波大连海运学院船舶驾驶中海散货运输有限公司高级船长/高级工程师96孙涌新中山大学船舶驾驶/法学广东海事局工程师97严旅宁大连海校船舶驾驶广东海事局工程师98曾波大连海事大学船舶驾驶广东省航海学会高级引航员99张国安大连海事大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广东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00张显平集美大学船舶驾驶广东海事局高级船长\高级工程师101张志颖广西交通学校/广西大学轮机/法律广西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02吕文伟上海交通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广西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03廖建峰大连理工大学船舶制造广西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04李剑平武汉理工大学海港引航广西北海港引航站一级引航员105王东林集美大学海洋船舶驾驶广西海事局高级船长、高级工程师106叶岭佐长沙理工大学交通工程广西海事局船长107黄海波上海海事大学船舶驾驶广西钦州港引航站一级引航员108林大益武汉理工大学海事管理广西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09吕初兴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驾驶广西海事局船长110蔡适武汉河运专科学校船舶引航海南省船舶引航站高级引航员111任忠孝大连海运学校船舶驾驶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甲类船长112林晨大连海事大学海洋船舶驾驶海南海事局甲类船长113王才星天津大学港口及航道工程海南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14范贤华大连海事大学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长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15张玲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工程长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16罗胜祥武汉交通科技大学交通运输管理长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17张刚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管理长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高级引航员118胡为权武汉河运专科学校/湖北省委党校船舶驾驶/法律长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19熊新文武汉河运专科学校/湖北省委党校/武汉大学航政管理/法律/行政管理长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20何伟重庆河运学校(中专)船舶驾驶中国长江航运集团高级船长121陈加强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机制造工艺及设备/公共管理黑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22董连利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黑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23李明辉大连海事大学航政管理黑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24李晓峰哈尔滨航校河船驾驶黑龙江海事局工程师125刘金廷武汉河运专科学校/中央党校船舶驾驶/法律黑龙江海事局工程师126王广德黑龙江省行政学院法律黑龙江海事局工程师127殷兵武汉河运专科学校船舶驾驶/法律黑龙江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28周锦著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工程云南省地方海事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29曾绍文天津大学焊接专业云南省地方海事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30王德忠重庆大学交通工程云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31聂祥国上海港湾学校船舶云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32段志刚云南大学软件工程云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33张建斌大连工学院船机深圳海事局高级工程师/局长134章陵大连理工大学港口及航道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高级工程师135姚育标青岛远洋船员学院海洋船舶驾驶深圳市深粤航运公司船长136崔晓航大连海事大学远洋船舶驾驶深圳迅隆船务有限公司船长137马耀明集美航海学院海洋船舶驾驶深圳远洋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船长138金宏松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工程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高级工程师139陈映彤复旦大学航道工程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高级工程师140施践广州航务工程学校航道工程上海市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41刘进峰武汉理工大学航政管理上海市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42马志坚上海海运学院船舶驾驶上海市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43马兴华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工程中交上海航道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44陈虹南京航务工程高等专科学校港口航道工程中交上海航道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45陈晓翔长航职大船舶驾驶技术重庆市地方海事局船舶驾驶技术中级146邓宇中重庆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147胥润生成都科技大学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148母德伟武汉大学河流工程重庆西南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副研究员149冉毅泉武汉河校船舶驾驶重庆大达轮船有限公司高级船长150刘刚全长航职大船舶驾驶重庆市地方海事局船舶驾驶中级151张彪吉林省交通学校汽车运用与修理吉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2白永成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电气自动化吉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3关兵大连理工大学内燃机吉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4刘安全中央党校经济管理吉林省地方海事局助理经济师155韩明智吉林省委党校经济管理吉林省地方海事局三等船长156包瑞华东船舶工业学院船舶工程江苏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7赵永富镇江船舶学院/武汉理工大学焊接工艺及设备/交通运输工程江苏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8王宏华镇江市地方海事局船舶机器与机械江苏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59金志忠武汉河运专科学校航政管理、法学江苏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0董学东扬州市地方海事局船舶驾驶江苏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1吴中河海大学港口航道及近海工程河海大学教授162陈传礼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建筑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3李森重庆交通大学港航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4马超重庆交通大学港航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5王良琼安徽交院港航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6张德春合肥工业大学港航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正高级工程师167张晓云安徽大学港航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8张骏大连理工大学港口建设工程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69朱哲贵安徽交通学校/省直机关职大港航/中文安徽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0潘家幸杭州大学航海、法学浙江省地方海事局船长171刘耿耿天津大学港口航道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72陈妙福天津大学港口航道浙江省地方海事局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73周光明上海海运学院船舶驾驶浙江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4杨利浙江省交通学校港口航道浙江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5徐建民武汉理工大学海事管理浙江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6俞中奇重庆交通学院土木工程浙江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7卜建林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浙江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8濮卫忠长安大学土建工程浙江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79徐良长沙交通学院港航工程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0刘贤明中央党校港口与航道工程江西省地方海事局工程师181万小俊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及海洋工程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2钟建衡南京航务工程专科学院航道整治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3熊武勇郑州纺专机械工程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4龚国华中南工业大学航道管理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5文青哈尔滨船舶工程学院海事管理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6潘斌江西省委党校法律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7段火金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检、海事管理江西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88刘建云同济大学道路与桥梁江西省赣南公路勘测设计院教高189张治民长沙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湖南省航海学会高级工程师190许足怀河海大学港口及航道湖南省地方海事局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1唐朝晖长沙理工大学船舶工程机械湖南省航海学会高级工程师192陈晓安长沙理工大学船舶机械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工程师193刘仁煦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轮机工程湖南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94陈末敏重庆交通学院港口航道湖南省航务勘察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195曹波武汉理工大学航海技术湖南省地方海事局工程师196张昌伟长沙交通学院港航工程湖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室正高职高级工程师197闻伯元武汉河运专科学校航政管理湖北省港航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98陈红为武汉理工大学航政管理湖北省港航海事局高级工程师199冯兆铭南京航务工程学校航道整治湖北省港航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0龚国祥武汉水利水电学院河流泥沙及治河工程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1瞿月平长沙交通学院港口航道工程湖北省交通规划设计院高级工程师202李万松重庆交通学院港口航道工程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3欧汗谣华南工学院船舶设计与制造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4罗登伦武汉水运工程学院道路与铁道工程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5李作良广西交通学校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6罗黔武汉水运工程学院船舶动力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7黄强重庆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8王齐重庆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09刘润刚重庆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顺达水运规划设计所高级工程师210程从虎重庆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顺达水运规划设计所高级工程师211代永智长沙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顺达水运规划设计所高级工程师212任成柱长沙交通学院港口与航道工程贵州顺达水运规划设计所高级工程师213欧百平重庆河运学校船舶驾驶泸州弘润公司一类船长214陈永红合川高民中船舶驾驶四川长江水运有限责任公司一类船长215聂跃辉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工程四川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16赵光昭西南交通大学轮机管理四川省地方海事局一类轮机长217钟昌荣重庆交通大学港口航道及水工建筑四川三江港口航道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18卢文蕾河海大学港口及航道工程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219曾涛重庆交通学院港口及航道工程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220荣康林武汉理工大学船舶驾驶四川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21宋彪武汉理工大学航运学院海事管理四川省地方海事局高级工程师222丁亚明集美大学航海学院船舶驾驶中远集团工程师223迟俊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工程部海事局工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
(六)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海巡执法支(大)队人员;
(七)承担航标行政管理职责的人员。
第十三条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且在有效期内,但不在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岗位的人员,其《海事行政执法证》由所在省级或市级海事管理机构统一收存、妥善保管。
《海事行政执法证》被收存的人员调任执法岗位的,按程序领取并持有《海事行政执法证》进行执法活动。
(四)以欺诈、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海事行政执法证》的;
(五)因违法执法导致海事行政执法行为经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被撤销、变更,并引起国家赔偿,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违反执法人员廉政相关规定的;
(七)其他应当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的情形。
符合以上情形被吊销《海事行政执法证》的人员,不得重新申领《海事行政执法证》。
(二)具有非海事类专业学历的,在海事执法岗位见习不少于18个月,但累计已有2年或以上海事业务工作或者船上工作经历的,见习资历可以减至不少于12个月。
确因工作需要,地方海事系统人员申请《海事行政执法证》达不到上述规定的,经所在省级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同意并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批准,可以适当降低要求。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申请表》(见附件1),所在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相关部门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海事行政执法证》申请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和要求的,填写《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经本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由所在省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审核,报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审批。
换证审验的内容按照年度审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市级或以上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海事行政执法人员档案,档案内容包括:《海事行政执法资格申请表》、《海事行政执法证年度(换证)审验表》、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受到处理情况、海事行政执法证补证申请、遗失公告、法制(业务)培训记录、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行政执法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提高海事行政执法水平,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全面、正确和有效实施,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依法履责和遵守执法风纪等情况实施的监督活动。

第三条海事行政执法监督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和有错必纠的原则,实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完善相结合,保障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及其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中国海事局)统一管理全国海事系统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负责所属海事管理机构行政执法监督的实施。

各级海事管理机构法制部门(以下简称法制部门)负责行政执法监督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各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为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配备必要的交通、通信、取证等设备和工具。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七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应当加强自身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八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法制部门按照本规定组织实施海事行政执法督察、案卷评查、执法考评和责任追究等工作。

第九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的业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对其主管的海事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职能监督。

第十条在海事行政执法监督过程中,被发现存在问题的海事管理机构或部门应当及时整改,制定纠正或预防措施,并由相关部门进行验证。

第十一条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在执法监督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应当做出撤销、变更行政执法行为或者确认行政执法行为违法,以及责令重新做出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决定:(一)认定的依据不足、材料不全;(二)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三)违反法定程序;(四)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五)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制定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制定工作程序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制定工作程序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依法行政,使海事立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海事立法工作的质量与效率,规范海事立法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立法法》与国务院、交通运输部有关制定法律、法规、规章的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海事法律、法规、规章(下列总称“海事法规”)的立项、调研、起草、审核、报批、修订、废止等工作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海事法规,是指:(一)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查后提交国务院审查,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审定的海事法律草案;(二)通过交通运输部审查后,由国务院审定的海事行政法规草案;(三)由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审定的地方性海事法规草案;(四)交通运输部审定的海事规章草案;(五)由地方人民政府审定的地方性海事规章草案。

规章下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订与废止,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中国海事局法制部门(下列简称“法制部门”)负责海事法规立项、调研、起草、审核、报批与废止等的组织管理工作。

中国海事局各业务主管部门(下列简称“业务部门”)依照本规定并在其职权范围内负责海事立法工作,协助法制部门做好有关海事立法的管理工作。

各直属海事局与地方海事局根据中国海事局的委托,协助做好有关海事立法工作,依照本规定参与地方立法工作。

第四条海事立法工作应当符合《立法法》、《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规章制定程序条例》、《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等有关立法程序的法律、行政法规,符合交通、海事法规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与海事管理工作实际,遵循统筹协调、分工负责、责权明确的原则,保障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海事法规的名称应当准确、规范,符合下列规定:(一)法律称“法”;(二)行政法规称“条例”、“规定”、“办法”;(三)规章称“规定”、“办法”、“规则”、“实施细则”、“实施办法”。

第六条海事法规应当备而不繁,逻辑严密,结构严谨,条文明确、具体,用语准确、简洁,具有可操作性。

第七条海事法规根据内容需要,能够分为编、章、节、条、款、项、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1999.11.17•【文号】海船员字[1999]594号•【施行日期】1999.11.1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综合规定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颁布《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的通知(海船员字[1999]594号1999年11月17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边防局(处),北京、深圳、天津、上海、厦门、广州、珠海、汕头、海口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有关港务监督,有关航运企、事业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海员出境证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了《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现予以颁布,请遵照执行。

签发《海员出境证明》的航运企、事业单位(名单见附件三),应当于2000年1月31日之前,按规定将《海员出境证明》申请表(见附录1)填写完毕,报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附件:一、《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二、办理《海员出境证明》海事机构名单三、办理《海员出境证明》的航运企、事业单位名单附件一:《海员出境证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海员出境证明》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海员出境证明》的申请、签发、使用、查验和管理以及与之相关的单位和人员。

第三条《海员出境证明》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以下简称“海事局”)与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以下简称“出入境管理局”)按照本办法确定的职责范围共同管理。

第四条《海员出境证明》由本办法确定的海事机构以及海事局和出入境管理局共同批准的单位签发。

第五条《海员出境证明》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员证》(以下简称“海员证”)同时使用。

第二章海员出境证明第六条《海员出境证明》系中国海员前往免办入境签证、在境外办签证和只办理过境签证国家(地区)以及前往或经由香港、澳门登轮时,向中国边防检查机关申请验放的必备证明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布日期】2024.07.11•【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13号•【施行日期】2024.07.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运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告2024年第13号关于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的公告现发布《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自2024年7月15日起实施,请相关单位和航经适用水域的船舶遵照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24年7月11日长江上海段船舶定线制规定(2024年)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航路第三章航行第四章停泊第五章避让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长江上海段水上交通秩序,改善通航环境,保障船舶、设施和人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长江上海段实行船舶定线制。

船舶依照定线制航行时,应当遵循大型船舶小型船舶分流、各自靠右的原则。

第三条航行、停泊、作业于长江上海段的船舶,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海事局是实施本规定的主管机关。

第二章航路第五条长江上海段的航路由主航道、辅助航道、小型船舶航道和警戒区组成(见附件1)。

第六条主航道包括长江口深水航道、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

长江口深水航道的边界线由虚拟自动识别系统(AIS)航标标示。

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宝山北航道和宝山南航道的边界线由侧面标标示。

长江口深水航道延伸段位于外高桥航道、宝山航道和宝山北航道内,其边界线由虚拟AIS航标标示。

第七条辅助航道包括南槽航道下段和南槽航道上段。

南槽航道下段由安全水域标标示航道走向,安全水域标的连线为航道分隔线。

南槽航道上段的边界线由侧面标标示,航道的中心线为航道分隔线。

第八条小型船舶航道包括南支航道及其延伸段、圆圆沙北侧通道、外高桥沿岸航道和宝山支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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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2000年第1期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试题(总第25期)科目:主推进动力装置试卷代号:831适用对象:3000KW及以上船舶轮机长/大管轮(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7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答题说明:请选择一个最合适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位置上用2B 铅笔涂黑。

第1 题至88题,每题1分,第89题至96题,每题1.5分。

一.单项选择题1.表示燃油自燃性的指标是______。

A.闪点B.倾点C.浊点D.十六烷值2.在同一负荷下燃烧室内部过量空气系数 最小的部位是______。

A.油束外缘B.油束内部C.油气均匀混合区D.远离油束处3.按照我国有关规定,中速柴油机的最低稳定转速n min应______。

A.不大于30%n b(标定转速) B.不大于40%n bC.不大于45%n b D.不大于50%n b4.船用大型柴油机的喷油器多采用冷却式,其冷却介质多使用______。

A.柴油B.淡水C.滑油D.A或B5.按分段燃烧理论分析发生燃烧敲缸的燃烧阶段是______。

A.滞燃期B.速燃期C.缓燃期D.后燃期6.理论研究并经实践证实,提高柴油机功率的最有效途径是______。

A.增加缸数和增大缸径B.提高转速C.提高进气压力D.提高充量系数7.能提高边界润滑中形成吸附膜能力的添加剂是______。

A.油性剂B.极压剂C.增粘剂D.浮游剂8.通常,十字头机与筒形活塞式柴油机的曲轴箱油所要求的质量等级分别是______。

A.均为CB级B.十字头机为CB级,筒形活塞机为CD级C.十字头机为CD级,筒形活塞机为CB级D.均为CD级9.柴油机轴系的振动形式为______。

A.纵向振动、横向振动、扭转振动B.纵向振动、横向振动、水平振动C.水平振动、垂直振动、纵向振动D.高频振动、中频振动、低频振动10.按照规定,在柴油机超负荷运行的一小时内,功率达到110%P b且不允许______。

A.超转速B.产生振动C.转速波动D.冒黑烟11.液压调速器中设置恒速反馈机构的目的是______。

A.为了具有一定的稳定调速率B.使调速过程稳定C.使调速过程稳定并恒速调节D.A+B 12.在直接换向中与实现柴油机换向无关的是______。

A.配气定时B.供油定时C.起动定时D.曲柄排列13.换向时凸轮轴需要作轴向移动的是______。

A.双凸轮换向B.机械差动换向C.液压差动换向D.单轴鸡心凸轮差动换向14.柴油机的连锁装置中不包括______。

A.运转方向连锁B.润滑油低位连锁C.车钟连锁D.盘车机连锁15.多机并车减速齿轮箱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A.其加强了中速柴油机与低速机竞争的地位B.其在大型低速机上得到广泛应用C.其在所需功率较大的集装箱船上得到广泛应用D.A+C16.根据我国有关规定船舶柴油机曲轴箱防爆门的开启压力不大于______。

A.0.05MPa B.0.01MPa C.0.02MPa D.0.1MPa17.根据有关统计资料连杆螺断裂的部位大多是______。

A.螺纹部分B.凸台圆角处C.螺杆与螺栓头部连接处D.螺栓开口销孔处18.辛泼莱克司改进型尾轴密封装置之所以应用广受欢迎,其原因之一是______。

A.密封性好且结构最简单B.密封性好及对轴密封的跟踪性较好C.虽寿命短但密封性好D.虽密封性不好但造价最低19.气缸套内表面在最大燃烧压力作用下,承受的机械应力是______。

A.切向压应力,径向压应力B.切向拉应力,径向压应力C.切向压应力,径向拉应力D.切向拉应力,径向拉应力20.气缸盖触火面产生低频应力时其交变热应力的性质是______。

A.停车时为压应力,运转时为拉应力B.停车时为压应力大于转时压应力C.停车时压应力小于运转时压应力D.停车时为拉应力,运转时为压应力21.柴油机轴承合金裂纹主要原因是______。

A.机械疲劳B.高温疲劳C.热疲劳D.机械冲击22.大型低速柴油机的贯穿螺栓上紧方法是______。

A.人力板手锤击上紧B.风动冲击板手上紧C.液压拉伸器上紧D.上述三种任一种23.在推力轴承中调节圈的作用是______。

A.调整推力块间隙B.调整推力块与压板间隙C.调整推力块与推力环间隙D.调整推力块与壳体间隙24.指出下述关于二冲程柴油机十字头轴承的工作条件中错误的是______。

A.轴承负荷小,比压小B.轴承处于边界润滑状态C.轴承单向受力D.轴承受力不均匀25.关于柴油机的过量空气系数,正确的是______。

A.高速机低于低速机B.高速机与低速机相等C.低速机低于高速机D.非增压机高于增压机26.从喷射过程阶段的分析中可知,一般希望______。

A.喷射延迟阶段越短越好B.主要喷射阶段越短越好C.尾喷阶段越短越好D.A+B27.下列喷油泵凸轮外形较陡对喷油规律的影响因素中,错误的是______。

A.喷射延迟角较小B.柱塞上升速度较快C.喷油持续角较大D.喷油压力上升较快28.若旋低回油阀始终点调节式喷油泵进油阀下方的调节螺钉时,则该泵______。

A.循环供油量增大B.循环供油量减小C.供油终点延后D.供油终点提前29.关于柴油机发生燃烧敲缸的不正确说法是______。

A.它用平均压力增长率来衡量 B.它与压力急剧上升阶段无关C.它与滞燃期长短有关D.严重时将发生敲缸现象30.空气流过离心式压气机的下列部件时,空气压力随流速下降而升高的是______。

A.进气道B.扩压器C.导风轮D.工作轮31.在轴承合金的诸元素中,对滑油中有机酸最敏感的金属元素是______。

A.锡B.铜C.铅D.铝32.下列关于缸套注油的说法中错误的是______。

A.磨合时应增大注油量B.选择气缸油应考虑燃油的硫分C.起动前应手摇注油器手柄给缸套注油D.磨合初期应使用高碱性气缸油最后用中碱性气缸油33.下述曲轴箱油取样错误的操作是______。

A.在完车后取样B.应在分油机前取样C.取样时应在取样阀处先放掉二倍取样瓶容积再取样D.取样后取样瓶应密封并标明使用累计小时等34.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十字头机与筒形活塞式柴油机曲轴箱油消耗率的比较是______。

A.十字头机较大B.筒形活塞机较大C.两者无明显差别D.随机型而异35.曲柄连杆机构的惯性力与下列哪一项成正比?A.负荷B.转速平方C.转矩D.转速36.柴油机扭振系统中,若节点数越多,则扭振振幅A____和自振频率f______。

A.越大,越低B.越大,越高C.越小,越低D.越小,越高37.柴油机按照螺旋桨特性工作时,各主要性能指标和工作参数随转速而变化的规律, 称为______。

A.速度特性B.推进特性C.负荷特性D.限制特性38.当船舶阻力增加时,螺旋桨进程比 p 的变化趋势是______。

A.变大B.变小C.不变D.不定39.船用柴油机与螺旋桨匹配的原则之一是使柴油机在____其功率不超过允许值。

A.标定转速下B.全部转速范围内C.103%的标定转速下D.最低稳定转速下40.直接传动的大型低速船用柴油机在长期运转条件下,其负荷要受______限制。

A.限制特性和最小负荷速度特性B.最大负荷速度特性C.等转矩限制特性D.A+B41.液压调速器中设置恒速反馈机构的目的中不正确的是______。

A.保证调速过程稳定B.满足柴油机并车,负荷合理分配的要求C.实现负反馈D.防止油量调节过量42.关于柴油机起动时高压油泵齿条不能及时拉开, 错误的原因是______。

A.某种断油机构未复位B.升压伺服器动作不佳C.调速器中油压低D.调速器滑油脏污43.为了保证柴油机换向后可靠工作, 换向前后应使凸轮具有______。

A.相同的换向角和轮廓线B.相同的位置和轮廓线C.相同的定时和有效工作段D.相同的定时和工作规律44.下列各项中哪项不是气动式遥控系统的特点______。

A.适于远控B.传递力较大C.维护方便D.传递信号干扰少45.四冲程柴油机与二冲程柴油机p-v示功图的明显区别是______。

A.四冲程柴油机示功图高度较高B.四冲程柴油机示功图压缩曲线较高C.四冲程柴油机示功图膨胀线较高D.四冲程柴油机示功图尾部圆滑46.在示功图上能正确反映柴油机活塞位移的变化,是因为______。

A.示功器小活塞选择正确B.示功器弹簧选择正确C.示功器具有转筒部分D.示功器传动机构定时正确47.在电子式示功装置中曲轴转角信号的测量要利用下述传感器______。

A.上止点传感器B.曲轴转角传感器C.压力传感器D.A+B48.示功器传动机构定时超前所引起的畸形示功图特征是______。

A.示功图尾部缩短B.示功图头部变尖C.整个示功图变瘦D.整个示功图变胖49.某六缸二冲程柴油机气缸常数为 1.23x10-5, 某缸示功图面积为300mm2, 示功图长度L=50mm, 示功器弹簧比例M=6mm/MPa, 若转速为100r/min,各缸负荷均匀, 该机的指示功率为______。

A.6350KW B.6450KWC.7380 KW D.4020KW50.主机和螺旋桨之间是直接传动,没有减速装置,仅有______。

A.制动装置B.支承轴承C.传动轴系D.离合装置51.船舶轴系经修理后重新安装时,一般是______。

A.曲轴轴心线高于推力轴轴心线,两个相对的法兰端面为下开口B.曲轴轴心线低于推力轴轴心线,两个相对的法兰端面为下开口C.曲轴轴心线低于推力轴轴心线,两个相对的法兰端面为上开口D.曲轴轴心线高于推力轴轴心线,两个相对的法兰端面为上开口52.航行中如尾轴填料函型密封装置压盖处每分钟有数滴的水漏入舱内,______。

A.这对冷却和减磨有益B.是磨损过量的前兆C.应立即报告轮机长D.应马上将压盖上紧使其不漏53.柴油机的“拉缸”其实质是一种______。

A.磨料磨损B.粘着磨损C.腐蚀磨损D.正常磨损54.柴油机连杆螺栓断裂事故发生多的柴油机是______。

A.二冲程增压机B.二冲程中速机C.四冲程增压机D.四冲程高速机55.柴油机受热部件壁面______,其部件的热应力______。

A.温度越高/越大B.温度越低/越大C.温差越大/越小D.温差越大/越大56.现代大型超长行程柴油机的焊接式机座其主轴承座处均采用铸钢构件的主要目的是______。

A.节约材料B.便于加工C.提高刚性D.提高强度57.推力轴承在正常运转时其润滑是______。

A.全液膜润滑B.边界润滑C.半液膜润滑D.混合润滑58.指出下述关于双导板十字头组件结构的特点中错误的是______。

A.正、倒车导板承压面相同B.曲轴箱内有较大的维修与拆装空间C.工作条件与柴油机转向有关D.工作比较平衡可靠59.燃油的十六烷值过低对柴油机工作的影响是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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