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2 046.31-2008 火力发电厂供热煤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ISC 27.010
F01
DB12
天津市地方标准
DB12/046.31-2008
火力发电供热煤耗计算方法及限额Calculation method and stipulation of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norm for per unit product of power plant heat supply
2008-01-21发布 2008-03-01实施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2/046.31-2008
前言
本标准的第5章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
DB12/046.31-2008火力发电厂供热煤耗计算方法及其限额为《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系列标准的第31项。本系列的其它标准见DB12/046.01-2008附录A。
本标准的编写符合GB/T 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规则,同时符合DB12/046.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的规定。
本标准由天津市经济委员会资源环保处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天津市节能协会检测与标准专业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力行业协会天津市电力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虹、郭连兴、马克文、何少聪、韩瑞国、梅国栋、王景良、朱天利、李志。136
DB12/046.31-2008
火力发电供热煤耗计算方法及限额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供热煤耗计算方法及其限额指标。 本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发电及热电联产的火电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BL/T 904—2004《火力发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
DB12/046.01-2008产品单位产量综合能耗计算方法及限额制定总则。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急计基础[2000]1268号 《关于印发〈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的通知》
电力工业部电计[1997]431号《关于印发〈小火电机组建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国发[2007]2号《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能源办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火力发电供热煤耗 comprehensive energy consumption per unit product of power plant heat supply
热电厂供出1吉焦热量耗用的标准煤量。
4 计算方法
供热煤耗按公式(1)计算:
)1(12
.342
1ΛΛΛΛΛΛΛΛηη⋅=
e
式中:
e —火力发电供热煤耗,千克(标准煤)/吉焦;
1η—锅炉效率(根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2η—管道效率(根据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5 火力发电供热煤耗限额
137
DB12/046.31-2008
火力发电供热煤耗应不大于43千克(标准煤)/吉焦。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