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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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为了规范本院采购行为,保证物资采购质量,控制物资采购价格,提高物资采购效率,本院特制定如下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必须根据部门要求及申请计划进行物资采购;2.各部门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物资申请计划,并根据部门需求填写好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品牌及质量要求等。

然后交给仓库保管员统计,并由主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交给采购进行采购。

3.物资采购计划所列物品必须是当月必需品,不得超量或提前采购以免造成库存积压和浪费;4.药品采购管理制度:(1)药品采购须根据临床、科研及教学需要,并依据本院“基本药物目录”来编制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然后经科主任及院长审批后,交给采购人员进行采购。

新药或特殊药品的采购必须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进行;(2)药品采购须严格遵守相关政策、法令及规章制度,必须向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且采购的药品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保证临床需要,又防止库存积压,禁止采购伪劣药品;(3)根据发票对所购药品进行如实入库验收,验收入需在发票上签名,并及时进行财务手续的办理,要切实保管好发票、支票、证件等,不得遗失;(4)严禁从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销售人员及行商,必须对其身份证、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明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付款。

5.医用试剂采购管理制度:(1)必须根据科室需求来制定试剂的采购计划,然后由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再由采购人员从厂家订购;(2)试剂采购必须对质量进行严格要求,试剂进购需进行出、入库登记并交给专人分类保管;(3)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禁使用不合格及过期试剂;(4)易燃、易爆、强氧化剂、腐蚀剂、剧毒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交由专人负责保管。

6.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1)临床各科根据实际需求制定需求计划并交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然后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再交给采购员进行采购;(2)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律己,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物美价廉的材料;(3)物资到院后须经设备科及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进行验收,如不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擅自入库;(4)设别、总务科根据验收合格的入库单和及供应商开据的发票,查核其数量、金额均准确无误后进行签字,然后再提交给分管院长进行审核,院长审核签字后再交财务科进行付款作业。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 背景与目的医院作为提供医疗服务的机构,为了保障医疗过程的顺利进行,务必要有高效的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后勤物资的采购流程,确保采购的物资具有良好的品质和价格合理。

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后勤物资的采购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药品、耗材、办公用品等。

3. 采购流程3.1 采购需求确认1.各科室提出物资采购需求,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质量要求等信息;2.各科室提交采购需求单至后勤部门。

3.2 供应商选择1.后勤部门根据采购需求单,收集并整理供应商清单;2.后勤部门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度、产品质量、价格等因素;3.与供应商进行谈判,确定最终的供应商。

3.3 采购合同签订1.后勤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内容应包括物资名称、数量、规格、价格、交货时间、质量标准等。

3.4 采购执行1.后勤部门跟踪供应商的交货进度,并及时与供应商沟通;2.确保物资的及时交付,并做好入库记录。

3.5 采购验收1.后勤部门对收到的物资进行验收,确认物资的质量、数量是否符合合同要求;2.验收合格后进行入库,并及时更新库存管理系统。

4. 监督与评估4.1 监督机制1.后勤部门应建立定期的物资采购检查制度,对各科室的采购行为进行监督;2.监督部门可以随时对采购流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4.2 评估指标1.采购物资的质量合格率:评估物资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供应商履约情况:评估供应商的交货时间、质量是否按合同要求。

5. 修订与发布5.1 修订1.本制度由后勤部门负责修订;2.若有修改意见,可以由相关部门提出,并经过讨论后确定。

5.2 发布与通知1.修订后的制度应及时向全院相关人员发布,并告知相关部门;2.制度的发布方式可以采用内部通知、会议宣讲等方式。

6. 法律责任和违纪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医院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解职等。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各类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物资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各类物资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办公用品、设备材料等。

第二章采购原则第三条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购活动公开透明,确保各方利益均衡,杜绝徇私舞弊。

2. 质量第一原则:优先选择质量优良、性能稳定的物资,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3. 经济合理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力求采购价格合理,降低采购成本。

4. 节约原则:提倡节约,反对浪费,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四条采购流程:1. 采购需求提出:各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采购需求,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务科。

2. 采购计划制定:总务科根据各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结合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3. 供应商选择: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4.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人员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5. 物资验收:采购物资到货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6. 付款结算:验收合格后,财务部门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

第四章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管理:1. 采购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采购流程,严格执行采购制度。

2. 采购人员应主动了解市场信息,掌握物资价格行情,为采购决策提供依据。

3. 采购人员应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确保采购物资质量稳定,价格合理。

4.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六条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制度的有效执行。

2. 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质量、采购效率、廉洁自律等方面。

3. 对违反采购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附则第七条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医院物资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物资科管理规章制度

医院物资科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物资科的管理工作,提高物资管理质量,确保医院物资供应和流通工作的有效运转,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物资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负责医院的物资采购、管理、配送、库存管理、耗材消耗情况统计、定期盘点等工作。

第三条物资科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做好物资储备工作,为医院各科室提供及时的物资支持。

第四条物资管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物资采购的公平、公正、透明,杜绝腐败现象。

第五条物资管理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定期制定物资管理计划,加强对物资的监管,保障医疗服务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物资科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物资的来源清晰、使用合理,不得出现擅自占用、挪用等行为。

第七条物资科应加强对物资的分类管理,确保药品、器械、耗材等物资的安全保障,减少过期、破损等情况发生。

第八条物资科应建立健全物资耗材核算系统,确保物资的使用情况真实、准确,提高物资使用效率。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九条物资采购应根据医院的实际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确保物资的及时供应,提高医疗服务水平。

第十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原则,准确计算物资的需求量,确保采购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物资采购应注重产品的质量和性价比,选择正规的供应商,保证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定期评估供应商的信誉和服务质量,确保供应商的合作品质。

第十三条物资采购应建立健全的物资验收制度,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物资的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四条物资采购应建立统一的采购台账,对采购的物资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采购情况的透明和真实。

第十五条物资科应加强与财务科的沟通协调,确保物资采购的资金充足、合理使用,避免浪费和挥霍现象。

第三章物资库存管理第十六条物资库存管理应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定期进行库存盘点,对库存量、流转情况进行及时统计和分析。

第十七条物资库存管理应建立健全的库存分类,对不同的物资进行合理的归类和储存,确保库存管理的清晰有序。

医院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品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确保医院物资供应稳定,保障医疗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各部门、科室及个人在物品采购过程中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医院物品采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权限和原则第四条医院物品采购实行分级管理,根据采购金额和物品性质,划分为一般采购、重点采购和特殊采购。

第五条一般采购: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物品,由各科室负责人审批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第六条重点采购: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不含1万元)的物品,由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七条特殊采购:涉及大型设备、重要药品、特殊材料等,由采购部门提出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八条采购物品应优先选择国产、优质、性价比高的产品,鼓励绿色环保、节能降耗的产品。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九条采购部门根据医院各部门、科室的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分管院长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十条采购部门发布采购信息,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或询价。

第十一条供应商提交投标文件或报价单,采购部门对投标文件或报价单进行评审。

第十二条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验收标准等内容。

第十三条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将采购物品送达医院。

第十四条医院相关部门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采购部门与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第四章物品申领与保管第十五条医院物品申领实行实名制,各部门、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填写申领单,经审批后由采购部门统一采购。

第十六条采购物品入库后,由保管部门进行验收、登记、分类存放。

第十七条保管部门负责物品的日常管理,确保物品安全、完整、可用。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挪用、调换、损坏或丢弃医院物品。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九条医院设立采购监督小组,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

第二十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活动进行总结,分析采购过程中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各病区、科室为了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省、市采购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使医院物资(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化学试剂、办公用品、床上用品、设备、基建材料等后勤用品)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有效制止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我院领导班子经过反复思考、深入调查,决定制定《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一、加强领导1、成立招标采购委员会,由院长任招标采购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对物资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全程监督。

2、成立院采购中心,由分管院长负责,需要采购的部门选派1—2名人员作为兼职成员。

采购中心负责全院各类物资采购事宜,对采购项目、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具体运作进行组织、控制和管理。

二、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1、招标采购委员会人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2、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

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3、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

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

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4、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

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得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5、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

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6、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医院总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总务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总务物资采购管理,确保采购活动规范、高效、廉洁,提高物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总务科物资采购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办公用品、设备配件等。

第三条医院总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

第二章采购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成立医院总务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由院长、分管院长、总务科、财务科、监察室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领导、协调、监督物资采购工作。

第五条成立医院总务物资采购办公室,设在总务科,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物资采购工作。

第六条采购办公室职责:1. 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报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2. 组织招标、询价、比选等采购活动;3. 审核采购合同,监督合同履行;4. 管理采购档案,定期汇总、分析采购数据;5.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协作,提高采购效率。

第三章采购程序第七条采购计划:1. 各使用科室根据实际需求,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报总务科审核;2. 总务科根据库存情况,制定临时采购计划,报经采购领导小组审批。

第八条采购方式:1. 对大宗物资,采用公开招标、询价、比选等方式;2. 对特殊物资,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或邀请招标。

第九条采购流程:1. 发布采购公告或邀请函;2. 供应商报名、资格审查;3. 组织开标、评标、定标;4. 签订采购合同;5. 供应商供货、验收;6. 付款、合同结算。

第四章采购监督与考核第十条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确保采购活动合规、透明。

第十一条监察室对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

第十二条对采购人员的考核:1. 采购人员的考核内容包括采购计划、采购流程、采购合同、采购效率等;2. 采购人员应廉洁自律,严守职业道德,提高工作效率。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医院总务科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医院总务物资采购将更加规范、高效、廉洁,为医院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医院招标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药品、医用耗材(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次性骨科材料、检验试剂等)、医疗器械、后勤物资设备、基建及维修工程等项目的招标采购管理,规范其购销行为,确保购进物品或实施项目质量上乘、价格适中、服务良好、监督到位,遏制购销环节中的不正之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标采购工作应当严格遵循招标采购纪律,实行项目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另文下发)、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与各归口管理部门、招标办应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科学评估、集体决策、依法操作、接受监督,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按照程序,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议价等不同的采购方式,以自行公开招标为主,必要时可委托具备资质的招标公司负责招标。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成立院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人员由院领导、职能科室负责人等组成。

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下设招标采购工作办公室(简称“招标办”),由医学、药学、设备管理、基建工程、财会及审计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招标办作为全院招标采购工作的主管职能部门,在院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招标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实施。

第四条招标办负责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或议标)及评标工作。

自行公开招标采购我院所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后勤物资、基建及维修工程等项目。

第五条招标办受理我院内部有关科室按招标规定范围提交的项目申请,组织招投标、开标和评审工作,公布中标结果,与投标人拟定合同,建立招标档案,定期将档案移交院档案室保管。

第三章招标范围及程序第六条凡是利用医院资金采购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后勤物资设备以及基建项目、维修工程等各类高值项目均应纳入招标采购范围,招标范围及程序如下:(一)药品类:1.普药采购:对于纳入医保和新农合目录、临床应用普遍、属于国家基本药物的西药、中成药品种,参照省政府《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网》挂网品种、产地、规格、剂型、价格等每月按计划采购。

2024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2024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

2024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2024年医院物资采购工作,提高采购效率,保障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采购目标1.保证医院各科室的正常运转和医疗服务的顺利进行。

2.提高物资采购的透明度和公平竞争性。

3.降低采购成本,实现物资采购的经济效益。

三、采购程序1.需求确认:各科室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资采购需求,并报送至采购管理部门。

2.供应商选择:采购管理部门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

3.投标报价:采购管理部门向合适的供应商发送采购邀请函,并收集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报价信息。

4.评审与比较:采购管理部门对收到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选择最优的供应商。

5.合同签订:采购管理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并明确相关细则和履行义务。

6.采购执行:中标供应商按合同约定供应物资,医院财务部门及时支付货款。

7.验收与入库:各科室对收到的物资进行验收,并按规定流程进行入库管理。

8.采购记录:采购管理部门及时记录采购过程和结果,并留存相关文件和资料。

四、采购管理要求1.公开透明:采购管理部门应建立起透明、公开、公平的采购平台,确保供应商有平等的竞争机会。

2.合规操作:采购管理部门及供应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政策,确保采购活动的合法合规。

3.供应商评估:采购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及时予以淘汰。

4.质量管理:采购管理部门要确保采购物资的质量符合医院要求,并对不合格物资进行退换货处理。

5.风险管理:采购管理部门要及时发现和应对采购过程中的风险,确保采购目标的顺利实现。

五、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的采购行为,采购管理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暂停采购资格等。

六、附则1.本制度由采购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2.本制度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上为2024年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范文,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024年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3篇)

2024年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铜仁市第二人民医院物资采购制度为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我院特制定本制度:一、物资采购必须根据部门要求,按申请计划采购。

二、各部门必须按月向医院提出申请物品计划,并根据部门的要求填写好物品名称、数量、规格、质量、价格等。

将仓库保管员统计,由主管院长审批后交可采购原采购。

三、物资采购计划必须是当月必要的用品,不得超数量以免造成积压和浪费四、药品采购管理制度(一)药品采购必须根据临床、科研、教学的需要,以本院“基本药物目录”为依据,编制全院药品、原辅材料计划,经科主任院长审核批准后,由采购人员执行。

采购新药或特殊药品时应经“钥匙管理委员会”或主管院长批准后执行(二)采购药品时要严格遵守政策、法令和有关规章制度,必须具有“三证”的单位购置药品,采购的药品必须按计划保质、保量,既要保证临床需要,又要防止积压,严防购进伪劣药品。

(三)所购药品根据____如实入库验收,验收人在____上签名,并及时办理财务手续,并且要切实保管好支票、____、证件、不得遗失。

(四)严禁在私人手中购置药品,对行商、销售人员在验明____、介绍信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看样订货,货到验收合格后方可付款。

五、试剂采购管理制度(一)采购试剂应根据科室需求,检验科将试剂订购计划交管院长审批后,由采购人员到厂家订购(二)采购的试剂要严格要求质量,进购的试剂要有出、入库登记并由专人分类保管(三)试剂盒、校准品和质控品严格按试剂使用说明书使用,严禁使用过期及不合格试剂(四)强氧化剂、易燃、____、腐蚀剂、____品等必须放入保险柜,并由专人保管。

六、耗材采购管理制度(一)根据临床各科的需求,临床各科将计划设备科、总务科审核,经院领导审批同意后,由采购员采购。

(二)采购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严于自律,根据所签定合同采购优质低价的材料。

(三)物资到院后必须经设备科、总务科库房验收人员验收,如不符合规定要求必须全部退货,不得入库。

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

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

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医院经济活动秩序,对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工作实行程序化、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暂行规定,请全院遵照执行。

一、建立健全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管理组织机构。

(一)成立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工作管理领导小组职责1、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要求建立健全医院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等管理规定和流程,并组织全院贯彻执行。

2、建立健全医院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等监督体系及流程,并确保监督体系发挥职能。

3、对进入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和管理专家库以及监督委员会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

4、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建工程、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对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组织调查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和流程,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等部门,必要时上报司法部门。

(二)建立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和管理专家库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和管理专家库组成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临床专家库由本院临床专家组成;管理专家库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每次招标及竞价/比选活动于开标、评选当天,由纪委、监审负责人共同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专家。

其中:临床专家占80%,管理专家占20%;每次评审原则上由15人以上组成。

评标专家职责1、忠实履行招标及竞价/比选专家职责,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评标纪律,并严格保密,按评标指南对参加招标及竞价/比选的项目进行公正、客观、全面的评价.2、接受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监督。

(三)建立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组成医院招标及竞价/比选监督委员会由院党政领导、院纪委成员、监审、综合办负责人及职工代表组成。

医院关于医院基建、维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的暂行规定

医院关于医院基建、维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的暂行规定

医院关于医院基建、维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等工作人员廉政勤政的暂行规定各科室:为加强廉洁自律,维护医院利益,进一步规范我院从事基建、修缮工程建设、物资、设备、器械、药品、耗材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从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共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凡参与医院基建、修缮工程建设、物资设备、器械、药品、耗材采购、招投标等工作的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严守工作纪律,做到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秉公办事,自觉维护医院利益。

第二条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医院的制度规定,按照程序运作办事,做到决策透明,责任明确,操作规范,公平公正。

严禁将应集中采购、招标、审计的项目进行分解。

第三条坚持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和一把手负责制。

领导干部和从事基建、总务、设备、药品、耗材、信息、财务、经管、监审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对所负责项目的审核签字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责。

第四条严格按照招标结果签订合同、协议。

严格执行“双合同”制,即在招投标双方签署工程合同时,双方同时签订廉政协议合同。

第五条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

合同的条款要求规范完整,符合法律程序。

各业务部门在代表医院与外单位签订合同过程中,必须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核和盖章。

凡涉及到工程变更等问题,应严格执行医院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签发“施工变更联系单”,对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须报医院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六条领导干部和从事基建、总务、设备、药品、耗材、信息、财务、经管、监审等方面工作的管理干部和工作人员在招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应严守廉政纪律,务必严格执行以下八个不准: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插手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采购以及工程审查审计等工作;不准泄露招标采购等活动中的商务机密,如泄露标底制作单位,人名及标底等;不准向投标单位或施工单位介绍家属或亲朋好友从事于工程建设有关的材料、设备的经济业务;不准接受有关实体的兼职聘书和任何形式的兼职行为;不准参加投标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商家的吃请、旅游、打牌等娱乐活动;不准索要和接受投标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商家的任何好处费、回扣、礼金和礼卡;不准约请投标单位、施工单位、供货商家为个人装修房屋和购置物品;不准为施工单位、供货商家提供不符合真实情况的签字和证明。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

医院后勤物资采购管理办法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医院后勤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提高物资采购效率和管理水平,保证医疗服务的正常运转,制定本办法。

二、采购组织机构1.医院设立采购组织机构,负责后勤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

采购组织机构应当具备独立的法人地位和财务独立性。

2.采购组织机构应当设立采购部门,负责具体的采购工作和物资供应商的管理。

采购部门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三、采购流程1.采购需求确认: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物资采购需求。

2.编制采购计划:采购部门根据各科室的需求,编制物资采购计划,并提交给医院管理层审批。

3.寻找供应商:采购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寻找合适的供应商,与供应商进行洽谈,并签订合同或协议。

4.报价与评审:供应商根据需求提供报价,采购部门进行评审。

5.合同签订: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签订采购合同或协议,并设立履约监督机制。

6.交付与验收:供应商按照合同要求将物资交付给医院,医院进行验收,并确认物资的质量和数量。

7.支付与结算:医院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供应商的货款,并进行结算。

8.档案管理:采购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物资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记录、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四、采购管理1.采购计划管理:采购部门应当及时编制和调整物资采购计划,确保正常的物资供应。

2.供应商管理:采购部门应当进行供应商的评估和管理,建立供应商绩效考核制度,并及时处理供应商的问题和投诉。

3.价格管理:采购部门应当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调查和掌握物资价格的动态变化,确保物资的采购价格合理。

4.风险管理:采购部门应当加强对采购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并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5.合同管理:采购部门应当对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合同的执行情况。

6.信息管理:采购部门应当及时收集、整理和分析相关信息,为采购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五、监督与检查1.医院管理层应当加强对采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医院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医院采购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资采购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院运营效率,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物资的采购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药品、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

第三条医院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审批第四条采购部门应根据医院各部门的需求,结合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供应商、采购时间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计划需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审核,并由采购部门负责人审批。

第七条对于重大采购项目,需经医院采购委员会审议,并报院长批准。

第三章供应商管理第八条医院应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查,确保其具备合法经营资格。

第九条供应商库的建立和维护由采购部门负责,定期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章采购流程第十一条采购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采购计划,组织招标或询价。

第十二条招标或询价应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确保供应商的公平竞争。

第十三条采购部门应根据招标或询价结果,选择最优供应商。

第十四条采购部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采购物资的交货时间、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事项。

第五章采购验收与入库第十五条采购物资到货后,由采购部门组织验收。

第十六条验收人员应对照采购合同,对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包装等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验收合格后,由仓库办理入库手续,并做好入库记录。

第十八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六章采购档案管理第十九条采购部门应建立采购档案,包括采购计划、招标文件、询价文件、合同、验收报告等。

第二十条采购档案应妥善保管,便于查询和审计。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一条医院设立采购监督小组,负责对采购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定期对采购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采购效率、成本控制、服务质量等。

医院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物资采购及管理制度为加强医院成本管理,降低医院的运营成本,加速资金周转,减少积压,对物资(物料用品)的采购、领用和管理作如下规定:一、各科室领用的日常用品、一次性材料、低值易耗品(包括棉织品)、印刷品等的订购和采购,属医疗用的由设备科负责,非医疗用的材料及低值棉织品、印刷品由总务科负责。

所有物资原则上由医院统一实行招标采购或相关职能科室比质比价采购,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未经主管职能科室同意擅自订购或采购。

临床科室不得接待医疗器械供应商。

二、各科室所需物资每月20日前将计划报送设备科或总务科,备用库存物资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天使用量,特殊情况需经院长审批。

三、职能科室在接临床科室申请计划后,应先向仓管员了解库存或代用品库存情况,根据差额制订月度采购计划,报经院长审批,并按不超过10天的用量分批采购。

因工作需要计划外的购置,需由临床科室补做计划报相关职能科,报院长审批后由交相关职能科采购。

四、职能科室及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执行资产、材料的入库、保管、出库、调拨、领退、消耗、损失、盘点(盘盈、盘亏)的制度。

对购进的物资,必须办理进库手续,并对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逐一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如发现单()物不符或违反合同规定的应及时通知采购员办理退换或索赔手续。

对专业性较强的设备仪器物资,可以会同相关使用科室一同验收。

库存的物资,至少每半年盘点一次,做到账实相符。

为了有效地反映库存情况,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仓库将实行电脑记账管理。

五、医院原则上不使用“试”字号、“更”字号产品。

六、物质办理细则(一)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1、由设备科负责对各科部门需用的、单价在200元以上(含200元)的低值易耗品、一次性用品的库存(备用)基数进行重新核定,并于每月按基数对耗用部分作补充。

2、科室每个月打算领用、补充已耗用的单价在200元以上的低值易耗品(含一次性用品),均应填写《低值易耗品(含一次性用品)使用注销表》。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法规

医院物资管理制度法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物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院运营效率,降低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物资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各个环节。

第二章物资采购管理第三条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计划,确保物资质量。

第四条采购部门负责制定年度物资采购计划,经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供应商等信息。

第六条采购部门应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第七条采购合同应明确物资质量标准、交货时间、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第三章物资验收管理第八条物资到货后,由验收部门按照采购合同和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第九条验收内容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包装等。

第十条验收合格后,验收部门应填写验收报告,并及时将验收结果反馈给采购部门。

第十一条验收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处理。

第四章物资储存管理第十二条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储存和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防止物资损坏。

第十四条物资应按照种类、规格、型号等进行分类存放,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十五条仓库应定期盘点,确保账实相符。

第五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六条物资使用部门应按照物资用途合理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七条物资使用部门应建立物资使用登记制度,详细记录物资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物资使用部门应定期对物资进行检查,确保物资完好。

第六章物资报废管理第十九条物资达到报废条件或使用年限后,由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

第二十条报废物资应经过相关部门鉴定,确认报废原因。

第二十一条报废物资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丢弃。

第七章监督与考核第二十二条医院设立物资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物资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十三条医院定期对物资管理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相关部门和个人的绩效挂钩。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物品采购管理,规范采购程序,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医疗、教学、科研工作所需的各种设备、器械、器具、零配件、材料、计算机硬件、软件及行政物资等的采购工作均适用于本制度。

三、采购必须按批准的计划执行,及时进行采购,不接受无计划及未经批准的采购任务,特殊情况下,临床科室漏报计划,应及时补报追加计划。

四、某些设备经过努力,暂时无法按计划购置的,应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向申请部门解释和说明原因;个别物资因在实体店难以买到或价格过高,而网店可以买到并且价格低,经请示领导同意、审计科网上审计价格后可从网店采购。

五、订货和采购必须在掌握商品信息及市场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货比三家,保证质量,求得最佳效益,具体办法参照《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六、购置低值易耗品及卫生材料、办公用品要按月作好计划,经设备科长签字后,分管院长审批后采购,具体办法参照《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制度》。

七、所购设备、低值易耗、卫生材料、办公用品等采用货到验收合格、贵重仪器使用运行正常,经验收合格按合同付款,如验收中发现有产品质量低劣、进口设备质量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由设备科提出书面材料交供应商,要求解决或退货处理。

八、物资采购合同,必须经财务科、审计科及院领导审核,内容完整,防止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采购人员必须遵纪守法,严禁以权谋私,严禁收受贿赂。

九、未经医院许可,科室不得擅自采购、使用、试用各种仪器、设备、器械、器具、零配件、材料、计算机硬件、软件等物品。

十、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根据医院奖惩制度相关条例进行处罚,严重的可报有关部门查处。

医院采购管理规定

医院采购管理规定

1、目的:为加强及规范采购计划管理,保障医院经营所需物品的正常持续供应,降低采购成本,特制定本规范。

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院采购管理3、采购物资分类:3.1 办公用品采购包括:办公耗材(笔、纸、碳粉等)、电脑及配件、其它零星物资;3.2 生活用品采购包括:食堂用品、生活日用品、办公设施;3.3 经营物资采购包括:五金类易损件,后勤机器设备更换零件等;3.4 药局物资采购包括:医院药品、假体、医用耗材等;3.5 医疗器械采购包括:医疗设备、医疗器械零件等;3.6 医院活动所需礼品、会议礼品的采购、员工福利采购;4、申购物资方式分类:计划内物品领用类、计划外物品领用类、部门专用类、加急请购类5、采购基本流程:采购需求—》提报采购计划-》寻找供货商-》询价、比价、议价—》采购洽谈—》到货验收—》质检(不合格退货)--》入库—》报销—》财务结算5.1 采购计划:各科室应根据医院销售计划制订采购计划。

5.2 提报采购计划:需购部门提报需购物品并详细说明物品规格型号等;5.3供应商的选择和考核:供应商的选择与考核,一般从经营情况、供货及时性、公司资质等方面评定,并定期从质量、运货、价格、逾期北、是否配合等方面综合考核。

5.4交货验收:采购员必须确定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交货期的正确无误。

5.5 质检:货物质检合格则入库,不合格的需要安排补救和退货。

5.6入库:库管员需要对采购货物的型号、数量等进行验收,货物一致性后,录入EAS管理系统中。

5.7报销:采购员在库管员验收合格并录入EAS管理系统中后,采购员提交OA(报销、支付)流程,并递交给予财务供货商提供的正规发票。

5.8财务结算:确认货物入库后,财务结算。

采购流程图需要科室院长审批采购员库管员财务部6、需购物品申请要求:6.1 需购部门主管于每月20号填写部门《低值易耗品请购单》,并在OA中填写《沈阳医院办公及计算机设备采购单》,《低值易耗品请购单》做OA附件;6.2 OA流程审批完毕,采购员依据审批《低值易耗品请购单》内容进行采购;6.3 需购部门对需购物品在《低值易耗品请购单》详细说明,若有图片最佳,若请购物品的尺寸、材质、颜色、数量等说明不清晰,采购与需购部门沟通,待物品规格确认后方可进行采购;6.4需购部门计划外或应急物品的采购,根据特殊情况OA审批后,需购物品提报申请时需要注明物品使用时间,采购员可就近选择采购地点,零星采购需列清明细,一个月进行一次费用的报销需购部门对【计划外】、【紧急】需购物品提报申请时;6.5 医院采购权责归属:药局:化妆品、药品、医用耗材、医疗器械耗材、假体、玻尿酸;院办:办公用品、生活用品、机构所需活动礼品、大型医疗器械、维修物件、与集团配合医疗器械采购;需购部门禁止自行采购,若有物殊情况需报至院长审批,财务报销时监督管理;6.6 需购部门若未于每月20号提报《低值易耗品请购单》,不在另行单独给予采购;采购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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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各病区、科室
为了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省、市采购工作的政策和法规,使医院物资(含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化学试剂、办公用品、床上用品、设备、基建材料等后勤用品)采购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透明化,有效制止购销中的不正之风,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我院领导班子经过反复思考、深入调查,决定制定《关于加强医院各类物资采购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加强领导
1、成立招标采购委员会,由院长任招标采购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他院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对物资采购计划审核、采购的程序、采购物资的质量、价格等进行全程监督。

2、成立院采购中心,由分管院长负责,需要采购的部门选派1-2名人员作为兼职成员。

采购中心负责全院各类物资采购事宜,对采购项目、计划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具体运作进行组织、控制和管理。

二、采购工作遵循的原则
1、招标采购委员会人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原则。

2、采购物资必须根据我院的实际需求和财务支付能力,本着勤俭节约、物美价廉、货比三家的原则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集中采购。

在本着处处节约,维护医院利益的原则下,并综合考虑质量、价格及售后服务等方面,择优选择中标客户。

3、验证准入,无证缺证禁止的原则。

物资采购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和验证,供货方如证件不全,禁止采购。

一次性卫生材料的采购除保证三证(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齐全外,必须有消毒日期、方式、标志。

4、周密调研,充分论证的原则。

各类物资采购前,必须进行调研和论证,充分了解供货方得生产状况、产品信誉、市场结构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盲目性。

5、违反程序、即行终止的原则。

所有采购工作,必须按照规范程序进行,如有违反,采购委员会确认后或监督委员会发现报采购委员会确认后,立即终止和纠正采购行为。

6、廉洁自律、严守纪律的原则。

承担采购的科室和人员实行“六公开”“五不准”制度。

六公开:公开进货渠道;公开进货品种、数量;公开价格;公开进行业务洽谈;公开验收结果;公开扣率、让利、宣传费、论证费、试验费数额。

五不准:不准公开或暗箱索贿、受贿;手续不合格、发票不符合要求不准付款;计划、采购、验收不准一人完成;不准私自更改采购计划;不准私自参加有关公司邀请的吃、玩、旅游和各种发布会、座谈会等
三、采购方式和采购范围
1、采购方式: 先报后批进行招标采购、定点采购、零星采购、分期付款的方式
2、采购范围:
(1)办公类:各类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耗材、广告印刷品、图书资料等
(2)总务后勤类:电工电料、水电五金及设备、劳保用品、塑料制品、被服床单元及洗涤用品、消防器材、基建材料、燃油、燃煤、车辆及维修等后勤物资。

(3)药品耗材类:中西药品、化学试剂、卫生材料、一次性耗材等。

(4)设备:医疗器械及大中小医疗设备等
四、采购方法:
对医院下列商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根据所授权限予以实施。

1、药品耗材类、印刷品等一律实行招标定价(药品采购执行政府招
标定价),由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2、总务后勤类物资根据市场行情询价议价方式采购,常用的量大的
后勤物资采取招标方式或者询价议价进行采购。

由医院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3、10万元以上的设备必须招标采购,由医院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实
施。

4、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设备可采取招标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由医院采购中心组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5、1万元以下的设备及物资采取询价方式采购,由医院采购中心组
织实施,按审批权限予以审批。

五、分级审批权限:
1、1万元以上的商品采购计划由院长审批。

2、5000元∽1万元之间的商品采购计划由分管院长审批。

3、5000元以下商品采购计划由采购中心主任审批。

六、采购程序
1、计划和立项:
(1)医院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或者使用部门主任、护士长拟定采购计划单,按分级审批权限的规定报批后,交采购中心按计划采购。

原则上按常用,易存放的物品每年采购两次;常用,不易存放的物品每季采购壹次。

(2)药品耗材类由药剂科库房管理员根据各临床科室用药情况(包括品种及数量),结合医院基本用药目录拟定采购计划单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署意见,报经分管院长、院长分级审批同意后,交由采购中心组织招标采购委员会组织实施。

申购使用新的药品及一次性医疗耗材,必须由使用科室提交书面申请。

经领导审核同意后,要求供应商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证明。

资质齐全后,由使用科室对新产品进行试用。

试用后如反映良好,采购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新产品价格的确定。

少量采购新产品。

如在少量新产
品使用过程中无问题出现,则进入正常采购流程。

(3)突发事件的紧急采购或临时急需采购,由使用科室提出,经过分管院长征求院长同意后,及时交采购中心采购。

(4)十万元以上物资采购(常规采购除外),使用科室依据业务需要提出采购申请,经相关专业委员会论证认可后,报采购中心,经招标采购委员会民主决策集体审核批准立项。

(5)特殊物资(体内植入物)的采购,由使用体内植入物的科室提前1-2天提供植入物的品种、规格、并认真填写植入物申请表。

不是首次使用的直接由药械科按相关程序处理。

首次使用的由使用科室将植入物申请表上报药械科交分管院长审批交采购中心
采购,采购中心在充分尊重临床科室的需求前提下,依据询价比价结果确定植入物的品种,药械科、使用科室应按设备科、感控办的规定对植入物进行严格验收、登记、交接等工作,以确保植入物的安全使用。

2、调研和论证
物资采购计划立项后,采购委员会负责组织采购中心、使用科室、业务科室、审计人员进行市场调研和考察,10万以上项目原则上分管院长必须参加调研,30万元以上的项目原则上院长参加调研,与物资采购有关的外出考察,考察结束要写出书面考察报告,并如实向招标采购委员会汇报考察情况,必要时出示样品,提供讨论决策的依据。

3、招标、议标
医院大宗物资及设备通过调研和论证后,经采购委员会决策购买的,需委托社会中介机构招标的,由招标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政府既定的规章办理。

可以由医院自行操作的议价采购,由采购委员会指导采购中心按院内规定组织实施,申请实施的使用科室、职能部门、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审计科等有关部门均应全程参与。

招标、议标结果应由所有参加招、议标人员签字方可生效。

4、验收和入库
严格执行出入库验收制度,常用后勤类、办公类物资由总务库管人员、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依据采购中心下发的通知单共同负责验收,药品耗材类由药械科库房管理员、药械科负责人共同负责验收(包括品名、规格、型号、有效期、生产厂家、批准文号、注册商标、进口批文、检验报告、外观质量、数量、单价、总价等),合格后方可入库。

一次性卫生材料每次购置必须进行质量验收,做到营销员证、发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集账号与生产企业相一致;查验产品务必检查合格证、消毒日期、出厂日期、有效日期,并有感控办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入库。

仪器设备有设备科、使用科室、审计科依据采购合同要求共同验收,30万元以上设备原则上由分管院长组织验收(进口设备邀请商检局)
所有物资的验收,均应详细记录验收结果并有全体验收人员签名。

5、物资的报销
物资采购发票应先由采购人员、证明人、验收人、采购中心主任签字,报分管院长审核,最后由院长审批报销。

缺一手续财务科不得付款。

分期付款的按招标采购合同付款比例,依据发票审批手续进行分批付款。

七、常规物资采购时限
各物资库管人员应在每月的4-5日和20-25日集中报送采购需求计划表,采购中心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完成采购交仓库验收入库。

八、采购的监督
1、成立招标采购监督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办公室、审监科、财务科、工会负责人组成,全程监督招标采购过程。

2、采购委员会成员、采购办公室工作人员和物资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身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在物资采购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贪污受贿,自觉抵制采购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3、医院药品、医疗物资采购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

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采购。

物资招标采购委员会要切实加强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把好采购程序关,及时制止和纠正违规、违纪行为。

接受群众对药品、医疗物资采购中违纪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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