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讲解PPT(共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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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解读ppt课件
一是生产者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二 是生产者提供给餐饮业作为原料、辅料使用的预包装 食品。进口商经营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 述规定执行。
9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九、关于不属于本标准管理的标示标签情形
一是散装食品标签;二是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 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三是现制 现售食品标签。以上情形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16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十六、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 如何判断字体高度是否满足大于等于1.8mm字高 要求?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单位或其他强 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字母或“k、f、l”等小写 字母判断是否大于等于1.8mm。
7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 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 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 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 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8
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的情形
(一)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 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 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 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 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 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配料名称后加括号, 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如“酱油 (含焦糖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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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九、关于不属于本标准管理的标示标签情形
一是散装食品标签;二是在储藏运输过程中以提供保 护和方便搬运为目的的食品储运包装标签;三是现制 现售食品标签。以上情形也可以参照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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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十六、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 如何判断字体高度是否满足大于等于1.8mm字高 要求?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单位或其他强 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字母或“k、f、l”等小写 字母判断是否大于等于1.8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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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解读
七、关于“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的 情形
一是生产者直接或通过食品经营者(包括餐饮服务) 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二是既提供给消费者, 也提供给其他食品生产者的预包装食品。进口商经营 的此类进口预包装食品也应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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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 的情形
(一)如果直接加入食品中的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并且其加入量小于食品总量的 25%,则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加入量小 于食品总量25%的复合配料中含有的食品添加剂,若 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规定的带入 原则且在最终产品中不起工艺作用的,不需要标示, 但复合配料中在终产品起工艺作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当 标示。推荐的标示方式为:在复合配料名称后加括号, 并在括号内标示该食品添加剂的通用名称,如“酱油 (含焦糖色)”。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讲解宣贯PPT精选文档
• 前言
– 本标准的参考标准、代替标准、修改的内容
• 范围
– 《食品安全法》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食品。
– 新修订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这两类预包装食品标签。 – 新修订标准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标
识。
10
术语和定义-1
•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 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 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采用《食品安全法》定义,同时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作了进一步的描述。
21
标示内容-6
•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 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 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 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 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 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 调整免于字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包装物(包装容器) 最大表面面积规定。 •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 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 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 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 附录B: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举例 • 附录C:根据对标示形式的要求可以从文字上
作灵活表述的修订原则,将本标准中对于标示 形式的要求集中起来纳入附录B中,标示相应 项目时可参照选用。集中了标准对标示形式的 推荐内容,便于标准的理解和实施。
– 本标准的参考标准、代替标准、修改的内容
• 范围
– 《食品安全法》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食品。
– 新修订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这两类预包装食品标签。 – 新修订标准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标
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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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语和定义-1
•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 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 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采用《食品安全法》定义,同时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作了进一步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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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示内容-6
•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集团公司的子公 司,应标示各自的名称和地址
– 不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集 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应标示集团公司和分公司(生产 基地)的名称、地址;或仅标示集团公司的名称、地 址及产地,产地应当按照行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 调整免于字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包装物(包装容器) 最大表面面积规定。 •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 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 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 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 附录B:食品添加剂的标示方式举例 • 附录C:根据对标示形式的要求可以从文字上
作灵活表述的修订原则,将本标准中对于标示 形式的要求集中起来纳入附录B中,标示相应 项目时可参照选用。集中了标准对标示形式的 推荐内容,便于标准的理解和实施。
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讲解PPT演示课件
36
GB7718-2011
1.2.1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 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 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1
“新创名称”是指历史上从未出现而又令人费解的名称,如 果茶、果珍等。
“奇特名称”是指脱离食品范畴、希奇古怪的名称 。 “音译名称”是指根据外文发音直接译过来的名称,如克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1
我国现有的标签标准
1.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 GB 13432-2004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标签通则》
3. 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2
食品标签的作用
1.规范食品标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2.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 3.是商品的小广告,起到促销作用。 4.制造者通过标签向消费者进行承诺。 5.防止假冒,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6.为市场管理和监督提供执法依据。
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醒目位置”即食品标签最引人注目,消费 者购买或食用时一目了然的部位。
“真实属性”即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 特征,使消费者一看名称就能联想到食品的 本质。
23
标签上食品名称比较混乱的是饮料和乳制品。 命名饮料产品名称应以依据GB 10789-1996《软
饮料的分类》为准则。 碳酸饮料 果汁、果汁饮料类: 果汁 浓缩果汁 果浆 浓缩果浆
24
果肉(果浆)饮料 果汁饮料 果粒果汁饮料 水果饮料浓浆 水果饮料 含乳饮料类 : 配制型含乳饮料 发酵型乳酸菌乳饮料 发酵型乳酸菌饮料
GB7718-2011
1.2.1 当“新创名称”、“奇特名称”、“音译名称”、“ 牌号名称”、“地区俚语名称”或“商标名称”含有易使 人误解食品属性的文字或术语(词语)时,应在所示名称的 邻近部位使用同一字号标示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31
“新创名称”是指历史上从未出现而又令人费解的名称,如 果茶、果珍等。
“奇特名称”是指脱离食品范畴、希奇古怪的名称 。 “音译名称”是指根据外文发音直接译过来的名称,如克力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1
我国现有的标签标准
1.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 GB 13432-2004 《预包装特殊膳食用标签通则》
3. GB 10344-2005 《预包装饮料酒标签通则》
2
食品标签的作用
1.规范食品标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2.指导消费者选购食品。 3.是商品的小广告,起到促销作用。 4.制造者通过标签向消费者进行承诺。 5.防止假冒,维护生产者的合法权益。 6.为市场管理和监督提供执法依据。
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醒目位置”即食品标签最引人注目,消费 者购买或食用时一目了然的部位。
“真实属性”即食品本身固有的性质、特性、 特征,使消费者一看名称就能联想到食品的 本质。
23
标签上食品名称比较混乱的是饮料和乳制品。 命名饮料产品名称应以依据GB 10789-1996《软
饮料的分类》为准则。 碳酸饮料 果汁、果汁饮料类: 果汁 浓缩果汁 果浆 浓缩果浆
24
果肉(果浆)饮料 果汁饮料 果粒果汁饮料 水果饮料浓浆 水果饮料 含乳饮料类 : 配制型含乳饮料 发酵型乳酸菌乳饮料 发酵型乳酸菌饮料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PPT培训课件
详细描述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应清晰、准确,并按照国家规定 进行标注。同时,联系方式应包括电 话、邮箱等,以便消费者进行咨询和 投诉。
营养成分表
总结词
营养成分表是标签上用于展示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表格。
详细描述
营养成分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标注,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主要 营养成分的含量。同时,营养成分表应准确、规范,不应夸大或缩小营养成分的含量。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总结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主要规定了食品标签的 基本要求、内容要求、标示要求以及豁免要 求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通过标签了解食品 的基本信息和特征。
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清晰、易读、易懂,标 签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夸 大宣传。此外,标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豁免规定应用
总结词
豁免规定应用
详细描述
某品牌预包装食品属于豁免范围,不需要标示营 养标签,但该食品在宣传中强调了其特殊营养成 分和健康功效,因此需要标示营养标签以满足消 费者知情权。
详细描述
某品牌预包装食品属于豁免范围,不需要标示营 养标签,但该食品在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 消费者的行为,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
详细描述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明确,标注准确。生产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保质期应按照国家规定的 使用方式和标注方式进行标注。同时,对于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应在标签上标注保存方式和食用期限。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总结词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是标签上重要的信息之一,用于 告知消费者食品的来源和售后服务的 联系方式。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应清晰、准确,并按照国家规定 进行标注。同时,联系方式应包括电 话、邮箱等,以便消费者进行咨询和 投诉。
营养成分表
总结词
营养成分表是标签上用于展示食品营养成分信息的表格。
详细描述
营养成分表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格式进行标注,包括能量、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等主要 营养成分的含量。同时,营养成分表应准确、规范,不应夸大或缩小营养成分的含量。
06
总结与展望
总结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总结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主要规定了食品标签的 基本要求、内容要求、标示要求以及豁免要 求等,以确保消费者能够通过标签了解食品 的基本信息和特征。
要求
预包装食品标签必须清晰、易读、易懂,标 签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虚假、夸 大宣传。此外,标签还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和标准的规定。
豁免规定应用
总结词
豁免规定应用
详细描述
某品牌预包装食品属于豁免范围,不需要标示营 养标签,但该食品在宣传中强调了其特殊营养成 分和健康功效,因此需要标示营养标签以满足消 费者知情权。
详细描述
某品牌预包装食品属于豁免范围,不需要标示营 养标签,但该食品在销售中存在虚假宣传或误导 消费者的行为,因此需要加强监管和惩罚力度。
详细描述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清晰、明确,标注准确。生产日期应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标注,保质期应按照国家规定的 使用方式和标注方式进行标注。同时,对于易腐败变质的食品,应在标签上标注保存方式和食用期限。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总结词
生产者和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 方式是标签上重要的信息之一,用于 告知消费者食品的来源和售后服务的 联系方式。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最新(完整版)ppt课件
GB 7718—20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 04 - 20 发布 2012 - 04 - 20 实施
精品课件
标准内容结构
精品课件
1.范围
精品课件
食品:指各种供2人.食术用语或者饮用的成品和
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 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 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 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 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 号及一切说明物。
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 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 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 品总量的 25 %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精品课件
国标、行准、地标、企标编号举例
GB 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T 21733-2008 茶饮料
精品课件
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解读: 2.配料表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 导词。 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 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或“配料表”,并按本标 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2011 - 04 - 20 发布 2012 - 04 - 20 实施
精品课件
标准内容结构
精品课件
1.范围
精品课件
食品:指各种供2人.食术用语或者饮用的成品和
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药品的物 品,但是不包括以治疗为目的的物品。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 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预先定量包装 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 积标识的食品。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 号及一切说明物。
2. 各种配料应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加入量不超过 2% 的配料可以不按递减顺序排列。
3. 如果某种配料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其他配料构成的复合配料(不包括复合 食品添加剂),应在配料表中标示复合配料的名称,随后将复合配料的原始 配料在括号内按加入量的递减顺序标示。 当某种复合配料已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且其加入量小于食 品总量的 25 %时,不需要标示复合配料的原始配料。
精品课件
国标、行准、地标、企标编号举例
GB 19297-2003 果、蔬汁饮料卫生标准
GB/T 21733-2008 茶饮料
精品课件
食品标签强制标示内容解读: 2.配料表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于产品中的任何物 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1.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 ,配料表应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 导词。 当加工过程中所用的原料已改变为其他成分(如酒、酱油、食醋等发酵产品 时,可用“原料”或“原料与辅料”代替“配料”或“配料表”,并按本标 准相应条款的要求标示各种原料、辅料和食品添加剂。 加工助剂不需要标示。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解读、讲解、宣讲PPT
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和“非直 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的
2.7 主要展示版面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上容易被观 察到的版面。
基本要求
3.1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全标准的 规定。
例:1)GB19855月饼,标准规定标出类别名称:广式莲 蓉月饼(蓉沙类),配料表:需标出莲蓉在馅料中的添加 量
2)LS/T3213挂面,规定标出食用方法 3)酿造酱油:氨氮、用途(烹调/佐餐),工艺(高盐 稀态/低盐固态) 4)酒类:GB2757、GB2758要求强制标示“过量饮酒 有害健康” 3.2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 识读。
●强制标示内容既有中文又有字母字符时: 中文字高应大于等于1.8mm,kg、mL等 单位或其他强制标示字符应按其中的大写 字母或“k、f、l”等小写字母判断是否大于 等于1.8mm。
3.11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 地识内包装物(容器)上的所有强制标示内容或 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 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 有强制标示内容。
1)所用外文字号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字号。
2)对于本标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食品 安全标准要求的强制标识内容,中文、外 文应有对应的关系。
3.9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 面面积大于35c㎡时(最大表面面积计 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字、 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按附录A”规定。
2.5 保质期 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
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 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2.6 规格 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
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PPT34页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谢谢!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谢谢!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
16、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 了城墙 而战斗 一样。 ——赫 拉克利 特 17、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 ,并非 因为他 们愿意 做出这 种行为 ,而是 惟恐自 己会成 为这种 行为的 牺牲者 。—— 柏拉图 18、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 者做什 么事都 横行霸 道。— —奥维 德 19、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 。—— 托·伍·威尔逊 20、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 义是财 富。— —爱献 生
(PPT)-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GB7718-2011
预包装食品
2004版:经预先定量包装好,或装入(灌入)容器 中,向消费者直接提供的食品。
2011版:预先定量包装或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包括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 且在一定量限范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何种标识的食品。
注:不定量的包装食品就不是预包装食品 不向直接提供给消费者,食品企业和餐饮业使用
3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通俗易懂、有科学 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黄色、贬低其他食品或 违背科学营养常识的内容。
GB7718-2011
4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 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欺骗性的文字、图 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字号大小或色差误 导消费者。
5 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所有内容,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暗 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导致消费者将购买的食 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的原料、辅料,现新版中属于本标准界定的预包装 食品。
GB7718-2011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 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括包装和灌装日
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中,形成 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最终产品”是完成了全部生产工序的产品。 成品检验是必要的生产工序,一批成品经过检验 (一天或数天),签发合格证后才能称其为最终产 品;不经过检验只能是成品,而不是产品。有的产 品的生产工序还包括保温、降温、后发酵(发酵型 酸牛乳),这些工序需要的时间都应该计算在生产 日期之内,不能强制要求封口(封罐)完成后就是 生产日期。
GB7718-2011
6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应标注或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 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作用。 (新增内容)
国家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共34页
见其损,日 有所亏 。 62、奇文共欣赞,疑义相与析。
63、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 深巷中 ,鸡鸣 桑树颠 。 64、一生复能几,倏如流电惊。 65、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63、暧暧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 深巷中 ,鸡鸣 桑树颠 。 64、一生复能几,倏如流电惊。 65、少无适俗韵,性本爱丘山。
谢谢你的阅读
❖ 知识就是财富 ❖ 丰富你的人生
71、既然我已经踏上这条道路,那么,任何东西都不应妨碍我沿着这条路走下去。——康德 72、家庭成为快乐的种子在外也不致成为障碍物但在旅行之际却是夜间的伴侣。——西塞罗 73、坚持意志伟大的事业需要始终不渝的精神。——伏尔泰 74、路漫漫其修道远,吾将上下而求索。——屈原 75、内外相应,言行相称。——韩非
相关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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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包装食品标签管理
樊永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标签的作用
• 展示商品 • 明白消费 • 保障安全
标签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法对标签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 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四)保质期; – (五)产品标准代号; – (六)贮存条件; –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
• 在《食品安全法》中仅规定了标签应标示“生产日期”,按照本标准中标签 标示应当“真实、准确”的原则性要求,企业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具体生产 特点,将包装或罐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标示。
术语和定义-3
• 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 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 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基本要求-3
•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 调整免于字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包装物(包装容器)最 大表面面积规定。 •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 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 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 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基本要求-1
•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 全标准的规定。
– 原条文中的“产品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标准”。 •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
识读。 •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
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
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 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 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基本要求-2
• 增加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 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 保健作用”内容。
• 前言
– 本标准的参考标准、代替标准、修改的内容
• 范围
– 《食品安全法》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食品。
– 新修订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这两类预包装食品标签。 – 新修订标准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标
识。
术语和定义-1
•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 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 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采用《食品安全法》定义,同时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作了进一步的描述。
•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 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 明确了加工助剂不构成配料
• 加工助剂:删除
术语和定义-2
•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 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 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营养成分及其含量。”Fra bibliotek食品标签管理相关法规
• GB7718-2004 • 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102
号令) • 质检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
决定》(2009年123号令) • 卫生部等七部委2009年6月《关于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 〔2009〕52号)
• 现况:
– 多头管理 – 标准与法律相冲突 – 有些问题欠清晰
• 修订原则:
– 落实食品安全法 – 基于7718 – 和相关法规相协调
时间进度
• 2009年底,收集行业意见 • 2010年3月,召开两次修订工作会议 • 2010年4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 2010年4月7日,对外征求意见 • 2010年6月15日,征求意见截止 • 2010年7月,召开意见处理会 • 2010年11月,通过食品产品标准分委员会审查 • 2010年12月,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
– “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之前,原有食品相关标准继 续有效。”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沿革
•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87 •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2011版标准修订背景
•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八)超过 保质期的食品”。GB7718-2004保质期定义中的上述文字易引起混淆,同时也 不是定义应说明的内容。
• 保存期:删除 • 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
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与包装食品要标示“规格”,质检总局《食 品标识管理规定》提示“规格”应当是与净含量相关的事项;规定了“规格” 的定义为“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 的表述”。
会主任会议审查
修订后标准的框架结构
• 名称 • 前言 • 范围 • 术语和定义 • 基本要求 • 标示内容
–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 其他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名称和范围
• 标准的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
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
字。 •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
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
樊永祥 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
标签的作用
• 展示商品 • 明白消费 • 保障安全
标签标准体系
食品安全法对标签的规定
•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 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 (一)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 – (二)成分或者配料表; – (三)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四)保质期; – (五)产品标准代号; – (六)贮存条件; – (七)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 – (八)生产许可证编号; – (九)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 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其标签还应当标明主要
• 在《食品安全法》中仅规定了标签应标示“生产日期”,按照本标准中标签 标示应当“真实、准确”的原则性要求,企业可以根据不同产品的具体生产 特点,将包装或罐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标示。
术语和定义-3
• 保质期: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 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 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
基本要求-3
• 预包装食品包装物或包装容器最大表面面积大于35cm2时 (最大表面面积计算方法见附录A),强制标示内容的文 字、符号、数字的高度不得小于1.8mm。 – 调整免于字高要求的预包装食品包装物(包装容器)最 大表面面积规定。 • 若外包装易于开启识别的或透过外包装物能清晰地识 别内包装物或容器上的所有或部分强制标示内容,可 不在外包装物上重复标示相应的内容;否则应在外包 装物上按要求标示所有强制标示内容。
基本要求-1
• 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相应食品安 全标准的规定。
– 原条文中的“产品标准”修订为“食品安全标准”。 • 应清晰、醒目、持久;应使消费者购买时易于辨认和
识读。 • 应通俗易懂、有科学依据;不得标示封建迷信、色情、
贬低其他食品或违背营养科学常识的内容。 • 应真实、准确,不得以虚假、夸大、使消费者误解或
欺骗性的文字、图形等方式介绍食品;也不得利用 字号大小或色差误导消费者。 • 不应直接或以暗示性的语言、图形、符号,误导消费 者将购买的食品或食品的某一性质与另一产品混淆。
基本要求-2
• 增加 “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得标注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预防、 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 保健作用”内容。
• 前言
– 本标准的参考标准、代替标准、修改的内容
• 范围
– 《食品安全法》关于预包装食品的定义涵盖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两类定量包装食品。
– 新修订标准的适用范围涵盖这两类预包装食品标签。 – 新修订标准不适用于散装食品、现制现售食品和食品储运包装标
识。
术语和定义-1
• 预包装食品: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包括 预先定量包装以及预先定量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并且在一定量限范 围内具有统一的质量或体积标识的食品。 – 采用《食品安全法》定义,同时参照国家质检总局《定量包装商品计量 监督管理办法》对定量包装作了进一步的描述。
• 食品标签:食品包装上的文字、图形、符号及一切说明物。
• 配料:在制造或加工食品时使用的,并存在(包括以改性的形式存在) 于产品中的任何物质,包括食品添加剂。 – 明确了加工助剂不构成配料
• 加工助剂:删除
术语和定义-2
• 生产日期(制造日期):食品成为最终产品的日期,也包 括包装或灌装日期,即将食品装入(灌入)包装物或容器 中,形成最终销售单元的日期。
营养成分及其含量。”Fra bibliotek食品标签管理相关法规
• GB7718-2004 • 质检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2007年102
号令) • 质检总局《关于修改<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的
决定》(2009年123号令) • 卫生部等七部委2009年6月《关于贯彻实施
《食品安全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监督发 〔2009〕52号)
• 现况:
– 多头管理 – 标准与法律相冲突 – 有些问题欠清晰
• 修订原则:
– 落实食品安全法 – 基于7718 – 和相关法规相协调
时间进度
• 2009年底,收集行业意见 • 2010年3月,召开两次修订工作会议 • 2010年4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 2010年4月7日,对外征求意见 • 2010年6月15日,征求意见截止 • 2010年7月,召开意见处理会 • 2010年11月,通过食品产品标准分委员会审查 • 2010年12月,通过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
– “在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公布之前,原有食品相关标准继 续有效。”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沿革
•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87 •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94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
2011版标准修订背景
•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八)超过 保质期的食品”。GB7718-2004保质期定义中的上述文字易引起混淆,同时也 不是定义应说明的内容。
• 保存期:删除 • 规格: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
内含件数关系的表述。
– 《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与包装食品要标示“规格”,质检总局《食 品标识管理规定》提示“规格”应当是与净含量相关的事项;规定了“规格” 的定义为“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件预包装食品时,对净含量和内含件数关系 的表述”。
会主任会议审查
修订后标准的框架结构
• 名称 • 前言 • 范围 • 术语和定义 • 基本要求 • 标示内容
–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 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内容
• 其他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名称和范围
• 标准的名称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 不应与食品或者其包装物(容器)分离。 • 应使用规范的汉字,但不包括商标。具有装饰作用的各种
艺术字,应书写正确,易于辨认。 • 可以同时使用拼音或少数民族文字,拼音不得大于相应汉
字。 • 可以同时使用外文,但应与中文有对应关系(商标、进口食
品的制造者和地址、国外经销者的名称和地址、网址除外)。 所有外文不得大于相应的汉字(商标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