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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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石家庄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交易行为(以下简称土地二级市场交易),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存量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支持产业经济转型升级,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自然资源部(原国土资源部)印发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试点方案》(国土资发〔2017〕12号)的部署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和区域。

实施范围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和抵押,包括土地交易,以及土地连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一并交易的情况。

不包括住宅类土地上建筑物的分套交易情况。

实施区域为石家庄市裕华区、新华区、长安区、桥西区、井陉矿区、高新区、鹿泉区、栾城区、藁城区和正定县的行政区域内。

第三条在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承办机构负责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二级市场中,办理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交易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

市住建部门不再办理相关业务。

第四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诚实、信用、自愿;(三)规范、便捷、安全。

第五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承办机构应建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有形市场,设立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搭建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平台,提供交易信息的归集、发布、数据管理、数据交互、资金监管等服务,按有关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等事项。

第六条土地二级市场交易大厅按照交易、登记一体化模式,设置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税款缴纳、不动产登记联合服务窗口,实行土地二级市场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站式”办理,方便群众办理业务。

第二章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第七条各类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包括买卖、交换、赠与、作价出资(入股)以及司法处置、资产处置、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或分立等形式涉及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

藁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藁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藁城区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为切实规范我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秩序,着力解决再生资源回收行业暴露出的违法用地、环保、安全、监管不到位等问题,根据省防控疫情推进外资外贸商贸流通文旅业发展协调组《关于开展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冀文协调〔2020〕8号)精神及市领导批示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1个月的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

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摸清全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现状,严格依据《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依法取缔一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者,重点整治一批重大问题隐患,引导提升一批具备资格但管理不够规范的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建立完善科学长效的监管体系机制,推动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二、重点任务在全市范围内,针对所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及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涉嫌违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全面排查情况,重点对违法违规用地、无证无照经营、环保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整治。

三、工作步骤专项整治行动从即日起至2020年11月30日止,分三个阶段实施:(一)全面排查阶段(2020年10月28日-11月3日)。

各县(市、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抓紧作出安排部署,快速启动全面排查工作,彻底摸清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底数和突出问题,列出清单、登记造册,提出处理意见,确保全覆盖、不留死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11月4日-11月20日)。

各县(市、区)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北省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定》和《石家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全面集中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责成专人,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号管理。

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和整改不达标的,坚决予以取缔。

于11月20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及《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市再生资源回收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

石家庄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长城网石家庄3月11日讯(记者冯素琴通讯员李亚楠)记者从石家庄市规划局了解到,省会2010-2020年城市总体规划出炉,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总体规划将优化都市区布局,落实城市北跨战略,强化正定组团功能,建设滨河新区、承担部分省会功能,统筹产业发展,完善产业聚集区布局。

同时依据“规模不变、调整用地发展方向和布局”的原则对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进行调整。

据了解,石家庄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于2006年底上报国务院,在待批期间,正值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调整、区域发展格局发生重大变化时期。

在新形势下,市委市政府积极组织编制了新一轮石家庄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明确了城市新的发展目标和空间发展策略,并经省会规划委员会讨论通过。

2009年12月,市政府提请省政府呈报国务院申请总体规划调整,2010年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复函省政府同意我市对总体规划进行调整完善,目前调整工作已经完成。

此次规划调整以进一步明确城市发展定位、落实城镇化发展战略为核心,以调整产业结构、完善省会职能、拓展城市空间、强化生态建设、突出城市特色为重点,并充分与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

省会后十年城市规划:三区定乾坤按照国务院要求,本期城市总体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分市域、都市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市域:包括市区及17县市,面积15848平方公里,市域总人口达到1060万,城镇化水平达到65%。

都市区:包括市内五区及正定、鹿泉、藁城、栾城四县市,面积2657平方公里,区域总人口538万。

中心城区:规划建成区,居住人口300万,面积287平方公里。

省会后十年城市定位: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随着国家发展战略调整,京津冀区域正成为引领中国经济新一轮发展的增长极。

亟需以石家庄为核心,推动冀中南一体化建设,构建与京津良好的分工协作关系,使石家庄成为京津冀都市圈第三极。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3.26•【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职责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26日藁城区2020年造林绿化暨义务植树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善我区生态环境,扎实推进我区国土绿化,助力经济强区品质藁城建设,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我区交通干线廊道绿化和村庄绿化建设现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围绕省、石家庄市和区委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和改善生态环境的一系列部署要求,坚持“三沿三旁”重点绿化工作与其他绿化工程建设相结合,生态林与经济林建设相结合,专业造林与群众造林相结合,大规模推进造林绿化,逐步构筑起多层次、多树种、多效益生态绿化格局,为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提供生态支撑。

(二)任务目标:2020年,全区计划新增绿化面积0.6万亩,抚育面积1.5万亩。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大规模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

以“3.12”植树节活动为契机,全区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各企业等都要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掀起全区植树绿化高潮。

组织实施好“3.12”四大班子领导义务植树活动,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推动义务植树活动向更广、更深发展。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2006年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国土部
(7)成交确认书
(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9)其他相关文件
9
9.1发布公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
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
(试行)
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目次

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8.2拍卖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拍卖出让公告
(2)拍卖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宗地界址图
(5)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6)成交确认书
(7)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8)其他相关文件
8.3挂牌出让文件应当包括:
(1)挂牌出让公告
(2)挂牌出让须知
(3)竞买申请书
(4)挂牌竞买报价单
(5)宗地界址图
(6)宗地规划指标要求
(1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11号)
4
4.1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内涵
本规范所称招标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特定或者不特定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参加国有土地使用权投标,根据投标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7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2020年第178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正文:---------------------------------------------------------------------------------------------------------------------------------------------------- 关于公布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的公告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结合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情况,我厅编制了《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版)》,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年12月28日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序号事项编码事项名称行使层级设定依据省级业务指导部门备注1 130115089000 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市级、县级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依据文号: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4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条款号:第四十条。

2.《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依据文号:2016年5月25日河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修订通过,条款号:第三十九条。

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依据文号:2008年4月22日国务院令第524号公布,2017年10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7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予以修正,条款号:第二十八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4.《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据文号:国发〔2016〕29号。

5.《中共河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划转指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作职责的通知》,依据文号:冀机编办〔2019〕68号。

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行政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行政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

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行政规划二审行政裁定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规划【审理法院】河北省保定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保定地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11.19【案件字号】(2020)冀06行终200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杨晏燕赵明别道齐【审理法官】杨晏燕赵明别道齐【文书类型】裁定书【当事人】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当事人】王艳惠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当事人-个人】王艳惠【当事人-公司】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代理律师/律所】卢云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卢云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卢云【代理律所】河北满星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王艳惠【被告】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本院观点】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是否在此次批复批准征地范围内,直接关系到被上诉人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作出诉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为的合法性。

【权责关键词】行政规划合法违法合法性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发回重审【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基本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是否在此次批复批准征地范围内,直接关系到被上诉人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作出诉争《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行为的合法性。

被上诉人保定市国土资源局莲池区分局主张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在此次征地范围内,且已向其支付土地补偿款。

但根据上诉人王艳惠提供的此次征地报批材料中的“土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土地使用权人却无王艳惠,上诉人王艳惠亦主张其非被征收户。

故关于上诉人王艳惠诉争承包地是否在此次批复批准征地范围内,需进一步查实。

一审法院认定上诉人王艳惠的诉争承包地在此次征地范围内,属基本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裁定如下:【裁判结果】一、撤销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0)冀0602行初31号行政判决;二、发回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重审。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2020-01)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我局于 2020年1月21日拍卖出让 3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2019-32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449917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2654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382353
零售商业用地0.067564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2019-34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0.883468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419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777778
零售商业用地0.105690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宗地编号2019-35地块位置长治市太行西街南侧土地用途城镇住宅用地
土地面积(公顷)1.001645出让年限70年成交价(万元)6120
明细用途
用途名称面积
城镇住宅用地0.8875
零售商业用地0.114145
受让单位长治市中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备注:
二、公示期:2020年1月21日至 2020年1月25日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果宗地的用途为住宅或商服则需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非住宅或商服用途则应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进行年中调整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进行年中调整的通知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进行年中调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09.29
•【字号】德政办字〔2020〕49号
•【施行日期】2020.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管理
正文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进行年中调整的通知
德城区人民政府,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对《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进行年中调整,将长庄路南商业地块等18个地块调入计划,调入面积2625.11亩,将实验小学北地块等2个地块调出,调出面积113.9亩。

调整后,规模由3352.5亩增至5863.71亩,规模净增2511.21亩。

附件:1. 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年中调整情况一览表
2. 年中调整后德州市中心城区2020年土地出让计划地块情况一览表
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9日
附件1
附件2。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4.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藁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4月29日藁城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河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冀发〔2016〕24号)(以下简称省《实施方案》)和《石家庄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石发〔2016〕23号)(以下简称市《实施方案》),根据《石家庄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我区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落实《实施纲要》为主线,努力实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区、品质藁城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将学习纳入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各乡镇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

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石家庄市藁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石家庄市藁城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

目 录01 定位与目标POSITIONING AND OBJECTIVE02 优化格局OPTIMIZING LAYOUT03 提升品质IMPROVING QUALITY04 完善支撑ENHANCING SUPPORT05 保障实施ENSURING IMPLEMENTATION01定 位 与 目 标 丨 POSITIONING AND OBJECTIVE 011.1 职能定位先进制造业高地商贸物流枢纽创新经济领航区东部高品质城区1.2 发展目标1.3 开发保护战略实施5大战略,实现城市高质量发展04培育发展新动能重点企业为龙头创新链与产业链融合完善产业创新平台02优 化 格 局 丨OPTIMIZING LAYOUT022.1 严格落实控制线按照国家要求,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推动产业转型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

原则一:底线思维、保护优先原则二:多规合一、协调落实原则三:统筹推进、分类管控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为基础,科学有序统筹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强化底线约束,优先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国土安全。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科学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做到不交叉不重叠不冲突。

坚持陆海统筹、上下联动、区域协调,根据各地不同的自然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针对三条控制线不同功能,建立健全分类管控机制。

2.2 总体开发格局落实上位发展总格局,以三线划定成果为基础,抓住田、河、城、产四大要素分布特征,形成南北田园、中部产城、滨河发展、城乡融合的开发保护总格局。

在开发保护总格局基础上形成一带、两轴、三板块的空间结构一带:确立滹沱河经济带的战略地位,充分发挥带动作用两轴:依托快速路,形成城镇发展主轴依托新赵线和东三环,形成产业发展主轴三板块:北部农业板块中部三生融合发展板块南部农业板块2.3 农业发展空间构建“三区多节点”农业生产格局都市休闲农业观光区南部特色农业区北部高效农业区2.4 绿色生态空间构建“三水四廊”绿色生态格局滹 沱 河木 刀 沟汪 洋 沟2.5 城乡发展空间构建“中心城区-中心镇-一般乡镇-中心村-基层村”城乡体系2.5 城乡发展空间---保障产业发展形成“两区四园多节点”产业空间布局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化工园藁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校园区现代食品产业园、休闲文旅产业园11个特色产业节点:产业类型主要包括:新能源、智能装备制造、特色纺织、食品加工、绿色建材等生物医药装备制造新材料现代物流2.5 城乡发展空间---促进乡村振兴分类引导乡村空间布局,全面推进乡村振兴033.1 城乡风貌塑造强化全域特色风貌管控,塑造城、水、田、林和谐共融的城乡风貌现代城市风貌区特色产业风貌区都市田园风貌区生态滨水风貌区临空门户风貌区高教创新风貌区具有时代特色、城绿共融、疏朗有序的现代城市风貌绿色生态、简洁明快、产城融合的现代化产业集聚区特色风貌田园环抱、尺度宜人的美丽田园风貌体现生态自然风光的滨水风貌舒展平缓、布局有序的临空门户风貌富有人文特色、开放活力的高教创新风貌3.2 地域特色彰显传承三宫文化和特色农业种植文化,打造本地农业品牌■ 三宫文化■ 特色农业文化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彰显城市文化魅力■ 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明确管控要求■ 强化物质与非物质文化 遗产活化利用四明楼台西遗址台西遗址藁城战鼓秧歌剧苗圃:百年传承梨园:品种多样藁优麦:规模效应梅花惨案纪念馆3.3 公共服务优化落实七类设施配置教 育设 施体 育设 施商 业 服 务设 施文 化设 施医 疗 卫 生设 施行 政设 施社 会 福 利设 施乡 镇中 心 城 区建设行政、文化、体育、医疗、福利等综合公共服务中心,为全区提供综合服务。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1.25•【字号】•【施行日期】2024.01.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藁城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藁城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1月25日藁城区2024年民生工程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石家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在发展中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进民生福祉,提高人民生活品质,区政府研究决定,2024年在全区继续实施20项民生工程,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集中力量做好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统筹做好住房、教育、医疗、养老、托育、就业、社保等方面工作,有效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024年任务目标力争10月底前基本完成,11月底前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二、主要任务根据石家庄市20项民生工程工作安排,涉及我区的民生工程共有16项工作(其中:棚户区改造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灾后农房恢复重建工程、义务教育学校扩容提质工程等4项不涉及我区)。

具体如下:(一)口袋公园建设工程。

新建口袋公园1个。

(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二)“四好农村路”提升工程。

建设改造农村公路30公里。

(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三)农村厕所改造工程。

改造卫生户厕2828座。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划管理的意见-石政函〔2019〕6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划管理的意见-石政函〔2019〕69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划管理的意见正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严格规划管理的意见石政函〔2019〕6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循环化工园区和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石家庄市建设现代省会、经济强市的总体要求,围绕提升城市品质、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积极推动新规范的顺利衔接,切实落实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规范各类城乡建设活动,提出如下意见:一、严格按照法定规划实施,维护规划严肃性各区政府必须加强规划管理,经依法批准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等法定规划具备法定效力,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要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各项城乡建设活动须按照法定规划实施。

各区建设项目从选址、土地征收转用、供地到建设项目审批等各个环节,均须同时符合法定规划的相关要求,缺少任一法定规划或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均不能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更不能开工建设。

二、进一步强化控规管理,严格规范调整程序各区在建设项目审批中应当严格依据法定有效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审批,项目的用地性质及各项建设指标要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

确需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各区政府要从有利于推动发展全局出发,经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慎重研究,集体决策后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申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八条和《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程序规定》(石政发〔2015〕2号)文件规定,依法依规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动态维护是在城市发展过程中,因故对已经批准实施的控规成果进行单元整体或局部地块的调整、深化和完善。

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冀政[1990]76号

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冀政[1990]76号

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正文:---------------------------------------------------------------------------------------------------------------------------------------------------- 河北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1990年7月1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冀政[1990]76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管理,改革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本省对外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均可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在河北省境内的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土地开发利用、经营。

第三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期间,其所有权仍属中华人民共和国,用地单位或个人只有使用权,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地下的各类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设施属国家所有,不在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的范围内。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本辖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进行监督检查。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终止由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负责权属管理,有关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由房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负责权属管理。

第五条依照本实施办法的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第六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中的一切活动,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本省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七条土地使用权出让(以下简称出让),是指市、县人民政府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家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以指定的地块、用途、使用年限和其他条件,提供给土地使用权受让人依法开发经营使用,并由受让人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招标投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招标投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

(招标投标)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2006年5月31日发布2006年8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I1 适用范围-1-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1-3 依据-1-4 总则-2-5 公布出让计划,确定供地方式-4-6 编制、确定出让方案-5-7 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5-8 编制出让文件-6-9 发布出让公告-7-10 申请和资格审查-9-11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招标-11-12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拍卖-14-13 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实施——挂牌-15-14 签订出让合同,公布出让结果-17-15 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交付土地-17-16 办理土地登记-18-17 资料归档-18-附录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书示范文本-19- 附录B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文本格式-20-附录C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须知示范文本-30-附录D 投标[竞买]申请书示范文本-54-附录E 投标[竞买]资格确认书示范文本-55-附录F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出让投标书示范文本-56-附录G 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报价单示范文本-57- 附录H 授权委托书示范文本-58-附录I 中标通知书示范文本-59-附录J 成交确认书示范文本-60-前言为完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行为,统一程序和标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土地市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B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应当使用的文本格式,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附录G、附录H、附录I、附录J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中所需其他文本的示范格式。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经五华县人民政府批准,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4(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PM-A20043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 5月29日9时30分;PM-A20044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 5月29日10时;PM-A20045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 5月29日10时30分;PM-C20046号地块网上拍卖会定于2020年 5月29日11时。

宗地编号:PM-A20045宗地总面积:1478.23平方米宗地坐落:五华县琴江新区出让年限:40年容积率:小于或等于3建筑密度(%):小于或等于50绿化率(%):大于或等于25建筑限高(米):小于或等于40主要用途:零售商业用地明细用途用途名称面积零售商业用地1478.23投资强度:万元/公顷保证金:435万元估价报告备案号4414820BA0049场地平整:场地内平整基础设施:给水,排水,通电,通路,通讯起始价:870万元加价幅度:9万元备注:本次委托按现状净地拍卖出让,建筑物价值为零,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对发现并核实竞买人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不得参加土地竞买活动: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2.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3.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4.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05月12日至2020年05月28日到略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

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源行政管理:其他(资源)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登记【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28【案件字号】(2020)冀01行终272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邸亮李文华张力【审理法官】邸亮李文华张力【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凤水【当事人】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周凤水【当事人-个人】周凤水【当事人-公司】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王云龙河北法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王云龙河北法璋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王云龙【代理律所】河北法璋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行终字【原告】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周凤水【被告】河北大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观点】本案争议焦点为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7月9日为周凤水颁发的冀(2019)藁城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合法。

【权责关键词】合法第三人书证证据确凿证据不足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原审查明的事实一致,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19年7月9日为周凤水颁发的冀(2019)藁城区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权证书是否合法。

该证证载共有宗地面积1787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86.53平方米。

1994年6月2日,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原藁城市人民政府)为周风水颁发了优惠售房字第××号房屋所有权证,但未注明土地情况。

2016年9月14日,石家庄市藁城区土地储备中心收购了大有房地产公司藁国用(2008)第150号国有土地使用证18037.5平方米土地中的16250平方米(24.375亩)土地,剩余1787.5平方米土地并未被收购,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亦未注销大有房地产公司剩余1787.5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藁城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31•【字号】藁政发〔2015〕3号•【施行日期】2015.03.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藁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藁政发〔2015〕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藁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石家庄市藁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抓好贯彻落实。

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2015年3月31日石家庄市藁城区2015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石家庄市藁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石家庄市藁城区城市总体规划》、近五年供地情况、土地资源利用的现状与供给潜力和建设用地需求,按照《国有建设用地计划编制规范(试行)》要求,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保障发展用地为核心,创新用地模式,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盘活新增、控制总量、提高质量、适度调控房地产市场,坚持最新的城市建设和节约用地理念,高标准统筹推进项目建设和区域内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土地供应方式,优化土地供应的空间布局,结合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发展目标和2015年我区建设思路和实施重点,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区域、各行业、各类用地,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城乡统筹原则。

强化农村地区土地利用管理,实现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保障一体化建设,积极开展镇、村、田、林、路综合整治,努力促进农业向规模化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村居民向小集镇集中,形成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优势互补的土地利用空间结构。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东新区核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补充成果的公告-邢政字〔2020〕19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东新区核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补充成果的公告-邢政字〔2020〕19号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东新区核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补充成果的公告正文:---------------------------------------------------------------------------------------------------------------------------------------------------- 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东新区核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补充成果的公告邢东新区核心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补充成果已经专家组验收通过和市政府审核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同时终止执行《邢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邢台市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的公告》(邢政字〔2017〕11号)公布的涉及邢东新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标准。

一、区域范围东至东环城公路,西至襄都路,北至龙岗大街、岗北六街,南至中兴东大街,面积共计67.10平方公里。

二、基准地价内涵本次编制的基准地价是指项目范围内,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用地(包括办公营业类用地与基础设施类用地)分别对应的级别,在以下设定条件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均价格:(一)估价期日为2016年1月1日;(二)土地使用年限为各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服务用地50年);(三)开发程度为商服、住宅用地市政七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通暖、供气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工业、公共服务用地市政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供水、排水及宗地内场地平整);(四)容积率为(商服用地2.5、住宅用地2.5、工业用地1.5、办公营业类公共服务用地1.5)。

三、基准地价邢东新区核心区基准地价结果表用地类型单位Ⅰ级地Ⅱ级地Ⅲ级地Ⅳ级地Ⅴ级地Ⅵ级地商服用地地面价(元/平方米)-- -- -- 2475 1650 1050 每亩单价(万元/亩)-- -- -- 165 110 70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 990 660 420 住宅用地地面价(元/平方米)-- -- 2115 1500 1020 -- 每亩单价(万元/亩)-- -- 141 100 68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 846 600 408 -- 工业用地地面价(元/平方米)765 675 555 447 -- -- 每亩单价(万元/亩)51 45 37 29.8 -- -- 办公营业类(公共服务用地)地面价(元/平方米)-- 900 570 -- -- -- 每亩单价(万元/亩)-- 60 38 -- -- -- 楼面地价(元/平方米)-- 600 380 -- -- -- 基础设施类(公共服务用地)地面价(元/平方米)-- 520 390 -- -- -- 每亩单价(万元/亩)-- 34.67 26 -- -- --四、土地级别图及土地级别界限商服用地各级别范围:四级地:中南街、泉北东大街、振兴一路、心河路围合区域;长信南街、兴盛街、东华路、邢州大道、襄都路围合区域;襄都路、东关街、东华路、中兴东大街围合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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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2020)
经石家庄市藁城区人民政府批准,石家庄市藁城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 9(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出让面积(平方米)
宗地坐落
出让年限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建筑高度(m)
土地用途明细
保证金(万元)
起始价(万元)
亩均税收
投资强度
加价幅度
挂牌开始时间
挂牌截止时间
备注
(2020)001号
13639.44
东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2-2号地块、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1-2号地块,西临、南临、北临大同村地
50年
0.8-2.5
30-60
le;15
le;40
工业用地
858
858
ge;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电话***
(2020)002号
14931.31
东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西临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南临大同村地,北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
50年
0.8-2.5
30-60
le;15
le;40
工业用地
865
865
ge;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2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电话***
(2020)003号
33335.83
东临河北瑞德森纤维素有限公司,西临河北永泰柯瑞特化工有限公司,南临郭庄村地,北临市府路
50年
ge;0.8并且le;2.5
30-60
le;25
le;40
工业用地
1146
1146
ge;20万元/年
ge;35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1146万元和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107.17615万元。

2、电话***
(2020)004号
25041.89
东临大同村地、石家庄威纳邦日化有限公司,西临石家庄市2017年度实施第21批次建设用地、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南临大同村地,北临石家庄市2013年度实施第16批次建设用地
50年
0.8-2.5
30-60
le;15
le;40
工业用地
1469
1469
ge;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电话***
(2020)005号
6200.26
四邻均为南孟村地
50年
le;0.8
le;25
ge;40
le;24
教育用地
205
205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05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209.09万元和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费用241.8万元(已缴纳指标费用的以票据为准进行核减)。

2、电话***
(2020)006号
10856.2
东临北汪村地,西临北汪村地,南临北汪村地,北临北汪村地
50年
ge;0.8并且le;2.5
40-60
le;20
le;24
工业用地
359
359
ge;20万元/年
35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359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9.93万元和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费用423.384万元(已缴纳指标费用的以票据为准进行核减)。

2、电话***
(2020)007号
8393.14
四邻均为马庄村地
50年
ge;1.0并且le;2.5
30-60
le;15
工业用地
287
287
20万元/年
ge;300万元/亩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有意竞买人需缴纳竞买保证金287万元、地上建(构)筑物、附着物款63.34万元和占补平衡指标、粮食产能指标费用306.935万元(已缴纳指标费用的以票据为准进行核减)。

2、电话***
(2020)008号
8792.37
东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西临小丰村地,南临小丰村地和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北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
40年
ge;1.0并且le;1.5
le;50
ge;25
详见指标说明
商务金融用地
838
1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该地块设限地价终止出让活动机制,该地块最高限价为1174万元。

2、电话***
(2020)009号
33325.37
东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和小丰村地,西临石家庄市2017年第三十九批次建设用地3号地块,南临小丰村地,北临小丰村地
40年
ge;1.0并且le;1.5
le;50
ge;25
详见指标说明
商务金融用地
3204
3204
50万元
2020年2月8日
2020年2月19日
1、该地块设限地价终止出让活动机制,该地块最高限价为4486万元。

2、电话***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
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2020)008号、(2020)009号地块按照出价最高且低于最高限价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其他地块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1日至2020年2月7日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17日到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6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0年2月18日11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石家庄市藁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各地块挂牌时间为:
2020年02月08日09时00分至2020年2月19日09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出让公告的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的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三)(2020)008号、(2020)009号地块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为竞买人自有资金,并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鉴证的《住宅和商业用地竞买保证金来源情况申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本次出让地块不接受邮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和报价,法定节假日不受理业务。

(五)(2020)001号地块委托河北维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2号地块委托河北万源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3号地块委托河北慕杉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4号地块委托河北省泽融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5号地块委托河北骏丰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6号地块委托河北海天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7号地块委托河北省拍卖总行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8号地块委托石家庄盛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2020)009号地块委托河北泽润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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