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能源折标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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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能源消耗折标系数参照标准的通知苏发改
工业发〔2008〕404号
发布时间: 2008-04-30 14:55:00 来源:工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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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推进节能减排工作,近两年来,全省各级发展改革委主管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部门,在有关咨询研究机构和企业的协助下,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一系列政策规定,切实加强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消耗准入管理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少数项目对能源消耗系数理解、执行不一的现象,对客观评价能源消耗产生了不利影响。
为把节能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客观准确地反映项目能耗总量、每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科学规范地开展能源消耗评估审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标准、制度,经研究,目前对报送省、市、县发展改革委核准、备案的工业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照本通知附件列示的能源消耗折算标准煤系数。今后,如国家颁布新的标准,应按新标准执行。
附件:
1.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
2.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
二○○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主要能源折标系数表
注:1.备注“A”指来源于国家统计局国统字(2006)185号《能源统计报表制度》列示的参考折标系数。2.备注“B”指来源于国家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2007年2月2日《关于报送2006年千家企业节能量的函》的附表备注。3.电的折标系数征求了省统计部门的意见。
附件二:
主要耗能工质折标系数表
注:1.耗能工质是指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不作原料使用、也不进入产品,制取时又需要消耗能源的工作物质。2.本表来源于国家技术监督局1990年7月24日发布的GD2589-90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综合能耗计算通则》的附录A《耗能工质能源等价值》。
《评价企业合理用热技术导则》网上能查到的最新标准号是 GB/T 3486-1993
《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导则》据网上查到的资料已被《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取代。
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司,提出修订《评价企业合理用水技术通则》(GB/T 7119—1993),委托中国标准化研究院进行该标准的修订。经过3年多6个单位共同起草,于2006年7月18日发布,并把名称修订为《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06),于2006年12月1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