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定稿)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教育部2002-02-2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教高[2002]3号)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我部对原国家教委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修订。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长分管图书馆工作。
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设副馆长若干名,由学校聘任或任命。
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解读精品文档7页
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解读精品文档7页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解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是为了规范和提高图书馆工作水平,保障读者的权益和满足教学、科研、学习和社会服务的需要而制定的。
本文将对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解读,以便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这一规程。
一、图书馆的使用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定,图书馆是供学校内外师生员工以及社会公众借阅图书、阅览资料的场所。
图书馆内的图书、资料都是公共财产,应当妥善保护和共享使用。
图书馆的使用者应当爱护图书、资料和设备,不得损坏、污损或擅自带出图书馆内的图书、资料。
在使用图书馆时,读者应当遵守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吸烟或其它干扰他人阅读的行为。
此外,读者还需遵守图书馆规程中所规定的借阅规定和阅览规定,否则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图书的借阅根据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读者可以通过自助借还机或者前台借还服务台借阅图书。
每个读者在借阅期间有责任妥善保管所借图书,如有损坏或丢失,需要按照规定赔偿。
借书期限一般为30天,根据实际情况可以续借。
但是,读者需要注意,续借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借书期限的一半,并且被人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此外,一本图书在未归还前不能重复借阅。
三、图书的预约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定,读者可以在图书馆网站上进行图书的预约。
预约可以帮助读者更好地安排时间,避免图书被他人借走。
读者需要提前填写相关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预约的图书。
图书馆会保留被预约的图书三天的时间,如果读者在规定时间内未来取,则会自动取消预约,并将图书放回书架供其他读者借阅。
四、图书馆的服务根据2015版《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的规定,图书馆除了为读者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外,还提供阅览、复印、电子资源查询等服务。
图书馆的工作人员会根据读者需求提供相应的帮助和咨询。
图书馆也会定期举办讲座、培训活动,以提高读者的信息素养和学术水平。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 定稿
附件三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简称评价指标)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文件编制的基础上,重点在体制与机构、工作人员、经费、馆舍、设备、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服务、管理、学术成果与交流等方面制定了评价指标和量化设计,并根据图书馆的现实工作和发展趋势,在评价内容上进行了适当拓展,以更好地指导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
本评价指标将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评价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参考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指标相关的数值做适当调整,以适应“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需求。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总表,如表1所示。
表1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总表(试行)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如表2所示。
2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大学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
XXXX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服务,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XX]14号)和《高职高专图书馆建设实施指南》等文件精神,特成立“XXXX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XXXX学院图书馆工作委员会是在分管校长领导下对全校文献信息事业和图书馆建设进行决策参考、管理协调、业务指导的咨询机构。
第三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的任务是: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研究图书馆发展方向和工作规划;讨论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我校热心图书情报事业、积极参与图书馆建设的教育教学及科研人员和有关领导组成。
第五条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由分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一人,由图书馆馆长担任;委员若干名,由各二级院系(部)、相关职能部门产生;设秘书一人,由图书馆一名馆员担任。
第三章委员职责第六条根据学校发展规划、教学科研发展方向和人才培养要求,就图书馆的发展、经费、人才、制度等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提高图书馆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提高馆藏资源的利用率。
第七条协调全校文献资源建设工作,促进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与共享。
督促各院系、部门贯彻落实图书馆建设的规划、目标,支持并配合协调工作的开展。
第八条接受图书馆委托,指导和监督图书馆业务工作,使其能更好地为学校教学科研、专业建设、素质教育和校园文化建设服务:(一)协助选择有关学科专业的文献信息资源(包括纸本文献资源和数字资源),对相关学科、专业范围内的书刊提出采购意见;(二)接受相关专业问题的咨询并帮助加以解决。
第九条及时沟通信息,反映师生对图书馆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第十条了解并宣传文献信息工作在学校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向广大师生介绍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状况,不断扩大图书馆对本校读者的影响力。
全国高职高专图书馆建设指南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Guide for the De 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libraries in China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工作组2011年12月目录前言1 编制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建设原则 (3)4建设要求 (4)4.1 目标及任务 (4)4.2管理体制 (5)4.3 组织机构 (6)4.4队伍建设 (7)4.5 经费筹措 (8)4.6 文献资源建设 (8)4.7 自动化、网络化及数字化建设 (11)4.8环境建设 (12)4.9读者服务及评价 (13)4.10 科学管理及学术研究 (15)5 规范性引用文件 (16)前言高职高专院校是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合称,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是高职高专院校改革、建设及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担负着为学校教学科研、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国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建设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及水平,特制定《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进一步加强本校图书馆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高职高专院校执行《建设指南》的情况加强督查,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建设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工作组负责解释。
1 编制目的为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优化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条件,促进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建设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建设指南》为依据,对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按照《建设指南》的要求,对学校图书馆建设给予支持。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的通知(教高[200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引导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扩大高等学校办学自主权,尽快形成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管理的科学运行机制,我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供工作中参照使用。
《目录》是国家对高职高专教育进行宏观管理的一项基础指导性文件,是指导高等学校设置、调整高职高专教育专业,制定培养方案、组织教育教学,安排招生,组织毕业生就业,以及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教育统计和人才预测等工作的主要依据,也是社会用人部门选用高等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
从2005年起,高职高专教育的招生和统计等工作使用该《目录》。
与《目录》配套的“专业简介”将由相关部门出版发行,“本专科专业对应表(供统计用)”将另行印发。
现高职高专教育在校生仍按原专业培养至毕业。
《目录》的颁布是关系我国高职高专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一项带有全局性的重要举措,对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职高专教育毕业生的适应性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将《目录》印发至本地所有高等学校,并认真做好《目录》的使用和宣传工作,并请把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报我部高等教育司。
高等教育司联系人:综合处:张庆国010-66096867高职高专处:李津石010-66096232教育部二00四年十月二十二日附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专业代码专业名称51农林牧渔大类5101农业技术类510101作物生产技术510102种子生产与经营510103设施农业技术510104观光农业510105园艺技术510106茶叶生产加工技术510107中草药栽培技术510108烟草栽培技术510109植物保护510110植物检疫510111农产品质量检测5102林业技术类510201林业技术510202园林技术510203森林资源保护510204野生植物资源开发与利用510205野生动物保护510206自然保护区建设与管理510207森林生态旅游510208林产化工技术510209木材加工技术510210森林采运工程5103畜牧兽医类510301畜牧兽医510302畜牧510303饲料与动物营养510304特种动物养殖510305兽医510306兽医医药510307动物防疫与检疫510308兽药生产与营销5104水产养殖类510401水产养殖技术510402水生动植物保护510403海洋捕捞技术510404渔业综合技术5105农林管理类510501农业经济管理510502农村行政管理510503乡镇企业管理510504林业经济信息管理510505渔业资源与渔政管理52交通运输大类5201公路运输类520101公路运输与管理520102高等级公路维护与管理520103路政管理520104汽车运用技术520105交通安全与智能控制520106城市交通运输520107公路监理520108道路桥梁工程技术520109工程机械控制技术520110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5202铁道运输类520201高速铁道技术520202电气化铁道技术520203铁道车辆520204铁道机车车辆520205铁道通信信号520206铁道交通运营管理520207铁道运输经济520208铁道工程技术5203城市轨道运输类520301城市轨道交通车辆520302城市轨道交通控制52030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520304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5204水上运输类520401航海技术520402水运管理520403国际航运业务管理520404海事管理520405轮机工程技术520406船舶工程技术520407船舶检验520408航道工程技术5205民航运输类520501民航运输520502飞行技术520503空中乘务520504航空服务520505民航商务520506航空机电设备维修520507航空电子设备维修520508民航特种车辆维修520509航空通信技术520510空中交通管理520511民航安全技术管理520512航空油料管理和应用520513飞机制造技术5206港口运输类520601港口业务管理520602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520603集装箱运输管理520604港口工程技术520605报关与国际货运5207管道运输类520701管道工程技术520702管道工程施工520703管道运输管理53生化与药品大类5301生物技术类530101生物技术及应用530102生物实验技术530103生物化工工艺530104微生物技术及应用5302化工技术类530201应用化工技术530202有机化工生产技术530203高聚物生产技术530204化纤生产技术530205精细化学品生产技术530206石油化工生产技术530207炼油技术530208工业分析与检验530209化工设备维修技术5303制药技术类530301生化制药技术530302生物制药技术530303化学制药技术530304中药制药技术530305药物制剂技术530306药物分析技术5304食品药品管理类53040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30402药品质量检测技术530403药品经营与管理530404保健品开发与管理54资源开发与测绘大类5401资源勘查类540101国土资源调查540102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540103煤田地质与勘查技术540104油气地质与勘查技术540105水文地质与勘查技术540106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540107铀矿地质与勘查技术540108非金属矿产地质与勘查技术540109岩矿分析与鉴定技术540110宝玉石鉴定与加工技术5402地质工程与技术类540201矿山地质540202工程地质勘查540203水文与工程地质540204钻探技术540205地球物理勘查技术540206地球物理测井技术540207地球化学勘查技术5403矿业工程类540301煤矿开采技术540302金属矿开采技术540303非金属矿开采技术540304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540305沙矿床开采技术540306矿井建设540307矿山机电540308矿井通风与安全540309矿井运输与提升5404石油与天然气类540401钻井技术540402油气开采技术540403油气储运技术540404油气藏分析技术540405油田化学应用技术540406石油与天然气地质勘探技术5405矿物加工类540501矿物加工技术540502选矿技术540503选煤技术540504煤炭深加工与利用540505煤质分析技术540506选矿机电技术5406测绘类540601工程测量技术540602工程测量与监理540603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540604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540605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540606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540607矿山测量55材料与能源大类5501材料类550101金属材料与热处理技术550102冶金技术550103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550104复合材料加工与应用技术550105材料工程技术550106建筑装饰材料及检测5502能源类550201热能动力设备与应用550201城市热能应用技术550203农村能源与环境技术550204制冷与冷藏技术5503电力技术类550301发电厂及电力系统550302电厂设备运行与维护550303电厂热能动力装置550304火电厂集控运行550305小型水电站及电力网550306供用电技术550307电网监控技术550308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550309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550310农村电气化技术550311电厂化学56土建大类5601建筑设计类560101建筑设计技术560102建筑装饰工程技术560103中国古建筑工程技术560104室内设计技术560105环境艺术设计560106园林工程技术5602城镇规划与管理类560201城镇规划560202城市管理与监察5603土建施工类560301建筑工程技术560302地下工程与隧道工程技术560303基础工程技术5604建筑设备类560401建筑设备工程技术560402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560403建筑电气工程技术560404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5605工程管理类560501建筑工程管理560502工程造价560503建筑经济管理560504工程监理5606市政工程类560601市政工程技术560602城市燃气工程技术560603给排水工程技术560604水工业技术560605消防工程技术5607房地产类560701房地产经营与估价560702物业管理560703物业设施管理57水利大类5701水文与水资源类570101水文与水资源570102水文自动化测报技术570103水信息技术570104水政水资源管理5702水利工程与管理类570201水利工程570202水利工程施工技术570203水利水电建筑工程570204灌溉与排水技术570205港口航道与治河工程570206河务工程与管理570207城市水利570208水利水电工程管理570209水务管理570210水利工程监理5703水利水电设备类570301水电站动力设备与管理570302机电设备运行与维护570303机电排灌设备与管理5704水土保持与水环境类570401水土保持570402水环境监测与分析58制造大类5801机械设计制造类580101机械设计与制造580102机械制造与自动化580103数控技术580104电机与电器580105玩具设计与制造580106模具设计与制造580107材料成型与控制技术580108焊接技术及自动化580109工业设计580110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580111精密机械技术580112医疗器械制造与维护5802自动化类580201机电一体化技术580202电气自动化技术580203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580204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580205计算机控制技术580206工业网络技术580207检测技术及应用580208理化测试及质检技术580209液压与气动技术5803机电设备类580301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580302数控设备应用与维护580303自动化生产设备应用580304医用电子仪器与维护580305医学影像设备管理与维护5804汽车类580401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580402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580403汽车电子技术580404汽车改装技术580405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580406汽车整形技术59电子信息大类5901计算机类590101计算机应用技术590102计算机网络技术590103计算机多媒体技术590104计算机系统维护590105计算机硬件与外设590106计算机信息管理590107网络系统管理590108软件技术590109图形图像制作590110动漫设计与制作5902电子信息类590201电子信息工程技术590202应用电子技术590203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590204电子仪器仪表与维修590205电子设备与运行管理590206电子声像技术590207电子工艺与管理590208信息安全技术590209图文信息技术590210微电子技术590211无线电技术590212广播电视网络技术590213有线电视工程技术5903通信类590301通信技术590302移动通信技术590303计算机通信590304程控交换技术590305通信网络与设备590306通信系统运行管理60环保、气象与安全大类6001环保类600101环境监测与治理技术600102环境监测与评价600103农业环境保护技术600104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600105城市检测与工程技术600106水环境监测与保护600107城市水净化技术600108室内检测与控制技术6002气象类600201大气科学技术600202大气探测技术600203应用气象技术600204防雷技术6003安全类600301工业环保与安全技术600302救援技术600303安全技术管理61轻纺食品大类6101轻化工类610101染整技术610102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610103制浆造纸技术610104香料香精工艺610105表面精饰工艺6102纺织服装类610201现代纺织技术610202针织技术与针织服装610203丝绸技术610204服装设计610205染织艺术设计610206纺织品装饰艺术设计610207新型纺织机电技术610208纺织品检验与贸易6103食品类610301食品加工技术610302食品营养与检测610303食品贮运与营销610304食品机械与管理610305食品生物技术610306农畜特产品加工610307粮食工程6104包装印刷类610401包装技术与设计610402印刷技术610403印刷图文信息处理610404印刷设备及工艺610405出版与发行62财经大类6201财政金融类620101财政620102税务620103金融管理与实务620104国际金融620105金融与证券620106金融保险620107保险实务620108医疗保险实务620109资产评估与管理620110证券投资与管理620111投资与理财620112证券与期货6202财务会计类620201财务管理620202财务信息管理620203会计620204会计电算化620205会计与统计核算620206会计与审计620207审计实务620208统计实务6203经济贸易类620301经济管理620302经济信息管理620303国际经济与贸易620304国际贸易实务620305国际商务620306商务经纪与代理6204市场营销类620401市场营销620402市场开发与营销620403营销与策划620404医药营销620405电子商务6205工商管理类620501工商企业管理620502工商行政管理620503商务管理620504连锁经营管理620505物流管理63医药卫生大类6301临床医学类630101临床医学630102口腔医学630103中医学630104蒙医学630105藏医学630106维医学630107中西医结合630108针灸推拿630109中医骨伤6302护理类630201护理630202助产6303药学类630301药学630302中药6304医学技术类630401医学检验技术630402医学生物技术630403医学影像技术630404眼视光技术630405康复治疗技术630406口腔医学技术630407医学营养630408医疗美容技术630409呼吸治疗技术630410卫生检验与检疫技术6305卫生管理类630501卫生监督630502卫生信息管理630503公共卫生管理630504医学文秘64旅游大类6401旅游管理类640101旅游管理640102涉外旅游640103导游640104旅行社经营管理640105景区开发与管理640106酒店管理6402餐饮管理与服务类640201餐饮管理与服务640202烹饪工艺与营养65公共事业大类6501公共事业类650101社会工作650102社区管理与服务650103青少年工作与管理650104社会福利事业管理650105公共关系650106商检技术650107人民武装650108涉外事务管理6502公共管理类650201公共事务管理650202民政管理650203行政管理650204人力资源管理650205劳动与社会保障650206国土资源管理650207海关管理650208环境规划与管理6503公共服务类650301家政服务650302老年服务与管理650303社区康复650304心理咨询650305科技成果中介服务650306职业中介服务650307现代殡仪技术与管理650308戒毒康复66文化教育大类6601语言文化类660101汉语660102应用英语660103应用日语660104应用俄语660105应用德语660106应用法语660107应用韩语660108商务英语660109旅游英语660110商务日语660111旅游日语660112文秘660113文物鉴定与修复660114文化事业管理660115文化市场经营与管理660116图书档案管理6602教育类660201语文教育660202数学教育660203英语教育660204物理教育660205化学教育660206生物教育660207历史教育660208地理教育660209音乐教育660210美术教育660211体育教育660212思想政治教育660213初等教育660214学前教育660215现代教育技术660216特殊教育660217儿童康复660218人群康复6603体育类660301竞技体育660302运动训练660303社会体育660304体育保健660305体育服务与管理67艺术设计传媒大类6701艺术设计类670101艺术设计670102产品造型设计670103视觉传达艺术设计670104电脑艺术设计670105人物形象设计670106装潢艺术设计670107装饰艺术设计670108雕塑艺术设计670109珠宝首饰工艺及鉴定670110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670111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670112广告设计与制作670113多媒体设计与制作6702表演艺术类670201表演艺术670202音乐表演670203舞蹈表演670204服装表演670205影视表演670206戏曲表演670207编导6703广播影视类670301广播电视技术670302摄影摄像技术670303音像技术670304影视多媒体技术670305影视动画670306影视广告670307主持与播音670308新闻采编与制作670309电视节目制作670310电视制片管理68公安大类6801公安管理类680101侦查680102经济犯罪侦查680103安全保卫680104警卫680105治安管理680106交通管理680107警察管理680108公共安全管理680109信息网络安全监察680110防火管理680111森林消防680112边防检查680113边境管理680114禁毒6802公安指挥类680201警察指挥与战术680202边防指挥680203边防船艇指挥680204边防通信指挥680205消防指挥680206参谋业务680207抢险救援6803公安技术类680301刑事技术680302警犬技术680303船艇动力管理680304船艇技术680305边防机要6804部队基础工作类680401部队政治工作680402部队财务会计680403部队后勤管理69法律大类6901法律实务类690101司法助理690102法律文秘690103司法警务690104法律事务690105书记官6902法律执行类690201刑事执行690202民事执行690203行政执行6903司法技术类690301刑事侦查技术690301司法鉴定技术690303安全防范技术690304司法信息技术690305司法信息安全——结束——。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定稿)
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肩负着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
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与学术性机构,担负着为学校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结合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发展与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实施指南》为依据,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发展与建设;各高职高专院校应高度重视学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落实《实施指南》的各项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应对照《实施指南》加强自身发展与建设。
《实施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类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
《实施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员会解释。
1.目标与任务1.1目标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范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引导图书馆发展方向,评价图书馆发展与建设,进而提高图书馆资源建设质量、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
1.2 任务图书馆应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秉承先进理念,运用现代技术,丰富服务内容,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实现科学管理,构建切实有效的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
1.2.1 建设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需求,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组织、管理、保存、维护和推广。
1.2.2 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工作。
拓展和深化文献信息服务内容,提高文献信息资源利用效益;加强与读者的互动交流,有效开展读者满意度测评,着力提高读者满意度。
1.2.3 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提高读者有效获取、准确评价、合理利用信息的能力。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22]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指导和规范高等学校图书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以下简称“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是为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和社会文化建设的重要基地。
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三条图书馆的主要职能是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
图书馆应充分发挥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
第四条图书馆的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全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体系,为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提供文献信息保障;(二)建立健全全校的文献信息服务体系,方便全校师生获取各类信息;(三)不断拓展和深化服务,积极参与学校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四)积极参与各种资源共建共享,发挥信息资源优势和专业服务优势,为社会服务。
第二章体制和机构第五条高等学校应由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图书馆工作。
图书馆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馆长负责制。
学校在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决策过程中,对于涉及文献信息保障方面的工作,应吸收图书馆馆长参与或听取其意见。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根据图书馆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图书馆内部组织机构和岗位,明确各组织机构和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高等学校可根据需要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全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报告,讨论全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工作人员第九条图书馆工作人员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守行业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解读
2015:高等学校要把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 预算,并根据发展需要逐年增加。
图书馆的经费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运
行费和专项建设费。运行费主要包括设备设 施维护费、办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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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和纸质文献
信息资源的年购置量应不低于国家有关规
定。
馆舍建筑面积和馆内各类用房面积须达到国
数字化网络化、共建共知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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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第四届图工委成立大会暨第一
次工作会议上,决定将修订《规程》作为本
届图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成立了规程修订
工作组。
组长:燕今伟 朱 强
成员:张兆忠 雷震 郑章飞 高凡 唐承秀
萧德洪 陈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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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本科院校图书馆 馆员职称分布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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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高等学校应将图书馆专业馆员培养纳 入学校的人才培养计划,重视培养高层次的 专家和学术带头人。鼓励图书馆工作人员通
过在职学习和进修,提高知识水平和业务技
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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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经费、馆舍、设备
2002:高等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列入学校预算。高等 学校图书馆的经费包括运行费和专项经费。运行费 主要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设备设施维护费、 办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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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指导思想
在《高等教育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
规划纲要》等现行法规和政策的框架下:
反映新形势下高等教育的发展对图书馆工作的需求
进一步明确高校图书馆在体制机制、馆舍设备、经费、 人员、文献资源、服务和管理等方面必须达到的基本要 求 适当超前提出文献信息服务某些方面的工作目标 力求弥补当前高校图书馆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 为各类型高校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具体的图书馆建设规
附表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定稿)
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定稿)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一、前言图书馆作为高职高专院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为教学、学习、研究提供支持和服务的重要职责。
为了提高图书馆的质量和效益,制定一个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是非常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以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评估和管理,为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发展提供有效的指导。
二、体系构成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旨在全面衡量图书馆的发展状况和服务水平。
该指标体系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1. 资源建设指标这部分指标主要评估图书馆的资源情况,包括馆藏图书数量、学科覆盖范围、电子资源和期刊数量等。
同时,还要考虑图书馆的空间规划和设备设施是否满足学生和教师的需求。
2. 服务质量指标服务质量是图书馆的核心竞争力,该指标主要包括借阅服务、参考咨询、文献传递等方面。
借阅服务方面,需要评估借书流程是否便捷、借书期限是否合理等;参考咨询方面,要考察图书馆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文献传递方面,要考虑图书馆文献资源的获取和分发方式是否合理。
3. 学术支持指标图书馆作为学术研究的重要支持机构,该部分指标主要评估图书馆的学术资源支持情况。
包括为教师和学生提供的学术数据库、期刊文献获取与利用、科研资助与培训等。
4. 管理水平指标图书馆的高效管理对于其正常运行至关重要,该部分指标主要评估图书馆的管理水平。
包括图书采编管理、流通管理、档案管理、数字化管理等方面,以及人员配置和组织架构情况。
5. 创新发展指标图书馆需要不断创新发展以适应快速变化的信息时代,该部分指标主要评估图书馆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
包括数字化服务、数字馆藏、学术合作等方面。
三、评价指标权重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给出了各指标的权重。
根据图书馆工作的重要程度和影响力,相应调整各指标的权重,以便合理反映各方面的工作情况。
四、结语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的制定是为了推动图书馆工作的发展和提升服务质量。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教育委员会(已更名)•【公布日期】1987.07.25•【文号】[87]教材图字009号•【施行日期】1987.07.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发布日期:2002年2月21日实施日期:2002年2月21日)废止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87]教材图字009号1987年7月25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第一章性质和任务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情报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它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令,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人类科学文化的优秀成果,履行教育职能和情报职能,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其主要任务是:(一)采集各种类型的文献资料,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和管理,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提供文献情报保障。
(二)开展流通阅览和读者辅导工作。
(三)开展用户教育,培养师生的情报意识和利用文献情报的技能。
(四)开发文献情报资源,开展参考咨询和情报服务工作。
(五)统筹、协调全校的文献情报工作。
(六)参加图书情报事业的整体化建设;开展多方面的协作,实行资源共享。
(七)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第二章业务工作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各项业务工作都要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要。
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的需要,根据馆藏基础及地区或系统文献资源布局的统筹安排,通过多种途径,有计划、有重点地采集国内外各种文献资料,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馆藏体系。
采集文献资料应以满足思想政治教育、教学、科学研究需要为主,兼顾其它需要。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校图书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普通高校图书馆管理,提高图书馆服务水平,发挥图书馆在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全国普通高校图书馆。
第三条高校图书馆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服务师生为宗旨,遵循教育规律,履行教育职责,发挥教育功能,提升服务品质,满足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的需求。
第四条高校图书馆应加强文献信息资源建设,提高信息化水平,推进数字化和智慧化建设,提升图书馆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五条高校图书馆应加强馆员队伍建设,提高馆员素质能力,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绩效考核和评估评价,激发馆员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第六条高校图书馆应加强条件建设,提高图书馆硬件设施水平,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为师生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第七条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发挥图书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推广活动和文化活动,提高师生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第八条高校图书馆应在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拓展社会服务功能,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服务。
第九条高校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提升国际化水平和服务能力。
第十条高校图书馆应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提高管理水平和效率。
第二章体制与机制第十一条普通高校应建立完善的图书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第十二条普通高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负责指导图书馆工作,制定图书馆发展规划和管理制度,审议图书馆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普通高校应设立图书馆学术委员会,负责学术研究、指导学科建设和图书情报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四条普通高校应设立图书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和数字化转型等方面的工作。
第十五条普通高校应设立读者服务部门,负责读者服务、阅读推广和文化活动等方面的工作。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教高[2002]3号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的通知(2002年2月21日教高[2002]3号)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我部对原国家教委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修订。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高职院校图书馆规章制度
高职院校图书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职院校图书馆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倡导爱护图书馆财产,加强读者自律,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规章制度适用于高职院校图书馆全体工作人员、读者及其它有关人员。
第三条图书馆是高职院校的重要文化设施和学习资源中心,是广大师生学习和科研的重要场所。
第四条在图书馆借还书、阅览、复印、咨询等活动中,必须遵守本规章。
第二章图书馆开放第五条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天8:00-20:00,遇特殊情况需关闭的情况下,图书馆将提前通知。
第六条读者凭学生证或工作证任意时间进入图书馆但需遵守图书馆秩序,如实履行借还书程序。
第七条在规定时间内未还书,将依据规章处罚。
第八条图书馆开放期间,读者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图书馆内高声喧哗或进行与学习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图书馆不接受外来人员进入借阅图书,如确实有需要,需出示有效证件并经馆员同意。
第十条图书馆内禁止吸烟、嚼食、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图书馆。
第三章图书馆安全第十一条图书馆内禁止使用明火,如需使用电脑、充电设备等电器,应随时保持安全。
第十二条借书时应注意防范盗窃行为,丢失请及时报告图书馆管理员。
第十三条图书馆内严禁打闹、斗殴等违法行为,如有发生,将追究责任。
第十四条图书馆内设有安全出口,请熟悉位置,并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保持冷静有序撤离。
第十五条图书馆内设有监控设备,禁止破坏、遮挡等行为。
第四章图书馆借书及归还第十六条读者可根据个人账号在图书馆借阅书籍,且需按时归还。
第十七条图书借期为30天,到期后可申请续借一次,续借期限为15天。
第十八条逾期未还书,将按规定罚款,罚款标准为每天0.1元。
第十九条若图书遗失或损坏,需要按照原价赔偿,具体金额以管理员核实为准。
第二十条图书馆严禁借阅不属于个人使用范围的图书借出,不得私自外借。
第五章图书馆秩序第二十一条图书馆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学习。
第二十二条禁止在图书馆内吃东西、抽烟、喧哗等影响环境卫生与秩序的行为。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的指南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Guide for the Development of Higher Vocational Collegelibraries in China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工作组2011年12月目录前言1 编制目的 (3)2 适用围 (3)3 建设原则 (3)4 建设要求 (4)4.1 目标与任务 (4)4.2 管理体制 (5)4.3 组织机构 (6)4.4 队伍建设 (7)4.5 经费筹措 (8)4.6 文献资源建设 (8)4.7 自动化、网络化及数字化建设 (11)4.8 环境建设 (12)4.9 读者服务与评价 (13)4.10 科学管理与学术研究 (15)5 规性引用文件 (16)前言高职高专院校是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合称,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是高职高专院校改革、建设与发展的三大支柱之一,担负着为学校教学科研、文化传承、人才培养和社会服务提供文献信息服务的重要任务。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国各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建设的实际,为进一步加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科学化、规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特制定《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以下简称《建设指南》)。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进一步加强本校图书馆的建设,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也应对高职高专院校执行《建设指南》的情况加强督查,推动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工作的发展和提升。
《建设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工作组负责解释。
1 编制目的为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性、科学性,优化高职高专院校办学条件,促进全国高职高专院校教育教学质量总体水平进一步提高,特制定本《建设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建设指南》为依据,对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各高职高专院校应按照《建设指南》的要求,对学校图书馆建设给予支持。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指南在当前高职高专教育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图书馆作为学校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教学和学术研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将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提供一些指南,旨在提升图书馆的服务质量和学术资源的利用效率。
一、规划与设计图书馆建设的首要任务是进行合理的规划与设计,满足学校师生的教学和学术需求。
首先,要确保图书馆的规模与学校规模相适应,建筑面积应能容纳足够的书籍、阅览座位和相关设施。
其次,应设计合理的空间布局,将图书馆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包括阅览区、自习区、多媒体区、会议室等,方便师生进行学习和研究活动。
此外,还要考虑到环境舒适、通风良好以及无线网络覆盖等因素,为用户提供优质的学习和阅读环境。
二、图书采购与分类一个优秀的图书馆必须具备高质量的图书资源。
因此,在图书采购方面,应重视与学校所开设专业课程和研究领域相关的图书文献,满足师生对各类学术资料的需求。
同时,也要注重文科、理科、工科等不同学科领域的均衡发展,确保馆藏书籍的全面性和多样性。
在图书分类方面,可参考国际通行的图书分类法,并结合学校专业设置和用户需求,制定适合自身图书馆的分类法,方便用户查找和利用图书馆资源。
三、现代化技术应用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图书馆建设也需要与时俱进,采用现代化的技术手段提升服务效率。
首先,应建设完善的自动化借还书系统,方便用户借阅和归还图书,并及时更新图书馆数据库信息。
其次,要配备先进的数字化设备和多媒体设备,提供电子阅读、电子期刊和学术数据库等电子资源,满足用户在线阅读和学术研究的需求。
另外,图书馆还应推广使用智能手机APP,方便用户随时随地查询图书馆资源和预约研讨室的功能。
四、开展多样化的服务为了更好地满足用户的需求,图书馆应该开展多样化的服务。
首先,可以开设图书馆培训课程,教授用户图书借阅、文献检索和学术写作等技能,提高用户信息素养和学术能力。
其次,可以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如讲座、展览和书籍推荐等,丰富用户的课余生活和学术研究。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主要任务是:(一)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院)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长分管图书馆工作。
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校(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第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设馆长一名,设副馆长若干名,由学馆长主持全馆工作,领导制订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及经费预算,组织贯彻实施。
副馆长协助馆长工作。
第六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从实际出发,以方便读者和有利于科学管理为原则,确定本馆部(组)、室的设置,并明确各机构的相应职责。
各部(组)、室的主任(组长)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任免。
主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院)长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学校文献信息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反映师生的意见和要求,向学校和图书馆提出改进图书馆工作的建议。
第三章文献资源建设数字资源建设和网络虚拟资源建设,整合实体资源与虚拟资源,形成网上统一的馆藏体系。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应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并尽快发布,提供使用。
必须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以读者第一、服务育人为宗旨,健全服务体系,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尽可能延长服务时间,其中,书刊阅览服务时间每周应达到70小时以上;假期应保证一定的开放时间;网上资源的服务应做到每天24小时开放。
第十七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开展多种层次多种方式的读者服第十八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的网络条件,积极开展网上预约、催还和续借服务,网上馆际互借和文献传递服务,网上电子公告、电子论坛和意见箱服务,网上信息资源导引服务,最新信息定题通告服务,网上协同信息咨询服务等网络服务。
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
附表《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编制说明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简称指标体系)是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实施指南(高职高专)文件编制的基础上,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实际状况,重点在工作人员,经费、馆舍、设备,文献资源建设、服务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适当的设置与量化设计,同时还补充了实施指南(高职高专)内容中尚未涉及,但确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组成部分的评价条目,力争反映现阶段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改革与发展的方向与趋势,并通过“以评促建”和“评建结合”的方式,对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与发展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
本指标体系为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供指导性意见和参考依据,各省、市、自治区可根据实际需求对评价条目相关的数值做适当调整。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总表,如表1所示。
表1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总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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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如表2所示。
表2 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评价指标体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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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来源:问法网法律数据库颁布机构:教育部 2002-02-21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的通知(教高[2002]3号)为适应高等学校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更好地为高等学校教学科研服务,我部对原国家教委1987年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进行了修订。
现将《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图书馆是学校的文献信息中心,是为教学和科学研究服务的学术性机构,是学校信息化和社会信息化的重要基地。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工作是学校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学校图书馆的建设和发展应与学校的建设和发展相适应,其水平是学校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
第二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履行教育职能和信息服务职能,为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才,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
第三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应积极采用现代技术,实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业务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的需要,为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提供切实有效的文献信息保障。
主要任务是:(一) 建设包括馆藏实体资源和网络虚拟资源在内的文献信息资源,对资源进行科学加工整序和管理维护。
(二) 做好流通阅览、资源传送和参考咨询工作,积极开发文献信息资源,开展文献信息服务。
(三) 开展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和获取、利用文献信息的能力。
(四) 组织和协调全校的文献信息工作,实现文献信息资源的优化配置。
(五) 积极参与文献保障体系建设,实行资源共建、共知、共享,促进事业的整体化发展。
开展各种协作、合作和学术活动。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组织机构第四条高等学校图书馆实行校(院) 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有一名校(院) 长分管图书馆工作。
有关图书馆工作的重大事项由校(院) 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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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高等职业教育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高职高专院校)肩负着实施高等职业教育的任务。
图书馆作为学校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与学术性机构,担负着为学校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提供信息资源服务的重要任务。
为贯彻《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结合我国各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全国高职高专院校发展与建设的实际,特制定《〈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高职高专院校实施指南》,以下简称《实施指南》。
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以《实施指南》为依据,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发展与建设;各高职高专院校应高度重视学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落实《实施指南》的各项要求;各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应对照《实施指南》加强自身发展与建设。
《实施指南》适用于全国各类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
《实施指南》由教育部高等学校图书情报工作指导委员会高职高专分委员会解释。
1.目标与任务1.1目标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规范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建设,引导图书馆发展方向,评价图书馆发展与建设,进而提高图书馆资源建设质量、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促进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发展与建设。
1.2 任务图书馆应围绕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秉承先进理念,运用现代技术,丰富服务内容,拓展信息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模式,实现科学管理,构建切实有效的资源保障和服务体系。
1.2.1 建设满足学校人才培养、应用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与创新需求,体现高等职业教育特点的文献信息资源中心,对文献信息资源进行组织、管理、保存、维护和推广。
1.2.2 建立健全学校文献信息服务体系,创新服务工作。
拓展和深化文献信息服务内容,提高文献信息资源利用效益;加强与读者的互动交流,有效开展读者满意度测评,着力提高读者满意度。
1.2.3 开展多种形式的信息素质教育,培养读者的信息意识,提高读者有效获取、准确评价、合理利用信息的能力。
1.2.4 积极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应致力于营造校园文化氛围,开展文化素质教育,切实发挥文化育人和第二课堂的作用。
1.2.5 积极参与文献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建设,开展多方合作,加强馆际交流与协作,实现资源共知、共建与共享。
1.2.6 结合本校馆藏特色、专业特点和科研成果,建设符合学校发展的特色资源。
1.2.7 积极开展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研究图书馆学及相关领域的理论、技术与方法。
1.2.8 发挥资源和技术优势,对社会开放图书馆部分资源,为行业、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2. 体制与机构2.1 图书馆实行主管院(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2.2 在学校重大建设和发展事项的决策中,对于涉及学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应吸收图书馆馆长参与或听取其意见。
2.3 高职高专院校应从图书馆实际工作出发,以方便读者和有利于科学管理为原则,设置业务部(室),明确各部(室)的相关职责,并按照学校人事管理办法聘任或任命部(室)主任。
并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给与相应的待遇。
2.4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可实行分馆制,分馆是总馆的分支机构,受总馆领导。
分馆的文献信息资源应纳入学校统一规划和建设,以确保学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统一管理、共建与共享。
2.5 学校应设立图书馆工作委员会,作为学校图书馆工作的咨询和协调机构,并纳入学校章程。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由学校分管图书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图书馆馆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应由相关职能和教学部门负责人、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
图书馆工作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图书馆工作报告和委员的意见与建议,研究图书馆发展与建设的重大问题。
3.工作人员3.1 图书馆馆员应热爱图书馆工作,恪守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3.2 图书馆设馆长一名,副馆长或馆长助理若干名。
图书馆馆长是专业技术岗位,应保持相对的稳定性。
馆长和副馆长原则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副馆长应具有相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和硕士以上学位。
馆长和副馆长要了解学校教育教学和科学研究,熟悉图书馆业务,掌握较高的理论与实践水平。
馆长主持全馆工作,组织制订并贯彻实施图书馆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队伍建设及经费预算等。
副馆长协助馆长负责或分管相应工作。
3.3 学校应根据图书馆馆舍分布、读者人数、资源数量、服务项目与开放时间、设备设施维护需求等因素为图书馆配备适当的工作人员。
图书馆馆员由专业馆员和辅助馆员组成,专业馆员的数量应不低于工作人员总数的50%,专业馆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通过图书馆学专业教育或系统培训。
辅助馆员可由专职或兼职人员担任,应具有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上岗前应接受相应的岗位培训。
按照馆舍面积和工作职责,在校生人数3000人以上没有分馆的,配备工作人员指数应不低于3‰,在校生人数少于3000人的应不少于8人定编工作人员。
有分馆的图书馆适当增加工作人员。
3.4 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实行公开招聘、择优录取,学科与专业背景应满足图书馆建设和服务的需求。
有计划地引进、聘任具有图书情报或其他专业背景的工作人员,图书情报专业人员数量不低于工作人员数量的20%。
3.5 图书馆专业馆员专业技术职务和年龄结构应科学合理。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应不低于30%,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比例应不低于70%;年龄结构应呈现合理梯度。
3.6 图书馆应发挥专业馆员在图书馆核心业务工作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根据学校主要专业类别加强专业群服务馆员队伍建设,并根据学校人事分配制度制定相应的绩效奖励方案。
3.7 学校应为图书馆工作人员提供在职培训和进修学习的机会。
图书馆专业馆员的业务培训应纳入本校师资培训计划,定期对专业馆员进行考核。
3.8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图书馆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岗位聘任制,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图书馆工作特点,制定考核办法,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人员岗位、绩效调整及续聘等的依据。
3.9 学校对于在图书馆从事特种工作的人员,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劳动保护待遇。
4. 经费、馆舍、设备4.1 图书馆经费应列入学校经费预算,占学校教育事业经费比例应符合教育部基本办学条件中的有关规定。
图书馆经费包括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运行费和专项建设费等,运行费包括设备设施维护费和办公费等。
4.2 文献信息资源购置费应与学校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相适应,并根据学校的发展需要逐年增加。
馆藏文献信息资源总量和生均年购文献量不低于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4.3 图书馆经费由图书馆统筹协调,合理使用。
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与学校的经费使用规定的同时,做好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估工作。
4.4 图书馆应依法积极争取各种形式的捐赠和资助。
4.5 学校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建造独立专用的图书馆馆舍。
馆舍建筑应适应现代化管理的需要,满足图书馆开展业务工作的要求。
生均建筑面积要达到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标准。
4.6 学校应做好图书馆馆舍修缮与设备维护工作,重视图书馆内外部环境建设,不断优化服务空间。
图书馆应具有防火、防盗、防水、防潮和防虫等安全防护功能和措施,配合学校做好照明、通风、防寒、防暑等保障工作。
4.7 图书馆应提供数量充足的、人性化的阅览座位,阅览座位与学生数比例应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
4.8 图书馆是学校文化建设的重要场所,是文化传承与创新、读者拓展知识、提升素质修养的主要基地。
馆舍布局与装饰应具有人文气息,绿色环保和温馨大方,适应信息化时代读者入馆借阅、学习的新需求。
4.9 软硬件建设图书馆应加强高效、稳定、安全的信息基础设施和图书馆各项工作所需要的软件开发与建设,保障图书馆信息化应用系统的正常运行。
图书馆应使用高效稳定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满足各项业务需求。
应建设功能完备、内容实用的网络信息门户,使之成为学校信息资源保障体系的服务中心和宣传窗口。
应注重文献信息资源管理与服务系统整体化建设,成为学校数字校园或智慧校园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图书馆应配备服务和办公所需的各类家具、设备及用品。
4.10 数字资源整合图书馆应积极推动本馆特色资源和本校学术资源的数字化建设。
积极推动信息资源的整合和推送,提供一站式服务。
4.11 新技术应用图书馆应关注信息技术应用的发展动向,促进移动图书馆、互联网+图书馆、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新技术应用,探索与建设智慧图书馆。
5.文献信息资源建设5.1 资源建设策略图书馆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制定学校文献信息资源发展规划,定期开展馆藏建设工作评价。
在文献信息资源建设中应尊重知识产权,兼顾纸质、数字和其它载体资源的协调发展。
5.2 纸质资源建设图书馆应建设具有本馆特色的纸质馆藏体系。
根据馆藏特点及读者需求采购纸质资源,兼顾重要文献、特色资源的完整性与连续性。
年新增纸质资源总量应符合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规定。
5.3 数字资源建设重视数字资源建设,其经费在文献信息资源购置总经费中的比例应逐步提高。
根据馆藏特点及读者需求选购数字资源,充分考虑数字资源的实用价值,重视数字资源的许可证协议以及联合采购政策。
5.4 特色资源建设图书馆应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开展特色资源库和机构知识库等资源建设,收藏学术资源和教学成果等,逐步形成馆藏特色资源优势。
5.5 资源共建共享图书馆应积极参与全国或地区性图书馆协作组织;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要求,积极参与信息资源共建共享,促进区域内高职高专院校图书馆的协同发展。
5.6 资源加工与管理图书馆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实现文献信息资源加工、组织和管理的标准化。
对采集的文献信息资源及时进行科学的加工整序。
加强书目数据库建设、管理与维护,保证数据与资源的一致性。
对实行外包的业务要进行监督与管理。
5.7 资源保存图书馆应对纸质、数字及其它载体资源妥善保存管理,对特色资源、珍贵资源以及磁、光等介质资料实施重点保护,并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数字信息资源长期保存机制,保障信息安全。
6.服务6.1 基本服务图书馆应保障充足的服务时间。
在学校教学时间内,开放服务每周应达到90小时(含)以上;国家法定节假日或假期应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保证必要的开放时间;网络资源的服务应做到全天24小时开放。
图书馆开放的文献信息资源应占馆藏资源总量的90% 以上。
图书馆应开展多种形式的读者借阅服务,改善借阅条件,提高馆藏利用率和服务效率。
6.2 阅读推广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推广活动。
通过编制导读书目,举办读书会、主题书展和读书竞赛等活动,增强图书馆服务影响力。
积极采用新媒体,提升图书馆服务品质。
6.3 专业群服务6.3.1 图书馆应积极开展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联合参考咨询等馆际协作和共享服务,进而拓展与丰富馆藏资源的获取与利用。
6.3.2 图书馆应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信息咨询服务,推动面向专业群服务馆员制度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