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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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双师型教师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达到高技能人才的培养目标,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根据国示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基本要求制定本办法。
二、“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第二条“双师型”教师的能力要求。
1、教学能力。
(1)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
(2)能胜任本专业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
(3)胜任与专业相关的实验.实习、实训、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组织与指导工作;
(4)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进行教学,教学效果好,受到学生和同行好评。
2、教科研能力。
(1)能承担校本课程开发工作,并编写课程教材(讲义、课件);
(2)积极探索中职教育教学规律,进行教育教学改革;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能撰写质量较高的学术论文,其研究成果能指导专业建设和解决教学实际问题;
(4)能承担科研课题,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3、专业实践能力。
(1)具有中级技工以上的生产操作能力,获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应技术等级证书;
(2)具有胜任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并有一定的专业实践经验或企业锻炼经验及创新能力。
第三条教师在申请认定“双师型”教师之日的前两年内,除承担理论教学外,还承担了学生的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环节教学,教学质量评价在良好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中学中级教师资格(或以上)职称,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以认定为“双师型”教师:
1、专业实际工作的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含行业特许的资格证书)。
2、在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有在行业或企业的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的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省教厅、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3、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具有较高质量的论文。
4、申请认定之日的前五年内主研或者参与了课题。
三、“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第四条“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每年受理一次,一般时间为每年九月。
第五条教师个人提出申请,填写《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持材料。
第六条申请人所属系部门对申请人的申报表及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汇总本部门所有申请人情况,连同申报表及相关材料报到学校。
第七条学校认定的“双师型”教师在人事处备案管理,并由学校颁发“双师型”教师资格证书。
四、“双师型”教师的待遇
第九条“双师型”教师所担任的实践教学课程,其教学工作量在实际工作量基础上提高10%,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的,可在评优、进修等方面给予倾斜。
第十条每年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参加专业、行业的交流会议。
第十一条有计划地优先选派“双师型”教师到国内外技术教育和职业教育发达的地区考察学习或者到企业参加实践锻炼。
第十二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年终考核中在政策上向“双师型”教师倾斜。
五、“双师型”教师的职责
第十三条“双师型”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学年应承担一门及以上实践课程(课程设计、实验、实训、生产实习等)的教学工作(授课学时累计不少于40学时),或指导5名以上学生的毕业设计。
2、五年内要参加以下实践活动中的一种:
(1)主持(或主要参与)课题研究,效果良好或有论文发表。
(2)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其到企业兼职或工作,了解行业企业信息,增强行业职业实践能力。
(3)主持(或主要参与)应用性课程的课程开发或教学改革,并有教材出版或论文发表。
(4)主持(或主要参与)学校实训室建设,效果良好。
六、“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
第十四条专业部要重视“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要在分析专业需求和教师队伍结构的基础上制定“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注意教师群体的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技能结构的整体优化。
第十五条专业部要力争在学校预算的教师培训经费中划出一定比例专用于“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第十六条专业部为教师申请“双师型”教师资格创造条件,要在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教师积极参加社会生产实践、应用技术研究项目、工程应用项目、开发研究项目、调查与对策研究项目,参加专业技能培训并考取高级技术(技能)等级证书。
第十七条在培养的同时也要加大“双师型”教师的引进力度,通过各种努力,建设一支符合计算机专业发展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第十八条专业部要积极与企业、行业联系,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建立稳定的“双师型”兼职教师队伍,聘请有实践经验又能胜任教学任务的行业专家或生产第一线技术能手来专业部承担实践教学任务,对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奖励。
七、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各系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专业部负责解释。
附件:计算机及应用专业“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见记录表格)
计算机及应用双师型教师资格认定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