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泰环保: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 项目合同;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下称“项目”)预期总投资人民币186,903.22 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本项目两个子项目包的合作期如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暂定为15 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2 年,运营维护期13 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暂定为30 年,其中新建、改造项目建设期1 年,新建、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29 年。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概述

2018年12月27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16481791.html,)发布

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确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省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下称“联合体”)中标“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下”称“项目”)(公告编号“2018-071”)。

2019 年 1 月 25 日,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嘉禾住建局”)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合同》(下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及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总投资金额

根据经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立项报告)及财务分析,本项目预期总投资为人民币 186,903.22 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二)结算方式

1、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包自各分子项目初验合格且试运营之日起,运营补贴按季度支付,但首次支付时间为初验合格且试运营满半年,并支付半年运营补贴。

2、污水处理项目自各子项正式启动试运营之日起,服务费按季度支付。

(三)项目合作期限

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包括嘉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城区雨污分流提质改造、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陶家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合作期为 15 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

2、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包括嘉禾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

标改造工程;已建成嘉禾县第二污水处理厂移交运营及其配套污水管网建设;行廊镇等 9 个镇村污水处理及污水收集管网设施建设等,合作期为 30 年,其中新建、改造项目建设期 1 年,新建、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 29 年。

(四)违约责任

合同各方应严格履行各自在本合同下的义务,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则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五)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各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争议或歧义,应当努力协商解决;若各方协商不成,可以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予以协调和沟通;协商不成或第三方机构无法协调,任何一方可以向郴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六)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四、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同的签署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和建设的顺利推进,项目的获得进一步扩展公司主营业务规模,增强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促进公司可持续性发展。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 2019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建成和运营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的履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项目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六、其他事项

合同由嘉禾住建局与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后续,联合体成员须按《项目招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及合同等约定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按照嘉禾住建局的通知要求,与嘉禾住建局再行签订项目 PPP 合同。

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

桐城市城乡环卫一体化PPP项目合同 桐城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八年四月

目录 第 1 条定义和释义 (2) 1.1定义 (2) 1.2释义 (6) 第 2 条项目范围和合作期 (7) 2.1项目范围 (7) 2.2合作期 (7) 第 3 条声明和保证 (8) 3.1甲方的声明 (8) 3.2乙方的声明 (8) 3.3不限制甲方的权利 (8) 第 4 条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 (9) 4.1甲方的一般权利 (9) 4.2甲方的一般义务 (10) 4.3乙方的一般权利 (11) 4.4乙方的一般义务 (11) 第 5 条项目前期工作和存量项目设施交接 (14) 5.1前期工作及前期费用 (14) 5.2存量项目设施交接 (14) 第 6 条项目融资 (17) 6.1项目融资 (17) 6.2融资交割 (17) 第7 条项目用地 (18) 7.1土地使用和限制 (18) 7.2土地的适用性和土地的状况 (18) 第8 条项目建设 (19) 8.1建设内容 (19) 8.2建设履约保函 (19) 8.3工程协调和管理 (21) 8.4建设期和工程进度 (21) 8.5监理和审计 (22) 8.6设备采购 (23) 8.7监督检查 (23) 8.8资金管理 (24)

8.10项目文件 (27) 8.11职员与劳工 (28) 8.12工程设备、材料和工艺 (29) 8.13延误、暂停和复工 (30) 8.14竣工验收 (31) 8.15建设的放弃和甲方介入 (32) 8.16设备重置专项基金 (33) 8.17社保专项基金 (34) 第9 条项目运营维护 (35) 9.1运营维护内容和运营期 (35) 9.2运营维护基本要求 (36) 9.3运营维护保函 (38) 9.4运营维护手册 (40) 9.5运营维护质量标准 (40) 9.6项目设施设备改扩建与维修养护 (40) 9.7检查及绩效考核 (41) 9.8绩效考核结果的处理 (41) 9.9运营维护服务不达标的违约金 (42) 9.10未履行运营维护义务 (42) 9.11临时接管 (43) 9.12中期评估 (43) 第10 条保险 (44) 10.1保险内容 (44) 10.2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 (44) 10.3联名保险及赔偿 (44) 10.4未维持保险 (44) 10.5项目保险费的承担 (45) 第11 条项目服务费 (46) 11.1项目服务费的构成 (46) 11.2可用性服务费的计算 (46) 11.3运维绩效服务费的计算 (47) 11.4服务费的支付 (49) 11.5服务费的调整 (51) 第12 条开票和付款 (53) 12.1付款和开票 (53) 12.2逾期付款 (53) 12.3货币 (53) 第13 条合作期满项目移交 (54) 13.1移交范围 (54)

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暨清水绿岸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暨清水绿岸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协议 书 北碚区“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暨清水绿岸”勘察设计施工 总承包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 承包人: (下称发包人)与(下称承包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公正、平等、自愿、诚信原则,双方就本合同工程总承包(即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等工作内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北碚区“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暨清水绿岸”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重庆市北碚区。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财政补助资金、社会资金。

5.工程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勘察服务:岩土及水文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和补充勘察等)及地形图测量,满足相应勘察测量规范要求深度的地质勘察及地形图测量报告。完成必要的管网测绘、CCTV检测及污染源调查。并需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审核合格。 (2)设计服务: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的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工作;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包含送审资料资质要求等)完善设计成果直至满足送审合格的要求,并完成相关报告编制的内容。及时解决施工中需要设计单位配合解决的问题。 (3)施工建设:完成招标人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认可的施工图纸、变更等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控制要求,完成资料归档移交等工作。 (4)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_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PPP项目 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 日 本项目合同由下述双方于 _______ 年______ 月______ 日在_______________ 签署: 甲方: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牵头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合体合作人: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合体合作协议见附件7) 鉴于: 1、因 _______________ 经济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及乡镇生活垃圾产生量 不断扩大,现有 ________________ 生活垃圾填埋场即将达到设计库容,填埋工艺 已不能适应循环低碳、现代文明城市发展的需要。为实现无害化、减量化、资 源化处理生活垃圾,保护区域生态环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地方经济更 快发展, _______________ 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方式建设 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具体运作模式BOT(建设-运营-移交)模式,本项目日 处理规模为 ------ 吨/天,主要工艺为机械炉排炉垃圾焚烧工艺。 2、 _____________ 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对本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确定 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和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联 合体为本项目的中选社会资本方,确定其有与政府出资代表联合成立项目公司和被授予在

黑臭水体整治及水利工程 PPP 项目合同

XX区(XX区)黑臭水体整治及水 利工程PPP项目 《PPP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XX市XX区人民政府环市街道办事处 乙方:(中标的社会投资人名称) 年月日

目录 第一部分合同主体及引言..........................................................................................第二部分定义和解释.................................................................................................. 第三部分权利和基本义务..........................................................................................第四部分项目的范围和期限...................................................................................... 第五部分项目的前提条件.......................................................................................... 第六部分项目的投融资..............................................................................................第七部分项目用地...................................................................................................... 第八部分项目的建设..................................................................................................第九部分项目的运营与维护....................................................................................第十部分股权变更限制............................................................................................ 第十一部分绩效考核与付费机制............................................................................ 第十二部分履约担保................................................................................................ 第十三部分政府承诺................................................................................................ 第十四部分保险........................................................................................................ 第十五部分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第十六部分不可抗力及风险分配............................................................................ 第十七部分甲方的监督和介入................................................................................ 第十八部分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 第十九部分项目的移交............................................................................................ 第二十部分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部分合同附件............................................................................................ 第二十二部分合同其他约定....................................................................................

路桥PPP项目合作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本项目已经市政府的批准,实施方案已得到市政府的审批同意,资金来源和支付主体已由市政府确定。 本项目由甲方通过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乙方为项目的社会资本方,按照PPP模式进行实施。甲方已于年月日向乙方发出《成交通知书》。 本合同鉴于以下法律、法规、政策订立: 1、《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3、《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4、《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 5、《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 6、《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 7、《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8、《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9、《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2、《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13、《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1.1 定义

市政府:指市人民政府。 PPP项目:指PP项目。 PPP协议:指甲方与乙方之间签订的《PPP合作协议》,此后为实施PPP 项目与乙方、项目公司等签订的所有一系列的协议、合同、文件、附件等作为补充协议。 项目公司:指市政府指定的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共同投资组建的项目公司,是PPP协议所指的PPP项目的执行公司。 本工程范围:指经甲方批准实施的设计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和采购文件所示内容。 准备期:指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开工日止的期间。 建设期:指自开工日起至项目通车基准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期:指自从通车基准日起至运营维护期届满日止的期间。 运营维护年: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年度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年的开始应从开始运营维护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年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维护月:指运营维护期内任一公历月期间,但第一个运营维护月的开始应从开始运营维护日开始,最后一个运营维护月的结束应在运营维护期的最后一日结束。 运营维护日:指运营维护期内每日从00:00时开始至同日24:00时结束的二十四小时期间。开工日:指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开工日期。 全面验收备案基准日:指本PPP项目全面验收备案完毕并取得备案证书之日。 工程档案移交基准日:指本PPP项目全部的工程档案移交完毕之日。 通车基准日:指工程交工(竣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通车条件之日。其中,以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达到通车条件之日。 移交日:指运营维护期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或经双方书面同意的其他日期。 工程相关单位:指本PPP项目的工程咨询、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供应等单位。 融资文件:指乙方或项目公司为完成工程项目而与金融机构签订的或由金融机构出具的任何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票据、保函及其他文书,但不包括: (1)与股权投资人的认购书或股权出资相关的任何文件; (2)与提供履约保函、维护保函、移交保函等相关的文件。 投资收益:指根据协议确定的项目公司应得到的投资回报。

摸底黑臭水体

摸底黑臭水体 关于黑臭水体,目前的主流定义是以溶解氧、臭阈值、透明度和色度四个指标进行水体质量考量,其中有一项不达标就可称为黑臭水体。由此可见,要想摘掉“黑臭水体”的帽子,需要综合、系统地进行整治。薛涛指出,目前已有的调查数据显示,河南省约有56.7%的河流属于黑臭水体,广州有58.7%,江苏有20%,官方数字显示,干流四类以下水体占37%,支流四类以下水体占44%。这些数据既能反映目前治理压力较大,也可看出黑臭水体中的巨额商机。 技术路线总结 薛涛总结了目前黑臭水体治理的主要技术路线。“技术路线可分为四类。第一是外源阻断,如截污管网、面源控制,使外部的污染物尽量减少进入河道中间。第二是内源控制,即做一些清淤疏浚的工作。第三是原位修复,即在河道上直接施治。原位修复技术又可分为曝气、絮凝沉淀、生物填料、仿生强化、藻类抑制几类。第四是补水措施。可利用再生水、雨洪,或进行调水等。具体治理中,一般在建立以溶解氧为核心的评价体系的基础上,首先做截污,根据情况看是否需要应急措施来解决截污过程中的问题,接着是前期的工程化措施以及后期的补水措施。” 推进瓶颈分析 薛涛分析,目前在黑臭水体治理方面有几处瓶颈。在商业模式方面,商业开发空间局限下的PPP范畴内政府支付信用需要探讨;由此带来的对资本市场态度和企业行为的影响需要考虑;考核指标、成本计量与系统集成效果有待细化。此外,由于黑臭水体的治理需要依赖建设系统,涉及建设部,而水十条由环保部发动,建设部的重心则更多倾向于海绵城市和地下管廊,这就需要部委之间的协作与平衡;在推进相关PPP项目方面涉及财政部,而财政部考虑的多是财政安全问题,这也需要环保部结合环保领域的特殊性去跟财政部沟通,以争取在环保类PPP项目推进上达到更好的效果。 治理工程中的难点探析 王家卓在沙龙中提到工程治理中遇到的具体问题。一是污水直排问题严重。据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的多地考察,很多河流甚至没有进行截污。二是合流制的溢流污染。以南湖为例,一到下雨时期,七毫米的雨就会导致污水横流,其核心问题就是合流制的溢流问题。我国六百多个城市有10.7万公里的合流制的管网,这部分管网对我们城市水环境的改善是较大隐患。三是初期雨水污染。初期雨水水质很脏,其污染和污水相差无几,经常导致一场雨后环境回到解放前的现象。四是管网的错接和混接的问题。我国多处没有明确的分流制或合流制,大多是混流系统。如石家庄某项目中,管道前面实行分流,在过铁路时却合成一根管,堪称无用功。南宁的一些管道,外部是分流的,但在小区建成的时候,污水接雨水,雨水再接污水,非常混乱,难以操作。天津目前查到的混接错接的有3900多处,数目惊人。 需要严格控制增量

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范本

污水处理工程PPP项目合同 前言 本合同于年月日由下列双方在市签订: 甲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组织和存续的市人民政府的污水处理行业主管部门,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 为; 乙方:【中标社会资本】,系按照其注册地法律设立、登记、注册及运作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住所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待中标社会资本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与甲方签署本合同的补充协议后,乙方即指项目公司。 鉴于: 为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投融资体制的创新,同时引进先进管理和技术、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效率,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以TOT 的运作方式转让市污水处理厂经营权,从而引入社会资本参 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和污水处理服务;根据本合同附件一《市人民政府关 于市污水处理厂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运作方案的批复》,市人民政府授权甲方负 责市污水处理厂PPP项目的具体实施,甲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中标社会资本应按照适用法律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与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后,通过与甲方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继承中标社会资本在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经市人民政府授权,与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及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等的约定,经共同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定义与解释 第1条定义 为本合同之目的,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下列名词或术语在本合同下具有下列含义:

PPP项目合同范本(最新整理版)

PPP投资合作协议 甲方(政府主体): 乙方(社会资本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怡心湖及中电科园区项目的具体情况,本着“政企合作、互惠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本协议由XX县YY镇人民政府 (下称“甲方”),与 (下称“乙方”)于 20 年 8 月28 日在签署 鉴于: (1)经XX县政府批准项目采用PPP模式(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引进有实力的投资合作人进行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 (2)甲方于 20 年 7 月 28 日至 20 年 7 月 29 日对本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经过法定程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投资人和施工总承包单位。 (3)甲方与乙方签署《项目PPP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合作进行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合作和运营。 (4)根据本协议约定,由甲方与乙方在项目所在地合资成立项目

公司,XX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以规定授予项目公司对本项目投资建设合作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负责对本项目进行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并承担风险。 (5)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合作实施本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的原则依据,双方将共同维护和遵守。 甲乙双方在此达成如下条款: 一、项目内容 1.1项目概况 1.1.1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成本亿元。项目总体规划用地面积约亩。 1.1.2 项目公司融资利息:项目公司的融资利息以项目公司融资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计入项目公司的投资总费用。 1.1.3项目实施:计划年初开工建设,年初建成使用。本项目项目特许经营期年,其中计划建设期年,运营期年。 1.2项目合作范围 1.2.1 XX县YY镇市镇市政道路建设项目项下的投融资、施工总承包建设、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项目运营、维护管理等;具体工程范围以本项目经有资质单位审核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1.2.2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负责项目合作期间涉及的债务

联泰环保: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合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797 证券简称:联泰环保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及金额:PPP 项目合同;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下称“项目”)预期总投资人民币186,903.22 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各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合作期包括建设期和运营维护期。本项目两个子项目包的合作期如下: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合作期暂定为15 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2 年,运营维护期13 年;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合作期暂定为30 年,其中新建、改造项目建设期1 年,新建、改造及存量项目运营维护期29 年。 ●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该合同履行预计对公司2019 年度的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但项目的实施对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提升产生积极影响。 ●特别风险提示:合同存在不可抗力的风险。同时,项目前期筹建和建设期间可能存在不能按计划进度实施的风险;项目运营期间可能存在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服务费收入波动和不能及时收取的风险。 一、概述 2018年12月27日,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16481791.html,)发布

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确定广东联泰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与关联方达濠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下称“达濠市政”)、非关联方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湖南省院”)所组成的联合体(下称“联合体”)中标“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下”称“项目”)(公告编号“2018-071”)。 2019 年 1 月 25 日,嘉禾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下称“嘉禾住建局”)与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了《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PPP 项目合同》(下称“合同”)。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审议程序的情况 2019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嘉禾县黑臭水体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 PPP 项目合同>及项目涉及其他相关事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 1 月 25 日,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一)总投资金额 根据经审批的项目可研报告(立项报告)及财务分析,本项目预期总投资为人民币 186,903.22 万元(最终总投资金额以嘉禾县审计局决算为准)。 (二)结算方式 1、黑臭水体整治项目包自各分子项目初验合格且试运营之日起,运营补贴按季度支付,但首次支付时间为初验合格且试运营满半年,并支付半年运营补贴。 2、污水处理项目自各子项正式启动试运营之日起,服务费按季度支付。 (三)项目合作期限 1、黑臭水体整治工程(环境提质附属设施):包括嘉禾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城区雨污分流提质改造、海绵城市示范区建设、陶家河流域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等,合作期为 15 年,其中每个分子项目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 2、城乡污水处理工程(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包括嘉禾县第一污水处理厂提

ppp模式的合同范本

PPP模式合同文本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通用合 同范本(指南) (2014年版) 目录 使用说明 (6) 第一章总则 (9) 第1条术语定义和解释 (9) 第2条合同背景和目的 (10) 第3条声明和保证 (10) 第4条合同生效条件 (10) 第5条合同构成及优先次序 (10) 第二章合同主体 (11) 第6条政府主体 (11) 第7条社会资本主体 (11) 第三章合作关系 (13) 第8条合作内容 (13) 第9条合作期限 (14) 第10条排他性约定 (14) 第11条合作履约担保 (14) 第四章投资计划及融资方案 (14)

第13条投资控制责任 (15) 第14条融资方案 (15) 第15条政府提供的其他投融资支持 (16) 第16条投融资监管 (16) 第17条投融资违约及其处理 (16) 第五章项目前期工作 (16) 第18条前期工作内容及要求 (16) 第19条前期工作任务分担 (17) 第20条前期工作经费 (17) 第21条政府提供的前期工作支持 (17) 第22条前期工作监管 (17) 第23条前期工作违约及处理 (17) 第六章工程建设 (17) 第24条政府提供的建设条件 (18) 第25条进度、质量、安全及管理要求 (18) 第26条建设期的审查和审批事项 (18) 第27条工程变更管理 (18) 第28条实际投资认定 (19) 第29条征地、拆迁和安置 (19)

第31条工程建设保险 (19) 第32条工程保修 (19) 第33条建设期监管 (20) 第七章政府移交资产 (20) 第35条移交前准备 (20) 第36条资产移交 (21) 第37条移交违约及处理 (21) 第八章运营和服务 (21) 第38条政府提供的外部条件 (21) 第39条试运营和正式运营 (22) 第40条运营服务标准 (22) 第41条运营服务要求变更 (23) 第42条运营维护与修理 (23) 第43条更新改造和追加投资 (23) 第44条主副产品的权属 (23) 第45条项目运营服务计量 (23) 第46条运营期的特别补偿 (24) 第47条运营期保险 (24) 第48条运营期政府监管 (24)

城市黑臭水体成因与治理思路

城市黑臭水体成因与治理思路 发表时间:2017-07-24T15:08:38.163Z 来源:《防护工程》2017年第7期作者:陈旭娈 [导读] 在尊重本底自然条件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为指导。 中国建筑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北京 100000 摘要:城市河道黑臭问题已成为我国许多城市发展面临的困境,结合水污染防止行动计划的落实和执行,如何对其进行有效的治理已经越发受到关注,本文以安徽某市的黑臭水体治理为例,通过实地调差城区内黑臭河道现状,结合黑丑水体特点以及环境条件,提出了科学合理的治理措施及相关建议,对城市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维护,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河道黑臭;方案;问题 1黑臭水体治理指导思想与原则 1.1 指导思想 在尊重本底自然条件和相关规划的前提下,以海绵城市建设理念为指导,秉承“人―水―城”和谐发展理念,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以黑臭水体治理为抓手,以水环境综合治理、水生态格局构建、水安全措施保障、水文化整合传承、水资源开发利用为主线,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科学治理的方针,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民幸福指数提升提供更加可靠的基础支撑和安全保障。 1.2治理原则 (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遵循城市水系的安全性、生态性、经济性、系统性和特色文化性原则。既要全面考虑防洪、除涝、降渍、供水、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改善等各项水利目标,也要兼顾水生态修复、交通航运、旅游开发、水产养殖等综合利用要求。注重水资源水环境容量资源、水域与岸线资源等河道相关资源的集约开发、节约利用、管制使用,保证开发利用的合理、高效并与河道保护相协调。(2)畅通水系、发挥效益。充分利用现有河道,疏浚局部卡口、束窄段,以及现有泵站、闸坝,通过调度手段畅通水流,发挥现有工程效益。同时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用地布局要求,适当新增、拓浚河道,合理调整河道功能,完善现有水系布局,保障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和河道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3)因地制宜,一河一策,突出重点。突出骨干河道、重点区域的保护和治理,突出饮用水源保护、城市排水、排污口整合方面的研究;坚持以人为本,实现人水和谐,彰显城市水文化的传承与鉴赏。创建城市绿色之城、生态之城、健康之城。 2黑臭河道造成原因 2.1 生活废水进入河道 生活废水是指炊事、洗涤、沐浴等,伴随人的生活而向公共水域排放的污水。这些废中都含有大量的P元素,极容易导致水体的富营养化。如果不加处理和限制,是这些污水直接排入城市河流中,将会严重使河道污染,这是造成黑臭河道的原因之一。 2.2 初期雨水夹带的污染物质 降雨初期,大量地表上的污染物随着地表径流汇入雨水管网,进而携带雨水管网内沉积的污染物,最终排入水体,形成对河道的污染。 2.3 工业污水排放 工业污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副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工业废水造成的污染主要有:有机需氧物质污染、化学毒物污染、无机固体悬浮物污染、金属污染、酸污染、碱污染、植物营养物质污染、热污染和病原体污染等。随着环保意识和环保执法力度的加强,工业污水直排入河道现象逐步减少,但仍存在零星、小规模企业偷排等现象,尤其是分散的食品加工、餐饮、洗衣等企业,无独立的污水处理系统,就近将生产废水排入城市雨水管网,形成对河道水质的冲击。 3治理思路及方案 3.1 物理法 3.1.1人工增氧 有机污染严重的河流由于有机物分解耗氧。河流会变成缺氧或者无氧状态。致使河道自净能力下降,水质恶化,正常的水生生态系统遭到破话。通过在适当位置向河道水体进行人工曝气增氧,可以提高水中溶解氧,增强河道自净能力,消除黑臭现象。人工增氧的方式有多种,如曝气增氧、跌水增氧等等。 3.1.2河道清淤 长期受到严重污染水体的底泥中沉积由大量的污染物。如N、P等,在一定条件下,这些污染物会从底泥中释放出来,造成水质恶化。通过实施清淤疏浚,可以将底泥中的污染物移出河道生态系统,能显著降低内源磷负荷。 3.1.3引水补水 引水冲污和换水稀释是湖泊净化经常采用的措施,在湖泊富营养化治理中有应用实例。对污染较严重并且流动缓慢的河流尤其是长期缺乏补充水源的城市内河较为适用。此方法可以在短时间了将河道内的污染物浓度和总量降低,提高河道水体的溶解氧,恢复部分自净能力;并可以置换河道死水区、非主流区的重污染河水。但通过此方法,水体内的污染物仅转移到下游,并末得到有效降解。 3.2化学处理 化学除藻是控制藻类生长的快速有效方法,在滇池治理中得到了应用。城市河道出现严重的水华现象时也可以将其作为应急除藻措施。这种方法操作简单,可以在短时间内取得明显的除藻效果,提高水体透明度。但此方法不能将N、P等营养物质清除出水体,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水体富营养化。 3.3人工增氧方案 溶解氧的缺乏不仅阻碍了水体中好氧过程对污染物的分解,降低了水体的自净能力,更使水体环境转化为缺氧,甚至厌氧环境,使厌

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称“项目合同”),是指政府主体和社会资本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所订立的合同文件。 本条就项目合同全局性事项进行说明和约定,具体包括合同相关术语的定义和解释、合同签订的背景和目的、声明和保证、合同生效条件、法律适用。 1.1 术语定义和解释 1.1.1 定义 凡经定义的术语,在项目合同文本中的内涵和外延应与其定义保持一致。 需要定义和解释的术语通常包括但不限于: 本合同:指由甲方与乙方签署的PPP项目合同,包括全部附件,乙方的磋商响应文件、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日后可能签署的任何补充修改合同和附件,每一部分都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本项目:指中心城区一期地下综合管廊工程PPP项目,具体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等涉及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以及其他与本项目有关的、市政府指定的部门要求项目公司承担的维养工作。 甲方:

乙方: 项目公司:指甲、乙双方为实施投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移交本项目而按照本合同约定设立的企业法人。 建设运营期政府补贴总累计值:指乙方为本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目的提供符合本合同标准而获得的收入,主要包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管理运营成本及合理回报等。金额按照本合同公式计算。 项目全部建设成本:指项目公司为本项目建设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约定的竣工验收标准的公共资产所投入的资本性总支出,包括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工程所发生的主体及配套费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达到使用所发生的所有开支、费用、税金等。 年度运营成本:指项目公司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运营本项目而投入的经营性支出及中修、大修、检测支出、日常维护管理及清扫保洁等服务费用。 合作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终止之日止。 项目文件: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文件: (1)本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 (2)乙方的响应文件; (3)甲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 (4)与项目有关的其它文件。 项目资产:指项目公司投资形成的资产及相关设施,包括但不限于: (1)本项目的主体工程、项目相关的迁移工程、交通、绿化、亮化、道路恢复工程、管理中心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垃圾清运保洁承包合同

垃圾清运保洁承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甲方将平邑县仲村镇共计59个村庄23335户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委托费乙方管理和运营,乙方按双方协商的村庄保洁和清运标准为甲方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做出示范,建立规范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营模式。为维护双方权益,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托管范围 托管村庄内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及村周边200米范围内垃圾袋捡拾保洁和生活垃圾清运(包括村内沟塘周边垃圾捡拾,不包括沉积垃圾的清理)。 二、工作标准 1、保洁范围内的作业人员要做到勤走动、勤观察、勤清理,不聚堆、不坐岗、不离岗、不迟到早退,对托管范围内的村头和村内路面、边沟、树池、路面至墙根实行无缝隙保洁,保证路面、绿化带无垃圾、无人蓄粪便、无塑料袋等,路面、路沿石、树池、排水沟干净,人行道卫生整洁,及时清理张贴小广告、树挂飘袋等立面卫生。 2、村内及村庄周边大型专业农贸市场及集市内卫生及垃圾清运由管理部门负责,不在本协议范围内。

3、村庄生活垃圾及时进行清运,确保做到垃圾桶点地面干净、垃圾桶体干净,垃圾桶摆放整齐,垃圾桶无垃圾外溢现象。 4、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按规定穿着标志式工作服,并做到穿着规范,服装整洁。 5、确保运输工具清洁,车体无污垢、无外露车挂垃圾,标志清晰。 三、承包费数额及支付方式 1、托管费用 共托管59 行政村,共23335 户,年托管费250万元。 2、付款方式 自接管运行之日起7日内支付第一月托管费,以后每月7日前支付当月托管费,每次元,逾期每超一天甲方支付乙方本月托管费2%的违约金。 四、协议限期 本协议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如续签合同提前一个月双方另行商定。 工程到期后本项目所用乙方投资设备由双方协商折价给甲方,协商不成时由乙方收回。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清除托管前辖区内道路两旁、沟塘、村庄内外的“五大堆”(指柴草堆、石堆、粪堆、垃圾堆、沙堆等)。清理或处置村庄内及村庄周边的陈积垃圾。对托管后新形成的“五大堆”进行及

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暨清水绿岸建设工程勘察专用合同条款

黑臭水体治理提升暨清水绿岸建设工程勘察专用合同条款第1条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本部分词语含义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建设工程勘察合同(示范文本)》(GF-2016-0203)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1.2 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2.1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5)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如果有); (6)技术标准和要求;

(7)图纸; (8)其他合同文件。 上述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 1.2.2 当合同文件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发包人和勘察人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时,按第16条〔争议解决〕的约定处理。 1.3 适用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1.3.1 适用法律法规 需要明示的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2 适用技术标准 特别要求:_/_ 使用国外技术标准的名称、提供方、原文版、中译本的份数、时间及费用承担:_/__

1.4 语言文字 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_/_语言文字。 1.5 联络 1.5.1 发包人和勘察人应在__7_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5.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指定的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接收文件的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勘察人指定的接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

合作框架协议 甲方:×××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为实现“生态宜居的文化名城”水环境建设目标,改变×××河道严重淤积、垃圾遍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的水环境现状,提升×××总体城市形象,推动×××环境保护事业和经济发展。针对×××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一)合作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二) 1、×××中心城区河湖水系连通及环境治理; 2、×××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治理 (三)项目合作方式 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推进项目开展。甲方负责给项目的推进提供有利的商务条件。乙方总体负责项目的推进,提供技术支持,并在必要的条件下进行项目投融资。 同时,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本项目全阶段的勘测、规划、设计、工

作,具体包括项目前期策划、方案设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一、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责任 甲方授权乙方推进×××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开展,乙方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完成通过×××中心城区水系综合治理的勘测、规划、设计等任务。 (二)甲方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勘测、规划、设 计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等设计阶段。 2、甲方负责提供乙方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商务运作的便 利条件。 3、甲方负责配合乙方进行项目资料的收集和调研工作。 4、甲方负责配乙方进行项目评审,并给予相应支持。 (三)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必要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中心城区水环境 综合治理项目的勘测、规划、设计等任务。 2、乙方受甲方委托,负责河湖水系及相关黑臭水体综合治 理阶段的勘测设计任务。 3、乙方负责配合甲方与政府各部门的沟通、商务运作及编 制项目所需的规划、设计方案。

PPP合作合同协议范本

PPP合作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鉴于: (1)根据(政府授权文件名称及文号),政府授权甲方作为政府主体(即项目实施机构)负责项目(“本项目”)的实施,已通过物有所值评估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论证; (2)为了有效地解决本项目的资金问题,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同时也为了有效地控制本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就本项目的专营权面向社会投资者实施政府采购; (3)经过合法、合规的政府采购程序,确定由(填写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或者代表政府方出资的主体与代表社会投资者出资的主体共同出资组建的项目公司全称)(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作为中标人,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以年的运营收益和政府专营补贴作为投资回报。依照《合同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昭信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定义和解释 1、定义 (1)“本项目”:指项目; (2)“本协议”:指甲方与乙方就本项目所签署的PPP协议; (3)“政府”:指人民政府; (4)“政府主体”:指经政府授权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 的(即本协议项下的甲方); (5)“项目公司”:指经政府主体依法确定的中标人(即本协议项下的乙方),该公司由出资组建,负责本项目的建设期融资、项目建设、运营期的运营和维护; (6)“贷款银行”:指与乙方签订借款合同、为本项目提供融资的金融机构,具体指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分行为分行,或由其牵头组建的银团;(该款为必备条款,原则上不得删、改) (7)“专营权”:指乙方根据本协议所享有和承担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并取得甲方给予的政府补贴等收益回报等相关权利; (8)“建设期”:指本项目开工之日起至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的期间,建设期为年; (9)“运营期”:指本项目经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营之日起至本项目预期移交之日的期间,运营期为年; (10)“专营期”:指本项目的建设期和运营期,合计约年; (11)“移交期”:指本协议规定的乙方向甲方移交本项目的期间,具体为本项目专营期届满前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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