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墙构件加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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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幕墙构件加工设计
2.1 一般规定
2.1.1制图应符合《机械制图》(GB4457-4460)中之规定。
1)构件制图应按基本视图绘制,
一般构件应绘制主视图、俯视图、左(右)视图,在不致于于引起误解的情况下,简单构件制图可减少基本视图面,为表达清晰,复杂构件制图应增加斜视图、局部视图、旋转视图。
2)尺寸标注应符合GB4458.4《尺寸标注》,GB4458.5《尺寸公差与配合的标注》要求。
2.1.2加工图、加工细目中所注尺寸未注公差时,按相应公司内控标准中合格品要求加工、检验。
当所要求公差等级高于公司内控标准中合格品要求时,应在加工图中注明公差数值。
当所要求公差等级低于公司内控标准中合格品要求时(如封修板中的调整尺寸),也应在加工图中注明。
2.1.3玻璃加工综合细目、铝复合板(铝单板)加工综合细目、单元板块加工综合细目中,用于板块组合的面材、铝型材、钢件、附件可编入同一细目、定额表。其它细目、定额表应按要求分铝件、钢件、附件等分类编制。
2.1.4细目、定额表中应注明:材料(代号)、材质、表面处理(颜色代号)。
2.2 铝件加工
2.2.1铝件加工图号编制:合同号-LJG××
2.2.2铝件加工细目、定额编号按细目、定额流水号编排。
2.2.3铝型材加工和除铝单板、铝复合板、封修板外的铝板加工都规属于铝件加工。
2.2.4铝件的加工精度
2.2.4.1结构杆件截料尺寸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单位mm.
2.2.4.2截料端头不应有加工变形,毛刺不应大于0.2mm。组角用角片、结构装配用角片下料后,应达到无毛刺后再组装。
2.2.4.3除特殊有配合要求的外,孔位允许偏差为±0.5mm,孔距的允许偏差为±0.5mm,累计偏差≦1.0mm。
2.2.4.4构件中槽、豁、榫的加工精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中铣槽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单位:mm
铣槽位置示意图铣豁位置示意图
(2)
(3)构件铣榫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单位:mm
2.2.4.5为保证单元幕墙组装精度,单元竖框下料尺寸公差按±0.5mm。孔位、孔
距偏差要求较高时应配钻。
2.2.4.6翻窗型材的加工应考虑配合关系:翻窗扇框下料尺寸应控制下差(可按0 –0.5),翻窗边框下料尺寸应控制上差(+0.5 0),以保证善框、支撑顺利安装,翻窗开启自如。
2.2.5 铝件加工图中一般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材料:YL-021
2.材质:6063-T5,表面银白氧化
3.加工面去毛刺
4.加工面粗糙程度:Ra2.5
5.加工后清除铝屑
2.2.6当一张加工图适用与多种尺寸规格构件时,可不在图中注明型材代号、材质及表面处理方式,但需在加工细目中详细注明。
2.2.7铝件加工细目中应注明铝型材代号(铝板厚度)、材质(T5、T6)、用何种表面处理方式的原料及原料规格。
2.2.8制作弯弧杆件时,加工图可按实际弯弧尺寸制图及标注,但加工图细目中应注明有效弧长数值。下料直杆件的截料尺寸应包含两端夹头直线段长度(每边夹长150-200mm)
2.2.9当斜角截料并于端头有加工的情况下,加工图中应用虚线画出铣掉部位并注明。加工细目中的截料尺寸应为斜角截料时的杆件长度。
2.3 钢件加工
2.3.1 钢件加工图号编制:合同号-JG××
2.3.2钢件加工细目、定额编号按细目、定额流水号编排
2.3.3钢件加工图中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
1.此钢角码由8mm厚钢板冷轧成形后与6mm厚筋板(钢板)焊接而成,材料:
Q235A
2.钢板折弯不准出现肉眼可见裂纹
3.焊接完成后必须打磨毛刺,清除氧化皮
4.表面除油除锈,并进行热镀锌钝化处理
5.未注尺寸公差为±1
6.加工表面粗糙度:Ra=2.5
7.热浸镀锌件应贮存在干燥、清洁的环境中,防止雨雪浸蚀和其他酸、碱、
盐类物质的污染
2.3.4钢件加工技术要求遵循如下规定:
2.3.4.1角钢、槽钢、方钢下料尺寸允许偏差为±1.5mm,端面砂磨,要求无毛刺2.3.4.2钢板下料加工精度符合下表规定:单位mm
2.3.4.3钢件上钻孔、开槽、加工长条孔加工精度符合下表规定:单位mm
2.3.4.4 手动气割的方法在钢件上开槽,加工长条孔时,槽和长条孔的尺寸允许偏差为(0~+1.5)mm,槽和长条孔的位置偏差为±2.0mm,孔壁的粗糙度Ra≦
12.5μm。
2.3.4.5钢件上加工孔时,孔壁垂直度≦板厚的3%,孔的圆度≦1mm。孔壁的粗糙度Ra≦6.3μm。
2.3.4.6钢件端部铣平面,长度尺寸偏差±1.0mm,平面度0.3 mm,对轴线的垂直度L/1500mm。
2.3.4.7抛光表面的粗糙度Ra≦0.8μm。
2.3.4.8钢件折弯的要求
(1)折弯件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单位:mm
注:
(a)对于折盒板折边高度尺寸偏差取负差
(b)对于角埋件、转接件、封修板的非配合尺寸折边高度尺寸偏差,在此基础上可以放宽2mm
(2)折90。弯件,两个面的垂直度为≦0.15mm
(3)钢件折弯最小内弧半径的规定:钢板弯曲最小内半径的规定:
钢板弯曲最小内弧半径R=δ,(δ为板厚)
圆钢弯曲最小内弧半径R=0.5d,圆钢一般弯曲半径R=d,(d为圆钢直径)。
(4)钢件折弯后,折弯的内、外角处不允许有邹折、裂纹、分层等缺陷。
2.3.4.9 钢件不平度符合下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