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要求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实用标准(试行)》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化培养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一、定义中医全科医学是整合中医学和全科医学的综合性中医学临床二级学科。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指通过中医全科医学培养,掌握中医学、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运用中医学和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主要在基层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程度较高的中医执业医师。
二、培养对象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养的人员;中医类别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时间个月。
因特殊年,实际培养时间不少于33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时间为3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培养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中医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培养基地进行。
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基层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197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汇编四、培养目标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断、治疗、预防和随访工作,能够熟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合格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五、培养方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具体办法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公布日期】2013.04.19•【字号】渝中医〔2013〕37 号•【施行日期】2013.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单位:为推进我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1所三级中医医院为主联合申报。
主申报单位应至少具备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2/3的学科数量,联合申报单位不得多于2个。
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由三级中医医院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申报。
三、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
四、各申报单位依据基地标准进行自评,填写《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就申报理由、基地条件、基地特色(专科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形成自评报告。
五、请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将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及自评估报告报送我局。
联系人:市卫生局中医二处刘璐联系电话:67706809电子邮箱:****************附件:重庆市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重庆市卫生局2013年4月19日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第一章基地总体要求一、基本条件(一)医院等级及规模1.医院等级为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
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
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局、北部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局,市级各医疗单位:为推进我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保证培训质量,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规定,我局制订了《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2013年度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一、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可以独立申报,也可以1所三级中医医院为主联合申报。
主申报单位应至少具备培训基地标准要求的2/3的学科数量,联合申报单位不得多于2个。
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由三级中医医院联合基层医疗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申报。
三、同一单位可同时申报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基地。
四、各申报单位依据基地标准进行自评,填写《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就申报理由、基地条件、基地特色(专科特色)、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形成自评报告。
五、请申报单位于5月15日将基地申报表一式3份及自评估报告报送我局。
联系人:市卫生局中医二处刘璐电话(略)电子邮箱:67706807@附件:重庆市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重庆市卫生局2013年4月19日重庆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试行)中医类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标准第一章基地总体要求一、基本条件(一)医院等级及规模1.医院等级为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医院下同)。
2.总床位数≥400张。
3.省级以上中医重点专科、学科、专病≥4个。
4.具有同时接纳不少于60人(每年不少于20人)的能力。
(二)必备的医疗设备脑电图机、心脏彩色超声心动图仪、X线摄片机、CT、纤维胃镜、纤维肠镜、纤维支气管镜、呼吸机(≥3台)、心脑复苏等急救设备(≥3台)等。
(三)科室设置设置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中医骨伤科、中医耳鼻喉科、中医眼科及辅助科室(包括心电图、影像、中药房等)。
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
目录第一章概述 (3)第二章理论学习部分 (5)第三章临床轮训部分 (6)(一)中医内科 (6)1.呼吸内科 (7)2.心血管内科………………………………………………………………………103.消化内科 (12)4.内分泌科 (14)5.肿瘤科 (16)6.血液科 (18)7.肾病科 (20)8.神经内科 (22)9.风湿科 (24)(二)中医外科 (20)1.中医外科(疮疡、乳腺或其他专病专科) (21)2.中医皮肤科 (28)3.肛肠科 (24)(三)中医妇科 (25)(四)中医儿科 (27)(五)针灸科、推拿科、中医康复科 (29)1. 针灸科 (29)2. 推拿科 (30)3. 中医康复科 (32)(六)中医骨伤科 (33)(七)中医五官科 (35)1. 中医耳鼻咽喉科 (35)2. 中医眼科 (37)(八)急诊科(含ICU) (49)(九)普外科 (40)(十)辅助科室 (42)1. 心电图室 (42)2. 放射科 (43)3. 中药房 (44)(十一)选修 (44)第四章基层实践部分 (45)(一)中医全科医学与社区卫生服务技能 (45)(二)健康管理 (46)(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 (48)第五章跟师学习部分 (49)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大纲(试用)(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第一章概述一、培养目标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断、治疗、预防和随访工作,能够熟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的合格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二、培养对象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养的人员;中医类别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讲解
《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讲解附件2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试行)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培训标准。
第一章概述培训目标、原则和对象(一)目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目标,是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合格的中医住院医师。
通过培训,使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临床技能和必要的西医知识与技术,能独立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的诊疗工作。
(二)原则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遵循中医临床人才培养的基本规律和特点,体现整体性、系统性和实践性。
培训应以中医临床实际需要为出发点,立足于中医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培训,重在中医临床思维能力和临床技能的培养。
(三)对象本培训标准适用于拟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中医学类(不包括民族医类)、中西医结合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获得执业医师资格,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以及其他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民族医类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由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管理部门另行制定。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按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执行。
培训方式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采用理论学习、临床轮训与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以临床轮训为主。
(一)理论学习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中医小讲课、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以及开设若干职业道德、医学伦理、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等专题讲座。
理论学习以自学为主,结合必要的集中辅导。
(二)临床轮训1.培训计划培训年限一般为3年。
已具有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相应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和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参加培训,由培训基地根据临床经历和诊疗能力确定接受培训的具体时间和内容。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印发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的通知
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印发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0.03.27•【文号】•【施行日期】2000.03.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科教司关于印发全科医学临床和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有关高等医学院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加快发展我国全科医学教育,确保全科医师培训工作顺利、规范地开展,按照卫生部《关于发展全科医学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现将《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基本要求》和《全科医学社区培训基地基本要求》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和岗位培训工作,建设一支以全科医师为骨干的高素质的社区卫生服务队伍,是社区卫生服务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分临床和社区两类,是全科医师培训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
由于各地区开展医学教育和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存在较大差异,请各地区在保证基本培训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完善相关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基本要求加强基地建设,合理布局,注重培训质量和效益,在组织实施和管理过程中及时总结经验,并将实施情况反馈我司。
二000年三月二十七日附: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基本要求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是按照《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和《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试行)》(以下统称《大纲》)的要求承担临床教学任务,对拟从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高等学校医学本科毕业生进行毕业后全科医学教育、对已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或拟转岗到社区卫生服务岗位工作的在职执业医师进行岗位培训的场所。
二级甲等或县级及以上医院具备以下条件,均可申请成为全科医学临床培训基地。
一、组织管理1.将全科医师临床培训工作作为本院基本教学任务之一,有一名院级领导分管此项工作,并有职能部门专人负责组织与协调;2.有健全的全科医师临床培训的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职责、定期例会、奖惩制度等;3.有能满足全科医学教学的经费,并专款专用。
中医类别全科住院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中医类别全科住院医⽣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试⾏)根据《关于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第⼀章临床培养基地标准⼀、培养基地总体要求(⼀)基本条件1.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或三级中医医院联合⼆级中医医院。
2.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中医综合病房或门诊、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科室,与开展社区常见病诊疗相适应。
3.科室规模(1)各轮转科室所收治的病种以及临床操作技能应能够满⾜中医类别全科医⽣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
(2)科室需配备医疗设备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能够满⾜中医类别全科医⽣规范化培训标准中的各项要求。
(3)医疗⼯作量在带教⽼师指导下,保证每名学员在中医综合病房或门诊⼯作期间能够管理5张以上病床,或能够⽇接诊20名以上患者。
(⼆)师资条件1.带教医师与学员⽐例不低于1:2。
2.带教医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满3年以上)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临床带教经验,掌握和熟悉培训细则要求。
4.有较强的责任⼼。
(三)教学条件1.有满⾜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和能容纳60⼈以上的教室。
2.有培训临床技能的⽰教室。
3.图书馆藏书的专业种类⽐较齐全,具有满⾜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四)组织与管理要求1.组织结构。
中医类别全科医⽣规范化培训纳⼊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体系,由院级领导分管培训⼯作。
有中医类别全科医⽣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员(包括医院、科室两级中医类别全科医⽣培训管理机构和⼈员)。
2.管理队伍。
专、兼职管理⼈员有中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管理制度。
建⽴完善的培养基地管理、考试考核等制度。
执业医师考试频道为⼤家推出【2017年执业医师考试课程!】考⽣可点击以下⼊⼝进⼊免费试听页⾯!⾜不出户就可以边听课边学习,为⼤家的取证梦想助⼒!⼆、培训科室要求第⼆章基层培养基地标准基层培养基地由2所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服务中⼼、乡镇卫⽣院)组成。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制定本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为基层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培养年限和方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轮转培训,具体培养安排见表1。
(一)临床科室轮转培训全科住院医师参加临床培养基地中主要临床科室的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总计培训时间为27个月。
轮转期间,内科和神经内科病种及其例数的要求主要在病房完成,不足部分在门诊补充,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8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5张;神经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3张;儿科轮转可安排在门诊或病房完成;其他科室轮转可安排在门诊完成;部分科室(如康复科、中医科)轮转可在基层实践基地完成;少见病种、地方病、传染病及季节性较强的病种,可采用病例分析、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
临床科室轮转期间每周应当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学习相关学科知识。
对于轮转时间较长的内科等科室,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段进行安排,以促进学员的消化和理解。
(二)基层实践培训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全科住院医师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等技能训练。
总计培训时间为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与临床科室轮转部分穿插进行。
表1 培养方式及时间分配表注:各培养基地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轮转计划。
三、培养内容和要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全科医生要求规范化培养实用标准附件 1 2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制定本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为基层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培养年限和方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轮转培训,具体培养安排见表1。
(一)临床科室轮转培训全科住院医师参加临床培养基地中主要临床科室的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总计培训时间为27个月。
轮转期间,内科和神经内科病种及其例数的要求主要在病房完成,不足部分在门诊补充,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8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5张;神经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3张;儿科轮转可安排在门诊或病房完成;其他科室轮转可安排在门诊完成;部分科室(如康复科、中医科)轮转可在基层实践基地完成;少见病种、地方病、传染病及季节性较强的病种,可采用病例分析、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
临床科室轮转期间每周应当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学习相关学科知识。
对于轮转时间较长的内科等科室,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段进行安排,以促进学员的消化和理解。
(二)基层实践培训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全科住院医师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等技能训练。
总计培训时间为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与临床科室轮转部分穿插进行。
表1 培养方式及时间分配表注:各培养基地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轮转计划。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为做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制定本培养标准。
一、培养目标为基层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能独立开展工作,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合格全科医生。
二、培养年限和方式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年限为3年(实际培训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培训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以住院医师的身份在国家认定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的各相关临床科室和基层实践基地进行轮转培训,具体培养安排见表1。
(一)临床科室轮转培训全科住院医师参加临床培养基地中主要临床科室的诊疗工作,接受临床基本技能训练,同时学习相关专业理论知识。
总计培训时间为27个月。
轮转期间,内科和神经内科病种及其例数的要求主要在病房完成,不足部分在门诊补充,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8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5张;神经内科安排病房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管理床位数不少于3张;儿科轮转可安排在门诊或病房完成;其他科室轮转可安排在门诊完成;部分科室(如康复科、中医科)轮转可在基层实践基地完成;少见病种、地方病、传染病及季节性较强的病种,可采用病例分析、讲座等形式进行学习。
临床科室轮转期间每周应当安排不少于半天时间学习相关学科知识。
对于轮转时间较长的内科等科室,可结合实际情况分段进行安排,以促进学员的消化和理解。
(二)基层实践培训主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完成,全科住院医师接受全科医疗服务、预防保健与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管理等技能训练。
总计培训时间为6个月,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实际情况集中或与临床科室轮转部分穿插进行。
表1 培养方式及时间分配表注:各培养基地根据本标准要求制定轮转计划。
三、培养内容和要求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内容包括理论培训、临床技能培训和基层医疗卫生实践。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篇一: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为加强中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培训对象:从事城市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二、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概念和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特点,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
三、培训方法1、结合我院及受培训地区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
2、教学方法采用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实践技能的培训,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四、培训内容1、培训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内容包括全科医学概论、医学心理学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中医养生保健学、中医康复学、社区基本诊查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临床常见病证及处理等。
五、培训管理(一)成立领导组:组长:刘春云副组长:郝进华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闫春兰(二)医院根据下达的培训学员数和轮转计划,具体安排每位培训学员的轮转时间,做好轮训带教的安排实施工作。
- 1 -(三)培训期间实行培训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培训对象、带教老师及管理人员应及时、准确、详实地将培训过程、培训内容进行登记,并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对指导轮转医师态度不端正、带教不认真的带教老师,医院及时给予批评纠正,对不称职带教老师将取消其带教资格。
医院将带教老师的带教情况列入科室的年度考核,并与个人奖金挂钩。
(五)培训对象在培训期间,需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积极参加并认真完成各项培训考核任务。
如有违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不予发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合格证书。
六、考试考核(一)培训考核分过程考核、结业考核。
中医院中医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培养方案
中医院中医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培养方案(试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指通过中医全科医学培养,掌握中医学、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运用中医学和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主要在基层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程度较高的中医执业医师。
随着医疗诊疗模式的发展,全科医生在诊疗活动中,将起到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加强中医全科医生的培养,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要求,特制定本培养方案。
一、招录对象、方法及招收比例根据省中医药局统一部署,每年定期通过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平台,面向全国招录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人员,或中医类别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录比例不低于当年招收培训学员总数的10%。
二、培养时间1.本科学历、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科学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员:培养时间为33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26个月,基层实践6个月。
2.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员:培养时间为24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17个月,基层实践6个月。
3.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员:培养时间为12个月,其中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8个月,基层实践3个月。
专业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员,需经考核合格后,才能减免培训时间到24个月及12个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培养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三、培训内容(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军事化训练、医德教育、规培相关制度、病历书写、院感培训、感恩教育等,为期1周。
(二)理论学习1.全科理论学习理论学习为期1个月,学习内容包括:中医全科医学概论、中医康复学、社区常见病症及处理、中医养生保健学、医学心理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概论、科研方法与设计、综合素质培养等。
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授课内容以临床实际需要和临床案例为重点,保证教学效果,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试行)为加强中医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定义: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高等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大专毕业生完成院校教育之后,在经过认定的培训基地中,接受系统、规范的全科医学培训,成为能承担基层全科诊疗工作的医师。
二、培训对象:从事城市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三、培训目标:通过培训,使培训对象保持高尚的职业道德,使学员掌握全科医学概念和社区、农村卫生服务工作特点,能够熟练运用中医药理论与方法,开展中医药预防、养生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健康教育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达到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执业的基本要求。
四、培训方法1、结合我院及受培训地区人员的实际情况,采取脱产或半脱产的集中培训方式。
2、教学方法采用理论授课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方式,突出实践技能的培训,合理使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效果。
五、培训内容1、培训内容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并发布的《中医类别全科医- 1 -师岗位培训大纲》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培训计划。
2、培训内容包含政治思想、职业道德、全科医学概论、医学心理学与精神卫生、预防医学、中医养生保健学、中医康复学、社区基本诊查技能中医适宜技术应用、临床常见病证及处理等。
六、培训管理(一)医院根据下达的培训学员数和轮转计划,具体安排每位培训学员的轮转时间,做好轮训带教的安排实施工作。
(二)带教老师由医院统一选拔.带教医师负责具体指导培训期间住院医师的医德医风培养、医疗文书书写、临床医疗实践、“三基"培训、劳动纪律及各项相关的学术活动。
带教医师应关注培训医师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注重培养培训医师的责任意识、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三)培训对象在带教老师指导下,按照培训大纲和培训细则的要求,接受公共科目、临床实践技能和专业理论知识等培训。
临床实践技能以临床带教培训为主,公共科目和专业理论以自学为主。
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了提高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的基本诊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更好地系统掌握中医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规范中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规范进行。
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协作单位领导)成员:(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事宜,统筹管理培训工作。
各科室成立培训工作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培训的实施。
各科室培训工作小组组长名单组长:(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拟在本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必要的西医学有关临床知识和技术,能独立承担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四、培训招录培训对象的招录将根据我院各专业科室的师资力量和住宿容纳能力来确定每年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培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理论培训以学员自学为主。
跟师学习在专科培训阶段进行。
(一)理论学习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知识。
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中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了提高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的基本诊疗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更好地系统掌握中医学各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规范中医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和《**市中医类别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成立医院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对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进行指导、检查、考核,保证培训工作规范进行。
组长:(院长)副组长:(分管院长、协作单位领导)成员:(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学科,**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中医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具体事宜,统筹管理培训工作。
各科室成立培训工作小组,由科室负责人任组长,负责培训计划制定和培训的实施。
各科室培训工作小组组长名单组长:(各临床科室负责人)二、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培训对象为拟在本市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从事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但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
三、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目标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扎实的中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必要的西医学有关临床知识和技术,能独立承担临床常见病、多发病及某些疑难危重病证诊疗工作的合格中医住院医师四、培训招录培训对象的招录将根据我院各专业科室的师资力量和住宿容纳能力来确定每年的招生专业和招生人数。
五、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式培训采取理论学习、临床培训和跟师学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理论培训以学员自学为主。
跟师学习在专科培训阶段进行。
(一)理论学习结合临床实际应用开展理论学习,内容包含中医临床进展、紧密结合临床的中医药基础理论、经典医籍,职业道德、医学伦理、法律法规、人际沟通、中医辨证思维以及相应的公共卫生知识。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标准(试行)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做好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部分总则一、定义中医全科医学是整合中医学和全科医学的综合性中医学临床二级学科。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是指通过中医全科医学培养,掌握中医学、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运用中医学和全科医学的诊疗思维模式,主要在基层提供预防保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转诊、病人康复和慢性病管理、健康管理等一体化服务的综合程度较高的中医执业医师。
二、培养对象拟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全科医疗工作的中医学(含中西医结合)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已从事中医临床医疗工作并取得中医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要求接受培养的人员;中医类别临床医学(全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培养时间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时间为3年,实际培养时间不少于33个月。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各项培养任务者,允许申请延长培养年限。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中医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在省级及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认定的培养基地进行。
参加培养人员在培养基地临床各科及公共卫生、基层实践平台逐科(平台)轮转。
范文范例指导参考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文件汇编▲197四、培养目标为基层医疗机构培养具有高尚职业道德和良好专业素质,掌握中医全科医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熟悉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断、治疗、预防和随访工作,能够熟练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以人为中心、以维护和促进健康为目标,向个人、家庭与社区居民提供综合性、协调性、连续性的基本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的合格中医类别全科医生。
五、培养方法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以提高临床和公共卫生实践能力为主,具体办法由各地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分理论学习(1个月)、临床轮训(26个月)、基层实践(6个月)三个部分。
中医药规范性文件
2012年8月2日
35
三级中医专科医院(不含中医骨伤医院、中医肛肠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中医专科医院分等标准和评审核心指标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29号
2012年8月2日
36
三级中医骨伤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电子病历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10〕18号
2010年4月21日
18
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0〕29号
2010年6月11日
19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的意见
关于印发加强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意见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08〕12号
2008年8月11日
11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09〕3号
2009年3月16日
12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卫生部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国中医药发
〔2009〕4号
2009年3月16日
2
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和《中医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
〔2011〕46号
2011年10月12日
3
中医药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
关于印发《中医药工作国家秘密范围的规定》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发〔2015〕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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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认定标准(试行)
根据《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制定本标准。
第一章临床培养基地标准
一、培养基地总体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批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放射诊疗许可证》的三级中医医院(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院),或三级中医医院联合二级中医医院。
2•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基本齐全,包括中医综合病房或门诊、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科室,与开展社区常见病诊疗相适应。
3•科室规模
(1)各轮转科室所收治的病种以及临床操作技能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的要求。
(2)科室需配备医疗设备
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中的各项要求。
(3)医疗工作量
在带教老师指导下,保证每名学员在中医综合病房或门诊工作期间能够管理5张
以上病床,或能够日接诊20名以上患者。
(二)师资条件
1.带教医师与学员比例不低于1 : 2。
2.带教医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中级(满3年以上)及以上中医专业技术职称。
3.有临床带教经验,掌握和熟悉培训细则要求。
4.有较强的责任心。
(三)教学条件
1.有满足培训要求的教学设备和能容纳60人以上的教室。
2.有培训临床技能的示教室。
3.图书馆藏书的专业种类比较齐全,具有满足培训所需的专业书籍和期刊,有互联网等获取专业信息的渠道和设施。
(四)组织与管理要求
1.组织结构。
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纳入中医住院医师培训体系,由院级
领导分管培训工作。
有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管理机构和专、兼职管理人员(包
括医院、科室两级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训管理机构和人员)。
2.管理队伍。
专、兼职管理人员有中医学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3.管理制度。
建立完善的培养基地管理、考试考核等制度。
二、培训科室要求
(一)中医内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总床位数》200张,门诊诊室》20间。
心血管内科》30张;
呼吸内科》2 0张;
消化内科》2 0张;
内分泌科》15张;肾病科>15张;中医肿瘤科》20张。
(2)年收治住院病人数>3800人次。
(3)年门诊量>10万人次,年急诊量>50000人次<
(4)急诊设置诊室、治疗室、观察室、ICU病房等。
(5)具备以下三级分科
2 .诊疗疾病范围
(二) 中医外科基本条件 1. 科室规模
(1 )总床位数》50张。
(2) 年收治住院病人数》500人次。
(3)
年门诊量》10000人次。
(4)
具备相关部门:中医外科、肛肠科、糖尿病足门诊各 1间。
中医外科病房
2.诊疗疾病范围
(三)中医妇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总床位数》10张,门诊诊室6间。
(2)年收治住院病人数>400人次。
(3 )年门诊量>30000人次。
(4 )具备以下相关部门:妇科门诊、妇科病房、计划生育手术室、腔镜室、妇科B 超室。
(四)中医儿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总床位数>10张,门诊诊室>5间
(2)年收治住院病人数>400人次。
(3 )年门诊量>30000人次。
(4)具备以下三级分科
(
五) 针灸科基本条件 1. 科室规模
(1 )总床位》20张,门诊诊室6间 (2)年收治住院病人数>1500人次 (3 )年门诊量>20000人次。
2. 诊疗疾病范围
(六)推拿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 )门诊诊室>5间。
(2 )年门诊量>400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七)中医康复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有功能训练室,面积>100平方米。
(2)年诊疗人次>4000人次。
2.诊疗疾病范围
(八) 骨伤科基本条件
1.
科室规模
(1) 总床位数》30张,门诊诊室》3间
(2) 年收治住院病人数》500人次。
(3) 年门诊量》10000人次。
(4) 具备以下三级分科
2.诊疗疾病范围:
(九)中医耳鼻喉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年门诊量》10000人次。
(2)门诊设置诊室、治疗室、检查室、测听室2.诊疗疾病范围
(十)中医眼科基本条件
1•科室规模
(1)年门诊量》8000人次。
(2)具备以下专科检查设备:
视力灯箱、电脑验光仪、裂隙灯、直接检眼镜、间接检眼镜、电脑眼压仪、电视野计、眼底荧光造影设备、眼科专用A、B超声仪。
2.诊疗疾病范围
(十一)中药房基本条件
1. 基本建制
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中药饮片煎煮以及 临床药
学服务。
中药饮片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中医医院饮片品种 应不低
于500种。
2. 科室设置
中药房应有如下部门:中药饮片库、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中成药调剂 室、周
转库、中药煎药室等、有条件的医院应设中药制剂室、临床药学室。
3. 人员配置
应按照国家要求,配备与医院相适应的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中药专业技术人员 要定期
培训,具备带教能力。
4. 房屋要求
日调剂处方1000张以上,面积不低于15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面积不低 于80平方
米。
5. 设备(器具)购置
(1) 中药贮存设备(器具)
药架、除湿机、冷藏柜等。
(2) 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
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称等)、粉碎用具(铜钵、小型 粉碎机
等)。
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
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等。
中药煎煮设备(器具)
煎药用具(煎药机或煎药锅等)、包装机、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柜
临方炮制设备(器具)
小型切片机、小型烘干机等。
第二章基层培养基地标准
基层培养基地由2所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组成。
其基本条件为:
(3) (4)
等。
1.基层医疗机构是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基层医疗机构应设有中医科、中药房等,能够提供针灸、推拿、中医康复等中医药特色服务。
被确定为“全国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可优先成为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实践基地。
2.有固定的服务区域及服务人群;每个带教医师管辖的服务对象不少于100人。
3.能够根据辖区人群基本医疗保健需求,运用中医中药理论和适宜技术,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提供急诊服务和危重病的院外急救;提供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和计划免疫;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保健;提供社区康复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咨询、健康管理、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并具有中医药特色。
能够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中要求的中医全科医疗、中医健康管理、中医技术、中医“治未病”预防保健、社区终末疾病临终关怀等服务。
4.在辖区居民健康调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展社区主要慢性病的筛查和规范管理,有社区卫生诊断及近、远期社区干预计划。
5•负责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与上报。
6•具有社区健康促进网络,能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卫生服务。
7.与上级医院建立健全定点协作关系或双向转诊关系。
8.医护人员有良好的医患关系,有较高的病人和服务人群满意度,满意度达到80% 以上。
9.有教室(会议室)、图书室、黑板、投影仪、计算机等;图书室至少有3种以上全科/家庭医学杂志,20种以上常用参考书或工具书。
10.带教医生每日门诊量不低于20人。
11.所配备的医疗设备应能够满足中医类别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标准的各项要求。
12 •基层培养基地应当有5名以上经过中医全科医学培训的带教医师。
带教医师应具有中医主治医师或全科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有2年以上基层中医临床
工作经历;工作态度认真严谨;具有良好的人际交流能力和教学能力;具有带教意愿和能力。
13.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与临床培养基地分工明确、协作紧密。
第三章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标准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基本条件为: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是指辖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辖区的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
2.能够提供公共卫生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传染病、免疫规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卫生监测、实验室检验、艾滋病、环境与地方病、慢性病、消毒与病媒控制、职业病等业务内容。
3•具有实验检测能力,有完善的血清学实验室、传染病实验室、食源性病原菌实验室、结核菌实验室、HIV初筛诊断实验室、肠道菌实验室、寄生虫病实验室、消毒实验室、杀虫实验室、霉菌分离及鉴定实验室、常见化学毒物检测实验室、理化和职业卫生实验室。
4.具有5名以上带教医师,带教医师应具有公共卫生相应医师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