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的正义前言何家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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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一辩稿

迟到的正义一辩稿

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各位听众,对方辩友大家好。

我方所持观点是:啃老族是社会问题。

首先,让我们明确几个观点:啃老族,也叫“吃老族”或“傍老族”,即那些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但主动或是被动放弃了谋生意欲,赋闲在家,衣食住行依靠父母。

社会问题是存在社会大多数人群之间,由于多种因素导致的,需要加以解决的问题。

社会问题主要表现为普遍性、变异性、复合性、潜伏性和反复性等特征。

众所周知,现如今,啃老族问题已经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

很多大学生毕业后,找不到工作,沦落在家里当“啃老族”,时间一久却习惯成自然,生活开销全都父母支付,连工作都不找了。

不得不承认,这的确是一个令人担忧的问题。

下面,我方将从以下几点进行论证:第一,啃老族在社会青年中所占比例极大且日益加大。

据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统计,在城市里,有30﹪的年轻人靠“啃老”过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问题。

不仅国内,其他国家的啃老族问题也日渐严重。

日本政府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截至2003年,日本共有“啃老族”52万人。

据韩国2008年的一项社会调查显示,98.6%的韩国父母承担子女的上学费用;88.8%的父母承担子女的结婚费用;71.2%的父母表示,虽然子女已成人成家,但是仍需给子女补贴家用。

第二,啃老族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

现在社会,工作难找、生存压力大。

由于找不到工作、无法自立,因此不少人在大学毕业之后不得不选择留在父母家里“啃老”。

调查显示,目前波兰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失业率约为23%,而2013年这一数字很可能突破30%。

在波兰平均每一份工作机会都有60个潜在候选人在竞争,而在一些城市甚至100个人争夺一个工作机会。

除此之外,即便大学毕业之后顺利找到了工作,其最初的薪水一般也都不高,无法负担买房贷款,甚至是租房的费用,因此很多人尽管年过三十,依然不得不和父母生活在一起。

社会教育制度的缺陷,也是“啃老族”出现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谋求好工作,教育的功能渐渐地成为了拿文凭,拿高学历,而培育学生的责任感和生活独立自主的功能也渐渐淡化了,而,这却恰恰导致了大学生毕业后无法快速融入社会工作环境。

2024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演讲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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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演讲稿范文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2024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过去的20年。

在这段时间里,全球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科技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传播迅猛无比;经济的全球化带来了财富的不平等;环境问题日益严重,气候变化成为全人类共同面对的挑战。

在这个时代的关口,我们更加需要正义的力量,来维护我们共同的利益和价值观。

然而在2024年,我们却迟迟未能见到正义的出现。

究其原因,我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信息泛滥和虚假信息的蔓延。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每个人都可以发布和获取信息。

这本是一项伟大的进步,但也随之产生了巨大的问题。

信息的泛滥使得真假难辨,不少人在不经思考的情况下接受了错误的信息。

虚假信息更是络绎不绝,让人们陷入困惑和迷失。

正义需要真相的支撑,如果真相被掩盖和篡改,真正的正义将很难到来。

其次,人心的冷漠和自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面临着更多的竞争和压力,对自己的利益更加关注。

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开始失去同理心和善良,只顾自己的利益和欲望,而对他人的遭遇漠不关心。

当我们变得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时,正义将失去了其存在的土壤,而被冷漠和自私所取代。

最后,权力的滥用和腐败问题。

权力是实现正义的工具,但在一些地方和组织中,权力被滥用和腐败所侵蚀。

腐败使得公平正义无从谈起,权力被少数人垄断,而不是为了全体人民谋福祉。

这种滥用和腐败的现象,不仅让正义迟迟未能实现,还为社会带来了许多不公平和不合理的问题。

那么,怎样才能在2024年见到迟到的正义呢?我认为,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承担起这个使命。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信息素养。

在信息泛滥的时代,我们需要更加理性和独立地思考。

不要轻信一切信息,要学会辨别真伪。

我们要努力寻找真相,传播真理,为正义的到来提供坚实的基础。

其次,我们要弘扬人文精神。

正义的根本在于对他人的关心和尊重。

我们要培养同理心,关注弱势群体的权益,关心社会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去呼唤和传递正义的力量。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结辩稿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结辩稿

谢谢主席:观历史,当正义没有在该出现的时候出现,在所难免的给,社会中的人因此戴上沉重的枷锁,无时不刻寻找灵魂的释然和精神的解放,时时刻刻期盼正义的到来。

当正义迟迟不来,无论于社会本身,还是肉体灵魂,都会出现不公的现象,或是给予沉痛的打击。

而在现实里,并不是每一次的非正义最终都会迎来正义,多少扭曲的社会事实在时间的年轮里淹没,又有多少冤死的灵魂就算在地下也没有得到申诉的机会。

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无论社会还是个体,当遭遇到不公正对待,都会希望正义最终能够到来。

当反法西斯战争取得胜利,世界法西斯得到了彻底压制,饱受迫害的世人不再受到法西斯非人的迫害,因为正义到来了,即使迟到了,在受迫害群体眼中,难道说,这样迟到的正义没有意义吗?正义的迟到,延误,甚至不复存在于那个年代,但当迟到的正义最终来临时,能说这不是正义吗?在中国,当文革的烟火燃尽,刘少奇的冤案最终能够平复,改革开放的到来,举国上下为之焕然一新,这难道也不是正义到来吗?无论个人还是社会,在一切冤案面前,当正义来临,它虽然迟到,但它仍然万众期待,所以迟到不能影响正义的本质,迟到的正义还是正义。

正如我方所言,我方承认迟到的正义对于个人造成的一定伤害在所难免。

然而,在一些非正义的事件中,我们只是一个旁观者,无法自己去体会经历者所受的苦难,只是依靠着自己的所见所想。

当美国参议院全票通过法案,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排华法案等歧视华人法律表达歉意时,不是亲历者的我们会或许会看过即忘,任何的物质补偿都已经没有意义。

但是,正是这迟到了130年的正义,让一位华人如此感叹:如今我们可以告慰来美先辈的英灵,他们遭受的歧视和苦难成为后代成长和进步的精神食粮,历史和心灵的伤痛从此可以开始愈合。

”由此可知,迟到的正义依旧是正义。

浅析《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

浅析《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

浅析《迟到的正义:影响中国司法的十大冤案》看了这本书,知道了在我们中国的司法界中存在的很多问题也明白了什么是真正的正义,让我在现实生活中更能明确的认识法律。

标签:读后感;司法;正义现在网络信息发达,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更多大大小小的司法案件正在受到全民的关注。

新闻媒体开放的评论系统,让更多人对正在发生的、过去发生的司法事件畅所欲言地发表自己的评论,“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也越来越高频次地出现在网络大众的视野中。

也许,面对“潜逃多年的犯罪嫌疑人最终落网”这样的新闻,我们说出“正义或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这句话时,是为了震慑犯罪者不要心存侥幸心理,为了安慰弱势群体正义总会来临,为了告知法律总会给予真正的公平正义。

但是“迟到的正义”带来的并非总是皆大欢喜的结果。

清有杨乃武与小白菜、名伶杨月楼案、淮安奇案、张文祥刺马案等四大冤案,今有佘祥林、赵作海和聂树斌的沉冤昭雪。

更多的冤案在“迟到的正义”来临时,洗清了当事人的冤屈,但是本无罪的当事人,却已经付出了沉痛的代价,甚至是生命的代价。

一、迟到的正义是否是真正的正义?我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真正的正义。

因为在当时的时间点来看,对于受害者而言,受到的伤害已经造成,而且无法逆转,受害者所渴望的能够即刻生效的正义根本没有,哪怕是心理慰藉都很难算得上,何谈正义呢;对于蒙冤者而言,平白无故被安上莫须有的罪名,受到家人、朋友、媒体、社会的白眼,甚至受到心理沉重打击和身体的巨大伤害,更有甚者平白付出生命的代价,何谈正义呢;对于犯罪者而言,实施了违法行为,本应即刻受到应有的处罚,但却因为正义迟到就逍遥法外,没有在该付出代价的时间付出相应的代价,何谈正义呢。

“迟到的正义”更多的是针对旁观者。

因为旁观者没有受到任何实质性且无法逆转的伤害,他们所渴望的正义比受害者以及蒙冤者所渴望的要轻薄得多,无论是在时间上还是程度上。

甚至只是一个轻飘飘的结论,就足以满足作为旁观者的他们所渴望的正义了。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今天,我方的观点是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对于正义,每个时代的定义是不同的,我们今天的司法体系的发展定义出了更加复杂的严谨的正义包括实质正义,即正义的结果被实现,和程序正义,法律公开公正,司法系统的独立不被法律以外的因素干扰,审判活动的效率不被法律以外的因素延迟。

而迟来的正义,指的是实质正义的迟到,或者程序正义的迟到。

我们要讨论的正义,无论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正义总是在当事人合法权益受到非法侵害之后才开始启动的,但这种情况不属于正义迟到,因此不作讨论。

由于日常生活中缺少一个相对权威的主体来执行正义判定正义,其标准往往复杂而不确定,因此对于今天的辩题我们只讨论相对权威、标准确定的领域,即司法领域。

接下来,我方将从以下三点论述我方观点第一,迟来的正义违反了正义的本质。

正义在人们心中最原始也最浅显的呈现方式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而迟来的正义呢?我们看到,十八岁的呼格无辜惨死,无故蒙难的张高平家破人亡,如果迟来的正义是正义,那这种所谓正义何以让善良成了善良者的墓志铭呢?第二,迟到的正义不符合正义时效性的标准。

无论是实质正义,还是程序正义,正义是需要效率的,是不能有不必要的拖延的,否则正义姗姗来迟而现实已物是人非,实质正义失去其意义,正义这个第一要求被效率拖垮,程序正义流于形式,这样往往会违反正义的本质,走向另一端的非正义。

法律正义的实现强调时效,司法机关对案件的审理同样要求失效,这就是最好的说明。

正义如果迟来了,正义便失去了其价值,人们会质疑我们的司法体系,凶犯也会有着侥幸心理,甚至社会也不再安定。

当然,我方强调正义不能迟到是指不能有不必要的拖延,不得有除法律外的干扰因素,不代表倡导快速裁判。

第三,正义迟到造成的一次不公正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

看看聂树斌案,在所谓正义迟到背后,21岁的聂树斌被活活冤死,聂家老母亲四处奔波碰壁为儿伸冤,聂家老父一度服药自杀以致半身不遂,聂家大姐一人扛起全家生计,曝光此事的警官被提前退休,紧抓专案调查的书记被调离岗位……甚至2005年真凶王书金落网认罪,在全世界都知道聂树斌无罪的时候,真正的无罪判决却直到十一年后才艰难下达。

迟到的正义一辨稿

迟到的正义一辨稿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谢谢主席以及对方辩友的精彩发言。

正义,是人类永恒的话题。

它无体无形,却又时时规束着人们的一举一动;它不是神佛上帝,却又被人们顶礼膜拜。

古往今来,历代贤哲为了研究它,实现它费尽了毕生精力,远有柏拉图,亚里士多德;近有卢梭,罗尔斯。

而被先人们精心呵护的正义之花却又如此娇弱,人为的恶意破坏早已不堪承受,事后才补救又无疑雪上加霜。

我们能容忍迟到的正义吗?不能!因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我方将从两大点,三小点对辩题展开论述。

两大点即损失弥补和问题本质,而又在损失弥补中把对象分为个人和社会,接下来先让我们讨论第一小点。

第一,迟到的正义不能弥补个人的损失。

为什么说正义迟到了?因为先前发生了判断错误。

对个人而言,迟到的正义具体意味着什么?那就是错案得到纠正。

河北李志平,仅仅因为警方怀疑他有作案嫌疑,就在监狱里整整被关了25年;云南王树红,只是因为案发前在现场待过,就惨遭电刑被打残;而河北聂树彬,更是因为误判致死。

诚然,这些错案最终得到了修正,被误判的人也含冤昭雪。

但是作为个人,我们失去了太多太多,轻则损失了若干年的宝贵光阴,重则家庭破碎,含冤九泉。

当法院高呼:“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时,请试想一下,要是哪天您本人也遭遇同样的不幸,纵能为您平反,但您仍能坚信这是正义的吗?我在此只想说: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第二,迟到的正义也不能弥补社会的损失。

法律作为当今社会正义的集中体现,它的一举一动都会应符合民众对正义的期待。

对民众,对社会来说,最浅显易懂的正义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扶老人不应怕被讹,好心救小孩不应怕事后家属来找麻烦。

而在翻版彭宇案频现的当下,根据雅虎网的一项民意调查,仍能坚持乐于助人,毫不犹豫的仅剩3%!更多的人在此时选择了放弃,或犹豫,或周围有人为自己作证才敢去扶,这不失为一种明哲保身的做法,但也从侧面透露出了一种无奈,一种迟到的正义对传统价值观的颠覆。

除此之外,在许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中,人们看到的仍然是司法屈从于外部权力,律师的辩护权受到种种限制,司法程序扭曲,导致案件得不到公正的解决。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一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我方坚持的观点是,迟到的正义依然是正义。

正义的本质是公平和公正,它的实现可能受到时间、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但并不能因此否定其正义性。

首先,迟到的正义是对过去错误的纠正,是对受害者权益的维护。

尽管正义的实现有所延迟,但它仍然具有补救的作用,使受害者得到应有的公正和尊重。

正义并非只存在于瞬间,它的价值在于长期的公平和公正。

其次,迟到的正义是对社会公正的推动。

正义的实现往往需要经历复杂的法律程序和社会努力,这需要时间。

即使正义的实现有所延迟,但它能够促使社会更加关注公正和公平,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最后,迟到的正义也是对未来的警示和预防。

通过纠正过去的错误,我们可以防止类似的问题再次发生,为社会的发展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基础。

正义的实现不仅是对过去的总结,更是对未来的启示。

因此,我方坚持认为,迟到的正义依然是正义。

它虽然有所延迟,但并不能否定其正义性。

我们应该尊重和维护正义的实现,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谢谢大家!正方二辩发言稿:尊敬的评委,各位同学:我方继续坚持迟到的正义依然是正义的观点,并愿意进一步阐述我方观点。

首先,正义的本质是公平和公正,它并不受时间的限制。

正义的实现需要经历各种复杂的过程,包括调查、审判、执行等多个环节,这些都需要时间。

我们不能因为正义的实现有所延迟,就否定其正义性。

相反,我们应该看到,正义的实现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代价,这种努力和代价正是正义的体现。

其次,迟到的正义对于受害者和社会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对于受害者来说,迟到的正义可以给予他们应有的尊重和公正,帮助他们走出心理阴影,重新面对生活。

对于社会来说,迟到的正义可以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正义的实现,不仅是对个人的尊重,更是对整个社会的尊重。

最后,我们要看到,正义的实现是一个持续的过程,而非一蹴而就的事情。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谢谢主席,向各位评委、对方辩友问好。

我方所持观点是: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让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定义,
我方将从一下几个方面来阐述。

第一,事件本质是正义的,却因为外在客观因素,延迟了正义到来的时间,那么我们也不能否定其的正义性。

江西省赣州市的彭昌华事件中,65岁的母亲四处奔走为儿子讨回了迟到17年的烈士称号。

难道我们可以说,这不是件感人的正义之事么?美国曾经承认奴隶制,并且不承认黑奴的人权。

可是,后来在林肯总统的带领下,黑奴要回了丢失已久的人权,也要回了迟到已久的正义。

林肯所做的不是正义的么?黑奴就不该享有自由的权利么?
第二,我们的社会也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价值导向。

正义已经迟到,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弥补已经出现的损失。

希特勒领导下的德国,很多人受历史环境影响,怀有种族歧视的思想,最终导致了种族灭杀的惨剧。

但是,二战后,德国向犹太和以色列反复表示道歉,请求宽恕其当初的所作所为。

正义同样没有准时到来,但是,事后的正义却可以作为一种警醒,一种反面教材留在我们每一个人心中。

可以尽量避免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真正的正义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失,正义虽然会迟到,但是,终将会以一种最正义的形象出现在人们面前,很多含冤的当事人不管年代多么久远,哪怕穷尽他毕身精力都会想要沉冤得雪,求得一个公平的判决,期盼着正义的最终降临。

正义的迟到是会让人失望,对迟来的正义任然感到些许欣慰。

正义或许不在当下,但其毕竟到达,虽是迈着沉重的脚步缓缓走来的。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经典案例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经典案例

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的经典案例《迟到的正义:永不缺席》以前,我总听人说“正义可能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

”可我心里直犯嘀咕,这真的靠谱吗?直到我听到了老张的故事。

老张,那可是个老实巴交的人。

他在街边有个小摊位,卖点水果啥的,就靠着这点营生养活一家人呢。

有一天,一个恶霸来他摊位上,没付钱就拿了好几个苹果。

老张就上去理论,那恶霸二话不说上来就把老张打伤了,还把他的摊位给砸了。

可怜的老张,被抢走了东西还挨了揍,欲哭无泪啊。

这就好比一只小羊无缘无故被大灰狼欺负了,周围的人也都怕恶霸,没人敢出来说句公道话。

老张去报警,可是那恶霸有点势力,这件事情就这么拖着,似乎正义被挡在了一堵高墙之外。

我当时就想,这还有天理吗?老张这么善良的人就只能自认倒霉吗?可老张没放弃。

他知道自己有理,哪怕到处碰壁也要讨个说法。

他一家一家地找证人,自己花钱去做伤情鉴定,就像在黑暗中寻找那一丝曙光。

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情况有了转机。

上头要求严格审查这种目无法纪的行为,恶霸之前干的坏事也被一件一件地抖落出来。

原来这恶霸背后的势力再大也大不过法网。

那恶霸终于是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他不仅要给老张赔偿医药费,还被关进了监狱。

这简直就是守得云开见月明啊!就像风雨之后,彩虹一定会出现。

老张的事情让我深信不疑。

也许有时候正义在半路耽搁了,就像火车晚点一样,但它终究会到站。

这个社会就像一个大舞台,有好人有坏人。

坏人可能得意一时,但最终正义如同一把高悬的宝剑,会刺向那些黑暗中的邪恶。

我们千万不能因为正义一时的迟到就灰心丧气,要像老张一样勇敢地去争取。

因为不管你信还是不信,正义就如同黑夜中的星辰,可能会被乌云暂时遮住,但迟早会再次闪耀。

这就是我的观点,啥时候都别放弃对正义的相信和追逐。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

8、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
9、骑虎难下的超期羁押
10、证据不足的疑罪从轻
由供到证的侦查模式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 定:对于一切案件的判处 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不轻信口供。其宗旨就在 于弱化口供在刑事诉讼中 的作用。然而,受我国偏 重口供的司法传统影响, 侦查人员仍习惯与由供到 证的侦查路径,即竭尽全 力拿下认罪口供,再想方 设法补足相关证据。
屡禁不止的刑讯逼 供
近年来,随着我国一批重大 冤案的披露,刑讯逼供越来越 受到人们的关注。我国刑事诉 讼法明确规定了“严禁刑讯逼 供”。但是,由于受片面的执 法理念、刑讯逼供的环境、侦 查能力低、缺乏监督机制等的 影响,刑讯逼供虽声名狼藉, 但是确是屡禁不止。包括本书 所列举的十大案例都有刑讯逼 供的影子。
形同虚设的法庭审判
在现代法治国家中,刑事诉 讼的中心环节应该是法庭审 判,司法裁判权应该属于法 官。但是,在中国存在着未 审先判、下审上判、审者不 判、判者不审的现象。法官 只听取检方的证据材料而忽 视被告人陈述现象也时有发 生。这些都弱化了法庭审判 的功效。庭审被虚化了。
二、典型案例探讨分析
• 案情回顾:“杀害”同村人在监狱已服刑多年的河南 商丘村民赵作海,因“被害人”赵振裳的突然回家而 被河南省高院于2010年5月8日作出撤销省法院复核 裁定和商丘中院判决,宣告赵作海无罪的判决。 • 本案体现了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的种种问题:首先是 刑讯逼供,在轮番逼供下,赵作海在近40天内做了9 次有罪供述。在由供到证的模式下,根据“供述”办 案人员收集证据并提起诉讼。然后从逮捕到最后一次 起诉他被超期羁押近3年时间。庭审中法院完全采纳 了公诉人意见,认定赵作海构成故意杀人罪。最后因 为案件存在疑点,判处赵作海死刑缓期两年执行。虽 然赵作海最后被无罪释放且给予了国家赔偿,但是本 案却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案件带来了我国刑事 司法制度与实践的深刻反思。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

1996年,事件仅仅61天后,法院在没有充足证据支持的情况下,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予以立即执行。宣判后,呼格吉勒图以没有杀人动机,请求从轻处理等为由,提出上诉。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于1996年6月5日作出(1996)内刑终字第1迟到的正义
1996年4月9日晚19时45分左右,一名杨姓女子从呼和浩特市锡林南路千里香饭店去厕所,当晚21时15分后,该女子被扼颈窒息死于内蒙古第一毛纺织厂宿舍57栋平房西侧的公共厕所女厕所内。呼格吉勒图于当晚与同事闫峰吃完晚饭分手后,听到女厕内有女子呼救,便急忙赶往女厕内施救。而当他赶到时,呼救女子已经遭强奸后扼颈身亡。随后,呼格吉勒图跑到附近警亭报案,呼格吉勒图被时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局长冯志明认定为杀人凶手。

迟到的正义辩论赛观后感

迟到的正义辩论赛观后感

迟到的正义辩论赛观后感正方的观点是“迟到的正义依然是正义”。

正方一辩站起来的时候,那气场就像是正义的化身降临。

他举例说,就像历史上很多冤案,像呼格吉勒图案,虽然正义来晚了,但当真相最终大白,冤案得以昭雪的时候,我们仍然感受到了正义的力量。

那些被错判的人得到了清白,坏人受到了惩罚,这个结果本身就是正义的体现啊。

而且他还提到,正义有时候会受到各种因素的阻碍,比如当时的刑侦技术有限、人为的误判或者一些不可抗的社会压力等,但只要最后能还事情一个真相,那迟到的正义就如同黑暗中的灯塔,虽然晚亮了,但依然照亮了被冤屈的灵魂。

反方则坚决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反方一辩也毫不示弱,他就像是一个犀利的批判者。

他说正义是有及时性的要求的,迟到的正义就像过期的面包,虽然看着还是面包,但已经失去了原本该有的价值。

比如说一个人含冤入狱多年,他的青春、他的家庭关系、他的生活都被彻底毁掉了,即使最后被证明无罪,那些失去的东西再也回不来了。

他强调,对于受害者来说,在应该得到正义的时刻没有得到,那之后再来的所谓“正义”,不过是一种补救措施,而不能称之为真正意义上的正义。

这就好比你错过了一场比赛的最佳时间,之后再让你参加,那已经不是原来的感觉了。

在自由辩论环节,那场面简直像炸开了锅。

正方辩手反驳说,正义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不会因为时间的早晚而改变本质。

就好比天上的星星,虽然有时候被乌云遮住了,我们看不到,但星星一直都在那里,正义也是一样,不管什么时候到来,它的本质都是为了纠正错误,维护公平。

反方则立刻回击说,可我们生活在现实社会中,不是在讨论抽象的概念。

一个人的人生被耽误了,这是无法用后来的正义来弥补的。

比如说一个被错判的企业家,在监狱里多年,他的企业可能早就倒闭了,市场机会也消失了,这对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也是一种损失,这种迟到的正义根本就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

双方的结辩也都特别精彩。

正方四辩总结的时候,充满感情地说,虽然正义迟到了,但它毕竟来了,这给了人们希望,让我们相信这个世界是有公理的,每一个冤案的昭雪都是对公平正义的坚守,是社会进步的表现。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

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辩论赛正方辩词一辩、二辩、三辩、四辩发言稿正方一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代表正方辩论队,就迟到的正义是否为正义展开辩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正义。

正义是一种道德标准,指的是行为符合道德规范和法律法规的原则。

在这个定义下,我们可以看出,正义是一种符合规范的行为,而迟到则是一种不符合规范的行为,因此迟到无法被视为正义。

其次,我们需要理解正义的本质。

正义不仅仅是符合规范,更是一种价值观。

正义的价值观在于保障人类的尊严、平等、自由和公正。

而迟到则是一种不尊重他人时间、不平等、不自由的行为,因此迟到无法与正义相提并论。

最后,我们需要重视时间的价值。

时间是一种宝贵的资源,是我们生命中不可逆转的一部分。

准时到达是尊重他人时间和自己时间的表现,是我们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

而迟到则会造成时间浪费和不必要的麻烦,是我们不应该纵容的习惯。

综上所述,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我们应该坚持准时到达的原则,珍惜时间、尊重他人,始终追求正义的价值观。

谢谢。

正方二辩:尊敬的评委、各位观众:我是正方辩论队的二辩,我将就“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这个话题再做一些深入的阐述。

我们知道,正义是一种应该被奉行的道德标准,它是为了保障人类的尊严、平等、自由和公正而存在的。

正义是人类进步的基石,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石,是我们应该努力追求的目标。

然而,迟到作为一种不守时的行为,很难与正义相提并论。

迟到不仅是对他人时间的不尊重,也是对自己时间的浪费。

更重要的是,迟到是一种影响社会秩序的行为,它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而且,迟到也会影响我们的信誉和形象。

在现代社会,信誉和形象是非常重要的,它们关系到我们的工作、事业、人际关系等方面。

如果因为迟到而失去了信誉和形象,我们将会付出代价,甚至可能会错失很多机会。

最后,我们要重视时间的价值。

时间是一种非常宝贵的资源,它是我们生命中不可逆转的一部分。

珍惜时间、尊重时间,是我们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演讲稿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演讲稿

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演讲稿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迟到,是我们生活中常见的现象。

有时我们会以各种各样的理由为自己的迟到开脱:堵车、起晚、事情多等等。

然而,我们是否曾想过,这样的迟到是否能代表正义呢?首先,迟到会严重影响个人的自律与责任感。

准时出席事物是人们展现个人素质的重要方式之一。

如今社会竞争日益激烈,对工作单位要求的素质越来越高。

如果一个人无法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完成某项任务,将无法得到领导和同事的尊重,甚至会被认为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同时,迟到还容易导致他人等待、工作延误,给整个团队带来负面影响。

一味地对迟到的行为进行开脱和包容,只会让这种不负责任的态度蔓延,给整个社会带来混乱和不公。

其次,迟到会破坏公平竞争的原则。

班级、公司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规定和准则,规定了各项活动的开始和结束时间。

按时到达是每个成员的重要义务,也是体现公平竞争的基本要求。

然而,一些人出于私心或其他原因,总是迟到。

这些人的违规行为不仅将导致他人被迫等待,而且也会造成一种不正当的竞争环境。

想象一下,如果在一场考试中,某些学生因为迟到而延误了进入考场的时间,而其他学生则按时到达,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正义的基本原则是公正、公平和平等,只有每个人都遵守迟到的规定,才能确保真正的公平竞争。

再次,迟到会破坏人与人之间的合作与信任关系。

一个团队的成功离不开每个成员的合作与协调。

然而,一个经常迟到的成员会给团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首先,其他成员可能会对这个迟到的成员产生不信任感,不愿意与之合作。

因为他们无法依赖这个人如约出现,他们可能会认为这个人会给整个团队带来拖累。

其次,迟到的行为也容易导致团队的协作受阻。

当一个人一次又一次地延迟会议或工作的开始时间,将会中断团队的计划和进度,导致工作无法按时完成。

如果每个人都随意迟到,团队就无法正常运转,无法取得理想的业绩。

因此,迟到不仅破坏了个人的信誉,也破坏了整个团队的合作和信任。

一辩稿: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一辩稿:迟到的正义是正义

一辩稿:迟到的正义是正义谢谢主席,各位评委,对方辩友,大家下午好:开宗明义,概念先行,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正义,正义指的是及时的、有效的对是非、善恶的一种肯定判断,它包括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

它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只有及时的正义才是正义,下面我将从两个方面论述我方观点:1、从正义的本质上来讲,首先,正义包括实质正义和形式正义,在司法领域,就是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所谓迟到的正义指的是实体正义的迟到,从程序正义的角度肯定已经无正义可言了,所以迟到的正义并不符合正义的标准,不能称之为正义。

其次,正义是一种及时的价值判断,而迟到的正义只是一种事后救济和补偿,只能让权利人在用遥遥无期的等待中接受另一轮的煎熬,但罪恶必须及时的得到清算,而不能任由犯罪人逍遥法外,这些都是正义的必然要求,是正义的内涵之一。

所以,从正义的本质上来讲,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

2、从迟到的正义的消极影响看,首先,对于个人而言,及时有效的审判是对犯罪嫌疑人权利的一种保护,让有罪的人尽快得到审判,不致受拖延的审判之苦;同时,它也是保障不幸遭受审判的无辜之人不受拖延的审判之苦、尽快得到正义的审判的要求。

其次,对社会而言,迟到的正义并不为社会大众所认可,如果说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的话,那么人们为什么还对类似赵作海案,佘祥林案,杜培武案这样的案件进行谴责呢?如果迟到的正义是正义的话,那我们是不应该鼓励这样的冤假错案不断继续发生呢?我们是不是就能容忍这样的正义不断践踏司法公正呢?显然不是,通过大家对于迟到的正义的社会评价就可以知道,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最后,对于司法制度而言,迟到的正义显然是对司法的一种扭曲,法律正义的实现之所以强调时效,法院审判案子也严格的遵循法定审限,便是正义及时实现的最好说明。

在规定时间以外实现原来正义的结果,不是正义。

在规定程序和期限以外,通过法律途径实现原本应当实现的正义的结果,其本身不是正义。

这句话有些白马非马的意思,但我们要的是正义这匹马,而不是之前的正义这匹白马。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

迟到的正义迟到的正义1.死亡赛道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年,苏诺的爸爸出了一场严重的车祸,伤势十分严重,医院数次下达了过。

“等等,没有超速,不代表没有别的违章行为。

交通法规禁止穿着高跟鞋以及凉鞋驾驶……”苏诺视线下移,然而令她傻眼的是,年轻女子虽然浑身名牌,脚上却蹬着一双颇不相称的运动鞋,没办法,她只能任二人扬长而去。

苏诺如此谨慎,是因为最近交通事故频发,肇事者都是名牌跑车。

事情要从四年前说起,当时,一辆豪华跑车与一辆家用轿车相撞,家用轿车驾驶员当场死亡,而豪车里的人却只是轻微擦伤。

轿车驾驶员叫吴狄,是个风华正茂的“海归”帅哥,不久前才回国创业。

豪华跑车的车主虽然锒铛入狱,但案件中还有不少疑点,甚至有人怀疑有钱有势的车主并未受到惩罚,而是打通了关系,抓了个小喽哕顶包。

车主2.苏诺精神一振,仔细阅读起来。

原来,这位穆雪阳曾在美国留学,后来一直爬到了汽车销售代表的位置上。

她还有过改装车辆的经历,曾经以改装汽车参加过拉力赛,并获得了不俗的成绩。

但回国后,她并没有什么正当的工作,那么,她是哪来的钱买名牌?是不是黑车改装带来的暴利?如果穆雪阳真是改装高手,那她也应该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例如改装的场地,试车的场所。

可一段时间的调查后,苏诺并没有找到什么证据——比如改装场地,这让她有些怀疑自己的判断。

没过多久,她收到了另一个包裹,寄件人仍旧是上次那个神秘的W.D,包裹里是一个U盘,里面有一小段录像视频,是穆雪阳驾驶摩托车的画面。

苏诺有些不解,这个神秘人寄这个视频来是想说什么呢?突然,她脑中灵光一闪:这段视频看穆雪阳并能用车管所第一次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本来是被拘人员的穆雪阳,突然一下子变成了受害者。

苏诺的领导找到她,劈头盖脸就是一顿乱批,不-一会儿,还有个年轻人上来“捞人”。

苏诺见过他几次,来人是省局一个颇有权势的副局长的公子,名叫宋焰,走之前还挑衅地瞪了一眼苏诺。

而穆雪阳只是冲苏诺妩媚一笑,搞得苏诺一头雾水,难道这一切都在穆雪阳的掌控之中吗?苏诺猛然想起两次寄来的神秘包裹,难道都是穆雪阳寄的?下班后,她顺着那封邮件找到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但对方表示没有寄过这样二个包裹。

迟到的正义一辩稿

迟到的正义一辩稿

一辩稿谢谢主席,大家好!所谓正义一般分为以个人价值为标准的道德正义和以法律约束为准则的理性正义。

正如一千人心中有一个哈姆雷特,道德正义就如同一张普罗旺斯的脸,千变万化,没有一般的标准。

因此,今天我方要谈的正义是法律追求的人人平等与公正。

所以我们要讨论迟到的正义是不是正义,那就看他是否符合上述的标准。

我方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理由有二:第一,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不仅仅因为曾经的实体结果是错的,而是那些曾经的错误的判决结果揭出当初审判过程中不公正。

比如在赵作海冤案中,法院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承认赵作海案确实存在刑讯逼供,才得出9次有效证词。

而且实体结论的过迟产生会直接损害司法裁决的及时性,党的十六大提出关于司法制度中曾提出效率是公正的主要内容,佘祥林案发是1994年,第一次判决在1994年,终审是在1998年。

赵作海案发在1999年,复核是在2003年。

案件的羁押未决首先会让被告人处于一种长时间的被限制自由权,财产权甚至生命等实体性权利。

这就好比我打了你一个耳光,然后再去买糖给你吃,你说我是对你好还是不好呢?第二,迟到的正义损害了无罪公民的人身权益,受害人承受的痛苦与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佘祥林,湖北省京山人。

1994年1月2日,他的妻子张在玉因患精神病走失失踪,佘祥林因涉嫌杀人被批捕,佘祥林判处15年有期徒刑。

而在2005年3月28日,佘妻张在玉突然从山东回到京山。

最后经过胜利宣判佘祥林无罪并且赔偿70万,可是他失去的是什么,11年的青春,赡养老母亲逝去的机会。

同样的道理,当年参与赵作海的几个审判员是受到了制裁,但是这种因果报应并不能改变妻离子散的现状。

对方辩友,你告诉我,他得到你们所说的正义了吗?其实今天我们说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并不是说这种行为不好,而是说这种行为没有达到一个真正意义上正义的标准而已。

综上所述,我方认为,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

迟来的正义一辩稿

迟来的正义一辩稿

迟来的正义一辩稿迟来,是指正义在该来能来的时候未来,(该来:对正义的来到负责?)探寻原因,我们发现,这种迟来往往是因为在司法执行过程中,公检法机关由于失职性过失造成的。

当它伪正义的神秘面纱被揭开,我们发现,迟来的正义往往是公检法机关对已有的错误审判结果的一种纠正。

基于此,我方认为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1.迟来的正义不符合正义的形式要求,因而不是正义。

正义的外在形式要求让坏人得到应有的惩罚,好人得到应有的奖赏,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补偿,无辜者得到相应的证明。

但当迟来的正义到来时,当一份迟来的判决书送达时,它所能起到的作用已截然不同。

张高平叔侄案中,一份迟到的正义,让真凶逍遥法外近十年,也让张高平叔侄无辜承受十年的牢狱之灾。

十年,罪犯可能早已在其他案件中伏法,迟来的判决无法起到惩戒他当时错误行为的作用,也没能阻止后续的非正义事件继续发生。

十年,那些被蒙冤的受害者耗尽青春,妻离子散,纵使这份判决能够洗刷他们的冤名,但道歉与金钱怎能弥补他们所失去的最珍贵的年华与亲情?张高平本可以拥有家庭财富梦想幸福,但就是因为迟来的正义,让他一趟车开了十年,失去了所有,受尽了屈辱。

当正义会给当事人带来这样难以平复的苦楚,这样的正义真的还是我们认识的所要的正义吗?2.迟来的正义背后反映了司法审判缺乏程序上的正义,因而不是正义。

在社会的各种职能机构中,有这样一些责任机关在被赋予至高权利的同时,就担负着伸张正义的责任与义务,比如说我们的公检法。

而正义,不仅包含判决结果的实体性正义,也涵盖司法审判过程中程序上的正义。

正如一份迟交的作业不是好作业,一份迟来的正义反映了相应责任机关程序上的不严格和其本身应尽责任的未履行,当这些可以被称之为正义的时候,司法的威严将被大大弱化,错审误判的例子可能会层出不穷。

正义的伸张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过程,相应的责任机关在操作审理过程中必须秉持着严肃严谨的态度,坚持维护程序上的正义。

3 迟来的正义有违人们应有的对正义的信仰,因而不是正义正义的内在实质要求民众对正义实现的效率程序都有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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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冤错案件一次又一次成为中国社会关注的热点。

从浙江张氏叔侄冤案,到河南李怀亮冤案,再到安徽于英生冤案,不该发生的错判一次次被复制。

人们不禁要追问:为什么?
“浙江张氏叔侄冤案”披露后,一些舆论把矛头指向当年负责预审的一位女警察。

据说,此人曾经是中央电视台2006年“浙江神探”系列节目的主人公之一,从警二十余年,工作表现出色,多次立功受奖。

更有报道称,她“近五年来牵头主办的重特大案件达350余起,准确率达到100%……各项办案指标年年在省、市名列前茅,经她审核把关的重特大恶性案件,移送起诉后无一起冤假错案”。

成功办理张氏叔侄奸杀案和勾海峰杀害女大学生案后,她还获得了全国“三八红旗手”等光荣称号。

然而,在当下舆论的漩涡中,这位“女神探”变成了制造冤案的罪魁祸首。

我不认识这位警察,但是我以为,就像当年把她“神探化”是不恰当的一样,今天把她“妖魔化”也是不恰当的。

这世上本没有神探,因为任何侦探都是普通人,都是有可能犯错误的。

诚然,作为公安机关负责把守案件质量关的预审部门负责人,她对于这起错案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是,这起错案并不是她一个人就能制造的,除了其他公安人员之外,还有承担审查起诉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官和把守司法公正最后一道关口的法官。

这样一起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为什么竟然一路绿灯地走完了刑事诉讼的全程?刑事司法系统的防错机制为何全部失效?
刑事司法有一个美丽的传说,那就是“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纵一个坏人”。

但是,在任何一个国家的刑事司法制度下面,这都
是做不到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刑事错案的发生具有不可避免性,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

在当今世界,不仅法制不太健全的国家有刑事错案,法制比较健全的国家也有刑事错案。

例如,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美国的许多州都建立了“无辜者中心”(InnocentCenter),通过“无辜者行动”(InnocentProject)对可能错判的案件进行复查。

错案复查的主要手段是进行DNA鉴定,因此复查的案件多为强奸案和杀人案。

2011年4月7日至11日,笔者应邀到美国的辛辛那提市参加了“2011年无辜者协作网研讨会——错判的国际探索”
(2011InnocenceNetworkConference:anInternationalExplorationof WrongfulConviction),并在会上做了关于中国大陆地区刑事错案问题的主题发言。

截止到开会时,美国的“无辜者行动”通过DNA检验共发现了271起错案。

古今中外,冤假错案总是刑事司法领域中难以驱散的幽灵。

它们若隐若现,时明时暗,啃噬着社会公众的良心,煎熬着司法官员的灵魂。

毫无疑问,它们对于那些当事人及其家人来说是飞天横祸,是灭顶之灾,但是它们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刑事司法制度的文明进步和良性发展。

冤错案件遮蔽在刑事司法的阴影之中。

光线的阴暗使人们无法看清其中的景物,甚至成为人们视觉中的盲点,让人们误以为刑事司法是一片光明灿烂。

然而,一些在社会中产生广泛影响的冤案把媒体的聚光灯吸引过来,也把民众的目光吸引过来,于是这盲点就变成了亮点,使人们看清了那些被阴影遮蔽的丑陋的缺陷,从而推进司
法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例如,美国司法实践中辨认规则的完善和被判有罪者享有“审后DNA检验权”的立法,就都在一定程度上归功于错判。

为何在当代中国还会接二连三地出现冤案?这些冤案是如何形成的?我国应该如何构建错案预防体系和错案救济机制?2005年底,我们带着这样的问题成立了课题组,通过举办论坛、进行座谈、召开研讨会、进行问卷调查和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对我国的刑事错判问题进行了多层面和多路径的调查研究。

我们发现,错判的形成似乎延循了一个模式:一样的偏重口供,一样的非法取证,一样的事实不清,一样的疑罪从轻。

这不是执法人员或司法人员个人的问题,而是刑事司法制度的问题。

制度存在漏洞和弊端,错判才一次又一次被复制。

同时,我们还发现,在每一起冤错案件的背后都隐藏着令人心痛心酸心碎的人生故事。

于是,我们在新闻媒体公开报道的一百多起冤错案件中,精心挑选了影响巨大而且故事性强的十个案例,在进行深入的个案分析的基础上写成冤案故事,并且透过这些案例解析刑事司法制度中存在的漏洞或弊端。

我们希望,这些冤案中的人和事能够留传给后人。

何家弘
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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