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儒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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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儒家化

自汉代春秋决狱开始,中国法律走上了儒家化的道路。所谓法律的儒家化,是指将儒家的道德精神注入法律、法令,使封建法律具有了伦理法的性质,即以儒家思想为立法、注律,以及司法实践中定罪、量刑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从总体而言,就是通过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方式,将儒家思想贯彻到立法、司法、守法的整个法律实施过程中,使儒家思想成为刑事的、民事的、婚姻家庭的、行政的、诉讼的等各个法律部门的基本原则和灵魂,也就是说儒家伦理道德获得法律上的效力和权威。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形成了礼法合一的特色,影响深远。

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历程

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运动由董仲舒等人发起,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两汉时期,这是儒家思想法律化的开始阶段。春秋决狱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开端。二是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深入阶段。这一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到立法领域,掀起了引经注律的高潮。这样的律文与原法律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中国法律的儒家化向纵深迈出了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三是隋唐时期,这是中国法律儒家化的最后完成阶段。中国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至隋唐已基本完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被全面地反映在一部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中,《唐律》使儒家思想和封建法律融为一体,从而也形成了儒法合流的法律体系。另外,从两汉至隋唐,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是逐步深入到最后完成的过程。

中国法律儒家化对中国法律的影响

在中国法律儒家化从开端到发展再到完成的过程中,儒家思想对中国法律的影响也一步步深入,这种影响是全面的,主要表现为礼法合流、德礼并用、德主刑辅等法律思想的确定,儒家基本法律原则和具体法律观点的形成,以及儒家思想在法律儒家化过程中对司法实践领域的影响等等,不一而足。

1、儒家法律指导思想的确立。强调德治。

2、确立了法律的一些基本原则,中国法律儒家化过程中,一些儒家思想的精义注入法律中升华为封建法律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八议”制度、“官当”制度,准五服以制罪以及“重罪十条”等。

3、在“引经决狱”、“引礼入律”的过程中,儒家基本政治法律思想融入法律之中,逐渐形成一系列符合儒家思想的具体法律观点。

4、中国法律的儒家化促进了司法队伍的儒家化。春秋决狱这一审判方法的推广,使得大批具有儒家经义素养的官吏越来越受到重视。

第一章中国法律的起源和夏商时期的初步发展(约前21世纪-前11世纪)

第一节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一、起源时代的法律与国家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特点

第二节夏商时代的法制

一、夏朝的法制

二、商朝的法制状况

第二章西周的法制(前11世纪-前771) 第一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敬天保民、明德慎罚

二、亲亲、尊尊和有别

第二节法律形式

一、礼

二、成文法规

第三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宗法制

三、婚姻制度

四、继承制度

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的基本原则

二、刑罚制度

第五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井田制”田

二、动产的私有权

三、契约制度

第六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司法程序

三、贵族官僚在司法中的特权

第三章春秋战国的法制(前770-前221) 第一节法律形式的转变

一、公布成文法的潮流

二、创建成文法典

第二节法律制度内容的变化

一、社会等级大变动

二、刑事法律的变化

三、承认土地私有制

第三节司法制度的变化

一、司法机构

二、审判制度

第四章秦国及秦朝的法制(前356-前206) 第一节商鞅变法

一、运用赏罚手段推行农战政策

二、剥夺旧贵族的特权

三、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

四、明法重刑,奖励告奸

第二节法制指导思想

一、“一断于法”法

二、法律必须公开

三、轻罪重刑

第三节法律形式一、律

二、制、诏与令

三、式

四、廷行事

五、法律解释

六、其他

第四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婚姻法律制度

第五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有关定罪量刑的通例

二、刑罚制度

三、主要罪名

第六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土地私有权

二、债权关系

第七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与审判制度

第五章两汉的法制(前206-220)

第一节法制的指导思想

一、汉初以“黄老”学派为主的法制指导思想

二、经改造后的儒家法律指导思想

第二节法律形式

一、律

二、令

三、科

四、比

第三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家族制度

三、继承制度

第四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刑法原则以及通例的变化

二、刑罚制度的重大改革

三、主要罪名

第五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

二、契约习惯及法律

三、损害赔偿

第六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制度

三、审判制度

四、其他制度

第六章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法制(220-581) 第一节法律形式

一、律的演变

二、令的发展

三、科和格的变化

四、其他

第二节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婚姻及家庭制度

第三节刑事法律制度

一、维护贵族官僚法律特权

二、确立“重罪十条”名目

三、刑罚制度的变化

第四节财产法律制度

一、土地制度

二、契约与债

第五节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审判制度

第七章隋唐五代的法制(581-960)

第一节承前启后的隋朝法制

一、《开皇律》和《开皇令》法

二、《大业律》和《大业令》法

三、隋朝法制总的特色

第二节唐初的法制指导思想一、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二、立法要求宽简、划一、稳定

三、执法要求审慎

第三节唐朝的法律形式

一、律

二、令

三、格

四、式

五、其他

第四节唐朝的身份法律制度

一、社会等级

二、成丁年龄

三、婚姻制度

四、家庭制度

五、继承制度

第五节唐朝的刑事法律制度

一、定罪量刑的基本原则和通例

二、刑罚制度

三、主要罪名

第六节唐朝的财产法律制度

一、所有权

二、契约制度

三、损害赔偿

第七节唐朝的司法制度

一、司法机构

二、诉讼制度

三、审判制度

第八节五代的法律制度

一、立法方面的发展

二、法律内容的主要变化

第八章两宋的法制(960-1279)

第一节法律形式

一、律和《宋刑统》法

二、敕与编敕

三、令、格和式

四、例

五、条法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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